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2011湖南注册税务师考试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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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起止时间:2011-6-13
2011-6-19 16:00:00,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0:00:00—
(www.hunanpta.com)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入口:请点击打印准考证>>
注册税务师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17日 下午2?00--4?30 财务与会计 6月18日 上午9?00--11?30 税法(一) 下午2?00--4?30 税法(二) 6月19日 上午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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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2013年湖南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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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省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30号 湘人社函〔2013〕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税局、地税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8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应符合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和《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的规定。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各地遇有港澳居民报名时,同时必须采集国籍地区信息,单独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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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网上报名 (一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9:00 — 4月11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段内,自行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
点击网站首页的“网上报名”,选择“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我省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报考条件,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的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证件照。
特别提示:
1、网上报名阶段,不采集报考人员联系电话。
2、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将直接制作在《资格考试登记表》、考场座次表、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上,请务必上传与本人相貌一致的清晰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风景照截图,照片格式必须是采用.JPG格式,大小必须为10-20KB,高宽为170*130像素。上传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无法在《资格考试登记表》、考场座次表、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上正常显示,由此带来不能参加考试、无法制作合格证书等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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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打印《资格考试登记表》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完成之后,请及时查看所填信息和照片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之处可自行维护修改。确认信息准确无误之后,打印《资格考试登记表》。
特别提示:
1、《资格考试登记表》一经打印不允许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2、报考人员务必在报名时间段内及时打印《资格考试登记表》,过期报名系统不再提供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影响资格审查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之后请及时查看本人的缴费状态,确认已经缴费成功。网上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审查和确认。
特别提示:
1、网上缴费之后不允许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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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缴费之后务必及时查看本人的缴费状态,确认已经缴费成功,未及时查询缴费状态,致使报名未完成,影响考试,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后果。报名咨询电话0731-84688383。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table{border-left:1px #99CCFF solid;border-top:1px #99CCFF solid} .table
td{border-right:1px #99CCFF solid; border-bottom:1px #99CCFF solid;
text-align:center;FONT-SIZE: 12px; COLOR: #000000; LINE-HEIGHT: 22px; FONT-FAMILY: '
微软雅黑'}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22日
9:00-11:30
税法(一)
13:00-15:30
税法(二)
16:30-19:00
财务与会计
6月23日
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
四、考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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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客观题)、税法(二)(客观题)、财务与会计(客观题)、税收相关法律(客观题)、税务代理实务(主客观题混合)5个科目,具体科目及代码对应表见附件1。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考试时应注意下述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 (二
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报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级别为免3科)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获得资格证书。
(三)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1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
94号)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 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
(四)报考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填写本人联系电话。
(五)报考人员应试时,只准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六)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
五、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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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3年开始,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考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照属地原则进行资格审查。 “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按“湖南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各市州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详见各
市州公告。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要求见附件2。
各市州资格审查部门收到合格人员名单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将审查通过人员的报名资料报送省职改办。省职改办将对全省报考人员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督查,对把关不严、不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
(一)考场设置
2013年度我省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在长沙(省直考区)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6月17日9:00— 6月21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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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规定,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6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每人6元)。
(四)考试辅导教材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辅导教材征订工作由省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组织进行,需征订2013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的报考人员,请与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731-85521023。
(五)跨省转考
跨省转考的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的异地转考手续及成绩证明在考试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考务三部(联系电话:0731-82216500)办理转考手续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否则,视同自动放弃以往年度考试成绩,需按新报考人员重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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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2011年湖南税务师考试分数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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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1年湖南税务师考试分数查询入口
2011年湖南注册税务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于8月3日开通,请考试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www.hunanpta.com)进行成绩查询...
查询方式: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点击左边导杭栏“成绩查询”?点击“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进入成绩查询入口....
