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最青涩的爱情故事[散文欣赏]
改变
他家林林,来自贵州农村的一个小姑娘。在贵大读新闻系,同来的林雨是个男孩,跟他是同乡。两人自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一起上学一起放学,除了吃饭睡觉各在各家也外,其它时间他们都腻在一起。
从小学到初中到大学,淋浴帮林林打架,背书包。林林帮林雨做饭洗衣服,做饭。他两一起上学,一起放学回家。在中学,林林渐渐地有了虚荣心,而林雨仍然傻乎乎的。林林的父亲是做生意的,所以林林总是有花不玩的零花钱。而林雨的父亲在林雨上六年级的时候就不幸去世了。
上小学的林林总是糖吃,有漂亮的裙子穿。每次林林穿上新的裙子就会跑去给林雨看:林林,我漂亮吗?林雨总是傻呵呵的笑着说:林林,你真好,又有漂亮的裙子穿了。林林就问:那你什么时候有新西装穿?林雨垂头丧气地道:我也不知道,我家好像没有钱。林林生气道:你没有新西装穿,那我这么做你的新娘子?林雨高兴得跳起来道:我有新西装穿你就做我的新娘子吗?林林天真地点点头道:是啊!可是一直到小学毕业,林雨都没有穿上新的西装。后来上了中学,林雨的父亲去世了,林雨的生活更加困难了,更别说心的西装了。
中学,正是孩子似懂非懂的年纪。林林每逢有了零花钱,总是想到给林雨买一点林雨缺的东西,她永远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林雨为了她被两个社会上的大个子打地情景。那天,林林穿着漂亮的白裙子在路上显摆,口里一边叫着:林雨,你什么时候有西装来做我的新郎啊?不想这句话刚说完就被一个社会上的流氓摔烂篱笆弄脏了她的新裙子,她气得哭起来。林雨一句话不说,扑上去救跟那流氓打起来。林林从小就跟林雨一起长大,出来没有见过林雨打架如此的拼命。最后的结果是林雨被打得鼻血直流,那两个流氓才害怕而去。
林雨一天天长大,长得越来越英俊,个子也是越来越好看。林林也是越来越漂亮,越来越公主脾气。两人一直同班同学,也一直同桌。外人一直当他们是兄妹,只有很少的人知道他们不是兄妹,她叫张林林,他叫陈林雨。因为他们同年同月同日生,他们又是邻居,父母一时兴起给他们改了像是兄妹的名字。
中学,张林林是学习委员,陈林雨是班长。二人还同时是班里的旗手。二人的形影不离让喜欢张林林的男同学很是沮丧。而张林林也常常把飞到陈林雨的小纸条直接扔到垃圾桶里。
林林不再说要林雨买新西装做她的新娘,而她却每到下天都会穿上新的白裙子,每当新的裙子到后,她总是让林雨摸摸她的新裙子说:你看,又白又滑。
夏天,林林会让林雨去买冰激凌,她要草莓味的,而林雨每次给自己买的都是不同味道的。林林总是不高兴地问:你难道就不能只吃一种味道的吗?林雨常常傻傻笑道:我就是想尝尝不同味道的。林林不高兴地扔下冰激凌,嘟起了嘴。后来林雨也跟着吃草莓味的,再也没有话过其它的口味。
林林的书包总是挂在林雨的肩上,夏日的日光格外耀眼。林雨满头大汗地走在林林的身旁,林林穿着白色的摆裙慢悠悠地走着,林雨的伞总是挡在林雨的头上,林林也会拿出手帕帮林雨擦汗水。
有同学提出要跟林雨决斗,林雨的回答更妙:我和林林从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她喜欢我,我也爱她,干嘛要跟你决斗。同学说:你是不是男人?他笑道:这跟男人有什么关系?我只是要告诉你,只要你不伤害她,你就没事,反之,你可能就要倒大霉了。两小无猜,从初中到高中的青涩爱情就这样童话般地过去了。直到上了大学,他们才明白爱情也有苦不堪言的时候。
高中毕业的时候,两人选择了不同的专业。但选择了同一个学校,专业不同,感受到的生活方式就不一样。更携手漫步,月下谈情成了两个人很奢侈的事情.。
进入大学,林雨的家庭负担越来越重,还要照顾小妹妹上学。林雨就找了一份家教的工作。一个在花溪清华中学上学的女孩,帮她补习语文。因为离不开林雨的关系,林林常常陪着他一起去跟这个女孩上补习课。林雨又是开心又是心疼,决定拿到工资就买西装,让她知道他是一直在等着和她一生一世,他决定给她个惊喜。
大学是想学就不好混不想学就好混的,林林开始参加各种的学术研讨会,也开始参加各种派对。她常常要求林雨参加,开始林雨中是忙着找时间赚钱,他也就要她参加会来将给他听。星期天的时候,这个女生因为有事情要求今天免补。林雨一早就租了一部自行车,然后打电话给林林,他要骑自行车带她沿十里河滩游一圈。林林欣喜若狂,忙将自己打扮的貌美如花。
沿着湿地公园边行,林雨兴高采烈地骑着自行车飞跑。林林坐在后面抱住她的腰高叫,两人开心如出院的小兔。林雨踩着自行车,一边聊一问一些有关学术的问题。林林叫道:别在开心的时候讲学术的问题好吗?林雨答应道:好的,公主坐稳了。林林放开他的腰,将手着放飞的姿势,双手高举。林林叫道:雨雨,你也放高手势,同我一样好吗?林雨向来就听林林的,果然放开了双手,就像展翅欲飞的双鹰,两人欢快异常。
荷花塘,桂花林等等。两人每到胜景就停下来或坐或站一会,买了贵阳人爱吃的油炸土豆,拌上辣椒,两人你吃一口我吃一口。学生时代的生活虽然结局,却也开心快乐着。只是林林的名牌衣服和林雨的地摊衣服陪在一起不太搭配。
转眼到了到大二,林雨陪林林的时间越来越少。他必须得多挣钱,妹妹陈诗雨花钱越来越厉害,俨然哥哥就是个赚钱的人才。他想买漂亮西装的日子也越往后推,他认为他理解林林,这个从来没有离开个他的女孩。而林林的爸爸对林林也是越来越爱,所给的零花钱也越来越多。吃火锅,聚餐成了家常便饭。吃火锅的时候可以等着叫上林雨,可聚餐就难了。
于是陈林雨的社会圈子几乎没有怎么扩大,而张林林的社交圈子却大了几倍。张林林也总是谈起一些社交的心得,奈何林雨常常不知道怎么应对。两人慢慢得心交不到一块了,更何况杜宇的出现。
杜宇是新闻系大三的学生,两人是在图书馆认识的。为了完成一篇学术论文,林林去图书馆查资料,沿着琳琅满目的图书,林林看定了是学科还是文学,然后一排一排地看着后退。不想踩在了杜宇的脚上,林林转过头来,连忙说对不起。杜宇用很是绅士的风度说没有关系。两人就这样认识了,末了杜宇还帮林林讲了学术论文的关键,这让林林很是佩服不已。
有了杜宇的帮忙,林林的学术论文很是成功。为了感谢杜宇的帮忙,林林请杜宇吃饭,这次吃饭还有林雨。
吃饭的时候喝俩点儿小酒,杜宇的高谈阔论和林雨的木呐让林林心中产生了微妙的变化。她已经开始拿眼前的两个男人比较起来。吃完饭林雨主动买了单,这是他第一次主动买单。因为这是男人的尊严。
林林给都雨的感觉就是脆弱和天真,美艳无比。虽然杜宇没有林雨长的帅,但杜宇是城市出生,家里有钱,更比林雨有风度和优雅。他下定决心要将林林追到手。
当杜宇抱着一束玫瑰花走到林林的身旁的时候,林林玩笑着叫起来:学长,哪个女孩子有怎么好的福气?林雨也道:是啊,学长前几天不是说没有心上人吗?怎么这么快就有了?
