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率为0的商品后,企业不知,以后发现,该如何税务处理?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率为0的商品后,企业不知,以后发现,该如何税务处理,
(2014-05-14 04:52:34)
转载?
问:我单位是一家外贸企业,去年11月份出口一笔0退税率的产品,当时的账务处理按出口收入做的,进项税全部转出,外销收入没计提销项税,今年才发现账务处理错了,请问现在怎么处理,增值税申报表怎样填写视同内销征税的税款
答:如果外贸企业出口的商品退税率为零,且不属于免税商品,要视同内销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相应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额的计税依据是【fob价除以(1+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一、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开具其他发票”处。
根据国税总局2014年第24号公告规定,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时,应填报《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货分批申报单、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内销货物发票(记账联)原件及复印件;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外贸企业应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以此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将进项税额填写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1栏“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处。
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65号公告规定: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的货物,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时,需提供规定的凭证资料及计提销项税的记账凭证复印件。
零退税
咨询标题:零退税 咨询类型:增值税 外贸公司,零退税处理方式: 1、按内销处理,增值税征税额=(FOB价-工厂收购不含税价)*17% 2、交与增值税相关的城建税、教育附加税请问,零退税的单子,与增值税相关的是否就以上这些,有无不对的地方;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时候,要怎么填呢,另外是否还有其它要交的税种,
时 间:2014-07-24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零退税率的商品需要视同内销处理,按17%计提增值税销项税。如果您单位事先知道该商品出口适用零退税率,那么取得该商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认证是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按正常的销售填写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就可。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详细填写请您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如果该商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已转出,外贸企业发生原记入出口库存账的出口货物转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以及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并转内销的,外贸企业应于发生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时,应填报《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货分批申报单、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内销货物发票(记账联)原件及复印件;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外贸企业应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以此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范文二:葵花宝典之一:出口货物退税率为0%时是免税还是视同内销征税?
2016-05-21 王术芳 进出口财税通
《葵花宝典》武功心法:
欲练此功
必先自宫
即便自宫
未必成功
若不自宫
必定成功
今后一段时间该公众号“进出口财税通”推出一系列葵花宝典秘籍,放心,不需要自宫的!
葵花宝典之一:退税率为0的商品出口后是免税还是视同内销征税?
这个问题相信困扰了一大批专业人士,下面跟随隔壁老王的步伐分析一下下:
财税2012 39号第七条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不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中标机电产品、列名原材料、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海洋工程结构物]。
看到没?政策说了,是明确取消退税的货物,翻译过来就是说以前这货物出口后是可以退税的,即原来有退税率的,后来由于政策调整把退税率取消了的不再享受退免税了。
所以咱们在实务操作中遇到没有退税率的及0%退税率的货物出口时,一定要注意判断,不能一刀切的全都按视同内销征税处理。那么退税率为0%的货物出口如何处理呢?两种模式:
1、该货物原来能退税,后来取消的,需要视同内销征税
2、该货物一直就不享受退税,即原来就没退税率的,除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原油、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等;糖”,享受免税
另外需要注意几类特殊出口:
1、来料加工复出口:不论复出口的成品有无退税率,都享受免税
2、中标机电产品:有一些虽然取消了退税,但只要符合中标机电业务模式(财税2012 39号附件2),仍按适用征税率退税
3、列明原材料:此案谁2012 39号附件6所列示的原材料,虽然已经取消了退税,但如果是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的生产企业,且该生产企业用于生产出的商品是用来出口时,该列明原材料仍旧享受退税。但如果是直接出口或采购该原材料的特殊区域内企业用于其他用途,则视同内销征税
如何判断退税率为0的商品是免税还是视同内销征税呢?
