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电脑及相关设备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租赁乙方电脑及相关设备,设备配置、服务等信息见下表:
二、乙方提供的免费服务项目(服务范围仅限北京市五环以内):免费送取货服务各一次;非甲方原因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乙方于下1个工作日内免费上门维护或更换设备。
三、付款方式:转帐支票或现金。
四、在租赁期间,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设备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甲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设备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设备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在租赁期间,有权享受所选择的服务;甲方对所租赁设备(含封条)应保持完好,租赁期限届满时,应及时归还租赁设备给乙方。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收取租金、押金和收回租赁设备;乙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租赁设备及服务。
六、违约处理:
1、如乙方提供的设备配置低于本合同约定,或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与本合同不相符,甲方有权提前退还租赁设备;乙方应退还当期剩余的租金及设备押金。如乙方在配送租赁设备时,临时对租赁设备进行调整,须经甲方收货人验收并签字认可后,乙方可提供部分或全部高于本合同约定的设备配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2、如甲方在租赁期限内提前退还租赁设备,甲方应当场付清退还租赁设备前的租金,并向乙方支付500元/台的违约金。
3、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租金及押金,甲方须按应付未付款项的0.1%向乙方支付日违约金,直至付清所有应付款项时为止;如乙方未能及时将押金退还甲方,须按应付未付款项的0.1%向甲方支付日违约金,直至付清所有应付款项时为止。
4、因自然折旧造成的设备硬件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因甲方人为原因(如私自拆卸、带电插拔、超频使用、机械损伤、进水、电压不稳等)造成的设备硬件故障或丢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损坏硬件的市场价格赔偿或者要求甲方更换全新的相同规格型号的硬件。如损坏封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所示配置还原,同时要求甲方补偿每台叁佰元的不确定损失费。当租赁设备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设备单价之标准赔偿乙方。
七、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时,如甲方需要继续租用本合同中部分或全部租赁设备,可与乙方协商,办理相关续租手续。如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时,甲方既未归还全部租赁设备,又未办理续租手续,则视为甲方自愿延长租赁期限,并同意从原租赁期限到期日次日起,按 元/台/天的租金单价计算延期部分的租金。延期超过30天的,甲方须于每30天届满之日支付一次延期部分的租金;延期不足30天的,延期部分的租金于归还设备时支付。
八、交货地点:北京 ;送货时间: 年 月 日;送货时,乙方送货人签字: ,甲方收货人签字: (签字前请确认租赁设备配置及外观);退租时,乙方收货人签字: ,甲方交货人签字: 。
九、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其它:本合同以传真方式签定。乙方将设备送到交货地点时,双方交换盖有公章的合同原件。同时,甲方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给乙方。如甲方不提供以上合同原件及相关复印件,乙方可以拒绝执行本合同。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持正本壹份,乙方持正本壹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经办人(签字):
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