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事故应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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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事故应急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在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序地组织救援,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环境、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事故是指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将持续一段时间,可能带来次生灾害,需要应急控制或救援的事件。
第三条 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坚持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企地联动、常备不懈的方针。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所属各公司、院的应急管理工作,控股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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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股份公司,包括专业公司,、地区公司和地区公司所属厂,矿,都应成立应急领导组织机构,负责事故应急状态下的统一决策和领导。
第六条 股份公司、专业公司、地区公司及其所属厂,矿,职能部门相应负责与本职能部门业务有关的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事故状态下的协调和通讯联络工作。
规划计划部门,负责按照“三同时”要求,将新、改、扩建项目的事故应急项目纳入年度计划。
财务部门,负责应急设施、演练和救援所需经费的落实,并纳入年度预算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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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部门,负责应急设施的配置、维护和定期检验,确保其完好备用,负责事故抢险和恢复生产的施工组织和管理。
物资供应管理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物质储备、各类突发事件和紧急状况下救援物资的供应保障。
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对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应急状态下提供安全技术支持,负责或协助事故调查工作。
办公室,负责各类事故状态下的内部报告和对外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章 应急准备
第七条 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将事故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事故,是指后果特别重大,且发生后可能持续一段时间,事故控制及其对生产、社会产生的影响依靠地区公司自身力量和当地救援力量不能控制,需要股份公司,包括专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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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相关方救援的事故。
二级事故,是指后果重大或特别重大,且发生后可能持续一段时间,事故控制及其对生产、社会产生的影响依靠地区公司所属厂,矿,自身力量和当地救援力量不能控制,需要地区公司或相关方救援才能控制的事故。
三级事故,是指地区公司所属厂,矿,或现场就能控制,不需要救援的事故。
第八条 股份公司,包括专业公司,应组织对一级事故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集团公司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九条 地区公司应组织对一级、二级事故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当地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 地区公司所属厂,矿,应组织对一级、二级、三级事故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一条 车间,站、队,现场应针对岗位制定岗位事故应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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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应坚持“以人为本,自救为主”的原则,做到分层编制、分级处置、上下衔接、横向关联。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在选址和设计时应考虑事故应急工作的要求,在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后,方可投产运行。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建立应急培训与演练的程序和标准,制定培训与演练计划,并严格执行。各级领导和安全监督部门应加强应急培训与演练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十五条 股份公司,包括专业公司,应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地区公司,单位,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地区公司所属厂,矿,、基层车间,站、队,事故应急演练的频次,由各地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第十六条 各级单位应及时组织对演练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缺陷进行整改,不断完善应急救援系统,必要时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相应的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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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应急响应及救援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后,岗位员工立即按照事故应急程序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 事故现场班长以上,含班长,的最高职务人员是现场抢险指挥,有权决定现场抢险指挥事宜,当上一级领导到达现场后,进行指挥权交接。
第十九条 事故现场指挥应优先做好险区人员疏散和防护,确保受伤人员医疗急救措施及时到位,事故应急需要封闭事故现场时,在公安人员没有到达之前,应安排人员封锁事故现场。
第二十条 发生一、二、三级事故,应启动地区公司所属厂,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一、二级事故,应启动地区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二条 发生一级事故,应启动股份公司,包括专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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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一级事故有关信息由股份公司总裁办公室负责对外发布,二级事故的有关信息应经股份公司总裁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由地区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外发布,三级事故有关信息由地区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外发布。
第五章 应急状态终止和生产恢复
第二十四条 应急状态的终止由现场指挥部提出建议,总指挥批准发布实施。
