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西方著名政治家著作提要
托马斯·潘恩《常识》的内容提要
关于君主制和世袭制
鉴于人们生来是平等的,这种平等只能是在后来发生的事件被破坏的。贫富的不同是可以得到很好的解释的,而且在解释的时候不必使用压迫和贪婪这样刺耳、难听的字眼。压迫是一些人致富之后出现的情况,而很少或者从来不是致富发家的手段。尽管贪心会让人避免陷入穷困潦倒的境地,但总的来说它也会让人过于谨慎,难以致富。
然而,有另外一种更大的差别是无法用真正的自然或者宗教的原因来解释的,这就是国王和臣民的区别。男人和女人是自然界的产物,好和坏由上帝来区分。然而一类人生来地位就高于他人,而且就像新生物种一样声名显赫,这种现象是值得探究的。此外还需要了解的是,他们会给人类带来幸福还是苦难? 根据圣经记载,在世界诞生之初不存在国王,也没有战争,因为正是国王的骄傲把人类卷入战争。荷兰在过去一个世纪中都没有国王,然而它享受的和平却比欧洲任何君主制政府国家都要多。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因为早期的族长们非常享受宁静的乡村生活,但这种快乐随着犹太王权的诞生而消失了。国王统治初是由异教徒创立的,而犹太人的后代抄袭了这一体制。这是魔鬼为推动偶像崇拜推出的成功的发明。异教徒赋予他们去世的国王以神的光彩,而基督教世界则更进一步,给在世的国王也罩上神的光环。把神的威严赋予一个小人物,让它在辉煌灿烂中坠入尘埃,这是一件多么不恭敬的事情啊。
把一个人高高抬升于他人之上,这不符合自然界平等的原则,也不能指望从圣经中寻找根据。基甸和先知撒母耳说过,上帝很明确地表示不赞成王权政治。圣经中所有反对君主制的内容都被君主制政府巧妙地掩饰了,但是尚未建立政府的国家无疑需要对此予以关注。?把属于凯撒的交给他?,这是宫廷奉行的圣经教义,然而这不能成为君主制政府存在的依据,因为那时候犹太人还没有国王,仍在罗马人统治之下。 托马斯·潘恩《理性时代》的内容提要
为继承人类精神文明的宝贵财富,培养青年学子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情操,外教社从2000年起陆续推出?英美文学名著导读详注?系列丛书。该丛书精选西方经典名著30册,由国内知名学者撰写导读文字并加以详细的中文注释,将原著中的各种典故注明出处,且将难于理解的语句加以解释。读者通过导读可以了解作家的生平事迹、创作进程和作品的背景,通过详细的注释可以更好地理解作品,同时从提高英语水平,并从简单的语言习得进入语言与文化两者并重的高层次学习,逐步提高文化素养和文学欣赏水平。 在世界近代史上,托马斯〃潘恩的思想和著作对美利坚合众国的诞生曾起了催化和促成的重要作用,他的精神遗产使他永驻美国的史册。?常识?和?理性?是潘恩思想的两个基本观念,它体现了科学的精神,是判断正确与谬误的准绳,是反对迷信与盲从的有效武器,是引导后人追求真理的思维工具,也是这位?世界公民?为我们留下的一份有价值的遗产。他的文章语言精炼、层次分明、结构严密,抒情与说理有机结合,逻辑性很强,是美国文学史上散文著作的经典。
托马斯·潘恩《美国危机》的内容提要
潘恩的战时系列政论?危机?,是美国独立战争中鼓舞人心的作品。?危机?见证了独立战争的历史,记录了其中每个生死关头。它们被印在各种可能找到的纸上,灰色的、棕色的、黄色的,像报纸一样分发到四面八方。美军把它们同军事命令捆扎到一起,作为军事计划下发给下级。它们被成箱成箱地散发到整个北美大陆,作为战斗口号鼓舞每一个美国人。它们随着美国的外交使节走遍欧洲宫延,经常成为官方通信中国的主要话题——?您读过近一篇?危机?吗???今天常识先生是怎么想的??在战士和农夫当中,在英美两国的指挥当中,甚至在欧洲各国的宫廷要人们当中,这样的对话不断重复回响。在某种意义上,潘恩已经成了美国革命可信的代言人,他的13篇?危机?败成了代表独立战争的正义的声音。
来自社会底层的潘恩以一种平民式的白话风格,在?危机?中对君主制和贵族制的荒谬可笑讽刺得入小三分。潘恩的轻蔑与讽刺毫无欲做奴隶而不得的奴性怨恨,而是发自内心的对世界进步和平等的乐观信仰。
边沁《政府片论》第37-44页
边沁和布莱克斯通争论的焦点是什么? 如前所述,边沁的?政府片论?,矛头直指他在牛津的老师布莱克斯通,批驳的正是布氏在?英国法释要?中的观点。边沁极其不喜欢判例法,但悖谬的是,他就生长在普通法系的英国。他认为,近代科学的各种努力及其成果,已经证明了那些所谓历史悠久的普通法是没有其理性根基的。为此,他首先集中攻击了在英国和美国影响至为广泛的?英国法释要?。 布莱克斯通当初发表?英国法释要?正是因为他看到了普通法衰落,而罗马法却不能为公众认可的局面,决心将罗马法的概念化体系引入普通法的大学教学,从而改变律师、公会、学校尸位素餐的局面。布莱克斯通对普通法推崇备至,认为普通法的优点是无可比拟的,在历史上也曾起到过非常重要的作用。布莱克斯通甚至把普通法提高到抵抗外敌的?旗手?的高度:?无论如何。这些是在我们的历史中经常以‘忏悔者爱德华的法律’,这一名称被提到的法律,是我们的祖先在诺曼家族的第一代王室统治时期凭借艰苦卓绝的努力才得以维护的法律,是历代王室在遭遇内忧外患时往往会承诺对其维护并加以完善的法律——在这种情况下,这往往是他们所能做的最受爱戴的事。这些英国法律斗志昂扬地抵御了罗马法的多次入侵。在12世纪,罗马法在欧洲大陆建立了一个几乎覆盖所有国家的新的罗马帝国。并且或许就是因此导致这些国家失去了政治自由;与之相比,彼时英国也是因为坚持了本国法律,自由的宪政体制才会得到改进而不是退化。?(?英国法释要?,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80页)布莱克斯通将普通法的正当性奠定在悠久的历史传统之上。他认为,当代人几乎无法追溯这些法律起源的久远的年代,既无历史可考,也无记忆可循,但人们肯定知道它的巨大历史功绩。于是。?在我们的法律中,判断一项习惯法是否可取,总是视其使用的时间是不是长到已无法追忆;或者判断一条法律格言是否属于正式的法律,总是取决于自人们有记忆始是否有相反的例证。正是这些赋予了法律权威性和约束力,这也是构成这个国家的普通法,或称为lexnonscripta (不成文法)的法律格言和习惯法的本质所在?(?英国法释要?,第81页)。但是,布莱克斯通又同样认为,普通法是合乎理性的,而且加以系统化。 但是到了边沁的年代,时代的巨大变革,加上边沁独特的严谨态度,使得边沁对其老师的这种言辞优美(这是他极其反感的法学风格)但却毫无实质意义甚至有些荒谬的对普通法的赞美抱有截然相反的观点。。’于是在1776年,他匿名发表了?政府片论?一书,矛头直指布莱克斯通的保守。他认为,布莱克斯通利用罗马法概念体系来为跟不上时代步伐的普通法辩护,虽然有助于解决判例汇编这些技术活,但是却解决不了根本问题,那就是,人们的自然理性如何能够认识这些历史久远的法律,如何能够与我们的现代生活相适应?人们不可以怀疑它吗?可以说,边沁的怀疑态度源自培根、休谟的怀疑主义思想,而这种怀疑主义本身就是近代启蒙运动的结果。 我们来看边沁对布莱克斯通批评的出发点,一旦找到他的出发点,我们就可以整体把握边沁的态度。他在?政府片论?的序言中开篇提出了近代理性概念的深厚自然科学基础,这是支撑边沁立法改革的认识论基础。他认为,启蒙运动以来,民智大开,?知识正在迅速地朝向完整的方向发展。尤其是在自然界方面,好像每一件东西都在被发现和改进……其他的一切纵使不存在,光是这些也足以明显地证明这一令人高兴的真理?。在边沁所处的时代,自然科学的迅猛发展,使得人们对自身理性能力的信任达到了空前膨胀的地步。人们从自然界中不断发现各种规律,由此进行的精密细致的研究也在不断发展:而社会理论知识也渐渐被认为是具备一定科学素质的。边沁相信,社会可以被认为是一个大的有机体,它的生存、发展都有其内在的脉络和机理。理论家所要做的,就是要像自然科学家那样,去寻找其中的?规律?。与自然界的发现和改进相呼应,是道德方面的改革。这个时候,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是被公认的,达尔文的进化论也是被接受的,进而,马尔萨斯的人口论,亚当-斯密和后来的李嘉图的经济学原理,也渐渐被人们接受。边沁在此时所要提出的,就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正确与错误的衡量标准?这一原理。边沁认为,布莱克斯通的?英国法释要?与人们的这种改进法律以促进人类幸福的努力正好相违背,因此必须加以批驳。但是,边沁的明晰风格在这部充满怨恨味道的小册子中被遮掩了,1995年版中译本的?编者导言,,中说:?这是一种琐碎的、冗长乏味的、而且往往是强词夺理的评论。其中的细节无需加以细述。?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找出边沁所要贯彻的意图。他首先区分了两种对法律问题发表意见的人:解释者和评论者。前者的任务是说明法律实际上是什么,而后者的任务则是评述法律应当是怎样的。前者注重对事实的尊重,后者则寻求应然并奠定理性基础。前者要说明立法者和法官做了什么,而后者则说明立法者将来要做什么。布莱克斯通属于哪一种作者呢?边沁认为,虽然布莱克斯通宣称自己的目的是解释英国的法律以往是什么样子,并加以系统化,给出英国法的各种界限;但是,由于布莱克斯通加入了普通法体系中本来就没有过的概念系统,于是只能变成了一种拙劣的辩护。 对于制度的弊端(不管事实上这种弊端有无边沁本人所感觉的那么严重),边沁认为有进行批评的自由。他对那些唯唯诺诺、萎靡不振的
法学中人,进行了辛辣的嘲讽,认为他们?智力不足以明辨是非,其感情也不足以抉择善恶?,他们?麻木不仁、秉性固执、因循苟且,而且经常杯弓蛇影地庸人自扰?,他们?听不见理智的声音,也看不见公众的功利,而只会一心孜孜为利,并且趋炎附势?。在边沁看来,这些人不仅无益于现实制度(不能提出有益的建议),反而更有害于现存制度,因为他们对人们和立法者来说,采取的都是欺骗的态度。从这里我们可以初步看出边沁的立场,那就是要做现存制度的?评论者?。 因此,边沁?政府片论?的主要贡献并不在于他指出了布莱克斯通的内在矛盾,而是他提出了一种继承但又发展了的霍布斯的主权理论。霍布斯在主权理论上承袭博丹,认为主权是不能有任何限制的,主权者的权威是不能受到质疑和撼动的,无论如何,对于主权者的权威的反抗都是不符合道德的(因此我们不能从一般意义上来理解霍布斯所谓的道德);而边沁则认为,功利原则,即?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正确与错误的衡量标准?。就是一种道德的标准。因此,对于主权者的权威来讲,如果以这一原则来对抗它,就是合乎道德的。这样的一种功利主义道德观,为后来边沁的激进改革道路埋下了伏笔。 话题三:主权是什么? 边沁对这一问题的解答,必须从好几段文字中去搜集。?当一群人(我们可以称他们为臣民),被认为具有服从一个人或由一些人组成的集团(这个人或这些人是知名的人和某一类的人,我们可以称之为一个或一些统治者)的习惯时,这些人(臣民和统治者)合在一起,便可以被说成是处在一种政治社会的状态中?。?因此就可以说……这个最高机构的权威。除非受到明确的协定的限制以外,不能认为具有任何可指定的和肯定的范围。如果说他们有任何不能做的行为,或者说他们做的任何一件事是不合法的和无效的,以及说他们超越了他们的权威(不论所用词句如何)、权力和权利的范围,不论这种说法怎样流行,都是一种语言的滥用?。关于受到明确协定限制的政府这一条件,边沁提出这样一种情况来说明:?一个国家根据一些条款使它自己服从于另一个国家的政府;或者是,许多国家的统治机构同意在某些特殊事务方面接受某个机构或者是它们以外的另一机构的指示,这种机构可以由各个国家指定的人员组成。?后来他又补充道:?如果说,即使根据协定也不能对一个国家的机构(它在其他方面居于最高地位)的权力加以限制……那就等于说德意志帝国、荷兰联省共和国、瑞士联邦,以及古代亚细亚同盟中不曾存在过政府这样的组织。?从这几段文字中,我们便可以归纳出以下几点结论:第一,主权者是具有确定性质的一个人或一群人,许多其他的人习惯于对他们表示服从。第二,主权者的权威是无限的,除非是其本身同意根据一个明确的协定服从另一主权者,例如一个战败国家的主权者同意战胜国家所提出的条件:或者是一个主权者同意和其他一些主权者服从一个他们自身之外的机构,例如一些希望组成联邦的国家的主权者都同意服从联邦议会。除开这些例外情况,每一个主权者,一个自由国家的主权者和一个专制国家的主权者一样,都不受法律的限制。 自由国家与专制国家之间的区别不在于主权者权力的大小,而在于这样一个事实:?自由国家中的全部最高权力是由共享权力的若干阶层的人们分享的。?读过霍布斯与奥斯丁著作的人,从这一段关于主权的说明中。就可以看出他和那两位作家理论间的异同之处。边沁所说的主权者的权力和霍布斯所说的主权者的权力,其相同之点在于他们所说的主权者的权威一般是没有限制的。这种权威可能受到明确协定的限制,但这种协定显然必须是条约或联盟公约:这类条约或联盟公约。不单纯是约束这个主权者所统治的国家中的成员的法律。该主权者的权威不能受到一般含义的法律的限制。而且,这种主权者拥有无限权威的情况在自由国家和在专制国家是完全一样的。因此,边沁同意霍布斯关于主权不受法律限制的观点;但是他不同意霍布斯关于主权在道德上不受限制的观点。边沁承认,在某些情况下反抗主权的人在道德上可能是正确的,而霍布斯则否认这一点。边沁所说的某些情况,指的是合乎功利原则的情况。 边沁在文中再三说明的是同一个概念,即主权者在政治联合体中,是习惯于发布命令而不习惯于接受命令的部分。主权者具有一种发布命令的无限权力,同时也有一种无限的免于服从的权力。这种无限制地发布命令的权力范围,实际上差别是非常大的。一个主权者发布的命令可能是执行立法、司法与行政(大致的分法)这三种职能中的任何一种。 此外,边沁还认为主权者的权力是不可分割的。但他所主张的主权者,则可能会受到明确的协议的限制,这只是与别的主权者订立的明确的协议。相比之下,奥斯丁所主张的主权者和霍布斯所主张的是同样绝对的,而且也具有同样程度的统一性。但是,事实上,主权者权力的统一性正像主权者权力的范围一样,可以有许多等级。 P37-44
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的内容简介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于1789年初次发表,它同边沁的许多著作一样,成书艰难,问世迟缓。最终出版时,它仍如边沁在那坦率直陈、言之有物的前言里所承认的那样,既非完整无缺,亦非尽善尽美。该书早在1780年即已付梓,但被边沁扣压了9年才出版,因为他在最后一章开始说明刑法与民法之间区别,或如他所称两者之间?界限?的地方,发现有预想不到的困难。他最终感到,要解决这些疑难,就必
