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装箱单(Container Load Plan;CLP / Unit Packing List; UPL) 集装箱装箱单是详细记载 集装箱 内货物的名称、数量等内容的 单据 , 每个载货集装箱都要制作这样的单据, 它是根据已装进集装箱内的货物制作的。 不论是由发货人自己装箱的(FCL),还是由 集装箱货运站 负责装 箱(LCL),负责装箱的人都要制作 装箱单 。 集装箱装箱单是详细记载每一个集装箱内所装货物详细情况的唯一单 据,所以在以集装箱为单位进行 运输 时,是一张极其重要的单据。
我们的集装箱被查验了,现在货代开来一张发票。
上面有各种费用,不...
你的集装箱在哪里被查验了?各个港口查验情况是不一样的。
从总费用来说,还算合理。
不过首先要弄清楚一点:海关查验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
下面说明细:查验费:应该是报关行收取的查验服务费吧,收费标准100-300之内都算合理,报关行要派报关员协助海关查验货物,对海关提出的货物情况做出解释;掏箱费:分全掏和半掏,视情况不同,不过你也无从考证,这个也是人工费用,帮你把货从箱子里掏出来,按照海关的要求理好,辛苦费250不算多;封子费:因为查验原来的封子拆下来就没用了,要用新的封子封箱,一般都是收50的;委托进港费:应该就是二次进港吧?洋山港的?因为查验退场在卢潮港,不在洋山里面查验的,所以查验完毕,需要另外安排集卡来把箱子再拖进港区。
代办费:估计是你们货代收的手续费了吧,你可以让他们在解释解释。
什么是场站收据 详细??
什么是场站收据?具体有什么作用?它是由谁开的?是经过什么才有场站收据呢? 说简单点,就是场站已经收到你货了,给你出个收据 场站副本收据就是第五联,又叫装货单。
去船公司订舱的时候用的是十联单,一般都是只有八联的,前三联是给船公司的,订好舱船公司就拿走了。
后三联就是5,6,7联,是报关用的。
第5联在报关完成后,海关会在上面敲放行章,作为放行之用。
第6联交个港口外轮理货。
第7联是场站收据联,就是证明船公司收到了上船的箱子,敲上场站收据章后,拿回来给操作,作为签发提单之用。
场站收据(DockRecipt,D/R) 是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编制,是承运人签发的,证明船公司已从发货人处接收了货物,并证明当时货物状态,船公司对货物开始负有责任的凭证,托运人据此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待装提单或装船提单。
它相当于传统的托运单、装货单、收货单等一整套单据,共有十联(有的口岸有七联)。
一般在装船后大幅签字(特殊情况下船长签), 场站加盖收据章。
场站收据的组成 场站收据是集装箱运输重要出口单证,其组成格式在许多资料上说法不一。
不同的港、站使用的也有所不同,联数有7、10、12不等。
这里以十联单格式为例说明场站收据的组成情况。
第一联 集装箱货物托运单——货主留底 白色 第二联 集装箱货物托运单——船代留底 白色 第三联 运费通知(1) 白色 第四联 运费通知(2) 白色 第五联 场站收据副本——装货单(关单) 白色 第六联 场站收据副本——大副联 粉红色 第七联 场站收据(正本联) 淡黄色 第八联 货代留底 白色 第九联 配舱回单(1) 白色 第十联 配舱回单(2) 白色 标准格式为12联的其第11、12联供仓库收货和点数使用。