第二十五条 应急状态终止后,事故有关单位应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做好事故调查处理配合工作,并迅速采取有效的抢修和生产恢复措施。
第二十六条 应急状态终止后,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事故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有关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事故原因进行内部调查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十七条 应急状态终止后,各单位应组织对应急响应过程和效果进行评审,整改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必要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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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应急保障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应充分利用现有的组织机构、人员、设施和设备等资源,提高应急准备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效率。应急准备工作应与地方、区域内部单位的发展规划相结合。区域内单位应当为其它单位的应急救援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应急准备和救援资金由本单位承担,列入工程项目投资概算和生产运行成本。
第三十条 各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事故应急救援的需要,配置必要的应急设施,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应急设施不得随意进行拆除、挪用、占用、停用。若应急救援需要,上级部门有权征用所属单位的应急设备、器材和其他物资,被征用的设备、器材和其他物资应当予以登记,使用或消耗后由使用单位及时归还或补偿。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应根据生产特点,建立完善消防、急救、抢修,险,、技术专家等专业队伍和信息库。各单位应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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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及周边相关方的联系。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二条 认真执行本规定,在事故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一)在执行应急救援抢险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措施有效,避免了事故扩大,有突出贡献的,
(二)认真巡检,及时发现初起事故,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的,
(三)为事故应急准备与救援抢险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四)精心组织或积极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经演练或实施验证所提措施方案科学可靠的,
(五)认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评审,提出有价值改进建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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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公安机关依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尽事故应急准备义务,导致事态失控或事故性质升级,造成损失扩大的。
(二)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三)拒不执行事故应急措施,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时临阵脱逃的。
(四)未经允许,擅自拆除、挪用、占用、停用应急设施,致使应急救援系统无法有效使用,严重影响应急救援工作,造成重大以上损失的。
(五)未认真组织或参加应急培训和演练,造成应急救援抢险人员未有效实施应急救援措施,贻误有利战机,造成重大以上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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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散布谣言,阻碍事故应急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扰乱应急救援秩序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七)有其他对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地区公司应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股份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4年11月1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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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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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应急预案管理规定(国烽)
一、 总则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脱硫系统、主机组和设备安全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危急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内容
各运行分公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不局限于下列预案) 1. 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2. 电缆着火应急预案
3. 高温中暑人身事故应急预案
4. 化学危险品运输、存放、使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 化学危险品伤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6. 化学危险品仓库着火应急预案
7. 生产调度通信中断应急预案
8. 蓄电池爆炸应急预案
9. 窒息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0. 档案室火灾应急预案
11. 冻伤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2. 机械伤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3. 台风应急预案
14. 异常低温应急预案
15. 异常高温应急预案
16. 重要生产场所着火应急预案
17. 脱硫浆液泄露应急预案
18. 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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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交通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20. 地震应急预案
21. 脱硫设施超设计出力运行应急预案
范文三:事故应急准备管理规定
事故应急准备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潜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或可能出现重大环境影响的紧急情况进行预防和控制,减少可能伴随产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保证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生产和服务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
