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风险隐患排查制度
风险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条 为使应急管理关口前移,把突发事件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风险隐患是指生产经营下列行为或状态:
(一)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在管理方面存在缺陷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
(三)生产经营场所、工程设施和在建工程、单位内部场所范围内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四)易受地震、暴雨、雷电和洪水等自然灾害危害的场所和设施、设备等;
(五)因激烈情绪或极端矛盾可能导致恶性上访或恶性斗殴的;
(六)其他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可能导致突发事件发生的。
第三条 本制度作为有风险隐患管理职能的管理主体的工作规范程序。
第四条 本部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行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企业单位要逐级建立和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风险隐患,均有义务向直接责任单位、管理部门和监管监察部门反映,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监管监察部门反映责任单位、主管部门和监管单位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中不作为或作为不当等行为。
第七条 企业单位每季度要定期对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将排查情况按自然灾害、安全隐患两类分别建档造册。档案要有专人管理,随时备查。
第八条 企业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能及时化解处理的要及时化解处理,一时不能化解处理的要制订化解处理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化解处理的目标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质保障;
(四)具体责任单位和人员;
(五)处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日常管理规范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 各部门每季度末应将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分类汇总后于下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送安全环保处应急办。对可能引发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要立即报告。
第十条 各部门应建立风险隐患台账,随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第十一条 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应挂牌重点监督。
第十二条 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作为各部门应急管理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定期排查上报风险隐患、不积极治理化解风险隐患的要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误或不作为导致可以处理化解的风险隐患转化为突发事件的,要严肃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范文二:风险隐患排查制度
XX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风险隐患排查制度
为确保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置,最大限度地防止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和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维护辖区持续安全稳定。制定村、小组二级排查机制。
一、排查范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存在的风险隐患。具体指可能出现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安全隐患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等。
二、排查重点
公共卫生事件以霍乱、伤寒副伤寒、手足口病、麻疹、H7N9、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AFP、麻疹、新破、登革热布病等急性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水生生物疾病、狂犬病、高致病性禽流感、集体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等为主。
三、风险隐患排查标准
具体标准按《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标准(试行)》执行。
四、责任分工
各应急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掌握好各自职能范围的各类风险隐患情况,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具体负责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的排查工作。
五、排查方法
(一)村(居)、小组二级排查。一是村(居)充分发挥基层工作职能,积极协调社区警务室、出租屋综合管理所和有关单位、部门,结合社区实际,每周至少开展一次以上排查工作,准确掌握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情况,加强日常监管工作。街道卫生应急办针对收集各方面的隐患信息,进行分析和研判,及时督导排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
(二)集中排查。应急指挥中心每季度组织应急成员相关单位对街道内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风险隐患进行一次集中大排查,确保应查尽查、不留死角。
(三)发展信息员。以村(居)为单位在居民和企业、学校、门店等单位、场所广泛发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员,建立信息员资料,扩展信息渠道。
(四)建立应急工作热线。将镇卫生应急值班电话83361227设为风险隐患举报热线,实行24小时接听,动员 、鼓励群众和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使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到各个层面。
六、责任追究
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因失职、渎职,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到位,导致出现严重社会案件事件的,坚决追究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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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3日
范文三:风险隐患排查制度
XXX风险隐患排查制度
一、风险排查的范围
1.风险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公安的潜在危险因素。具体是指全区范围内处于不安全状态的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危险因素。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XXX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分为自然灾害类风险隐患、事故灾难类风险隐患、公共卫生事件类风险隐患和社会安全类风险隐患四大类。
二、风险隐患排查的原则
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各单位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屯,社区,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落实好整治责任、措施和预案。对可以在短期内消除的要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情况较为复杂、短期无法消除的风险隐患~要制定整治方案和专项应急预案~落实监管责任和整治时限~及时消除隐患~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对风险隐患严重、危险性较大~难以进行整治的~要采取停业整改、停产或停止使用等措施~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风险隐患排查的职责
1.各单位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要具体负责职能范围内各类风险隐患的排查监管工作~建立相应的风险隐患排查
制度~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并进行风险评估~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2.各单位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屯,社区,要根据工作实际~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具体负责指导、组织实施本部门行业或辖区内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并进行风险评估~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辖区内各类企业是识别、排查、评估和整改、管理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风险隐患的日常排查工作。
四、建立群众参与风险隐患排查机制
各单位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屯,社区,要积极宣传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依靠群众提供线索、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各种隐患。
1.县应急办每年组织开展1-2次全县性的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2.各单位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屯,社区,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制度~每年开展2至3次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特别是在重大节日国家、省、市和县重大政治活动期间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六、建立风险隐患评估机制