标准格式为7联的场站收据无上述第1、3、4、10联,但增加集装箱理货留底联。
场站收据的流转程序 在流转过程中涉及的有托运人、货代、船代、海关、堆场、理货公司、船长或大副等。
现以十联单为例说明场站收据的流转过程及程序。
(1)发货人或代理填制场站收据一式十联,留下第一联(发货人留底联),将其余九联送船代订舱; 发货人或代理填制场站收据时应注意: ①“场站收据”各栏目由托运人用电脑或打字机填制以求清晰。
托运人应正确完整地填写和 场站收据的各项目,尤其是下列栏目的内容: A.货物装卸港、交接地; B.运输条款、运输方式、运输要求; C.货物详细情况,如种类、唛头、性质、包装、标志等; D.装船期,能否分批出运; E.所需箱子、规格、种类、数量等。
②场站收据的收货方式和交货方式应根据运输条款如实填写,同一单内不得出现两种收货方式或交货方式; ③冷藏货出运应正确填写冷藏温度; ④危险品出运应正确填报类别、性能、《国际危规》页数和联合国编号。
如《国际危规》规定主标以外还有副标,在性能项目栏用“主标/副标”方式填报; ⑤第2、 3、4联和第 8、9、10联右下角空白栏供托运人备注用; ⑥托运人对场站收据内容变更必须及时通知变更时已办好手续的有关各方,并在24小时内出具书面通知,办理变更手续。
(2)船代接受场站收据第2-10联,经编号后自留第2联(船代留底联)、第3联(运费计收联(1))、第4联(运费计收联(2)),并在第 5联(关单联)上盖章确认订舱,然后退回发货人或代理第 5-10联。
船代订舱签单时,应将场站收据编号用打字机打上,在第 5联上盖章签单时应仔细核对托运人所填项目是否完整,如有问题应及时联系托运人或其货运代理。
应注意的栏目主要有: ①是否指定船公司、船名; ②是否规定货物运抵日期或期限; ③有无特殊运输要求; ④对发货人提出的运输要求能否做到; ⑤是否应收订舱押金。
(3)发货人或货代将第5-10联送海关报关,海关核对无误后在第5 联(关单联)上盖章放行。
托运人或代理的出口货物一般要求在装箱前 24小时向海关申报,海关在场站收据上加盖放行章后方可装箱。
如在海关盖章放行前装箱或先进入堆场的集装箱,必须经海关同意并在装船前 24小时将海关盖章的场站收据送交收货的场站业务员。
发货人或承运人应切记,未经海关放行的货物不能装箱出运,一旦发现以走私论处。
(4)海关在第 5联盖章放行后,自留第 9联,将其余联(第 5-8、 10联)退回发货人或代理。
(5)发货人或代理负责将箱号、封志号、件数等填入第 5-7联,并将货物连同第 5-8联、第 10联在规定时间一并送交堆场或 CFS。
场站收据中出口重箱的箱号允许装箱后由货代或装箱单位正确填写,海关验放时允许无箱号,但进场完毕时必须正确填写所有箱号、封志号和箱数。
(6)堆场或 CFS在接受货物时进行单、货核对。
如果无误,则在第 7联(场站收据正本)上填入实收箱数、进场完毕日期并加盖场站公章签收,然后退回发货人。
堆场或CFS自留第5联(关单联)。
各承运人委托场站签发场站收据必须有书面协议,各场站与承运人签订委托协议后签发的场站收据可以向船代换取提单,已签出场站收据的集装箱货物在装船前的风险和责任由船公司承担。
如采用 CY交接条款,货主对箱内货物的准确性负责;如采用CFS交接条款,装箱单位对货物负责。
堆场或CFS签发场站收据第7联时应注意: ...
集装箱按用途分类有哪些?请每一类都举出两个例子(即集装箱的尺寸...
