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广东省安全生产专职人员(安全员C证)考试复习重点
广东省安全生产专职人员考试复习重点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技术(第二版)
P6 钢(木)支撑的拆除,要按回填顺序依次进行。多层支撑应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
P7 1.5.1 上海市将基坑分为三级:
(1)一级:a 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b 开挖深度大于10m;c与邻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d基坑邻近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严加保护的基坑。(2)
。(3)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于二级基坑
P17 1.11.1 1,挡土墙的作用:它重要用来维护土体边坡的稳定,防止坡体的滑动和边坡的坍塌,因而在建筑工程中广泛的使用。但由于处理不当,使挡土墙崩塌而发生的伤亡事故也不少,对于挡土墙的安全使用是十分必要的.2 挡土墙的基本构造和形式:挡土墙有重力式挡土墙、钢筋混凝土挡土墙、锚杆挡土墙、锚定板挡土墙和其他轻型挡土墙等。对于高度在5m以内的,一般多采用重力式挡土墙(这一点,案例选择题会)
P19 1.12.2 (2)基坑(槽)开挖过程中,在坑底设置集水井,并沿坑底的周围或中央开挖排水沟,使水流入积水井中,然后用水泵抽走,抽出的水应予以引
开,严防倒流。
P26 多种线路是否正常,确保安全施工。
P37 2.5.1(5)计算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与节点连接强度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
恒荷载分项系数应采取1.2,活荷载分项系数应采取1.4
P48 1) 中间每隔5~6根立杆或5~7m应在纵、横向的整个长度和高度上分别连续设置剪刀撑。
P49 (13)支架立杆间距由计算确定,且最大间距不应大于1.5m
P54 2.9.1 (2)扣件的验收应符合:2) 旧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明显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考)
P60 (2许承受的拉力,
P65 2(1刻痕、锐角、接缝和裂纹等缺陷(2)吊钩、吊环不得超负荷进行作业。(3)使用吊钩与重物吊环相连接时,必须保证吊钩的位置和受力符合。(4)吊钩不得补焊。
P73 3.地锚 地锚可以分为锚桩、锚点、锚锭、拖拉坑,起重作业中常用地锚来固定拖拉绳、缆风绳、卷场机、导向滑轮等。地锚一般用钢丝绳、钢管、钢筋混泥土预制作、圆木等做埋件埋入地下做成。
P75 2.特性 履带式起重机操作灵活,使用方便,车身能360°回转,并且可以载荷行驶,越野性能好。但是机动性差,长距离转移时要用拖车或用火车运输,对道路破坏性较大,起重臂拆解繁琐,工作劳动强度高。
P108 3.3)时钢筋弹出伤人。
P109 3.1)接送料的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决定;(3)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可切料。
P121 时使用短木板顶料,防止推空锯手。(考)
P130 6.2.3由金属结构、工作机构和控制系统部分组成。 工作机构:塔机一般设置有起升机构、变幅机构、回转机构和行走机构。
P132 1.由于严重超载而引起塔机的倾覆等恶性事故。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额定值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和减小
幅度方向的运动。对小车变幅的塔机,起重力矩限制器应分别由起重量和幅度进行控制。2起重量限制器: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档位的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方向运动。具有多档变速的起升机构,限制器应对各档位具有防止超载的作用。
P137 3.(4)升顶时,必须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
P138 6.27 (3)升爬过程中,禁止进行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5)内塔升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一般不得小于3个楼层。
6.29补充:塔吊任何部位与输电线距离不得小于1米(考)
P139 6) 当风速超过6级时应停止使用;速度为10.8m/s
P141 6.3.2(2)吊笼内空净高度不得小于2m,对于SS型人货两用升降机,提升吊笼的钢丝绳不得少于2根,且硬是彼此独立的。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
12.,直径不得小于9mm。
3.(1)防坠安全器是施工升降机的安全装置,它可以限制梯笼的运行速度,防止坠落。安全器应能保证升降机吊笼出现不正常超速运行时及时动作,将吊笼制停。防坠安全器为限速制停装置,应采用渐进式安全器。钢丝绳施工升降机额定提升速度≤0.63m/s时,可使用瞬时式安全器。
P142 (3)为防止吊笼上下时超过需停位置时,因司机误操作和电气故障等原因继续上升或下降印发事故而设置。上下限位开关必须为自动复位型,上限位位开关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吊笼触发限位开关后,留有的上部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1.8m,与上极限开关的越程距离为0.15m
P144 6.4.1物料提升机是指:额定起重量在以下,以地面卷扬机为牵动力,由底架、立柱及天梁组成架体,吊笼沿导轨升降运动,垂直输送物料的起重设备。
P160 7.(1
2)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每道剪刀撑的净距离不应大于
P162 8.(4)门洞桁架下的两侧立杆应为双管立杆,副立杆高度应高于门洞口1~2步。
P166 7.4.2(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2)严禁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3)扣件螺栓拧紧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P173 8.2.2 2)电梯井口,根据具体情况设防护栏或固定栅门与工具式栅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或最多10m设一道安全平网,也可以按当地习惯,在井口设固定的格栅或采取砌筑坚实的矮墙等措施。
P177 8.4.1(1)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高度不应超过5m,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采取措施减少力主的长细比。
(2)——③悬挑式钢平台 它的搁支点和上端拉结点,筑物的结构上,不得做在施工设施上。(考)
8.4.2(1场合都不允许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考)
P179 8.6.4ML1.8m×6m或ML1.5m×6m。ML1.8m×6m
10cm×10cm=100㎡的面积上,大于2000。 (1)贯穿试验。即将1.8m×6m的安全网与地面成30°夹角放好,四边拉直固定。在网中心的上方3m的地方,用一根φ48×3.5的5kg重的钢管,自由落下,网不贯穿,即为合格。反之。【必考】
P185 9.3.2系统的设置规则:三级配电系统的设置应遵守四项规则,即分级分路规则,动、照分设规则,压缩配电间距规则,环境安全规则。
P187 9.4.1 1—(1)在施工现场用电工程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严禁采用TN-C接零保护系统。
P188 (4)PE线的重复接地:PE线的重复接地不应少于三处,应分别设置于供配电系统的首端、中间、末端处,每处重复接地电阻值(指工频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P197 架空线的绝缘色标准为:
N线—淡蓝色;PE线—绿/黄双色【必考】
P198 9.7.4 室内配线的敷设分为明敷设和暗敷设两种。(1)明敷设可采用瓷瓶、瓷(塑料)夹配线,嵌绝缘槽配线盒钢索配线三种方式,不得悬空乱拉。明敷主干线的距地高度不得小于2.5m。
P209 10.4(12)电焊机二次侧把、底线需接长使用,应保证塔接面积,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裹好,接点不宜超过两处;严禁长距离使用管道、轨道及建筑物的金属结构或其他金属物体串接起来作为导线使用。
P230 6.
自燃点越低,发生起火的危险性就越大。反之。【考】
P249 4【考】
P257 13.2.3(1)坑、沟边上部,不得堆积过多的材料,雨期前应清除沟边多余的弃土,减轻坡顶压力;(2)雨期开挖基坑(槽、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在建筑物四周做好截水沟或档水堤,严防场内雨水倒灌,防止塌方。【案例分析】
