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实现担保物权申请
实现担保物权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裁定拍卖或变卖被申请人11抵押给申请人的位于滦县新城体育里A号楼2门402号房屋(房产证号:滦私房产证新城字第30136号,土地证号:滦证转国用(2008)第595号);被申请人22抵押给申请人的位于滦县新城人民路南民兵训练基地财政局住宅楼东5门101室房屋(房产证号:滦私房产证新城字第21202号,土地证号:滦证转国用(2003)第373号);被申请人33抵押给申请人的位于滦县新城晨光里21号楼2单元102号房屋(房产证号:滦私房产证新城字第20755号,土地证号:滦证转国用(2008)第592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被申请人担保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4于2012年4月1日签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合同》(编号:2012年滦个抵双享004号),该合同约定:4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1200000元,期限12个月,借款利率为年率7.872%。2012年4月05日,申请人已向4发放贷款款项共计1200000元。
被申请人11以位于滦县新城体育里A楼2门302号房屋为吴祥华的2012年滦个抵双享004号的《个人循环贷款额度协议》提供了最高额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被申请人李树合与王志霞以位于滦县新城自强里4楼3门301号房屋为吴祥华的2012年滦个抵双享004号的《个人循环贷款额度协议》提供了最高额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被申请人张会玲与薛庆
生以位于滦县新城晨光里农行弄楼2门102室房屋为吴祥华的2012年滦个抵双享004号的《个人循环贷款额度协议》提供了最高额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现吴祥华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还款。经申请人多次催收,吴祥华于2013年4月19日偿还贷款本息911330.46元。剩余贷款本金300367.46元和罚息吴祥华拒不支付。
综上,申请人为实现抵押担保物权,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物权法》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望依法支持申请人申请请求。
此致
滦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范文二:实现担保物权申请书
实现担保物权申请书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幢***室。身份证号码: 。
被申请人:**,性别:*,**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幢***室。身份证号码: 。
申请事项
1、请求对被申请人****名下的抵押财产(位于**市**区**路**号**幢***室,面积***平米,房产证号:**)进行拍卖、变卖以偿还申请人的债权合计 元(其中本金***元;利息 元,按**%年计算,暂从****年**月**日暂计算至***年**月**日直至被申请人实际清偿之日止)。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一份,约定:被申请人作为借款人以涉案房产抵押给申请人即贷款人,抵押借款合计**万元,利息为年**%,期限到****年**月**日。逾期不依约归还,按贷款本金的**%支付收取违约金。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息、利息、违约金及申请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上述协议签订后,按照上述协议的约定申请人**依约支付了案涉**万元的借款。但该笔借款到期后被申请人未及时清偿该借款的本息。 综上,申请人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被告在合同签订后,未及时根据合同约定清偿申请人**的借款本息,已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
偿还借款本息、违约金以及支付申请人实现的债权费用等法律责任。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在涉案抵押房屋位于******的前提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上述申请,请予支持。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范文三:实现担保物权申请书
实现担保物权申请书
申请人:***公司,住所地***室。电话: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男,***年1月12日出生,汉族,住西***室。电话:
被申请人***,女,***年9月7日出生,汉族,住***室。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名下的抵押财产(位于***室的商品房(建筑面积***平方米)进行拍卖、变卖,并就所得的价款在代偿的本息***元及违约金(以本息***元为基数从***年10月22日起至付清时止的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申请的事实与理由:
***年6月22日,被申请人***经申请人担保,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贷款***元,购买了座落于***号商品房,贷款年限***年,建筑面积***平方米。依约定被申请人将其购买的房产抵押给申请人作为反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在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房管局进行了抵押登记。按照被申请人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签订的《***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在还款年限内,每月***日前应按期向银行履行还款义务。如被申请人未按期偿还贷款,则申请人应向银行垫付未还款项,同时,申请人有权要求被申请人支付除银行逾期还款的利息外,并按逾期时间计算滞纳金。
***年7月22日被申请人开始偿还银行贷款,但从***年3月22日被申请人就不再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在此期间申请人工作人员通过多种方式联系被申请人,催促其按期还款,但是被申请人均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并更改联系方式。截止***年9月10日申请人已经陆续为其代偿了***元。
综上,申请人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被申请人在合同签订后,未及时根据合同约定清偿借款本息,已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偿还代偿款本息、违约金以及支付申请人实现的债权费用等法律责任。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在涉案抵押房屋位于***室的商品房的前提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上述申请,请予支持。
此 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10月20日
范文四:实现担保物权申请书
实现担保物权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请求:
一、请求贵院裁定拍卖或变卖被申请人抵押给申请人的XX市XX路XX号房产;
二、裁定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申请人在被申请人担保的范围即本金人民币450000元、利息(自2014年5月8日起至还清全部借款之日止按月息2%计付)、违约金(自2014年7月8日起至还清全部借款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六计付)、律师费人民币20000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因经营生意急需资金,提出向申请人借款,申请人表示同意,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于2014年5月8日签订《借款担保合同》并出具借条,双方约定:
1、借款本金人民币45万元,借款期限为二个月,从2014年5月8日起至2014年7月7日止,月利率2%,逾期不还按逾期金额每日万分之六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2、被申请人将其位于XX市XX路XX号房产抵押给申请人,如被申请人到期不能清偿全部借款本息及费用,申请人有权就抵押房屋进行拍卖或变卖,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3、担保范围除被申请人应清偿的本息外,还包括并不限于违约金、律师费等全部费用。协议签订当日,申请人借给被申请人人民币45万元,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但借款期满后被申请人未按约还款付息,经申请人多次催收,被申请人至今仍未履行任何债务。
被申请人自愿将其位于XX市XX路XX号房产经依法抵押登记后抵押给申请人,作为其债务担保,申请人依法取得该房产抵押权并享有在《借款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权利,现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其债务,亦拒不与申请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申请人为实现抵押担保物权,特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及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本申请,请求贵院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全部申请请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O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范文五:实现担保物权之申请()
实现担保物权之申请书
申请人:**,男,汉族,1986年7月9日生,住 ,身份证号:。电话:
被申请人:**,男,汉族,1969年10月8日出生,身份证号:,住镇环城南路中一巷008号针织厂住宅区。电话: 被申请人:**,女,汉族,1970年5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住址同上。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名下的抵押财产(位于**县环城南路中一巷008号,面积 平米,房产证号:*****,他项权利证2014字第000***号)进行拍卖、变卖以偿还申请人的债权120000元(其中本金100000元;违约金20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14年7月23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了《借款合同》一份,约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1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4年7月23日至2014年10月22日,逾期不依约归还,按借款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并以涉案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在《借款人按期还款承诺书》中被申请人承诺,逾期未还承担借款总额20%违约金,愿意以其名义下财产变卖偿还。故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息、利息、违约金及申请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协议签订后,申请人依约支付了100000元的借款。但该笔借款到期后被申请人至今未归还。
综上,申请人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
被申请人在合同签订后,未及时根据合同约定清偿申请人的借款,已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偿还借款本金、违约金以及支付申请人实现债权费用等法律责任。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上述申请,请予支持。
**人民法院
2014 此致 年11月18日 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