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名称:
经 营 者 姓 名:
敬 告
1、申请人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一次性告知单》和本表注解事项。如有疑问,请登录www.BAIC.gov.cn网站查询相关内容。
2、申请人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3、申请人应如实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只能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经营者签字。
5、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6、填写申请书应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
(2008年第一版)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名 称 北京。。。商贸中心
经营场所 北京市 朝阳 区(县)霄云路
□中关村科技园区 □北京商务中心区 □奥林匹克中心区□金融街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顺义临空经济区
经营者姓名张三 资金数额3万元
经营范围 销售日用品
组成形式 个人经营( √) 家庭经营( )
从业人数 合计(包含经营者): 5人 人
其中:本市下岗人员 0 名, 外地来京人员 3 名
经营者签字:张三
(主持经营者签字)
年 月 日
注:1、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请根据实际地址参照《北京市六大重点产业功能区四至范围参考目录》选择填写所列区域。
2、家庭经营的,“经营者姓名”栏填写主持经营者姓名。
经营者基本情况表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外地来京人员暂住证复印件粘贴处
固定电话 123456邮政编码10000传真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
注:1、家庭经营的,本表用于填写主持经营者情况,请复印本表填写其他经营者的情况。
2、请据实填写联系方式,其中“固定电话”、“邮政编码”为必填项。
经营场所证明
名 称/北京。。。商贸中心
经营场所 北京市 朝阳 区(县)霄云路
经营者姓名张三
产权人证明
同意将位于上述地址 20 m2(建筑面积)的房屋提供给该个体工商户使用。
产权单位盖章
(产权为个人的,由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需 要
证 明
情 况
证明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见下页
注:1、未申请名称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经营者姓名”栏填写经营者姓名。
2、“经营场所”栏应填写详细地址,如“北京市××区××路(街)××号××房间”。
3、产权人应在“产权人证明”栏内签字、盖章。产权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同时提交由产权单位盖章或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4、对使用下列未取得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产权证明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除填写本表外,还应提交经区县政府批准或授权的乡、镇政府、其他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出具的《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由生产经营场所的使用人与场所提供人签署的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的承诺书。
(1)属于使用城镇地区未取得规划、建设等政府部门批准建设的建筑物;
(2)已被区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列入拆迁范围但并未实施拆迁的建筑物;
(3)农村地区的建筑物;
(4)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上用途一栏空项或商住用途位置无法识别且规划未明确用途的建筑物;
(5)临时建设的商亭、摊点(不含邮政报刊亭、社区便民菜站)。
5、除上述情形外,使用下列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
(1)自建房作为经营场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2)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经营场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
(3)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经营场所,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
(4)使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经营场所,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5)房屋提供者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等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6)使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使用人防工程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报表》以及消防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8)使用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9)使用国务院各部委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10)使用中央所属企业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由该企业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11)使用铁路系统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由北京铁路局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
(12)使用军队房产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13)使用中、小学校的非教学用房作为经营场所的,由所在区县教委出具同意经营的意见。
(14)经市商务局确认申请登记为社区便民菜店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出具同意使用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从事经营的证明。
(15)申请从事报刊零售亭经营的,按照北京市《关于加强全市报刊零售亭建设的意见》的规定,由市政管委出具经营场所证明。
(16)在已经登记注册的商品交易市场内设立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证明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并提交加盖该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将住宅楼内的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并按以下要求提交有关文件:
(1)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产权人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购买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3)租赁商品房或开发商以所开发的商品房自用作为住所,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开发商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取得《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以其租赁的公有住房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复印件,并由本人在“产权人签字”处签字,但该签字不具有证明产权归签字人所有的效力;以其购买单位房改房作为经营场所的,应提交购买单位房改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的复印件。
除提交上述文件外,还应填写下页《经营场所登记表》及《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住宅楼及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不得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和制造、经营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国家安全、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影响人民身体健康、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
