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住址(或单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住址(或单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一、甲方将坐落在 , 房 套,建筑面积 平方米。现金租给 使用。
二、租赁期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房屋租金每月为 元,乙方第一次付 个月,合计租金为 元。乙方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押金为 元,总计 元。
四、乙方在第二次付款应在前次租金期满前一个月或者半个月支付。乙方在租期满不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逾期不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带人看房,到期不搬,甲方有权破门而入,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在承租期内,甲方保证出租房屋任何抵押、债务或其他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生活,无理骚扰。
六、房屋原有配套设施 ,水、电、气、门窗一切完好,在租赁期内如有损坏,水、电、气欠费由乙方承担,在押金中扣除,多退少补。
七、在承租期内,乙方应自觉爱护房内设施,未经甲方和中介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卖、改变房屋结构,如因管理、居住不善发生水灾、火灾,盗窃以及人为损坏或违法、或聚众集会,一切违法行为,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甲方中途终止合同要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国家占用土地或动迁,乙方需无条件搬出,甲方应退还余下的租金,双方均不属违约。
八、乙方在承租期满,没有说明续租和签约,占房不交,整天锁门,联系中断,一周以后,出租人有权破门而入,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收回房屋。甲乙双方根据当地派出所的有关要求前去进行登记及办理暂住证明。
九、乙方如在承租期内如遇政府拆迁,应无条件终止合同,搬出房屋。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电表指数: 煤气指数: 水表指数: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