杜宇叹了口气道:唉,陈兄,我喜欢上了林林,她的气质,优雅,柔弱已经渗透了我的心,我决定最求她。
陈林雨笑了笑道:杜兄,这就是你们城市人的优雅和气质。你不知道林林已经是我的女朋友了吗?你不知道我们从小就青梅竹马,有着青涩的爱情吗?你怎么你们可怜,没有女孩给你美丽的爱情?
林林道:是啊,学长,如果是这样,我再也不敢向你求教了。
望着两人离去的背影,杜宇心中有种说不出的味道。
秋天的贵阳不冷不热,湿地公园里的水却冰冷异常。林林将鞋袜脱了放在一边,然后将脚放进水里,冰凉的冷水让她打了一个寒颤,清凉的河水冲洗着她的小脚。哗哗的水声漫过鼎沸的人声。她伸手在水里洗了洗,然后将脚退出来。用手甩了甩水,就准备穿好袜子。
一个人影倒立在水里,她抬起头,发现林雨已经站在她的身旁。她柔声道:现在是下午,你怎么不去帮人补课?他蹲下身来,脱掉外衣帮她擦干了脚道:快穿上鞋袜,这么冷得天,冻着了可怎么办。她穿好鞋袜,见他穿上衣服,才发现他竟然穿的是名贵的西服。帮她擦脚的内里也是那么的光滑。
林林站起身来,围绕着他转了一圈道:帅,真帅。原来你穿上白色衬衫套上这蓝色西装,真的帅呆了。
林雨道:对不起,让你等了十多年的新郎装。林林低低道:你还记得?林雨道:永远记得。
林林忙赶着回宿舍换上了白色的裙子,两人赶到照相馆,拍下了很多美丽的艺术照片。
拍完照片,两人去吃火锅,林林道:对不起,我还在心里拿你跟都宇作了比较!林雨道:只要你完完全全作了比较,这个世界没有比我更爱你的人,没有比我对你更好的人。林林夹起一块肉吹了吹送到林雨的嘴边,林雨张大了口吃着,然后挑了一块瘦的喂给林林,两人相视而笑。
范文二:关于冬季爱情故事_浪漫的爱情故事
关于冬季爱情故事_浪漫的爱情故事
有人喜欢看爱情故事,有的人喜欢看都市言情小说。那么关于冬季爱情故事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提供到的范文,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冬季爱情故事_浪漫的爱情故事
一个俊俏的男孩和一个美丽的女孩,他们恋爱了6年了。从初三到高三……
这件事发生在上个月的今天。
下午放学了,女孩一个人冲出了教室,这次她没等男孩和她一起走,男孩见女孩跑了出去也跟着出去了…?
女孩跑到了一个十字路口不走了,在原地站了很久…??她在回忆着,回忆着以前和男孩牵着手走过的路,女孩又回忆起了那天中午的事……一个陌生的女孩在男孩的肩膀上哭了。
女孩想着想着就哭了,但她没出声,眼泪滚了下来掉在了地上…?
男孩从后面抱住女孩,女孩知道是男孩因为她摸到了男孩的手上的温度…
以前他们回去都是手牵手的互相吸收着各自的温度,男孩把女孩转过身来,吻了女孩的额头,
女孩脱开男孩的手说了一句,“我们分手吧”
男孩沉默了许久……终于开口了,“好的,但是理由是什么……?”
女孩没说。
女孩开始走了,男孩没去拉,女孩走在她和男孩走过的街头小巷还有他们去过的地方都统统去了一遍……
男孩一直没动而是坐在原地抽这烟,抽好烟后男孩走过了大街小巷一直到了他和女孩去的河边。
男孩想起和女孩每天一起坐在草坪上拥抱着看日出和日落……
男孩这次一个人看他觉得很寂寞…… 他想了想事什么让女孩要他分手…?
终于回想到那天……?
他明白了…… 是女孩误会了…??那个女孩是他们同学的女朋友不是他的…??
原来是那件事让她误会了…??
男孩跑回家骑着单车去找女孩…??
到了女孩的家门口男孩敲了几下门…??
从门传来脚步声…?
开门的是女孩…?
女孩看见是男孩关了门…
男孩走了…他一直哭…?
男孩终于病倒了…??
住进医院…??
女孩每天上课都不会经意往男孩的位子上看或发呆……
一周后男孩回到了教室……很憔悴…?苍白的脸和长长的胡子…
女孩心软了…?可是没去接近男孩…??因为他们的关系变了…
下午放学,女孩一个人走出教室往教室楼最高的地方走去…?
男孩在楼底…??
女孩叫了声男孩的名字…?
男孩往上一看女孩准备跳楼…?
男孩急了…??
大声的说,“不要,你不要跳啊!你…??”
女孩哭了,她知道男孩是爱她的…??
女孩哭着说,“你爱我吗?”
男孩说,“我爱你,你快下来啊…??”
女孩没点头…??
一下子跳了下来…?跳下时还含着笑容…
男孩在女孩要掉到底的时候抱住了女孩…?
可是同样也要了女孩的命…?
女孩吐了一口血…
说,“我也爱你”
男孩哭着说,“你怎么这样傻啊”…? 打了120后
急救车很快就到了…
男孩和女孩一起…?
到了急救室男孩用手握着女孩的手说了了很多感动女孩的话…?
在场的医生和护士都被感动的流下了眼泪…??
女孩也笑着死去…?
第二天,男孩和女孩的家人火化了女孩的尸体后男孩看了最后一
个日出和日落…
他最后一次在和女孩的那家冷饮店吃了一次冷饮…?他总觉得女孩就在他身边…
男孩写下遗书放在怀里…??后
男孩站在女孩跳楼的地方一下子跳了下去…??
男孩死了…??
他的家人和女孩的家人看了遗书后都哭了…?
遗书上写着,“我陪女孩去了,你们不要伤心、不要难过、我知道她在另一个世界很寂寞,她
需要我陪伴…所以我去陪她了…希望你们把我和女孩埋葬在一起。”
全校的同学送走了男孩和女孩的骨灰并把他们埋葬在一起…??每逢清明节和过节后很多情侣都为他们烧香…
而每天的日出和日落他们在的教师和河边都有他们两的恋爱密语和嬉戏的身音…
看了不要哭啊…??这是个真实的故事…?