3.职责
3.1公司安技部、项目管理中心为主责部门,负责协调处理潜在事故或紧急事件发生时的组织工作。
3.2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预防本部门潜在事故或紧急事件,负有对意外紧急事件发生时立即通报及采取临时措施的职责。
3.3各二级单位、项目部负责预防本单位,或本项目部潜在事故或紧急事件,负有对潜在事故,或紧急事件发生时,立即通报及采取临时处理措施的职责。
4.工作程序
4.1组织
4.1.1建立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体系,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核心的应急准备与响应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中心设在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注明总部电话及各地分公司
4.1.2二级单位、项目部要分别成立应急准备与响应领导小组,负责所属办公基地和项目部的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或项目经理为小组负责人,相关部门人员为小组成员。
4.1.3公司、二级单位及项目部分别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潜在事故或紧急事件,定期组织演练,并对演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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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评价。
4.1.4公司应急指挥流程图
外部报警
消防:119 报告人 交通:122
匪警:110 通报政府有关部门 安技部 部门、项目部 救护:120
指示 事故现场
分级填写报告书
确认 应急响应
主管副总经理
管理者代表 结果
总经理 管理评审
4.2应急准备
4.2.1应急准备工具:灭火器、消防钩、水桶、铁锨、沙袋、管钳、扳手等防火、防爆、防泄漏工具。
4.2.2急救用具:担架、医药箱(内备:绷带、急救药品等)、救护用车等。
4.2.3可能发生潜在事故和紧急事件的岗位,要根据自身的特点配备必要的预防设备、设施。
4.2.4培训与教育:要针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中毒、爆炸、泄漏等事故类型,对现场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岗位和救护专业知识以及防止事故继续扩大的教育;对各工种加强各种预防措施教育及加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预防为主”的宣传教育。
4.2.5培训需求由各有关部门提出,报人事部门审核认定后组织实施,要做好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
4.3应急响应
4.3.1紧急事件发生时,事件发生的单位应立即报告给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由组长召集其他组员赶赴事故现场。
4.3.2紧急事件发生的单位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马上投入紧急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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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如暂停生产、暂时关闭设备等,防止事件的进一步扩大。
4.3.3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确定事件发生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事故后果,决定处理的方法。
4.3.4处理方法确定后要组织人员(必要时可申请第三方援助)进行补救、清理、清洗或其他处理方法,尽量减少对环境和施工生产的影响。
4.3.5如遇特大安全、环境紧急事件,如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单位可以要求第三方援助,报警时应详细准确报告出事地点、单位、电话、事态状况,发生火灾时要派人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
4.4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措施
4.4.1高处坠落事故的应急措施
4.4.1.1可能造成的伤害有:颅脑损伤、胸部创伤(如肋骨骨折)、胸腔储器损伤等。
4.4.1.2当发生物体打击事件和有人自高处坠落摔伤时,应注意保护摔伤及骨折部位,避免因不正确的抬运使骨折错位造成二次伤害,并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拨打急救电话“120”或送医院救治,送医院途中不要乱转病人的头部,应该将病人的头部略微抬高一些,防止呕吐物吸入肺内。
4.4.2触电事故的应急措施:
4.4.2.1低压触电事故,应立即拉开电源开关或拔出插销断开电源。如果附近没有电源开关和插销,就要用绝缘工具(如有胶把的电工钳,有木柄的斧头,干燥的木棒、竹竿、木板等)切断电源或挑开电源。
4.4.2.2对高压触电事故,应佩戴必要的安全用具,按顺序拉开高压开关,或立即用电话通知有关部门停电,也可用强迫短路令电源掉闸的方法使触电人脱离电源。救护人切不可直接用手或其他金属潮湿物件作为救护工具,去触及触电人的身体,以防自己触电。在急救当中,还应注意防止触电人脱离电源时发生二次摔伤。
4.4.2.3触电人脱开电源以后,应视触电人身体状况,决定采取不同急救的方法。
急救方法有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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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触电人伤势不重,神智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发麻,全身无力,或一度昏迷,已经清醒过来。这样就应搀扶触电者到空气流通的地方安静休息,不要走动,并请医生前来诊治或送往医院接受检查治疗。
b、触电人伤势较重,失去知觉,昏迷不醒,但还有呼吸和心脏跳动,这样应使触电者舒适安静的平卧,保持空气流通,解开衣扣、腰带便于呼吸,天气寒冷时要注意保温,并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
c、发现触电人失去知觉,呼吸困难、稀少或发生痉挛,应立即采取人工呼吸进行抢救。
d、触电人伤势严重,呼吸和心脏二者均已停止,应立即不间断地作口对口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抢救,并速请医生或送往医院。应该注意的是急救要尽快进行,不能等医生到来。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也不能中断急救。
4.4.3机械伤害事故的应急措施:
4.4.3.1发生断手(足)、断指(趾)的严重情况时,现场要对伤口包扎止血、止痛、进行半握拳状的功能固定。将断手(足)、断指(趾)用消毒和清洁的敷料包好,切忌将断指(趾)浸入酒精等消毒液中,以防细胞变质。然后将包好的断手(足)、断指(趾)放在无泄漏的塑料袋内,扎紧袋口,在袋口周围放些冰块,或用冰棍代替(切忌将断手(足)、断指(趾)直接放入冰水中浸泡),速随伤者送医院抢救。
4.4.3.2发生头皮撕裂伤时,必须及时对受伤者进行抢救,采取止痛及其他对症措施:
用生理盐水冲洗有伤部位涂红汞后用消毒大纱布块、消毒棉花紧紧包扎,压迫止血,同时打120或送医院进行治疗。
4.4.4坍塌事故的应急措施:
4.4.4.1施工中必须作好监护工作,如发现边坡附近土体裂纹掉土、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变形等有塌方险情时,应停止作业。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危险地段,查明原因采取补救措施后,再决定进行后序作业。
4.4.4.2因塌方造成人身事故后,应立即采取两方面的措施,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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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扒挖,抢救伤员并密切注意伤员情况,防止二次受伤;另一方面对伤员上部的土体(模板、构件)采取临时支撑措施,防止因二次塌方伤及抢救者或加重事故后果,排险和抢救应由有经验的人指挥进行。
4.4.4.3对危害大的复杂塌方(如危险建筑物、构筑物基础等),应由安全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共同商定处理措施。
4.4.5由化学品造成的身体伤害事故的应急措施。
