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第1部分 总则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基本条件
1. 依法开采,证照齐全有效。
2. 参与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的煤矿不应存在以下情况:
(1) 生产矿井没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采煤工作面
没有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
(2)
(3)
(4)
(5) 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等现象;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
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未按规定建设,未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要求;
(6)
(7) 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未达到规定要求; 存在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安全隐患。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基本要求
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
1. 井工煤矿
井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包括以下11个部分:
(1)
(2) 通风。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2部分“通风”的规定。 地测防治水。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3部分“地测防治水”的规定。
(3)
(4)
(5)
(6)
(7)
(8)
(9) 采煤。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4部分“采煤”的规定。 掘进。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5部分“掘进”的规定。 机电。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6部分“机电”的规定。 运输。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7部分“运输”的规定。 安全管理。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8部分“安全管理”的规定。 职业卫生。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9部分“职业卫生”的规定。 应急救援。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0部分“应急救援”的规定。
(10) 调度。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1部分考核“调度”的规定。
(11) 地面设施。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2部分“地面设施”的规定。
第2部分 通风
一、基本条件
生产矿井不应存在以下情况:
(1)瓦斯超限作业;
(2)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
(3)矿井未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或者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4)未按照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瓦斯抽采不达标;
(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6)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二、基本要求
1. 通风系统
通风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采用机械通风,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实现双回路供电;
(2)
(3) 按规定进行通风能力核定; 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2. 局部通风
局部通风应符合以下要求:
(1)
(2) 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使用抗静电、抗阻燃标准风筒,风筒吊挂平、直、稳,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3. 通风设施
通风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
(2) 风门、密闭、风桥等通风设施位置合理; 帮、顶、底掏槽深度符合要求,墙面平整;
(3) 通风设施前后5m 范围内支护完好,无杂物、积水和淤泥等。
4. 瓦斯防治
瓦斯防治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设立防治瓦斯领导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瓦斯防治专业队伍;
(2)
(3) 按规定进行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4)
(5) 按规定测定煤层的瓦斯赋存参数,并绘制瓦斯地质图; 瓦斯检查工持证上岗,井下瓦斯检查地点、瓦斯检查次数及瓦斯检查工交接班等符合相关规定。
5安全监控
安全监控应符合以下要求:
(1)
(2) 建立安全监控管理机构,配足各类专业人员; 安全监控系统应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规范》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的要求;
(3) 各类安全监控设备、仪器仪表应按规定进行调校、检定或试验。
6. 防灭火
防灭火应符合以下要求:
(1)
(2) 建立防灭火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建立管理制度; 按规定建立防灭火系统,设置井上、下消防材料库;
(3) 按规定建立监测系统,开展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制定防治自然发火的专门措施。
7. 防治粉尘
防治粉尘应符合以下要求:
(1)
(2) 建立综合防尘管理制度,配足防尘专业技术人员; 按规定制定综合防尘措施,建立防尘供水系统,完善综合防尘设施;
(3) 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的规定测定粉尘浓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及分散度等;
(4) 测尘仪器、仪表齐全,并定期进行校正、检定。
8. 井下爆破
井下爆破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爆炸材料的贮存、运输和爆炸材料库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2) 建立和执行电雷管编号制度、爆炸材料防止丢失及销毁制度、爆炸材料领退制度、“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等制度;
(3)
(4)
(5) 矿井配有足够的爆破专业人员,且持证上岗; 按规定编制爆破说明书,并按其进行爆破作业; 特殊情况下的爆破作业执行相关规定。
9. 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按规定建立通风管理机构,配足专职人员,建立相应的工作责
任制;
(2)
(3)
(4) 每月至少组织1次通风隐患排查,至少召开1次通风工作例会; 各类人员按规定参加培训、持证上岗; 通风措施按相关要求进行审批,并严格落实。
三、评分方法
通风11个大项每大项标准分为100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第3部分 地测防治水
一、基本条件
生产矿井不应存在以下情况:
(1)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措施。
(2)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措施
二、基本要求
1.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极复杂的矿井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2)冲击地压矿井设立专门的防治冲击地压(以下简称“防冲”)机构。
(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极复杂、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等矿井应设地测部门、地测副总工程师,有分管负责人;
(4)地测防治水部门配备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瓦斯地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矿井储量管理、矿井测量、井下钻探、物探、制图绘图等方面满足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2. 煤矿地质
煤矿地质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不同生产阶段,按期完成报告修编、提交、审批及采后总结等基础工作;
(2)成果资料、原始记录、地质图纸等基础资料齐全,内容规范;
(3)地质预报内容完整,档案管理规范。
3. 煤矿测量
煤矿测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建立健全测量控制系统,测量工作执行通知单制度,贯通精度、中腰线标定符合要求,原始记录齐全规范;
(2)基本矿图种类、内容、填绘、存档符合《煤矿测量规程》规定;
(3)沉陷治理手段合理,台账资料齐全;
(4)储量计算图纸、台账、统计管理符合《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试行)》规定。
4. 煤矿防治水
煤矿防治水应符合以下要求:
(1)井上、下和不同观测内容的专用原始记录及防治水基础
台账、数据管理规范,水文地质图纸、水害预报内容齐全,符合要求;
(2)建立健全防排水系统,防治水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措施、
工程质量符合规定;
(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极复杂的矿井应建立水文动态观测
系统和水害监测预警系统,对构成威胁的水害进行检测、诊断和预控,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4部分 采煤
一、基本要求
1. 基础管理
基础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有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制度及地质和水文地质分析、预报制度,技术管理体系健全;
(2) 作业规程和措施针对性、操作性强,审批手续完备,贯彻、考核和签字记录齐全,作业规程每2个月至少组织1次复审并有复审意见;
(3) 有支护材料管理台账。
2. 岗位规范
岗位规范应符合以下要求:
(1)
(2) 应进行岗位人员培训,其能力符合相应岗位要求; 操作规范,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应掌握专业技术,作业人员熟知
本岗位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4) 作业前进行隐患排查,并实行闭合管理。
3. 质量与安全
质量与安全应符合以下要求:
(1)
(2) 工作面的支护形式、支护参数符合要求; 工作面出口畅通,回风巷和运输巷断面满足通风、运输、行人、设备安装、检修的需要;
(3)
(4) 设备完好,保护齐全,使用规范; 乳化液泵站压力和乳化液浓度符合要求,并有现场检测手段;
(5)
(6) 工作面通信、监测监控设备运行正常; 有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措施。
4. 机电设备
机电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采煤机、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支架(支柱)等选型有科学依据;
(2)
(3) 设备能力匹配,系统无制约因素; 无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
5. 文明生产
文明生产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作业场所卫生整洁,照明符合规定;