须另写一书来详细阐释法律和立法制度的逻辑结构。
密尔《论自由》内容提要
密尔是19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逻辑学家和自由主义思想家。?论自由?是密尔最具个人特色,也是影响最大的一部著作。这部论述自由主义理论的代表作,也是西方政治哲学和人文教育的一部经典教材,以致被人认为如果不读它,就不了解自由主义的真谛。如果要列举西方从古到今人文思想的二十部经典,本书定可入选。一个半世纪以来,本书不仅对于西方的思想界产生了持久而深远的影响,而且对于东方的思想启蒙和社会变革也产生了重要的冲击。
密尔《代议制政府》的内容简介
?代议制政府?:密尔是十九世纪英国杰出的政治思想家,他的名著?代议制政府?发表于1861年,是西方学者公认为有关议会民主制的一部经典著作,对英国以及欧美各国的政治制度有较大影响。该书的特点不在于论述政治理论的抽象原则,而在于论证了有关代议制政府的各种问题,这给该书以重要意义。约翰〃密尔,英国哲学家、经济学家、著名的自由主义法学家。为?旅行者?、?编年史早报?、?威斯敏斯特评论?、?法学家?等刊物撰稿多年后,应聘主编?伦敦评论?。在此期间的著述后被收入?论文集?中(1859)。密尔主要著作有?逻辑方法?(1843)、?政治经济学原理?(1848)、?妇女屈从?(1869)、?论自由?(1859)、?代议制政府?(1861)等。 本书为其代表作之一。该书是西方第一部论述代议制的专著,是密尔政治思想特别是国家理论的一部重要著作。约翰〃密尔的代议制理论主要包括代议制政府的形式、职能、民主制、选举权、议会以及地方代表机关和民族等问题。
西塞罗《国家篇和法律篇》的内容提要
西塞罗(公元前106-前43)以及他?国家篇?和?法律篇?在西方政治法律史上的价值可以说就是上述命题的另一个证据。今天,几乎所有的政治法律学说史家都不认为这位古罗马时期的思想家对西方政治法律思想传统有什么独到的重大贡献,但是又几乎所有的重要的政治法律思想史的著作都不能不提到西塞罗。他在西方思想史中占据了一个他人无法替代的地位。这就是因为,他几乎是从古希腊时期到欧洲进入中世纪这一历史时期唯一具有代表性的政治思想人物。他并不是一位非常深刻的思想家,但由于他继承了古希腊的理性主义的思想传统,对当时的各派希腊哲学学说作了详细解释,因此是希腊文化的传承人;他将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思想发扬光大,就其目的而言是为当时的罗马共和制服务,但这种思想经过他以及受其影响的罗马法学家的发展,客观上却是为他身后即将出现的罗马帝国奠定了一种政治法律哲学基础;他又是一位政治家,曾经以最低的法定年龄出任罗马共和国的最高职务执政官,并一直担任重要职务,而且在罗马共和国的政治权力角逐中几度沉浮(最终遭杀害),这种经历使他具有通常的学者所不具有的政治观察力和务实的精神。所有这些,构成了西塞罗的独特魅力,构成了他在西方政治法律史中无法回避的地位。他有不少著作,而最能反映他的政治思想的,同时也最为人们重视的,还?国家篇?和?法律篇?。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的内容提要
托克维尔(Tocqueville)是法国著名的政论思想家,其代表作?论美国的民主?出版后 ,立即受到普遍好评,使他名扬海外。这部著作的上卷和下卷,不是写于同一时期,其间相隔5年,因而在笔调、结构、叙述上有所不同。上卷的第一部分讲述美国的政治制度,第二部分对美国的民主进行社会学的分析。下卷分四个部分,以美国为背景发挥其政治哲学和政治社会学思想。
本书是法国政治学家、社会学家托克维尔亲自在美国进行长期考察后写出的一部举世公认的世界名著。本书上册包括美国的地理环境、种族状况、英裔移民带到北美的影响、美国联邦制的优点与其他国家
联邦制的比较、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的关系、政党产生的原因、政治社团的作用、舆论的作用等方面;中心思想是阐明美国的民主、自由、平等是如何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体现的。下册是以美国的民主思想和美国的民情为背景分析了美国人的哲学观念、宗教思想、科学理论、文学、艺术、社会心理、民族性格等等方面。同时,与英法等国为代表的西欧国家的类似问题作了对比。
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的内容提要
本丛书将包括西方人文与社会科学的各个主要领域,选题以近代以前的名著为主,适当选入若干已有学术界评的当代学术名著。导读的内容力求客观、准确、深入浅出,注重可读性。每本导读除了介绍原著者的时候背景、生平、活动和思想外,着重对原著本身的基本内容主和主要论点作简明扼要的叙述,并对该著作的历史价值和理论意义进行评价。为了使读者能直接领略原著的风貌,还摘录了其中一些最精彩的重要段落。这样,通过导读的介绍,读者们将能对原著有一个较全面的概括的了解。当然,导读绝不能代表替原著,它的作用只是帮助读者去阅读和理解原著。在学习和学术研究上没有什么捷径可走,如果这套导读丛书的出版能提高广大读者对西方学术名著的兴趣,从而进一步去深入钻研原著,那目的也就达到了。
霍布斯《利维坦》的内容简要
?霍布期国家学说中的利维坦:一个政治符号的意义及其失败?是施米特在上世年代中期的一部学术论著,论题接续年代年代初思考的政治学—神学问题,充满曲笔,堪称施米特在非常政治处境中写的非常的政治论著,在霍布斯研究史乃至西方政治思想史上也算得上一个理程碑?霍布斯国家学说中的利维坦?的英译本依据旧版移译,因而没有?完成了的宗教改革?编后记,但选了一篇施米特写年的文章?霍布斯和笛卡儿思想中作为机械装臵的国家?,这篇文章的德文原文收编的施米特文集?国家、大空间、法?一书中本书是作者日在莱比锡哲学学会日在位于基尔的霍布斯学会所作两次演讲的结果。本书吸收了作者以前一些文章和演讲中所包含的若干想法和论述。总的说来,本书展现了作者倾力研究马尔麦斯堡)哲学家特别是其?利维坦?的一些心得报告。作者尽量在学术上公正地对待这个论题,既不妄加揣测,同时也不陷入陈腐的解释。有关?利维坦?这本书,可以印证狄德罗关于霍布斯的另一本书所说的话:?这是一部值得用一生来阅读和注释的书??霍布期国家学说中的利维坦:一个政治符号的意义及其失败?是施米特在上世年代中期的一部学术论著,论题接续年代年代初思考的政治学—神学问题,充满曲笔,堪称施米特在非常政治处境中写的非常的政治论著,在霍布斯研究史乃至西方政治思想史上也算得上一个理程碑?霍布斯国家学说中的利维坦?的英译本依据旧版移译,因而没有?完成了的宗教改革?编后记,但选了一篇施米特写年的文章?霍布斯和笛卡儿思想中作为机械装臵的国家?,这篇文章的德文原文收编的施米特文集?国家、大空间、法?一书中本书是作者日在莱比锡哲学学会日在位于基尔的霍布斯学会所作两次演讲的结果。本书吸收了作者以前一些文章和演讲中所包含的若干想法和论述。总的说来,本书展现了作者倾力研究马尔麦斯堡)哲学家特别是其?利维坦?的一些心得报告。作者尽量在学术上公正地对待这个论题,既不妄加揣测,同时也不陷入陈腐的解释。有关?利维坦?这本书,可以印证狄德罗关于霍布斯的另一本书所说的话:?这是一部值得用一生来阅读和注释的书?
孟德斯鸠《罗马盛衰原因论》的内容提要
本书著者孟德斯鸠年)是十八世纪上半叶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本书是他的重要著作之一,在这本中他第一次概略地阐述了自己的社会理论,按照孟德斯鸠的历史编纂学的观点,古罗马的兴起和衰亡是由它的政治制度的优劣和居民风俗的善恶决定的,孟德斯鸠和所有的资产阶段启蒙思想家一样,他的历史观是唯心主义的。但是他的社会思想对于当时封建、反君主专制的斗争是有积极作用的 书后附有孟德斯鸠的另一重要论文:?论趣味?本书著者孟德斯鸠年)是十八世纪上半叶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本书是他的重要著作之一,在这本中他第一次概略地阐述了自己的社会理论,按照孟德斯鸠的历史编纂学的观点,古罗马的兴起和衰亡是由它的政治制度的优劣和居民风俗的善恶决定的,孟德斯鸠和所有的资产阶段启蒙思想家一样,他的历史观是唯心主义的。但是他的社会思想对于当时封建、反君主专制的斗争是有积极作用的 书后附有孟德斯鸠的另一重要论文:?论趣味?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基本信息
该书所倡导的法制、政治自由和权力分立是对神学和封建专制的有力抨击,成为此后资产阶级大革命的政治纲领。特别是为孟氏所第一次正式提出的分权与制衡理论,对近代以来的资产阶级政治实践和政治思想产生了直接而深远的影响。经过法、美资产阶级革命的实践,已经成为资产阶级国家构建民主制度和政权体制的组织原则。孟氏所集中讨论的不是具体的法律规范本身,而是法的精神,即法律符合人类理性的必然性和规律性。所以,孟氏把法律臵于决定地位,认为只有法律才能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而专制则是对人性的蔑视和对自由的践踏。他进而深入探讨了自由赖以存在的体制条件,并借此找到恢复自由的基本手段──三权分立,以权力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主张宪法统率下权力分立与制衡的政治制度。使法律、自由与宪法结合起来,奠定了宪政理论的基本框架,这也是孟氏对政治理论最杰出的贡献。
他的贡献还体现在所运用的历史主义和整体主义的研究方法上。孟氏的全部理论都建立在对历史事实和世界各国古今政治、社会与法律制度实践分析基础之上,从社会──历史──文化以及人们生存环境中的各个因素相互联系与影响的动态关系中把握一国政制与法律发展变化的规律。这是对传统政治学、法学研究方法的超越,在社会理论" 前科学" 时期,使政治学和法学的研究向科学前进了一大步。
作者指出法律同政体、自然地理环境、宗教、风俗习惯等各种因素有关系,法律之间也有关系。这些关系构成?法的精神?。
作者阐述了自然法理论、法和法律定义,法律与政体关系,以及政体分类、各种政体的性质和原则等问题。阐述政治自由和三权分立学说,并以英国为例提出了君主立宪制的政治主张。论述了自然条件同政治法律的关系,认为自然地理环境对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具有重大的制约性。论述了法律和工业、商业、货币、贸易、人口及宗教等关系,主张兴办工商业,发展贸易,反对横征暴敛,促进国际交往和世界和平。并论述罗马继承法和法国民法的起源和变革。强调严格区分各种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制定法律应遵循的原则及其应注意的问题 。这部著作的分权理论被美国宪法 、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宣言?所吸收。19世纪各国的资产阶级革命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这部著作的影响。 ?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最重要的、影响最大的著作,也是一部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全书分为三卷。第一卷主要是关于法的概述以及法与政体之间的关系;第二卷讨论的是法与政治权力的关系;第三卷论述了法律与地理环境的关系。该书中提出的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对世界范围的资产阶级革命产生了很大影响,被载入法国的?人权宣言?和美国的?独立宣言?。 全书中译本共分上下两册,六卷,三十一章。主要内容可概括为:①法律的定义、法律和政体的关系,政体的种类和它们各自的原则(1至10章)。②政治自由和分权学说,英国范例(11至13章)。③地理与政治关系的学说及各种推论(14至19章)。④工业、商业人口、宗教等问题(20至25章)。⑤罗马和法国法律的变革、关于封建法律学说(27至28章,30至31章)。⑥一般性结论(26和29章)。
本书著者孟德斯鸠(1689—1755) 是十八世纪上半叶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论法的精神?是他的一部主要著作。孟德斯鸠是资产阶级法的理论的奠基人之一,他认为法的基础是人的理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是理想的政治制度。本书在我国早有严复的译本,书名?法意?,对我国资产阶级启蒙运动有重大影响。此次根据法文原本另行翻译,供学术界研究参考。书前刊有译者写的?孟德斯鸠和他的著作?、?关于译本的简单说明?、?孟德斯鸠生平大事年表?和?孟德斯鸠论著举要?等文章和材料,一并供读者参考。
卢梭《社会契约论》基本介绍:
描述人和社会关系的?社会契约论?("The Social Contract")也许是卢梭最重要的著作,其中开头写道“人生而自由,却无处不在桎梏之中”。这本书于1762年出版,当时无人问津,但后来成为了反映西
方传统政治思想的最有影响力的著作之一。
与他早期作品相反,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认为自然状态是没有法律和道德的兽性状态,好人是因为社会的出现才有的。自然状态下,人之间经常要竞争。通过与其他人的联合人能面对更多的威胁,因而大家都愿意联合起来。人们联合在一起,以一个集体的形式而存在,这就形成了社会。社会的契约是人们对成员的社会地位的协议。 卢梭尝试把政府的出现解释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一种契约。人们愿意放弃个人自由并被他人所统治的唯一原因,是他们看到个人的权利、快乐和财产在一个有正规政府的社会比在
一个无政府的、人人只顾自己社会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