4.4.5.1酸碱(硫酸、盐酸、硝盐、石灰、铵水等)烧伤眼睛,烧伤后冲洗患者眼睛是最迫切有效的急救方法。酸碱烧伤后立即用清水冲洗眼睛15分钟,如现场无清水可用,池塘水、沟水、井水均可。无人协助的情况下,可倒一盆水,双眼进入水中,用手分开眼睑,作睁眼、闭眼、转动眼球动作,一般冲洗30分钟。
4.4.5.2若眼睛被柴油、煤油、汽油、热油、蒸汽等烧伤,立即送伤者到有条件的附近医院救治。
4.4.5.3皮肤被硫酸、硝酸、盐酸等的局部烧伤急救处理方法:用大量的水冲洗,再用70%酒精洗涤,然后用硝酸钠湿敷。
4.4.5.4.焦油、沥青(热烫伤)的局部急救处理方法:先用二甲苯清除皮肤上的焦油和沥青,再涂上羊马脂。
4.4.4.5生石灰的局部急救处理方法:先用植物油清除粘在皮肤上的碳微粒,再用2%醋酸溶液洗涤。
4.4.6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措施
4.4.6.1警惕误食亚硝酸盐中毒,亚硝酸盐常作为工业用防冻剂,建筑施工中常见,施工现场要加强亚硝酸盐的保管,防止误食;不吃腐烂变质的蔬菜瓜果;不用温锅水和枯井水煮粥、做饭;不吃未腌透的咸菜。
4.4.6.2发现饭后多人有呕吐、腹泻等不正常症状时,要让病人大量饮水,刺激喉部使其呕吐,立即送医院,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
4.4.7油料及化学品泄露事故的应急措施
4.4.7.1汽油、柴油等油料以及各类化学危险品防止泄露,一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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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漏现象应及时清理干净被污染场所。
4.4.7.2油品及化学品在采购、运输、储存、发放中发生的泄漏,以及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泄露,应用砂子或湿麻布苫盖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4.4.8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
4.4.8.1发现者应立即向周围的人发出报警。
4.4.8.2对发生的电器火灾,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
4.4.8.3在安全的情况下设法灭火抢救伤员。要及时疏散被火围困人员,并对受伤人员进行必要的抢救,控制火势蔓延;建筑物起火,一端向另一端蔓延,应从中间控制;中间着火,两侧控制;楼层着火,上下控制,以上层为主。
4.4.8.4发现火灾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时应说明,起火场所的详细地址,火势大小,着火物品,有无爆炸危险,是否有人被困,报警用的电话号码和报警人的姓名等,并派人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
4.4.8.5尽快与上级部门及医疗部门取得联系,以便迅速、妥善的得到后续治疗。
4.4.9爆炸与爆燃事故的应急措施
4.4.9.1严格控制各种火源;着火周围如有油罐,在不能及时排除(指不能迅速灭火和不易疏散的物质)以冷却控制,冷却邻近的油罐,防止温度升高爆炸;配备好应有的灭火器材、防毒面具,专人负责管理,确保随时都能有效使用。
4.4.9.2发生爆炸爆燃事故后,要迅速将烧伤人员脱离火源,剪掉着火衣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员休克、窒息、创伤污染,必要时可用止痛剂,喝淡盐水。在现场除化学烧伤,对创面一般不做处理,有水疱一般不要弄破,用洁净的衣服覆盖,把重伤员及时送医院救治。
4.4.10上下水管道及污水管道破裂事故的应急措施
4.4.10.1派专人负责上下水管道的检查与维修,排除事故隐患。一旦发生泄露,应及时关闭上流总阀门,并对泄露水进行疏导进入其他排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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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同时应急人员对泄露管道进行维修,排除险情。
4.4.10.2污水管道破裂后,对溢出地面的污水进行疏导,使其进入其他污水管道,严禁污水四溢,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同时报告市政管理维修部门派人进行及时维修。
4.5项目经理部应针对上述事故类型,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适时组织演练,要将预案和演练结果报公司安技部,或项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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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a类事故应急管理规定
北京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QHSE 管 理 作 业 文 件 文件编码:HY/ZY-29-01-2006
A 类事故应急管理规定
发行版本:E
修 改 码:0
编制部门: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
编 写 人:李 松
审 批 人:崔京辉
日 期:2006年 5月 15日
1、范围
为加强北京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处理 A 类事故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 协调水平,明确各级人员在事故反应中的责任和义务,保护生命、保护环境、保护财产,保障公众 秩序和社会稳定,按照国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有关要求,结合 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为北京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A 类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陕京输气管道生产运营过程 中发生的 A 类事故。
2、职责
具体职责见《应急管理程序》 。
3、管理内容
3.1危害形式及范围
3.1.1主要危害因素
陕京输气管道系统中管道、压气站、储气库工程先后委托有资质的评价单位进行了安全预评价 工作,同时公司委托评价单位对陕京输气管道在用系统进行了安全评价。针对陕京输气管道实际运 行情况,公司委托英国 ADVANTIC 公司对爆炸事故的影响范围进行了评估。根据以上评价结果可知, 可能导致陕京输气管道系统发生重大事故的主要危害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自然灾害
包括地震、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可能造成输气管道的断裂、储气库注采气井的破坏, 从而引发重大事故。
(2) 第三方破坏
包括沿线违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的违章行为、违章施工、重车碾压、近距离火源、 人为的无意识破坏、不法分子的蓄意破坏、恐怖袭击等,可能造成管道、站场、储气库注采气井发 生重大事故。
(3) 腐蚀
周围环境对管道、设备、装置的腐蚀,可能引发天然气管道、站场天然气大量泄漏和火灾、爆 炸事故。
(4) 施工及制造缺陷
因施工质量不合格、设备故障及管道、装置的材质缺陷,可能导致管道、站场、储气库系统发 生重大事故。
(5)操作失误
人员的违章行为、指挥失误、操作失误,可能造成管道、站场、储气库系统发生重大事故。 3.1.2 A类事故的判定
(1) 因天然气泄漏引发火灾、爆炸的事故;
(2) 输气干线天然气泄漏事故;
(3) 输气干线严重扭曲变形而必须中断供气的事故;
(4) 站场工艺区发生天然气大量泄漏,且本站紧急关断功能失灵的事故;
(5) 地下储气库发生井喷失控,井场天然气大量泄漏的事故;
3.1.3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及场所
(1) 管道干线经过的黄土塬地区、煤矿采空区、石质山区等地段。
(2) 黄河跨越:黄河跨越管桥位于陕西省府谷县至山西省保德县之间,自西向东横跨黄河。跨越 管桥采用悬索体系,全长 282米,两主塔中心距 270米,塔高 44米,塔架为钢结构,是陕京 输气管道的咽喉。
(3) 小型平跨:陕京输气管道共有小型平跨 4座,最短的 5米,最长的 20米,其中陕西省 1座, 山西省 3座。
(4) 沿线各输气站场、压气站、储气库集注站及井场。
(5) 违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的违章建筑及行为集中地段。
(6) 地震断裂带:陕京输气管道途径三条地震断裂带,分别位于:
— 山西省浑源县郝家寨 1号阀室和郝家寨 2号 RTU 阀室之间;
— 山西省灵丘县巨羊坨阀室和云彩岭阀室之间;
— 河北省涞源县铁岭阀室和小河乡阀室之间
3.1.4危害形式及影响范围
