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打架在派出所的询问笔录将不会归入个人档案,因个人档案在人事部门管理,也不会加入到户籍中去,户籍中没地方装这些东西,但还是要存档的,这是公安机关自己建立的档案,治安案件、刑事案件都有存档。不会对今后有什么影响,不属于前科。前科是受过法律处罚的,如行政拘留、罚款及刑事处分。
询问笔录(record of question),又称“询问证人笔录”,是司法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就询问证人、被害人的过程及内容所作的文字记录。询问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律规定,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制作笔录询问笔录作为记载证人所提供的证言,具有法律的严肃性。在询问开始时,询问人应向被询问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并在笔录上作出如下记载:“询问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告知被询问人应当如实提供证书、证言,如有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帮别人打架了,当时我离开了现场,派出所几天内会通知我做笔录
1、对方的做法,完全合法; 2、法院受理,也完全合法; 事实上,对方已经放弃了要求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请求,对方依法提起自诉,这是完全合法的。
当然,如果地区检察机关决定对你提起公诉的,法院应当要求自诉人撤回自诉(对你更不利)。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姬福灌凰弑好鬼瞳邯困;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把人打成轻微伤害后,对方报警,警方通知你去派出所做笔录,如果不...
轻微伤?确定么?这个要法医鉴定为准的~如果法医鉴定是轻微伤,那仅仅是治安案件~~赔付的好的话,道歉赔付后做治安调解就成~~但是如果伤情达到轻伤的标准了的话,建议你还是早点过去投案自首做笔录为妙~~如果不早点去的话~~怕那边等不及把事情闹大~~这个事一旦闹大的话就是刑事案件了~到时可是要判刑的~一般来说取保候审只是针对于刑事案件而言~~所以如果警方如果这么答复的你,那就是说对方是轻伤~~够刑事案件啦~~你可别不当回事~~到时候哭都来不及~~所以你尽早联系对方吧·~尽早解决这事~~一旦对方等不及~逼着警方立刑事案件~~给你来个网上追逃~~你上网吧上个网都能给抓走~~住个宾馆都能被按倒·~那时候案子立了,想用钱摆平私了的可能都没了~~至于3000的取保候审金的事情倒是小事!~只要给你开的的取保候审~~钱是交到公安局委托的银行的专用账户~~一年后如果你没有违法规定的话会如数返还的~~
打架法院起诉程序
由于不清楚事件的具体情况,因为打架可能涉及民事侵权和刑事责任,现在具体为你介绍两种起诉的程序:民事诉讼起诉程序一、必须符合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原告须向法院提交的材料:1、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须经原告的亲笔签名(原告是自然人)或盖章(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注: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联系电话,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与所诉事实有关的书面证据(包括其他形式的证据);3、原告是自然人,提交其户籍、身份证明材料;原告、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别提交其工商登记资料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法院对个别情形的处理: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人员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5、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四、法院收到起诉状后:1、人民法院审查立案中,发现原告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补充证据。
收到诉状的时间,从当事人补交有关证据来之日起开始计算。
2、对经审查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原告坚持起诉的,法院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决定立案或者报庭长审批。
重大疑难案件报院长审批或者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4、起诉经审查决定立案后,法院应当在7日内立案:编立案号,填写立案登记表,计算案件受理费,向原告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并书面通知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
5、决定立案后,立案庭在二个工作日内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并办理移交手续,注明移交日期。
经审查决定受理或立案登记的日期为立案日期。
刑事自诉的起诉与受理程序一、必须符合的条件:1、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五项:"侮辱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轻微刑事案件; 有八项:1)、"故意伤害案(轻伤)";2)、"重婚案";3)、"遗弃案";4)、"妨害通信自由案";5)、"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6)、"生产、 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 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4、属于本院管辖的;5、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注)6、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注: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因前款规定的原因,被害人不能告诉,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代为告诉人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
二、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上述1-3项条件的;2、证据不充分的;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4、被告人死亡的;5、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6、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7、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三、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1、自诉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如果被告人是二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2、内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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