(2) 工具、材料等放置整齐,管线吊挂规范,图牌板内容准确、清晰;
(3) 作业范围内支护完好,无失修巷道。
二、评分方法
总分为100分。全部采煤工作面按所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扣分(不同工作面中出现的同样问题不重复扣分),小项分数扣完为止。其他采煤工艺参照执行。
第5部分:掘进
一、基本条件
生产矿井不应存在以下情况:
(1)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不满足规定要求;
(2)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二、基本要求
1. 生产组织
生产组织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按采煤工作面相对集中、效能最大的生产布局进行组
织,实行集约生产;
(2)
(3)
(4) 科学进行劳动组织; 采掘关系合理; 掘进工作面的生产运输系统简单、合理。
2 设备配置
设备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
(2) 无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 运输系统设备配置合理,不应有制约因素,材料应采
用机械运输;
(3) 具备条件的应使用综合机械化掘进。
3. 技术保障
技术保障应符合以下要求:
(1)
(2)
(3) 技术管理体系健全,有矿压观测、分析、预报制度; 按规定设置机构和人员,配齐仪器仪表; 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审批手续完备,贯彻、考核和签字记录齐全,作业规程每两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复审并有复审意见;
(4)
(5) 作业场所应有规范的施工图牌板; 在支护、生产组织等方面应开展技术创新。
4 岗位规范
岗位规范应符合以下要求:
(1)
(2) 应进行岗位人员培训,其能力符合相应岗位要求; 操作规范,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应掌握专业技术,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4) 作业前进行隐患排查,并实行闭合管理。
5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
(2)
(3) 临时支护措施到位,安全设施齐全可靠; 无不合格工程; 规格质量、内在质量、附属工程质量、工程观感质量
按GB 50213中对应的支护方式或施工形式验收,未明确规定的支护方式或施工形式参照执行。
6 文明生产
作业场所卫生整洁,照明适度,工具、材料等放置整齐,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状态。作业范围内支护完好,无失修巷道。 三、评分方法
总分为100分。全部掘进工作面按所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扣分(不同工作面中出现的同样问题不重复扣分),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第6部分:机电
一、基本条件、
生产矿井不应存在以下情况:
(1)年产6万吨及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
(2)年产6万吨以下煤矿采用单回路供电时,没有备用电源;
(4)主要通风机高低压电源不是引自同一母线,主要通风机
装置没有可靠的双电源供电;
(3)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二、基本要求
1. 设备与指标
设备与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产品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证标齐全、合格;
(2) 设备综合完好率、防爆率、电缆吊挂合格率、小型电器合格率、矿灯完好率、设备待修率和事故率等达到规定要求。
2. 煤矿机械
煤矿机械应符合以下要求:
(1)
(2) 机械设备完好,各类保护、保险装置齐全可靠; 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装备。
3. 煤矿电气
煤矿电气应符合以下要求:
(1)
(2)
(3) 矿井有可靠的双回路电源线路; 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符合要求,电气无失爆; 矿井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以及井下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的供电线路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4)
(5) 电气设备完好,继电保护设置齐全可靠; 电气工作票、操作票填写、使用规范。
4. 机电基础管理
机电基础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
(2) 机电设备选型论证、购置、安装、使用、维护、检修、更新改造、报废等综合管理程序规范,设备台账、技术图纸等资料齐全;
(3)
(4) 按规定进行设备技术性能测试,在用设备性能可靠; 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岗位工人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5. 文明生产
文明生产应符合以下要求:
(1)
(2) 现场设备摆放规范、标识齐全,机房、硐室卫生清洁; 作业规范,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评分方法
按表6-1评分,总分为100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第7部分 运输
一、基本要求
1. 运输巷道与硐室
运输巷道断面、弯道半径、连接方式、运输方式,斜巷信号硐室、躲避硐、充电硐室、运输车辆检修硐室、加油硐室、车场、
车房、候车室、调度站、人车库、矿车装卸载站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
2. 运输线路
运输线路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线路轨型、回流线、轨道绝缘、分区开关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道岔轨型不低于线路轨型,无非标准道岔;
(2) 轨道、单轨吊、齿轨等线路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要求,主要运输线路及人车的轨道线路质量达到优良;
(3) 道路路面合格,无轨胶轮车等运输设备的道路路面采用混凝土等方式硬化。
3. 运输设备
运输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运输设备符合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检验规范要求,安装符合设计要求,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
(2)
(3) 无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 在用运输设备完好率达标,防爆电气设备和防爆小型电器不失爆;
(4) 井下按规定采用机械运送人员。
4. 运输安全设施
运输安全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
(2)
(3)
(4) 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运输系统及装备的控制系统、专用通信信号齐全可靠; 运输场所、设施的警示信号和安全标志使用规范; 斜巷保险链及矿车的连接环、链和插销等连接装置合格。
5. 运输管理
运输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运输管理机构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及运输技术资料齐全、完整,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2) 定期对电机车、斜井人车、轨道机车、架空乘人装置、单轨吊车、无轨机车、齿轨机车、连接装置等进行检测、检验和试验,并有完整的测试记录和试验报告。
6. 文明生产
文明生产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井下运输巷道及车场、运输调度室、井下运输机电硐室、机车维修点、车间等干净整洁;
(2)
(3) 水沟畅通,盖板齐全、稳固; 电缆、管路、照明符合规定要求,牌板齐全规范。 二、评分方法
1. 总分为100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第8部分:安全管理
一、基本要求
1. 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煤炭生产过程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数量满足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2) 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准入要求。
2. 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规章制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1)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正式文件发布,并结合实际适时修订。
3. 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规定,落实安全投入保障及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2) 制定安全费用年度使用计划,按标准及时、足额提取,并按照规定使用范围支出,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3) 建立安全费用项目管理台账,做到账目、项目相符,项目完成进行验收,并有验收记录。
4. 隐患排查与治理
隐患排查与治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煤矿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按照等级和类别进行登记建档,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5.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按规定配备相应的副总工程师和专业技术人员;
(2)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生产应有批准的设计,各类工程施工有批准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建立作业规程信息化管理系统;
(4) 规范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准确、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图纸资料。
6.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设置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健全制度,具备满足教育培训要求的师资、场所、装备等;不具备培训条件的,应与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签订委托教育培训协议;
(2) 煤矿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
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培(复)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7. 区队班组建设
区队、班组管理制度健全,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合理、齐全。
8. 安全信息管理
安全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完善安全信息管理机构和制度,做好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
(2) 建立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分析、归档等制度与台账;
(3) 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信息管理体系,及时掌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动态信息,提高考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9. 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理念与目标、安全责任制内容齐全、清晰明确,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活动。