陕京输气管道输送的介质为天然气, 发生泄漏后遇到火源可发生火灾、 爆炸事故,主要破坏形式 为非受限蒸气云爆炸引起的冲击波超压破坏、闪火、喷射火热辐射损伤。 公司委托具备评价资 质的单位在安全评价中对陕京输气管道的管线、输气站场、压气站及储气库的安全距离和危害及影 响距离进行了模拟计算; 同时公司委托英国 ADVANTIC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 对管道管道爆炸事故的影 响范围进行了计算。根据以上计算结果,陕京输气管道发生大量泄漏产生火灾爆炸事故所造成的最 大危害及影响范围如下:
3.1.4.1输气管道和站场事故影响范围
以事故点为中心人员最大轻伤半径为 220米;
以事故点为中心人员最大安全距离范围为 800-1200米;
以事故点为中心天然气扩散影响距离范围为 3400-5200米。
3.1.4.2储气库集输系统、压缩机组、井组事故影响范围
以事故点为中心人员最大轻伤半径为 220米;
以事故点为中心人员最大安全距离范围为 800-1500米;
以事故点为中心天然气扩散影响距离范围为 4400-6600米。
事故现场可根据可燃气体检测仪现场检测结果参照以上距离确定危险区域围控范围。
3.1.5应急预案分级
对应事故分类,预案可按其实施主体分成二级,即公司为一级,储气库分公司及管道维护分公 司、压缩机分公司所属现场管理单位为二级,储气库分公司所属各单位为三级。
A 类事故为危害最严重事故,须分别制定一、二、三级预案;B、C 类事故只有二、三级预案。 一旦 A 类事故识别成立,一、二、三级级预案均须启动。预案的启动顺序自下而上为三级、二级、 一级。事故分类及应急预案分级见图 1。
3.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2.1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
(1) 公司成立陕京输气管道 A 类事故应急抢险指挥部 (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 作为股份公司的现 场抢险指挥部,为非常设机构,在应急状态下立即组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股份公司现场 指挥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主管副总经理为副总指挥,成员由公司各有关职能部门共 同组成,组成成员如下:
总指挥 :刘 勇
副总指挥:姚 伟、张 余
成 员 :张 伟、王凤田、许允同、李国兴、刘洪军、卢桂军、张宏江、何学良、张 鹏、 祁国成、王永发、崔京辉
应急指挥部下设安全环境主管、生产运行主管、应急综合组、应急保障组、现场作业组,各 组组长为本组第一责任人。
(2) 生产运行主管(括号内为替代人员) :张 鹏(吴庆江)
(3) 安全环境主管(括号内为替代人员) :张 伟(崔京辉)
(4) 应急综合组组成为规划计划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人事部,其成员如下(括号内为替代 人员) :
组长:许允同(郭海清)
成员:刘洪军、卢桂军、何学良、郭海清、王占楚、闫兆庆
(5) 应急保障组组成为装备部、自控通讯信息分公司、人事部,其成员如下(括号内为替代人员) 组长:张宏江(刘建国)
成员:祁国成、刘建国、刘劲红、李国海、毕治强、鲍雪峰、丁 伟
(6) 现场作业组组成为各主管分公司及所属现场管理单位。各分公司现场指挥组成员如下(括号 内为替代人员) :
— 管道维护分公司
组 长:李国兴(葛艾天)
成 员:葛艾天、董绍华、韦荣方、陆 忠、黄跃辉、徐春野
— 压缩机分公司
组 长:王永发
成 员:李 安、吕明山、吕子文、郑宏宇、周 勇、王忠诚
— 储气库分公司
组 长:王凤田(杨 东)
成 员:杨 东、王起京、陈 俊、黄志翔、白雪峰、岳克敬、曹 健
— 各现场管理单位正职领导为本单位应急抢险第一责任人
(7)第一响应人
站场发生事故时,第一响应人应为事故所在站站长。
管道发生事故时,第一响应人应为输气部安全总监或线路管理人员
3.2.2应急组织机构图
3.2.3应急机构职责
(1) 公司应急抢险指挥部职责
— 事故状态下立即组成,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 A 类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抢险工作。
事故发生后最短的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应急抢险工作。 在股份公司现场应急指挥部未到 达现场前, 全权负责陕京管道的应急抢险指挥及决策; 股份公司现场应急指挥部到达现场后 执行股份公司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决策, 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指挥工作并承担股份公司现场应 急指挥部安排的其它任务;
— 负责按照陕京管道应急预案调动抢修力量,调配应急物资;组织、指挥事故现场抢险指挥工
作;
— 负责审批事故现场的应急抢修方案, 在事故不可控状况时批准其它替代方案或抢险人员的撤
离;
— 负责决策陕京输气管道应急抢险预案的启动和关闭;
(2) 生产运行主管职责
— 事故发生后立即向股份公司应急办公室;
— 应急预案启动后, 北京调控中心自动成为事故应急指挥中心, 负责应急指挥中心的管理工作; — 负责事故应急的统一指挥和协调管理;负责传达和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和决定; — 负责在事故状态下,实施应急供气方案,协调上游供气单位和下游用户的关系,最大限度 地保证供气不受影响;
— 负责管道运行操作控制,在事故状态下指挥现场单位采取工艺措施,降低事故的危害影响 程度;
— 负责统一指挥和调动公司应急系统投入应急行动,协调各参加救援单位和部门之间的行动。 (3) 安全环境主管职责
— 负责组织做好事故应急过程当中的 QHSE 工作;
— 负责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 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
— 负责在应急过程中对事故情况提出安全对策;
— 负责参与应急抢险方案的审查;
— 负责对应急过程提供安全指导和安全技措支持;
— 负责对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 应急保障组职责
— 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存储和运输;
— 负责组织做好事故状态下的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满足现场需要;
— 负责建立事故状态下的应急通讯系统;
— 负责确保事故状态下通讯主站的畅通;
— 负责确保事故状态下上下通讯联系的畅通;
— 负责组织建立事故应急通讯录并定期完善;
— 承担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其他任务。
(5)应急综合组职责
— 负责应急过程中应急、 资源保障项目安排和资金安排, 并将应急抢险资金及时列入计划项目; — 负责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评估;
— 负责组织做好事故损失的赔偿和保险理赔工作;
— 负责事故应急过程中的法律事务和征、占地的管理工作;
— 负责做好事故应急的后勤准备工作;
— 负责做好公司办公楼及北京调控中心的应急管理工作;
— 负责应急记录、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存档工作;
— 负责应急状态下的对外接待和媒体应对工作;
— 负责事故伤亡员工家属的安抚工作;
— 负责员工的工伤管理工作;
— 承担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其它任务。
(6) 现场作业组职责
—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抢险的组织和指挥工作;
— 负责组织制订应急抢修方案,调动应急抢修力量,调配应急抢修物资;
— 负责按照应急指挥部批准的应急抢修方案, 做好输气管道、 站场及井场事故的应急抢修工作, 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抢修任务;
— 负责及时向地方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请求支援, 在地方政府的统一指挥下配合做好事故现场
的应急救援工作;
— 承担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其它任务。
(7)第一响应人
— — 负责立即赶赴事故或事件发生地点考察情况,并与本单位领导、值班干部及公司调度保 持联系。
— 确认为紧急事故或事件后,负责向公司调度和本单位领导汇报;
— 负责执行本单位领导的指令,承担现场指挥员部分职责直至现场管理单位领导到达现场为 止;
— 负责在保证自身健康和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证现场及周边环境安全;必要时,可在 第一时间与当地公安、消防取得联系,在保卫现场和疏散方面获取支援;
— 如有可能,采取措施减轻紧急事故的影响和危害;
— 负责现场的潜在影响进行评估,包括周边环境、道路交通、其它地下设施、架空电力线路、 地形地貌情况等;
— 负责将关键情况和事件及时做好记录。
3.2.4事故信息的收集及报告
见《事故管理程序》 。
3.3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3.3.1事故处理决策指挥权限
