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课题开题报告重要变更
课题开题报告重要变更
篇一:科研课题开题报告书
商丘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开 题 报 告
立项编号 课题名称 小学数学课堂教学新型评价方式研究 学科分类 小学数学 主 持 人 常彩丽 所在单位 永城市第三小学 填表日期 2014年10月9日
商丘市教育局 制 2013年10月
开题活动提示:
开题主要研讨课题研究的可行性,重在清思、聚焦和分工。 开题活动建议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教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尽可能向社会开放。
篇二:开题报告变更模板
河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
开 题 报 告
立项编号 11040650
高中地理实践课程的活动设计与
课题名称
课题类别
学科分类
课题承担人
所在单位 实施研究 立项课题高中地理 秘海书河北平山实验中学
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制
2011年9月
篇三:高效课堂研究开题报告
《中小学各学段高效课堂模式的构建及其衔接的研
究》课题研究开题报告
乌审旗教育系统课题组 张晓云
《中小学各学段高效课堂模式的构建及其衔接的研究》经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批准,被列为内蒙古自治区基础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课题,课题批准号:NYJGH2012076.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开课题开题论证会,由我代表课题组作开题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此类课题研究的历史和现状
1.国内外研究领域现状:国外课堂教学有效性研究开始于20世纪上半叶,迄今为止,他们已经分析了多种影响课堂教学有效性的因素。目前,国内各地也纷纷开展了关于教学有效性和高校课堂教学的研究。大量先进教学理论和教改经验为我们深入开展本课题研究提供了理论支撑。新课程改革以来大多数地区和学校还是处于“穿新鞋走老路”状态,在实际的教学中,老师还缺乏拥有高效教学的理念以及相关的策略,正因为此,我们的课堂还会
呈现教师教得很辛苦,学生学得也很辛苦但收益不大的现象,因此由于课堂教学效率不高而导致“课内损失课外补”之现象比比皆是。
2.此课题研究的价值在于:
通过《各学段高效课堂模式的构建与衔接研究》课题研究。
(1)为素质教育注入活力,构建一种符合教育规律的更科学、更高效的课堂教学模式。
(2)为教师专业成长搭建一个平台,培养一批乐于追求课堂教学艺术和勇于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的新型骨干教师。
(3)为学生自由发展搭建一个平台,培养一代乐于自主学习,懂得与老师和同学合作学习的新型学习者。
(4)把师生从满堂灌输,题海训练的高强度、低效率的传统课堂教学中解放出来,让课堂变得轻松、快乐而高效。
(5)打破学段的界限,唤醒教师对学情的深入分析,从而提高教学的有效性。研究围绕小学、初中、高中学段课堂教学模式的构建,为破解学段衔接难题、提高教学实效提供有效策略。
二、研究的内容
1. 课题的核心概念及其界定
高效课堂,是高效型课堂或高效性课堂的简称,顾名思义是指教育教学效率或效果能够有相当高的目标达成的课堂,具体而言:是指在有效课堂的基础上、完成教学任务和达成教学目标的效率较高、效果较好并且取得教育教学的较高影响力和社会效益的课
堂。高效课堂是有效课堂的最高境界,高效课堂基于高效教学。
课堂高效的问题,研究及论述颇多。但有个基本的描述,即:以尽可能少的时间、精力和物力投入,取得尽可能好的教学效果。尽可能好的教学效果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体现:
一是效率的最大化。也就是在单位时间内学生的受益量。主要表现在课堂容量,课内外学业负担等。
二是效益的最优化。也就是学生受教育教学影响的积极程度。主要表现在兴趣培养、习惯养成、学习能力、思维能力与品质等诸多方面。
只有效率的最大化或只有效益的最优化的课堂,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高效课堂”。只有二者的和谐统一,“高效课堂”才能形成。简言之,“高效课堂”至少在教学时间、教学任务量、教学效果等三个要素方面有突破,概括为:轻负担,低消耗,全维度,高质量。
2.课题研究内容及重点
(1)课堂教学高效性因素研究。
探索新课程理念下的课堂教学实际与评价要有新的教育理念支撑,要对现行的课堂教学从实施素质教育的高度和本校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全面深入的微观分析。对课堂教学环节要观察、听课、评课、个案跟踪研究;对课堂教学结构要进行分析研究;对课堂教学的辅助媒体进行分析研究;对课堂教学中师生互动的过程进行分析研究;对课堂教学中师生言语行为进行分析研究;对
课堂教学的时间和效率进行分析研究;对筛选、提炼各科高效教学策略并加以验证分析;探究课堂教学过程优化的方法,构建“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务实创新型的课堂教学模式与评价体系。
(2)学科实施高效课堂教学模式研究。
在课题的研究中,将突出探索新课程理念与课堂教学实际如何有机融合,把理念落实到课堂,让课堂教学焕发出生命的活力;将重点探究课堂教学的策略,并构建传统与革新有机结合的课堂教学新模式;将开展课堂中学生不良学习习惯的矫正研究,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将开展后进生的多元评价研究,让我们的教学方式使学生的自主性、独立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真正的张扬和提升。以促进学生全面素养的整体提升等等。
(3)学生在课堂教学中高效学习的策略研究
为了将这一问题的研究引向深入,我们细分为若干具体问题:
?促进学生高效自主学习的策略
包括:如何为学生创设自主学习的情境,如何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兴趣,如何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习惯,如何指导学生自主学习的方法,如何训练学生自主学习的速度,如何检测学生自主学习的效果,如何处理学生自学与教师引导的关系等。
?促进学生高效合作学习的策略
包括:如何把握合作学习的时机,如何进行合作学习的指导,如何实施合作学习的监控,如何开展合作学习的评价,如何处理自主学习与合作学习的关系等。
(4)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高效教学的策略研究
从教学理论上看,教学策略可以帮助教师从整体上综合地认识和探讨教学过程中各种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多样化的表现形态,更新教育理念,有利于从动态上把握教学过程的本质和规律。从教学实践来看,教学策略既是教学过程理论体系的具体化,又是建立在教学经验(本文来自:www.bdFqY.cOM 千 叶帆文 摘:课题开题报告重要变更)的基础上的,既具体、简明、可操作,又具有概括性、完整性和系统性,教师通过对自己教学实践的考察,立足于对自己的行为表现及其行为的回顾、诊断、自我监控和自我调
适达到对不良的行为、方法和策略的优化和改善,加深对教学活动规律的认识理解,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有利于教师专业化发展,有利于提高课堂教学的实效性。
(5)各学段学校课堂教学模式相互衔接的研究。