关于冬季爱情故事_浪漫的爱情故事
董小宛和冒襄
冒襄(1611—1693),字辟疆,自号巢民,又号朴巢,江苏如皋人,明末清初的文学家。冒襄生于官僚家庭,其父冒起宗为明崇祯朝大臣,官至佥都御史。冒襄自幼聪明,生性敏慧,仪貌出众,举止蕴藉,吐纳风流,他早负才名,精于音律,长于书法,诗文俱佳,得晚明文坛
领袖董其昌、陈继儒的赏识。文苑巨擘董其昌把他比作初唐的王勃,期望他“点缀盛明一代诗文之景运”。明季他又以风节文章领导复社,主盟文坛,名列“明末四公子”之目。卓绝的修养,得天独厚的际遇,使其享有盛誉。
才自清明志自高,冒襄有过人的才艺,十岁能作诗文,十四岁刊行诗集,十六岁中秀才。他聪颖勤学,博通经史,下笔千言,但科举道路都不顺利。主要是因为其见解与权贵不合,结果六次参加乡试,仅两中副榜。后来“督抚以监军荐,御史以人才荐,皆以亲老辞,康熙中复以山林隐逸及博学鸿词荐,亦不就”,冒氏负才使气,轻财高义,刚毅沉稳,疾恶如仇,眼界甚高,终身没有涉足官场。
冒襄温文尔雅,崇尚名节,才气横溢,风流倜傥,与侯方域、陈贞慧、方以智并称“明末四公子”。他们年龄相仿,意气相投,或结伴同游,或诗酒唱和,或抨击阉党,或议论朝政,希望改革政治,挽救国家危亡。冒襄雄才大略、英豪气概领一时之秀,官僚家庭和传统思想的影响使他与政治结下了不解之缘。他领导复社、几社,主持东南文柄,“励经济,修名节,不以功名势利为念”。一心想施展抱负,建功立业。在南京时经常高朋满座,诗酒唱和,高谈阔论,以天下为己任,大有不可一世之概。这也是明末文化的一大特征。
崇祯三年(1630年)他首赴南京乡试,因病阻场,结识了复社名流张溥、杨廷枢,由此加入复社,并参与领导事宜。后在秦淮大会东林遗孤,参加起草《留都防乱公揭》,抨击阮大铖,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使得阮大铖之流如过街老鼠。公元1644年,李自成的农民军攻入北
京,明亡;随后,清兵入关,建立大清国。南京的明朝旧臣建立了弘光政权。阉党余孽阮大铖投靠马士英,当上了南明的兵部尚书兼副都御史,他要报复复社诸君子。冒襄连夜逃往扬州,靠了史可法的荫庇,才躲过了这场灾难。清兵平定全国后,降清的复社成员陈名夏曾从北京写信给隐居的他,信中转达了当权人物夸他是“天际朱霞,人中白鹤”,要“特荐”他。但冒襄以痼疾“坚辞”。康熙年间,清廷开“博学鸿儒科”,下诏征“山林隐逸”。冒襄也属应征之列,但他视之如敝履,坚辞不赴。这些都充分表现了他以明朝遗民自居,淡泊明志,决不仕清的心态和节操。他曾自述,“鬻宅移居,陋巷独处,仍手不释卷,笑傲自娱。每夜灯下写蝇头小楷数千,朝易米酒。”表达了他不事二姓的遗民心态,这一点是冒襄一生中最为闪光的地方。
与此同时,他缅怀亡友,收养东林、复社和江南抗清志士的遗孤。他曾在如皋抚养抗清志士遗孤二十多人,其中包括“明末四公子”陈贞慧的儿子陈其年、方以智的儿子方中通、方中德,安徽戴本孝兄弟,魏大中的孙子魏允楠等,陈其年在如皋冒府生活长达八年之久。他们的生活、交游费用全出自冒氏。冒襄在秦淮为复社子弟讲学,场面可观,堪称盛会。冒襄还曾在灾年施粥赠药,接济灾民达九个多月。这既说明冒襄讲义气,重友情,忧国忧民,也说明他拥有丰厚的财富。由于冒氏本人从小养尊处优,缺乏创造财富的本领,父亲去世以后,开支不减,家境日渐衰落,以致他晚年靠卖字为生。入清后他不愿仕进,终日诗酒自娱,不应鸿博之荐,晚年结庐隐居,是其政治信念的体现。所以他的风节文章在海内深孚重望。他的逝世被世人誉为“东
南故老遗民之流风余韵于是乎歇绝矣”。
才子佳人结良缘,冒襄不仅是热血书生,还是风月场上的翩翩公子,据说其人“姿仪天出,神清彻肤……举凡女子见之,有不乐为贵人妇,愿为夫子妾者无数”。可见冒襄魅力无穷。自古才子佳人的故事不胜枚举,而大才子冒襄的情感故事更是别有一番风味。
明朝崇祯十二年(1639年),冒襄来到南京参加科举考试,在闲谈中,他听到方以智、侯方域对董小宛赞不绝口,不禁对这位传说中的冰清玉洁的“冷美人”大感好奇。董小宛,名白,字青莲,又名宛君,因父母离异生活贫困而沦落青楼。她容貌秀丽,气质超尘脱俗。董氏名与字均同于李白,是因仰慕唐代大诗人李白而起的。她与秦淮南曲名妓柳如是、顾横波、马湘兰、陈圆圆、寇白门、卞玉京、李香君八人,被时人誉为“金陵八绝”“秦淮八艳”。小宛生于南曲青楼之中,其母陈氏为南曲歌妓,其父董旻为门下清客。小宛自小聪颖,八岁时就跟一班清客文人学诗、**画、作戏、操琴,十三四岁的时候,琴样书画莫不知晓,诗词文赋样样精通。15岁时做的《彩蝶图》,上有小宛题词,并有二方图章印记,还有近人评价很高的题诗。小宛还自幼爱读屈原的《离骚》,杜少陵、李义山的诗以及**夫人,王珪宫的词;并编有记载古代才女事迹的《奁艳》一书。小宛不但才思敏捷,通诗达词,精琴工画,擅长昆曲,而且善于食经茶道,董小宛真正算得上是一个多才多艺的大美女。
风流才子冒襄自然十分渴望结识这样的佳人,尤其是在科考失意之后,更想舒解心中的郁闷,于是慕名到秦淮河去寻访董小宛,可惜
她外出了,几次都没有见着。直到准备离开金陵的前夕,冒襄由方以智引见,终于得以与董小宛在苏州半塘相晤。当夜董小宛刚刚参加酒宴归来,正微带醉意斜倚在床头。冒公子只好隔帘相望,称赞小宛可谓是“香姿玉色,神韵天然”。冒襄自我介绍后,董小宛称赞说,“早闻四公子大名,心中倾佩已久!冒公子果然是异人!异人!”之后董小宛话语不多,冒襄见她娇弱不堪,怜惜伊人酒后神倦,坐了不到半个时辰就匆匆离去。就是这半个时辰的交谈,却使董小宛对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董小宛其实早已经从李香君处听说了冒襄的才名,和许多秦淮女子一样,她心中企慕不已。自从那一次见面后,她便开始了对冒襄的期盼和含而不露的追求。虽然董小宛多次向冒襄表示过倾慕,但均未得到他的首肯。后来众人才知道,风流多情的冒襄早已属意吴门名妓陈圆圆,并于1641年“订嫁娶之约”。然而次年冒襄第六次乡试途经苏州,重访陈圆圆时,已是人去楼空,陈圆圆被国丈田弘强买而去,送进了宫中。他遍寻陈圆圆不着,一时心情抑郁,怅惘无及。于是与朋友一道乘舟夜游,竟然鬼使神差地又来到了董小宛的门前。
第二次冒董相会,小宛正在病中,也是斜卧床头,只是上次带着淡淡的笑容,这次却是满脸的凄怆,一副心力交瘁的样子。冒襄大有同病相怜之感,满怀同情地将她宽慰一番。见她病体虚弱,冒襄几次提出早早归去,董小宛却殷勤挽留,两人直谈到深夜才分手告别。小宛告诉冒襄,“我十有八日寝食俱废,沉沉若梦,惊魂不安。今一见君,便觉神怡气爽。”没想到冒公子的神采风姿竟然能起到药石所不
及的作用。
这次相会董小宛向冒襄表达委身之意,然而董小宛的这一番款款深情,冒公子确是始料不及的。冒襄借酒醉敷衍过去,第二天匆忙告别。小宛无奈之下只好说,“既然公子要走,我都梳好妆了,就一路送送你吧。”这一送,就一连送了二十七天,从浒关走到北固,冒襄也一连回绝了她二十七次。到了金山的时候小宛指江发誓说,“妾此身如江水东下,断不复返吴门!”这样几次三番,相送相追,加深了彼此的了解,情感愈来愈浓。《影梅庵忆语》中,冒襄偕董小宛同游金山、苏州、杭州,登金山时,“山中游人数千,尾余两人,指为神仙”,可谓轰动一时。就在这年冬天,在柳如是的斡旋下,由钱谦益出面给小宛赎身,然后从半塘雇船送到如皋。次年春,冒董结成伉俪,他们在一起幸福地生活了九年。夫妻二人时常弹琴和唱,吟诗作对,游山玩水,真是一对神仙眷侣。
小宛来到冒家后一洗铅华,尽心尽力服侍冒襄家人,事事亲力亲为。冒襄的母亲和正妻也都很喜欢她,不但如此,小宛还要负责督导冒襄的两个儿子读书,算是兼任家庭教师,董小宛虽然生性温柔,但看来却是非常有管理才能的女性。她到冒家之后,日常琐事都是由小宛一手操办,井井有条。可谓是冒襄的贤内助。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小宛有一手过人的厨艺,据说现在扬州的名小吃“董糖”和“董肉”是小宛发明出来。人们把小宛列为古代十大名厨之一。冒襄自称在与董小宛共同生活的这九年里是“折尽一生清福”。