不过,卢梭又指出原始的契约有着明显的缺陷。社会中最富有和最有权力的人“欺骗”了大众,使不平等成为人类社会一个永恒的特点。他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到,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契约应该被重新思考。政府不应该是保护少数人的财富和权利,而是应该着眼于每一个人的权利和平等。不管任何形式的政府,如果它没有对每一个人的权利、自由和平等负责,那它就破坏了作为政治职权根本的社会契约。 这种思想是法国和美国革命的根本。事实上,说法国和美国革命是卢梭在社会契约上的抽象理论的直接结果毫不
过分。
卢梭是最早攻击私人财产制度的现代作家之一,因此他也被认为是现代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见马克思)的始祖之一。同时,他质疑多数人的意愿是否一定正确。他在?社会契约论?中指出,政府应该排除多数人意愿的影响,捍卫自由、平等和公正。 卢梭的政治哲学中最主要的原则是政治不应与道德分离。当一个国家不能以德服人,它就不能正常地发挥本身的功能,也不能建立对个人的权威。第二个重要的原则是自由,捍卫自由是国家建立的目的之一。 卢梭对教育的观念深深地影响了现代教育理论。他降低书面知识的重要性,建议孩子的情感教育先于理性教育。他尤为强调通过个人经验来学习。 “让我们回归自
然” 在早期的作品中,他把自然描述位原始人所处的原始的状态。
后来,在伏尔泰(Voltaire )的批评下,他把自然描述为人建立自己个性和个人世界过程的自发性。所以,自然意味着内心的状态、完整的人格和精神的自由。与之形成对比的是社会在文明的幌子下进行的关押和奴役。因此,回归自然就是使人恢复这种自然过程的力量,脱离外界社会的各种压迫,以及文明的偏
见。
卢梭《社会契约论》的主要内容
社会契约论是西方17、18世纪资产阶级用以反对封建?君权神授?理论、争取平等自由的政治地位的思想武器,在此前提下,西方资本主义及其各项相应的制度才得以充分发展,因此,社会契约理论不仅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家在政治上与法律上获得正当化的基础,同时亦为资产阶级国家以平等、自由为核心理念的法律制度得以确立并发达的先导。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不了解西方的社会契约理论,将对我们透彻理解西方的法学理论构成无法克服的障碍,直至现在,西方学界仍有为数众多的学者在阐释和完善这一理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其最重要的政治学著作,亦为世界思想宝库中的得要经典之一,在本书中,卢梭国家与人民、国家与法律、自由与平等、国家与社会等角度对社会契约理论进行了全面而深刻的阐述,处在革命时代的各国资产阶级皆曾把它当作福音,并在革命胜利之后参照其理论确立本国的政治、法律制度。鉴于?社会契约论?的得要性,我国商务印书馆将其列为?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的一种。 “写作背景”
18世纪的欧洲正是宗教势力逐渐退缩,各种政治启蒙思想方兴未艾的进修,卢梭早在1743年游历威尼斯时即已开始考虑政治问题,后来,其观点由于对道德风尚进行历史研究而大为开阔,并意识到一切问题在根本上都是政治问题,而且无论人们采取什么方式,任何民族永远都不外是它的政府的性质所使它成为的那种样子,因此卢梭认为什么是可能最好的政府这个大问题就可以转化为如下问题,什么是适合于形成一个最有德、最开明、最睿智并且从而是最美好的民族的那种政府的性质。卢梭原计划写一本名为?政治制度论?的书,本打算系统地论述政治制度的问题,并于1753年开始草拟该书,但到1761年,卢梭完成?新
爱洛绮思?后,考虑到这部书的写作所需时间太长,于是转而决定放弃这本书,把其中可以独立的部分抽出来,于是最终形成了?社会契约论?。
“主要内容”
?社会契约论?由四卷四十八章构成,分别讨论了?人类是怎样由自然状态过渡到政治状态的,以及公约的根本条件是什么?;?立法?;?政治法,即政府的形式?和?巩固国家体制的方法?等问题,其核心目的是论述政治权利的基本原理,因此该书又名?政治权利的原理?。
第一卷所探讨的是人类是怎样由自然状态过渡到政治状态的,以及公约的根本条件是什么。在正式进入本卷的本论之前,卢梭叙述了贯穿?社会契约论?通篇的基本方法,他说:?我要探讨在社会秩序之中,从人类的实际情况与法律的可能情况着眼,能不能有某种合法的而又确切的政治规则。在这一研究中,我将努力把权利所许可的和利益所要求的结合在一起,以便使正义与功利二者不致有所分歧。?(第7页) 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卢梭和与其同时代的社会思想家们(如孟德斯鸠、伏尔泰、休谟、狄德罗等人) 之间的差别,其他思想家们归根结底均是以功利为依归,在这一点上,支配社会关系的规范,在现实和利益下不复存在。对于此,卢梭的见解可说在于:把现实问题视为独立的事物而建立正义与权利的基础,并且在这基础上,将功利的观点结合起来。这一尝试成功与否另当别论,我们将可从?社会契约论?中随处可见他从权利的观点和功利的观点相结合来看问题的情形。本书第一卷是在基本有的是上对社会契约加以研究,这是?社会契约论?的精华所在,接下去的各卷皆可说是将本卷中所确立的论点予以发挥与推论而已。卢梭在第一卷第一章开篇即指出:?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人是生而自由、平等的,然而,却处处受到社会重荷的压抑,其原因何在?这便是问题的开始。卢梭不愿对这种事实的起源加以说明,而关注于回答这种事实如何得到社会认同的问题,他认为,社会秩序并非出于自然,而是人为的,即是建立在约定之上的。在此之前,对于政治社会的成立,学者们多从以下两个观点加以说明:其一,关注于寻求权力的自然起源,认为家庭是政治社会的原型,并从父权推出王权。其二,认为权力是强者的权利。前者的谬误在于不了解儿子依父亲只限于儿子依附父亲只限于儿子需要保护的期间,一旦儿子可以独立自主,这种结合便解体了;而后者的错误则在于显然不了解?权利?一词的意义,所谓?强者的权利?,是把物理力量与精神力量等量齐观而产生的一种混淆观念。政治社会不是主人和奴隶的关系,而是每一分子相结合的关系。问题在于,人们如何形成合法的社会?社会契约不是在说明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而是在说明人民借此而形成人民共同的行为。在这个基础上,卢梭提出了具有崭新内容的社会契约论。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他论及前社会的、前道德的、前理性的自然人的状态,亦即所谓的自然状态,并且说明社会中一切不平等,乃是违背这种状态的结果。但他又认为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人必然会远离自己的自然。关于社会契约的假说便是以这种论点为基础出现的。因此,人类既然不可能停留在自然状态,便只好改变其生存方式,但又因人们不能创出新的力量,所以只能靠共同而创出?力量的总和?,这种共同不能仅是结合,而必须找出一个社会的共同意志,?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维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全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自由?(第23页) 。这就是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在此,卢梭极力主张保护生命与财产,并强调自由的不可争侵犯性是政治社会成立的要素:?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自己做人的和,就是放弃人类的权利,甚至就是放弃自己的义务?(第16页) 。作为解决这种问题的社会契约是?每个结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都转让给整个的集体?(第23页) ,换句话说就是?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臵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24-25页) 。这种订约的行为,把此前独立的个体结合成一个道德的与集体的共同体,这种公共人格(大我) 以前称为城邦,现在则称为?共和国?或?政治体?;当它是被动时名为国家,主动时则叫做主权者,而以之和它的同类相比较时,则称之为政权。?至于结合者,他们集体地就称为人民;个别地,作为主权权威的参与者,就叫做公民,作为国家法律的服从者,就叫做臣民?(第26页) 。
通过与当时既存的契约论进行比较,我们可更清楚地看出卢梭社会契约论的要旨:首先,卢梭理论中的契约行为,跟霍布斯、普芬道夫等人主张的服从契约不同,所谓服从契约指的是当国家形成时,就已经有了统治者与人民,双方所订阅的双边契约;而卢梭所主张的契约行为乃指作为主权体的人民之形成行为。因此,一言以蔽之,卢梭所谓的?主权?指提是人民共同权力。其次,这个契约中的让渡,是把个人及相关一切全都交给共同体条件都全面让度,根据卢梭所说,那是为了使所有分子在共同体中条件都相同。以圩政治社会上的平等而言,这种全面让渡是不可或缺的,同时,个人也因而完全为共同体所包容。卢梭认为,国家对于个人而言,并非如洛克所称的是表面的,他认为个人惟有通过国家,才能在国家中确保自己的存在。第三,每一分子把自己完全让渡给共同体,但共同体是包括自己在内的人民本身,因而契约无非是自己的契约。这样,在这个契约行为上,个人获得相当于他所让渡的一切,这意味着个人一方面使自己完全依附于共同体,另一方面仍可拥有自己的一切。
卢梭认为,劝家因社会契约而产生的同时,人的方面也产生了极重要的变化。正义代替了本能,义务代替了总支,权利代替了情欲,像这样,道德的、社会的价值在人类之中产生,人成了真正的?人?,直截了当地显示这个转变的是自由。卢梭认为,对于人类而方,自由是固有的本质,但社会契约必须把自由本身的意义加以转变,将其提升到更高的层次,它排除个人私自无拘无束的?自然的自由?,而使人具有?社会的自由?,社会的自由受制于公,但是,依照社会契约形成的共同体意志既是所有人的共同意志,故它也等于是个人的意志,因此服从公意也就是服从个人的意志。这样,人获得了道德的自由——自律,而使人成为真正的自己的主人。卢梭显示了在确保公民的自由平等的关系上,彻底的人民主权是不可或缺的要件,同时,他把这个主权概念,提升为人类道德价值的泉源,而非仅局限于政治制度的原理之中。
第二卷基本内容是主权因社会契约而得以成立,并对主权概念加以更严密、更精确地规定,同时也讨论主权功能的立法问题,因此,主权论与立法论可说就是本篇的课题。
卢梭认为,主权是公共意志的运用,亦即人民意志的运用。首先,主权是不能让渡的,因公共意志是化合存在的人民共同意志,属于公共的,所以不能把这种意志让渡给特殊的个人或团体,由他们来代表;同理,主权也是不能分割的,其原因即在于意志是不能分割的。要是对于主权有了正确的概念的话,就应知道,当主权在实际执行的时候,看来主权是可以分割的,事实上,那只是主权的运用,并非主权本身。此外,公共意志是永无错误的,不过却不能因此而说人民的决议始终是正确的,因人民的决议有时会以有别于公意的全体个别意志表现出来,此时它们虽是以全体的意志表现,其实只不过是不具整体性质的个别意志的总和,为了避免这种弊害,国家中必须没有派系,?为了很好地表达公意,最重要的是国家之内不能有派系存在,并且每个公民只能是表示自己的意见?。以上主张主要是从人民主权方面对于那些以部分或个别利害替代全体共同意志之主权的滥用而所作的反驳。然而,主权并非绝对的。因此必须规定主权的界限。个人以公民的资格作为完善的国家一份子,必须放弃自己的特殊利益而完全服从公共意志,但个人还是拥有作为?私人?的权利,所以要区分公民的权利和个人的权利,公共意志的对象终究是公共的,指向共同利益,因而其所拘束的乃是作为公民的个人,主权的权限并不及于作为具有特殊意志的私人的行为,所以,主权固然超乎一切,但当然不可能是没有限制的,乍看之下,这种主权权限论似乎与第一卷所阐述的个人全部让渡的社会契约论中,主权或公共意志对成员绝对支配的见解相互矛盾,的确,此二者的不合逻辑是无可避免的,不过其中亦非无可解释之处。我们认为,卢梭的真意似在于:主权在人民意志的范围内固然不能不说是绝对的,但我们不能忘记的是,其所以是绝对的,是因为如此一来,可以保障其成员真正的自由、平等与安全。再说,设若公共意志的存在即是主权,则公共意志的表现便是法律了。法律就其本质而言是公共的,所以即使可以规定特权,但不能把特权指明颁予某人,制定制定法律的权利仅属于人民,可是,人民未必总是受过启迪的,所以除了立法权以外,还需要有明了公共意志是什么的立法者。然则,最适合于国民的法律是什么呢?这要对人民的历史背景、国家领土的大小、地质、风土等加以一番考虑才能决定。立法的体系固然因国而异,但自由与平等必须成为立法的原理,无论任何地方,立法的这个目的必须被绝对贯彻。法律又可分为政治法(规定全体对于全体的关系,亦即主权体对于国家的关系) ,民法(规定成员与成员相互间的关系,或成员与国家的关系) ,刑法(对其他一切法律的制裁的法) ,以及最重要的法——铭刻在公民们内心里的法(风尚、习俗与舆论) 。