P281 14.6.3(1)防止气瓶受热。使用中的气瓶不应放在烈日下暴晒,不要靠近火源及高温区,距明火不应小于10m;不得用高压蒸汽直接喷吹气瓶;禁止用热水解冻及明火烘烤,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必考】
14.6.4 1氧气瓶(3)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0.1~0.2Mpa的余压。 2乙烯瓶(3)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0.1~0.2Mpa的余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二版)
P10 2.2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颁布后在全国范围内试行。
【考】
P15 六、《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于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突出“四不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会被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会被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会被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会被放过。
P20 2.5 1999年实施。标准分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塔吊和施工机具10个分项158个子项。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总评分为:优良(80分以上)、合格(70-80分)和不合格(70分以下)三个等级。
P21 二、
P59 4.21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发布,自2004年2月1日起试行) 第一张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P60 第二章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
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地下过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及时提供。
第三十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承担监理责任。
P61 第十五条 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P62 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易燃、易爆、变压器、夜间设红灯警示)、遂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挡。【考】
P63 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许可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第三十七条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P64 第四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四十五条 【考】
第五十条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考】
P65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对没有安全施工设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P67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期限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P85 第一章 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
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
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案例分析考】
P86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考】
P88 第二十七条 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考】
P90 第三十八条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考】 P153 第二十七条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161 5.各地要结合国家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采用百亿元产值死亡率等指标,制定本地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控制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制度。【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第二版)
P4 1.2.2事故多发类型:第一名高处坠落 第二名坍塌 第三名物体打击 第四名触电 第五名起重伤害 【考】
P39 3.3 1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
P47 3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三级教育是指:公司、工地和班组教育。
补充资料(2008版)
P5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P6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三十一条 【考】 P8 第四十七条 (紧急避险权)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机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考】
P21 第四十九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考】
P113 (三)对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所在企业或工程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处罚或通报批评的。
P121 第九条 派制度。【考】
P131 第四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所称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P134 第三条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
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P162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P163 第六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负责实施。(省级负责)
P260 第三十九条 60分或本企业所有被扣分项目平均扣分制达到30分以上,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安全生产许可的发证机关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一个扣分周期内被两次以上(含两次)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考】
P270 第十六条 井字架的卸料平台,不得支承在架体上。卸料平台的铺设应便于小车通行,并严禁向井字架倾斜。【考】
范文二:广东省安全生产专职人员(安全员C证)考试复习重点
广东省安全生产专职人员考试复习重点
深天健出品
由于公司缺乏专职安全生产人员,连我这样的办公室人员都“被培训”了。后来经营部、财务科、材料科都有抽人手去学习,因此将所有人的复习重点记录下来,方便公司以后去培训的人学习。兄弟公司也可借鉴。
培训的过程是这样的:总共四天
第一天下午:到指定地点报到 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人数较多的企业,也可凭介绍信派代表统一领取)——广州培训
第二天:全天播放视频讲课(没什么意思 可以不用去)
第三天:上午老师勾画重点 下午自行看书复习(这个得去了 与考试息息相关) 第四天:上午考试(考题分单项和多选类型 无简答题等)