二、评分方法
按表8-1评分,总分为100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第9部分 职业卫生
一、基本要求
1. 前期管理
前期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完善制度,配备人员,落实经费;
(2)
(3)
(4)
(5) 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落实;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符合相关规定;
(6) 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
(7) 依法足额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
2. 现场管理
现场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加强职业危害源头控制;
(2) 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浓度或强度
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3)
(4) 配备专业人员和仪器设备,做好日常监测工作; 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做好检测结果公布和上报工作;
(5)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做好维护、检修工作,保留记录;
(6) 按照规定配备和发放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督促检查劳动者正确使用;
(7)
(8)
(9) 设置公告栏、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保证应急救援设施正常运转,不应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3. 健康监护
健康监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2) 不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3)
(4)
(5) 不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发现健康损害时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未经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6)
(7) 不安排孕期、哺乳期妇女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不使用童工。
5. 诊断鉴定
诊断鉴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
(2) 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 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煤矿承担;
(3)
(4) 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5) 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6) 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伤残等级鉴定所需资料。
6. 工会监督
煤矿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合法权益。
二、评分方法
按表9-1评分,总分为100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第10部分 应急救援
一、基本要求
1. 应急机构、职责和制度
应急机构、职责和制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1)
(2)
(3) 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 明确应急机构及其岗位职责;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
2. 应急救援队伍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等规定建立矿山救护队,配备必需的物资、装备、器材,实行军事化管理和训练。不具备建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煤矿,应组建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与就近的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3. 应急预案管理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规定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4. 应急培训和演练
应急培训和演练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制定年度应急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年度应急培训计划,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基本知识;
(2) 按规定编制应急演练规划、计划和方案,组织演练,并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
5. 应急救援保障
配置应急救援必需的物资、装备、人员、经费等,并建立相应的保障措施。
6. 资料和档案管理
文件和资料及时发放至有关部门,档案管理安全规范。 二、评分方法
按表10-1评分,总分为100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第11部分 调度
一、基本要求
1.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应符合以下要求:
(1)
(2) 调度指挥机构健全,岗位职责明确; 调度人员配备满足双岗24小时值班要求,调度人员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满足工作需要。
2. 调度管理
调度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
(2) 建立健全调度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 掌握日常安全生产动态及重点工程、主要系统和装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发挥指挥协调作用;
(3)
(4) 履行安全生产信息、指示、文件等的上传下达职责; 出现险情和发生事故时,及时下达调度指令,进行应急处置。
3. 调度汇报
调度汇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按规定要求履行汇报职责,及时反映煤矿生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2) 按照规定要求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
4. 调度信息化
调度信息化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调度信息化基础设施、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应急救援等工作需要;
(2)
(3) 供电、备用电源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采用先进的装备和信息系统。
5. 办公场所及环境
场所及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办公场所能满足调度工作和会议的要求,且清洁整齐、
物放有序;
(2)
(3) 工作人员行为文明、规范; 设备、设施的安装符合有关规范。
二、评分方法
按表11-1评分,总分为100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第12部分:地面设施
一、基本要求
1. 基础管理
基础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地面设施管理体系健全;
(2) 按规定设置机构、配备人员,设备设施齐全; (3) 作业场所有规范的牌板; (4) 建设资料齐全有效;
(5) 供用电设备、设施符合要求,有管理制度;
(6) 消防设计、设施、器材符合要求,有消防责任制。
2. 办公场所
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场所满足工作需要,办公设施及用品齐全,通道畅通,环境整洁。
3. 两堂一舍
两堂一舍应符合以下要求:
(1)职工食堂设计合理、设施完备、证照齐全,工作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2)职工澡堂设计合理,基础设施齐全完好,
管理制度健全; (3)职工宿舍基础设施齐全完好,人均面积满足要求。
4. 工业广场
工业广场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工业广场及道路符合设计规范,满足矿井的实际需要;
(2) 工业广场及道路清洁,各种牌板及标志齐全清晰。
5. 设备材料库
设备材料库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设备材料库符合设计规范、实用性强,设备及材料能够满足矿井日常生产的需要; (2)设备、材料的验收、保管、发放等制度健全,管理科学。
6. 煤炭存储设施
煤炭存储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存储设施设计符合要求,满足生产需要; (2)存储场地降尘、消防、排水等设施完好有效;
(3)能动态掌握煤场情况,有落煤台账,相关记录详细完整。
7. 节能环保设施
节能环保设施、计量器具和仪表齐全有效,排放达标,台账记录完备。
二、评分方法
按表12-1评分,总分为100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范文二:煤矿安全质量目标管理
xxx 司 年安全质量
目标管理规定
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基层区队:
为了促进我公司 xxx 年本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矿 井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特别规定》、煤矿“三大规程”以及《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等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 xxx 年安全质量目标管理 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思想理 念,贯彻落实 xxx 公司和 xxxxxx 年党委工作会议及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 公司年度工作会议要求,以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为目标,突出“一通三防” 安全重点,强化“三违”治理,进一步规范职工操作行为,强化安全质量 标准化基础工作,最大限度地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及系统的本质安全程度, 把我公司建设成安全、高效、文明、和谐的贵州地区一流企业。
二、奋斗目标:
1、创建 xxx 标准化矿井。
2、杜绝工亡事故和二级 (含 ) 以上非伤亡事故,实现安全年。
3、重伤不超过 2人,轻伤不超过 5人次。
4、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达二级。
三、 xxx 年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一)突出“一通三防”管理重点,提高通防系统的本质安全程度。 1、全面落实通防管理责任制,细化以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总工程师为技术总负责的通防管理体系,层层签订通防管理责任制。严明 通防管理纪律,不准超通风能力生产;不准瓦斯超限作业;不具备“瓦斯 电、风电”闭锁、双风机、双电源的掘进工作面不得施工;无安全监控装 置不得组织生产;确保通防管理万无一失。
2、进一步优化通风系统、优化生产布局,合理布置矿井通风系统,确 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风量充足。
