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 tips 】本税法知识是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 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网友提问:
我是从事非营利性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需要办理税务登 记,是否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
律师解答:
国税发 [2008]88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通过税务登记信息掌握其设 立、经营范围等情况,并按照税法规定要求其正常纳税申报。加 强非营利性组织资格认定和年审。 严格界定应税收入、 不征税收 入和免税收入。 分别核算应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所对应的成本费 用。
国税函 [2008]159号文件第五条规定:考虑到实践中从事生产经 营经济主体的组织形式多样, 为充分体现税收公平、 中性的原则,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改变过去内资企业所得税以独立 核算的三个条件来判定纳税人标准的做法, 将以公司制和非公司 制形式存在的企业和取得收入的组织确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 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外资企 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 他组织,保持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做法协调一致。
提示:有经营性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便于管理需要办理税 务登记, 根据上述文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 人, 如果该企业有经营行为了, 取得的经营收入也是要征收企业
范文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日前,下关地税分局在走访某新开业的民办幼儿园时,幼儿园会计提出一个疑问:为何给该单位做企业所得税鉴定,而不是比照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做个体工商户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鉴定?
税务人员向其解释道: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后,国家税务总局又再次强调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国税函[2008]159号文件第五条规定:考虑到实践中从事生产经营经济主体的组织形式多样,为充分体现税收公平、中性的原则,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改变过去内资企业所得税以独立核算的三个条件来判定纳税人标准的做法,将以公司制和非公司制形式存在的企业和取得收入的组织确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外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保持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做法协调一致。所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应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范文三:浅谈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得税缴纳
浅谈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得税缴纳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断增多,特别是一些民办的学校、医院、科研和社会福利机构等,对我国社会经济、公益事业、文化生活、人才培养和推进社会科技进步等方面起了积极作用。这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具有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兴办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特殊性,因此目前税务管理不完善,所以根据国当前的发展状况,应该从民办非企业的现状,所得税缴纳中发觉所得税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国家政府社会力量进一步增强税收征管,来弥补了政府和市场的功能欠缺,以更好的为国家的科学、教育,文卫事业做贡献。
关键字: 所得税 , 税率 , 财政拨款 , 非营利性
On the private non-enterprises to pay income tax
Abstract: As China's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ll kinds of private non-enterprise units continue to increase, especially in some private schools, hospitals, research institutions and social welfare of China's socio-economic, public welfare, and cultural life, personnel training and to promote social progress in th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layed a positive role. These private non-enterprise units have set up the main use of non-state-owned assets to for-profit and not special, there is currently inadequate tax administration, therefore, according to the country's current state of development, should the status of private non-enterprise income tax payment was found that income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problems, through the national government to further strengthen tax collection and social forces, to make up for the lack of government and the functioning of markets, to better the state of education, culture and health contribute to the cause.
Keywords: Income tax, tax rate, public finance appropriation, nonprofit
目录
1引言 .................................................................... 1
................... 1 2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现状 ................................
2.1民办非企业的概述 .................................................. 1
2.2民办非企业的地位 .................................................. 1 3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得税征管概述 ............................................ 1
3.1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 1
2 3.2民办非企业单位如何执行所得税政策 ..................................
