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华润燃气样板工程验收标准
燃气样板工程 验收报告
用户单位:
工程单位:
验收地点:
验收时间:
无锡华润燃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
1、前言
本 《样板工程验收报告》 是依据华润燃气集团样板工程评选指引及无锡华 润燃气有限公司制定的《工程管理大纲》 、 《工程安装管理大纲》并根据无锡华 润燃气工程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编写而成。
样板工程的申报工作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报备。建设单位为申报工程验 收总负责人,施工单位全权协调验收准备工作、验收器具及验收过程可以发生 的问题。工程验收过程中各工序及工艺,验收人员应对照验收项目进行严格验 收;各个验收表格中的“验收情况”项,有“√”或“×”表示是否达到要求 或是否正常并给予相应的评分,未能达到则说明原因;根据现场验收情况,明 确其验收意见。
2、验收依据
GB50028-2006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236-2011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CJJ94-2009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63-2008 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JJ63-2005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
3、 工程验收组织机构情况
4、验收内容及方式
4.1、 工程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 进行。
4.2、 燃气工程室内工程验收按照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见表 4.2.1。
表 4.2.1 室内燃气管道验收划分表
4.3、 样板工程工程质量预评表参照华润燃气工程质量评价表,样板工程验 收工程部分评价表分为五个部分(及评价维度) :
1、共性部分:安全教育、施工用电、材料管理;
2、 镀锌钢管安装工程:一般规定、 室外架空管、 室内燃气管道、 螺纹连接、 套管、支架安装、管道防护;
3、无缝钢管安装工程:一般规定、焊接资质、室外架空管、引入管、室内 燃气管道、管道连接、套管、支架安装;
4、调压柜(箱)安装工程:一般规定、调压柜(落地式) 、调压箱(悬挂
式) 、安全防护;
5、试验与验收:试验前应具备条件、试验强度、严密性试验、竣工验收。 (见附件:华润燃气工程质量评价表 I 、 II 、 III 、 IV 、 V )
4.4、 工程验收的前期准备具体如下:
1、工程所有设备已按设计图纸完成安装;
2、施工单位已完前期相应自检工作并确定自检合格;
3、准备前期自检合格竣工技术资料。
4、验收形式包括过程资料、工程施工现场验收、影像资料。
5、工程竣工资料验收
5.1、 工程竣工技术文件要保证质量, 做到外观整洁, 内容齐全, 数据准确。
1、内容齐全:应符合施工验收办法的要求,文件资料齐全。
2、准确:竣工图纸、测试记录应图实相符,数据正确。
3、清楚:资料的撰写应清楚。
(见附件表一:工程竣工资料验收记录表)
6、样板工程考核记分规则及评定标准
6.1、考核计分规则:
1、 考核标准评价表可作为施工单位自查自检使用, 也可作为主管部门检查
使用。汇总表对应 6个考核分表。
2、样板工程考核汇总分值计算方法(考核计分采用百分制)
样板工程总得分 =工程质量评价表总得分×80%+工程资料总得分×20%+特殊加减分项
I 、工程质量评价表总得分的组成:
∑ =〔 (分表 I ×20%) +(分表 II ×20%)???? +(分表 V ×20%) 〕 注:当验收工程项目中不涉及五个分表中的其中一项内容,该项分表计满分。
II 、特殊加减分项:
①、 特殊加减分项数值最高位百分制的 10%及为 10分, 具体考核数值由考 核小组商议决定。
②、 减分项指工程报检手续不全、发生一般以上安全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 主要数据弄虚作假的等其他情况。
③、加分项指获得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级表彰的等其他情况。 3、样板工程组织验收完成后,由考核小组人员组员负责填报《工程验收综 合意见》 ,报公司工程建设单位。 (见附件表二:样板工程验收综合意见)
7、施工工序样板可视化
1、明确燃气工程质量样板施工要求,实现工序质量标准可视化,保证现场 关键质量控制点过程实施标准化,从而保证施工质量。