3、严格加强瓦斯管理。突出工作面隅角、初次放顶、地质条件变化区 域、巷道贯通及局部通风等特殊区域或环节的管理。高度重视局部通风管 理,严格执行《局部通风装备管理补充规定》,坚决杜绝停电、停风和瓦 斯超限现象,否则一律按事故进行追查分析和处理。
4、加强煤尘管理,扎实开展防尘日活动。严格落实除尘降尘责任制和 责任区域管理,消除煤尘积聚。井下各运输转载点及各采掘工作面放炮、 放煤、煤机、掘进机等必须全部实现喷雾自动化。优化供水系统,确保水 量充足,水质可靠。
5、 加强防火管理, 杜绝内外因火灾事故。 要切实加强煤炭自燃的防治, 杜绝煤层自燃发火,各回采巷道揭煤点、断层处要加强支护和预防性防火, 消除高冒点煤炭自然发火。
6、完善安全监测、压风自救、供水、人员定位、通讯联络系统,加强 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井下各工作场所及控制设施设备全方位、全过程
的实时监控,实现人机互补。
(二)坚持安全现场环节控制和“三违”治理的两个关键,建立、健 全安全管理机制。
1、坚持安全生产的重奖重罚原则,做好重点环节的把握和控制,安全 奖励向安全生产现场人员及直接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倾斜,加大安全 风险抵押奖罚力度,对各类事故、隐患实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2、严格执行 xxx 公司相关文件精神,毫不动摇地深化“三违”治理工 作,让安全高压事态传递到每个干部职工并转变为行动,进一步规范职工 的操作行为。
(1)深化“三违”治理的舆论宣传教育。要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和宣传 形式加强对职工正反两个方面教育,即治理“三违”是对职工最大的关怀, 是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是保证矿井长治久安及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的良 好途径。要把治理“三违”上升到政治、法治、文明、道德的高度,使广 大职工从治理“三违”中自觉地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
(2)为职工创造安全、健康、可靠的环境,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 对井下所有作业场所进行高定位、严要求,狠抓文明生产环境的改善,确 保有可靠的安全设施和空间。各生产场所要加强检查,做到各类备品、备 件上架码放整齐,保证备件物品“零落地”。超前防范各种设备的不安全、 不可靠现象,各类安全保护设施要灵敏齐全、规程措施在现场兑现,确保 工作场所洁净、文明、有序。
(3)治理“三违”实行指标化管理。公司级干部按能源公司文件要求 执行;其余单位管理人员“三违”治理指标按《公司“三违”治理考核办
法》执行。
(4)正面引导和激励职工养成自觉遵章作业的意识和自我保安意识。 对一般“三违”人员,一年内杜绝第三次“三违”,严重“三违”人员, 一年内杜绝第二次违章,凡因违章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或解除劳动合同。
(5)将“三违”治理向制度化、规范化延伸,提高“三违”治理的质 量,加大对“三违”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推行管理人员的安全履职考核, 对严重不履职行为按“三违”进行处理。层层明确治理目标,实行目标考 核,把指标完成情况与个人经济利益相挂钩。
(三 ) 加强现场管理,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1、加强顶板管理。加强对工作面初放和收作的安全管理,成立以安全 生产副总经理为组长的工作面初放、收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合现场实际的 规程措施,加大对规程措施编制的考核力度。工作面遇到特殊条件,必须 制定特殊安全技术措施。如工作面初放期间、过断层、老峒、破碎带工作 面必须增设木垛和架棚。掘进头根据顶板情况及时改变支护方式,确保安 全可靠程度。
2、规范机电运输管理。重点在系统安全上下功夫。强化对高低压供电 系统的监督检查。局扇供电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煤巷掘进工作面供 电必须实现“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以及主备风机自动切换;严格 设备检修制度,全面落实包机制,达到装备和保护齐全完好、系统可靠; 杜绝电气失爆现象。主供电变电所实现高压开关真空化、井下变压器干式 化、继电保护数字化,规范供电系统的设计、安装、管理、维修、试验以
及电气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全面提高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性。严格执行 工作票与操作票制度,杜绝人身触电事故。斜巷运输严格执行“行人不行 车、行车不行人”制度;定期对轨道运输进行整顿、整治,推广使用斜巷 行人监控装置,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保证安全运输。
3、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采)”的探放水原则,大力推行“物 探先行、提供目标、钻探验证、综合治理”的煤矿水害防治理念;做好防 治水工作。重点编制边界地区开采的防治水措施,做到长探短掘。掘进回 采之前建立排水、供电系统,排水能力要大于工作面的预计涌水量,供电 要使用双回路。
4、认真做好矿井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方案,了解紧急避险系统的使用方 法和安全避险的基本知识。
(四)、积极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1、加大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学习与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及 自我保安能力。
坚持齐抓共管,围绕本质安全珍爱生命、安全与幸福、安全与企业效 益的关系,大力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 意识和自我保安能力。一是各级管理人员及广大员工要认真学习《国务院 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 施办法(试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等法规。 二要抓好职工岗位行为规范教育活动,突出每周职工安全活动、班前十分 钟教育、做到内容充实,针对性强,记录齐全。对不能参加安全活动的职 工要补课。突出抓好应知应会知识培训,以近几年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安全
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 xxx 公司本质安全创建体系为主要内容,编制 通俗易懂、针对性强的应知应会教材。认真组织好操作规程的学习,加强 职工的技能培训,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和灾害预防的超前分析能力。 改进培训方法,坚持理论培训、技能培训、案例分析教育相结合。井下所 有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推行一人多证、一人多能制 度。
2、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以质量保安全。
(1) 按照本质安全的要求, 推行 “质量零缺陷” 、 “文明环境零落地” 、 安全“无隐患” 管理标准,做到设备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推动质量标准 化向细化、量化、美化上发展,同时实行分线(区)包干的区域包保制度, 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严格实施工程移交验收制度,在每项工程开工、完工或工作地点 移交、工作面拆除、安装前,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安全监察部、企业管理部、 机运工区、通风工区、移交及接收单位,对施工的工程按照专门表格、程 序化验收移交,并签字办好移交手续。凡不达标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按 要求限期整改,生产技术部严格按标准考核。加大奖罚力度,充分调动各 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在细化安全质量标准化硬件管理的同时,加强安全 质量标准化软件的管理,把工作质量纳入质量标准化月度考核。
(3)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创新竞赛,提升质量标准化达标的科技含量。 在质量标准化建设中,要突出亮点,加大创新奖励力度,确保质量标准化 水平的提高。积极进行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架 空乘人器装置采用无人值守、变电所(泵房)采用无人值守、运输系统采
用远程集中控制装置、斜巷安全设施推广远程自动控制、巷道掘进应用综 掘机、推广使用无极绳梭车运输、综采面采用转载机、顺槽皮带机尾配置 液压自移机尾、皮带机使用变频和软启动装置、运输机减速箱应用 SEW 减速 器等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创新项目。
(4)要进一步加强矿井的环境和面貌整理、整治,严格加强采掘工程 质量的管理,从细微入手,消除“一通三防”死角。坚持动态旬检查制度, 对机、运、通、等辅助单位划线包片。进行文明环境的包干制,坚持基层 区队创造、各部室创意和协调。从小处着手,治理文明环境,消除脏、乱、 差,物料码放实行“角、面、层”化管理,推行整理、整顿、清洁、安全 等制度。
(5)严格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制度。安全质量检查要包括工程质量、 工作质量、环境质量、安全制度执行四大方面内容。提高对工程质量、安 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认识,明确工程质量不合格就是安全隐患,就是安全 事故;工程质量是安全的基础和保障,是持续稳定生产和正规循环作业的 必备条件,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不仅是形象工程,而且是生命工程,是规 范员工行为,彰显企业文化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安全生产前提和保证。严 格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力争矿井验收一次成功。矿井推广亮化工程, 实行一头一面,一点一线达到标准要求,使我矿质量标准化达到贵州同地 区标杆矿井。每季度分别在一差、一好区队召开质量标准化促进会、现场 会,推广好的经验,给落后单位施加压力,并做到月、季考核制度化。地 面单位每月安全检查 1~2次,井下每月 3次,并实行季度评选安全管理最 佳区队和最差区队活动,达到表彰先进,鞭挞后进的目的。建立、健全质
量标准化验收、考核制度,坚持一周一检、一周一考评,一月一总评、一 月一奖罚的考核机制,实行动态检查,动态达标以及工程开工和竣工验收 制度,并把质量标准化纳入到日常安全管理中去。
(6)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亮点工程;
①、矿井运输皮带系统;设备管理和检修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 程齐全,皮带实行集中控制;综合保护安装规范、位置正确、灵敏可靠; 皮带安装平直、一条线,巷道照明一条线,设备、机架及巷道整洁卫生; 电缆、电线悬挂合格率 95%以上,控制、信号、照明、通信四线电缆化;皮 带运转正常可靠。
②、矿井调度系统: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种基础资料,建 立通讯、监测监控、可视、可控等设施,配全相关的专业人员。
(7)优化生产作业环境;
①、矿井主下山、副下山、回风下山,新掘巷道、采煤工作面、采区、 大巷达到管道、电缆线、水沟、人行道、轨道五个一条线标准,设备安装 整齐规范。
②、实现矿井巷道硐室、工作场所、运输皮带、设备、设施亮洁化, 工程质量优良化。
③、矿井各类标识、警示规范,做到统一标准、统一规格。
④、合理布置矿井通风系统,最大限度满足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 (8)规范员工行为:
①、 xxx 年进一步规范各岗位员工的操作行为,完善各项考核办法。 ②、开展“转观念、强管理、提素质”主题培训,全面提升管理人员
和员工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提高执行力;
③、积极开展徐矿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
④、积极开展合格员工培训、评比、考核工作,力争做到无“三违” 无“违法”行为
(9)加强综合治理、创建和谐矿区
①、建立、健全矿井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加强职工的思想教育和安全 教育,稳定职工队伍。