我整合了三个人的书本,将重点归纳出来——所以不用人手买一套书,有重点就可以。(公司同事去培训时是两人共用一套书)
划重点啦。。。【综合了三个不同培训老师勾画的重点,应该较全面了。同时,考察的大部分内容是一样的。标有‘考’字的内容是考试的重中之中】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技术(第二版)
P6 钢木支撑的拆除,要按回填顺序依次进行。多层支撑应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
P7 1.5.1 上海市将基坑分为三级:(1a 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b 开挖深度大于10m;c与邻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d基坑邻近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严加保护的基坑。(2)
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3)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于二级基坑
P17 1.11.1 1,挡土墙的作用:它重要用来维护土体边坡的稳定,防止坡体的滑动和边坡的坍塌,因而在建筑工程中广泛的使用。但由于处理不当,使挡土墙崩塌而发生的伤亡事故也不少,对于挡土墙的安全使用是十分必要的.2 挡土墙的基本构造和形式:挡土墙有重力式挡土墙、钢筋混凝土挡土墙、锚杆挡土墙、锚定板挡土墙和其他轻型挡土墙等。对于高度在5m以内的,一般多采用重力式挡土墙(这一点,案例选择题会考)
P19 1.12.2 (2)基坑(槽)开挖过程中,在坑底设置集水井,并沿坑底的周围或中央开挖排水沟,使水流入积水井中,然后用水泵抽走,抽出的水应予以引开,严防倒流。
P26
多种线路是否正常,确保安全施工。
P37 2.5.1(5)计算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与节点连接强度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恒荷载分项系数应采取1.2,活荷载分项系数应采取
1.4
P48 1) 中间每隔5~6根立杆或5~7m应在纵、横向的整个长度和高度上分别连续设置剪刀撑。
P49 (13)支架立杆间距由计算确定,且最大间距不应大于1.5m
P54 2.9.1 (2)扣件的验收应符合:2) 旧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明显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考)
P60 (2许承受的拉力,
P65 2(1刻痕、锐角、接缝和裂纹等缺陷(2)吊钩、吊环不得超负荷进行作业。(3)使用吊钩与重物吊环相连接时,必须保证吊钩的位置和受力符合。(4)吊钩不得补焊。
P73 3.地锚 地锚可以分为锚桩、锚点、锚锭、拖拉坑,起重作业中常用地锚来固定拖拉绳、缆风绳、卷场机、导向滑轮等。地锚一般用钢丝绳、钢管、钢筋混泥土预制作、圆木等做埋件埋入地下做成。
P75 2.特性 履带式起重机操作灵活,使用方便,车身能360°回转,并且可以载荷行驶,越野性能好。但是机动性差,长距离转移时要用拖车或用火车运输,对道路破坏性较大,起重臂拆解繁琐,工作劳动强度高。
P108 3.3)时钢筋弹出伤人。
P109 3.1)接送料的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度决定;(3)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可切料。
P121 时使用短木板顶料,防止推空锯手。()
P130 6.2.3由金属结构、工作机构和控制系统部分组成。 工作机构:塔机一般设置有起升机构、变幅机构、回转机构和行走机构。
P132 1.由于严重超载而引起塔机的倾覆等恶性事故。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额定值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对小车变幅的塔机,起重力矩限制器应分别由起重量和幅度进行控制。2起重量限制器: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档位的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方向运动。具有多档变速的起升机构,限制器应对各档位具有防止超载的作用。
P137 3.(4动住。
P138 6.27 (3)升爬过程中,禁止进行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5)内塔升塔式起重机的固定间隔一般不得小于3个楼层。
6.29补充:塔吊任何部位与输电线距离不得小于1米(考)
P139 6) 当风速超过6级时应停止使用;速度为10.8m/s
P141 6.3.2(2)吊笼内空净高度不得小于2m,对于SS型人货两用升降机,提升吊笼的钢丝绳不得少于2根,且硬是彼此独立的。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
12.,直径不得小于9mm。
3.(1)防坠安全器是施工升降机的安全装置,它可以限制梯笼的运行速度,防止坠落。安全器应能保证升降机吊笼出现不正常超速运行时及时动作,将吊笼制停。防坠安全器为限速制停装置,应采用渐进式安全器。钢丝绳施工升降机额定提升速度≤0.63m/s时,可使用瞬时式安全器。
P142 (3)为防止吊笼上下时超过需停位置时,因司机误操作和电气故障等原因继续上升或下降印发事故而设置。上下限位开关必须为自动复位型,上限位位开关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吊笼触发限位开关后,留有的上部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1.8m,与上极限开关的越程距离为0.15m
P144 6.4.1物料提升机是指:额定起重量在以下,以地面卷扬机为牵动
力,由底架、立柱及天梁组成架体,吊笼沿导轨升降运动,垂直输送物料的起重设备。
P160 7.(1
2)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每道剪刀撑的净距离不应大于
P162 8.(4)门洞桁架下的两侧立杆应为双管立杆,副立杆高度应高于门洞口1~2步。
P166 7.4.2(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2)严禁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3)扣件螺栓拧紧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P173 8.2.2 2)电梯井口,根据具体情况设防护栏或固定栅门与工具式栅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或最多10m设一道安全平网,也可以按当地习惯,在井口设固定的格栅或采取砌筑坚实的矮墙等措施。
P177 8.4.1(1)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高度不应超过5m,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采取措施减少力主的长细比。
(2)——③悬挑式钢平台 它的搁支点和上端拉结点,筑物的结构上,不得做在施工设施上。(考)
8.4.2(1场合都不允许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考)
P179 8.6.4ML1.8m×6m或ML1.5m×6m。ML1.8m×6m
10cm×10cm=100㎡的面积上,大于2000。 (1)贯穿试验。即将1.8m×6m的安全网与地面成30°夹角放好,四边拉直固定。在网中心的上方3m的地方,用一根φ48×3.5的5kg重的钢管,自由落下,网不贯穿,即为合格。反之。【必考】
P185 9.3.2系统的设置规则:三级配电系统的设置应遵守四项规则,即分级分路规则,动、照分设规则,压缩配电间距规则,环境安全规则。
P187 9.4.1 1—(1)在施工现场用电工程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严禁采用TN-C接零保护系统。
P188 (4)PE线的重复接地:PE线的重复接地不应少于三处,应分别设置于
供配电系统的首端、中间、末端处,每处重复接地电阻值(指工频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P197 架空线的绝缘色标准为:
N线—淡蓝色;PE线—绿/黄双色【必考】
P198 9.7.4 室内配线的敷设分为明敷设和暗敷设两种。(1)明敷设可采用瓷瓶、瓷(塑料)夹配线,嵌绝缘槽配线盒钢索配线三种方式,不得悬空乱拉。明敷主干线的距地高度不得小于2.5m。
P209 10.4(
12)电焊机二次侧把、底线需接长使用,应保证塔接面积,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裹好,接点不宜超过两处;严禁长距离使用管道、轨道及建筑物的金属结构或其他金属物体串接起来作为导线使用。
P230 6.自燃点越低,发生起火的危险性就越大。反之。【考】
P249 4)化学干粉—干粉灭火剂一般分为BC干粉灭火剂和ABC干粉两大类。
【考】