在一个特定的地域中,多种力量、多种模式不利于形成共识,形成合力。“百花齐放有时可能导致一花不放,只有一花先放,才能迎来百花齐放”。基于这样的认识,各学段学校在致力于高效课堂研究与实践的过程中,侧重于各学段教学模式衔接的研究。通过在全旗内最终完成一种对教育模式的“聚焦”,生成一种整体工作思路上科学性与一致性的统一。
(6)高效课堂教学评价体系建立的研究。
课堂教学实践与评价研究包括教师教的实践和学生学的实践,
教师教的评价和学生学的评价。本课题研究的重点放在教师的教学实践的高效性的评价上。从理论层面考虑,课堂教学实践复杂多样,又是随教学情景、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对象的变化而变化,不同的教学理念又会产生不同的教学实践,因此本课题研究范围限定在“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课堂教学实践的实效性上。评价主要是关注课堂教学中“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实现程度。从实践层面考虑,各种教学实践在操作上往往不在一个水平上,大到选择教学方法,小到对某个知识点过程的讲授,因此本课题将课堂教学实践与评价研究范围限定在课堂教学环节和课堂教学过程上,努力建立一套适合高效课堂教学的评价体系。
什么样的课堂才是我们追求的理想课堂,主要针对当前课堂教学存在的效率低、效果差、效益小的问题,选取典型的案例进行分析,一边研究一边实践,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措施,探索一套比较科学的高效课堂教学模式。
三、研究的思路
1.研究思路:以行动研究法贯穿研究全过程,边实践、边探索、边修改、边完善,将理论与实践,成果与运用有机地统一起来。
2.本课题的重要观点:
(1)高效课堂的概括:知识的超市、生命的狂欢。
(2)高效课堂的四个核心词:A、教育即解放B、教师即开发C、学生即创造D、教室即成长
(3)高效课堂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切以学生为中心、
以快乐为根本。A、关注学生弱势群体,从最后一名学生做起,人人成功才谓成功,唯有“水涨”才能“船高”;
B、教材分析的“无边界原则”。不讲“进度”,只要“目标”,人人学会才是目标。
(4)高效课堂在“命门”:“开放”是前提,“关键”定成败,产品是课堂,模式出效益,流程生能力。A、“开放”是前提:教师要敢于放手,学生学习能力来自“开放”。开放的程度决定了教育的高度。穷人的孩子为什么早当家、能当家,放手就是爱,放手就是“放生”,开放就是解放;B、“关键”定成败:一切取决于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意识是否真正觉醒和发挥。回到教育的“原点”,探索“人”的教育,尊重学生的学习权利,用“展示”解决学习的“内驱力”,形成学习的“兴趣中心”;C、产品是课堂:要制定课堂标准,淡化教师的“课堂艺术”。再靠教学技艺“包打天下”绝对是一厢情愿,“茶壶里面起波澜”不解决问题,唯有重视课堂标准,才能“生产”出合格的课堂,才能保证让每一个人的每一节课都合格;D、模式出效益:用四个月的时间,解决模式的“硬着陆”,任何人在临帖阶
段都不准许超越模式。“机动车靠左行驶”,宝马车概不例外,这就是“规”,亦为课堂“之道”;E、流程生能力:掌握了模式,习惯了流程,便能产生良性循环,形成“能力”,即所谓“熟能生巧”。
四、研究的目标
1.通过研究,实现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提高课
堂教学实效性,实现学生全面发展与教师的专业成长的目标。通过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策略研究具体实现以下研究目的:
?形成教师对高效学习指导的具体策略和一般性策略,构建学生高效学习的课堂教学平台;
?形成教师对高效教学实验的通识策略和个性化策略,构建教师高效教学的课堂教学策略模块;
?构建理论支撑框架,实施具有可行性,操作性的有效课堂案例研究的实验方案; ?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高效学习和教师的高效授课形成有效的评价标准及评价体系; ?结合各学校实际,进行“教”和“学”实效性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大面积提高学校教学效率。
2.通过研究,各学段学校要构建相对规范的高效课堂教学模式,目的是减少学校、年级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对由于教师教学方法与自身学习方法不适应而带来的负面影响。保证教学思想与操作思路的统一,保证区域性教学风格的一致性,最终确保学生在各个年级段学习习惯的连续性和适应性。
3.通过研究,打造具有专业素养的德才兼备的教师队伍,强化各学校开展科研的组织与研究能力,促使学校科学发展、内涵发展与可持续发展。
五、课题研究的方法
辅以文献研究法、调查研究法、经验总结法、比较研究法。为
研究提供理论及事实依据,并通过纵向、横向比较,不断完善研究,及时总结出规律性的实践经验。
本课题将采取行动研究的方式,研究方法主要有:
1.观察法。
研究课堂必须观察课堂。本课题将采用两种方式实地观察课堂:一是日常课堂观察,即教师在日常课堂教学中有意识地观察学生的学、审视自己的教;二是局外结构观察,即课题组组织参与研究的教师深入某位教师的课堂,带着研究的问题,按照一定的程序,采用明确的观察提纲或观察记录表格,对课堂教学现象进行观察、记录。
2.案例研究法。
本课题将经常选取典型的教学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和研究,最终形成一批体现课题研究特色、具有参考价值的案例。
3.叙事研究法。
教育叙事研究,即教师以叙事的方式表达自己对教育的理解和诠释。本课题积极倡导教师开展教育叙事,在叙事中反思自己的教学,在反思中深化对教学问题或教学事件的认识,在反思中提升原有的经验,在反思中修正行动计划,在反思中探寻教学事件或行为背后所隐含的意义、理念和思想。
4.经验总结法。
本课题的研究,将注重实际、注重实践、注重实效。在大量的实践探索的基础上,总结成功的经验,并适当进行理论上的提升。
六、课题研究的步骤
1.准备阶段(2012.1—2013.8)
? 查阅文献,收集国内外最新的课堂教学研究资料,组织研讨,分析论证。
? 组织调查部分学科的教学课堂现状,分析课堂教学高效与低效的特征,完成调查报告,确立课题,完成课题研究方案。
? 组建课题组,组织子课题主持人和骨干成员培训会,提出具体任务和要求。
2.实施阶段(2013.8—2014.9)
? 分工落实。
? 进入课堂,通过听课、评课等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研究典型案例。
? 通过同课异型、异课同型等赛课及分析完成有关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的阶段实验报告。
? 邀请专家会诊,引领解决实验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形成有效性课堂教学实施的策略。
3.中期总结阶段:(2014.9—2015.9)
中期总结,展示初期成果;进行反思,调整方案。
4.结题阶段:(2015.9——2016.1)
整理各项成果材料,撰写结题报告,展示课题成果,接受终期评估鉴定,经验成果在教学实践中推广应用。
范文二:课题开题报告重要变更
课题开题报告重要变更
篇一:开题报告
三明市基础教育科学研究
2010年度市级课题
开题报告
学 段初 中 学科英语
课题名称 《》课题负责人 黄长庭/ 张凤英
负责人单位宁化安远中学/ 宁化进修学校职务、职称中学一级
/ 教研员 通讯地址及电话 宁化安远中学6731289/宁化进校
6836940开 题 时 间 2010年11月25日
三明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三明市教育研究室
三 明 市 教 育 学 会