②、加强矿井“两堂一舍”及办公场所的管理,努力提高后勤服务质 量,为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场所。
③、处理好矿、乡关系,确保矿区的和谐稳定。
(10)管理体系:
①、实施 xxx 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
②、建立和完善本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体制;
③、 规范各部门及基层单位的管理制度, 重点加强区队和班组的建设。 3、以管理制度和制度创新为核心,建立安全生产新机制。
(1)继续坚持综合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下列各项规章制度:安 全管理与监察管理制度; “三违”治理制度;公司领导及部门安全区域包 保制度;安全质量月度结构风险工资考核办法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安 全质量月评比制度;安全一票否决制度;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安全 生产(或运行)许可证制度;安全办公会(例会)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 的安全管理制度。
(2)坚持巩固提高与创新相结合。按照“质量零缺陷,管理零漏洞”
的要求,从规范设计、施工、采购、装备入手,开展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 样板岗位、区域、一条线、头面、专业的活动,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 (3)坚持安全生产运行许可证制度。井上下各生产场所、固定机房峒 室,必须经过安监、技术等部门联合验收,由安监部门挂上安全生产运行 许可证后,方可进入生产程序或运行,由于存有隐患或未按规定施工而被 摘牌的,必须停止工作,立即整改,并严肃追究责任。
(4)实施施工工程、设备、设施挂牌留名、单项工程终身保证制度。 井下使用的所有机电设备和各种安全保护设施,必须明确专人维修、保养、 挂牌管理,设施、设备的安全灵敏可靠程度与包机人的利益挂钩。井下各 类生产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由施工单位与生产技术 部签订质量标准合同,对施工质量做出承诺,明确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经济 责任和行政责任。井下各类生产建设工程的开工日期、施工单位及施工负 责人要挂牌留名,实施终身工程追究制度,公司安全监察部组织相关人员, 对开工前能否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进行综合评估,凡不具备条件的则必须 整改好再开工,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动态质量 监督和考核管理工作。
(5)规范地面安全管理。地面生产、生活、和办公场所,必须加强供 电、防火、防爆的管理,供电、用电必须规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 物品必须按照标准存放,并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各类消防器材到位、 有效,安全保护齐全,定期检查,消除隐患,各类人员操作必须符合操作 规程规定。
(6)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经管部、财务部必须按照规定和实际需要
提取安技措费用,单独建帐管理。优先保证“一通三防”及安全生产系统、 设施的完善可靠,按期完成本质安全装备计划。严格执行材料设备下井准 入制度,凡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没有国家规定煤安标志的,不得下井使用; 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井口严把入井关。
(7) 、 编制和完善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 《矿井应急救援预案》 及《雨季三防》预案。
(8)、建立矿井井口医疗急救站,配备医护人员和必要的医疗器械, 积极为职工做好常见病的诊治和医疗急救知识的宣传工作,切实抓好安全 生产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
4、加强行为规范,强化现场安全管理。
切实抓好“三基”(基层区队、基础建设、基本技能)建设,有效开 展“双正规,一规范”(正规循环作业、正规操作、规范行为)活动。加 大培训力度,提高管理人员安全指挥素质和职工自我保安能力,重点是管 理人员和要害工种的岗前培训,必须持证上岗。严查干部安全不履职行为 和干部下井带班制度,确保现场安全管理不失控。推行安全监察区域包干 责任制,把“三违”治理、隐患排查及监察范围内的安全状况作为各级管 理人员经济收入的主要考核依据。进一步提高瓦检员的思想素质,要加强 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教育,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瓦 检员待遇,使之成为安全监察的能手。
xxx 年 2月 16日
抄报:xxx
抄送:公司领导及副总
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制度
为全面提高管理人员安全风险意识, 增强安全管理理念, 进一步 深化安全管理工作, 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积极性, 实现矿井 安全生产奋斗目标,圆满完成矿井 xxx 年安全、生产、经营任务,结 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安全风险抵押考核办法。
一、安全风险抵押实施范围
采煤、掘进、机运、通防、生产技术部、安监部、企管部、财务 部、物供部、计划部、销售部、验收办、党群部、办公室技术员以上 (含技术员)管理人员。
二、安全风险抵押数额
正职每人 8000元,副职每人 6000元,其他人员每人 4000元。 三、安全风险抵押考核标准
(一)安全风险抵押实行 月 度考核,每 月 考核兑现一次。
(二) 矿井实现安全生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 二级 以上 (含 二 级),全额兑现。
(三)单位无轻伤以上事故(含轻伤),每出现轻伤 1人次,按 风险抵押额的 50%兑现考核, 以此类推。 出现重伤 1人次 , 不兑现奖励。 (四)单位无严重“三违”人员,每出现严重“三违”一次,或 二级 以上(含 二级 )非伤亡事故一次,按风险抵押额的 50%兑现考核, 以此类推。
(五)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达不到 二级 , 当月不兑现风险抵 押工资。
(六)当月无工程质量的,考核文明生产环境、安全隐患整改情 况。文明生产环境旬查低于 80分(含 80分)的,一次扣 50%,二次扣 完。安全隐患整改率没达到 100%,不兑现奖励。
(七) 生产技术部、 安监部、 企管部、 财务部、 物供部、 计划部、 销售部、验收办、党群部、办公室,按上述指标以全矿考核为准。 (八) 垞 城、巨能项目部应按本办法执行风险抵押考核,费用提 取由本单位支出, xxx 司考核。
四、资金来源及兑现办法
1、公司安全费用提取中支出。
2、本考核办法由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企业管理部实施检 查考核,报公司领导审核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三违”治理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 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意识, 增强安全管理责任, 消除安全风险, 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 xxx 公司《 “三违”处罚管理办法》及 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深入一线狠反 “三违” ,杜绝因“三违”造成地各类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制 定本规定。
一、公司成立“三违”治理领导组。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安全副总师、生产副总师、机电副总师,具体负
责“三违”治理的日常领导工作。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企业管 理部、 政工 部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 察部,安全监察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三违”追查处理、 上报等工作。
二、矿井管理人员、各部室各基层区队管理人员,应深入一线靠 前指挥生产,必须严查“三违”行为,及时制止和排除生产过程中出 现的违章行为、不安全隐患,确保作业现场无“三违” 、无隐患。 三、公司所有管理人员都有治理“三违” ,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 义务、责任和任务,必须按时完成“三违”治理指标。
四、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副总师、生产副总 师、机电副总师,每人每月治理“三违”不少于 2人次。
五、党总支副书记、经营副总经理,治理“三违”每人每月不少 于 1人次。
六、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企业管理部及各区队副职以上管 理人员,每人每月治理“三违”不少于 2人次。
七、 瓦检员每人每月治理 “三违” 不少于 2人次, 瓦检员治理 “三 违”按处罚的 50%返还。瓦检员违章,按严重“三违”处理。
八、在治理“三违”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在现场向违章人员指出 讲明, 及时到安监部填写治理 “三违” 原始记录, 同时要注明违反 《规 程》或措施条款,否则安监部不予执行。
九、安全监察部每天应根据治理“三违”原始记录内容,及时下 发“三违追查通知单”到“三违”所属单位,敦促单位管理人员立即
通知到“三违”本人。
十、所有被查处的“三违”人员单位的管理人员,必须按安全监 察部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有关人员, 按规定时间到安全监察部进行追 查分析,接受处理。
十一、 单位在接到安监部 “三违” 追查通知单后, 应及时安排 “三 违”人员到安监部参加追查,否则每拖延一天对单位罚款 1000元, 直至“三违”人员接受处理为止。
十二、为彻底消除“三违”行为,杜绝因“三违”引发的各类安 全事故,在治理“三违”过程中各部门各部室要通力配合,形成合力 坚决遏制“三违” 。对在治理“三违”中不配合不协作的单位,给予 单位主要领导 200元罚款,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十三、全公司所有被查处的“三违”人员及安全事故,由安监部 进行追查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自行处理。 生产事故由生产 技术部负责追查处理。
十四、安监部每月应对当月处理的“三违”人数和治理“三违” 人员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详细统计,月底上报“三违”治理领导组及 分管领导。
十五、个人一般“三违”罚款标准 100~500元,严重“三违” 罚款标准 500~1000元, 单位处罚标准 1000~10000元, 并在 “三违” 曝光台进行曝光亮相。所有“三违”人员必须认识错误,写出书面检 查,接受处理后,才可允许安排上班。
十六、完不成当月治理“三违”指标的,每少治理一个指标,减
发各类奖金的 50%,依次类推。
十七、帮助教育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到晓之以情、动之以 理,让“三违”人员真正明白安全就是家庭最大的幸福,安全就是自 己最大的福利。帮助教育“三违”人员树立正确的安全思想观念,纠 正错误、 规范行为、 远离 “三违” , 更好地贯彻执行煤矿 《三大规程》 , 做到安全生产。
十八、 建立治理“三违”和举报 “三违”奖励制度。职工自觉 治理、举报“三违”人员,经核实后,属于一般“三违”的,每人次 奖励 100 元,属于严重“三违”的,每人次奖励 500 元。对治理、举 报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 “三违”行为的,经核实后,每人次奖励 500 元。
十九、管理人员月度治理一般“三违”每超一人次奖励 100 元, 治理严重“三违”每人次奖 500 元。
二十、设立反“三违”奖励资金制度,奖励资金从罚款金额中提 取,提取比例按 50%提取。
“三违”治理处罚标准
为规范“三违”治理,做到治理有依据,处罚有标准,根据《煤 矿安全规程》 、 《作业规程》 、 xxx 公司《 “三违”处罚管理办法》 , xxx 司一号文《 “三违”治理管理制度》以及其它各项管理文件、管理 规定、管理制度等,制定本标准。
一、公共部分:
有下列“三违”情况之一的给予处罚
1、不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的;