2、实施“样板先行” ,明确工程样板制作、展示、验收工作流程,完善工 程质量保证体系。
3、 施工工序样板可视化模板由各上报样板工程的施工单位自行向考核小组 提报,每个施工单位最少上报 2项。 (见附件表三:施工样板 (工序 ) 确认单) 4、施工工序提报范围:
①、改进现有施工的工艺或方式,更科学、合理、高效地利用资源,可以 使企业节约能源、降低物耗能耗,降低成本的新工艺。
②、有利于提高燃气工程施工质量,能够延长燃气管道使用年限的工艺。 ③、 能够提高劳动生产率,减轻劳动强的, 可以大规模进行推广的小发明、 小工具。
附表一:工程竣工资料验收记录表
附表二:样板工程验收综合意见
附表三:施 工 样 板 (工 序 ) 确 认 单
验收组人员名单
范文二:华润燃气
华润燃气
张玉 会计5班 js1205541
2007年11月5日,华润燃气委托深圳中联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通宝燃气进行资产评估,拉开收购序幕。
就在同时,大股东仲顺年将名下80%股份抵押给了武汉信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后者的子公司武汉信用风险管理公司以抵押股权提供反担保,在武汉招商银行贷款5300万,获得资金用于支持通宝燃气继续运营。
随后的2008年1月10日,仲顺年和华润燃气下属公司祺力控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确认将公司51%股权,对应资本金2616.3万转让给对方,该协议并交武汉市工商局档案留存。该协议没有反映溢价,据此可以不支付溢价部分税款。
而在2008年6月18日,双方提交给湖北省商务厅的《关于武汉通宝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称大股东承诺将其51%股权转让给华润燃气子公司,作价2.65亿元。 此时仲顺年名下通宝燃气股权已经于2007年11月抵押并过户到武汉信风资产管理公司,武汉信风资产管理公司才是通宝燃气大股东。2008年11月17日,通宝燃气减少注册资本513万元,武汉信风资产管理公司股份升至88.89%。随后的2008年12月23日,仲顺年增资513万元,获得了通宝燃气8.89%的股权,再次进入该公司股东行列,握有8.89%股权,武汉信风资产管理公司股权降至80%。
但是通宝燃气虚增注册资本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华润燃气是港资公司,收购后公司需变更为合资公司,要经湖北商务厅批准。
收购公告公布前夜的2008年12月,通宝燃气一方面向工商部门出具承诺,称将补足虚增资本,另一方面在注册资本尚未充实的情况下,于2009年1月5日获得湖北省商务厅批文,同意股权变更和成立合资公司。
湖北商务厅批复文件中称:“同意股东仲顺年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中的51%以折合26500万元人民币对价转让给祺力控股有限公司(华润燃气的全资子公司)。” 实际上,这时仲顺年名下只持有8.89%的通宝燃气股权。他承诺转让给华润燃气的股权从哪里来呢?2009年1月6日,武汉信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通宝燃气没有归还招商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将抵押股权中51%转还给仲顺年。
1月9日,华润燃气公告称先期支付1.59亿元,其中3949.1万用于偿还大股东仲顺年垫付的贷款,此数目与通宝燃气被认定的虚增注册资本3430万、大股东2008年12月23日513万增资不相上下。收购公告公布后,2009年1月12日,武汉通宝燃气变更为中外合资的武汉华润通宝燃气公司,51%股权同时变更至华润燃气名下。华润燃气收购之后,
2.65亿收购款的剩余部分都支付给了大股东仲顺年,换取了51%股权,剩余49%股权分散在仲顺年和杨越鸣两个自然人股东手中,以及仍然持有仲顺年29%抵押股权的武汉信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手中。2010年,武汉信风名下的股权转至仲顺年名下,仲顺年和杨越鸣持有变更后的华润通宝燃气37.89%、11.11%股权,至今未变。此外,通宝燃气被收购时对外欠债1.05亿元,华润燃气的公告中并没有对债务作出说明。通宝燃气大股东股权过户,几乎与华润成立合资公司、获得商务部门批准同时进行。涉及转让股权的资金,也成为一笔外界看不到的“糊涂账”。
两家公司合资协议中约定的注册资本增资至1亿元条款,至今未兑现。通宝燃气收购前的贷款从2008年底开始还款,事实上都由合资公司,即现在的武汉华润燃气承担。收购之后,从2009年到2011年底,武汉华润燃气共从银行贷款2.88亿元。
范文三:重庆市燃气收费标准
重庆市物价局