(1) 事故现场管理单位在公司现场抢险指挥部人员未到达现场前,全权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指挥 及决策;当公司应急指挥部人员到达现场后,重大方案的决策权自行移交公司应急指挥部, 现场管理单位根据公司应急指挥部指令负责指挥事故现场的应急抢险工作。
(2) 公司应急指挥部在股份公司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未到达现场前,全权负责事故的应急指挥及 决策;当股份公司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到达现场后,重大方案的决策权自行移交股份公司现 场应急指挥部,公司现应急指挥部执行股份公司决策,公司所属现场管理单位负责指挥现场 的应急抢险工作。
(3) 应急抢险过程中的重大决策由事故现场行政职务最高者负责。
3.3.2发生 A 类事故公司的应急程序
(1) 公司一级预案启动后,公司调度立即通知应急指挥部所有成员到公司调控中心集中,公司应 急指挥部、应急指挥中心同时成立;
(2) 公司应急指挥部召开会议,按照应急预案对事故应急工作进行部署,并安排应急指挥部有关 人员及现场指挥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3)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公司应急指挥部的安排, 通知有关现场管理单位和抢修队伍赶赴现场;
(4) 应急综合组立即组织调集应急资金,以保障应急需要;
(5) 应急保障组立即调配各类应急抢险物资送往现场;
(6) 生产运行主管根据应急指挥部安排, 协调上游供气单位和下游用户, 启动应急气量调配预案, 保证应急供气;
(7) 生产运行主管立即调集应急基础资料、 应急办公用品及应急劳动防护用品, 以保障应急需要;
(8) 应急保障组立即组织应急车辆,启动应急后勤保障工作;
(9) 应急保障组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向股份公司请求支援;
(10)应急保障组立即组织人员,做好外部人员接待工作,并设置专线电话,处理媒体和社会事务; (11)应急指挥中心随时了解现场情况,接受股份公司现场应急指挥部指令,组织协调应急抢险工 作;
3.3.3调控中心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1) 陕京输气管道全线运行由北京调控中心通过 SCADA 系统实行统一调度管理。因此管道一旦出
现紧急情况,调控中心将负责立即指挥或通过 SCADA 系统直接采取工艺应急措施,避免管线 遭受更大破坏。当管线及站场出现天然气大量泄漏、火灾、爆炸事故后,管道事故点上下游 截断阀或事故站场的进出站紧急截断阀应自动感应并关断;如果上述截断阀未能自动关断, 调控中心应立即远控关断;如果远控关断失效,应立即通知现场人员实施手动关断。 (2) 若现场手动关断失效,截断阀无法关断,应立即将其上游或下游阀室截断阀远控关断;若远 控关断失效,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实施手动关断。
(3) 在确认截断阀关闭后,立即指挥现场人员对事故管段或事故站场进行放空,将事故管段管存 天然气放空至微正压。
(4) 在压气站、储气库集注站出现天然气大量泄漏、火灾、爆炸,除实施上述措施外,调控中心 还应指挥站内人员对压缩机组实施紧急停车。
(5) 当储气库井场出现井喷失控时,调控中心应指挥现场管理人员对发生事故的井及井场、集注 站的截断阀进行紧急关断;
(6) 当管道发生严重扭曲变形时,生产运行指挥组技术人员应根据设计标准和经验计算事故部位 可能承受的最大压力,调控中心根据计算结果,指挥降压放空至安全压力。
根据不同的事故情况,对全线的运行方式进行紧急调整,根据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实施应急 供气方案。
一旦北京调控中心发生问题,不能对全线进行控制和指挥时,调控中心立即抽调有关人员 赶赴朔州启用备用调控中心,指挥全线应急工作,同时组织力量紧急抢修。
3.3.4现场应急措施
(1)管道发生严重损伤、变形、扭曲导致天然气输送中断:
— 现场管理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 各应急抢险小组赶往现场, 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各项 抢险工作;
— 输气部抢修辅助组立即与地方政府应急救援部门取得联系并请求支援;
— 输气部现场运行组立即赶赴事故段上下游阀室,在调控中心指挥下放空至安全压力; — 输气部现场安全环保监督到达现场后,组织设定警戒区域,进行隔离;
— 输气部抢修辅助组立即对事故点进行开挖,迅速清理作业面;
— 公司现场指挥组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组织制定现场抢修方案报应急指挥部批准,输 气部抢修作业组根据抢修方案实施应急抢修。
— 现场具体措施详见二级预案。
(2) 管道发生大量泄漏、火灾、爆炸导致输气中断:
— 现场管理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 各应急抢险小组赶往现场, 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各项 抢险工作;
— 输气部通讯联络组立即与地方政府应急救援部门取得联系并请求支援;
— 输气部现场运行组立即赶赴事故段上下游阀室,在调控中心指挥下紧急放空至微正压; — 输气部现场安全环保监督组到达现场后, 立即组织对进行事故现场可燃气进行检测, 确定警 戒范围和危险区域;
— 输气部现场安全环保监督组织按照确定的警戒范围立即向事故所在地的地方政府请求启动 紧急疏散预案,进行疏散;
— 输气部现场安全环保监督组织配合地方公安、 交警部门在危险区域周边设置警戒线, 对警戒 区域进行隔离;
— 输气部现场安全环保监督组织配合地方消防、医疗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 输气部抢修辅助组立即对事故点进行开挖,迅速清理作业面;
— 公司现场指挥组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组织制定现场抢修方案报应急指挥部批准,输 气部现抢修作业组根据抢修方案实施应急抢修。
现场具体措施详见二级预案。
(3) 输气站场、压气站、储气库发生火灾爆炸 A 类事故,
— 现场管理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各应急抢险小组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各项抢险工作; — 各站场现场安全环保监督立即组织与地方政府应急救援部门取得联系并请求支援;
— 各站场现场运行组负责在调控中心指挥下对压缩机实施紧急停车, 井喷失控时负责在调控中 心指挥下对发生事故的井及井场、集注站的截断阀进行紧急关断;
— 各站场现场安全环保监督立即组织对进行事故现场可燃气进行检测, 确定警戒范围和危险区 域;
— 各站场现场安全环保监督组织按照确定的警戒范围立即向事故所在地的地方政府请求启动 紧急疏散预案,进行疏散;
— 各站场现场安全环保监督组织配合地方公安、 交警部门在危险区域周边设置警戒线, 对警戒 区域进行隔离;
— 各站场现场安全环保监督组织配合地方消防、医疗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 各站场抢修辅助组立即对事故点进行开挖,迅速清理作业面;
— 抢修队伍到达现场后,向现场管理单位报到,自动成为现场管理单位抢修作业组,听从现 场管理单位统一指挥。
— 公司现场指挥组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组织制定现场抢修方案报应急指挥部批准,抢 修作业组组根据抢修方案实施应急抢修。
各站场具体措施详见二级预案。
3.3.5紧急疏散、撤离措施
事故发生后,当危及到现场人员安全时,依据对所发生事故场所、设施及周围情况判断,对事 故点周围人员进行疏散。
(1)站场发生 A 类事故后:
— 各站场站内工艺区及压缩机房设置有可燃气体报警仪,站控室、UPS 间和通信间设置有烟感 探测器,阀室设置有可燃气体报警仪,能够检测到安装位置的天然气泄漏和火灾情况,当超 过报警值时会触发现场的报警设施,并在站控室显示声光报警。
— 站场值班人员收到报警后立即发出警报,所有人员立即进行疏散;
— 疏散时应依据站场紧急疏散预案,沿疏散路线撤离至紧急集合点;
— 集合后立即清点人数,对失踪人员应立即设法进行寻找;
— 立即通过 GSM 手机或其它通讯方式报告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及地方相关单位, 并对受伤人员进 行紧急救治。
(2) 管道发生 A 类事故后:
— 现场管理单位立即派人赶赴现场;
— 各现场管理单位都配有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 能够测试天然气轻微泄漏, 在可燃气体浓度 达到爆炸下限的 10%时即发出报警信号。
— 现场管理单位到达现场后应进行可燃气体检测;确定危险区域和范围;
— 通知危险区域内的乡镇政府和居民,请求地方政府组织疏散,对疏散中的撤离路线、紧急集 合点、疏散注意事项进行指导。
(3)应急救援过程中异常情况下的紧急疏散
— 检测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检测, 监测合格并确定撤离路线和紧急集合点后, 抢修人员方可进 入事故区域实施抢修;
— 应急抢险中,现场检测人员应实时对事故现场进行持续监测。