短暂的幸福宁静生活很快过去了。甲申之变后清军南下,冒襄一
家不得不辗转逃难。明亡后冒家生活艰难,冒襄大病了三次,全靠董小宛悉心照顾才保住了性命。冒襄患病,都是小宛一路不眠不休地照顾。他后来回忆道,“此百五十日,姬仅卷一破席,横陈榻旁。寒则拥抱,热则披拂,痛则抚摸,或枕其身,或卫其足,或欠身起伏,为之左右翼。”董小宛辛苦侍疾、无微不至,这种劳累的生活,最终吞噬了董小宛年轻的生命。在顺治八年(1651年)正月初二,一代名妓董小宛病死在水绘园影梅庵家中,年仅二十八岁。冒襄作《影梅庵忆语》二千四百言以哭之,家人和亲友都哀悼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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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摘过三十九罐星
那年,她十六岁,第一次喜欢上一个男生。他不算很高,斯斯文文的,但很喜欢踢足球,有着一副低沉的好嗓音,成绩很好,常是班上的第一名。虽然在当时,早恋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女生追男生也不再是新闻,她更不是那种内向的女孩。但是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向他表白,只是觉得,能一直这样远远地欣赏他,就很好了。
那时,她常常为在路上碰到他,打声招呼高兴个半天,常常放学也不回去,而是上运动场一圈又一圈地慢跑,只为了看他踢球。她还学着叠幸运星,每天在那小纸条上写一句想对他说的话,叠成小幸运星,快乐地放在大瓶子里。她常常看着他想,像他那样的男生,应该是会喜欢那种温柔体贴的女孩吧,那种有着一头乌黑的长发,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开心的时候会抿嘴一笑的女孩。她的头发乌黑,但只短短的到耳际边;她有一双大眼睛,但常常因为大笑而眯成一条
缝。她常常照着镜子想,如果有一天她成了那种女孩,他会不会喜欢上她。但想归想,她还是每个月都跑去理发店把稍微长长一点的头发剪短到耳际边,还是一遇到好笑的事情就哈哈大笑起来,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
她十九岁,考上一所不算很好但也不差的大学。他正常发挥,考取了另外一所城市的重点大学。她坐着火车离开这个生她养她的小城时,浮上心头的是点点滴滴她与他的回忆。
大学生活是以二十几天艰苦的军训生活开始拉开序幕的。晚上临睡前,其她女生都躲在被窝里偷偷打电话跟男朋友互诉相思之情,她好多次按完那几个熟悉的数字键,始终没有按下那个呼叫键。十九年来,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思念,原来,思念是一种可以让人莫名其妙地掉下眼泪的东西。四年的大学生活不算太长,活泼可爱的她身边从来不缺乏追求者,但她却选择单身。好事者问起原因时,她总淡淡一笑,说,“学业为重嘛。”她也确实在很努力地学习,只为了考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四年来她的头发不断变长,她没有再剪短。一次老同学聚会时,大家看到她时都眼前一亮,一头乌黑的长发,水汪汪的大眼睛因恰到好处的眼影而更显出光彩,白里透红的皮肤,时不时抿嘴一笑,都认不出这是昔日的小活宝。他见到她时也不禁心神一动,但当时他的手正挽着另一个女子的纤纤细腰。她看着他身边那个比自己更温柔妩媚的女子,很好地掩饰了心里的一丝失落,只淡淡对他一笑,说,“好久不见了。”
她二十二岁,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他没
有继续考研,进了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出色,年薪很快就达到了六位数。她继续过着单调甚至枯燥的学生生活,并且坚持单身。一次放假回家,一进门母亲就把她拉到一边,语重心长地说,“女儿啊,读书是好事。但女人终是要嫁人生子的,这才是归宿啊。”
她点了点头,进房间整理带回来的行李。先从箱子里拿出来的是一瓶满满的幸运星,摆在书架上。书架上一排幸运星的瓶子,都是满满的,刚好六瓶。
她二十五岁,凭着重点大学的硕士学历和优秀的成绩,很快就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月薪上万。他这时已自己开公司,生意越做越大。第三家分公司开业的时候,他跟一个副市长的千金结婚了,双喜临门。她出席了那场盛大的婚礼,听到旁边的人说起新郎年轻有为,一表人才;新娘家世显赫,留洋归来,貌美如花,真是一对璧人。她看着他春风得意的笑脸,心里竟也荡起一种幸福的感觉,莫名的感觉,仿佛他身边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就是自己一样。
她二十六岁,嫁给了公司的一个同事,两个人从相识到结婚不到半年的时间,短到她都不知道两人是否恋爱过。他们的婚礼在她的极力要求下搞得很简单,只邀请了几个至亲好友。当晚她喝了很多酒,第一次喝那么多酒,没有醉,却吐得一塌糊涂。她在洗手间看着镜子里那张在水汽蒸腾下逐渐模糊的脸,第一次有种想痛哭一场的冲动。但终于,她还是把妆补好后走出去继续扮演幸福新娘的角色。她的外套衣袋里,有她早上仓促叠好的一颗幸运星,里面写着,“今天,我嫁作他人妇了。可是我知道,我爱的是你。”
她三十六岁,过着平静的小康生活。一日在街上巧遇一老同学,闲聊起他,竟得知他生意失败,沉重打击后终日流连酒吧,妻离子散。她在找了好几天后终于在一间小酒吧找到他。她没有骂他,只是递给他一本存折,那里面是她所有的积蓄,然后对他说:“我相信你可以重头再来的。”他打开存折,巨额的数字让他难以置信,那些所谓的亲朋好友在听到他说“借钱”两个字就冷眼相向避而不见,她不过是一个快让他淡忘名字的老同学,却如此慷慨大方?
她依旧淡淡一笑,说,“朋友不是应该互相帮助的吗?”
当晚,她的丈夫知道了后,一个重重的巴掌立刻甩了过来,大吼道,“上百万一声不吭就全给了他,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
她被那巴掌击倒在地,没流泪也没说话,更没有回答她丈夫的质问。虽然她从来没有向别人承认过她爱他,但她也决不会向别人否认她爱他。
她四十岁,那年他的公司已经成为同行业里最具竞争力的几家大公司之一。那晚他带着两百万和他的公司的百分之十股份转让书到她家。她的丈夫一边乐呵呵地说,“不必这么客气嘛,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一边在股份转让书上签下名字。她没说什么,只说了句:“不如留下来吃顿饭。”他没有不答应的理由。饭菜端上来时,他惊讶地发现自己最爱吃的几样菜都有。但他抬头看到她一脸恬静地为丈夫儿子夹菜时,心里一下释然,觉得是自己想多了。临走的时候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请帖,笑笑说,“希望你们到时都可以来。”她以为是他又有分公司开业,不以为意,接过随手放在沙发上。送走他转身回
厨房洗碗的时候,突然听到她丈夫大声说,“‘人一有钱就风流’这句话果然没错啊。看你这个老同学,这么快又娶第二个了。”
她的手一颤,被一个破碗的缺口划了一下,血一下子涌了出来,一滴接一滴不停往下滴。她看着那片泛着微红的水,突然想起十五年前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那身婚纱,似乎就是这个颜色。
她五十五岁,一天突然在家里昏倒。被送去医院。一番检查后,医生脸色沉重,要把她丈夫叫到一边说话。她毕竟是个聪明的女人。叫住医生,她很认真地问,“我还可以活几天?”