2、无规程、措施施工的; (严重)
3、不按规程措施要求施工的;
4、发生地质变化,不及时编制措施的;
5、未经安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入井作业的;
6、安排未经安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人员入井作业的;
7、入井不带自救器的;
8、带烟或点火物入井的; (严重)
9、穿化纤服装入井的;
10、入井前喝酒的;
11、入井不接受检身的;
12、井下躺倒睡觉的;脱胶靴或灭灯睡觉加倍处罚; 13、隐患不处理继续作业的;
14、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 (严重)
15、要害岗位、固定岗位脱岗的; (严重)
16、井口 20米范围内吸烟的;
17、乘斜巷人行车不排队,抢上抢下的;
18、人行车在运行中将身体伸出车外;
19、乘斜巷人行车不挂防护链的;
20、发出开车信号或车未停稳时上、下车的;
21、要害场所、要害工种、固定岗位不执行交接班制度的; 22、井下有带烟、点火物、酒后入井的,检身工按违章处理。 23、其它经研究定性构成“三违”的;
二、采煤部分:
有下列“三违”情况之一的给予处罚
1、乳化液配比低于规定的;
2、乳化泵油池缺油的;
3、乳化泵水箱长流水的;
4、油泵运转司机离开工作现场的;
5、现场组连续三根,累计五根支柱初承力不足的;
6、连续两棚空顶 0.3米未接实的;
7、扶棚不穿柱鞋的;
8、挂梁不使用网和批子或批子使用不足的;
9、回料不挂挡矸帘的;
10、回料不支设全承载的;
11、回料不按规定挡茬子的;
12、擅自扩大控顶距的;
13、擅自缩小控顶距的;
14、棚子超高不采取措施的;
15、支柱缺防倒设施指出不整改的;
16、特殊支架不架设好进行回料的;
17、连续卸载支柱超过两根的(茬子除外) ;
18、无措施用工作面溜子带料的;
19、临时支柱不符合规程规定,进入煤壁攉煤的;
20、支架不正规指出不整改的;
21、出现大棚档不按规定加棚的;
22、不按规定做超前档的;
23、单撅棚不倒挂或出现二次悬臂梁的;
24、支柱连续 3棵、累计 10棵迎山或退山不符合规定的
25、有推棚、倒柱、片帮、空顶、空柱等问题不及时处理的; 26、特殊支架不合格,不整改进行回柱放顶的;
27、失效支柱不更换仍继续使用的;
28、退路不畅通不处理继续回柱放顶的;
29、不执行先支后回操作顺序的;
30、长钢梁(双楔梁)架棚未覆盖运输机头(尾)的;
31、双楔梁销子使用不符合规定的;
32、上下余角顶板锚杆螺帽不拆除,造成悬顶瓦斯超限的; (严 重)
33、其它经研究定性构成“三违”的;
三、掘进部分:
有下列“三违”情况之一的给予处罚
1、无临时支护进入空顶区作业的; (严重)
2、临时支护与顶板接触不实的;
3、锚杆托板与顶板接触不实的;
4、锚杆锚固力不足托板能晃动的;
5、锚杆未顶开螺帽或丝杆外露超过规定的;
6、架棚巷道,棚子空顶超过 0.3米未接实的;
7、锚索不进行张拉无劲的;
8、不按规定打超前探眼的;
9、超探孔眼掘进的;
10、岩石巷道,揭煤前不进行打眼探瓦斯的; (严重)
11、支架不正规指出不整改的;
12、擅自扩大锚杆、锚索间排距的;
13、截断锚杆(锚索)使用的; (严重)
14、耙装机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护栏不全的;
15、耙装机斜巷耙装防滑措施不全的;
16、耙装时,耙装机绳道中或前方有人的;
17、耙装机回头轮挂在棚梁、腿、支护锚杆或钢带上的; 18、斜巷挪移耙装机时耙装机下方有人的;
19、见煤后无措施继续使用耙装机作业的; (严重)
20、锚杆(索)支护顶、帮滞后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 21、锚杆支护连续 3根及以上锚杆螺母扭矩力不足的; 22、锚杆支护巷道出现顶板离层、开裂、下沉未采取措施的; 23、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
24、临时支护不符合要求或使用不合格的;
25、架棚间未按规定使用撑木或拉杆的;
26、架棚巷道迎头十米整体加固数量不够或使用不规范的; 27、架棚巷道连续 3棚前倾后仰、调斜超过规定的; 28、巷道三、四角门抬棚无设计或不按设计施工的; 29、巷道修护不按规定由外向里施工的;
30、堵头巷道修护分段作业的; (严重)
31、擅自扩大循环作业距离的;
32、其它经研究定性构成“三违”的;
四、机电部分:
有下列“三违”情况之一的给予处罚
1、不带便携仪打开电气设备未检查瓦斯的;
2、带电搬移电气设备的;
3、电气设备出现失爆的; (严重)
4、擅自甩掉综合保护的; (严重)
5、检修电气设备开关不闭锁;
6、带电作业的; (严重)
7、人为无计划停电的; (严重)
8、停电后不及时处理故障拖延时间的;
9、电气出现不完好的;
10、电气设备无接地或接地不完好的;
11、不执行谁停电谁送电规定的;
12、开关停电不挂牌无人看管的;
13、煤电钻接线破损不处理继续使用的;
14、煤电钻综保显示漏电,擅自甩掉保护的;
15、擅自调整电器设备保护整定值的; (严重)
16、机械外露的转动部分、传动部分未加防护罩或护栏的; 17、发生掉电事故不及时处理拖延时间的;
18、其它经研究定性构成“三违”的;
五、运输部分:
有下列“三违”情况之一的给予处罚
1、设备运转司机离开工作现场的;
2、无措施用溜子、皮带带料(设备)的;
3、斜巷运输走钩走人或走人走钩的; (严重)
4、斜巷运输不挂保险绳的; (严重)
5、斜巷运输超挂车的; (严重)
6、安全设施不完好,不处理继续松、拉车的;
7、处理运转设备故障,不停机不使用长把工具的;
8、溜子机头、机尾无地锚不打压柱的;
9、乘溜子、爬皮带的; (严重)
10、绞车无地锚,迎压柱不全拉车的;
11、绞车钢丝绳损坏严重或断丝超过规定,不处理继续使用的; 12、爬矿车或蹬钩头的; (严重)
13、跨越运行中的钢丝绳的;
14、检修运输设备开关不闭锁的;
15、设备有故障强制运行的; (严重)
16、开溜子、皮带不先发出信号的;
17、信号联系不清或不按信号开停车的;
18、在提升过程中司机换人的;
19、安全保护装置不完好仍继续运行的;
20、安全设施不完好仍发出开车信号的;
21、不按规定使用保险绳、勾头、马镫连接的; 22、在斜巷中摘挂勾、装卸料不采取安全措施的; 23、无措施运送 “ 四超 ” 车辆的;
24、其它经研究定性构成“三违”的;
六、通防部分:
有下列“三违”情况之一的给予处罚
1、不服从瓦斯检查员管理的;
2、无计划停风、停电的; (严重)
3、同时开启两道风门的;
4、通过风门不随手关闭风门的;
5、风筒口距迎头的距离超过规定的;
6、不及时挪移瓦斯传感器的;
7、故意毁坏通防设施的; (严重)
8、工作面,掘进头干打眼的;
9、停风不及时撤人的;
10、不按规定要求检查瓦斯的; (严重)
11、瓦斯员空班、漏检、假检的; (严重)
12、瓦斯员班中脱岗的; (严重)
13、造成瓦斯超限事故的; (严重)
14、井下无措施烧焊的; (严重)
15、开皮带、溜子不打开防尘喷雾的;
16、盲巷不及时封闭或不挂栅栏的;
17、风机无风电、瓦斯电闭锁的; (严重)
18、水源管路距工作面超过规定距离的;
19、防突打钻深度、数量未达到规定要求或弄虚作假的; 20、风机喝循环风的;
21、无备用风机供风的;
22、风机不能自动切换的;
23、不按规定对风机进行切换试验的;
24、风筒破口不及时修补的;
25、防尘设施损坏不及时维修或更换的;
26、其它经研究定性构成“三违”的;
七、安全设施:
有下列“三违”情况之一的给予处罚
1、损坏各种安全设施的; (严重)
2、故意造成安全设施失去保护作用的; (严重)
3、安全设施不完好不齐全,不处理继续施工的;
4、安全门常开不关闭的;
5、将安全门、道挡捆绑失去作用的;
6、无故擅自打开自救器的;
7、井下擅自打开矿灯的;
8、斜巷运输提前打开安全门的;
9、斜巷运输不使用保险绳的; (严重)
10、运输距离超过 30米不使用电铃信号的; 11、其它经研究定性构成“三违”的;
八、井下爆破:
有下列“三违”情况之一的给予处罚
1、井下私自藏匿炸药雷管的; (严重)
2、炸药箱不上锁且无人看管的;
3、炸药雷管不及时入箱且无人看管的;
4、装炮不装水炮泥或水炮泥外部不装封泥的;
5、装炮不使用封泥的;
6、不执行三人连锁放炮的; (严重)
7、不执行一炮三检的;
8、炮前炮后不洒水降尘的;
9、打眼与装炮平行作业的;
10、剩余炸药雷管不清退回库的;
11、随意丢弃炸药雷管的; (严重)
12、拒爆不处理不交班离开现场的; (严重) 13、违反规定的程序处理拒爆的; (严重) 14、放炮母线有明接头不处理继续使用的;
15、放炮安全距离不够的;
16、放炮不设警戒或警戒距离不够的; (严重)
17、炸药摆放位置距电气设备较近的;
18、崩倒棚子不处理继续爆破的;
19、不按规定对电雷管导通或导通无记录的;
20、爆破器材帐、卡、物不符的;
21、清退炸药、雷管不按规定分类码放的;
22、 炸药库照明电器或使用的材料不符合规定、 不完好或失爆的; 23、装药后,电雷管脚线未短路扭结并悬空的;
24、警戒人员未接到撤离命令,擅自离开警戒位置的; (严重) 25、爆破前爆破工不发出警号的;
26、已装好的炮未交接清楚离开现场的;
27、装炮与回柱放顶平行作业的;
28、有推棚、倒柱、片帮、空顶、空柱等问题不处理放炮的; 29、放炮器起爆钥匙不随身携带的;
30、一人联炮,一人操作起爆的;
31、其它经研究定性构成“三违”的;
九、其它:
有下列“三违”情况之一的给予处罚
1、身边存在违章行为不制止的;
2、包庇“三违”按同等责任处罚;
3、接到安全隐患通知单不按时整改的;
4、拒不到安监部参加“三违”或事故追查的,
5、违规造成二类以上事故的;
6、违章造成他人伤害的; (严重)
7、违章造成自己伤害的;
8、威胁、刁难、谩骂、恐吓安监人员的; (严重)
9、威胁、刁难、谩骂、恐吓举报“三违”人员的; (严重) 10、因操作不规范造成机械设备损坏的;
11、破坏、偷盗安全生产设施、材料、设备的;
12、擅自进入采空区、独头、盲巷、挂有危险警告巷道的; (严 重)
13、造成各类重大隐患的相关责任人 ; (严重)
15、造成各类一般隐患的相关责任人 ;
16、月度内个人重复违章的,按严重“三违”处罚
17、其它经研究定性构成“三违”的;
十:本规定未涉及到的“三违”行为,经研究作出处罚决定。 十一:本文件解释权属 xxx 司
范文三: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一、质量管理工作
1、坚持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检测(包括综采)并有健全的分析和处理责任制,有记录资料。
2、坚持开展对工作面工程质量、顶板管理、规程兑现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班评估工作。
3、开展工作面地质预报工作,每月至少有一次预报,并有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4、有合格的作业规程和管理制度:
(1)作业规程能贯彻有关技术政策和先进技术,并能结合实际、指导现场工作。
(2)从编制、审批到贯彻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有矿总工程师组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复查,并有复查意见。
(3)作业规程中支护设计根据矿压观测、地址资料、顶板控制专家系统进行科学计算,支护方式、支护强度的选择有科学依据。
(4)工作面有初次放顶、收尾及过地质构造带专项措施。综采有切眼安装和撤面顶板管理专项措施。
5、所有支护器材有基础台帐,对规格型号、供货渠道、数量及合格证等均有记录。
二、顶板管理
1、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m/m。
2、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综采工作面支架前梁接顶严实。
3、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200mm,综采不大于300mm。
4、不准随意留煤顶开采,必须留煤顶、托夹矸开采时,必须有专项批准的措施。
三、工作面支护
单体液压支护:
1、新设支柱初撑力:单体液压支护,直径80mm≥60kN,直径100mm≥90kN;
2、支柱全部编号管理,牌号清晰,不缺梁、少柱
3、工作面支柱要打成直线,其偏差不超过±100mm(局部变化地区可加柱)。柱距偏差不大于±100mm,排距偏差不超过±100mm。
4、底板松软时,支柱要穿柱鞋,钻底
液压支架:
1、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
2、支架要排成一线,其偏差不得超过±50mm。中心距按按作业规程要求,偏差不超过±100mm。
3、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角
4、相邻支架间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恻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小于200mm)。
四、安全出口与端头支架
1、工作面上、下机头处坚持正确使用好四对八根长钢梁或双楔调角定位顶梁(不少于六架)支护,支柱初撑力:直径100mm≥90kN;直径80mm≥60kN。
综采工作面要使用端头支架或其他有效支护形式,在作业规程中说明。
2、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必须用金属支柱和铰接梁(或长钢梁),距煤壁10m范围内打双排柱,10-20m范围内打单排柱。
3、上、下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m范围内支架完整无缺,高度不低于1.6m,综采不低于1.8m,有0.7m宽人行道。
4、超前支柱初撑力不低于50kN
五、回柱放顶
