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责令停止经营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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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责 令 停 止 经 营 通 知 书
绵工商责停[2014]第( )号
:
经查,该网吧从事互联网服务经营活动,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责令立即停业,从事互联网服务经营活动。并责令你于2014年9月29日前自动拆除从事互联网服务经营活动的专业工具、设备,否则我局将依法给予取缔。
年 月 日
送达地点 送达方式:
收件人: 送达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 见证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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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
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
篇一: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
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
XXX户:
你户在真龙街正在施工的第二层楼房,不符合《XXX总体规划2010-2030》,为了减少你户不必要的损失,现责令你户立即停止建设行(来自:WWw.cnBothWin.com 博威 范文 网: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为。特此通知~
XXXX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篇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建设单位)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
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
吕住建责停字[2014]号
:
经查,你单位于 年 月,在 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我机关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签发人: 执法机关证号:03851号
年月日
篇三:责令停止违章建筑行为通知书
责令停止违章建筑行为通知书
:
经查明,你(单位)违反了 之规定,现责令停止违章建筑行为,并于 年 月日到康庄镇村镇建设办公室接受处理。
地址联系电话 执法人:
康庄镇村镇建设办公室
年 月 日
…………………………………………………………………
责令停止违章建筑行为通知书(存根) :
经查明,你(单位)违反了 之规定,现责令停止违章建筑行为,并于 年 月日到康庄镇村镇建设办公室接受处理。
地址联系电话 执法人:
康庄镇村镇建设办公室
年 月 日
范文三: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
[ ] 号
你(单位)户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根据 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户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年 月 日
责令停止矿产违法行为通知书
[ ] 号
你(单位)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根据 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年 月 日
责令履行法定义务通知书
[ ] 号
你(单位)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没有履行法定义务,现责令你(单位) 。 逾期不履行的,将依法处理。
年 月 日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 ] 号
你(单位)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根据 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年 月 日
立案呈批表
编号:
询问笔录
(首页)
询问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时 询问地点: 询 问 人: 被询问人: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民族: 单位及职务: 住址及电话: 询问主要内容: 询问记录: 被询问人(签名):
询问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第 页 共 页
第 页 共 页
鉴定书
(首页)
案 由: 鉴定内容: 鉴定时间: 鉴定地点: 鉴定单位: 鉴定结论:
鉴定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第 页 共 页
证据保存通知书
〔 〕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现决定对于 一案有关的如下清单所列物品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证据保存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附件:违法案件证据保存清单
年 月 日
附件
违法案件证据保存清单
违法案件处理决定呈批表
附:调查报告
疑难或重大违法案件处理决定呈批表
附:调查报告
文件
〔 〕 号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涉嫌触犯现将有关材料移送你院(局),请审查决定是否予以立案侦查,并将
审查结果书面告知我单位。
附件:
年 月 日
违法案件会审记录
(首页)
案由: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出席人员姓名及职务: 列席人员姓名及职务: 发言记录: 会审意见:
处理意见,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犯罪移送等意见)。
主持人(签名):
出席人员(签名):
记录人(签名):
第 页 共 页
行政处罚告知书
〔 〕 号
:
你(单位)
的
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根据
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
条的规定、现将上述情况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要求上述权利,请在自 年 月 日本前向本机关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年 月 日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 〕 号
:
你(单位)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根据 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上述权利,请在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年 月 日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 〕 号
根据你(单位)提出的听证要求,现决定于 年 月
日时
请你(单位)作好相关准备,准时参加。届时,你(单位)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若缺席,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本机关指定,本次听证由 担任主持人。如申请主持人回避,请于 年 月 日前,向本机关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同意。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首页)
案由: 听证时间: 听证地点: 听证主持人: 职务: 听证员: 案件承办人: 当事人: 委托代理人: 听证记录: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案件承办人(签名):
听证主持人(签名):
听证员(签名):
记录人(签名):
第 页 共 页
文件
字〔 〕第 号
行政处分建议书
:
经查, (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职务、工作单位),在 一案中,存在下列行为:
。 根据
的规定,建议给予 行政处分。
以上建议,请研究,并将结果书面告知我单位。
附件:
年 月 日
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记录
(首页)
案由: 当事人: 行政处罚事项: 执行记录:
记录人(签名):
第 页 共 页
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文件
〔 〕 号
非法财物移交书
:
当事人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对此,我机关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于 年 月 日将《行政处罚决定书》( 〔 〕 号)送达当事人。现将没收的非法财物移交你单位,请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我单位。
附件:1. 行政处罚决定书;
2. 没收的非法财物清单
年 月 日
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文件
〔 〕 号
强制执行申请书
当事人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对此,我机关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于月日将《行政处罚决定书》( 〕号)送达当事人。现法定期限已满,当事人没有履行处罚决定,特申请你院依法强制执行。
附件:
年 月 日
违法案件结案呈批表
法律文书送达委托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现委托你单位将
日前,送达给,其地址:。送达后,请将送达回证寄交我机关。
年 月 日
法律文书呈批表
范文四: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编号:
:(违法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经查实:(写明违法事实)
。
违反了 的规定。
根据 的规定,现责令你或(你单位)停止 (写明需要停
止的违法行为),接受本机关的进一步调查。
(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责令改正通知书
编号:
:(违法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经查你(或你单位)存在
的问题,根据 规定,现责令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
(改正要求),
并将改正结果书面报告(或经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于 年 月 日前上报我机
关。
(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福建省建设厅统一监制
注:本通知书一式两联,一份交当事人,一份由发文单位存档