3.3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有必要征收所得税 ................................ 2 4 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得税缴纳 ............................................... 2
4.1所得税的含义 ...................................................... 3
4.2所得税税率 ........................................................ 3
4.3所得税纳税人 ...................................................... 3
4.4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 .............................................. 3
4.5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 3
4.6所得税税款缴纳方式 ................................................ 3
4.7所得税的纳税期限 .................................................. 3
4.8所得税的纳税地点 .................................................. 4 5所得税的计算 ............................................................ 4
5.1应纳税所得额 ...................................................... 4
5.1.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 4
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扣除的项目 ............................. 4 5.1.2应
5.2应纳税收入总额 .................................................... 5
5.2.1应纳税收入总额的计算 ........................................ 10
5.2.2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项目 .................................... 10
5.3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下列支出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 10
6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 11
6.1民办非企业普遍对缴纳企业所得税缺乏认同感 ......................... 11
第I页 共 II 页
6.2民办非企业对征免税、收入难以准确划分 ............................. 11
6.3票据使用混乱 ...................................................... 6
6.4纳税申报不规范 ................................................... 12 7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税收征管的建议 ....................................... 12
7.1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依法纳税意识 ............................... 12
7.2进一步明确或调整相关税收政策的具体内容 ............................ 7
7.3应统一内外资企业捐赠额扣除比例 .................................... 7
7.4积极寻求政府支持,形成部门协调配合管理机制 ........................ 8
7.5加强发票管理,规范票据使用 ........................................ 8
7.6设立专门机构,实行行业管理 ........................................ 8
7.7加大稽查力度 ...................................................... 8
7.8努力提高税务人员业务与政策素质 .................................... 8 8结语 .................................................................... 9 参考文献 ................................................................ 10 致谢 .................................................................... 11
第II页 共 II 页
1引言
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一种弥补政府、市场作用双重失灵的新兴社会力量,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民营化和民主化的这一全球化浪潮背景下发挥了其应有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也获得了更加蓬勃发展的局面。自改革开放以来,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我国也获得了较快的发展,但也存在着一系列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因素。如在税收方面,并非所有适用税法都有利于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为促进非营利组织在我国更好的发展,本文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得税在我国当前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整理,并进一步提出了完善我国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得税制度的建议。
2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现状
2.1民办非企业的概述
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公布实施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独立举力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它的基本征:不是由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举办的、具有组织完善性、非营利性、支持公共事业或选定利益。 2.2民办非企业的地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律地位的确立至今已有十多年。作为改革开放以来的一项组织创新,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由于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面临的困难还很多。因此,按照中央提出的“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原则,以“民办”、“非企业”两大主题为重点进行制度创新,就成了推进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的重要问题。 3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得税征管概述
3.1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税函[2008]159号文件第五条规定:考虑到实践中从事生产经营经济主体的组织形式多样,为充分体现税收公平、中性的原则,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改变过去内资企业所得税以独立核算的三个条件来判定纳税人标准的做法,将以公司制和非公司
第1页 共 11 页
制形式存在的企业和取得收入的组织确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外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保持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做法协调一致。
3.2民办非企业单位如何执行所得税政策
民办非企业单位虽然属于非营利性组织,但同样也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原企业所得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明确地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纳入征税范围。企业所得税法也将民办非企业单位列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对其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之外的其他收入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税法的规定上看,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在法律依据上是充分的。另一方面,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时,同样占用或使用了与企业相同的社会资源,从维护税收公平角度考虑,也应该对其征收企业所得税。 3.3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有必要征收所得税