2010年11月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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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高效课堂研究开题报告
《中小学各学段高效课堂模式的构建及其衔接的研
究》课题研究开题报告
乌审旗教育系统课题组 张晓云
《中小学各学段高效课堂模式的构建及其衔接的研究》经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批准,被列为内蒙古自治区基础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课题,课题批准号:NYJGH2012076.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开课题开题论证会,由我代表课题组作开题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此类课题研究的历史和现状
1.国内外研究领域现状:国外课堂教学有效性研究开始于20世纪上半叶,迄今为止,他们已经分析了多种影响课堂教学有效性的因素。目前,国内各地也纷纷开展了关于教学有效性和高校课堂教学的研究。大量先进教学理论和教改经验为我们深入开展本课题研究提供了理论支撑。新课程改革以来大多数地区和学校还是处于“穿新鞋走老路”状态,在实际的教学中,老师还缺乏拥有高效教学的理念以及相关的策略,正因为此,我们的课堂还会呈现教师教得很辛苦,学生学得也很辛苦但收益不大的现象,因此由于课堂教学效率不高而导致“课内损失课外补”之现象比比皆是。
2.此课题研究的价值在于:
通过《各学段高效课堂模式的构建与衔接研究》课题研究。
(1)为素质教育注入活力,构建一种符合教育规律的更科学、更高效的课堂教学模式。
(2)为教师专业成长搭建一个平台,培养一批乐于追求课堂教学艺术和勇于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的新型骨干教师。
(3)为学生自由发展搭建一个平台,培养一代乐于自主学习,懂得与老师和同学合作学习的新型学习者。
(4)把师生从满堂灌输,题海训练的高强度、低效率的传统课堂教学中解放出来,让课堂变得轻松、快乐而高效。
(5)打破学段的界限,唤醒教师对学情的深入分析,从而提高教学的有效性。研究围绕小学、初中、高中学段课堂教学模式的构建,为破解学段衔接难题、提高教学实效提供有效策略。
二、研究的内容
1. 课题的核心概念及其界定
高效课堂,是高效型课堂或高效性课堂的简称,顾名思义是指教育教学效率或效果能够有相当高的目标达成的课堂,具体而言:是指在有效课堂的基础上、完成教学任务和达成教学目标的效率较高、效果较好并且取得教育教学的较高影响力和社会效益的课堂。高效课堂是有效课堂的最高境界,高效课堂基于高效教学。
课堂高效的问题,研究及论述颇多。但有个基本的描述,即:以尽可能少的时间、精力和物力投入,取得尽可能好的教学效果。尽可能好的教学效果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体现:
一是效率的最大化。也就是在单位时间内学生的受益量。主要表
现在课堂容量,课内外学业负担等。
二是效益的最优化。也就是学生受教育教学影响的积极程度。主要表现在兴趣培养、习惯养成、学习能力、思维能力与品质等诸多方面。
只有效率的最大化或只有效益的最优化的课堂,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高效课堂”。只有二者的和谐统一,“高效课堂”才能形成。简言之,“高效课堂”至少在教学时间、教学任务量、教学效果等三个要素方面有突破,概括为:轻负担,低消耗,全维度,高质量。
2.课题研究内容及重点
(1)课堂教学高效性因素研究。
探索新课程理念下的课堂教学实际与评价要有新的教育理念支撑,要对现行的课堂教学从实施素质教育的高度和本校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全面深入的微观分析。对课堂教学环节要观察、听课、评课、个案跟踪研究;对课堂教学结构要进行分析研究;对课堂教学的辅助媒体进行分析研究;对课堂教学中师生互动的过程进行分析研究;对课堂教学中师生言语行为进行分析研究;对课堂教学的时间和效率进行分析研究;对筛选、提炼各科高效教学策略并加以验证分析;探究课堂教学过程优化的方法,构建“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务实创新型的课堂教学模式与评价体系。
(2)学科实施高效课堂教学模式研究。
在课题的研究中,将突出探索新课程理念与课堂教学实际如何
有机融合,把理念落实到课堂,让课堂教学焕发出生命的活力;将重点探究课堂教学的策略,并构建传统与革新有机结合的课堂教学新模式;将开展课堂中学生不良学习习惯的矫正研究,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将开展后进生的多元评价研究,让我们的教学方式使学生的自主性、独立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得到真正的张扬和提升。以促进学生全面素养的整体提升等等。
(3)学生在课堂教学中高效学习的策略研究
为了将这一问题的研究引向深入,我们细分为若干具体问题:
?促进学生高效自主学习的策略
包括:如何为学生创设自主学习的情境,如何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兴趣,如何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习惯,如何指导学生自主学习的方法,如何训练学生自主学习的速度,如何检测学生自主学习的效果,如何处理学生自学与教师引导的关系等。
?促进学生高效合作学习的策略
包括:如何把握合作学习的时机,如何进行合作学习的指导,如何实施合作学习的监控,如何开展合作学习的评价,如何处理自主学习与合作学习的关系等。
(4)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高效教学的策略研究
从教学理论上看,教学策略可以帮助教师从整体上综合地认识和探讨教学过程中各种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多样化的表现形态,更新教育理念,有利于从动态上把握教学过程的本质和规律。从教学实践来看,教学策略既是教学过程理论体系的具体化,
又是建立在教学经验的基础上的,既具体、简明、可操作,又具有概括性、完整性和系统性,教师通过对自己教学实践的考察,立足于对自己的行为表现及其行为的回顾、诊断、自我监控和自我调
适达到对不良的行为、方法和策略的优化和改善,加深对教学活动规律的认识理解,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有利于教师专业化发展,有利于提高课堂教学的实效性。
(5)各学段学校课堂教学模式相互衔接的研究。
在一个特定的地域中,多种力量、多种模式不利于形成共识,形成合力。“百花齐放有时可能导致一花不放,只有一花先放,才能迎来百花齐放”。基于这样的认识,各学段学校在致力于高效课堂研究与实践的过程中,侧重于各学段教学模式衔接的研究。通过在全旗内最终完成一种对教育模式的“聚焦”,生成一种整体工作思路上科学性与一致性的统一。
(6)高效课堂教学评价体系建立的研究。
课堂教学实践与评价研究包括教师教的实践和学生学的实践,教师教的评价和学生学的评价。本课题研究的重点放在教师的教学实践的高效性的评价上。从理论层面考虑,课堂教学实践复杂多样,又是随教学情景、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对象的变化而变化,不同的教学理念又会产生不同的教学实践,因此本课题研究范围限定在“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课堂教学实践的实效性上。评价主要是关注课堂教学中“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实现程度。从
实践层面考虑,各种教学实践在操作上往往不在一个水平上,大到选择教学方法,小到对某个
知识点过程的讲授,因此本课题将课堂教学实践与评价研究范围限定在课堂教学环节和课堂教学过程上,努力建立一套适合高效课堂教学的评价体系。