P257 13.2.3(1)坑、沟边上部,不得堆积过多的材料,雨期前应清除沟边多余的弃土,减轻坡顶压力;(2)雨期开挖基坑(槽、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在建筑物四周做好截水沟或档水堤,严防场内雨水倒灌,防止塌方。【案例分析】
P281 14.6.3(1)防止气瓶受热。使用中的气瓶不应放在烈日下暴晒,不要靠近火源及高温区,距明火不应小于10m;不得用高压蒸汽直接喷吹气瓶;禁止用热水解冻及明火烘烤,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必考】
14.6.4 1氧气瓶(3)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0.1~0.2Mpa的余压。 2乙烯瓶(3)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0.1~0.2Mpa的余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第二版)
P10 2.2【考】
P15 六、《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于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突出“四不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会被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会被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会被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会被放过。
P20 2.5 一、《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是强制性行业标准,于1999年实施。标准分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塔吊和施工机具10个分项158个子项。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总评分为:优良(80分以上)、合格(70-80分)和不合格(70分以下)三个等级。
P21 二、
P59 4.21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发布,自2004年2月1日起试行) 第一张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P60 第二章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地下过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及时提供。
第三十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承担监理责任。
P61 第十五条 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
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P62 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易燃、易爆、变压器、夜间设红灯警示)、遂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挡。【考】
P63 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许可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第三十七条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P64 第四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四十五条 【考】
第五十条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考】
P65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对没有安全施工设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P67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期限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P85 第一章 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
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
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案例分析考】
P86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考】
P88 第二十七条 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考】
P90 第三十八条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考】 P153 第二十七条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161 5.各地要结合国家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采用百亿元产值死亡率等指标,制定本地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控制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制度。【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第二版)
P4 1.2.2名触电 第五名起重伤害 【考】
P39 3.3 1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
P47 3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三级教育是指:公司、工地和班组教育。
补充资料(2008版)
P5 第二十三条 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P6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三十一条 【考】 P8 第四十七条 (紧急避险权)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机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考】
P21 第四十九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考】
P113 (三)对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所在企业或工程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处罚或通报批评的。
P121 第九条 派制度。【考】
P131 第四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所称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P134 第三条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P162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P163 第六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负责实施。(省级负责)
P260 第三十九条 60分或本企业所有被扣分项目平均扣分制达到30分以上,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安全生产许可的发证机关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一个扣分周期内被两次以上(含两次)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考】
P270 第十六条 于小车通行,并严禁向井字架倾斜。【考】
范文三:安全员C证、专职安全员考试信息
专职安全员考试信息
一、证书简介
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分A、B、C证。C证为专职安全员。属于国家职业技术技能鉴定证书,也就是代表你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某一水平的证明。发证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报考条件
a、企业的安全员;
b、企业任命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程序
1、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建设信息网上查询考试安排。
3、按网上信息参加考前辅导班。