行政执法询问笔录
被询问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职务
住址
询问时间: 年 月 日 时
询问地点:
询 问 人: 执法证号:
询 问 人: 执法证号:
其他在场人员:
记 录 人:
内容:
福建省建设厅统一监制 注:本笔录记录完毕,经被询问人校阅后,由被询问人及其他在场人员签名或盖章。
行政执法现场勘验笔录
勘验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勘验地点
勘 验 人
应邀参加人
在场当事人
勘
验
情
况
和
结
论 (可另附纸)
附
图
福建省建设厅统一监制
行政执法立案审批表
案 由 当 事 人
基本情况
简要案情:
执法大队
意 见
分管领导 审批意见
备注
福建省建设厅统一监制
行政执法案件延长期限审批表
调查人员 立案时间
案
情
简
介
申
请
延
期
事
由
执法机构 负责人意见 分管领导 审批意见
备
注
行政执法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年 月 日
案 由 当事人
基本情况
案件调查人
调查经过
及查明事实
(可另附纸)
处理意见及其法律依
据
执法大队
负责人意见
福建省建设厅统一监制
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由案件调查人填写经承办机构负责人同意后,与案件材料一同报执法机关
法制机构审核。
行政处罚案件评议表
案 由
承 办 人
评议时间
评议地点 记 录 人
参加人员 评议记录:
评议结论
参加人员
签名
行政执法案件审核表
年 月 日
案 由
当事人
案件调查人
审核人
审核意见:
职能科室
负责人意见
法制机构
负责人意见
分管局长
意见
局长意见
注:此表由执法机关法制机构根据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及案件材料,对案件进行核审后填写。
行政处罚告知书
(当事人名称):
对你单位 一案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现将我机关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如下:
(违法事实) 违反了
的规定。本机关将根据
的规定对你单位作出 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陈述、申辩和听证,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要求。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上述权
利。
(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福建省建设厅统一监制
注:吊销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止执业业务、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及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行政处罚决定书
被处罚人:
地址:
经查实:(写明违法的时间、地点、行为、后果和证据)
。
上述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
根据 的规定,
现决定对你单位处罚如下:
。
你单位应当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晋江市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办公室三楼财务室开具《晋江市行政处罚缴款通知书》,并到中国工商银行晋江支行缴纳罚款。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晋江市人民政府或泉州市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晋江市人民法院起诉。 你单位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行政处罚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福建省建设厅统一监制
现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编号:
被处罚人:
地址:
违法事实:
。
处罚内容及法律依据:
。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复议机关名
称)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名称) 起诉。
你单位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行政处罚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福建省建设厅统一监制
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时间: 地点:
案 由:
当 事 人:
委托代理人:
案件调查人:
听证主持人:
记 录 员:
福建省建设厅统一监制
注:当事人是个人的,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要写明姓名、所在单
位全称及地址。本笔录记录完毕,经当事人校阅后,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行政处罚案件复核表
案由
当事人
基本情况
行政处罚
告知内容
当事人
陈述申辩
及听证情况
执法机构
复核意见
职能科室
意见
法制科
审核意见
分管局长
意见
局长意见
范文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停字( )第 号
:
经查,你(单位)于 年 月 日,
在
进行了 的行为,违反了
第 条第 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违
法行为,并于 年 月 日到本机关接受处理。
逾期不到或继续上述违法行为的,本机关将依法从重
处罚。
本机关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印章)
年 月 日
调查询问笔录
案由: 调查询问时间: 年 月 日 午 时 分至 时 分 调查询问地点: 调查询问人: 记录人: 被调查询问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职务: 住址: 电话: 调查询问内容:
被调查询问人签名: 调查询问人签名:
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回证
回字( )第 号
案由 违法建设
送达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罚字[ ]第 号) 名称及文号
受送达人
送达地点
收件人签名
或盖章
年 月 日 代收人记明 代收理由
受送达人拒 收事由
见证人
年 月 日 送达人 送达方式
备注
违法建设项目现场调查情况表 责任单位(个人): 电话:
建设地址: 项目名称: 项目违法情况:
平面示意图: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丈量人 记录人
责任单位(个人)签名:
年 月 日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告字( )第 号
:
你(单位) 一案, 已经本机关调查终结。本机关认为 违法事实清楚,拟给予你(单位)如下行政处罚:1、限期拆除;2、强制拆除。理由和依据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八条之规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要求,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本机关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
强制执行通知书
执通字( )第 号 当事人:
经查明,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在
进行了 的行为,违反了 第 条第 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 条的规定,本机关于 年 月 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了 的行政处罚,并于 年 月 日送达了 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依法作出的行政决定,现行政处罚决定最后执行期限于 年 月 日 时到期,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本机关将根据 第
条的规定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印章)
年 月 日
案件处理审批表
审字( )第 号
公民性年工作单 姓名 别 龄 位 当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事 名称 责人 人 邮政电住址 编码 话 违
法
事
实
与
证
据
处
罚
依
据
与
建
议
承法 办制 机机 构构 意意 见 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领 导备 批注 示
年 月 日
立案审批表
立字( )第 号
公民性年工作单 姓名 别 龄 位 当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事 名称 责人 人 邮政电住址 编码 话 案发时间 地点 案件来源
案
情
摘
要
立
案
理
由
承办人: 年 月 日
承 领
办 导
机 批
构 示
意
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
注
行政处罚告知书
告字()第 号
:
你(单位) 一案, 已经本机关调查终结。本机关认为 违法事实清楚,拟给予你(单位)如下行政处罚:1、限期拆除;2、强制拆除。理由和依据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八条之规定。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要求,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本机关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印章)
年 月 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
规罚执字()第 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
。
经查明,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在
进行了 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上述事实有《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现场勘查》证据在卷佐证,足以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你1、限期拆除,2、强制拆除的行政处罚。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1、限你于 年 月 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2、逾期不拆除,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依法强制拆除。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桂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9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桂阳县 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