什么样的课堂才是我们追求的理想课堂,主要针对当前课堂教学存在的效率低、效果差、效益小的问题,选取典型的案例进行分析,一边研究一边实践,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措施,探索一套比较科学的高效课堂教学模式。
三、研究的思路
1.研究思路:以行动研究法贯穿研究全过程,边实践、边探索、边修改、边完善,将理论与实践,成果与运用有机地统一起来。
2.本课题的重要观点:
(1)高效课堂的概括:知识的超市、生命的狂欢。
(2)高效课堂的四个核心词:A、教育即解放B、教师即开发C、学生即创造D、教室即成长
(3)高效课堂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切以学生为中心、以快乐为根本。A、关注学生弱势群体,从最后一名学生做起,人人成功才谓成功,唯有“水涨”才能“船高”;
B、教材分析的“无边界原则”。不讲“进度”,只要“目标”,人人学会才是目标。
(4)高效课堂在“命门”:“开放”是前提,“关键”定成败,
产品是课堂,模式出效益,流程生能力。A、“开放”是前提:教师要敢于放手,学生学习能力来自“开放”。开放的程度决定了教育的高度。穷人的孩子为什么早当家、能当家,放手就是爱,放手就是“放生”,开放就是解放;B、“关键”定成败:一切取决于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意识是否真正觉醒和发挥。回到教育的“原点”,探索“人”的教育,尊重学生的学习权利,用“展示”解决学习的“内驱力”,形成学习的“兴趣中心”;C、产品是课堂:要制定课堂标准,淡化教师的“课堂艺术”。再靠教学技艺“包打天下”绝对是一厢情愿,“茶壶里面起波澜”不解决问题,唯有重视课堂标准,才能“生产”出合格的课堂,才能保证让每一个人的每一节课都合格;D、模式出效益:用四个月的时间,解决模式的“硬着陆”,任何人在临帖阶
段都不准许超越模式。“机动车靠左行驶”,宝马车概不例外,这就是“规”,亦为课堂“之道”;E、流程生能力:掌握了模式,习惯了流程,便能产生良性循环,形成“能力”,即所谓“熟能生巧”。
四、研究的目标
1.通过研究,实现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提高课堂教学实效性,实现学生全面发展与教师的专业成长的目标。通过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策略研究具体实现以下研究目的:
?形成教师对高效学习指导的具体策略和一般性策略,构建学生高效学习的课堂教学平台;
?形成教师对高效教学实验的通识策略和个性化策略,构建教师高效教学的课堂教学策略模块;
?构建理论支撑框架,实施具有可行性,操作性的有效课堂案例研究的实验方案; ?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高效学习和教师的高效授课形成有效的评价标准及评价体系; ?结合各学校实际,进行“教”和“学”实效性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大面积提高学校教学效率。
2.通过研究,各学段学校要构建相对规范的高效课堂教学模式,目的是减少学校、年级变更后,可能产生的对由于教师教学方法与自身学习方法不适应而带来的负面影响。保证教学思想与操作思路的统一,保证区域性教学风格的一致性,最终确保学生在各个年级段学习习惯的连续性和适应性。
3.通过研究,打造具有专业素养的德才兼备的教师队伍,强化各学校开展科研的组织与研究能力,促使学校科学发展、内涵发展与可持续发展。
五、课题研究的方法
辅以文献研究法、调查研究法、经验总结法、比较研究法。为研究提供理论及事实依据,并通过纵向、横向比较,不断完善研究,及时总结出规律性的实践经验。
本课题将采取行动研究的方式,研究方法主要有:
1.观察法。
研究课堂必须观察课堂。本课题将采用两种方式实地观察课堂:
一是日常课堂观察,即教师在日常课堂教学中有意识地观察学生的学、审视自己的教;二是局外结构观察,即课题组组织参与研究的教师深入某位教师的课堂,带着研究的问题,按照一定的程序,采用明确的观察提纲或观察记录表格,对课堂教学现象进行观察、记录。
2.案例研究法。
本课题将经常选取典型的教学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和研究,最终形成一批体现课题研究特色、具有参考价值的案例。
3.叙事研究法。
教育叙事研究,即教师以叙事的方式表达自己对教育的理解和诠释。本课题积极倡导教师开展教育叙事,在叙事中反思自己的教学,在反思中深化对教学问题或教学事件的认识,在反思中提升原有的经验,在反思中修正行动计划,在反思中探寻教学事件或行为背后所隐含的意义、理念和思想。
4.经验总结法。
本课题的研究,将注重实际、注重实践、注重实效。在大量的实践探索的基础上,总结成功的经验,并适当进行理论上的提升。
六、课题研究的步骤
1.准备阶段(2012.1—2013.8)
? 查阅文献,收集国内外最新的课堂教学研究资料,组织研讨,分析论证。
? 组织调查部分学科的教学课堂现状,分析课堂教学高效与低
效的特征,完成调查报告,确立课题,完成课题研究方案。
? 组建课题组,组织子课题主持人和骨干成员培训会,提出具体任务和要求。
2.实施阶段(2013.8—2014.9)
? 分工落实。
? 进入课堂,通过听课、评课等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研究典型案例。
? 通过同课异型、异课同型等赛课及分析完成有关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的阶段实验报告。
? 邀请专家会诊,引领解决实验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形成有效性课堂教学实施的策略。
3.中期总结阶段:(2014.9—2015.9)
中期总结,展示初期成果;进行反思,调整方案。
4.结题阶段:(2015.9——2016.1)
整理各项成果材料,撰写结题报告,展示课题成果,接受终期评估鉴定,经验成果在教学实践中推广应用。
篇三:课题开题报告范本
沧县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课题
开 题 报 告
立项编号
培养小学生文明礼仪习惯
课题名称 的研究有效途径
课题类别 心理健康
课题负责人 许键
沧县杜林乡代营小学
(盖章) 所在单位
沧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2012年 5月
范文三:情势变更是现代合同法的的重要内容
[摘 要] 情势变更原则是现代合同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关键词] 情势变更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显失公平;现状;构想 情势变更原则已成为当今世界上多数国家处理情势变更问题的重要原则。它是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而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效力的体现,因而它也是关系合同效力的一项重要原则。学者梁慧星指出:“所谓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因当事人不可预见的事情发生,导致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显失公平)时,应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1] 情势变更原则,又称情势变迁学说,具体是指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履行届满以前,因出现了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发生不可预见、不能克服、无法避免的变化,致使合同履行艰难或不必要,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将导致双方利益根本失衡,因而允许当事人请示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责任的一项法律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的起草、讨论过程中,情势变更原则一直是众多学者和立法者探讨的热点与焦点之一,并曾一度在草案中出现,却未能在最后得以通过。