4、申请人务必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按公布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5、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建设信息网上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
6、证书申办
登录网站企业界面首页,点击“证书申办”栏目,填写《“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申请表》(附表二),点击“确认”后打印此表,申请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到广东省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提交所需资料。
a本表一式一份。
b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企业任命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省建设厅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在网上公告行政许可决定。
8、合格证书采用快递方式寄出,快递费用由收件人支付,发票须向快递人员当场索取。
四、证书申办资料提交地址:
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咨询电话:020—83754260。
五、费用:邮寄合格证到付快递费,约15元。
范文四:广东省2011年安全员C证安全员考试老师划重点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
1、膨胀土地区挖方:开挖前要做好排水工作,防止地表水、施工用水和生活废水浸入施工现场或冲刷边坡。
2、坑壁支撑:采用钢筋砼灌注桩时,在要桩身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开挖。
3、挡土墙的作用:它主要用来维护土体边坡的稳定,防止坡体的滑动和边坡的坍塌。挡土墙有重力式挡土墙、钢筋砼挡土墙、锚杆挡土墙、锚定板挡土墙和其他轻型挡土墙,对于高度在5m以内的,一般多采用重力式挡土墙。 4、基坑(槽)排水:四周排水沟及集水井应设置在基础范围以外。 5、顶管施工:管道内的照明电信系统一般应采用低压电,每班顶管前电工要仔细地检查多种线路是否正常,确保安全施工。
6、模板设计:计算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与节点连接强度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恒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2,活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4。验算变形时,应采用荷载的标准组合。
7、门式钢筋支架:支架底部,顶部应设纵、横水平杆;上下门连接处、门架平面外应设通长的水平杆,门架平面内应每隔二步用短杆将相邻两榀门架进行连接。
8、起重吊装:钢丝绳的允许拉力低于了钢丝绳破断拉力的若干倍,而这个倍数就是安全系数。作用索受弯曲时(6-7倍),作捆绑吊索(8-10倍)。 9、地锚:地锚可分为锚桩、锚点、锚锭、拖拉坑、起重作业中常用地锚来固定拖拉绳、缆风绳、卷扬机、导向滑轮等,地锚一般用钢丝绳、钢管、钢筋砼预制伯、圆木等做埋件埋入地下做成。、
10、履带式起重机特性:履带式起重机操作灵活,使用方便,车身能360度回
转,并且可以载荷行驶,越野性能好。但是机动性差,长距离转移时要用拖车或用火车动输,对道路的破坏性较大,起重臂拆接烦琐,工人劳动强度高。 11、人工拆除:拆除施工程序应从上至下,按板、非承重墙、梁、承重墙、柱顺序依次进行或者依照先非承重结构后承重结构的原则进行拆除。 12、挖掘机:挖掘机停放时要注意关断电源开关,禁止在斜坡上停放。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时,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斗落地。
、双卧轴强制式搅拌机:搅拌机就位后,放下支腿将机架顶起,使轮胎离地。13
在作业时期较长的地区使用时,应用垫木将机器架起,卸下轮胎和牵引杆,并将机器调平。
14、钢筋冷拉:冷拉钢筋动行方向的端头应设防护装置。冷拉钢筋时,操作人员要站在冷拉线的侧向,并设联络信号,使操作人员在统一指挥下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严禁横向跨越钢丝绳或冷拉线。
15、钢筋切断机:接送料的工作平台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 16、木工机械:木料接近到尾端时,要由下手拉料,不要用上手直接推送。推送时使用短木板顶,防止推空锯手。
17、塔吊:塔机主要由金属强构、工作机构和控制系统部分组成。工作机构,塔机一般设置有起升机构,变幅机构,回转机械和行走机构。 18、起重力矩限制器:当起重力矩大于相应工况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应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电源,但机构可做下降和减少幅度方向的运动。对小车变幅的塔机,起重力矩限制器应分别由起重量和幅度进行控制。 19、吊笼:吊笼(吊蓝)是装载物料沿提升机导轨作上下运行的部件。吊笼(吊蓝)的两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00cm的安全挡板或挡网。
20、钢管的截面几何尺寸: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外径48,壁厚3.5,直缝
电焊钢管:外径51,壁厚3.0。纵向水平杆,立杆:6500,横向水平杆:2200。 21、旧扣件质量检验要求:不得有裂缝,变形,不得滑丝。
22、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剪力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 23、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24、高处作业:在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25、交叉作业:在施工现场上下不同层次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交叉作业。 26、密目式安全网的目数为网上任意一处的10cm*10cm=100cm2的面积上,大于2000。
27、三级配电系统的设置应遵守四项规则:即分级分路规则,动、照分设规则,压缩配电间距规则,环境安全规则。
28、PE的重复接地,PE线的重复接地不应少于三处,应分别设置于供配电系统的首端、中间、未端处,每处重复接地的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PE线的绝缘色:为了明显区分PE线和N线,以及相线,PE线一律采绿/黄双色绝缘线,N线和相线禁止用绿/黄双色绝缘线。
29、总配电箱应设置电源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漏电保护器。 30、开关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DK为电源隔离开关,采用三极刀型开关,设于电源进线端。DK可用刀熔开关或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的断路器替代。 30、物质的燃点越低,则物质越容易燃烧,物质的自燃点越低,发生起火的危险性越大。
31、防火分区:防火分区就是采用一定耐火性能的分隔构件划分的,能在一定的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物的其他部分蔓延的局部区域(空间单元)
32、施工现场木工作业处和半成品加工区是一级动火区。
33、防振圈:它是由橡胶或塑料制成的厚约25-30mm的弹性圆圈,每个气瓶上套两个。
34、气瓶的安全使用:防止气瓶受热。使用中的气瓶不应放在烈日下暴晒,不要靠近火源及高温区,距明火不应小于10m.。气瓶使用到最后应留有余气,以防止混入其他气体或杂质而造成事故。
范文五:2017年 广东省安全员C证考试重点
C 证重点
一、 《法律法规》
1、 P42——《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2、 P5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 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 等有关活动及实 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