三个月,电影里的片段用得多了,没想到真应了“人生如戏”这句话。执意不肯住院,她回到家里开始为自己准备后事。一个人活了大半辈子,要交代的事多着呢。得到消息的亲朋好友纷纷赶来见最后一面。他是最后一个。她躺在床上,已经开始神志不清,但一看到他手上那颗幸运星,立刻清醒了过来,似是回光反照。
“这是给我的吗?”她指了指那颗幸运星,脸上竟露出一丝笑容。他连忙回答,“啊,是!是啊。这是我带来给你的。”
真是无心插柳,这不过是他刚出机场时碰到那个为红十字会筹款的小女孩送的,他当时急着来见她,接过来时都没看清是什么东西就赶着上车了,一路握着也不知觉。她接过那颗幸运星,紧握着放在胸前好一会不放。终于,她指了指旁边的桌子,那上面也放了一颗幸运星,那是她昨晚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叠好的,她缓缓对他说道:“在我以前住的房子里,还有三十九罐幸运星。等我火化的时候,你把那些连同这两颗和我放在一起,好吗?”
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已经合上眼睛,一脸安详。
三十九罐色彩缤纷的星,他呆呆地看着,一时间有种错觉,仿佛那是天上的星星被摘落人间。
她火化那天,他按照她的遗愿把那些幸运星全撒在了她身上,三十九罐,不小心滚落一两颗在地也没人发现。他转身要走的时候,忽然发现地上还有两颗。捡起来时他想,算了,就当是留个纪念吧。
他七十岁了。
一天,他戴着老花眼镜在花园里看书时,四岁的小孙子突然拿着两张小纸条,兴冲冲地跑到他面前,嚷道,“爷爷,爷爷,教我识字!”
他扶了扶眼镜,看清第一张小纸条上的字,“杰,你今天穿的那身蓝色球服很好看哦。还有,6这个号码我也很喜欢,呵呵。”
他皱了皱眉,脑海里有什么熟悉的东西闪了一闪,但又没抓住。他问孙子:“这两张小纸条你从哪里找来的?”“这不是纸条啊,这是你放在书桌上那两颗小星星啊。我拆开它,就发现里面有字哦!”孙子乐滋滋地回答。
他一愣,再去看那第二张小纸条。
“杰,我快要走了,可是,我这一生,懂得了一件事,那就是,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
“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 他念着,念着,他和她年轻的面容花朵般划过脑海,突然间,他泪流满面。
[关于冬季爱情故事_浪漫的爱情故事]
范文三:这是一个不是爱情故事的爱情故事
爱情电影 许茹芸 - 芸知道·精选
文|Joy Liu
这是一个不是爱情故事的爱情故事。
事情的缘起是这样的,如果你看过黄凯莉用30天时间找到男朋友的TEDx演讲,可能你跟我一样有一种冲动想要去尝试一下它究竟可不可行。毕竟,就只要30天的时间,对不对?
故事的主人公是我,还有一位,怎么称呼呢,我们暂且叫他男神大叔(下面简称大叔)吧,以及我的一群好闺蜜。
一次很偶然的机会认识大叔,说实话,大叔的长相属于野兽派,而我一直是外貌协会,所以love at first sight并没有发生。当然因为大叔跟我的闺蜜姐姐是好朋友,所以我早就对这位“男神”有所耳闻。
真正开始对大叔有好感发生在第二次跟他一起吃饭(跟很多人一起),大叔彻底颠覆了我的三观,告诉我我最喜欢的研究积极情绪的女神Barbara Fredrickson的两篇论文因为涉嫌数据造假而被迫撤回,告诉我“积极心理学之父”Martin Seligman其实喜欢让别人为自己和家人的头等舱和高级酒店买单……
还有大叔说最讨厌鸡汤,最讨厌别人拿积极心理学赚钱的时候,我就惴惴不安的想:我写的是不是鸡汤啊?我貌似一直就指着积极心理学养活自己呢......
那是一顿毁三观的午餐,不过我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看到大叔的爱憎分明和直率坦诚。
如果我用此刻最真诚的语言来形容当时的感受(因为我无法重现当时的感受),那就是:大叔让我开始思考,原来我没有思考过的一些东西。
“30天爱上我”
作为一个常年在感情方面比较被动的人,我没有想过我和大叔之间会有什么故事发生。
直到闺蜜跟我说了一句话,她说我被其他人误认为是大叔的女友,因为某一刻我们相视一笑的画面太过美好(其实我当时在想,我怎么都不记得有这样的画面,好想倒回去看看……)
当时我所知道的全部就是:我的确对大叔有好感,也许就是那份真诚,那份眼神里岁月无法抹杀的纯真和炽烈,那份好像无所畏惧的霸气和“哥就是跟你不一样,但不一样我也很舒服”的泰然。但是大叔年长我14岁,我也在想自己需要多大的勇气,去跟这个世界的眼光和岁月抗争。
不过想想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对自己的“终身伴侣”问题不温不火,也的确让自己觉得有些汗颜。
然后我就发现无比热心的闺蜜已经开始在我们的小组织里公布消息,闺蜜们已经无法抑制的发动了她们无比强大的YY功能,帮我勾勒出了一幅甜蜜瑰丽的爱情图画。那天我很开心,不是因为我对她们勾勒出的画面有多么的鸡冻(不得不承认姑娘们的想象力),而是因为就这样被关心着,被在乎着,即使她们讨论着那么天马行空的议题,也让我感觉到心里,有个地方被融化着,温暖着,震动着。
那天是11月19号,我决定跟当时的黄凯莉一样,给自己30天时间,去探索一个未知。
真正属于自己的路,从来都不是别人走出来的
在随后的一次聚会中,几个女神纷纷为我出谋划策,分享她们当初是怎样搞定男神的。
我发现女神之所以为之女神,是因为她们都是感情里的“高手”。我如果总结一下的话,就是先热情主动联系,创造机会在他面前出现,再进行突然的“冷却处理”。听着她们的故事,感觉Joy童鞋以前的岁月基本是白活了!原来女神都是这么追她们的男神的,而我却在被动中度过了这么久的时光……
一位女神说她先每天联系对方,如果对方不回信息,那么当天就不再发了,但第二天还会接着发,结果后来当20天过后,她停止发信息给对方的时候,对方反过来询问她的情况。我听罢,嘿嘿,就这么干好了。
可是我发现我并没有能坚持,在坚持了不到10天之后,我感觉自己完全败下阵来。其实发信息并没有那么难,只是到了后面我能够感觉到我在强迫自己发信息给大叔,而不是出自我本意。也许也因为大叔并没有给我什么特别热情的回应,也许也因为我好像真的做不到把它真正当作是一个游戏或者实验。
后来我开始明白为什么每个人的“成功”都是不可以复制的,也包括在感情里。曾经有一次做访谈,我被问到一个有趣的问题:“Joy,你有没有特别喜欢的作家,在你写作的时候有没有尝试着去模仿他们?”
我认真想了想,发现自己还真的没有任何想要模仿的作家,因为我知道,就算莎士比亚再经典再完美,我也永远无法成为第二个莎士比亚,我能成为的,只有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Joy。可是到了感情里我好像就忘了,女神们的路是女神们的,而我需要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
其实我还特意跑到大叔的学校里去上课,开始的第一周完全是因为想多在他面前出现,还寄希望于可以跟他一起午饭。说起吃午饭这件事情,第一周的时候我根本没有勇气去问他是否要一起吃饭(因为我们都没有坐在一起),当我灰溜溜的在下课后走到电梯口的时候,发现他也刚好要坐电梯,电梯门还没关的那个时刻,有另一位他的同学问道:要不要一起吃午饭?他说:我要先去健身房,下午1:30就要关了。我心想:还好刚刚我没问,不然也会被你拒绝.......