随着我国经济的深入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能已不断开始扩展,其在市场经济中的职能目标已由社会效益向经济效益转变。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民办非企业单位面临的外部环境和自身内部运行机制、资金运作方式等方面发生了较大变化。各单位除了依法取得国家财政补助收入外,还根据自身现有条件,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挖掘潜力、广开财路,走向市场,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筹集资金,出现了多种形式的应纳税行为和应纳税所得。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依法治税的原则,以及新税制的具体规定,都应该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对其生产、经营所得部分征收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其重要意义:
(1)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的,有利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2)是进一步规范税法,体现以法治税的原则;
(3)是由其物质消耗和经济行为所决定的;
(4)是有利于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实现国民收入的再分配。
4 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得税缴纳
第2页 共 11 页
4.1所得税的含义
所得税是指:是国家对境内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它是国家参与企业利润分配并调节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渠道。 4.2所得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4.3所得税纳税人
所得税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税收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为纳税人。
4.4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
所得税纳税年度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为一个纳税年度。 4.5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所得税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在季度终了后15 日内,年度终了后45日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和年度会计报表;纳税人进行清算时,应当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之前,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申报。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确有困难的,可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 4.6所得税税款缴纳方式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但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对企业所得税采取分期(按月或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l/12或1/4,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所得税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4.7所得税的纳税期限
所得税纳税期限:按月份或季度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预缴税款。其中,第四季度的税款也应于季度终了后
第3页 共 11 页
15日内先进行预缴,然后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进行年度申报,税务机关在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4.8所得税的纳税地点
所得税纳税地点: 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在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缴纳。“所在地”是指纳税人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
5所得税的计算
5.1应纳税所得额
5.1.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支出项目金额
民办非企业单位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收入总额,减去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支出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各项支出的确定必须与收入相互配比: 5.1.2应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扣除的项目
(1)民办非企业单位凡执行国务院规定的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的,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工资标准发放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事业单位,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在工效挂钩办法核定的工资标准内,按实际发放数在税前扣除;按工效挂钩办法核定的工资标准提取的工资额,低于当年实际发放工资额的部分,在以后年度发放时可在税前扣除。凡不执行以上两种办法的单位,按税法统一规定的计税工资标
(2)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前款规定允许税前扣除标准工资总额的,,、,,,、,(,,计算扣除。但原来在有关费用中直接列支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准扣除。
(3)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已扣除职工福利费的,不得再计算扣除医疗基金;没有计算扣除职工福利费的,可在不超过职工福利基金的标准额度内计算扣除医疗基金。对离退休人员的职工医疗基金,可按规定标准计算的额度扣除。
(4)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基金、待业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可按税法规定扣除。
(5)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用于公益、救济性以及文化事业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4页 共 11 页
(6)民办非企业单位为取得应税收入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以全部收入扣除免税收入后的金额,按税法规定的标准计算扣除。
(7)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贷款利息,按税法规定的标准扣除
5.2应纳税收入总额
5.2.1应纳税收入总额的计算
应纳税收入额,收入总额,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项目金额
上式中的收入总额,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交收入和其他收入。 5.2.2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项目
(一)财政拨款;(二)经国务院及财政部批准设立和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资金、附加收入等; (三)经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不包括计划单列市)批准,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四)经财政部核准不上交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五)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 (六)事业单位从其所属独立核算经营单位的税后利润中取得的收入;(七)社会团体取得的各级政府资助;(八)社会团体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九)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
5.3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下列支出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成本费用等支出项目中列支的,属于购置固定资产支出的设备购置费;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成本费用等支出项目中列支的修缮费,凡属于固定资产修缮,且修缮费支出数超过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将修缮费用计入固定资产原值,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自筹基本建设支出;(三)无形资产的受让、开发支出;(四)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五)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六)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七)各种赞助支出;(八)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九)与取得应税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第5页 共 11 页