— 现场检测人员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现场所有应急人员;
— 现场应急救援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按照实现确定的疏散路线和紧急集合点组织撤离;
— 现场应急救援单位负责对撤离人员进行清点,并将清点结果报地方应急指挥部;
— 现场应急救援单位配合地方消防、 医疗人员进行现场紧急救护, 并对失踪人员进行紧急搜救; (4) 疏散注意事项
— 遇事要镇定,行动要有理智、有秩序;恐慌、混乱的行为易发生危险。
— 疏散前若条件允许应关闭可能造成危险的电源、气源等。
— 疏散应有秩序地沿疏散路线进行。在疏散通道狭窄的情况下,如通过楼梯等处时勿奔跑,应 手扶扶手以防跌倒。
— 必须穿过烟雾逃生时,应尽量用侵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住口鼻,从建筑物中撤离时,身体 应贴近地面顺墙逃向远离烟火的太平门和安全出口。
— 疏散路线及紧急集合点应事先确定。
3.3.6危险区域的设定
(1) 危险目标区域
根据 3.6中确定的输气管道、站场、井场人员最大轻伤半径范围,充分考虑事故现场安全,按 照事故点周围 220米划定危险目标区域。
(2) 人员疏散区域
根据 3.6中确定的输气管道、站场、井场人员最大安全距离范围,充分考虑事故现场安全,按 照事故点周围 800-1500m 划定危险区域半径范围。实际的人员疏散区域应根据现场情况在半径 800-1500m 之间确定。
(3) 消灭火源区域
根据 3.6中确定的输气管道、站场、井场天然气扩散影响距离范围,充分考虑事故现场安全,按照 事故点周围 3400-6600m 米划定危险区域半径范围。实际的消灭火源区域应根据现场情况在半径 3400-6600m 之间确定
3.3.7事故现场的警戒
(1) 现场管理单位组织设置警戒线、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警戒,防止无关人 员和机动车辆进入警戒区。
(2) 警戒区域内,禁止使用非防爆器材,严禁火源。
(3) 警戒区域如与铁路、高等级公路交叉,现场管理单位应及时通知地方相关部门安排停运;
(4) 现场管理单位使用可燃气体检测仪检测警戒区内天然气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可允许抢险车 辆进入警戒区。
(5) 所有进入警戒区的车辆必须配带好防火帽。所有抢修车辆、发电机、电焊机等抢修工具必须 停放在上风口,距事故点 50米以外,未经允许不准发动。
(6) 进入警戒区的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熟悉撤离路线。在未确认事故现场天然气浓度低 于爆炸下限 20%时,严禁使用非防爆工具和能够产生火花的电动工具。
3.3.8应急过程的记录和存档
公司应急指挥部下属各组应指定专人记录本组应急抢险的全过程,事故应急抢险结束后,各组 记录人员应将记录交公司综合组汇总,由综合组负责对应急记录进行收集、整理、保存。
3.4主要用户供气保障措施
3.4.1冬季期间应急气量调配方案
(1)紧急关闭震区管道上下游邻近站场,停运一线榆林站至震区管道下游邻近站场的管道。
(2)调高榆林站去二线的输量。
(3)若榆林站去二线的可提输量小于一线下调的输量,即,一线、二线主管道输量和地库采气量不 能满足用户需求,则:通知地库分公司提高采气量,直至管道系统输气量与用户用气量平衡; 通知长庆油田、西气东输或中石化等气源单位下调进气量,直至总进气量与管道最大允许输量 平衡。
(4)若地库采气量提至最大时,还无法满足全部用户用气需求,则:按照先工业、后非民用、民用 的用户优先级原则减停和削减用户用气量;通知华北销售公司用户用气量减停和削减的具体安 排;根据减停优先级和削减量,逐步减停用户气量,达到输采气与供气的平衡。
(5)若无法满足北京市和天津市的用气需求,则报告股份公司调运处,以协调将华北油田向天津市 的供气量全部调供北京,可日供气 50万立方米;大港油田停止向沧化供气,全部天然气供天津 市。
3.4.2夏季注气期间应急气量调配方案
(1)紧急关闭震区管道上下游临近站场,停运一线榆林站至震区管道下游临近站场的管道。
(2)调高榆林站去二线的输量。
(3)若榆林站去二线的可提输量小于一线下调的输量,即,一线、二线主管道输量不能满足用户需 求和地库注气量,则:通知地库分公司削减注气量或停止注气,直至管道系统输气量与用户用 气量平衡;通知长庆油田、西气东输或中石化等气源单位下调进气量,直至总进气量与管道最 大允许输量平衡。
(4)若地库注气停止后,还无法满足全部用户用气需求,则通知地库分公司地库开始采气,并逐步 提高采气量,直至管道系统输气量与用户用气量平衡。
(5)若地库采气量提至最大时,还无法满足全部用户用气需求,则:按照先工业、后非民用、民用 的用户优先级原则减停和削减用户用气量;通知华北销售公司用户用气量减停和削减的具体安 排;根据减停优先级和削减量,逐步减停用户气量,达到输采气与供气的平衡。
(6)若无法满足北京市和天津市的用气需求,则报告股份公司调运处,以协调将华北油田向天津市 的供气量全部调供北京,可日供气 50万立方米;大港油田停止向沧化供气,全部天然气供天津 市。
3.4.3管道干线和地下库管道同时发生事故情况下的应急供气方案
在陕京输气管道干线和地下储气库及其配套管线同时遭到破坏时,无法向各用户供气,北京市 等用户的全部用气只能依靠华北油田和大港油田维持。
3.5资源保障
3.5.1应急基础资料的管理
(1)公司应急基础资料
公司应急基础资料包括设计文件、设计图纸、竣工资料等。应急基础资料由公司生产运行部进 行保管,存放于公司调控中心,保证事故状态下随时可用。
(2) 现场管理单位应急资料
现场管理单位的应急基础资料包括消防设施配置图、工艺流程图、设备台帐等,各单位均建立 了保管制度,明确资料保存位置、保管人员,保证事故状态下随时可用。
3.5.2应急电源、照明系统
(1)事故状态下的应急电源及现场照明方式
a.事故状态下可用的应急电源
—固定式和可移动式发电机,可提供管道抢修及照明用电;
—各输气站场 UPS 备用电源,可提供站场设备操作及临时照明用电。
—事故状态下可用的照明方式
—防爆灯、防爆手电,可用于有爆炸危险的事故抢修现场;
—探照灯、碘钨灯、应急灯,可用于没有爆炸危险的事故现场。
b.备用电源和照明系统
必要时可由地方单位及供电部门提供支持,从附近电力线路 T 接临时供电线路或提供发电机、 照明器材等,以满足应急状态下的供电、照明要求。
(2)人员保障
现场管理单位设有电气工程师作为应急供电、照明系统的保障人员,事故现场的供电、照明工 作由现场管理单位电气工程师负责。职责如下:
—负责应急供电、照明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更新,保证设备完好,工作正常。
—负责事故现场抢修应急供电、照明设施的安装、调试及设备故障处理。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建立备用供电方式。
3.5.3公司的应急物资保障
(1)公司所属各单位在管道沿线都设有应急抢修物资存放点, 各存放点互为备用。 事故状态下本着就 近的原则调用相关的应急物资。
(2)公司所属单位均配备了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护目镜、耳塞、空气呼吸器、安全带、防火帽 及各类安全检测仪器等。为事故抢险和应急人员提供安全保障。
(3)公司储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安全防护用品,可供应急时使用。
(4)公司应急人员赶赴现场时,配备应急安全防护用品箱,其中包括:劳保服、劳保鞋、防护镜、耳 塞、安全帽等,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配备便携式可燃气体监测仪。
(5)应急办公物资包括电脑、打印机、传真(复印)机、纸张等由公司生产运行部负责保管,保证事 故状态下应急抢险指挥部工作需要。
(6)公司所属单位与管道沿线各地方、企业物资供应单位建立联系,落实应急物资,事故状态下可紧 急调用相关应急物资。
(7)各现场单位应负责在管道沿线分段储存紧急放空点火时所需工具,如信号枪、鞭炮等。
3.5.4应急抢险信息
A类事故发生后,现场管理单位收集必要的气象、地震、汛情等信息,以便提前采取相应的措 施,避免造成进一步的损失:
(1)现场管理单位收集事故地区地方气象部门气象预报。遇有灾害天气应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
(2)如因地震造成管道 A 类事故, 现场管理单位要及时联系地方地震业务部门进行地震监视和震情 分析;提前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如因洪水造成管道事故, 现场管理单位要及时联系地方水利部门组织、 协调事故地点上下游的 主要河流、水库的水量调度,并提前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6应急通讯保障
3.6.1 应急通讯保障手段
公司目前具备的应急通信方式有:
(1)车载台及手持防爆对讲机, 事故状态下,可建立现场各应急小组之间的联系。
(2)全球星手机,仅作为应急抢险专用通信设备使用,事故状态下,可实现事故现场与公司所属各 单位及地方单位之间的联系。
(3)常用 GSM 手机,事故状态下,在有信号的地区可实现事故现场与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地方单位之 间的联系。
(4)公网电话,在必要情况下,根据公司应急指挥部的要求,与地方电信部门联系尽快在应急指挥 部开通公网电话。
(5)油网电话,在现场管理单位基地、 应急指挥中心之间及各安装 VSAT 设备的站场之间实现话音通 讯。
3.6.2应急通讯系统图
通讯方式 1:车载台及手持防爆对讲机