查询入口:请点击进行成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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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税务师考试难度
税务师考试难度
首先,分析一下越来越多人报考税务师考试的原因。
1、报名条件降低
专科学历非应届生,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本科学历非应届生,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应届生:在2016年考试前可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学位)的应届生可以报名考试。
随着税务师考试条件的放宽,很多其他专业,但从事经济、法律等职业的相关人士也加入其中,使得税务行业的竞争更加激烈。
2、含金量高
这两年税务师行业的热度只增不减。因为税务师证书的实用性比较强,并且,有大量的税务师考试经验,最终持有税务师证书,可依法进行涉税鉴证业务,就职于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高薪行业。并且只有手拿税务师证书,我们才有资格去胜任及挑战更高的职位。
3、必要条件
税务师证书是设立税务师事务所的必要条件。
设立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制税务师事务所应符合对合伙人和股东的税务师数量的条件要求。
根据《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八条获悉: (1)普通合伙税务师事务所有2名以上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合伙人、3名以上的税务师;
(2)特殊普通合伙税务师事务所有5名以上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合伙人、10名以上的税务师;
(3)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有3名以上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股东、5名以上的税务师、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担任。 4、加分项目
税务师证书也是积分落户的加分项目。
例如:在已经实施积分落户的天津市,持有税务师证书是积分落户的加分项目。
那么,2017年税务师考试的难度到底会不会增大呢,
我们看一下2016年税务师考试科目的难度调查。如图:
经考生反映来看,2016年度的税务师考试难度总体偏大。其中《涉税服务实务》难度最大,其次为《财务与会计》《税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税法?》。 通常来讲,《涉税服务实务》的综合性较强,所以考生们普遍反映其难度较大。但是税务师考试科目的难易程度还是因人而异。例如:对于财会类的考生《税法?》、《税法?》、《财务与会计》相对于容易一些。但对于零基础的考生,基本五个科目都是很难的。
但是,无论怎样,根据税务师考试大纲进行复习,认真学习教材、用习题巩固、在考前进行历年真题的训练,税务师考试的难度一定不是问题~随着税务师行业
的快速发展,对税务师的需求越来越大,珍惜每一次考试的机会,势必要拿下税
务师证书~
范文五:注册税务师考试
前 言
一、2012年教材内容的主要变化 阅读提示: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属综合运用性学科,要求考生在熟练掌握税法(Ⅰ)、税法(Ⅱ)和财务与会计学科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有些内容涉及上述几个学科,请大家注意。
新旧教材对比
第一章 无实质变化。 第二章
将“偷税行为及处罚 ”改为“逃避缴纳税款行为及处罚”,同时删除了征管法中偷税的行政处罚。 第三章
1.章名与节名改变。
2.删除“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新增“③临时登记户领取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应当继续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对应领取而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临时经营的,??先缴税再由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发票。” 3.删除“1.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已开业经营的小规模企业(商业零售企业除外),若当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之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新增“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4.删除“对从事商业经营的新办企业和小规模企业,一般是先认定为“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经过3个月或半年时间的考核后,再转为正式的一般纳税人。”
5.删除“在2004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税务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商贸企业,按其实际纳税情况核算全年销售额实际达到180万元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新增“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一般纳税人认定表”。 第四章
1.章名与节名改变。
2.删除“1.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的普通发票 2.营业税纳税人使用的普通发票”两处内容。 新增“2011年起全国统一使用通用普通发票”
3.删除“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04年3月1日以后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必须按照《增值税运费发票抵扣清单》的要求填写全部内容,对填写内容不全的不得予以抵扣进项税额。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联运发票应当逐票填写在《增值税运费发票抵扣清单》的“联运”栏次内。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内海及近海货物运输发票,可暂填写在《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内河运输栏内。”
新增“(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货物运输发票从2007年1月1日起,通过税控系统开具认证,认证相符可以抵扣。(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必须由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开具带税控码的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2007年1月1日(含)以后旧版货运发票不再作为增值税的抵扣凭证。” 第五章
1.删除“对于经营规模小、确无建账能力的业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建账或不设置账簿。”
新增“对于经营规模小、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业户,均实行上述规定” 2.新增“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个体户应建复式账:”
第六章
1.新增“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用蓝字登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2.新增“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第七章