打开出口退税操作系统2.0.2,按如下操作:
范文三:出口免税和退税率为零的处理
出口免税和退税率为零的处理
目前我国的出口货物税收政策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不退税,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环节不征增值税、消费税,这是把货物在出口环节与出口前的销售环节都同样视为一个征税环节。出口不退税是指对这些货物出口不退还出口前其所负担的税款,出口退税率为零适用这一政策。
出口免税主要适用于生产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货物、来料加工货物、间接出口货物和一些特定的商品如油画等。在财务核算上要注意区分一般贸易出口免税、来料加工贸易免税和间接出口免税三种不同的情况。具体操作是,首先将出口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不计算应收的退税款。其次,因为是出口免税,应将该出口商品耗用国内采购材料的进项税额进行进项转出,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如果该企业是生产企业,除了有出口免税收入之外,还有出口退税收入、内销收入等,需按一定的比例将出口免税耗用的国内采购材料的进项税额计算并转出。
【例】飞飞公司为一家生产性企业,2008年10月出口A商品,取得出口收入10万美元,没有内销收入,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为5万元。假设A商品为免税商品,汇率比例是:100美元=680元人民币,飞飞公司该月无留抵税额。
会计处理如下:
1.计算出口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 68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 680000
2.将进项税额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0000
如果该企业除了有出口免税收入之外,还有出口退税收入、内销收入等,需按一定的比例将出口免税耗用的国内采购材料的进项税额计算并转出。
而出口退税率为零主要适用于一些国家限制出口的商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第一条规定,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一)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二)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三)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四)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五)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出口退税率为零的货物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具体操作是:
首先,将出口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不计算应收的退税款。
其次,再根据下列公式计算销项税金:
1.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
2.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都属于进项抵扣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注意将上面出口货物离岸价格,换算成不含税的收入。
再其次,该货物的进项税额不需作转出,可以直接进行抵扣。应计提销项税额的出口货物,如果生产企业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以从成本科目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外贸企业如果已按规定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将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及转入应收出口退税的金额,转入进项税额科目。
【例】飞飞公司为一生产性企业,2008年10月出口A商品,取得出口收入10万美元,没有内销收入,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为5万元,假设A商品为退税率为零的商品,汇率比例为:100美元=680元人民币,增值税税率为17%,飞飞公司该月无留抵税额。 会计处理如下:
1.计算出口收入
借:应收账款 68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680000
2.计算销项税额先换算成不含税的收入=680000÷(1+17%)=581196.58(万元) 计算销项税额=581196.58×17%=98803.42(万元)
借: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或视同内销的出口收入)98803.4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8803.42
注:如果一开始就知道是出口退税率为零,也可将上面两个步骤合并处理。
3.将销项税额与可抵扣进项税额相减计算该月应纳的增值税
综上所述,出口免税与出口退税率为零虽然相当类似,但实际上其中适用了不同的税收政策,会计核算处理上也是完全不同的。
范文四:出口退税率为零的货物如何做账
【案例】
我公司出口产品的退税率为零,出口产品报关价格为117万人民币。我公司以下两种确认收入、增值税的处理方式,哪个正确?
1.借:应收账款 1,17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70,000
2.借:应收账款 1,17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17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7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170,000
【分析】
《财政部关于企业进出口商品有关外币费用财务处理的函》(财商字[1995]620号)规定,企业出口销售收入一律以离岸价为准,如果出口合同法规的不是离岸价,在出口商品离岸以后支付的运费、保险费、佣金,冲减出口销售收入;收到的佣金,增加出口销售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第一条规定,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一)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
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
对上述应计提销项税额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从成本科目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外贸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将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及转入应收出口退税的金额转入进项税额科目。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穗国税发〔2006〕251号)第一条规定,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包括:
(一)国家规定出口退税率为0的货物。
(二)经税务机关审核决定不予办理出口退(免)税的出口货物。
(三)其他按规定不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出口销售收入一律以离岸价为准。企业出口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出口退税率为0的货物),应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因此,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1,17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0
范文五:出口免税是否等于退税率为零
【 tips 】本税法知识是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 出口免税是否等于退税率为零
出口退税是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缴纳的、消费税, 在货物报关出口后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种税收管理制度, 是一国 政府对出口货物采取的一项免征或退还国内间接税的税收政策。
目前,我国的出口货物税收政策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环节不征增值税、 消费税, 这是把货物在出口环节与出口前的销售环节都同样视为 一个征税环节 ; 出口退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收负 担, 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 现行的出口退税率有 17%、 14%、 13%、 11%、 9%、 5%等几档 ;
出口免税不退税,出口免税与上述含义相同。出口不退税是指 适用这个政策的出口货物因在前一道生产、 销售环节或进口环节 是免税的,因此,出口时该货物本身就不含税,也无须退税。出 口免税有一般贸易出口免税、 来料加工贸易免税和间接出口免税 三种情况。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出口不免税是指对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 的某些货物的出口环节视同内销环节, 照常征收, 出口不退税是 指对这些货物出口不退还出口前其所负担的税款, 出口退税率为 零适用这一政策。
出口货物退税率为零和出口免税同样是企业商品出口以后得不 到退税款, 但是二者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区别, 出口免税主要适用 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货物、 来料加工货物、 间接 出口货物和一些特定的商品如油画等。 即企业首先应将出口收入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率为0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