3、 P6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采用 构、新材料、新工艺 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 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 议。 设计单位 和 注册建筑师 等 注册执业人员 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 4、 P6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工 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 总承包单位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负总责 。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 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 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 承 担连带责任 。 ”
5、 P6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设工 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 技术要求向 施工作业班组 、 作业人员 作出详细说明,并由 双方签字确 认 。 ”
6、 P6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施工单 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 区分开设置 ,并 保持安全距 离 ; ”
7、 P6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 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 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
8、 P6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作业人 员:①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 全问题提出批评、 检举和控告。 ②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③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 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
9、 P6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特种 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 应当经有相应资 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 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 30日内, 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 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 9、 P6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对 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 淘汰制度 。 ”
10、 P6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违反 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 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 降级 或者 撤职 的行 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 )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 ) 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三 ) 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 ) 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
11、 P6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违反本 条例的规定,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 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 责令停业整顿, 并处 5万元以上 10万元 以下 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12、 P6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 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 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 ) 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 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13、 P8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根 据生产安全事故 (以下简称事故) 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人以上 10人以下死亡,或者 10人以上
故; ”
14、 P8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事 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 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小时内 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 部门报告。 ”
15、 P8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十条规定:“ (二) 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
16、 P9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 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 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40%的罚款; ”
二、 《安全生产管理》
1、 P4——目前我国建筑业伤亡事故的主要类型是:
(1) 、 高处坠落 45.45%、 (2) 坍塌 20.37%、 (3)物体打击 11.56%、 (4)触电 6.62%
2、 P34——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 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 期满前 3个月 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 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 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期届满 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 证有效期 延期三年 。
3、 P47——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 管理人员 的重点是 安全生产意识 和 安全管理水平 。
4、 P47——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是指 公司(即企业) 、项目、班级 这三 级。公司级教育内容如下:
(1)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安全知识;
(3)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
5、 P67——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中间起拱,两侧设排水设施,主干道 宽度不宜小于 (3.5) m 。载重车道汽车转弯半径不宜小于 15m
6、 P68——施工现场的围档一般应高于
7、 P74——安全标志的设置与悬挂:在 施 工 现 场 的 沟 、 坎 、 深 基 坑 等 处 , 夜 间 要设 红 灯示 警 。
三、 《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技术》
1、 P17—— 挡土墙的基本构造和形式:挡土墙有重力式挡土墙、钢筋 混凝土挡土墙、锚杆挡土墙、锚定板挡土墙和其他轻型挡土墙等。 对 于高度在 5m 以内的,一般多采用重力式挡土墙 , 既主要靠自身的重力 来抵抗倾覆 , 这类挡土墙构造简单 \施工方便 , 也便于就地取材 .