6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6.1民办非企业普遍对缴纳企业所得税缺乏认同感
据调查,95%以上民办非企业单位不认为自己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原因在于:一是其性质(或利益分享方式)与企业有较大区别。这类组织均属于公益性的或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其经营成果只能用于集体发展而禁止在出资人中分红、分配,这与企业以利润最大化为最终目标的性质截然不同。二是其收入来源与企业不尽相同。这类组织收入来源不尽相同,有的是按照政府或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费用,有的依靠财政拨付,有的通过成员筹集,有的则通过从事生产经营取得,有的则兼而有之,其共同点是收入的取得都依赖于政府、集体的指导、授权,大部分不具有自主经营或自行取得收入的权利,与企业主要依靠自主经营取得收入有很大的不同。三是承担的职能与企业有较大的差别。这类组织承担的主要职能是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弥补政府行政职能的不足,这种“半政府”的特殊性使得他们往往容易以行政机关为参照物。由于以上方面原因的存在,纳税人往往对税收容易忽视,难以产生认同感。 6.2民办非企业对征免税、收入难以准确划分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一般都会取得征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但由于长期未履行过纳税义务,在财务上将不征税收入与征税收入混为一谈,将不征税收入对应的支出与征税收入对应的支出混为一谈,不能正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既有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的收入又有其他收入,但在财务处理上未予划分。由于不能准确地划分征免税收入,纳税人也就不能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了。
6.3票据使用混乱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时,一般都是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款收据来收取款项或支付款项,在其从事应税项目时,由于对税法的不了解和基于逃避纳税义务的考虑,往往也是大量使用收款收据代替发票,甚至没有在税务机关领取过发票。即使领取了发票也不能够按照规定的用途正确使用。这样给税务机关的核查带来一定的难度。
第6页 共 11 页
6.4纳税申报不规范
目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很少有主动到税务部门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单位,即使税务人员通知其办理申报,往往也是避重就轻,只申报财务处理上已做为应税收入的项目或已开具发票的收入额,或者是做亏损申报,少报、漏报、不按时申报现象较为普遍。
7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税收征管的建议
7.1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依法纳税意识
要打破常规,采取有效的方式,大力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得税税收征管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得税管理的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并将民办学校、医疗机构作为宣传重点,为税务部门加强征管造势。尽量消除以前由于信息缺失、信息不对称、信息失真造成的纳税人的抵触心理,使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能够全面完整地掌握税收征管要求,能够掌握第三方信息,帮助纳税人树立依法纳税、公平纳税的税收法制观念,从而实现征纳关系的良性互动,在此基础上,对部分严重违反税法规定的纳税人,要及时进行曝光,以降低征管难度。 7.2进一步明确或调整相关税收政策的具体内容
对于公益性非营利组织所有与公益目的有关的活动所获取的收入应当免征所有的税收,而其他一般的非营利组织则仅对其来源于非经营性活动的收入予以免证。对负无限民事责任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只对其应税所得按其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只负有限民事责任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只对其应税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性质不明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重点管理。
7.3应统一内外资企业捐赠额扣除比例
统一内外资企业允许捐赠额从所得税中的扣除比例这样一方面体现税收的公平性原则,另一方面也会提高企业捐赠的积极性,从而有利于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壮大现行对于捐赠比例的规定有些偏低,应进一步提高所得税中关于捐赠数额从所得额中扣除的比例。 扩大非营利组织捐赠额扣除规定范围,使得只要获取了非营利组织(特别是公益组织资格认定)就应允许捐赠直接扣除。
第7页 共 11 页
7.4积极寻求政府支持,形成部门协调配合管理机制
在改革完成之前,地税部门要积极寻求政府支持,致力于形成政府主导、财政支持、地税主管、部门配合的管理机制。作为政府层面,要在地税部门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方面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主动消除行政干扰,优化征税环境;财政方面要在财政拨款、财政补助以及行政性收费等方面严格把关,对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征免税范围划分上进行审核,督促纳税人规范财务处理;其他物价、审计以及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收入来源、收入金额、资金运转渠道进行审计、审核,并积极向有需要的税务机关提供,从而协助税务机关规范征税行为,公平税收环境。 7.5加强发票管理,规范票据使用
要充分利用“以票控税”手段,在具体明确发票的开具范围以及开具方法的前提下,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所有收入(除财政拨款等部分特定收入外)都纳入到税务发票管理范畴之内,提高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收入的掌控程度,减少纳税人征免税收入划分不清,发票、收据交叉使用现象,有效提高民办非企业依法纳税意识,规范税收环境。
7.6设立专门机构,实行行业管理
在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得税管理初期,为加大管理强度,合理调配征管资源,应按区域或按行业设立专门行业管理机构,将民办非企业单位集中到一个或几个单位集中统一管理,以保持政策执行的一致性、征管强度的一致性,同时也利于民办非企业较快地接受管理。
7.7加大稽查力度
在目前的情况下,由于受各种因素的限制,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税务稽查很难由当地税务机关完成,即使查处了税款,也很难进行补缴税款和进行处罚。为尽快改善这一局面,应由上级税务部门组织开展专项交叉检查,以此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触动,从而提高纳税意识。
7.8努力提高税务人员业务与政策素质
要用法律来规范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严格依法治税,坚决杜绝“人情税”、“关系税”,随意减免税的现象。要健全制度,完善执法监督体系,认真做好内部行政执法监督,对税务干部的失职、渎职行为,要坚
第8页 共 11 页
决依照有关规定查处,使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所得税征管走向规范化轨道。 8结语
对于民办非企业这种社会性,非营利性组织,起步晚,制度不健全,部分民非企业还没用纳入税务管理,国家应该通过降低民非企业所得税税率,将民非企业的自筹资金,财政拨款,工会经费和收入分开不同层次,不同税率来征收企业所得税,另外,加大税法宣传,调整税收政策,寻求政府支持,加强发票管理,提高政策素质等 一系列措施对于民办非企业缺乏缴纳所得税认同感,征免税收入难以划分,票据使用混乱,纳税申报不规范等问题提供了依据。未来的民非企业在社会主义道路上不仅是转岗公务员、下岗人员再就业的广阔天地,而且是转岗公务员、下岗人员培训的重要基地。他们可以充分发挥人才荟萃、知识密集等优势,对转岗公务员和下岗职工实行定向或职业培训,帮助他们在新的形势下,合理调整知识结构,尽快适应新的环境,所以应该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来培育和建设民办非企业单位,促进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将进一步步入法制化轨道,以此来让民非企业走在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社会制度前列。
第9页 共 11 页
参考文献
[1]王名. 非营利组织管理概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邵金荣.非营利组织与免税—民办教育等社会服务机构的免税问题[M],
社会科学 文献出版社,2003.