第三卷讨论的是政体,即政府的形式。政府掌有行政权,这种行政权隶属于作为主权体之行为的立法权。同时,政府的成立不是基于契约,这是从第一卷的主张——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并非契约的目的——引申的必然结果。政府只不过是接受人民的委托行使行政权而已,所以不以胆人民的主人,政府的功能在于执行法律及维持政治的、社会的自由,只是人民和主权体之间的中介全。使行政权隶属于立法权这个概念,就卢梭而言,也关系到原则上承认人民的革命权,卢梭对于政治体制的颠覆,采取了一种慎重、警戒的态度,但即使如此,他仍然认为,为了贯彻人民主权的理念,人民可以凭其意志任用行政权力者或罢免之。政府可以采取种种形态,在原则上,?负责的人越多,则处理事务就愈慢;由于过分审慎,人们对于时机就会重视不够,就会坐失良机;并且由于反复考虑,人们往往会失掉考虑的结果。?(第84页) 因此?行政官对政府的比率应该是和臣民对主权者的比率成反比的?(第84页) 。具体来说,政府可以采取种种形式,卢梭以民主政体、贵族政体、君主政体这三种形态为政府的基本形态。(一) 民主政体:把政府委托于全体人民或大多数人民,立法权与行政权相结合。如此看来,似乎没有比这种政体更好的整体了,因为立法权与行政权的统一最能充分体现公意之所在,但民主可政体应以以下难以实现的条件为前提:必须是小国家,人民可以易于聚集在一起并易于认训所有其他的公民;必须是具有极其纯朴的风尚,以免事务繁杂与发生棘手的争论;必须人民之间的地位和财富事实上高度平等,否则权利上和权威上的平等便无法长期维持;还要很少有或者根本就没有奢侈,因为它会同时腐蚀富人和穷人。因此,民主政体虽是最为完善的,但并不适合于人类的实际社会,?就民主这个名词的严格意义而言,真正的民主制从来就不曾有过,而且永远也不会有?(第88页) 。另外,卢梭还补充道,没有别的政府是像民主的政府或者说人民的政府那样的易于发生内故和内乱的了,因为没有任何别的政府是那样强烈地而又那样不断地倾向于改变自己的形式的,也没有任何别的政府是需要以更大的警觉和勇气来维持自己的形式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卢梭所谓的民主政体,是指古希腊雅典式的直接民主,而现代所称的代议民主则被卢梭归入贵族政体之列。(二) 贵族政体:把行政权委托于少数行政官。贵族制有三种,即自然的、选举的和世袭的。其中第一种只适合于纯朴的民族,第三种是一切政府之中最坏的一种,第二种则是最好的,它才是严格意义上的贵族政体。第二种贵族贵族政体除了具有可以区别立法权力和行政权力这两种截然不同的道德人格的优点之外,并且还具有呆以选择自己成员的优点,因为在民主政府中,全体公民生来都是行政官,而贵族制则把行政官只限于少数人,他们只是由于选举才成为行政官。用这种方法,则正直、明智、经验以及其他种种受人重视与尊敬的理由,就恰好成为政治修明的新保证。另外,在选举式的贵族政体之下,领会也更便于举行,事务也讨论的更好,实行起来也更有秩序、更加迅速,可敬的元老们比起不知名的或者受人轻视的群众来,也更能够维持国家的对外威信。因此,最好的而又最自然的秩序,便是让最明智的人来治理群众。从其内容来看,卢梭所谓的选举式贵族政体似相当于现代所称的代议制民主制。(三) 君主政体:把政府的权能仅集中于一个行政官,惟有这个人才有权依法来行使这种权力,这个人就是人们所说的君主或国王。在君主政体之下,人民的意志、君主的意志、国家的公共力量和政府的个别力量,就全都响应着同一个动力,国家机器的全部力量就都操在同一个手里,一切都朝着同一个目标前进,因此没有别的政体比这种政体更强有力,但同时也可以说没有别的政体的个别意志具有更大的势力而且更容易统治其他意志的了。固然一切都朝着同一个目标迈进,但这个目标却绝不是公共的福祉,而且就边行政权力本身,也在不断地转化为对国家的一种损害。个人专制的政府,其最显著的不便就是缺乏那种连续不断的继承性,而那在其他两种制度之下却构成一种永不间断的联系。根据前述的一般比率规律,君主制是仅仅适合于大国的。
可见,卢梭原则上是摈弃君主政体的,而民主政体虽然是最为理想的政体,但对于人类而言,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因而认为选举式的贵族政体最适当,所以,民主政体、贵族政体、君主政体的分类,只不过是从构成行政权力的数目上加以区别而已。同时,具体国家在选择自己的政体时,应结合这个国家的具体情况,如国土面积、土质、气候、风俗飞惯、民族性等来作出决定,因为没有一种政府形式是适合于一切国家的。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哪一种政府才是最好的政府?的问题是一个既无地解答又无从确定的问题,或者说,各民族的绝对的与相对的地位有多少种可能的结合,也就有多少种最好的答案。但当我们要确立一个好政府的标志时,这是可以做到的,那就是任何政体都必须以人民主权为前提。
我们再来看一看卢梭在这一卷中有关人民集会与议会制度的主张。在第二卷中,卢梭强调主权是不能让渡的,且是不能分割的,基于同样的理由,他认为主权也是不能被代表的。所谓主权不能被代表,是指不能把立法权委托议会制度的议会,有了议员,公民便把公共的事务委诸他人,而只顾着个人自己的事情,这样,国家便腐化了。所以,主权只有当人民聚集在一起时才能实行,人民集会是最高的权力,在这种集会开会期间,裁判权与行政权都停止,公民以完全对等的、平等的资格与会。卢梭虽然明白知道要全民一起与会是很难的,但他信为只有定期人民集会,才能维持主权。在第三卷,卢梭进一步发挥了他的社会契约论,他认为,政府的创制决不是一项契约,其原因在于:首先,最高无上的权威是不能加以改动的,正如它是不能转让的一样,限制它也就是摧毁它;其次,显而易见,如果政府的创制行为是一项契约,那么这种人民与某某人之间的契约乃是一件个别的行为,由此可见,这一契约既不能是法律,也不能是主权的行为,因而也就是不合法的。再次,缔约者双方相对间都只处于惟一的自然法之下,而彼此之间的相互协定又没有任何保证,这就在各个方面全都是与政治状态相违背的。所以,一个国家中只能有一个契约,那就是结合的契约,而这个契约本身就排斥了其他一切契约。
第四卷在继续讨论政治法时,进一步阐明了卢梭理论中巩固国家体制的方法。在?公意是不可摧毁的?这一前提之下,卢梭分别论述了投票、选举、罗马人民大会、保民官制、独裁制、监察官制和公民宗教等在国家治理中具全的各项制度及其运作。其中问题最多、争论最金的是论公民宗教部分,卢梭把宗教分为两种:人类的宗教与公民的宗教。人类的宗教没有神殿,也没有仪式,只是对最高的神加以纯粹的的内在的膜拜,因此它亦可称为自然的、神法的宗教;而公民的宗教,则是各国自行规定的宗教,有法定的外在的膜拜,规定该奉什么守护神,这种宗教,其教条只普及该国内部,其他国家的人都被视为异教徒。前者与国家不具任何关系,这种宗教把人类的心灵从尘世导向天国,所以对于国家中的社会精神而言,是有害的;后者则以国家为宗教的崇拜对象,凭此最能强化社会的结合。主权体虽不能强迫人信教,却可以把不信仰那些教条的人逐出国境,同时对于那些公开承认信奉那些教条、而行为宛如不信奉教条的人,不妨处以死刑。不宽容是这种宗教的缺点,除此以外,它对政治社会是最有益的。经过全书的论述之后,卢梭终于忍不住在该书的最后一章向人们透露了他的真实意图,正是在这里,卢梭将其集权的民主主义思想暴露无遗,也正是在这里,才导致了以后的国家主义思想,在学说上产生了黑格尔的国家崇拜论,在政治上导致了罗伯斯庇尔与希特勒的国家集权。因此,英国伟大的哲学家罗素认为卢梭是?那种与传统君主专制相反的伪民主独裁的政治哲学的发明人?,?希特勒是卢梭的一个结果?(?西方哲学史?) “下”) 。
“主要思想”
?社会契约论?旗臶鲜明地提出了人民主权论,卢梭认为,人是生而自由的,国家只能是自由的人民自由协议的产物,如果自由被强力所剥夺,则被剥夺了自由的人民有革命的权利,以强力夺回自己的自由。国家的主权在人民,而最好的政体应该是民主共和国。但是,我们还必须看到,卢梭的民主主义混淆了人民主权和主权者(国家) 的概念,将其二者等同起来,他认为主权者无非是公意的外现,而公意就是人民整体意志的体现,而在无法形成所有人民的共同意志的时候,大多数人的意志便顺理成章地取得了公意的地位。经过以上概念的转换,卢梭似乎很自然就得出了以下结论:主权者的第一个特点是超乎法律之上,没有任何一种法律可以约束人民共同休;主权者无需向臣民提供任何保证,换句话说,主权者可以任意行使权力;国家有权支配臣民的一切财产;主权者对臣民掌握生死权,因为后者的生命乃是国家的有条件的一种赠与;任何人若是不愿服从主权者的意志,则全体(主权者) 有权强迫他服从,也就是迫使他?自由?。可见在卢梭的政治学说中,所谓人民主权无非就是多数人的主权、民主即等同于多数人的民主,正是在这点上,卢梭的政治学说为多数人和以多数人为旗号的专制提供了理论基础。同样是作为其理论的自然推演的是,卢梭坚决反对分权制,他认为主权是不可分离的,而分权恰恰是使统一的主权分列为几个部分,从而制造出
了一个不同于君主的不受约束的新的权力实体,这种权力实体因披上了?公意?的外衣而较之君主个人更具迷惑力。
“在世界法学发展史上的地位及影响”
卢梭在政治理论上的巨大影响怎么估计也不会过分,他在?社会契约论?中所确立的平等和多数源至高权威的学说是法国大革命时期重要的鼓舞力量,?人权宣言?与法国宪法均在很大程度上是卢梭思想的产物,同时,卢梭的影响决不限于他自己的国家,在美国革命的?独立宣言?中亦可找到卢梭的理论。在思想史上,卢梭被认为是浪漫主义运动之父,十九世纪初期曾把国家颂扬为?历晚上的上帝?的日耳曼主义唯心主义者如费希特、黑格尔等人受到这本书的极大影响,而正是?国家?(即所谓的主权者) 在卢梭理论中的崇高地位,该书亦成了法国雅各宾专政的理论支撑,并在部分上为德国的希特勒法西斯政权提供了思想资源。由于卢梭思想兼具向民主发展与向集权发展的同样可,故后人在评价卢梭时曾有过?法国革命中的卢梭应该死,因为法国革命后的卢梭必须生?的审慎话语。以卢梭为代表的天赋人权思想在本世纪的初期传到我国,在我国旧民主主义革命阶段曾经产生过一定的思想影响。在法学方面。?社会契约论?是近代自然法学的重要思想资源,近代自然法学的主要主张如理性主义、自然状态论、国家契约论、天赋人权论与法制主义皆脱胎于社会契理论。
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基本内容
18世纪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他的政治民主方面的著述在法国大革命中成为激进的雅各宾派的理论向导。但他的成就远不止此,他在一些文学作品中表现的思想艺术原则在后世得到了持续发展。
卢梭的高祖原是法国新教徒,因躲避宗教迫害于16世纪中期来到瑞士。卢梭生于日内瓦一个钟表匠的家庭。他生而丧母,但在父亲的鼓励下读了许多古希腊、古罗马文学中的名人传记。10岁他被送到朗莫西埃牧师那里,两年内学会了拉丁文。 13岁至15岁时他在一个暴虐的镂刻师的店铺当学徒,遭受很多磨难。两年后他终于弃职离乡,来到法国,开始了长期颠沛流离的生活。这里,德〃瓦朗夫人既是他流浪生活的第一个港湾,也是他过于丰富而略嫌病态的爱情生活中钟情的第一个女性;在这儿,卢梭度过了近10年的浪漫而稳定的生活。1749年,卢梭的应征文章?论科学与艺术?获奖。这虽使他一举成名,却也逐渐显示出他同其他启蒙主义者在思想立场上的分歧和差异。其后,他渐渐地与百科派决裂了。在法国蒙莫朗西森林附近度过的几年是他文艺创作生涯中硕果累累的阶段,他的四大名篇?新爱洛绮丝?、?民约论?、?爱弥儿?、?忏悔录?中的三篇问世于此时。因?爱弥儿?同时激怒了当局和百科派,卢梭避难逃至瑞士等地,最后回到法国仍不得安宁。他晚年时在巴黎离群索居,?忏悔录?一书于此时完稿。1778年,卢梭死在一个侯爵的庄园里。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后,他的遗体于1794年以隆重的仪式移葬于巴黎先贤祠。
?我认为人类存在着两种不平等:一种我称之为自然的或生理上的不平等,因为它是由自然造成的,包括年龄、健康状况、体力以及心理或精神素质的差别;另一种我们可以称之为伦理或政治上的不平等,因为它取决于一种协约,并且这种协约是由人们的同意确立的,或者起码是人们许可的,而这种协约是由某些人专门享受且往往有损于他人的各种特权(如比他人更富有、更高贵、更有权势,或者甚至要求他人服从他们)组成的。?(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第69页)
?如果我们观察不平等在各种变革中的发展进程,就会发现,法律和财产所有权的确立是第一阶段,行政官职位的设立是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即最后阶段,就是合法权力向专制权力的转变。因此,第一阶段认可富与穷的分野,第二阶段认可强与弱的分野,第三阶段则认可奴隶主与奴隶的分野——这便是最大程度的不平等了,这个阶段是其他一切阶段的归宿,直到新的一轮变革彻底摧毁这个政府,或者恢复它的合法制度。?(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第132页)卢梭的这段话,清楚地表明了人类不平等的出现,是分先后三个阶段的。我们如果要追求人类平等的话,那么就应该争对这三个阶段,反其道而行之,按其先后,先灭后者再灭前者。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先灭第三阶段,先灭掉?专制权力?,取消?奴隶主
与奴隶的分野?;再灭第二个阶段,灭掉?行政官?的?特权?,取消?强与弱的分野?;最后才是灭第一个阶段,灭掉?财产所有权?,取消?富与穷的分野?。
?对于人的基本天赋——生命和自由……每个人都可以享受生命和自由,但至少可以肯定无权放弃它们。放弃自由,人就降低了自己的人格;放弃生命,就是消灭本身的存在。因为任何世俗的财富都不能补偿生命和自由的丧失,所以,无论以什么代价放弃生命和自由,都是既违背天理又违背理性的。?(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第128页)
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书之所以被广为传读, 除了其中阐发的学说本身具有魅力之外, 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 那就是本书文笔的优美, 晓畅. 这样的一个论题, 别人做来, 也许只能罗列罗列史实, 考证考证年代, 摆出一堆枯燥乏味的东西. 而卢梭独能将深刻, 严肃的思想寓于生动活泼的话语之中. 试看这样的名句:"但是, 自从一个人需要另一个人的帮助的时候起; 自从人们觉察到一个人据有两个人食粮的好处的时候起; 平等就消灭了, 私有制就出现了, 劳动就成为必要的了, 广大的森林就变成了须用人的血汗来灌溉的欣欣向荣的田野; 不久便看到奴役和贫困伴随着农作物在田野中萌芽和滋长."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一书是卢梭独自一人躲在森林中写就的. 他对人类自然状态的描述多数出自自己的想象, 偶尔参照一下旅行家们关于原始部族生活状况的写照. 卢梭本人在行文中也多处提到自己很大程度上是靠猜测立论的. 这些构成该书的弱点, 同时也是批评家攻击的靶点.