7、根据建设部等部门制定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
房产证复印件粘贴处
经营场所登记表
个体工商户名称
经营者姓名
经营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本个体工商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出如下承诺:
一、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二、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
三、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四、遇有拆迁服从配合,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
申请人:
年 月 日
注:申请人由自然人签字。
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 分局):
(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经营者姓名)申请将位于北京市 区(县)
(房屋坐落的详细地址)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该房屋用途为住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此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并已经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确认。
特此证明。
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
(盖章)
年 月 日
核发(营业执照)情况
发照人员签字 发照日期 年 月 日
领执照情况
本人领取了执照正本一份,副本 份。
签字: 年 月 日
登记费交纳
情 况
备 注
注:如遇有登记材料被核驳的情况,应在“备注”栏内注明。
一次性告知记录
附页1:
请您认真阅读第 号《一次性告知单》的相关内容,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特别提请注意:请登录北京市工商局网站www.BAIC.gov.cn,从“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查询投资人及拟任职人员是否被记入“警示信息系统”,凡有“警示信息”记录的,其再投资或新任职行为在登记时将会受到限制。
申请人: 受理人: 年 月 日
您提交的文件、证件还需要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您按照第 号《一次性告知单》中“应提交文件、证件”部分的 项内容准备相应文件,此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申请人: 受理人: 年 月 日
一次性告知记录
附页2:
您提交的文件、证件还需要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您按照第 号《一次性告知单》中“应提交文件、证件”部分的 项内容准备相 应文件,此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申请人: 受理人: 年 月 日
您提交的文件、证件还需要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您按照第 号《一次性告知单》中“应提交文件、证件”部分的 项内容准备相应文件,此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申请人: 受理人: 年 月 日
您提交的文件、证件还需要进一步修改或补充,请您按照第 号《一次性告知单》中“应提交文件、证件”部分的 项内容准备相
应文件,此外,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申请人: 受理人: 年 月 日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如果已经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应填写注册号,注册号营业执照上有,如果营业执照还没有办理下来,应填写核准文号,就是名称核准通知书核准使用的字号名称。
公司登记是指公司在设立、变更、终止时,依法在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由申请人提出申请,主管机关审查无误后予以核准并记载法定登记事项的行为。
我国《公司法》在其有关条款中对公司登记作了具体规定,并于1994年6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都应该依照该条例办理登记。
此外,我国1988年发布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还发布了一系列行政规章,公司登记均应适用。
什么是公司登记公司登记是指公司在设立、变更、终止时,依法在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由申请人提出申请,主管机关审查无误后予以核准并记载法定登记事项的行为。
对于公司的设立采准则设立主义原则的国家和地区,一般同时采取公示主义对公司进行登记注册。
我国《公司法》在其有关条款中对公司登记作了具体规定,并于1994年6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都应该依照该条例办理登记。
此外,我国1988年发布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还发布了一系列行政规章,公司登记均应适用。
营业执照申请书范文
1、申办公司,需提交以下材料:(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需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4)公司章程;(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6)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11)经营范围中有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需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申请公司开业登记,凡符合公司法律规定,手续齐备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出营业执照。
2、申办除公司以外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需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登记注册报告;(2)同意设立工商企业的批文;(3)企业章程;(4)企业行政管理、专职人员名单;(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及房屋租赁合同;(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书及履历表;(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8)验资证明;(9)经营范围中有需报经审批项目的,需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凡符合有关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手续齐备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出营业执照。
3、申办私营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章程;(2)经营场地租赁协议原件;(3)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4)外来人员提交外来劳动力管理审批表;(5)验资证明。
上述申办材料齐备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出营业执照。
4、申办个体营业执照,独资、合伙私营企业营业执照,需提交以下材料;(1)经营场地租赁协议原件;(2)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 (3)合伙企业提交合伙协议书;(4)外来人员提交外来劳动力管理审批表;(5)从事汽车、摩托车维修的,提交交通部门核发的技术合格证复印件;从事美容美发的,提交岗位合格证复印件;从事饮食业的提交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环保部门的审核意见。
上述申办材料齐备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发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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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商变更登记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呢?
