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技术转让协议
技术转让协议
订立协议双方:
转让单位:陈和(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单位:北京中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高新技术产品品合理转让,有偿付诸应用,促使新产品早日试制并投放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甲乙双方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协议条款如下:
1.甲方将_小功率LED灯泡等技术转让给乙方,乙方使用该项技术批量生产销售LED灯泡等新产品(
2.甲方转让技术应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经济效益(
2.1该项技术产品的种类、安全质量标准、技术水平
2.1.1产品种类:
LED照明系列产品:
1.3W超小型LED灯泡
2.5W立式LED灯泡
3.5W可旋转灯头卧式LED灯泡
4.8W高流明MR16LED射灯。
以及多种衍生产品。
2.1.2 产品安全质量标准
上述产品应符合欧盟低电压LVD指令-2006/95/EC;欧盟电磁兼容EMC指令
-2004/108/EC。
上述产品光效超过60LM/W,比普通白炽灯节能80%,比普通荧光节能灯节能50%
以上。LED灯泡寿命大于15000小时,LED射灯寿命大于30000小时。
2.1.3产品技术水平
产品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LED灯泡已被鉴定为‘国际先进’被认定为‘上海
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产品项目’
2(2经济效益
LED照明是人类照明历史上的第四次革命。LED产业正呈现爆发增长的势态。专家称
2010年为‘LED照明元年’LED正从户外景观,显示器,指示灯等领域转向最大的市场领域即千家万户都用的户内照明领域。对于节约宝贵的电力能源,促进绿色环保都有不可估量的影响。
预计第一年销售额500万元人民币,以后每年递增30%以上。产品净利润20%。
3(甲方的义务
应于2011年7月1日以前,将_LED灯泡相关技术的资料和批量生产所需的设备、3.1甲方
配件资料等交付乙方(
3.2甲方负责在2011年7月1日对乙方所派3名技术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技术培训指导。甲方作为技术总顾问工程师,到乙方单位,指导乙方安装设备和产品试制工作,并派员参与产品的鉴定工作(
3.3甲方在协议执行期间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如有后续改进,应及时转让给乙方(双方协商互不相告技术后续改进内容者除外)(
4(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应对第三方保密,不得扩散或转让(4,乙方的义务 4.1双方协商议定,技术转让费按下列第(1,2)项办法支付:
(,)乙方向甲方预交技术转让费共5万元,作为首次支付,于2011年4月30日前
支付(
(,)乙方向甲方支付技术转让费,按甲方转让技术实施后新增销售额的2,提成, 在
每一年的3月31日前支付(
(,)双方按商定的其它办法计算和支付技术转让费用((如双方商定有预交定金条
款,应专条规定定金的金额和交付时间()
4.2乙方负责LED系列产品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原材料,检测仪器等工作以及新产品的试制和产业化。
4.3在设备安装和产品试制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以及相关差旅等费用(
4.4乙方对甲方转让的LED技术不得向第三方扩散和转让, 并严格保密(乙方对甲方转
让的技术如有后续改进,应告之甲方改进内容(双方协商互不相告者除外)(
5。转让技术的验收标准与验收方式
5.1验收标准
欧盟低电压LVD指令-2006/95/E
欧盟电磁兼容EMC指令-2004/108/EC
2.1.2条规定的质量指标
5.2验收方式
乙方所在地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5.1条规定的合格检验报告和/或欧盟
E证书 授权的CE认证机构出具的C
6.甲方的违约责任
6.1甲方如不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数量及质量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技术转让费5,的违约金(如甲方迟延交付技术资料、设备及配件,致使乙方接受甲方转让的LED_技术已成为不必要时,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6.2甲方如不按协议规定的时间、进行技术指导,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6.3甲方如擅自将向乙方转让的技术又扩散,转让给第三方,应按技术转让费的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6.4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如有疵漏,应及时更正和完善;如仍达不到协议规定的经济技术指标,应按技术转让费的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7.乙方的违约责任
7.1乙方如不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数量向甲方支付技术转让费,应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7.2乙方如擅自将甲方转让的技术扩散或转让给第三方,应按技术转让费的1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7.3乙方如果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未将甲方转让的技术付诸生产,除应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外,不得干预甲方另将技术转让给第三方(
8.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经有关部门证实后,不以违约论,但必须及时告知对方有关情况(
本协议从2011年4月1日起生效,协议期为三年(甲乙双方在协议期间不得随意更改或废除合同(在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任一方当事人可以提请合同仲裁机关仲裁或法院审理(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代表人: (盖章)
技术负责人: (盖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署日期:
乙方:北京中体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代表人: (盖章)
技术负责人: (盖章)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天坛支行
帐号:110060841012015013940
签署日期:
范文二:技术转让协议
合作(生产技术、设备转让、聘用)合同
甲方(受让方):
乙方(转让方):
本着相互自愿,合作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1、乙方将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以及位于 车间内的所有加工设备、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具体物品以2017年元月12日照片为准),以整体打包的形式转让给甲方。一经转让,所有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可自行处置。