2、 P19——明排水法:(3)四周的排水沟及集水井应设置在基础范围 以外,地下水流的上游
3、 P60——钢丝绳安全系数是指钢丝绳的破断拉力与允许拉力的比值, 钢丝绳作捆绑吊索时,安全系数是 8~10。
4、 P75——履带式起重机操作灵活,使用方便,车身能 360°回转,并 且可以载荷行驶,越野性能好。但是机动性差,长距离转移时要用拖 车或用火车运输,对道路破坏性较大,起重臂拆接烦琐,工人劳动强 度高。 (注意判断题)
5、 P88——(2)拆除施工程序应从上至下,按板、非承重墙、梁、承 重墙、柱顺序依次进行,或依照先非承重结构后承重结构的原则进行 拆除。 (3)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 进行拆除。
6、 P94——推土机的安全使用要点:(1)推土机在Ⅲ ~Ⅳ级土或多石土 壤地带作业时,应先进性爆破或用松土器翻松。在 沼泽地带作业 时, 应使用有 湿地专用履带 的推土机。
7、 P131——吊钩的报废标准:吊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报废;
(1)用 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及破口
(2)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断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3)挂绳处断面磨损量超过原高的 10%;
(4)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 5%;
(5)开口处比原尺寸增加 15%。
8、 P137——顶升作业的安全技术
..... (4)顶升时,必须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 分制动住。严禁回转起重臂及其他作业。
9、 P139——塔式起重机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
(6)当风速超过 6级(10.8米 /秒)时应停止使用;
10、 P146——吊笼(吊篮)是装载物料沿提升机导轨做上下运行的部 件。 吊笼 (吊篮) 的两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100cm 的安全挡板或挡网。
11、 P148——物料提升机的安装与拆卸
安装前的检查 .... (3)
检查钢丝绳输出是否完好,与卷扬机的固定是否 可靠,特别要检查全部架体达到规定高度时,在全部钢丝绳输出后, 钢丝绳长度是否能在卷筒上 保持至少 3圈 。
12、 P153——扣件式脚手架扣件螺栓拧紧扭力距在 之间, 以保证脚手架的节点具有必要的刚性和承受荷载的能力。 13、 P154——扣件式脚手架钢管几何尺寸(mm )
低压流体输送焊接钢管(GB/T 3092) 截面尺寸 外径 φ 48 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截面尺寸 外径 φ 51
14、 P160——剪刀撑与横向斜撑
(2)高度在 24m 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 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低至顶连续设置,中间没道剪刀撑净距不 应大于 15m ;
15、 P166——扣件式脚手架的搭设过程注意事项:(1)脚手架必须配 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16、 P173——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主要在设置防护栏杆、栅门、格栅 及架设安全网等多种方式。不同情况下的防护设施,主要有:
(2)电梯井口,根据具体情况设防护栏或固定栅门与工具式栅门,电 梯井内 每隔两层或最多 10m 设一道安全平网。
17、 P174——供上上下的踏板,其负荷能力即使用荷载,现规定为 1kN(牛 ) ,是以人及衣物的总重量作为 750N 乘以 动荷载安全系数 1.5而定的。
18、 P177——悬挑式钢平台,它的 和 建筑物的结构上,不得做在施工设施上
19、 P179——密目式安全网的目数为在网上任意一处的 10cm ×10cm=100cm2的面积上,大于 .