1、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回风、运输顺槽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机头处可根据作业规程放宽一排)。
2、用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的工作面,采空区冒落高度普遍不小于1.5倍的采高,局部悬顶和高度不充分(
3、切顶线支柱数量齐全,无空载和失效支柱,挡矸有效。特殊支护(戗柱、戗棚)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放顶时按组配足水平楔(每组不少于3个)。
4、无空载支柱。
六、煤壁机道
1、煤壁平直,与顶低板垂直。伞檐:伞檐长度超过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150mm,中厚以上煤层不超过200mm;伞檐长度在1m以下时,伞檐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200mm;中厚以上煤
层不超过250mm.。
2、靠煤壁点柱按作业规程架设及时、齐全。
3、机道内定量水平楔数量齐全(每梁一个),用小链与梁联挂.有冲击地压工作面选用防飞水平楔。
七、两巷与文明生产
1、巷道净高不低于1.8m。
2、支柱完整,无断梁折柱,拱形支架、卡缆、螺栓、垫板齐全.无空帮空顶、刹杆摆放整齐、牢固。架间撑木(或拉杆)齐全。锚网支护完整有效。
3、文明生产:(1)巷道无积水(长5m,深0.2m);(2)无浮碴、杂物;(3)材料、设备码放整齐并有标志牌;(4)“五图一表”及其他牌板齐全、整洁,吊挂整齐。
4、管线吊挂整齐,行人侧宽度不小于0.7m。
八、假顶和煤炭回收
1、回收率达到要求。
2、不丢顶底煤经(必须时要有专项批准的措施),浮煤净。
3、不任意留煤。
九、机电设备
1、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不漏液,压力≥30Mpa;乳化液浓度不低于3%-5%,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比器,有现场检查手段
2、工作面输送机机头与顺槽输送机头与顺槽输送机搭接合理,底链不拉回头煤,顺槽刮板输送机挡煤板和刮板、螺栓齐全完整。
3、顺槽胶带输送机机架、托棍齐全完好,胶带不跑偏。电缆悬挂、管子敷设符合规定,开关要上架,煤电钻电缆要盘好。闲置的设备和材料要放在安全出口20m以外的安全地点。电气设备上方有淋水,要有防水设施。
4、采煤机完好,不漏油,不缺齿,有停止刮板输送机的闭锁装置
十、安全管理
1、工作面和顺槽输送机机头、机尾有压(戗)柱。小绞车有牢固压(戗)柱或地锚。行人通过的顺槽输送机机尾处要加盖板。行人跨越输送机的地点有过桥。
2、支柱(支架)高度要与采高相符,不得超过使用。
3、在用支柱完好、不漏液、不自动卸载,无外观缺损。达不到此要求的支柱不得超过3根。
4、支柱迎山有力,不出现连续3根以上支柱迎山角或退山角过大综采支架要垂直顶底板,歪斜
采高大、倾角>15o的工作面支柱,必须有防倒措施。
安全出口的支柱,必须有防倒措施,沿空巷道受侧压支柱有防崩措施。 工作面倾角>15o时,支架设防倒防滑装置,有链牵引采煤机和刮板输送机设防滑装置
5、使用铰接顶梁工作面及两巷铰接率>90%。
范文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
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 指 导 意 见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促使各类煤矿建立起自我 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更好地保障与维护广大煤矿职工的生命 安全和根本利益,实现煤矿安全形势的进一步好转,全面提升煤炭工业的发展 水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决定在全国煤矿深入开展安全 质量标准化活动。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 正确认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内涵和重要意义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在煤炭行业多年质量标准化工作实践基础上不断创 新,逐步发展完善形成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方法。煤矿安全 质量标准化突出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以及安全与质量的高度统一性,吸收国内外安全质量管理的新理念、新方法和 新技术,其内涵是: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防治水等主要生 产环节的安全质量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达到和保 持一定的标准,使煤矿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以适应保障矿工生命安 全和煤炭工业现代化的建设的需要。
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是建立煤矿安全长效机制的主要 内容和根本途径。 各地区、 各单位 进一步提高认识, 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切实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将安全质量标准化与信息化、现代化建设结合
起来,致力于建设主标准的安全高效煤矿。通过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改 善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切实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让煤矿工人 在井下作业有安全感,从事煤矿工作有自豪感。
二、 明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生产工程意识、创新意识和 依法抓好安全质量的法律意识,切实加强基层和基础“双基”工作,突出重点, 狠抓关键,求真务实,讲求实效,以点带面,稳步进行。通过抓好安全质量标 准化,推动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促使各类煤矿建立自我约束、持续 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促进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
三、 制定规划、确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目标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目标是:力争到 2007年,大中型煤矿 80%以上 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小煤矿进的在具备安全生产的基础上,达标率 达 50%以上。 通过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 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从目前的 4降到 3以下,下降 25%; 事故死亡人数从 7000人减少到 5,000人以内,下降 30%;一 次死亡 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从平均每年 60起左右,减少到 40起以内,下降 30%。
各地区、各单位要按照上述总体目标,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达标规划, 提出年度目标和 2007年的长远目标。
四、 建立健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将制定全国煤炭安全质量标准化
标准和考核评级办法,指导各地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各地区、各单位可根 据实际情况,参照全国标准,制定省级、市级和企业内部标准。分类指导,逐 级达标。
五、 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宣传 煤炭工业面临的形势任务,帮助广大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重要 意义和作用,强化安全质量意识;大力宣传七台河矿业精神(集团)公司等单 位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的先进经验,认清本地区、本单位的差距,增强紧 迫感,坚定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信心,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奠定坚实 的思想基础。
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力度。要充分发挥各级培训机构,特别是企业安 全技术培训中心的作用,组织开展矿长、区队长安、全检查员、质量验收员和 井下特殊工种的培训。要抓好矿长特别是小煤矿矿长的培训工作;要利用知识 讲座、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技能;所有小煤矿 用工,必须先进行培训,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的要求后才能下井;瓦斯检查、 通风、机电等关键岗位和和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通过提高 职工业务素质、技术素质和安全文化素质,为安全质量标准化打下良好的基础。 六、 突出重点,抓好“一通三防”关键环节
安全质量标准化包括了煤矿生产活动的全过程, “采掘机运通”是重点。在 “采掘机运通” 中, “一通三防”是重中之重。要集中主要力量,实现重点突破, 认真落实瓦斯治理的“十二字”方针,遏制瓦斯爆炸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特别是一些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的地区和企业,要区分轻重缓急,优先抓好“一
通三防”和严重制约地区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的标准化。由重点到非重点,依 次推进,最终建立全过程、全防、方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
小煤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在符合《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的 前提下,集中力量先搞“一通三防”和机电运输达标。通过解决主要问题,把 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遏制住。在矿井安全状况基本稳定的基础上,再开始 进行其他方面的标准化建设,做到循序渐进,稳步提高。
七、 从体制、机制和投入上切实保障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顺利开展 在体制上学习推广黑龙江、河南等省的经验,在产煤市(地)领导班子中 配备懂煤矿的副职,为乡镇煤矿的配备懂安全、会搞标准化的技术人员。同时 加强各级地方政府煤矿管理部门建设,在部门内部配齐煤矿安全专业人员,保 持足够的行业管理力量。国有企业要继续推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在机制上,要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各项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把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与收入分配、干部政绩考核和使用等挂钩,形成 强有力的约束机制。要抓好“两头” ,及时表彰先进,批评后进。要学黑龙江省 开展达标竞赛、树典型、选样板、评明星矿井的经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 对达标单位和长期保持安全质量标准的单位,要给予必要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形成激励机制。
在投入上,要依法尽快建立煤矿强制性安全投入制度。所有煤矿必须按照 有关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由企业按照实际产量提取,自提自用,专户储存,专 款专用,政府监督。安全费用主要用于改善煤矿基础条件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 作,要保证规定的装备、设施、工程的投入到位,补齐欠款,不符合规定的坚 决整改。
八、 正确处理安全质量标准化与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安全评估的关 系,共同推进