有干货集装箱(DRY CONTAINER)、散货集装箱(BULK CONTAINER)、液体货集装箱、冷藏箱集装箱,以及一些特种专用集装箱,如汽车集装箱、牧畜集装箱、兽皮集装箱等。
杂货集装箱是是最普通的集装箱,主要用于运输一般杂货,适合各种不需要调节温度的货物使用的集装箱,一般称通用集装箱。
散货集装箱是用以装载粉末、颗粒状货物等各种散装的货物的集装箱。
液体货集装箱是用以装载液体货物的集装箱。
冷藏集装箱是一种附有冷冻机设备,并在内壁敷设热传导率较低的材料,用以装载冷冻、保温、保鲜货物的集装箱。
汽车集装箱是一种专门设计用来装运汽车,并可分为两层装货的集装箱。
牲畜集装箱(PEN CONTAINER)是一种专门设计用来装运活"牲畜的集装箱,有通风设施,带有喂料和除粪装置。
兽皮集装箱是一种专门设计用来装运生皮等带汁渗漏性质的货物,有双层底,可存贮渗漏出来的液体的集装箱。
集装箱船级社认证怎么办理
集装箱交接地点应详细认真进行检查和录,并将进出场集装箱的情况及时反馈给集装箱代理人,积极配合集装箱代理人的工作,使集装箱代理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集装箱的利用情况,及时安排集装箱的调运、修理,追缴集装箱延期使用费,追缴集装箱的损坏、灭失费用等工作。
集装箱发放和交接的依据集装箱的发放和交接,应依据《进口提货单》、《出口订舱单》、《场站收据》以及这些文件内列明的集装箱交付条款,实行《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制度。
从事集装箱业务的单位必须凭集装箱代理人签发的《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办理集装箱的提箱(发箱)、交箱(还箱)、进场(港)、出场(港)等手续。
交接责任的划分(1) 船方与港方交接以船边为界。
(2) 港方与货方(或其代理人)、内陆(公路)承运人交接以港方检查桥为界。
(3)堆场、中转站与货方(或其代理人)、内陆(公路)承运人交接以堆场、中转站道口为界。
(4) 港方、堆场中转站与内陆(铁路、水路)承运人交接以车皮、船边为界。
进口重箱提箱出场的交接进口重箱提离港区、堆场、中转站时,货方(或其代理人)、内陆(水路、公路、铁路)承运人应持海关 放行的《进口提货单》到集装箱代理人指定的现场办理处办理集装箱发放手续。
集装箱代理人依据《进口提货单》、集装箱交付条款和集装箱运输经营人有关集装箱及其设备使用和租用的规定,向货方(或其代理人)、内陆承运人签发《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和《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
货方、内陆承运人凭《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到指定地点提取重箱,并办理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凭《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将拆空后的集装箱及时交到集装箱代理人指定的地点,并办理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
出口重箱交箱(收箱)、进场的交接出口货箱进入港区,货方、内陆承运人凭《集装箱出口装箱单》或《场站收据》、《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到指定的港区交付重箱,并办理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
指定的港区依据《出口集装箱预配清单》、《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场站收据》收取重箱,并办理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
空箱的发放和交接空箱提离港区、堆场、中转站时,提箱人(货方或其代理、内陆承运人)应向集装箱代理人提出书面申请。
集装箱代理人依据《出口订舱单》、《场站收据》或《出口集装箱预配清单》向提箱人签发《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或《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
提箱人凭《出场集装箱交接单》到指定地点提取空箱,办理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凭《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到指定地点交付集装箱,并办理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
收、发箱地点应履行的手续指定的收、发箱地点,凭集装箱代理人签发的《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受理集装箱的收、发手续。
凭《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发放集装箱,并办理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手续;凭《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收取集装箱,并办理设备交接。
出场集装箱设备交接的主要内容:(1) 提箱(用箱人和运箱人);(2) 发往地点;(3) 用途(出口载货、修理、进口重箱等);(4) 集装箱号、封号(铅封号、关封号);(5) 集装箱尺寸、类型;(6) 集装箱所有人;(7) 提离日期;(8) 提箱运载工具牌号;(9) 集装箱出场检查记录(完好或损坏)。
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的主要内容:(1) 送箱人;(2) 送箱日期;(3) 集装箱号、封号;(4) 集装箱尺寸、类型;(5) 集装箱所有人;(6) 用途:① 返还重箱;② 出口集装箱,此时需登记该集装箱发往的时间、地点(航次、时间);(7) 送箱运载工具牌号;(8) 集装箱进场检查记录。
集装箱交接地点应详细认真进行检查和录,并将进出场集装箱的情况及时反馈给集装箱代理人,积极配合集装箱代理人的工作,使集装箱代理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集装箱的利用情况,及时安排集装箱的调运、修理,追缴集装箱延期使用费,追缴集装箱的损坏、灭失费用等工作。
选自:国泰通国际货运代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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