洛克《政府论》的内容简要
?政府论?一书内容包括破坏与建设两个方面,因而在结构上也分上下两篇,上篇是“破”,下篇是“立”。 ?政府论?上篇,集中驳斥了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君权神授说和王位世袭论。这种理论以菲尔麦的著作?先祖论?为代表。 罗伯特·菲尔麦(1588—1653) ,贵族出身,是英国封建贵族、保王派的主要代言人,曾被英国国王查理一世授予爵位。他的代表作?先祖论?是王党将之作为斯图亚特王朝复辟的理论依据。?先祖论?一书,可以用一句简单的话来概括:国王的权力是直接来自上帝的,他的王位是世袭的。具体论证是:上帝创造了第一个人亚当,同时授予他统治妻子、儿女以及世上万物的权力,因此,亚当不仅是第一个家长,而且是第一个国王。亚当这种父权和王权是代代相传,永远世袭的。 洛克在上篇中,通过对菲尔麦所依据的?圣经?的考察,证明: 第一,亚当并不如菲尔麦等人所主张的那样,是基于父亲身份的自然权利或上帝的明确赐予,享有对于其子女的支配权及对整个世界的统治权。 第二,即使他享有这种权力,他的继承人也无权世袭这种权力。 第三,即使他的继承人可以世袭这种权力,但是由于没有自然法,也没有上帝的明文规定来确定在各种情况下谁是合法继承人,因而也无从确定应该由谁来掌握统治权。 第四,即使这也已被确定,但是谁是亚当的长房后嗣,早已绝对无从查考。这就使人类各种族和世界上各家族之中,没有哪一个人比别人更有理由自称是最正宗的长房后嗣,从而享有世袭的权力。 ?政府论?下篇,系统地阐述了公民政府的真正起源、范围和目的。其主要内容包括: (1)自然状态。人类最初是处于一种纯粹的自然状态。自然状态是一种完全的自由、平等的状态。自然法在自然状态中起支配作用。理性,也就是自然法,教导着有意遵从理性的全人类:人们既然都是平等和独立的,任何人就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和
洛克《教育片论》的内容简介
?教育片论?在洛克的思想和著作当中占有一个核心的位臵,它为洛克意义上的道德个体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训练和教育的方案。本书从对儿童的健康教育、智力教育和品德教育若干个方面出发,主张要把年青人培养成有强健身体、有一定知识、有才干、具有优雅态度并善于处理各种事务的绅士。洛克的见解一直到今天仍然对我们具有启发意义。
马基雅维利《君主论》的内容提要
?马基雅维利的事业:?君主论?疏证?即是他为这个目的而做的努力,就像偶尔问拿起一本陌生的书来阅读那样,没有任何先入之见地研读?君主论?,仅看作品本身呈现的东西,去一章一节地跟牢马基雅维利的每一处论点。一直以来都有议论,说?君主论?没阐发什么论点,只是提出一些散乱的想法。来自美国的马基雅维利专家德〃阿尔瓦热兹当然反对这个意见,他认为,在弄清了?君主论?的每一章的意义之时,一个巧妙建构的论点将会显现出来,清楚不过地显现在各章的关系之中。
说到教会地位崇高是征服意大利的一个主要障碍,读者会问道教会如何有这样的崇高地位。读者不禁会想到罗马帝国让罗马教廷征服的事情。罗马存在两个政治实体,但一个似曾十分强大,一个地位崇高。何以解释之间的差异,而且第二个政治实体又何以成为征服意大利的巨大障碍?我们现在看到,要征服意大利就必须使用罗马人征服外邦的方法,而这时教会又成了主要的障碍。看来罗马人必须再次攻占罗马。这一章的结尾提醒读者注意共和国时期的罗马人和当今意大利人之间的区别之处。鲁昂红衣主教告诉马基雅维利,今天的意大利好像把古时罗马人打仗的本事全部忘记了。罗马共和国和今天的意大利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想要获取,在作者看来是个自然而平常的欲望。?献辞?里已经表示,不论各人地位高低,有这样的欲望是大家的共同之处;是自然而平常的人情世态,也是用来为君主,或许还有一般人行为辩解时不可或缺的东西。读者记得,第二章讨论的自然君主平常地为政和作恶。这个平常不就是指君主想要获取,而自己也成为他人获取的对象吗?把这个欲望和人们天生愿意变换主人的欲望放在一起考虑,我们看得出,君主无时没有不测之险。做一个自然君主,其中一层意思是否指君主凡事循规蹈矩,不出意表,或者说不违自然?做一个自然君主是否指采用平常而非异常的统治方式?有世袭的血统也许指君主是人,仅此而已。也就是说,君主是人的后裔,有人该有的一切弱点。
马基雅维里《论李维》的内容提要
?新的方式与制度-马基雅维利的<论李维>研究?西方传统:经典与解释 从书之一,?论李维?是自成一体的一部著述,而且笔者认为,对这两部著述进行对比结果尽管不会让我们发现作者思想上的差异,但却可以告诉我们马基雅维利为什么要写出两部包括了其所有知识的著述。这些理由施特劳斯已经作了讨论。至于?论李维?整体上有什么样的安排以及马基雅维利如何利用李维,笔者运用了施特劳斯的发现结果,因而认为没有必要重复他的观点。因为笔者的阐释工作主要在于揭示马基雅维利认为应该谨慎地藏匿的东西,所以笔者经常会让读者揭开某一个故事的要点或者发现隐蔽要点的东西。笔者所做的研究成就的是一部?本质上?属于评述类的著述。
《杰斐逊选集》的内容简介
本书是托马斯〃杰斐逊所著作品选集。内容包括:自传、杂记、旅行日记、论文、名人生平速写、弗吉尼亚笔记、政府文件,其中政府文件有:英属美利坚权利概观、建立宗教自由法案、关于西部土地组建的报告、国务卿的意见、第一次就职演说、给丹伯里洗礼派协会的回信、对印第安人的讲话等。以及书信,包括致约翰〃哈维、致约翰〃佩奇、致威廉〃斯莫尔博士、致马撒〃杰斐逊、致约翰〃杰伊、致小伦道夫等。
柏拉图《理想国》的内容提要
柏拉图最著名的代表作,西方哲学家公认的?哲学大全?。 ?理想国?涉及柏拉图思想体系的各个方面,包括哲学、伦理、教育、文艺、政治等内容,主要是探讨理想国家的问题。 ?理想国?一书是柏拉图的一篇重要对话录,对话录里柏拉图以苏格拉底之口通过与其他人对话的方式设计了一个真、善、美相统一的政体,即可以达到公正的理想国。柏拉图的理想国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乌托邦。
柏拉图:《政治家》的内容提要
柏拉图关于政治法律的三篇伟论:?理想国?、?政治家?和?法律篇?在同类作品中无与伦比的,这些作品对西方至整个人类政治法律思想的影响无疑也是难以超越的。前二篇对话表明他试图论证的描述最优秀的或理想的政治机构和统治者,为了廉政明这种理想是能够实现的,?理想国?就成为柏拉图的一种尝试,统治艺术则在?政治家?中得得到了更充分的展开,?政治家?虽然是三部对话中最短的一篇,却被公认为是柏拉图紧难读懂的著作之一。更为重要的是该篇可能是人类思想史上首部论及统治的技艺和美德的论著。在?政治家?中,柏拉图所要攻克的难题则是为处于最佳状态的统治者下定义,以便将他与那些拙劣的统治者区别开。
柏拉图:《法律篇》的内容提要
?法律篇?作者柏拉图是古希腊唯心主义哲学的代表人物。柏拉图生于公元前427年,死于公元前347年。" 柏拉图" 大概是个雅号,古希腊文中的意思是" 身体粗壮、结实" 。他本名亚里斯托克勒斯。柏拉图出身于雅典一个古老的名门贵族家庭,远祖是雅典最后一个皇帝科德拉斯,他的母亲派里克廷是梭伦的后裔。梭伦在欧洲法律史上是位大名人。他是雅典的执政官,属工商奴隶主阶级的民主派,在执政期间进行了一系列的立法活动,史称" 梭伦立法" 。这些立法推动了雅典的奴隶主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商品市场经济的繁荣。柏拉图的父亲亚里斯顿是个民主派,在柏拉图幼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柏拉图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一个同母异父弟弟。
柏拉图青少年时期受到良好的教育,接受过骑兵军事训练,喜爱运动,能绘画,谙音律,写过史诗和剧本。他的这些才能后来都充分显现在他的全部著作中。
由于出身显贵门庭,所以柏拉图年轻时企望从事政治活动。雅典是古希腊哲学思想的摇篮,学派纷呈,名家辈出。在这种哲学氛围中,柏拉图无疑地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了" 哲学动物" ,耽于抽象思维。他在哲学上受到赫拉克利特、毕达哥拉斯派和苏格拉底的影响。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的内容提要
亚里士多德是世界古代史上最伟大的哲学家、科学家和教育家之一。?政治学?阐述了城邦政体的理论,对当时的各种政治体制进行了评价。?政治学?系统地提出了人类社会中的基本政治问题,并对之进行了深刻解析。?政治学?作为西方历史上第一部成体系的政治理论名著,是西方政治学及其基本范畴的思想渊源。本书对亚里士多德及其?政治学?作了详细的解读。本书包括三个部分:作者生平、著作导读和原文精要。
社会共同体国家说,认为国家是许多家庭、村落的联合体,其成立源自于人们满足日益扩大的日常生活需要,以达到完善的自给自足,是社会团体自然发展的产物。
神权国家说,认为国家的建立出自神的旨意,国家统治权及其合法性均源自神的意志。
社会契约国家说,认为国家产生之前存在着一个自然状态,自然法是人们生活的理性规则,但其只对理性的人们才有约束力,出于方便和安全的考虑,人们相互间订立契约,国家于是得以产生。16世纪至18世纪的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如格劳秀斯、斯宾诺莎、霍布斯、洛克、卢梭等,分别阐述了自己的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论思想,他们是契约国家学说的主要代言人。
马克思主义国家说:认为国家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伴随私有制、阶级、阶级斗争的形成与发展而逐渐产生的。恩格斯在其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给国家作出了经典的定义:?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社会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与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
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的内容简介