笔者认为,我国现行《合同法》虽没有明文规定情势变更原则,但情势变更原则在我国有其适用基础。入世后,我国市场经济主体在激烈的国内国际竞争中难免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而情势变更的发生是不可避免。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处理并运用这一原则,不仅可以有效保护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利益,而且能够促进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早日与国际惯例接轨。二、情势变更原则的理论依据及本质: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各国民法上的一项重要原则,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都在立法上加以确认,甚至被奉为“帝王条款”、“帝王规则”。情势变更原则渊源于诚实信用原则。它以维持社会公平及经济流转秩序为要旨,是诚实信用原则“利益均衡”理论在合同履行阶段的落实,表现为以“显失公平”来判断情势的变更是否达到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度。情势变更原则的实质,在于贯彻诚实信用原则,消除合同中因情势发生变更所导致的利益失衡。“情势变更原则作为诚实信用原则的一个具体体现”[2],“情势变更原则系诚实信用原则之适用”[3]。三、情势变更原则的构成要件及效力(一)情势变更原则的构成要件1.客观上,必须有情势变更的事实。这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前提条件。所谓“情势”,是指合同成立时所依赖的客观情况;所谓“变更”,是指“合同赖以成立的环境或基础发生异常变动”[4]。这里的“客观事实”,指一切可能导致合同基础动摇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难、意外事故、战争爆发、国家经济政策及社会经济环境的巨变等。客观情势的变化时刻存在,但一般变化不会引起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必须有重大的异常变动致使合同的法律基础丧失时才可适用。2.主观上,情势变更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不可预见并不可避免的,双方当事人在心态上都不存在过错。不可预见,是指双方当事人没有预见且不可能预见,以合同成立之时具有该类合同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正常思维在当时情况下不可能预见为准;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不适用。不可避免,是指事前无法预防,事后尽一切措施也无法消除其影响。3.时间上,情势变更事由必须是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终止履行前。合同成立以前的情势,无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知晓,其作为合同成立的基础都是确定的,无法改变的,不存在变更问题。合同履行完毕后,情势的变更不可能对合同产生任何影响,即使出现了情势变更情形,当事人也不能主张。4.责任上,情势变更发生的事由须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当事人对情势变更的发生有过错的,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5.结果上,因情势变更会导致合同的履行显失公平。这是情势变更原则的核心要件。情势变更原则只有在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发生巨大变化,致使继续履行将显失公平,导致一方明显有利,另一方明显受损,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严重失衡时才适用;如果影响轻微,则不适用。
6.目的上,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在于消除合同因情势变更而出现的不公平后果,维护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衡平利益,从而维护市场交易的秩序。7.救济上,必须是当事人无法获得别的救济。如果当事人能从其他途径获得应有的救济,从而减少或消除情势变更的影响,则不适用该原则。8.解决上,情势变更发生后,应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必
须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予以裁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未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定,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得自行变更或解除合同。(二)情势变更的效力 所谓情势变更的效力,是指由于情势变更发生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它具有二次效力:第一次的效力是维持原合同关系,只变更某些内容,以排除情势变更导致的不公平结果。第二次效力是指当第一次的效力尚不足以排除不公平的结果时,则采取消灭原合同关系的方法以恢复公平。主要表现为:1.变更合同: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审查认为情势变更的情形存在,但认为合同尚有履行的价值时,通过变更合同衡平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使合同在公平的基础上得以履行。其变更措施主要有:增减标的数额的给付、延期或分期履行、变更给付物、拒绝先为履行等。[5]2.终止合同:又称解除合同,指法院或仲裁机构通过审理认为合同的履行已无意义或通过变更并不能消除不公平结果,则终止合同关系,彻底消除不公平现象。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情势变更出现后当然导致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情势变更原则是否适用于具体案件,适用时是发生合同变更的效力还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当事人虽有权主张,但由法官或仲裁机构最后决定。五、情势变更原则在我国的现状分析 迄今为止,我国尚没有法律明文规定情势变更原则,现阶段只存在法官依据近似法条自觉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实现个案正义的情况。(一)立法层面,无论是《民法通则》还是《合同法》,都只对诚实信用原则作了规定。如前所述,《合同法》草案曾设有情势变更条款,然未在正式文本中出现。有学者认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9条已规定了情势变更原则,我国作为公约的缔约国,当然应赋予该条款在国内的效力。