2、合作期限为10年,即从2017年元月14日起至2027年元月14日止。
3、乙方所转让的技术及物品、资产均应为乙方独立拥有,无第三方债权、债务关系,所转让的技术不存在侵权行为。若转让后由于转让资产(技术)而引起的债权、债务、侵权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甲方支付10万元作为上述项目的转让费。经约定,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厂区按时上、下班,工资每月6000元,每月星期天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可以休息。该工资包括乙方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险、住房公积金等各项劳动法主张的劳动者应得权利。乙方今后不再拥有向甲方主张相关保险的任何权利。每月甲方贴乙方100元作为车辆使用费。
5、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需发挥自身特长,主持公司的脱硫脱硝业务的开展。自主独立签订的合同,甲方按该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提成。公司其他业务(自主签订),按合同金额的1%结算业务费,结算方式应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6、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聘用乙方为公司脱硫脱硝项目的负责人,甲方分配给乙方1%的公司股权,并享有与原股东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失效之日,或甲、乙双方无雇佣关系时,此1%的股权由甲方无偿收回,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不再享有股东权利。
7、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不做有损于公司形象的事。在职期间促成的业务即视为公司所有,乙方不可转让给同行或第三方。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违规、违纪造成损失的权利。
8、合同签订后7天以内,乙方必须将所有图纸、相关技术资料、客户资料交给甲方备案。
9、乙方在职期间,原则上必须形成年销售500万的合同指标。如乙方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该指标,甲方有权解聘乙方,甲、乙双方均不追究对方责任。
此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海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见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范文三:技术转让协议
技术转让协议
技术项目名称:超高强石膏粉产品生产技术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有效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 下转让协议:
一. 协议目的
甲乙双方对 a 型超高强石膏粉产品生产技术所制造高档石膏产 品的市场前景已形成共识, 甲方有意将所掌握的 a 型超高强石膏粉产 品生产技术尽快达到产业规模化, 提升优质天然石膏产出区的石膏产 品附加值,而乙方急需在技术层面寻求合作,因此,双方协商以甲方 a 型超高强石膏粉产品生产技术为基础,尽快形成乙方所需求的高档 石膏产品的效益优势及品牌优势。
二. 转让方式
甲方以其所具备的牙科用石膏粉、 工艺礼品用石膏粉生产、 工艺、 配方技术转让给乙方;
甲方现有的部分生产设备(见附表)作为附加条件转让给乙方; 乙方按照协议的转让价格,以现金支付给乙方;
三. 转让内容
甲方技术转让的内容如下:
⑴ a型超高强石膏粉生产控制技术
⑵牙科用石膏粉、工艺礼品用石膏粉配制技术
⑶高档石膏粉的粉磨技术
⑷为年产 5000吨超高强石膏粉的工艺设计及设备选型提供建设 意见
⑸ 已有的销售渠道及其客户
四. 转让期限
双方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乙方生产出合格产品并投放市场, 乙方 全额支付完转让费为协议解除期限。 本协议签订后, 订金支付不得超 过 48小时,否则,本协议自行终止。
五. 转让费用
双方拟定费用:陆拾万元(具体项目见附表)支付方案:自协 议签订之日后, 乙方即行支付转让费的百分之三十做为订金, 部分设 备动迁拆除时再支付百分之三十。设备安装投产后支付百分之二十 五, 余百分之十五在产品出厂销售后用户无异议时给予支付 (不得超 过十个工作日) 。
乙方要求除上述转让内容之外的技术提升指导时,费用双方另行 协商。
六. 权利和义务
①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有对乙方不按时支付转让费时终止技术转让协议的权利
甲方有按转让内容将技术毫无保留交给乙方的义务
甲方有将拆迁设备保持完好并协助乙方装车的义务
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乙方有按协议内容按期限取得所转让技术的知情权
乙方有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生产线设计、施工及设备选型的义务 乙方有按甲方要求进行生产并接受甲方现场指导的义务
七. 违约责任
甲方不得将上述转让的技术内容出让给第三方, 如违约将承担对 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双倍返还转让费, 凡有违反本协议中有关内容 的现象发生,双方应及时协调解决,违反一方应按《合同法》有关事 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协商不成, 双方同意由协议签订地仲裁机构 进行仲裁。
八. 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必要时双方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协 议具同等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附表
转 让 方 案
范文四:技术转让协议
签订的
技术许可协议 年 月 日
目录
条款 标题 页数
1、 定义 1
2、 协议双方 4
3、 许可范围 5
4、 保密性 5
5、 材料 6
6、 使用技术和专有技术来生产及馐产品 6
7、 质量和检查 6
8、 保证 7
9、 索赔和侵权 7
10、 技术资料的交付 8
11、 检验和验收 8
12、 遵守法律 8
13、 记录 9
14、 付款 9
15、 税务 10
16、 生产和协助推销、培训 10
17、 期限及终止 11
18、 不可抗力 13
19、 争议的解决 13
20、 转让 13
21、 通知 14
22、 一般规定 14
附件一 技术资料 16 附件二 职工保密合同 17 附件三 项目进度表 19
技术许可协议
本技术许可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于 1997年 [ ]月 [ ]日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由下列双方签订:
(一) ATO FINDLEY S.A.(以下简称“许可方” ) ,系依据法国法律 正式组建及存在的法人, 法定地址:Immeuble Iris,12Place de I’Iris,92062La Defense 2 cedex,France.