[3]胡怡建.税收学[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4]勒东升.中国非营利组织适用税法研究,EB/OL,
[5]顾晓春;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得税问题初探[J]中国社会工作;1997年
;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A];全国省区市物流社团组织 [6] 庞承伟
座谈会资料汇编 2003年
[7] 缪毅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N];解放日报;2000年
[8] 曹晶;我国非营利组织税收激励机制研究[D];上海社会科学院;2006年 [9] 周美芳;企业所得税问题研究[D];复旦大学;2005年
[10] 王劲颖;民办非企业单位税收管理中容易产生的问题[N];中国社会报;2000年
第10页 共 11 页
致谢
第11页 共 11 页
范文四: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得税管理
国家税总务关局于印《发业事位、社单团体会、办非企业民位单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的法知通
国税【1发99】第960号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和单列划国家税务市、地局方务局: 税
为了强对事业单位加、社会体团民办非和业单位企业企得税的征收所理,管据《中根人民华和国企业所共得暂税行例》条、中《华民人和国共业企得税所行暂例条施细则》,以及财实政部国家税务、局《总于事关单位社业团体会收征企所得税业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有197〕95号)等有关7规的法规定,总局制定《了事单位、业社团体、民办会企业单非位业所得企税收管征理法办,现》发印给你,们请彻贯执行。地各省级税机关务根据可际实况情制定实办法。 施
件附:.事1单位业社、团会体民、非办企业单企位所得业税税申报表纳略)(
.2业单事位、会团体、民社办企非单业企业所得税位纳税申表报填说报(略明 )
事单业、位会社团、体民办非业企单企业所位税得收征管办理
法
一条第根 《据华人民共中和企国业得所暂行税例》及条实施其细则有关税和收规,事定单业、位社团会体和办民非企业单取位的生得经营、得和所他所得,应其缴纳企当业得税。应纳税的事业所单、位会团体、社民非办业单位以企行实立经济独核算单位的为税纳。 人
第二条 事生产、从经的事营单业、位社团体会民、非企业单位,以办非及门从事专生经营而产有税收入的应业单事位、会团社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国税和征收管收法理》其及施细则、《实国税家务局税总登务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法依办理务税登。记在理税务办登记,纳时税应向所在地人管主税务关机提供以下资:营料业照或者执事业单法人位书证批准等成文件立社、会团体记登书证、办民非业企位登记证书单其、核他准执业件或证明证;关章程、有合、同议协书;行银号账明;证法代定表身份人;组织证构机一代码统书。 证
第条三 业事位、单会社团、体民办企非业位单的收,除国务入院财政部或国家、务总税规局定免企业所征税的项得目外,均计应应入税收入纳额,依法计总企业所征得。计算税公如下:式
应纳税收总额入收=入额总免-征企所得业税的收项目入金额
式中的收上入总,额括事业单位、包会团体社、民非企办业单的位政财补收入、上助补级助入、收事收业、入经营入收附属、位上单交收入其和收他。入
除另规定者有外,式上免中征业所得企的收入项税目具,是体:
一(财政)款;拨
二)经国(务院及时政
部批准立设收和,取纳入财并政算预管理或财政算外预金资户专理管政府性基金、资的、金加附入收; 等
三()经国院务、省人级政民(府不括包划单列市)计准批并,纳财入政算预管或财理政预算外资金专管理户行的政业事收性;费
( )经四财部核政准不交上政专户管财理的预外算资;金
五)事业单(从位主部管和门上级位取得的单用事于发业展专的项助收补入;
(六)事业位从单所其属独立算核营经单的位后税润利取中的得收入 ;(七)
会社团体取得的各政府级助; 资
()社会八体按团省照以级民上政财、政部规门定取收的会; 费
()社会各界的九捐赠收。