结果第二周我跑去问他问题(是真的有问题想问他,当然了,你也可以理解成找个理由坐他旁边),心想这次一定要问问他要不要一起吃午饭,结果我发现,他竟然带了午饭,并且在课间的时候就开始吃了!这是完全不给我机会的节奏!
后来我问自己:我到底要不要继续去听课,还有我除了去“勾搭”男神之外,是不是真的学到了东西?当我发现自己其实还是对他们的分享有好奇时,就很坦然的继续去了,只是我没有选择再坐在大叔的身边(而且他每次好像也有比听课更重要事情要做),而是让自己带着一颗敞开的心,去听听可能会给我灵感的东西。
说真的,我大概不到10天就已经基本没有按照女神的思路去追大叔了,因为我不是女神。
我也很遗憾自己没有把“实验”坚持到底,但我知道,当我都开始不欣赏不喜欢自己的时候,就是我的“实验”该停止的时候。
当我的“本能”遇上他的“本能”
有一次我们聊到本能,我想本能可能就是我们的初始状态或者说缺省状态,是我们没有被智慧之光锤炼之前的对待别人和整个世界的自动反应。大叔说他的本能是攻击,因为从小家庭里浓厚的学术氛围,他本能的就发现很多人言语里的“漏洞”,低智商和各种错误。他说心理学其实是对我们直觉的培养(对此我非常赞同),我们通过不断的练习和强化,把自己的直觉从本能状态训练为我们想要的直觉状态。
于是我开始思考,我的本能又是什么呢?
脑海里迅速出现了一个词:对抗。是的,我从小一直就很叛逆,任何常规和规则,我好像都不愿意放在眼里,对抗,就是我的本能。
所以那天我就在想,如果我的本能和他的本能相遇,会是怎样的一种情形?(感觉攻击遇上了对抗,应该是上演一部战争片......)
说来巧合,两个星期之后我们又见面了(大叔可以说是我的老师)。因为当时我们在讨论一个关于兴趣的话题,我就很兴奋分享了一下自己过去的经历(从土木工程转到心理学)。当然我并不觉得一个人的“兴趣”是一成不变的,就像我研究天职(calling,可以理解成你事业里的真爱)的老师Ryan Duffy说的,即使是一个人的calling,也会随着岁月变化,而且这个世界上就是有一部人,他们会同时有很多的calling。
当然也许是因为我很兴奋的分享了自己的经历,却没有去说明后面的话。大叔在跟我们公开化他在我们讨论过程中的想法时,说他听到我的话时,心里蹦出的一句话是:give it some time(有点我们走着瞧的感觉)。说实话当时我心中充满了被人评判的感受,因为好像那些我没有说出口的,就自动被对方认为是我没有想到的。
我听到自己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你怎么知道我就要干一辈子的心理学?我早就决定要在合适的时机去意大利读个艺术的本科,早就想过要在我退休的时候(也许根本用不着退休,who knows!)成为一名全职作家,早就想过要实现我的音乐梦想(写歌,当然如果成为女主唱我也不反对),还有办画展,探险,办一所大学,为什么你要告诉我give it some time?
当然当时我并没有公开化自己的想法,也许是因为我怕当攻击遇到了对抗,就真的上演成了一部战争片。
在我喜欢的人面前做自己
不过我并没有让这样的缄默持续很久。在回去的地铁上,我在群里跟大叔公开化了刚刚自己的想法和我对这个过程的觉察。
然后我突然想问自己,为什么我在当时没有跟他当面公开化呢?
我想这是我一直以来的议题。我亲爱的来访者曾经说过一句让我印象深刻的话,她说她本来是一逗比,结果在前男友面前变成了深沉狗。
这让我想到了之前读到的一个故事。说一个姑娘总是抱怨男人们都不靠谱,因为很多在网上聊得很开心的男士,见过几次面便杳无音信了。其实故事是这样的,姑娘在相亲网站上跟对她感兴趣的男士聊天,因为她很放松,所以她的风趣幽默,她的奇思妙想都展露无遗,一般很快对方就想跟她见面。
可是见了面之后,姑娘因为太希望给对方留下好感,太想要讨好对方,太想成为她觉得对方“应该”会喜欢的那个自己,反而失去了之前所有的幽默风趣,所以男人们在见了她一两次之后就都失去了对她的兴趣。
我发现自己在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也都没有逃离这样的怪圈。不知道你有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你不喜欢的人被你迷的神魂颠倒,但这并不是因为你故意向他们“暗送秋波”或者故意释放什么魅力,而是因为你并没有那么在乎他们,所以在他们面前,你只是很坦然的做自己而已。但在自己在意的人面前,你似乎就没有那么轻松,小心翼翼察言观色,去揣测别人可能会喜欢什么,然后好像随时就可以出卖自己,成对你觉得对方会喜欢的样子。
我以为自己现在可以非常坦然的在在乎的人面前做自己了,不过好像也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彻底。我想我之所以没有在当时把自己的想法公开化给大叔,更多的是害怕公开化之后他对我的看法。后来,我还是选择了公开化,选择了在一个大家都能看到的地方跟他说明了我当时的想法(虽然他没有给予我回应,但这件事情本身并不重要)。
这件事情发生的事件,刚好是12月19号。我好像也可以因此而对自己的30天,虽然是经历了不到10天就败下阵来的30天,做一个了结。
其实我觉得做自己和照顾到别人的感受本身是一种平衡,当我们相对自然的做着自己,但同时又有顾及到我们在乎的人的感受时,我们才有了一种灵动。
做自己,意味着接纳自己,并且接纳我们身上可能有对方不喜欢的地方,跟自己最真实的感受和价值待在一起,而不是为了取悦别人而变成自己并不喜欢或者跟内心最真实的自己并不相符的样子;照顾别人的感受,则意味着我们可以去抱着同理心,去更好的了解对方的需要,去用对方更懂得的语言和行动去沟通和互动,这本身并不是没有做自己。
在爱情里,我们每个人最终遇到的,先是灵魂深处的自己,然后才是灵魂深处的对方。
30天我不“需要”爱上谁,也没有人“需要”爱上我
我们的生活脚步越来越快,似乎我们也变得愈来愈没有耐心。相亲网站和服务的兴起,除了与我们想要更多的选择之外,也同时印证了我们的不耐烦。8分钟速配,网站资料匹配等等,都似乎可以为我们“节省”大量的找对象的时间。
其实我并不反对这些工具,相反,我鼓励你去调动所有的资源去寻找,因为你最期待的未来,是跟这个人生活上一辈子,而一辈子的默契,不是那么容易找到的。
但你别指望在爱情这件事情上有“高效”这回事儿。因为真正的爱与被爱,需要用一辈子去探索和实践。
真正的爱上一个人,总是一个很慢的过程。
通常我们所说的love at first sight,其实更多指的是迷恋(infatuation)。而这种迷恋,大多数都是活在自己的幻想里,跟我们的迷恋对象最真实的模样,可能相去甚远。如果你看了最近很火的电影“我的少女时代”,你可能会对女主角林真心摔得头破血流恳请徐太宇做自己,还有她卷起裙子在主人面前请求主任给她记过的这两段戏印象深刻。可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却不是这两段。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竟然是徐太宇在最后录给林真心的那段独白里说的:后来我才发现,如果你真的喜欢一个人,是不知不觉的......