尽管贡斯当对法国大革命有所评价,但严格地说,年以前,他只是大革命的旁观者,而不是参与者。改变这一状况的契机是他与斯塔尔夫人的关系。斯塔尔夫人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著名政治家内克的女儿,出色的自由主义政治活动家、文学家。贡斯当年在瑞士结识了斯塔尔夫人,从此开始了长达十四年之久的充满感情风暴的浪漫关系。这一关系对贡斯当一生有深刻影响。斯塔尔夫人不仅帮助了他的政治活动,影响了他的政治观念,而且也激发了他的文学激情。贡斯当的著名小说?阿道尔夫?在很大程度上是描述他与斯塔尔夫人关系的自传作品年,贡斯当随斯塔尔夫人来到巴黎后,立即卷入法国的政治生活。他是斯塔尔夫人沙龙里的中坚人物,该沙龙不仅在法国,而且在欧洲都有巨大的影响。他与斯塔尔夫人一道,极力维护热月党人的统治,抨击反革命的保王党人以及雅各宾派从左右两方面对温和政权的威胁。年开始,贡斯当相继发表了一系列政治论著。其中最重要者当属?论当前法国政府的力量和赞同它的必要?)。在这部论著中,他极力鼓吹?结束革命?。他写道,?我强烈希望结束这场革命,因为继续革命会伤害自由。这也是为什么我极力主张加强我们的共和国的原因。人类命运中所有高尚而伟大的事业都与共和国的命运联系在一起。尽管贡斯当对法国大革命有所评价,但严格地说,年以前,他只是大革命的旁观者,而不是参与者。改变这一状况的契机是他与斯塔尔夫人的关系。斯塔尔夫人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著名政治家内克的女儿,出色的自由主义政治活动家、文学家。贡斯当年在瑞士结识了斯塔尔夫人,从此开始了长达十四年之久的充满感情风暴的浪漫关系。这一关系对贡斯当一生有深刻影响。斯塔尔夫人不仅帮助了他的政治活动,影响了他的政治观念,而且也激发了他的文学激情。贡斯当的著名小说?阿道尔夫?在很大程度上是描述他与斯塔尔夫人关系的自传作品年,贡斯当随斯塔尔夫人来到巴黎后,立即卷入法国的政治生活。他是斯塔尔夫人沙龙里的中坚人物,该沙龙不仅在法国,而且在欧洲都有巨大的影响。他与斯塔尔夫人一道,极力维护热月党人的统治,抨击反革命的保王党人以及雅各宾派从左右两方面对温和政权的威胁。年开始,贡斯当相继发表了一系列政治论著。其中最重要者当属?论当前法国政府的力量和赞同它的必要?)。在这部论著中,他极力鼓吹?结束革命?。他写道,?我强烈希望结束这场革命,因为继续革命会伤害自由。这也是为什么我极力主张加强我们的共和国的原因。人类命运中所有高尚而伟大的事业都与共和国的命运联系在一起。
范文二:【历史著名政治家】北魏--冯氏
冯氏(442?—490),长乐信都(今河北冀县)人。祖父冯弘,北燕末代国王。北魏兵临和龙,冯弘弃城奔高丽;其子冯朗、冯邈降魏。后来,冯朗官至北魏秦、雍二州刺史,封西郡公。冯氏是冯朗之女,生于长安。
当冯氏还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姑娘的时候,晴天里一个霹雳,其父冯朗突然罹难被杀,顿时家破人亡了。冯氏受到株连,被没入平城皇宫,幸好她的姑母是太武帝拓跋焘的左昭仪,她入宫后得到姑母的照顾。
冯氏聪明好学,在姑母的抚养教育下,不仅粗通文字,而且见识大有长进。兴安元年(452),文成帝拓跋浚继位,冯氏被选为贵人,当时她只有十四岁。四年后,她被立为皇后。
北魏前期,黄河流域经历了长期的战争,土地荒芜,人口锐减,生产凋敝,民不聊生。许多农民不得不投靠大族豪强,沦为荫附户。“荫附者,皆无官役,豪强征敛,倍于公赋”①。荫附户不承担国家的赋税徭役,其负担必然要转嫁到其他劳动人民的身上;大族豪强对荫附户实行残酷剥削,荫附户也痛苦不堪,社会阶级矛盾不断激化。史称“世祖(拓跋焘)经略四方,内颇虚耗,既而国衅时艰,朝野楚楚”②,这就是文成帝继位时面临的社会现实。文成帝曾经采取了一些补偏救弊的措施,他派出二十多批官员巡视州郡,检查地方垦田、徭赋、吏治和刑法;他五次发诏惩治贪官污吏,并一度减轻赋税,免收相当于常赋一半的杂调。这些措施虽然有一定的作用,但是收效甚微。
文成帝还没来得及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在二十六岁上死去了。冯氏痛不欲生,在举行焚烧文成帝生前衣物的仪式上,她哭喊着纵身跳入火堆,左右侍从慌忙把她拉了出来。她昏迷良久,方才苏醒过来。
和平六年(465),文成帝长子拓跋弘即位,是为献文帝。献文帝尊冯氏为皇太后。小皇帝刚刚十二岁,朝政大权操在车骑大将军乙浑的手中。乙浑心怀叵测,矫诏诛杀异己,先后杀害了尚书杨保年、平阳公贾爱仁、南阳公张天度和平原王陆丽等人。四十多天内,他由车骑大将军而太尉、录尚书事,而丞相,凡三迁,位居诸王之上。
冯氏是个精明的妇人,果敢干练。十多年的宫廷政治生活,使她更加敏锐机智了。她没有沉浸在悲哀中,不动声色地注视着周围事变。当她觉察到乙浑心术不正,谋危帝室时,便密定大计,突然以谋反罪杀掉了乙浑,然后宣布亲自临朝听政,控制北魏政治大权。
皇兴三年(469)八月,拓跋宏被立为太子。“魏故事,后宫产子将为储贰,其母皆赐死”①。冯氏亲自抚育还在襁褓中的太子,宣称自此不听政事,还政于献文帝。据说献文帝“幼而神武,聪睿机悟”②,年纪虽小,却很有主意。于是乎在皇帝和太后之间出现了一场微妙的斗争。宫闱秘闻,难以尽知;史官避讳,史事遗落,如今只能看到一些蛛丝马迹而已。大概由于太后经常干预和掣肘,献文帝不能自主,但又不愿当傀儡,渐渐心灰意懒,不想过问政事了,这就是他所谓“雅薄时务,常有遗世之心”③。后来,献文帝干脆准备禅位给他的叔父、京兆王拓跋子推,只是迫于冯氏的压力和群臣的反对,才传位给太子。
① 《魏书·食货志》。
② 《魏书·高宗纪》史臣语。
① 《魏书·道武皇后刘氏传》。
② 《北史·献文帝纪》。
孝文帝拓跋宏即位的时候,还不满九岁;献文帝则为太上皇帝。冯氏为太皇太后。献文帝虽然禅位了,但是,太上皇与太皇太后之间的矛盾并没有结束,而且还在逐步加深。当时,冯太后憎恶侍臣薛虎子,出之为枋头镇将,以后又借故贬黜他当镇门士。献文南巡,薛虎子候在道旁哭诉,自称横遭非罪。献文甚是同情,带他随从视察,一路上访以政事,又重新任命他当了镇将。冯太后宠幸李奕,献文却偏偏罗织罪名杀了李敷、李奕兄弟,他们的许多亲戚也受到株连。这件事激化了帝、后之间的矛盾,终于导致了承明元年(476)六月献文的暴死。甲子日,“诏中外戒严,分京师见兵为三等,第一军出,遣第一兵,二等兵亦如之”④。京师如临大敌,形势非常紧张。显然,这是冯太后为了对付献文而采取的一次不寻常的军事行动。六天后,献文暴死。史称“显祖(拓跋弘)暴崩,时言太后为之也”①。冯氏害死献文,决非捕风捉影之说。在这次统治阶级内部的夺权斗争中,冯氏获得了完全的胜利。献文死后,冯氏称太皇太后,再次临朝听政。从此,她大权独揽,事必躬亲,直到太和十四年(490)九月病死的时候为止。
锐意改革
当时,北魏的政治局面很不景气,阶级矛盾愈演愈烈。由于没有俸禄,官吏贪赃枉法,侵削黎民百姓者比比皆是。大族豪强肆无忌惮地兼并土地,奴役依附农民。水旱蝗灾也连年不断,从而激起了此起彼伏的农民起义。北魏的统治已经到了非改弦更张不可的时候了。担当起这个历史重任的不是别人,正是冯太后。她所接受的汉族传统文化的教育起了良好的作用,历年的政治斗争也使她变得更加成熟了。于是,在她的主持下,北魏进行了一系列具有重大意义的改革,北魏的历史打开了新的一页。
首先是实行均田制。
针对牛疫流行,耕牛死伤过半,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损失的状况,太和元年(477),冯太后采取临时措施,下令各地抓紧耕垦,限定“一夫制治田四十亩,中男二十亩。无令人有余力,地有遗利”②。但是,耕垦要有可供耕垦的土地,要有耕垦土地——哪怕是荒地的权利。农民没有地种,人尽其力,地尽其利只能是一句空话。这一点,冯太后后来逐渐意识到了。
主客给事中李安世是个有识之士,他首创均田之议。他在上疏中说:窃见州郡之民,或因年俭流移,弃卖田宅,漂居异乡,事涉数世。子孙既立①,始返旧墟,庐井荒毁,桑榆改植。事已历远,易生假冒。强宗豪族,肆其侵凌,远认魏晋之家,近引亲旧之验。又年载稍久,乡老所惑,群证虽多,莫可取据。各附亲知,互有长短,两证徒具,听者犹疑,争讼迁延,违纪不判。良畴委而不开,柔桑枯而不采,侥幸之徒兴,繁多之狱作。欲令家丰岁储,人给资用,其可得乎!愚谓今虽桑井难复,宜更均量,审其径术,令分艺有准,力业相称,细民获资生之利,豪右靡余地之盈②。李安世的建议不但切中时弊,而且切实可行,深得冯太后的赏识。虽然有不少代表大族豪强利益的官僚权贵不赞成,认为均田“无益”③,但都不能动摇冯太后的决心。太和九年(485)十月,冯太后颁布均田诏令。诏令说:“如今富强者兼并山泽,而贫弱者无栖身之地,导致土地不能充分利用,百姓没有丝毫积蓄。有的人为争地畔而身死,有的人因饥馑而流亡,这样下去,希望天下太平,百姓丰足,怎么可能达到呢?现在派遣使者到各州郡,与州牧太守平均分配天下土地,土地的还、受以生死为界限,通过均田劝课农桑,建立富民的根本。”
③ 《北史·献文帝纪》。
④ 《魏书·高祖纪上》。
① 《魏书·文成皇后冯氏传》。
② 《魏书·高祖纪上》。
① “子孙既立”句,《魏书·李孝伯传兄子安世附传》原文为“三长既立”,此据《册府元龟》卷四百九十
均田
从“方割”京畿及京城国有土地开始④,“方割”者,就是把土地划分成一块块,按人口分给无地或少地的百姓。均田令规定:授予十五岁以上的男子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又授予男子桑田二十亩,或麻田十亩。受田者身死或年过六十,露田归还国家,桑田或麻田不还。许多贫苦农民获得了土地,背井离乡的人们也重新返回家园,大片荒芜的土地被开恳出来,残破不堪的农村渐渐有了生气。
后来,大约在太和十一二年(487、488)的时候,有一次,孝文帝和文明太后冯氏引见王公大臣,孝文帝问:“前几年方割畿内及京城三部田地给百姓,很有些好处吧?”南部尚书公孙邃回答说:“自从方割以来,种种赋税的征收容易多了,实在大有好处。”文明太后说:“许多人都说没有好处,卿的见解可以说是懂得治国的关键了。”
统治者最关心的是赋税的征收,国家财政收入增加了,他们就认为大有好处。因为他们站在统治者的立场,这毫不奇怪。不过赋税容易征收,不也说明生产有所恢复发展,人民生活有所改善吗?
均田令虽然对大族豪强兼并土地有一定的限制,但基本上没有触动他们的既得利益。因为均田令规定奴婢同平民一样受田,耕牛也可以受田,四头以内,每头受田三十亩。这就保证他们可以占有比平民百姓多得多的土地。政府并没有夺取他们的土地分给百姓,用于分配的土地是国有土地和荒地。因此,大族豪强虽然不赞成均田,但也没有酿成风波。
其次是实行三长制和新租调制。
在实行均田制的过程中,荫附户的问题非常突出,北魏“旧无三长,惟立宗主督护,所以民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①,大批农民继续控制在大族豪强的手里,均田制将进行不下去,国家通过均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也会落空。于是,在均田制实行的次年,即太和十年(486)初,内秘书令李冲上疏,首倡实行三长制和与三长制并行的新租调制。李冲说:“应该效法古制,五家设一个邻长,五邻设一个里长,五里设一个党长,选取乡里中能干谨慎的人担任。邻长免一人征戍,里长免二人,党长免三人。三年没有过失就升一等。百姓租调:一夫一妇缴纳帛一匹,粟二石。十五岁以上尚未婚娶的男女,四人缴纳一夫一妇的租调,从事耕织生产的奴婢,八口相当未婚娶者四人的租调,耕牛二十头相当于奴婢八口。生产麻布的地区,以布代帛。”冯太后一面读奏疏,一面叫好。
五《邦计部·田制门》径改。
② 《魏书·李孝伯传兄子安世附传》。
③ 《魏书·公孙表传孙邃附传》。
④ 《魏书·公孙表传孙邃附传》。
① 《魏书·李冲传》。
冯太后召开御前会议,讨论建立三长制问题。中书令郑羲、秘书令高祐反对三长制,他们说:“李冲要求设立三长,目的在统一法令。他的意见似乎可用,其实难以实行。”郑羲甚至说:“如果不相信臣的话,可以试行,等待失败以后,就可以知道臣说得不错。”太尉拓跋丕支持改革,他说:“臣以为如果实行三长制,于公于私都有好处的。”多数人对实行新制虽然没有异议,但认为在课调期间去清理户口,新旧未分,容易引起民众不满,不如过了秋天,等到冬闲季节进行为好。这时,李冲说:“事实恰恰相反,如果不趁发调建立三长,百姓只知道设立三长、清查户口的麻烦,而看不到徭役公平、赋税减轻的好处,才会产生不满情绪。所以,趁课调期间实行新制,让百姓知道赋税公平了,他们既能理解,又得到好处,实行起来就容易了。”著作郎傅思益反对新租调制,他说:“九品征调的办法实行已久,一旦轻率变更,恐怕要引起骚动。”
冯太后倾听和比较了两种完全对立的意见后,果断地说:“建立三长制,课调有固定的数量,赋税也有固定的分额。苞荫户可以分离出来,投机取巧的人也受到限制。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可实行呢!”