入四条 凡第符有合本法第办条免税三目的事业项位、单会团社、体办民非业单位,企在受税务机关检接查,时根据税应机务的要求,关主管向税务关机提供下列关有料: 资(
)一政财拨款须提供,政部财或门级拨上部门款具的出款拨证明;
()二经务国院财政部批准设立及和取的收政性府金、基金、附加收资等入须,供设立和提收取批的准件、纳入文财预政管算或理财政预外算资专户管理的金明文证,入库凭件证缴或款证;明 (
三)经国院务、省人民级府政准批的行事政性业收费,须供批准提件文、入纳财政算预理或管政预算外资财金户专管的证理明件文入库、凭或缴证款证明;
(四) 财经政核准部不交上政财专户管理的算外预资,金须提供财部政核准文件的 ;
(五)业单位事主管从部门和级上位单取得的用于事发展的专项补助业收入,提供拨须证款明文;
(件六事业)单从位其属所立核算独营经单的税后利位润中取得收的入,提须供所单属位纳的申报税表纳、凭证税和在所地主税管机务出具的关明;证
(七 社会)体取团得各级政的资助府须提,供有关证文明; 件
(八社会团体收)的会取,费须提供省以级民政上财政部门、批准文件; 的
(九)受社会各的界赠捐入收须,提捐赠供签字的人捐赠证明和接受赠捐位领导单字签证明的;
(十)经务机关批税准所从属立核独算营单位提经的取总机构管费,理须供税务机关的提准文件批;
十一(税)登务记和税务机关证求要供的其提证他明件。文 对未出具
以上明文件证的收,主入管务税关可不机其将为视免收税入 。
五条 第事业位、社单团会体民、办非企单业位纳税年度应的税收纳入额,减去总与取应得收入税关有支的项目后的余额出为,纳应所得税。额各支项的出定必确与须入相收互比。 配
计公算如下式:
应纳税所额得=应税
纳收入总-额予扣除的准出支项金目
额第条六 业单位事、社会体团、办非民业企单位纳税所得额应的计,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在计算算应纳税得额所,时财务其会计、处理办同税法规定不一收致,的应依当税照收的规计定纳税算 。
第七 条业单位、事会团体社、办民企非业单对与位得取纳应税收入关的有支出项和目免税收与入关的有项出应目分别算核。实确以难划清楚分,经的管税主务关审核机意同纳,人税可取分采摊比例或其法他合理的方法定。核确算法一方确定,经税纳度年中间不变更。得核方算应报主管法税机关务备。案 分摊比例
法根是事据单位、业会团社、民办非企体单位业应的纳税入收总额该占位全部收单的入比作重分摊为例,分比其摊全部支出中应由当纳税收入分的摊分,并部以据计应算税纳得所。其计算公额式如下:
纳应税收入总额分应摊成本、的费用和失损=支额总额出以应纳收入总税÷收入总额额
全对部出中支当由应纳应收入税分的摊支出一部分能够划分清楚,,一部分划另不分清的,可划分不对的清部分分按比摊法计算例的分出比摊例计,出算纳税收入总应额应分摊支出的项金目。
额第八 条算应纳税计得所额时予扣除准的支出项,是指与事目单业位社会团、、体民非办企业位取得单应收入有关的成本、税费用损失。和 下列
出支目项,按规定的照范、标围准除扣 :
(一)业事位单执行凡务院国定规的业事单工作人位工资员度的制,按规定照工的资准在标税扣前,超过规除定资标准发工的工放不资在得税前除;经国扣有关主家部管批门,实行工准总额资经与效济挂钩的益事单位业经税务机,关批,准在可效工挂办法核钩的定资工准内标,实际按放数发在税扣除;按工效挂钩办前核定的工法标资提准的取工资额低,当年实际于放发资额的部工,在分后以年度放发时可在前扣除。凡不税行执上以种两法办事业的单位按税法,统一定规的计工税资标扣准。除会杜团体、民办非企单位业的资扣工除照比业事单位行。执事业单位社、会体团、民办企非业位单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应准报主税管机关务案。(备此条款失已效废止) 或(
二)业单事位社会团、体民、办企非业单位的工职会工经、费职福工费利、工教育经费职分别按,前款照规允定许税前除扣标准资工额的总%、124%1.5%计、算除扣。原来在但有费关中用直列接支的在计算,纳应所得税额时得不除扣。此(条已款效失或止废 )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办非民企单业位计算在纳税所应额得时,扣已职除福利费的工,得不再
计算扣除医基疗金没;计有算扣职工除福利费的可,不在过职工超福基金利标准的度额计算内除扣疗基医。对金退休离员人的职医工基金,可按规定疗标准算的计额度除。 扣(
四事业单位)社会、体团、民办企业非位单据国家根省级人民和府的规定政所纳缴的老保险基养、待金保险基金业失、业险保金基支,出按可税规定法除扣