20、 P180—— 。即将 1.8m ×6m 的安全网与地面成 30°夹角 放好,四边拉直固定。在网中心的上方 3m 的地方,用一根 φ48×3.5的 5kg 重的钢管, 自由落下网不管穿即为合格, 网贯穿, 即为不合格。 冲击实验 。 即将密目式安全网水平放置,四边拉紧固定。在网中心上 方 1.5m 处,有一个 100kg 重的砂袋自由落下,网边撕裂长度小于 200mm ,即为合格。
21、 P181——为何证接地、接零保护系统可靠,在整个施工现场的 PE 线上还应作不少于 3处 的重复接地, 且每处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 10欧 姆 。
22、 P182——所谓二级漏电保护是指整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 总配电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开关箱中也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这种由 总配电箱 和 所有开关箱 中的漏电保护器所构成的漏电保护系统 称为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23、 P190——在施工现场用电工程中,电气设备的接地可以充分利用 自然接地体。所谓自然接地体是指原已埋入地下并与大地作良好电气 连接的金属结构体,例如埋入地下的钢筋混泥土中在 钢筋结构体、金
N 线 (3)
N 、 PE 端子应采用紫铜板制作。
25、 P197——架空线的绝缘色标准为:26、 P202—— 照明器的选择: 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 不得大于 12V
处用绝缘胶带包裹好,接点不宜超过两次;严禁长距离使用管道、轨 道及建筑物的金属结构或其他金属物体串接起来作为导线使用。 28、 P224——混凝土搅拌机司机对应的职业危害是
29、 P229——凡是能够与空气中的氧或与其他氧化剂一剧烈化学反应 的物质,一般都称为可燃烧物质 。例如木材,纸张、汽油、酒精、氢 气、钠、镁等。
30、 P230——物质燃点越低,则该物质越容易燃烧。 31、 P239——一级 动火区域也称为禁火区域, 几属下列情况均属此类:
(4)施工现场木工作业处和半成品加工
32、 P281——气瓶的安全使用:
(1)防止气瓶受热。使用中的气瓶不应放在烈日下暴晒,不要 靠近火源及高温区,距明火 不应少于 10m ; 32、 P281——乙炔瓶:(3)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 0.1~0.2MPA的余压。
四、《补充资料》
1、 P38——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六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
有权向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 2、 P141—— 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 第九条 基坑(槽) 、边坡设置坑(槽)壁支撑时,施工单位应根据开 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 设计支撑。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 自下而上逐层拆除 , 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应采 取加固措施。
3、 P179——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 价标准》 (JGJ/T77-2003)及有关规定进行评定。
4、 P180——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按照 《建筑施工安全监查标准》 (JGJ59-99) 有关规定进行评定。 5、 P235——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建设工程一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委派制度 。
6、 P356——井字架的卸料平台,不得支撑在架体上。卸料平台的铺设 应便于小车通行,并严禁向井字架倾斜
7、 P368——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 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 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4) 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准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 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装拆卸起重机械设备 ,检验检测机构未按照有关规定对建筑起重机械 设备实施检验,监理企业未认真履行监理责任等行为查处的重点,一 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筑架子工; (三) 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七)经
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以下简称安监站) ,对施工、建立企业,以及施 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扣分,并依法进行行政处 理的行为。
11、 P404——第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检查一次扣 5分; 所管理的工程项目在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检查中被发出执法建 议书或者停工整改通知书; 12、 P407——一个扣分周期为 一年 , 从每年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施工、 监理企业以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注明的工程项目为计分单元,每个计分单元 总分值分别为 60分;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 及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总分值分别为 30分 ,以个人在 全省范围内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计分累计。一个扣分周期期满后,扣分分值累 计未达总分值的,该周期内的扣分分值不转入下一个扣分周期。
13、 P409——第三十五条 本省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 全员在一个扣分周期内被扣满 30分的,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收回其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至 3个月,期间停止 上岗执业,必须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在一个扣 分周期内同一个人被两次扣满 20分的,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收回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年之内不得申报参见安全生产考核。 非本省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在一个扣分周期内 被扣满 30分的,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其在本省行政区 域内任职资格 1至 3个月,期间停止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上岗执业。在一个扣分 周期内同一人被两次扣满 30分的,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 止 1年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上岗执业。
第三十六条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在一个扣分周期内,被扣满 30分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停止执业 1至 3个月; 在一个扣分周期内同一个人被两次扣满 30分的, 广东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停止执业 3个月至 1年。
第三十七条 上述施工、监理企业,以及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被扣满分后的处理情 况,将抄送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在广东建设信息网和全省 各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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