这年二月,冯太后下诏说:“很早以来,各州户口不实,包藏隐瞒,损公肥私。富强者绰绰有余,贫弱者不足糊口,然而赋税一样,没有轻重的差别;力役也一样,没有多少的不同。虽然规定九品之制,但不论土地肥瘠;虽然规定均输办法,但不别蚕织之乡。今革除旧制,实行新法,建立里、党。各地州牧太守,务必告喻百姓,使大家知道去烦就简的必要。”她还派遣官吏到各地核实户口,建立新的户籍。豪强大族抵制和反对实行三长制,但慑于北魏强大的中央集权,并不敢轻举妄动。多数农民拥护新制度,新制度使他们得以摆脱豪强的控制,多少减轻了负担。三长制的优越性很快显示出来,“于是海内安之”①。
再次是实行俸禄制,打击贪官污吏。
北魏早期的统治者以掠夺战争为事,官吏参与掳掠,接受赏赐,而没有俸禄。这种落后的制度一直沿袭下来,致使贪官成群,贪污成风,吏治败坏。虽然后来的统治者再三整顿吏治,但收效甚微。太和九年(485),冯太后制定俸禄制度,并规定实行俸禄制度以后,贪赃满一匹者处以死罪。
太和十三年(489),雍州刺史、南安王拓跋桢和怀朔镇大将、汝阴王拓跋天赐因贪污受贿受到弹劾,许多王公大臣都替他们说情。冯太后气愤地说:“他们不遵奉法度,贪赃聚敛,按照他们所犯论罪,应当处死。你们大家以为应该保护亲人废弃法令,还是应该大义灭亲维护法令呢?”后来二王虽没有被处死,但也受到削除官爵、禁锢终身的处罚。直到冯太后死后,孝文帝才重新起用拓跋桢。
此外,冯太后还主持制定了一些汉化政策。她重视儒家教育,最早在地① 《魏书·食货志》。
方上设立乡学,每郡置博士二人,助教二人,学生六十人。以后大郡增置助教二人,学生增加到一百人;小郡学生也增加到八十人。她尊崇孔子,下诏祭祀孔庙,封孔子二十八世孙孔乘为崇圣大夫。她废止鲜卑族的原始巫术,又严令禁止鲜卑同姓通婚的落后习俗。这些,都可以说是孝文帝后来推行汉化政策的先声。
治事苛严,厉行节俭
冯太后对孝文帝管教很严,她要求孝文帝身旁的内侍十天内要汇报一次孝文帝的表现,不汇报则加以责罚。有的内侍搬弄是非,因此孝文帝每每挨打,有时被杖责几十下,虽然受了委屈,也默不作声。冯太后还曾经有意废孝文而另立咸阳王禧,因拓跋丕、穆泰、李冲等人固谏才作罢。“自太后临朝专政,孝文雅性孝谨,不欲参决,事无巨细,一禀于太后”①。即使孝文帝一天天长大了,也是如此。孝文不参决干预大政,而冯太后常常独断,事情办了也不告诉孝文一声。这固然与冯太后对孝文严苛管教有关,但更重要的,恐怕是孝文对祖母心悦诚服,衷心钦佩,因为孝文帝后来完全忠实地继承了冯太后的事业,继承了冯太后制定的政策。
冯太后以女主临朝,为了巩固自身的统治地位,她不能不对可能动摇其地位的人实行严厉制裁,直至诛戮。因此,她是严苛的。她还利用宦官和受宠者来加强集权统治,给他们很大权力,很厚的赏赐,但即使对这些人,她“亦无所纵”,所以他们中大多数比较规矩,并无大的过失。冯太后用人颇具政治眼光,她宠幸李冲,更器重李冲的见识才干,当时的政治措施,制度兴革,多有李冲的擘划。她给游明根、高闾特殊礼遇,是因为这两人“儒老学业”①,博综经史。
在封建统治者中间,冯太后还是比较朴素的,她不喜欢金银饰物,穿的衣服,用的被褥都是一些素色的缯帛而已。她吃饭的小桌子,只有一尺宽,饭菜数量比过去少了十分之八。她生前预先对自己的丧葬作了安排,一切从俭,坟墓不过三十步,内室一丈见方,棺椁很普通,不用随葬器物,甚至一般的素帐、陶瓷也不要。后来坟墓、内室扩大一倍,是孝文擅改的。
冯太后不愧是北魏历史上起着承前启后作用的杰出人物,她采取的种种改革措施,成了北魏封建化道路上的里程碑,而且对我国封建社会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① 《北史·文成文明皇后冯氏传》。
① 《魏书·游明根传》。
范文三:【历史著名政治家】晋代--邓攸
邓攸(?~326)字伯道,平阳襄陵(今山西襄汾东北)人。祖父名殷,高风亮节正直强悍。钟会讨伐蜀地,认为他是奇才,把他从黾池令升任为郡主簿。贾充伐吴时,聘请邓殷为长史。晋元帝时期杰出的政治家邓攸。
邓攸,字伯道,平阳襄陵人也。祖殷,亮直强正。钟会伐蜀,奇其才,自黾池令召为主簿。贾充伐吴,请殷为长史。后授皇太子《诗》,为淮南太守。梦行水边,见一女子,猛兽自后断其盘囊。占者以为水边有女,汝字也,断盘囊者,新兽头代故兽头也,不作汝阴,当汝南也。果迁汝阴太守。后为中庶子。
攸七岁丧父,寻丧母及祖母,居丧九年,以孝致称。清和平简,贞正寡欲。少孤,与弟同居。初,祖父殷有赐官,敕攸受之。后太守劝攸去王官,欲举为孝廉,攸曰:“先人所赐,不可改也。”尝诣镇军贾混,混以人讼事示攸,使决之。攸不视,曰:“孔子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混奇之,以女妻焉。举灼然二品,为吴王文学,历太子洗马、东海王越参军。越钦其为人,转为世子文学、吏部郎。越弟腾为东中郎将,请攸为长史。出为河东太守。
永嘉末,没于石勒。然勒宿忌诸官长二千石,闻攸在营,驰召,将杀之。攸至门,门干乃攸为郎时干,识攸,攸求纸笔作辞。干候勒和悦,致之。勒重其辞,乃勿杀。勒长史张宾先与攸比舍,重攸名操,因称攸于勒。勒召至幕下,与语,悦之,以为参军,给车马。勒每东西,置攸车营中。勒夜禁火,犯之者死。攸与胡邻毂,胡夜失火烧车。吏按问,胡乃诬攸。攸度不可与争,遂对以弟妇散发温酒为辞。勒赦之。既而胡人深感,自缚诣勒以明攸,而阴遗攸马驴,诸胡莫不叹息宗敬之。石勒过泗水,攸乃斫坏车,以牛马负妻子而逃。又遇贼,掠其牛马,步走,担其兒及其弟子绥。度不能两全,乃谓其妻曰:“吾弟早亡,唯有一息,理不可绝,止应自弃我兒耳。幸而得存,我后当有子。”妻泣而从之,乃弃之。其子朝弃而暮及。明日,攸系之于树而去。
至新郑,投李矩。三年,将去,而矩不听。荀组以为陈郡、汝南太守,愍帝征为尚书左丞、长水校尉,皆不果就。后密舍矩去,投荀组于许昌,矩深恨焉,久之,乃送家属还攸。攸与刁协、周顗素厚,遂至江东。元帝以攸为太子中庶子。时吴郡阙守,人多欲之,帝以授攸。攸载米之郡,俸禄无所受,唯饮吴水而已。时郡中大饥,攸表振贷,未报,乃辄开仓救之。台遣散骑常侍桓彝、虞斐慰劳饥人,观听善不,乃劾攸以擅出谷。俄而有诏原之。攸在郡刑政清明,百姓欢悦,为中兴良守。后称疾去职。郡常有送迎钱数百万,攸去郡,不受一钱。百姓数千人留牵攸船,不得进,攸乃小停,夜中发去。吴人歌之曰:“紞如打五鼓,鸡鸣天欲曙。邓侯挽不留,谢令推不去。”百姓诣台乞留一岁,不听。拜侍中。岁余,转吏部尚书。蔬食弊衣,周急振乏。性谦和,善与人交,宾无贵贱,待之若一,而颇敬媚权贵。
永昌中,代周顗为护军将军。太宁二年,王敦反,明帝密谋起兵,乃迁攸为会稽太守。初,王敦伐都之后,中外兵数每月言之于敦。攸已出在家,不复知护军事,有恶攸者,诬攸尚白敦兵数。帝闻而未之信,转攸为太常。时帝南郊,攸病不能从。车驾过攸问疾,攸力病出拜。有司奏攸不堪行郊而拜道左,坐免。攸每有进退,无喜愠之色。久之,迁尚书右仆射。咸和元年卒,赠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祠以少年。
攸弃子之后,妻子不复孕。过江,纳妾,甚宠之,讯其家属,说是北人遭乱,忆父母姓名,乃攸之甥。攸素有德行,闻之感恨,遂不复畜妾,卒以无嗣。时人义而哀之,为之语曰:“天道无知,使邓伯道无兒。”弟子绥服攸丧三年。?? ? ? ? 永嘉末年,被石勒包围。然而石勒一向忌恨诸官长二千石,听说邓攸在营,驰往召见,准备杀邓攸。邓攸到营门,门吏是邓攸为郎时的旧部下,认识邓攸,邓攸向他要纸笔作辞诀别。门吏持邓攸辞前往候诣勒,态度很是诚恳和悦,呈上邓攸的致辞。勒很看重他的文辞,于是没有杀他。勒的长史张宾曾和攸连舍而居,很看重邓攸的名声节操,于是在勒面前讲了邓攸的好话。勒征召邓攸为自己的幕僚,与他交谈,很喜欢他,任用为参军,供给他车马。勒每次出行,都带着邓攸在营中。勒禁止夜间点火,违犯的人死。邓攸与胡人邻车,胡人夜失火烧毁了车子。有关官吏审问时,胡人就诬陷邓攸。邓攸想没有办法可以与他们争辩,于是回答是因为弟媳妇散发温酒而着火。勒赦免了他。事后胡人很感动,于是自我束缚前去见勒以说明邓攸,因而暗中送给邓攸马驴,诸多胡人没有不叹息而敬重他的。石勒过泗水,邓攸于是斫坏车子,用牛马驮着妻儿逃亡。又遇上贼人,掠走了他们的牛马,只好徒步行走,担着他的儿子及他的弟弟的儿子绥。他觉得不能保全两个孩子,于是对妻子说:“我的弟弟早亡,只有这一个儿子,天理不可以绝后,只好自弃我儿了。如果有幸能够存活,我今后应当有子了。”妻哭泣着答应了,于是放弃了自己的孩子。他的儿子早晨遗弃傍晚就会赶上来。第二天,邓攸把儿子系于树上离开了。 到了新郑后,投奔了李矩。三年后,打算离去,但李矩不同意。荀组任命他为陈郡、汝南太守,愍帝征召他为尚书左丞、长水校尉,他都没有去就任。后来偷偷逃走了,在许昌投靠荀组,李矩很恨他,过了好久,才把家属送还邓攸。邓攸与刁协、周顗一向关系很好,于是到了江东。元帝任用邓攸为太子中庶子。当时吴郡缺太守,很多人都想做,元帝把这个位子给了邓攸。邓攸载着米粮前去就任,并不接受俸禄,只喝吴水而已。当时郡中大饥,邓攸表奏朝廷赈济,没有得到回音,于是私自开仓放粮。台派遣散骑常侍前往桓彝、虞斐慰劳饥民,了解邓攸从政的好坏,于是有人弹劾邓攸私出谷粮之罪。很快朝廷下诏原谅了他。邓攸在州郡刑政清明,百姓欢悦,为中兴时期的好太守。后托病去职。郡中送迎钱财数百万,邓攸离去,不受一钱。百姓数千人留牵邓攸的船,不得行进,邓攸于是小停,夜晚离去。吴地人歌颂他说:“紞如打五鼓,鸡鸣天欲曙 。邓侯挽不留 ,谢令推不去 。”百姓诣见台请求留下邓攸一年,没有得到应允。拜为侍中。一年后,转任吏部尚书。蔬食弊衣,节俭来赈济贫乏。为人天性谦和,喜欢与人结交,宾无贵贱,一律平等,而颇敬媚权贵。
范文四:【历史著名政治家】明朝--祁彪佳
祁彪佳(1602-1645)明代政治家、戏曲理论家、藏书家。字虎子,一字幼文,又字宏吉,号世培,别号远山堂主人。山阴(今属浙江绍兴)梅墅村人。天启二年进士,崇祯四年升任右佥都御史,后受权臣排斥,家居8年,崇祯末年复官。清兵入关,力主抗清,任苏松总督。清兵攻占杭州后,自沉殉国,卒谥忠敏。有戏曲批评著作《远山堂曲品》和《远山堂剧品》存世。
【人物生平】
仕宦隐退
祁彪佳出身仕宦,为藏书家祁承爜之子。彪佳自幼寝馈书卷中,幼而聪敏,六岁能诵帝
祁彪佳王名。7岁,乡人抱之上树,命以“猢狲上树”作对,彪佳应声答以“飞虎在天”。彪佳善山水,深得倪、黄神髓。花卉竹石,随意点染,亦有梅花盫(吴镇)风趣。明?天启二年(1622年)17岁中进士,次年任福建兴化推官,初到任,吏民轻其年少。及治事,惩猾吏,禁豪右,绝苞苴,剖决精明,皆大畏服。崇祯元年(1628)以父丧归。?崇祯四年(1631年)升任右佥都御史,疏陈朝廷赏罚之要及民间十四大苦。六年,巡按苏、松诸府,所至延问父老,察访民情。豪右兼并,百姓皆得控陈,一时权贵为之侧目。吴中无赖假天罡党欺凌百姓,彪佳捕为首者4人,立杖杀之,余众股栗。首辅周延儒家在宜兴,子弟家人恃势横行乡里,邑民焚其居宅,发其祖墓。彪佳既捕治如法,而于延儒亦不稍徇情。延儒恨之,回道考核,竟被降俸,遂以侍养为名告归。十三年,越中大水,彪佳与刘宗周分区赈米,设粥厂施粥,病者药之,死者埋之,深山穷谷,无不亲历。崇祯十四年(1641年),起为河南道御史。次年参预考察官吏大计,一秉至公,无敢以一钱一简至其门,舆论大服。改南京畿道,请辞官不允,遂便道还家。
国破身殉
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农民起义军攻下北京,思宗自缢。福王至南京,彪佳往谒,诸臣有请福王即位登基者,彪佳力言以称监国为正。高杰兵扰扬州,百姓奔避江南,彪佳奉命巡抚江南,斩倡乱者数人,一方遂定。寻进大理寺丞,擢右佥都御史,留为江南巡抚。募技勇,设标营,沿江增设屯堡。福王命设厂卫缉事官,彪佳力陈诏狱、缉事、廷杖之弊,事乃止。督辅部将刘肇基等4将兵驻京口,与浙江入卫都司兵发生冲突,乱兵焚掠,死者400人,彪佳劾治4将之罪,周恤被难家,计户给钱偿之。高杰驻军瓜洲,骄横跋扈,彪佳单舟往会,勉以忠义,杰感叹,愿遵约束。马士英憾刘宗周劾己,疑彪佳属稿,嗾御史张孙振参彪佳阻难登基,有心拥戴潞王,乃称疾去职。顺治二年(1645年)五月,清兵破南京。六月,潞王监国杭州,拜彪佳兵部侍郎,总督苏、松,会清兵至,不果。彪佳即绝粒。闰六月初四日,清贝勒聘书到,彪佳曰:“此吾授命时矣。”初六夜,绐家人先寝,自沉于梅墅寓园别业梅花阁前水池中。有遗书留几上,其绝命词有云:“图功为其难,洁身为其易。吾为其易者,聊存洁身志。含笑入九原,浩然留天地。”明唐王追赠少保、兵部尚书,谥忠敏,清追谥忠惠。据嘉庆《山阴县志》,墓在城西十里亭山南面。《明史》有传。
祁氏“澹生堂”藏书亦从此散出,多为黄宗羲、吕留良所有,部分归杭州赵氏小山堂,馀则散入坊间。其妻商景兰,明吏部尚书商周祚之女,育有三女二子,其子为祁理孙与祁班孙。
【明史文载】