实际上,该观点混淆了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两个不同的概念。《公约》第79条第一部分规定:“当事人对不履行义务,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此种不履行义务,是由于某种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面对于这种障碍,没有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显然,这是指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障碍导致了合同履行不能。而情势变更原则的要件之一是合同履行艰难,并不要求情势的变更导致合同履行不能,只是如果继续履行将会对当事人一方显失公平。二者虽然“外因”均是无法预见不能控制的事由,但是导致履行艰难的是情势变更,导致履行不能的则是不可抗力。故《公约》第79条的规定实际上是不可抗力违约免责制度,而非情势变更原则。虽然法律未明文规定情势变更原则,但并不排除该原则在个别条款中的具体适用。笔者认为,《合同法》第68条、第69条,《民法通则》第115条,分别从各自的法律调整领域体现了情势变更原则的精神。《合同法》第68条(一)至(三)项都是从当事人角度罗列的情况变化,均属“商业风险”,是双方在缔约时就应该预见的;第(四)项则囊括了前列以外的其他一切可能性,当然包括非因当事人过错的客观情况变化,即情势变更。
第69条规定了当事人的附随义务(通知义务、举证义务等)。在早期论述合同法的著作中,就已有学者将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归入情势变更原则的法律体系中[5],或者明确指出二者的关系,“设立不安抗辩权的目的在于,预防因情势变更致遭受损害”[8]。可见,第68条、
第69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确是诚实信用原则“利益均衡”核心思想的具体运用。《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该条适用于一切因合同变更、解除,而产生的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况,也应包括情势变更导致的合同变更或解除。从而因情势变更而遭受不利益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事后补偿。(二)司法层面,情势变更原则得到了积极的承认和适用。1.法院已在个案中适用该原则,且最高人民法院的指示已对此表示了肯定的立场。主要表现为:(1)“武汉市煤气公司诉重庆检测仪表厂案”及相应的最高人民法院法函(1992)27号文。最高人民法院在本案中通过对情势变更原则适用要件之一的“显失公平”概念具体化,在我国民法中首次确立了情势变更原则,同时本案也是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在中国司法实践中的首次运用。[9](2)“1992年长春对外贸易公司诉长春市朝阳房地产开发公司案”的解决。 但作为两案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法律依据的《经济合同法》已随着《合同法》的出台而失效了,并且该法律规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情势
变更原则。2.法院内部工作文件明文规定了该原则的适用标准。主要表现为:(1)最高人民法院1986年4月14日《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第7条有此规定。(2)1993年《全国经济审判工作会谈纪要》(1993年5月6日法发[1993]8号文)指出: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作为合同基础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非当事人所能预见的根本性变化,以致合同履行显失公平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按情势变更原则变更或解除合同。这是迄今为止我国法律领域对于情势变更原则态度最明确的一次陈述。但是所有这些对于实践的总结和归纳只能对下级法院的审判活动发挥指导作用,而没有法律效力。总之,“法律不足”使得情势变更原则在我国无法名正言顺地发挥其“利益均衡”的调节作用,这使得立法的滞后与经济生活中情势变更不断产生的矛盾日益突出。确立我国的情势变更制度势在必行。六、我国确立情势变更制度的必要性及应注意的问题(一)我国确立情势变更制度的必要性:有学者认为,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不规定情势变更原则是必要的,其原因在于:第一,情势变更主要适用于经济生活激烈动荡情况,目前我国经济尽管缺乏秩序,但并未出现严重的动荡,尚无必要规定情势变更原则;第二,如果采纳情势变更原则,甚至允许法官扩大适用该原则,就有可能将当事人应当承担的合理风险也作为情势变更对待,并宣告合同解除,这种情况也不利于贯彻“合同必须严守”的规则;第三,情势变更原则过于弹性化,给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而目前我国法官整体素质不是很高,暂时不采纳该原则是必要的。[10]但笔者认为,以往的民事立法之所以没有明文规定情势变更原则,是因为我国的商品经济还处于初始阶段,发展相对平衡,大的情势变更在我国经济生活中还未显露。而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时期,社会转型期的不稳定因素比较多,加之全球经济一体化以及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交易环境的不可预见性问题日益突出。一方面,由于当事人认识上的主观局限和合同赖以存在的客观环境意外地变异,使得合同的履行结果与当事人的初衷大异其趣,并使双方的利益发生不正常的倾斜;另一方面,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也会发生抵触。国家价格政策的调整,政府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对经济活动产生剧烈影响之情形时有发生。尤其我国已经加入WTO,国际间的贸易日益发达,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联系日益紧密,交易风险越来越大,将不可避免地影响国内经济活动的展开。作为现代法治国家普遍运用、我国司法实践一度承认的一项制度,情势变更原则在瞬息万变的现代经济生活中起着起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没有理由将它排斥在我国法律之外。第一,情势变更原则的确立有利于解决目前存在的难以解决的合同纠纷。当前三角债务拖欠依然困扰着企业,其中很多三角债务是由情势变更引起的,由于以往我们没有把情势变更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加以规定,使得债务人因情势变更而提出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在审理和仲裁此类合同纠纷时,因法律无明文规定而难以处理。第二,确立情势变更原则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和商品交换的内在要求。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复杂的、长期的合同具有重大作用,需要在情势发生变更而造成履行不能或极端困难时,及时按情势变更原则调整或解除合同,以利于市场经济正常运转。(二)我国确立情势变更制度应注意的问题 情势变更制度在我国不是不要确立,而是要找到适合我国特点的、具有可行性的方式。为此,我国确立情势变更制度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情势变更原则不能概括立法。情势变更原则源于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情势变更原则的上位原则。而诚实信用原则作为道德准则,对法律有限性的补充,很难以精确的法律语言加以量化,因而内涵和外延均有不确定性。作为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履行阶段的具体运用,情势变更原则也同样具有内涵和外延的不确定性。我国应逐步引入判例法规则,承认遵循先例原则,从而使司法更具创造性。鉴于目前国情,应先由司法判例予以适用,待其类型化、成熟化之后,再由立法加以明确。2.防止情势变更原则的滥用。情势变更极有可能导致当事人之间合同“法锁”的解除,从而影响到经济交易的稳定,因而有必要在立法与司法实践中作出相关规定,防止一方当事人滥用