(五)事业。单、位会社体、民办团非业企单位用于的公、益救性以济及化事业的文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以内3的分部准,扣予除
(。六事)单业、社会位体、民办团非业单企为取得应税收入所发生的位务招业费待以全,部入收除扣免税入后的金收额按税,法定规的标计准算除扣。
()事六单业、社会位体、团民非办企业位单的贷款利息按税,规定法的准扣除。 标
第九 事条业单、位会社体团、办民企业单位非产资税的务理处: (一)事业单位、
会团体、民办社企业单位的非项资产应按照各法规税定标的准行进产的计资、计价折提旧、摊。销照财按务计规会定取提的购基金修,计征在得所时税不得税前扣除在 。
()(此二条已款失或效废)事止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非企办业位单的定固资,一般应采用产直法或线作工法计提量折;需旧采要用他折旧其方的法可以,主管向务机关提税出请,经申审核同后意用使他折旧方其法 。
直线法计提固按定产折资的计旧公式如下算 :
-预1净计值率×10残0%
定固产年折资旧率—=————————
—折旧限年
折旧率周=折旧率年÷12
月旧折=额定资固产值原×月旧折 率按工作
法量计固定提产资旧折计的公算式如下:
原值(1-×预计残净率)值 单位
程(里工作每时小折)额旧=—————————————
行总驶里程总工作小(时)
三)事业单位、(社团体、会办非企民单位固定资产最业折旧年短: 限
1.房、屋筑物建2为年0 ;2
专.设备用、交工具通陈和品列为01;年
.一3般备、设图和书其他定资产为5年固。
(四 )前未以计固提定资产旧的折业事单、社会位团体、办民企业非单位,因现缴企纳所得税业计需固定资提开始缴纳企从业所税的年度计提固得资产定折旧。
(五)事单业位、社团会体民、非办企业单位融资赁租的定资固产可以,取折旧;提营经性租赁的固资定,不得提取产旧折但,其租费赁可按用期使限入当摊成期或有本支出科目关在,税扣前。除
(六事业)单、社位团体、民会办非企业位使用单的取与得税应入
收有关无的资产形,其值应价按照税当法规定采,取线法摊直销。
第条 十事业位、社会单团体、办非民企业单位符提取总合机构理管条件的,费可以照按家国务税总《总局机构提取管理税费前除审扣批法办(国税》发19[69177号)、《]家税国务局总关于总机提取管理构费前扣税审批除法的办充补通知(》国函[税199〕936号)的1定,报规经务机税关准,向所批属分支机按一构比例定标准提取或总构机理费。管有所单未经位准上交批的理管,费允许不税在前扣除其他。交上级支出,不上得税在前除。扣
十一条 第业事单、位社团会体民、非企业单位办固的定资、无产资产形变卖的入收,应计入应税所纳额得;变卖固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的相应支出而允许在;税扣前。 除
第二十条事业单 、社会团体位民办非、企单业的位列支出下项,目在算应纳计税所得时额不得,除:扣
一)事(业单位社、会团、民体办非企单位在事业业支出、经营出、成支费本等支用项出中目列支,属于购的固置资定产支出设的购备置费 ;
事业位、社会团单体、办非民业企位在事业支单、出营支经、成本费用等出出项目支列支中的修费缮,凡于属定资固修缮产,且缮费修支数超过固出定资产标准的,应将修费缮用入计固资产原定,值得直不在税接扣前;除
二)(事单位、业会团社体民、非企业单办的自位筹本建设支出基 ;
三(无形)资产受的让、开发支出 ;(四)违法
经营罚款的被没和财物的损失收各,税项的滞收纳、罚金和罚款金;
(五)自灾然害或者外意故事失损赔有偿部分; 的
六)超过国家(规标准的定益公救济、性捐,赠及以非公益、救济捐赠; 性
(七)各种助支出;赞 (八
)对属附位补助支出单; (九
)取得仅应税收无入的关他其项支各出
第。三十 条对事业位单社会团、、体民非企业办单从位设立在经特济等区低税率地区下单属取位得的应税收入,应按法定税率实与税率际差之补征企所业税得差额 。第
四十 事条单位、社业团体会、办非企民业位单开生展经营活动所发产的生损亏,可以按照家税务总国《企业局得税所税前补亏损弥审管核理办法规定的》序,程报主经税务管关机实核批准、后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行弥补进。前未缴以企业所纳得税事的单位、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业单企位,办税务登记后的理税纳度发生年亏损允许的行亏进弥补。(损此款已失条或废效)止
第五条 十业单位事社会、团、民办非体企单业在生位产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固定资经、产动流资产的亏盘、毁损、废净报