祁彪佳,字弘吉,浙江山阴人。祖父世清白吏。彪佳生而英特,丰姿绝人。弱冠,第天启二年进士,授兴化府推官。始至,吏民易其年少。及治事,剖决精明,皆大畏服。外艰归。崇祯四年,起御史。疏陈赏罚之要,言:“黔功因一级疑,稽三年之叙,且恩及督抚总帅帷幄大臣,而陷敌冲锋之士不预,何以励行间。山东之变,六诚连陷,未尝议及一官,欺蒙之习不可不破。”帝即命议行。又言:“九列之长,诘责时闻,四朝遗老或蒙重谴。诸臣怵严威,竞迎合以保名位。臣所虑于大臣者此也。方伯或一二考,台员或十余载,竟不得迁除,监司守令多贬秩停俸。臣子精神才具无余地,展布曷由。急功赴名之民不胜其掩罪匿瑕。臣所虑于小臣者此也。国家闻鼙鼓思将帅,苟得其人,推毂筑坛,礼亦宜之。若必依序循资,冒滥之窦虽可清,奖拔之术或未尽。臣所虑于武臣者此也。抚按则使中官监视会同,隙开水火,其忠显;潜通交结,其患深。臣所虑于内臣者此也。”忤旨谯责。
寻上《合筹天下全局疏》,以策关、宁,制登海为二大要。分析中州、秦、晋之流贼,江右、楚、粤之山贼,浙、闽、东粤之海贼,滇、黔、楚、蜀之土贼为四大势。极控制驾驭之宜,而归其要于戢行伍以节饷,实卫所以销兵。复陈民间十四大苦:曰里甲,曰虚粮,曰行户,曰搜赃,曰钦提,曰隔提,曰讦讼,曰窝访,曰私税,曰私铸,曰解运,曰马户,曰盐丁,曰难民。帝善其言,下之所司。出按苏、松诸府,廉积猾四人杖杀之。宜兴民发首辅周延儒祖墓,又焚翰林陈于鼎、于泰庐,亦发其祖墓。彪佳捕治如法,而于延儒无所徇,延儒憾之。回道考核,降俸,寻以侍养归。家居九年,母服终,召掌河南道事。十六年佐大计,问遗莫敢及门。刷卷南畿,乞休,不允,便道还家。
北都变闻,谒福王于南京。王监国,或请登极。彪佳请发丧,服满议其仪,从之。高杰兵扰扬州,民奔避江南,奸民乘机剽敚,命彪佳往宣谕,斩倡乱者数人,一方遂安。迁大理寺丞,旋擢右佥都御史,巡抚江南。苏州诸生檄讨其乡官从贼者,奸民和之。少詹事项煜及大理寺正钱位坤、通政司参议宋学显、礼部员外郎汤有庆之家皆被焚劫。常熟又焚给事中时敏家,毁其三代四棺。彪佳请议从逆诸臣罪,而治焚掠之徒以加等,从之。
诏设厂卫缉事官。彪佳上言:“洪武初,官民有犯,或收系锦衣卫,高皇帝见非法凌虐,焚其刑具,送囚刑部。是祖制原无诏狱也。后乃以罗织为事,虽曰朝廷爪牙,实为权奸鹰狗。举朝尽知其枉,而法司无敢雪。惨酷等来、周,平反无徐、杜。此诏狱之弊也。洪武十五年改仪銮司为锦衣卫,专掌直驾侍卫等事,未尝令缉事也。永乐间设立东厂,始开告密门。凶人投为厮役,赤手钜万。飞诬及于善良,招承出于私拷,怨愤满乎京畿。欲绝苞苴,而苞苴弥盛;欲清奸宄,而奸宄益多。此缉事之弊也。古者刑不上大夫。逆瑾用事,始去衣受杖。本无可杀之罪,乃蒙必死之刑。朝廷受愎谏之名,天下反归忠直之誉。此廷杖之弊也。”疏奏,乃命五城御史体访,而缉事官不设。
督辅部将刘肇基、陈可立、张应梦、于永绶驻京口,浙江入卫都司黄之奎亦部水陆兵三四千戍其地。之奎御军严。四将兵恣横,刃伤民,浙兵缚而投之江,遂有隙。已而守备李大开统浙兵斫镇兵马,镇兵与相击,射杀大开。乱兵大焚掠,死者四百人。彪佳至,永绶等遁去。彪佳劾治四将罪,赒恤被难家,民大悦。
高杰驻瓜洲,跋扈甚,彪佳克期往会。至期,风大作,杰意彪佳必无来。彪佳携数卒冲风渡,杰大骇异,尽撤兵卫,会彪佳于大观楼。彪佳披肝膈,勉以忠义,共奖王室。杰感叹曰:“杰阅人多矣,如公,杰甘为死!公一日在吴,杰一日遵公约矣。”共饭而别。
群小疾彪佳,竞诋諆,以沮登极、立潞王为言,彪佳竟移疾去。明年五月,南都失守。六月,杭州继失,彪佳即绝粒。至闰月四日,绐家人先寝,端坐池中而死,年四十有四。唐王赠少保、兵部尚书,谥忠敏。
【文稿】
原任苏松巡抚山阴祁彪佳(字幼父,号世培),养病里居,北兵至浙,以书来聘。公处分家政,作绝命词别宗亲曰:“时事至此,论臣子大义,自应一死。凡较量于缓急轻重者,犹是后念,未免
《祁彪佳文稿》杂于私意耳!若提起本心,试观今日是谁家天下,尚可浪贪余生?况生死旦暮耳,贪旦暮之生,致名节扫地,何见之不广也!虽然,一死于十五年之前,一死于十五年之后,皆不失为赵氏忠臣。予小儒,惟知守节而已,前此却聘一书,自愧多此委曲。然虽不敢比踪信国,亦庶几叠山之后尘矣!临终有暇,再书此数语,且系以一诗,质之有道:运会轭阳九,君迁国破碎,鼙鼓志江涛,干戈遍海内。我生何不辰?聘书乃迫至!委赞为人臣,之死谊无二。予家世簪缨,臣节皆罔赘。幸不辱祖宗,岂为儿女计!含笑入九原,浩然留天地!”欢然饮燕,无异平时。肃衣冠,投于寓园放生池柳树之阴,夫人子弟不知也。笑容可掬,颜色如生。
遗诗一章曰: 运会厄阳九,君迁国破碎。我生胡不辰,聘书乃迫至。委贽为人臣,之死谊无二。光复或有时,图功当时势。图功何其难,殉节何其易。我为其易者,聊尽洁身志。含笑入九泉,浩然留天地。
【相关悼念】
商景兰《锦囊集》收《悼亡》诗二律:公自垂千古,吾犹恋一生。君臣原大节,儿女亦人情。
祁彪佳行书折槛生前事,遗碑死后名。存亡虽异路,贞白本相成。凤凰何处散,琴断楚江声。自古悲荀息,于今吊屈平。皂囊百岁恨,青简一朝名。碧血终难化,长号拟堕城。
明山阴王茂远《柳潭遗集·为义兴军祭殉难祁中丞公彪佳文》:“呜呼,当天地迍邅之日,属宗枋板荡之秋。洫血无戈,盟心有剑。留千秋之高碣,轻一死于清流。名岂不成,人其可惜。故自先生致命从容之日,即为吾党呼天莫助之时。夫信国未亡,呼声南剑;绛侯尚在,左袒北军。假公逊志深山,留身今日;投戈奋袂,必不逾时。此逆虏之所魂消,而同盟借其袖领者也。乃夫天佑将来,叠山告殁,身归日月之傍,气有河 山之壮。遂使缙绅之所未为,布衣于焉独任。呜呼,祖鞭未着,中流之 楫影何追;宗泪频挥,渡河之呼声未远。”
范文五:【历史著名政治家】春秋-- 季康子
季康子(?—前468),即季孙肥,春秋时期鲁国的正卿。姬姓,季氏,名肥。谥康,史称“季康子”。 季孙肥之“孙”为尊称,“季孙”并不是氏称,“季孙某”仅限于对宗主的称谓,宗族一般成员只能称“季某”。故季孙肥为季氏,而非季孙氏。?季平子生季桓子,季桓子生季康子。季康子,事鲁哀公,此时鲁国公室衰弱,以季氏为首的三桓强盛,季氏宗主季康子位高权重,是当时鲁国的权臣。 季康子春秋末战国初鲁国人。姓季孙,名肥,康为其谥号。鲁国大夫,鲁哀公时任正卿,是当时政治上最有权势的人。
鲁哀公七年(前488),鲁、吴会于曾(今山东苍山西北),吴令鲁用百牢(牺牲,周礼最多十二),鲁被迫遵行,他不赴会。
吴太宰伯(喜否)召之,他使子贡拒之。
又伐邾,纵师虏掠。
十一年,齐攻鲁,他使冉求率师却之。迎孔丘返鲁;后与孟武伯共迎鲁哀公归国。
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季康子问孔子如何治理国家。孔子回答说:“政就是正的意思。您本人带头走正路,那么还有谁敢不走正道呢?”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翻译:季康子问孔子如何治理政事,说:“如果杀掉无道的人来成全有道的人,怎么样?”孔子说:“您治理政事,哪里用得着杀戮的手段呢?您只要想行善,老百姓也会跟着行善。在位者的品德好比风,在下的人的品德好比草,风吹到草上,草就必定跟着倒。” (孔子反对杀人,主张“德政”。在上位的人只要善理政事,百姓就不会犯上作乱。这里讲的人治,是有仁德者的所为。那些暴虐的统治者滥行无道,必然会引起百姓的反对。)
季康子患盗,问于孔子。孔子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
翻译:季康子苦于盗贼太多,向孔子求教。孔子答道:“如果你自己不贪求财货,即使你奖励偷盗,他们也不会去偷。”
夺位
据《左传》记载,哀公三年,季桓子病重,而他的妻子南孺子当时正怀孕,看样子快要生了。
桓子对心腹大臣正常(人名)说:“老正啊,我死了,你别跟着来(当时有以活人殉葬的恶习),我有事要你去办。听好了,我老婆南孺子看样子就要生了,要是生下来的是男孩,那你就通知国君,立这个孩子为季氏的家主;如果是女的,那就让我的儿子肥当季氏的家吧。”(这个遗言还真有趣,莫非老季迷信,以为这个时候生下来的是自己转世投胎?)
桓子死了,季孙肥成为实际上的家主。桓子快要下葬的时候,南孺子生了个男孩。这个时候,季孙肥正在朝堂上跟哀公等人聊天呢,老正就抱着孩子来了,整一个二愣子的模样,说:“当初,家主说要是生了个男孩,就请告诉国君您,立那孩子为季氏的家主。”这样一来,季孙肥就很尴尬,只好对哀公说:“既然是家父的遗命,那就请您让我卸下季氏家主的重担吧。”哀公就派大臣共刘去查查这件事,看是不是属实什么的。结果没想到,那个男婴被人杀死了(史书没记载谁干的,但是八九不离十,应该是季孙肥害死的,他不用动手,他的手下自然就会做得妥妥帖帖)。当时男婴死了,老正一看苗头不对啊,立马逃出鲁国,到卫国去了。这事情自然不了了之了。季孙肥就顺顺当当地成为季氏的头了,他死后,谥号是康,于是历史上人们就称他季康子。
拒吴
当时,吴国国力强盛,想要称霸中原,于是先试探中原诸侯。哀公七年,“公会吴于鄫”。当时,吴国就所要百牢,说:“人家宋国都已经献了百牢,而你们鲁国以前也献过十牢给晋国的大夫,现在我们大王不过是要你们贡献区区百牢,给还是不给啊?” 鲁国大夫景伯说:“当初,晋国以其强盛的力量吓唬我们,索取不合礼法的贡献。如果贵国以礼相待,那么就按照常数给您,如果贵国学晋国那样威胁我们,那只好给百牢之多咯。所谓周之王也,制礼,上物不过十二;本该按礼法办事,但是您若是坚持要的话,那我们小小的鲁国也不敢不给。”
吴国得到鲁国贡献的百牢,自信心爆棚,吴国的太宰嚭就想让鲁国的权臣季康子到他跟前来献媚一下。季康子觉得这蛮夷之国肯定不能称霸,就不甩他,让子贡去推了这事。太宰嚭很不爽,“所谓国君大于道路,你们鲁公都在这儿,你说你们季孙肥做臣子的,怎么就不舍得走几段路过来呢?这是不是于礼法不合啊?”
子贡就说:“岂以为礼?畏大国也。大国不以礼命於诸侯,苟不以礼,岂可量也?寡君既共命焉,其老岂敢弃其国?大伯端委以治周礼,仲雍嗣之,断发文身,裸以为饰,岂礼也哉?有由然也。”子贡说得就很铿锵了:怎么敢为礼啊,某个大国(你们吴国)都不依礼法办事,我们自然要跟着学了。再说了,我们国君都在这里了,那作为国家重臣,我的家主季孙肥怎么敢轻易离开鲁国呢?(那会让国家空虚而无防守)再说了,您吴国老祖宗太伯用周礼治蛮夷,但是他弟弟(你们吴国的直系祖宗)却学了蛮夷的那一套,什么纹身啦断发啦,还裸露身子,也敢说依照礼法做事?”
归孔
哀公十一年,齐国公族国氏、高氏率兵攻鲁。鲁国上下,见大国伐我,几乎都没斗志,昭公子务人说:“徭役繁重而赋税多,如今上位者不能够有拒敌的计谋对策,下面的士又不能够以死报国,这怎么来对抗强敌?”鲁国当时唯有三桓治军:季氏有左师,孟氏有右师。季康子以冉有统帅左师,孟氏以宗主的儿子孟孙彘统帅右师。颜羽、邴洩与孟氏一起作战。 作为孔子的弟子,冉有并没让老师失望,他带着管周父、樊迟,积极备战,派武城的三百人守住宫门,驻扎南面的城门雩门外面。但是本该一同作战的右师却姗姗来迟,五天后才出现。
终于要决战了,樊迟与右师的将领越好三刻之内左师将跨沟而来。战事开始了,颜羽请战,而主帅孟孙彘不想作战,只好沉默,反倒是邴洩大声说我们逃吧。结果右师溃不成军,齐人追着来打。但是左师主帅冉有勇猛非常,身先士卒,带樊迟等将士砍了齐师八十人,一时之间,齐人阵脚不稳,没办法获胜。夜里,齐师偷偷地撤退了。冉有请求追击,而季康子不让。 其后,吴国出兵,与鲁人一同攻打齐人,在艾陵获胜。
虽然在这次战事中,鲁国获胜,随后与吴国又打败了齐人一次,但是季康子很担心,“小胜大,祸也。齐至无日矣”,命令鲁人修理战备武器,以防齐国再来侵犯。
这一战,孔子的弟子冉有、樊迟表现出众,颇有功劳。孔子知道弟子冉有奋勇入敌阵,赞他“义也。”
季康子想起孔子当年执政,不战而屈人之兵,不费一兵一卒而从齐国手中夺回失地,如今孔子的弟子又助鲁国击退强敌,看来这老夫子的学说也不是没有用处。
冉有也趁机请季氏让孔子回国。
于是,季康子派公华、公宾、公林带着重礼,迎回当年被三桓赶出鲁国的孔子。于是,孔子归国。
问政
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季康子问孔子如何治理国家。孔子回答说:“政就是正的意思。您本人带头走正路,那么还有谁敢不走正道呢?”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翻译:季康子问孔子如何治理政事,说:“如果杀掉无道的人来成全有道的人,怎么样?”孔子说:“您治理政事,哪里用得着杀戮的手段呢?您只要想行善,老百姓也会跟着行善。在位者的品德好比风,在下的人的品德好比草,风吹到草上,草就必定跟着倒。” (孔子反对杀人,主张“德政”。在上位的人只要善理政事,百姓就不会犯上作乱。这里讲的人治,是有仁德者的所为。那些暴虐的统治者滥行无道,必然会引起百姓的反对。)
季康子患盗,问于孔子。孔子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
翻译:季康子苦于盗贼太多,向孔子求教。孔子答道:“如果你自己不贪求财货,即使你奖励偷盗,他们也不会去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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