关于调整天然气安装及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为了改善我市投资环境,有利于西部大开发中重庆经济的发展,经我局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在取消部分天然气安装及服务收费项目的基础上,适当降低部分天然气安装及服务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部分收费项目:
1、取消原规定的对外咨询并提供接气点收取的咨询费。
2、取消原规定的通气费。
3、取消原规定的堵户费。
4、取消原规定的新安管道与带气管道碰接时的进场费。
5、取消原规定的过户费(过户只收工本费5元/户)
二、降低及合并部分安装工程收费标准
1、城市居民安装收费:初装费每户由1200元降为1150元,安装费每户1000元,两项合并收费每户2150元。
2、商业、集体用户(含场镇)安装收费:初装费分别由按日最高用气量每立方米2500元、1600元降为按年均日用气量200元。安装费由按日最高用气量每立方米1000元降为按年均日用气量700元。两项合并收费每立方米900元。商业用气起点气量按年均日用气5立方米、集体用气起点气量按年均日用气3立方米计算。
3、场镇居民用户安装收费:场镇居民安装天然气,采取定额包干收费办法,每户收费3500元。
4、热水器安装收费:直排式由原每台210元降为180元;烟道式由原每台304元降为250元;容积式收费每台350元。
5、天然气安装超长费及特殊材料价差费计收标准:居民(除场镇居民)、集体、商业用户安装收费标准中,均含户内管道(镀锌管)5米,户外调压箱后的低压埋地管3米。超过上述标准的,按国家规定的天然气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加收超长费。场镇民用户不再收取超长费。对使用特殊材料的用户,按材料进价加收5%的管理费。
6、热水器安装超长费计收标准:热水器安装收费标准中,含管材3米,烟道1.5米,超过此标准的,管材每米加收15元,烟道每米加收25元。
7、接口费。新安装管道与带气管道碰接时收取接口费,低压管接口250元/口;次高压接口1000元/口;?108以上管径接口,按被接口管径大小收取1000-3000元/口。
8、凡采用燃气锅炉、燃气空调和中央热水机组的商业、集体用户免收初装费,安装费按实际工程量,根据国家规定的天然气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结算。
三、燃气工程设计费收费标准
1、居民用气工程设计费为每户20元,商业、集体用气工程设计费按该燃气工程总造价的1.8%计收。
2、主支干管设计按该燃气工程总造价的1.8%计收。
四、拆除燃气设施收费标准
1、拆除户内管道及设施,居民每户60元,商业、集体按年均日用气量每立方米60元计收。
2、户外埋地管道拆除补偿费,按实际拆除长度及现行国家规定的天然气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结算。
3、拆除或迁装调压箱,进场费500元;拆除及迁装调压箱,进场费1000元。材料费用
按进价加收15%的管理费。
五、经营管理及服务性收费标准
1、居民用户户内迁装收费200元/户;户外迁装免收初装费,安装费按每户1000元执行。商业、集体用户迁装免收初装费,安装费按每立方米700元计收。
2、放空费:在已用气管道上新安装天然气,每户收取放空费10元;次高压或高压接口放空费按所带民用气户与实际放空时间,每户每小时放空收费2元。
3、单独申请安装热水器的查勘费、验收费、手续费、工本费共计25元/台。
4、用户过户,每户收取过户工本费5元。
5、直排式热水器换装烟道式热水器每台90元(含安装费、验收费等)。
6、换表费。家用J2.5表145元/只,G25皮囊表3000元/只,其他类型气表按实际进价加收20%的换表费(含换表所需的零配件)。
7、校表费。用户要求上门校表,居民用户每只10元;G25每只50元;G25以上按国家规定的计量部门收费标准执行。
8、维修费。上门维修民用灶具或热水器,维修费每具10元;维修商业、集体用气,单灶每具20元,多管燃烧器具按火头计,工时费每头5元。材料费按进价加收15%的管理费。
六、其他
1、对违章、偷气等罚款标准仍由供气部门根据《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制定。
2、以上规定执行的范围为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凯源实业总公司所属供区。其他区县(自治县、市)天然气公司所属供区的天然气安装及服务收费标准,由当地物价局在不超过以上收费标准的情况下自行制定。
3、本通知下发后,我局重价工发[1996]277号、重价工发[1996]332号、渝价[1998]295号文件同时废止。
以上通知,请从2000年7月10日起执行。
范文四:燃气改管明确收费标准
燃气改管明确收费标准
3. 服务范围:
1、户内燃气管线安装与改造
2、燃气表移位
3、燃气热水器的安装与改动
4、燃气灶具的安装