损失,账损坏,失以及受自然灾遭害等类人法抗无因素造拒的成常损失,非可以按照国家务税总《企业财局损失税前产除扣管理办》规定的法序,报程经管主税机关务审查准后,准予批在纳缴企所得税前业除扣凡。未经税务机批关准的产财失,损律一得自行税不扣前除
。第六条十 应有税收入的事纳单位、业社会体团民、非企业单办,位按应照条例及其施细则实的定,规按期进行纳税报。对申及征税的收涉入目项应,一使用统务税票发按,定可使规用财收政的除外。 据
第十条 七事业位、社会团单、民办体企业单位使非《事业用单、社会团体位、办民企业非单位业所得税企纳税申报》进表行税纳报。 申
事《业单、社会团位体、民办非业单企企业所得位税纳税报申》(格表见式件)、《事业单附位、社会体团、办民非业企位单业所企税得纳申税报表报填明》(见附说)件,各省级地务税关机以根据可实际要需一印制统发,供下税纳人、代理位和税单机关务使。用 纳
税人纳在税年度无内是论否有纳应税得所额都,当按规定应期限和求要主向管税务机关报纳送申税表报会和计表报。
第十八条 对 按规不将取定得应税收纳有关入的本、成费、用损失免税与入有收关的本成费用、损、失别核算分,不能又确地正申报按摊分比例等法合方法计算理应的纳所税额得事业单位、的会社团、民办非企体单位业,管税主机务有权关根据中华《民共和人税国征收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的关法律法规的、定规核其应纳税定。额
第 九条 事业单十位社、会体、团办民非业单企所取得位生的经营产所得其和他得所可按,例条其及实细施则有关和收税定,享受规关有税收惠优具体事项按国。家务总局《税业企所税得免减管理税办法办理》符。减合免条税件的纳税,人如以前年度有经营果损亏,将减应税免得所用先弥于亏补损,补后有结余弥的可方享受免税优减。 惠
第十条二本 办从19法991年1月起执日。 行
相关接链国家税:总务局于关发已失布效废止的税收或范规性件目录文的知通(税发国2[00]662)号
范文五:民办非企业单位征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
民办非企业单位征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
【发布日期】: 2010年04月14日
字体:【大】【中】【小】
问题内容: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第二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同方式分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三种。以前国税发[1999]65号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也将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纳税人,但财税[2000]91号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指:(123略)(四)经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批准成立的负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的其他个人独资、个人合伙性质的机构或组织。请问: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征企业所得税没有问题,但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和(合伙)是征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心中有点疑惑,个人觉得应征个人所得税,不知是否正确?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00]91号)规定,对自然人投资兴办个体或合伙经营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2010/04/14
【打印】 【关闭】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缴纳企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