(二)阿托—芬得利 (广州) 胶粘剂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接受方” ) , 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及存在的外交企业, 法定地址:广州经 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小区。
鉴于:
(A ) 接 受方是许可方和埃尔夫阿托化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章程的规定成立的外交企业,许可方搬起石头砸自己 的脚接受方 90%的权益。
(B ) 许 可方和其从事粘合剂、粘胶、密封胶和相关产品的生产、 分销和销售业务的附属公司,拥有一些技术资料,曾开展 并将继续开发和从事新发明、生产技术和有关的技术资料。 (C ) 接 受方有意在中国建设厂房(如下述年定义)或其它设施, 并为生产、分销及销售不同类型的粘合剂、粘胶、密封胶 和相关产品而成立年需的适当机构。接受方希望获许可方 授予其上述技术资料的使用权以便进行该活动。
(D ) 许 可方愿意依据本协议和条款和条件授予接受方该项权
利。
双方兹议定如下:
1、 定义
1. 1除非另有不同规定,下列术语定义如下:
董事会指接受方的董事会。
生效日期指本协议经审批机构批准的日期。
制备指由许可方向工厂提供的搅和器和干搅和器以及馐设 备。
审批机构指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经该部授权批准本 合同的。
改进指任何对产品或技术和志有技术的改进、 修正或改变。 净销售值指除去回扣、折扣、法定流转税、包装费、保险 费、运输费、向第三者租货仓的费用及退货后的发票销售 总值。
包装主要指包装产品的袋、桶、货盘、标签及包装薄膜。 双方指接受方和许可方两方。
一方指接受方或许可方。
厂房指接受方位于场地的生产车间、办公室和有关设施。 中国人民共和国或中国指中国大陆。
产品指接受方以许可使用的商标在地区内营销或销售的各
类的粘合剂、粘胶、密封胶和相关产品。该产品符合许可 方选题标准和规格,并按技术和专有技术生产、包装和储 存。
原材料指生产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乙烯乙酸 乙烯酯和苯乙烯成块共聚物;乙烯和丙烯同聚体和成块共 聚物、乳和惰性填料;固定剂、橡胶、聚氨酯树脂和弹性 塑料和合成树脂;以及纤维素质、变性淀粉和乙烯同一和 共聚粉剂。
人民币指中国的法定货币。
场地指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小区内的厂房。 起动日期指双方根据第 11条签署接收证明书后下一个月 第一天。
技术资料指根据本协议及附件一、出许可方不时提供给予 接受方的部分技术和专有技术,和技术规格的书面材料。 技术规格指技术资料内所载并不时由许可方按第 8。 2款规 定修订的许可方和技术规格和标准。
技术和专有技术指许可方或其代表根据本协议不时以书 面、图纸或其它形式向接受方披露的、由许可方不时指定 为履行本协议所需用的许可方技术知识、 专有技术和信息, 它们可包括以下各项;
(a ) 生 产、 包装和销售产品所需的产品配方和有关所需原 材料的规格;
(b ) 产 品本身的规格;
(c ) 生 产工艺的资料和规格, 包括产品的包装、 库存和保 质方法;
(d ) 质 量控制技术, 以确保产品和原材料的质量和标准与 许可方生产的产品相同;
(e ) 有 关营销、 标签设计、 广告、 促销材料以及其它有关 技术的信息。
地区(a )就生产而言,指中国 和(b )就销售而言,指 世界各地,包括中国。
商标许可协议指许可方和接受方于本协议同签订的协议, 根据该协议许可方许可接受方按该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使用 商标。
商标是根据商标许可协议将使用权许可给接受方的商标。 美元指美国的法定货币。
1. 2本协议中所指的“日” 、 “月”或年是指公历中的一 日历日、月或年。
2. 协议双方
本协议双方是:
(a ) 许 可方:
名称:
地址:
许可方法定代表;
姓名:
职位:
国籍:
接受方:
名称:
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存在的外交企业。
地址:
接受方法定代表:
姓名:[ ]
职位:[ ]
国籍:[ ]
3. 许可范围
3. 1许可方在此授予接受方而接受方也在此接受一项非独 占的、不可转让的以及不可再许可的使用许可,在本协议 期内使用技术和专有技术以生产和包装产品,并根据本协 议的条款及条件在本协议期内在地区内营销和销售产品。 3. 2接受方保证,在本协议期限内,其除使用技术和专有 技术来从事制造和馐产品及在地区内推销和销售产品之 外,不会为其它目的而使用技术和专有技术。