我想这就是我坚持了10天就放弃的原因,因为这种“坚持”本身就并非出自真心。这个过程对我而言,好像是我先“决定”了我要喜欢一个人,然后去行动;而不是不知不觉的很喜欢一个人,然后愿意去为他付出。当然我并没有觉得这两种形式孰是孰非,先有“感觉”还是先有“行动”都看我们的个人偏好。只是在我看来,太过刻意,就失去了过程里的那份美好。
最终我们还是要尊重自己的感受。我想到林真心喜欢欧阳非凡,更多的是喜欢幻想中的“男神”,他们如果真的在一起,林真心也不一定会有多开心;而林真心喜欢徐太宇,的确是因为跟他在一起的她,有无穷无尽的能量,满溢的爱和那个发自心底的微笑。也许真的应了那句“我爱你,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因为跟你在一起时,我是谁”。所以一个人到底是我的“欧阳非凡”还是我的“徐太宇”,恐怕只有在慢慢相处中才会了解。
大叔时常跳出来对我的“攻击”也好,还是善意却也充满评判味道的“提醒”也罢, 那些他本能跳出来的时刻,常常让我有些难过。很多时候我觉得我话都还没有说完,就已经被推上了审判席。为什么不能放下所有的预设听我表达,而不是把自己已经预设好的推给我?虽然我心中对大叔有埋怨,但我想也许他就是我的“欧阳非凡”吧,而我可能更需要一个,让我可以做自己,让我跟他在一起感受到温暖,爱意和力量的徐太宇……
我好像不是一个很容易爱上别人的人,所以对不起,30天我不可能爱上谁,我只能说我愿意去尝试。30天,我也不需要谁来爱上我,因为我知道我要的爱,需要在时间和空间里生长。写到这里还是很感激能遇到大叔,我想我在他身上看到的智慧的光芒,和对成长的渴望,是值得我一直学习和敬仰的。
30天爱上“我们”
最终,我们谁也没有“喜欢上”谁。我自己打趣的想了想,我跟大叔的年龄差,就相当于一个00后的男生跟我的年龄差。如果一个00后的小男生过来跟我说:“姐姐,做我女朋友吧”,我估计会觉得这孩子真是胡思乱想。
但我却更加喜欢这样的自己,也更加欣赏他的美好。
我喜欢自己,是因为我没有再像原来那样被动,虽然我也不成功,但至少我开始行动了,至少我开始去尝试新的可能性。
我看着美好的大叔,不是因为他有多么英俊,不是因为他风度翩翩(虽然他的确也非常礼貌),而是因为他让我看到一个灵魂的灵动和光芒;当然我也因此而更加喜欢自己,因为好像我其实也没有那么外貌协会,好像年龄也不会成为我评判一个人的标准,好像最打动我的还是心灵上的东西。
大叔,他会放下之间的历史,在别人都觉得“不再年轻”的年纪重新开始读书;
大叔,他会在黑板上写一个人的名字时,三遍用三个不同的字,只因为这个人说过3个字都是他常用的;
大叔,他会带着一脸冷峻,然后在你需要的时候很认真的回复你提出的,“learn it the hard way”怎么翻译,这样傻傻的问题;
大叔,他会告诉你他学觉得咨询其实是一种艺术,他会脸上略带不屑的告诉你科学是如何把你数据化,但你的人生却是1+1大于2的;
最重要的,大叔,他脸上透着的那种孩子般的天真和他话语里有些锋芒的智慧,好像就那么的和谐的同时在他身上存在。
而此刻我好想也更加懂得了自己,懂得我其实可以非常坦然的做自己,不用去因为怕被人觉得没有深度而故意装得深邃,也不用怕被人误解而羞于表达;
懂得了我不需要去重复别人走过的路,因为我唯一能成为的,就是这个独一无二的Joy;
懂得了我对艺术的追求,我对人生各种可能的探索,并不是朝三暮四;
懂得了原来我真的也可以去追求而不是等待“那个人”的到来,而且结果也不像我想的那么糟糕;
懂得了我需要的我的徐太宇,而不是欧阳非凡......
我想这仅仅是一个开始。30天也许遇不到“真爱”也无法真的成就什么,但对爱的实践,却只有在行动里完成。我想我就是大叔说的典型的书看得太多,行动的却远远跟不上的那类书呆子。
其实我发现,只要行动,我们就不可能失败。因为不管结果如何,我们都更加了解自己,我们都有了更多的去实践爱的机会和更多的人生体验。
现在我可以很坦然的跟2016年说一声:bring it on, 因为每个新的一天,都是我去跟这个世界建立更深刻的连接,学会如何成为一个有爱的人,去更加接近自己的机会!??
范文四:[转载] 青春的爱情故事-东京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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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主题索引 [讨论区: 电视 (TV)] [本篇全文][回复本文][回信给作者][本篇作者: UNO][本篇星级: 3][评价人数: 8]
发信人: UNO (uno), 信区: 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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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由 backupgl 于 Sun May 20 11:07:53 2007 发表 】
给我太多感动的片子
雨中伫立的莉香、完子桌子下面的小小雪人、和他刻在一起的名字……
尤其是莉香给完子的最后的拥抱
本来已经作了决定,本来已经准备离开
身后的他,将永远不会再见
转身,飞奔到他的怀里
没有泪水,微笑着,为爱作最后一次的努力
再转身,走开
可以感觉到莉香心中的不舍,也可以感觉到莉香心中的决然
莉香的可爱之处,在于她对爱情的态度
爱就是爱,就是这么纯净
爱,是因为他,因为他,还是因为他
爱就是爱,就是这么美好
爱他就是要让他快乐,也要让自己快乐
爱就是爱,就是这么简单
悄悄回到他长大的故乡,把自己的名字与他的名字刻在一起
可惜,完子还不够成熟,无法懂得莉香的可贵
更可惜,完子喜欢的是里美,他的心无法欺骗自己,更无法欺骗莉香
导演很聪明
之所以让完子去追莉香,是导演给观众的一点安慰
而莉香的提前离开,是莉香留给自己的一点爱,也给观众心中的莉香画上了最完美的句点
莉香的爱,从一开始,就有悲剧的影子
可莉香没有退缩,一次次,叩击完子的心门
勇敢的莉香
“看来这场雨,马上就要停了
两个人就要分别了”
如果知道结局是分离,莉香会开始这段感情么?
会的吧,就如莉香所言,“能否告诉我,怎么样才能不喜欢一个人?”