1.各单位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屯,社区,要根据工作实际~在依靠本部门专业技术人才的基础上~积极
与省、市业务部门及科研单位加强合作~建立相应的专家组~开展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评估。
2.县应急办应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建立永福县处臵突发公共事件专家库~为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评估提供技术支撑。
3.县属相关部门对本部门行业范围内可能引了一般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要组织专家对风险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发生概率、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直接危害及次生危害等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估~提出防范和治理措施。
4.各单位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屯,社区,对可能引发刑事处分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隐患~应及时协调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风险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发生概率、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直接危害及次生危害等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估~提出防范和治理措施。
5.涉及可能引发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或可能发生多种灾害耦合的风险隐患~县应急办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风险隐患评估。
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
县政府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应急管理目标考核内容~由县应急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每年不定期对县属相关部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八、奖励及责任追究
,一,奖励
对及时发现、积极排除并有效防止风险隐患的单位或个人~由县应急办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应对法》的相关规定及有关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1.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隐瞒不报的,
2.未按规定进行风险隐患排查的,
3.对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未进行排队或未及时采取监控措施的,
4.对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未采取措施~导致发生突发事件的。
范文四: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制度
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落实环保各项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减少突发性事件造成环境风险,防范各类环境事故的发生,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通过环境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全面、正确掌握风险隐患存在情况,推进风险隐患登记和现状评估,制订整改措施并落实,逐步建立风险隐患排查监管长效机制,清除各种环境安全隐患,保障环境安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1.3 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项目环境保护技术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环境安全状况明显好转。
1.4 环境风险是指人们在建设、生产和生活过程中,所遭遇的突发性事故(一般不包括自然灾害和不测事件)对环境(或健康乃至经济)的危害程度。环境的隐患,包括自然环境、生产环境、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管理上的缺陷等。
第二章 管理机构
2.1 为加强环境管理工作,从源头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公司成立环境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2.2 领导小组人员由项目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人员及专兼职安全员、环保管理员、技术员组成。
第三章 排查检查范围、内容、形式、方式
3.1 排查检查范围。公司各车间、各部门的各个工段等。
3.4 排查检查方式。采取公司月检查、车间周检查,现场排查检查与不定期的巡回排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各车间进行全面的环境安全排查检查。
第四章 环境风险排查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
4.1 建立、完善完善环保监督检查、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大检查及环境事故隐患整改制度、机制,保证车间、部室环保检查、环境风险排查常态化、机制化,做到班前、班中、班后自检自查。
4.2 在重大节假日、国家重要活动前夕,由公司领导带队组织进行的环保大检查、环境风险排查。
4.3 对排查检查出的环境风险隐患或事故隐患由安环科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按 “三定、四不推”(即:定时间、定措施、定负责人员,个人不推给班组、班组不推给工段、工段不推给车间、车间不推给公司)的原则积极进行整改,确保把环境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制定出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设立醒目标志,并按规定把环境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范文五:社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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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办事处安委办举报。安委办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超出职权范围的应立即上报处理。
第四条 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一)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使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严格落实班组检查、日常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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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产经营单位应每月至少排查一次事故隐患。并认真做好记录。
(四)对于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整改。生产经营单位接到有关部门下达的责令停产整改指令,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订整改方案,实施整改。
第五条 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和逐项销号
(一)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责任人,督促企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督促整改的责任人应当每周至少深入现场一次,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企业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社区安全员应当在7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对责令停产整改的企业或责令停止
使用的大型设施设备核查验收合格并经验收人员签字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依法予以关闭。
社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2]
为营造社会安定、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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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和环境,逐步提高社区安全促进和伤害预防水平,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各类安全事故不断减少,特制定本制度。
1、重大危险源管理和隐患排查采取专业职能部门专业指导与社区自查自排相结合的方式。
2、在每年的重点时期邀请各专业职能部门进行现场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工作,并根据其提供的汇总资料进行整理。
3、社区可采取集体讨论、现场走访、居民调查、居民举报等方式协助专业职能部门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工作。
4、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的重点为各危险路段、地质灾害点、文化娱乐场所、流动人口聚集区、低洼地带等场所。
5、根据确定需要重点控制的危险源,社区配合专业职能部门制定工作目标和计划,以作为制定和开展促进项目的依据。
6、凡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按照上级指示要求,做好相关记录,提出具体治理方案,全面整改到位。对于个别整改难度较大,社区无法自行治理的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抓好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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