通讯方式 2:全球星手机
通讯方式 3:常用 GSM 手机
通讯方式 4:公网电话
3.6.3应急通信保障措施
事故发生后,通讯保障人员分成两组,第一组负责应急指挥中心及主站的通讯畅通,第二组立 即赶赴现场负责应急指挥部人员通讯设备的保障工作及现场设备的开通、运行工作。
(1) 第一组的保障措施
— 确保卫星通信系统中所有涉及全系统运行的关键硬件设备都是双机热备、 自动切换。 所有处 于备份状态的卫星通信系统中的关键硬件设备完好可用, 当这些设备之一出现故障, 应立即 采取措施及时排除故障。
— 当卫星通信系统主站发生重大故障或 RTU 卫星站主用路由无法正常工作时, 通过地面公网拨 号线路保障 SCADA 系统的通信畅通。与此同时,协同设备厂家尽一切力量尽块修复系统,及 早使系统投入正常使用。
— 当北京调控中心的 SCADA 系统发生重大故障时, 立即启动备用调控中心, 确保全网运行数据 畅通。
(2) 第二组的保障措施
— 负责现场设备的建立、调试直至设备开通;
— 负责现场全球星手机、GSM 手机电话的正常运行及设备的充电;
— 负责现场应急通讯录的建立、修订及发放;
— 负责通信设备的发放、回收;
— 负责向使用人员提供通信设备使用、保养的指导;
—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对外联络工作。
3.7外部救援支持
3.7.1请求地方政府救援
(1)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救援行动;
(2)组织、领导、协调各级地方政府及各相关单位在应急响应中的行动;
(3)组织事故所在地周围群众紧急疏散;
(4)提供应急行动所需的其它支持;
3.7.2请求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救援
(1)组织协调应急响应中各应急救援单位的行动
(2)必要时,组织专家对险情进行分析,为应急处理提供意见和建议。
3.7.3请求公安、武警部队救援
(1)组织、协调、指导有关地方公安机关提供应急响应时的治安、消防、交通管制等。
(2)组织、协调、指导地方武警部队提供救援人力,视情况参与现场治安保卫行动。
3.7.4请求卫生部门救援
(1)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救治;
(2)根据事故现场发展态势,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
(3)卫生防疫和其它医疗保障;
3.7.5请求交通运输部门救援
组织、协调各种交通工具、设施,为事故抢险提供快捷、有效的紧急运输,保证人员、物资的 运输;
3.7.6请求环保部门救援
(1)提供应急所需要的环境监测支持;
(2)提供事故中和事故结束后环境保护的措施及建议;
3.8应急预案的关闭
3.8.1确认事故现场危险已消除。
3.8.2确认事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不会造成进一步威胁。
3.8.3各应急小组现场工作结束后,逐级向股份公司现场应急指挥部汇报。
3.8.4股份公司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达到应急抢险预案关闭条件后下达关闭命令。
3.8.5公司应急指挥部接到命令后,组织清理现场并撤离。
3.9事故信息发布
事故发生后的对外信息发布本着及时、客观、有利于公众理解的原则,有关信息经股份公司总 裁办审核批准后,由指定发言人负责对外发布,其他任何人不得自行对外公布。
3.10配合事故调查、事故后评估及恢复
3.10.1事故原因调查配合
(1)陕京输气管道发生 A 类事故后, 现场应采取必要的应急工艺和抢修措施, 控制事态, 消除危险。 地方公安机关应对现场进行警戒隔离, 排除现场危险后应立即对现场进行勘察和调查取证, 确 定事故原因是否属于人为破坏、恐怖袭击等刑事案件范畴。
(2)经地方公安机关调查确定属于刑事案件的,应进入司法程序,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经地方公安机关调查确定不属于刑事案件的, 则按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的规定, 由国 家或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按规定的程序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4)现场管理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保护好现场、 积极提供情况, 全力配合地方公安机关的现场勘察、 调查取证等工作,力争及早确定事故原因。同时应严格按照国家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安 全生产事故调查的规定,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各项调查工作。
3.10.2事故后评估
陕京输气管道发生的 A 类事故造成公司外部损失时,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公司应积极配合 地方政府开展事故后评估工作。由事故后评估工作组对事故造成的公司外部的人员、财产、设施损 失及其他事故后果进行确认。
3.10.3事故恢复措施
(1)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应立即组织恢复生产,保证各用户的正常供气。
(2)公司尽快组织力量恢复原有输气工艺流程,维修或更换损坏的装置、设备、管道,达到事故前 的状态。
(3)事故现场恢复工作结束后,公司通知各用户,陕京输气管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恢复正常 情况下的供气。
(4)公司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组,负责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各项事故后恢复工作。
3.11附录(最新附录见公司门户网站 QHSE 专栏)
管道上下游用户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公司应急组织主要成员联系表
公司所属单位名称、地址及值班电话
相关方联络表
公司的应急抢修力量表;
公司应急物资存放点;
保障制度表;
4、更改
本规定的更改执行《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HY/CX-07-2006)的规定,如程序文件更改影响 本规定需要更改时,应一起组织更改。
5、相关文件和记录
5.1 相关程序
《QHSE 管理手册》
《事故管理程序》
《消防安全管理程序》 (HY/CX-22-2004)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HY/ZY-21-03-2004)
5.2 相关文件
《关于抢修中心与各输气处业务划分》
《油气井井喷着火抢险法》SY/T 6203-96
5.3 相关记录
应急准备培训、演习记录
应急管理评价和更新记录
应急响应过程记录
编制部门: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
起 草 人:李 松
审 批 人:崔京辉
范文五: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章 应急预案管理规定(国烽)
一、 总则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脱硫系统、主机组和设备安全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危急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内容
各运行分公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不局限于下列预案) 1. 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2. 电缆着火应急预案
3. 高温中暑人身事故应急预案
4. 化学危险品运输、存放、使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 化学危险品伤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6. 化学危险品仓库着火应急预案
7. 生产调度通信中断应急预案
8. 蓄电池爆炸应急预案
9. 窒息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0. 档案室火灾应急预案
11. 冻伤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2. 机械伤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3. 台风应急预案
14. 异常低温应急预案
15. 异常高温应急预案
16. 重要生产场所着火应急预案
17. 脱硫浆液泄露应急预案
18. 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9. 交通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20. 地震应急预案
21. 脱硫设施超设计出力运行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