5、户内燃气报警器安装(可在燃气泄漏时自动断气,防止爆燃)
6、厨房燃气管道检测,维修、改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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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施工流程:
<1>安装申请:凡需要安装管道燃气的项目,由业主单位向市场发展部提交申请。市场发展部接到安装燃气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察,答复申请单位,并负责统一协调设计、安装、点火各个环节。
<2>开户:携带开户通知书、身份证、房产证或房产租赁契约 总公司客户服务部签订燃气民用供用气合同 缴纳开户费用 5个工作日内按排装表点火。
<3>过户:携带身份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契约(新住户可向客户服务部咨询前住户的燃气费交纳及燃气表计量情况) 客户服务部结清燃气费用,办理过户手续,缴纳有关费用。
<4>封户:携带申请、身份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契约 客户服务部结清燃气费用 缴纳封户费用 上门封户。
<5>启封:携带申请、身份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契约 客户服务部缴纳启封费用 签订城市燃气民用供用气合同 上门启封
<6>迁、移、改、装:室内管道燃气设施的迁、移、改、装向客户服务部提出申请 缴纳勘测费 上门勘测 测算改装费用 上门施工 结算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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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收费标准:
初装热水器燃气管线(4米以内,超过每米按50元计算) 280元
改装热水器气管(2米以内,超过每米按50元计算) 220元
同室移表(2米以内,超过每米按50元计算) 240元
表移阳台 220元
同室改造管线(1米以内,超过每米按50元计算) 160元
灶移阳台(1米以内,超过每米按50元计算) 200元
可埋式金属软管一项(4米以内,超过每米按50元计算) 423元
可埋式金属软管一项(5米以内,超过每米按50元计算)602元
可埋式金属软管一项(6米以内,超过每米按50元计算)730元
可埋式金属软管二项(7米以内,超过每米按50元计算) 829元
可埋式金属软管一项(8米以内,超过每米按50元计算)928元
打孔:砖墙 50元
打孔:水泥墙 60元
服务范围:厨房燃气安装, 民户燃气检测, 小区住户燃气表移位, 装修燃气管道调整, 移位, 秉承安全, 文明, 优质, 高效的
燃气服务中心. 公司设立座机免费拨打登记申请热线:96917,服务宗旨:技术确保! 安全第一! 保证质量! 客户至上!
范文五:关于燃气收费的标准
1、新装煤气、天然气的居民用户,每户收取燃气设施费730元。
收费依据:沪价公(2002)025号。由市物价局核定,
2、居民用每立方米煤气1.05元。
收费依据:沪价公(2003)007号,沪价公(2006)021号。由市物价局核定。
3、煤气安装收费:标准型每表120元;标准型特殊安装每表140元;非标准型每表165元。(排管长度超1.30米部分,每米加10元,不足1米按1米计)。
收费依据:沪价经(2000)101号。由市物价局核定。
4、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中准零售价由市物价局每季度公布。
收费依据:沪价公(2002)021号。由市物价局核定,2002年8月20日起执行。
5、天然气销售价格
(1)民用天然气每立方米2.1元;
(2)非民用天然气:
管网公司直供的工业用户:
漕泾热电:每立方米1.83元;
天然气发电:每立方米1.93元;
化学工业区:每立方米2.18元
城市燃气公司供应的工业用户:
500万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3元;
120-500万立方米,每立方米3.5元;
120万立方米以下,每立方米3.8元;
车用天然气(CNG)每立方米3.58元;
凡实行季节差异性价格和以基准价为基础可适当浮动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收费依据:沪价公(2007)016号。由市物价局核定,自2007年11月1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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