原第十章“代理纳税审查方法”调整到了第七章。 第八章
1.将原第七章和第十一章合并为“第八章 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各节名相应发生了变动。
2.新增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删除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资料的表三和表四。 3.新增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4.增值税申报表新增填表说明。
5.新增“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6.新增“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销售的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中,凡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按照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凡属于不动产的,应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货物和不动产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和不动产的销售额。” 7.新增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
8.新增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填表说明,删除了除烟类以外的其他申报表。 9.删除“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安装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的价款。” 10.新增:注意审核企业跨年度签署一次性预收租金的业务,企业按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分期确认收入,是否存在所谓配比计提和缴纳营业税金问题,如有,企业存在违反营业税法规定,递延缴纳部分营业税金的问题。 第九章
1.将原第八章和第十二章合并为“第九章 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各节名相应发生了变
动。。
2.第一节“代理填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旧教材中只是将纳税申报表的所有附表空表及填报说明进行列示。新教材中根据本节中的例题实际填列了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进行了简化,并删除了表内及表间关系的说明,同时删除了附表一(2)、附表二(2)、附表四、附表六、附表七、附表十、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以上申报表的填报说明。附表十一中删除了“投资损失补充资料”填报说明的内容。
3.新增了关于“主营业务收入的审核”和“投资收益的审核”的两处例题。 4.新增了“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规定差异”的内容。
5.新增了一类加速折旧的方法 :“缩短折旧年限,且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
6.新增“应纳税所得额的审核”的举例。
7.工资、薪金所得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中新增“从2011年9月1日起,以纳税人每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扣除费用3500元(或4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税所得,根据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其应纳所得税额”。并将扣除费用为2000元的旧政策删除。
8.第四节中代理填制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其中主要方法的介绍中新增了“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后附内容中新增规定“未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后附内容删除“表中主要栏次的逻辑关系”。 第十章
将原第九章和第十三章合并为“第十章 其他税种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各节名相应发生了变动。。 第十一章
原第十四章调整到了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1.原第十五章调整到了第十二章。
2.删除了“关于发出商品缴纳增值税”咨询解答的例题。
3.新增“经营各阶段部分税务问题的咨询”内容,同时增加了16个例题讲解。 第十三章
原第十六章调整到了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原第十七章调整到了第十四章。
二、历年试题的简要分析
税务代理实务的题型: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和综合分析题。但各类题型的题量和分值有所变化
2011年试题各章分值的基本分布
三、税务代理实务出题的特点
税务代理实务考试难度较大的原因:(1)题型多——不仅有客观题,而且有主观题。
(2)涉及范围广、综合程度高;如将增值税和营业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揉在一起出题;将流转税与所得税揉在一起出题;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揉在一起出题;将税款的计算、账务处理及调账结合在一起出题,增加题目难度。
(3)注重实务操作性。要求我们在学习过程中——既要扎实地按顺序学习,同时又要注重总结一项行为涉及到多个税种的情形及实践中常见问题;在考试过程中——遇到复杂业务,分别分析该项业务的各个税种的税款计算及账务处理或调账问题。
税务代理实务考试较为简单的原因:纯税务代理知识并不多。
四、2012年命题趋势分析 1.题型会保持现有模式。 2.考题涉及的主要内容:
三大流转税、两大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是考试的重点,尤其是增值税和所得税内容仍是重中之重,考试会更加关注详细的规定。制造业、商业企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广告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出题的概率较大。
3.投融资业务、企业重组、企业清算出简答题、综合分析题的概率大大增加。
五、授课方法
1.结合历年试题,在讲授税务代理知识的同时,和大家一起复习税法一、税法二的重点知识。 2.突出重点,分清主次。 考试的重点章节:
(1)第六章 企业涉税会计核算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2)第七章 第三节 账务调整的基本方法
(3)简答题、综合分析题往往是结合税法一、税法二的知识,重点考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的税款计算与账务处理或者给出企业的账务处理,要求考生指出问题所在,并计算应补(退)的税款。 3.结合会计与税法进行讲授。
六、学习方法
1.结合大纲的要求进行全面学习。 2.对整个教材至少要复习四遍。 第一遍:泛读。在10天以内完成。
第二遍:精读和做练习。练习应以网校练习中心和网校出版的注税《梦想成真辅导丛书》为主。对于练习过程中出错的地方,要重点标记。利用2012年3、4月的时间完成。 第三遍:重点读。2012年5月的时间完成。
第四遍:总复习。考前一周时间。完成网校的模拟题。 3.加强总结。
建议大家从经济业务角度出发,总结涉及到多个税种的经济业务。 4.加强练习。通过练习消化所学的知识,并为应试做好充分准备。
在听网校课程的过程中,提一个要求:对于题目,一定要先自己做,再听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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