工商变更登记申请范本多种多样,以下是2018最新工商变更登记申请范本: 一、范本开头: 受 理 号: 受理日期: 注 册 号: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业 户 名 称: (盖章) (签字) 负 责 人 姓 名: 行 业: 网址: 咨询电话:*****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市工商局: **市工商局: 本工商户申请变更登记,承诺本申请书所填内容及所有提交的文件、证件是真实的、有效的, 本工商户申请变更登记,承诺本申请书所填内容及所有提交的文件、证件是真实的、有效的,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如下: 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如下: 规定在对应栏序号文件、证件名称内打钩 负责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申请登记书》场地使用证明,即产权证复印件和租赁协议(变更经营地址者提交) 名称核准通知书 新的合伙人身份证明即身份证、计生证和暂住证(非广州市户口人员)等资料 复印件及壹寸免冠近照一张(变更合伙人的提交)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谨此确认。
经联系电话: 营 者: (签字) 通讯地址: 年 月 日 填写须知: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本申请 。
二、填写须知: 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本申请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书每页注解说明; 书每页注解说明; 提交的文件、 纸及资料中提交复印件的必须核对原件; 2、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 A4 纸及资料中提交复印件的必须核对原件; 所填内容不应涂改,如不慎错填,应在修改处加盖负责人加盖名章或按手印。
3、所填内容不应涂改,如不慎错填,应在修改处加盖负责人加盖名章或按手印。
填写本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并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填写或签字 4、填写本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并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填写或签字。
三、注意事项 1、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材料后进行查验,在“对应”栏中打钩。
对应”栏中打钩。
该栏还应填写负责人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该栏还应填写负责人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首问责任人审查情况: 首问责任人审查情况: 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字确认: 申请人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材料,如同一问题多次提出没补齐。
注:申请人应当按工商部门经办人提出要求补齐材料,如同一问题多次提出没补齐,由企业负责人来递交 申请材料并说明情况。
工商变更登记申请书请务必认真填写,同时不应出现涂改,以免造成阅读困难,字迹不需要特别好看,重要的是传达的信息明确清晰,这样方便自己也方便审查部门。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怎么填
凡是要求从事个体工商业活动的,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因此,登记注册的过程,也是个体工商企业取得从事生产经营资格的过程。
只有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发给《个体工商业营业执照》以后,当事人才依法取得经营工商活动的法律主体资格。
这就是开业登记。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开业登记应当由申请人提出申请,也就是填写规定的登记表格,由其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
凡是符合条件的,应当发给营业执照;不符合条件的,可以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应当注意的事项有:(1)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待业青年、农村村民以及国家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不符合条件的,登记机关不予接受。
(2)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活动的人员在填写登记表时,本人在城镇的,须有所在街道居民委员会的证明或者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本人在农村的,应当有所在的村民委员会的证明。
此外,申请从事特种行业的个体工商业,应当有有关部门的批准意见。
(3)申请人在填写表格时应当按照工商部门规定的要求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其经营范围应符合规定,同时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条件。
(4)不准个体工商户从事的行业和商品一般包括:邮电通信业、对外贸易、金融业、贵重或者稀缺矿开采、黄金业、污染严重的生产项目、淘汰产品、特殊管理的药品、民用爆炸品、机动船舶买卖、电影、反动黄色书刊以及禁止个体从事经营的其他行业和商品。
(5)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主要项目包括:负责人的姓名,营业地点,开业日期,生产经营形式,生产经营的范围,生产经营方式,资金数额,从业人员以及是否起字号等内容。
填写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认真逐项说明清楚,以便于登记机关的审核。
企业地址变更申请书范文哪有
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你局核准注册的第__号__商标, 因注册人名称/地址已由________, 变更为________, 现申请变更。
申请人:______(盖章) 地 址:______ 年 月 日 附送:原注册证____份, 证明文件____份, 其 他____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转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对于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使用商品范围以及商标专用权,不能申请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申请变更商标注册名义的,每一个申请应当向商标局寄送《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申请书》和变更证明各 一份;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或者其它注册事项,每一个申请应当向商标局寄送 《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申请书》或《变更商标其它注册事项申请书》和有关变更证 明各一份。
寄送变更申请时,必须同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经商标局核准后,将 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还,并予以公告。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怎么写
如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 (2009年第二版) 致申请人 欢迎您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食品流通许可,我们遵行“以申请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承诺尽可能为您提供方便和帮助。
为使您对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过程、知识有一个基本了解,我们制作了《一次性告知单》,敬请留意。