情势变更原则以回避正常的商业风险,甚至获酬。同时,法官素质的整体偏低对该原则的适用构成威胁。“最好的办法是要求各地法院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必须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10]3.防止情势变更原则对新兴风险行业的冲击。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面对的风险越来越多,因此一些抗风险行业应运而生,如信息咨询业、保险业、证券业和期货业等。在我国,这些行业仍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法律的严格规范以及政府和社会的大力扶持。情势变更原则的引入很可能对这些行业产生负面影响。为此,在一段时期内,法律在规定情势变更原则的同时还需要限制其运用领域。4.需为情势变更原则提供经济基础和人文环境。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育成熟及现代化,必将为情势变更原则的生根发芽提供较好的经济基础。中国法治的渐进发展及其现代化,必将导致一个权利社会的脱胎,这是情势变更原则适用的人文环境。关键在于如何创造和保障这种经济基础和人文环境。一情势变更原则的基本涵义:依《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规定,因发生根本改变双方当事人利益均衡的事件,当事人双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或者终止该合同。该事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事件的发生是在订立合同之后;(2)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事件的发生;(3)当事人不能克服事件的发生;(4)事件的发生不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我国合同法草案第四稿第77条借鉴上述规定,确立了情势变更原则,即:“由于客观情势发生异常变动,致使履行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者造成重大损害,而这种变化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该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就合同的内容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商业风险不适用前款规定。”按此规定,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生效后,发生当事人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履行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造成重大损害的,该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就合同的内容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则。它是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关系中的具体运用,其目的在于排除因情势变更导致的显失公平结果,平衡、协调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和经济流转秩 三、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 根据情势变更原则的内涵要求,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可归结为:(一)在客观上,须有情势变更的客观事实。这是适用该原则的前提条件。所谓“情势”是指合同生效时作为该合同赖以成立的环境或基础的一切客观情况。所谓“变更”是指合同生效后至履行终止前,该合同赖以生效的环境或基础情事发生异常变动,造成合同基础动摇或丧失。(二)在主观上,情势的变更须是当事人无主观过错。即情势变更的发生,必须是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引起的,才可能适用该原则。如果情势的变更因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造成的,则有主观过错的当事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其不得以情势变更为由来请求免除自己的过错责任。也就是说,作为民法基本支柱的“过错责任”论不能受到情势变更原则的冲击。(三)在原因上,须有情势变更发生的不可预见性,且当事人不能克服这种变化。如果当事人在签约时能够预料该事件发生的,或者能够克服该事件的,则该事件发生的风险,应由当事人自己承担,而不得请求适用该原则。(四)在时间上,情势变更须发生在合同生效以后、合同关系终止以前。即情势变更须发生在合同履行期间,当事人才能主张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如果合同是在情势变更后的基础上成立的,则不涉及情势变更问题,如果在合同履行终止后发生情势变更,因该合同关系已经消灭,也不涉及情势变更问题。(五)在结果上,须因情势变更而致使原合同的履行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者造成重大损失,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显失公平。这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实质性条件,适用这一原则的目的在于救济因情势变更所引起的交易上显失公平的结果。(六)在程序上,协商程序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必须程序,即情势发生变更,一方当事人首先应与对方就合同的内容重新进行协商,只有协商不成时,才能通过法定程序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适用这一原则的请求。六、确立情势变更原则之必要 发展经济就要加速和保护财产流转和交易关系的相对稳定,合同就是财产流转和交易的法律形式,合同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