写在后面:
这部片子中的爱情,是每个人的梦想,如阳光般照亮年轻的心
也许,现实中的爱情总会有些沉重,但那不是爱情的错,错的,往往是我们
“你好,完子。应该是晚上好了吧!趁你去买东西的时候,我写了这些话。就要跟你分别了,也许有点儿难过,不管怎么样,总希望与你在相同的季节,相同的道路上走下去,爱下去。完子,真有点儿依依不舍,一想到马上要分别,心里总有点空荡荡的,虽然我的将来也许会更好,可是我总认为,碰上了你,是我人生的一大快乐,不想再说再见,也不想约定什么,因为我们还会再见的。”
突如其来的爱情
不知用什么方式表达我的爱意
不知不觉中 时光在流逝
往事在眼前浮现 转眼又消逝
只剩下很普通的回忆
你在我眼里 是如此美丽
可我却未能坦率地说出我喜欢你
看来这场雨 马上就要停了
俩个人就要分别了
如果那天、那时、那个地方
我没有见到你的身影
那麽我们俩
永远是陌路人
要是谁用甜言蜜语引诱你
请不要动心
就算会让你非常难过
也别放在心上,因为
到了明天
我会比今天更加爱你
那一切我会铭记于心
穿越时空
我愿变成你风中的翅膀
一直轻柔地守护着你
成为那和风 紧紧把你包围
现在 你的心已经远去
回忆你的言语 成为我唯一的寄托
永远 不能忘记那天
永远 不把你交给任何人
--
他们俩面对面望着。彼此的车厢里都没有别人,他们把脸贴在车窗上:透过周围沉沉的黑夜,四只眼睛碰在一起。双重的车窗隔着他们。要是伸出胳膊,还可以碰到一起呢。咫尺,天涯。车子开动了。她始终望着他,在这个分离的一刹那,她不觉得胆小了。两个人望得出了神,连最后一次点点头都没有想到。她慢慢的远去了,不见了;他眼看她的列车在黑夜里消失。像两个流浪的星球似的,他们俩走近了一下,又在无垠的太空中分开了,也许是永久的分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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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backupgl 于 May 20 11:09:43 修改本文.[FROM: 220.194.5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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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Peterchang (everbrightchang), 信区: TV
标 ?题: Re: [转载] 青春的爱情故事-东京爱情故事
发信站: 两全其美网 (Fri May 25 15:56:41 2007), 本站(lqqm.net)
我也很喜欢看这部电影,也很幻想自己也能那么爱一场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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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全文][回复本文][回信给作者][本篇作者: zhangqiang][本篇星级: 0][评价人数: 0]
发信人: zhangqiang (Jason), 信区: TV
标 ?题: Re: [转载] 青春的爱情故事-东京爱情故事
发信站: 两全其美网 (Fri May 25 16:15:23 2007), 本站(lqqm.net)
这应该是我看的第一部日剧了吧
看了以后 嗯 总是有些堵 不是很舒畅的感觉
为什么一切会这样逝去 可是却又什么也留不住
【 在 UNO (uno)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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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关于经典悲伤的爱情故事_爱情故事
关于经典悲伤的爱情故事_爱情故事
爱,直至成伤.之后就是永远.对不起,即使你感觉不到我。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悲伤的爱情故事,欢迎阅读借鉴。
关于经典悲伤的爱情故事
爱德华八世和辛普森夫人
这是近代以来最被人们津津乐道的一个爱情故事,直到如今还被广为流传。在不列颠帝国将近千年的历史中,还没有一位国王会主动逊位。而他下台的原因却是为了两个字——爱情。这位使得他抛弃自己应有政治地位的女人,竟然是一位离过两次婚的美国女人。
这件事在欧洲的上流社会眼里,无异于大逆不道。在当时的欧洲主流社会,人们还无法给这件事情以充分的宽容和认同。成千上万国王的支持者听到了收音机里传来的国王退位的声明,泪流满面地瘫倒在地。也许他们的举动里面还包含有对这份爱情极大的敬意,他们是怀着一种无可奈何的心情看着自己爱戴的国王走下王座的。但任何事情就是这样,有一得必有一失。国王失去了他的王位和他的王国,得到了他最珍视的——爱情。
辛普森夫人后来以温莎公爵夫人的身份把自己丈夫的遗体送回英国,参加国葬。整个英伦三岛举国上下一片悲声。在那个时候,认同他们爱情的人,已经比几十年前要多许多了。人们把他们看作是为爱情献身的经典。现在想起来,没有他们的爱情,整个历史也许会被改变,现任的女王也许永远不会出现。为了爱情而抛弃王位的君主,从
国家民族的角度来看,是不负责任,从人的角度来看,是把爱情当作自己毕生的信仰,是“人”这个概念的最完美的诠释。
结论,有代价的爱情,爱情的代价在蔑视爱情的人的面前是泰山,在珍视爱情的人的面前什么也不是。
关于经典悲伤的爱情故事
罗密欧与朱丽叶
凯普莱特和蒙太古是一座城市的两大家族,这两大家族有深刻的世仇,经常械斗。蒙太古家有个儿子叫罗密欧,17岁,品学端庄,是个大家都很喜欢的小伙子。可他喜欢上了一个不喜欢他的女孩罗萨兰,当听说罗萨兰会去凯普莱特家的宴会后,他决定潜入宴会场。所以罗密欧为了罗萨兰,而他的朋友为了让罗密欧找一个新的女孩而放弃罗萨兰,他和自己的朋友为了各自的目的戴上面具,混进了宴会场 。
于是,在这次宴会上,他被凯普莱特家的独生女儿朱丽叶深深吸引住了。这天晚上,朱丽叶是宴会的主角,13岁的她美若天仙。罗密欧上前向朱丽叶表达了自己的爱慕之情,朱丽叶也对罗密欧有好感。可是,当时双方都不知道对方的身份。真相大白之后,罗密欧仍然不能摆脱自己对朱丽叶的爱慕。他**进了凯普莱特的果园,正好听见了朱丽叶在窗口情不自禁呼唤罗密欧的声音。显然,双方是一见钟情。
第二天,罗密欧去见附近修道院的神父,请代为帮忙。神父答应
了罗密欧的请求,觉得这能化解两家的矛盾的一个途径。罗密欧通过朱丽叶的奶娘把朱丽叶约到了修道院,在神父的主持下结成了夫妻。这天中午,罗密欧在街上遇到了朱丽叶的堂兄提伯尔特。提伯尔特要和罗密欧决斗,罗密欧不愿决斗,但他的朋友(和平主义者)觉得罗密欧没面子,于是他的朋友和提伯尔特决斗,结果被提伯尔特借机杀死。罗密欧大怒,拔剑为朋友报仇,因此提伯尔特被罗密欧杀死了。
经过多方协商,城市的统治者决定驱逐罗密欧,下令如果他敢回来就处死他。朱丽叶很伤心,她非常爱罗密欧。罗密欧不愿离开,经过神父的劝说他才同意暂时离开。这天晚上,他偷偷爬进了朱丽叶的卧室,度过了新婚之夜。第二天天一亮,罗密欧就不得不开始了他的流放生活。罗密欧刚一离开,出身高贵的帕里斯伯爵再次前来求婚。凯普莱特非常满意,命令朱丽叶下星期四就结婚。
朱丽叶去找神父想办法,神父给了她一种药,服下去后就像死了一样,但四十二小时后就会苏醒过来。神父答应她派人叫罗密欧,会很快挖开墓穴,让她和罗密欧远走高飞。朱丽叶依计行事,在婚礼的头天晚上服了药,第二天婚礼自然就变成了葬礼。神父马上派人去通知罗密欧。可是,罗密欧在神父的送信人到来之前已经知道了错误的消息。他在半夜来到朱丽叶的墓穴旁,杀死了阻拦他的帕里斯伯爵,掘开了墓穴,他吻了一下朱丽叶之后,就掏出随身带来的毒药一饮而尽,倒在朱丽叶身旁死去。等神父赶来时,罗密欧和帕里斯已经死了。这时,朱丽叶也醒过来了。人越来越多,神父还没来得及顾及朱丽叶,就逃走了。朱丽叶见到死去的罗密欧,也不想独活人间,她没有找到
毒药,就拔出罗密欧的剑刺向自己,倒在罗密欧身上死去。两家的父母都来了,神父向他们讲述了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故事。失去儿女之后,两家的父母才清醒过来,可是已经晚了。从此,两家消除积怨,并在城中为罗密欧和朱丽叶各铸了一座金像。
关于经典悲伤的爱情故事
有个男人很喜欢一个女人,他知道自己不出众,但他不愿就这样放弃,于是他开始给他写信,他每天都把写的满满信塞进邮箱,也寄出了自己的爱,就这样,他每天都重复着这件事,可她一封信也没回,这让男人很失落,但他还是不肯放弃,于是他接着写,当他写到第98封信时,女孩依旧没有回信,他决定彻底放弃,当晚,他将第99封信塞进邮箱,信中男人告诉女人自己要离开这个城市,永远忘记她。然后他去喝了酒,喝了很多很多。。。。。
女人看完第99封信着,靠在床头失声痛哭。。。。。
女人的日记
2005年3月11日 晴
收到他的第100封信后,我会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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