3. 3如接受方作出或取得与产品相关的改进,除非适用法 律不允许,否则接受方应:
3. 3. 1及时地以书而通知许可方改进详情,并提供对方
合理要求的、使其能合法、有效地使用改进所需的有关信 息或解释 和
3. 3. 2授予对方一项非独占的、免收许可费(且有权再 许可第三者)使用该项改进的全球许可。
3. 4未经许可方事先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应将技术和专有 技术以及根据本协议而取和的任何其他权利再许可、转让 或以其它方式让予任何第三者。
4. 保密性
4. 1在本协议期内或在协议期满或任何大兵团终止之后十 (10) 年内, 除非有关法律、 管辖权法院的指令有所规定, 否则接受方应对任何技术和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 资料所载信息及许可方或其代表以书面、口头或其它方式 透露之任何其他信息保守秘密,除了在发行其在本协议项 下的义务外,不利用及不向任何第三方(除非根据第 4。 2款规定或获许可方的事先许可之外)透露。
4. 2在本协议期间,接受方可为本协议目的透露第 4。 1款所壕保密信息予以其职工,条件是这些职工应签署一份 职工保密合同,其格式见本协议附件二。
4. 3接受方应自费采取许可方要求的措施以实施根据第 4。 2款规定签订的保密协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起诉、诉讼 及执行判决。
4. 4接受方应编制和实施所有必须的规则、政策、准则和
防范措施,以维持技术和专有技术的保密性,接受方更应 将上述规则政策、准则和防范措施对其所有雇员和人员以 及任何受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人士严格执行,以确保他们 严格遵守第 4条内的所有规定。
4. 5第 4条的规定在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十(10)年内仍然 生效。
5. 材料
5. 1接受方可使用本地生产的原材料来生产产品,只要质 量、价格、保证、交货和其它条款为接受方所接受和符合 技术规格。
5. 2接受方可向其本身的供应商购买包装,只要质量、价 格、保证、交货和其它条款为接受方所接受和符合技术规 格。
5. 3接受方应在许可方指定的营运条件下使用技术和专有 技术,由于偏离该营运条件造成的技术故障,许可方概不 负责。
6、使用技术和专有技术来生产及包装产品
接受方应使用原材料来生产产品,并应严格按照许可方提 供的技术及专有技术进行产品的生产、储存、分析、测试 和在地区内营销和销售产品。由于接受方错误利用技术及 专有技术造成任何损害,许可方无须负责。
7、质量和检查
7. 1接受方应严格按照许可方提供的质量控制技术来测试 其生产的产品质量。
7. 2接受方于任何时候应允许许可方的代表检查接受方生 产、包装、储存、测试、营销和分销原材料和商品的设施 (包括设备及其使用方法、材料及其选择标准、质量控制 程序和记录及其管理方法) , 以及抽取或要求接受方向许可 方提交产品样本。
8、保证
8. 1许可方在此向接受方陈述及保证,其有权依照本协议 将技术和专有技术许可予接受方使用。
8. 2许可方在此向接受方声明及保证,技术和专有技术经 过有关的技术协助、指导及培训应能使产品的质量达到技 术规格。许可方应有权自行酌情在认为适当时随时修改该 技术规格。
9、索赔与侵权
9. 1如果第三方提出或可能提出任何性质的索赔,声称接 受方使用该技术和专有技术侵害或可能侵害其专利权或其 他专有权利时,接受方在知悉该类索赔或知道可能导致此 类索赔之事实时应立即通知许可方,但接受方在没有得到 许可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应采取与这类索赔或侵权有关的任 何行动。许可方应通知接受方其是否愿意就该索赔提出抗 辩,如许可方选择提出抗辩,应由许可方独享对该抗辩的
控制权并承担费用,但接受方应给予所有合理的协助。根 据本条内容对接受方的任何索赔,许可方应赔偿接受方的 损失并承担有产在的其在任何索赔、损失、损害和诉讼过 程中发生的费用,除非该索赔、损失、损害和起诉是由于 接受方违反本协议义务或未按本协议规定使用技术及专有 技术所致。
9. 2如果接受方获得任何关于第三方存在或可能侵害许可 方技术和专有技术权利的任何情报,应立即通知许可方, 得除此之外,接受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应 采取与此索赔或侵权有关的任何行动。许可方应通知接受 方其是否计划为此提起诉讼。如许可方选择就此侵权提出 起诉, 应由许可方独立承担费用并独享对该诉讼的控制权, 但接受方应给予许可方所有合理的协助。