在当前我国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之时,维护交易安全和交易秩序是极为重要的,“合同必须严守”的规则,理应受到特别的推崇。情势变更原则作为合同履行的一项法律原则,和要求合同的相对稳定性存在矛盾,因此1999年《合同法》通过时,最终删除了草案中关于情势变更原则的有关条款,也就不难理解。但是不是要突显“合同必须严守”的规则就必须取消情势变更原则呢?实际上每个合同在依法成立时都有其信赖的客观环境,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是与这种客观环境相适应的,权利义务的对等是就该环境而言的。合同成立后,该客观环境发生改变或不复存在,原来约定的权利义务与新的客观环境如严重不适应时,只有将合同加以改变或者解除,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这也是情势变更原则产生的法理基础。其实即使反对在《合同法》中设立情势变更原则的人也承认,情势变更原则在司法实践中有适用的机会,从反对的理由看主要是(一)由于经济生活相对稳定,无重大的通货膨胀或价格调整,能够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情形是极少的。(二)科学地划定情势变更界限较为困难,尤其是与商业风险的划分,更难以掌握,有可能使有的当事人规避正常的商业风险。同时,有可能导致法官滥用这项权力。(三)认为不可抗力可以涵盖情势变更,因此没有必要在不可抗力之外再规定情势变更,否则易引起理论上的混乱。(四)如果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以经济生活的激烈动荡为背景,则一个合同的强行变更将对其他合同关系产生影响,可能引起合同的“连锁变更”,即某一合同变更而遭受损失的债务人又成为另一应予变更的合同的债权人,这就说,对经济领域某一部门的不平衡进行调整,有可能引起其它部门的连锁反应,以至于引发经济领域普遍的不平衡,从而使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受到威胁③。另外还有学者特别强调,目前不设情势变更原则的主要原因,主要是怕中国现在普遍素质不高的法官,在断案时利用该原则任意解释法律,使这一制度实施起来负效应大于正效应④。 但是,以往的民事立法之所以没有明文规定情势变更原则,是因为我国的商品经济还处于初始阶段。。。八、完善我国情势变更原则的法律思考第一、在今后的民事立法中,如民法典的制定,将情势变更原则制定成概括性条文,可采用如下表述:“合同成立后,客观情况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异常变化,致使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履行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造成重大损失,该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就合同的内容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这样规定,是比较科学的,因为它不仅融合了大陆法系情势变更原则与英美法系的合同落空原则,而且与《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规定的“艰难情形”(Hardship)的精神相一致。第二,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以当事人主张适用为宜,法院、仲裁机构不得直接适用。这是因为当事人可能基于长远经济利益或商业信誉的考虑而不主张适用,这也符合私法的意思自治原则。第三,法院审理案件如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应报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样规定可从诉讼程序方面防止情势变更原则的滥用,也符合我国法官目前整体素质不高的实际情况。第四,最高人民法院对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法律效力等应作明文规定。这样可减少裁判的任意性,做到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同时亦可弥补现行立法之不足。
范文四:课题重要变更申请审批表
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变更申请审批表
课题批准号 原课题名称
原课题负责 所在单位 人
课题类别 原计划完成时间 原预期成果 形式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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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换课题负责人 ?变更课题承担单位 ?改变预期成果形式 ?变更课题名称 ?调整研究内容 ?延期一年 ?延期两年 ?申请撤项 ?调整经费预算 ?变更课题组成员 ?其他
变更内容:
原因说明:
原课题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1
原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 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签章, 现课题负责人 现课题承担单位
,签字,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相关管理部门意见: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意见: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各类重点课题的相关管理部门是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办,一般课题的相关管理部门分工如下: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由各区县(自治县)教育科学规划办或其相当的教育科研管理机构管理;教师教育与教师培训研究专项课题由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设在重庆教育学院内)管理;教育技术研究专项课题由重庆市教育技术与装备中心管理;其他专项课题由我办委托的相关部门管理;市教委直属单位承担的课题由本单位科研部门管理;高校课题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管理。
2.本表报送纸质一式3份,电子版上传课题管理系统。
2
范文五: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附件3:
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课题名称 批准号 课题负责人 项目类别 重点资助、重点自筹、一般资助、一
般自筹
所在单位 (包含学校~院系或部门)
立项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
延期时间 成果形式
变更内容:,请在方框内打“?”,
?申请延期结项 ?变更课题组成员 ?其他 变更事由:
延期结项须有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注明理由~最多可延期一年,变更课题组成员~须注明原因~附上新课题组成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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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负责人签名,签章,:
年 月 日
所在学校社科管理部门意见: 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意见: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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