提请注意:本告知单所载内容属一般介绍性质,如有疑问,请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也可以登录“ www.BAIC.gov.cn ”网站或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食品流通许可咨询窗口咨询。
印刷时间:2009年12月 食品流通许可事项法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法规: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规章: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从事该特定活动所必须遵循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收费标准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不收取费用。
申请方式 申请人除直接到食品流通许可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外,还可以通过邮寄、电子数据交换等非固定形式提出。
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申请行政许可所提交的格式文本应当使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申请书格式文本。
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在提交材料的同时,提供申请人或者经申请人依法委托的代理人详实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委托文件等。
申请人以信函方式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许可机构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是有关申请文件、证件的原件,申请文件签字、盖章应当真实、有效。
受理审核时限 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当场予以受理或者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有特殊情况的,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时通知申请人提交与传真、电子邮件等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书面文件原件。
审核机关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书面文件原件之日起开出《许可受理通知书》,并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审核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许可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当场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不再出具《准予许可通知书》。
变更、注销时限与之相同。
食品流通许可管辖 食品流通许可管辖与登记注册管辖一致。
申请人应当根据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按属地管辖范围到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
市工商局受理许可管辖范围: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的控股50%以上的公司; (二)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或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不含)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三)股份有限公司; (四)西客站地区、天安门地区、机动车交易市场、古玩城市场、潘家园旧货市场内设立的企业; (五) 市局认为应当由其许可的其他企业。
各区县工商分局许可管辖范围: 负责本辖区内国家工商总局及市局登记的企业以外其他企业、企业分支机构、国家工商总局及市局授权许可的企业。
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的,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所或专业分局办理。
区县分局另有要求的,以区县分局要求为准。
应当办理食品流通许可的对象 (一)批发或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水产品、鲜肉)。
(二)食品交易有形市场。
(三)其他。
注意: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情形: (一)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 (二)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餐馆、饭店、食堂)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 (三)农民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取得食品流通许可; (四)其他。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程序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接收材料凭证》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工商机关现场核查。
第三步:领取《准予许可通知书》,十日内凭通知书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或直接领取许可证。
特别提请注意 :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可在北京市工商局网站下载,由于软件版本不同,下载打印的文书应当与PDF格式的文书一致,检查字体大小不一或者错页等格式不规范的问题。
2.申请人应当向具有许可管辖权的许可机关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3. 食品流通许可属于前置许可。
申请人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但是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4.食品经营者以前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上的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或注册号是什么?
如果已经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应填写注册号,注册号营业执照上有,如果营业执照还没有办理下来,应填写核准文号,就是名称核准通知书核准使用的字号名称。
公司登记是指公司在设立、变更、终止时,依法在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由申请人提出申请,主管机关审查无误后予以核准并记载法定登记事项的行为。
我国《公司法》在其有关条款中对公司登记作了具体规定,并于1994年6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都应该依照该条例办理登记。
此外,我国1988年发布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还发布了一系列行政规章,公司登记均应适用。
什么是公司登记 公司登记是指公司在设立、变更、终止时,依法在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由申请人提出申请,主管机关审查无误后予以核准并记载法定登记事项的行为。
对于公司的设立采准则设立主义原则的国家和地区,一般同时采取公示主义对公司进行登记注册。
我国《公司法》在其有关条款中对公司登记作了具体规定,并于1994年6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都应该依照该条例办理登记。
此外,我国1988年发布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还发布了一系列行政规章,公司登记均应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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