9. 3如果许可方决定不作出以上第 9。 2款的起诉,接受 方在获得许可方书面同意情况下可以起诉该侵权,而许可 方对此应予以全力合理协助。
9. 4许可方为了保障其在侵权事件中的专有权利而提出诉 讼,应有权享有可能得到的赔偿,但应补偿,接受方有关 该起诉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9. 5尽管有上述规定,未经许可方事物书面同意,接受方 不得就技术和专有技术与任何人或组织达成任何妥协、和 解或协议。
10.技术资料的交付
10. 1为了让产品能在预定的起动日期生产,许可方应生 产日期之后按实际可行情况, 尽快将技术资料交付接受方。 许可方的技术资料应以巩并根据公制计量提供,如接受方 提出请求,许可方将协助接受方将所提供的部份或全部巩 技术资料翻译成中文,但许可方对翻译的准确性不应承担 任何责任。
10. 2许可方应合理地尽其年能确保技术资料可读、完整 及准确。如接受方收到技术资料后三 (3)个月内发现技术 资料没有达到要求的可读性、完整性或准确性时,应在该 期限内书面通知许可方,许可方应对有总是的部分免费予 以改正或更换,如果接受方没有上述期限内以书面通知许 可方,应被视为批准和接受了技术资料。
10. 3许可方应权对技术资料不时作出必要修正。
10. 4接受方应负责就履行本协议而可能享有的关税及税 务减免,接受方应负责支付所有进口税、关税和其他因发 行本协议而可能产生的费用。
11.检验和验收
在交付设备及厂房建设完成后,双方应按实际可行情况立 即试车,以确定在使用了技术和专有技术后工厂是否可生 产出质量标准符合许可方指定的产品。技术和专有技术应 成功地完成试车、显示产品的质量已达到许可方规定的标
准后立即视为正式验收。双方应就此签署验收证明。
范文五:技术转让协议
非专利技术及专利技术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甲、乙双方就非专利技术及专利技术相关事宜依法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 专利技术申请权及所有权、非专利技术所有权转让给乙方。
1、本协议所指非专利技术和专利技术包括:
2、甲方将本协议项下非专利技术所有权和专利技术申请权及所有权于乙方公司成立后30天内转让给乙方,并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双方约定转让价格为项目公司正式投产后连续三年内按每年税前利润总额按年分三次支付,三年支付金额累计不得超过万元。若项目公司之前年度发生亏损,应弥补亏损后按税前利润总额支付。项目公司当年亏损或不足弥补之前年度亏损的,则项目公司当年不支付以上技术转让费。
3、乙方未取得本协议项下非专利技术所有权和专利技术申请权及所有权时不支付上述技术转让费。
第二条 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保证对其拥有非专利技术和专利技术具有完全的合法所有权。因所有权纠纷带来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损失。
2、甲方保证本协议项下非专利技术和专利技术秘密稳定、成熟、
完整,具备规模化工业开发和生产条件。
3、甲方保证本协议项下非专利技术采取必要合理保密措施,不为公众所知晓。若上述非专利技术被公众知晓,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损失。
4、本协议履行期内,甲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非专利技术及与本合同项下非专利技术有关的改进成果。
5、本协议项下专利技术申请权应为乙方,如甲方已对专利申请进入实质程序,则变更专利申请权,不能变更申请权的,在甲方获得专利权后30天内,将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乙方并办理变更手续。
6、甲、乙双方均应保守技术秘密。因泄密造成对方损失的,泄密方负责赔偿对方损失。
第三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其他人就本协议项下非专利技术密秘申请专利,或第三方就本合同项下所属专利(专利申请)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权的,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或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由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