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整治的继续和深入,是整治工作发展到一定阶 段的必然要求。随着专项整治的深入,各类煤矿特别是小煤矿的安全管理,必 须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要把规范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工作、建设安全质量标准 化矿井,作为深入整治的内容。通过整治促进标准化建设;通过标准化建设推 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
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一样,目前正在进行的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和煤矿安 全审核和评估,都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安全程度评估是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牵头进行的,目的在于实施分类指导和重点监察;安全审核和评估是按照国务 院办公厅国办发{2003}58号文件要求,由地方政府牵头进行的,依据是《煤 矿安全生产条件基本规定》 , 目的在于深化关闭整顿小煤矿工作, 在具体工作中, 要把安全质量标准化与上述评估工作结合起来。要把评估、评价中发现的薄弱 环节,作为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点;将评估的过程,变成规范企业安 全质量工作、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过程。
九、 加大安全监察执法力度,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把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和当前的 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广大和安全监察人员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大监察执法力 度,自觉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深入煤矿,搞好监督监察。对存在严重安 全质量问题,以及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要提出监 察整改意见,以确保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 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 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 群众监督参与、全社会重视支持”的工作格局。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由地方政 府组织各类煤矿开展。从具体职责上讲,地方各级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做好规 划、制订政策措施、督促检查等工作;各级煤炭工业协会要做好制定和修改标 准、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等服务协调工作;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做好监督监察和 督促指导工作。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方面应当分工合作,沟通协调,密切 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把安全质量标准化抓出成效。
矿安煤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使各类煤矿建立起 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煤矿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全 面提升煤炭工业的整体素质,全国煤矿都要持久、扎实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 活动。为了进一步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标准及考核 评级办法。
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比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类合法生产经营的煤矿。 第二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下:
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平均得分为 90分以上, 且通风专业达到一级, 采煤、 掘进、机电、 ,运输、地测防治水五个专业中,达到一级的专业不低于三个,其 他专业不低于二级。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平均得分为 80分以上, 且通风专业达到二级, 采煤、 掘进、机电、 ,运输、地测防治水五个专业中,达到二级的专业不低于三个,其 他专业不低于三级。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平均得分为 7分以上,且采煤、掘进、机电、运输、 通风、防治水六个专业中,没有不达标的专业。
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参加评级的专业为六个,即采煤、掘进、机电、 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各专业计分以 100分为满分。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 的评级以 100分为满分。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在进入矿井总分时,先乘以各自的 系数后,再输入矿井总分。
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得分计算的办法:
(个月) 得分之和
本年度内各月专业实际
本年度专业单项得分=
12
本年度矿井得分=本年度参加计分的专业单项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 第五条被核准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实现安全目标:矿井百万吨死亡率:一级:1.0以下;二级:1.3以 下;三级:1.5以下。凡年产量为 100万吨以下的煤矿,要评定为一级矿井,年 度死亡人数不得超过 1人,其死亡率可往前连续 3年累计计算。凡年度内发生 过一次 3人以上死亡事故的煤矿,取消当年评比资格。
2、 采掘关系正常。
3、 资源利用:回采率达到规定要求。
4、 矿井必须有核准的足够风量; 必须按 《煤矿安全规程》 (以下简称 《规 程》规定,建立安全监控、瓦斯抽放和防灭火系统。
5、 制定并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及惩制度。
第六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业司(矿务局) {以下简称公司(局) }、县必须具 备以下条件;
1、 考核年度内,各矿均达标。
2、 考核年度内,各矿达标矿井中一级矿井占 60%以上。
3、 考核年度内,公司(局)百万吨死亡率在 1.0以下,县在 2.0以下。
4、 制定并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培训、考核奖惩制度。 第七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检查考核办法:
1、 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几个专业的检查考核,全国每年进行一次,省 (区、市)每半年进行一次,公司(局)县每季度进行一次,矿每月进行一次。 2、 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几个专业的检查考核采取动态检查,每次检查记 录存档,作为年终评级考核的依据。已经达标的煤矿次年依据复查得分决定升、 降级;已达标的公司 (局) 、县复查不能巩固的,撤消安全质量标准化公司(局) 或县称号。
第八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考核评级:三级由公司(局) 、重点新煤县和 县(市)以上煤炭管理部门核准;二级由省(区、市)政府指定的部门或省级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核准;一级由省(区、市)政府指定的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 监察机构初评,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核准;安全质量标准化公司(局) 、县由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核准。
第九条本标准及考核评比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各省(区、市)负责该项工作的相关部门可依据本标准并结合实际 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对一、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各级地方政府应给予适当奖励 和实行相应的优惠政策。
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及考核平津办法
第一条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采煤工作面回收率达到规定要求。
2、 考核期内采煤工作面无 3人以上直接责任的死亡事故。
3、 检查资料齐全
(1)每月检查记录。
(2)资料保持原始性,真实性,不得有虚假。
第二条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为三的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一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 90分及以上, 优良品率 100%,工作 面内无死亡事故;
二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 8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 80%; 三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 7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 50%以上, 无不合格品。
第三条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具体见附表) :
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1、 月度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各自采煤工作面得分之和 /采煤工作面个数。
2、 年度矿井采煤机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年度内各月采煤安全质量 标准化得分之和 /12(个月) 。
3、 采煤工作面每死亡 1人,矿井采煤业安全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扣5分,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按降级后得分输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
总分。
第四条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标准及计分办法:
1、 采煤十大项,满分 100分。缺项的按检查项目平均得分计取。
2、 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分三个等级:
优良品:十大项中前五项最低得分不低于本项总分到 90%, 后五项最低得分 不低于本项总分的 80%;
合格品:十大项中前五项得分在本项总分的 70%~90%,后五项最低得分 不低于本项总分的 60%;
不合格品:十大项中前五项最低得分在本项部分 70%及以下,后五项最低 得分在本项总分 60%及以下。
3、 此标准适用于长壁全部陷落采煤方法。其他正规采煤方法,由各 煤炭生产企业参照本标准编制相应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实施。
附表:
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保证矿井采掘关系正常,三个煤量可采期符合规定。
2、 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重点工程计划。
第二条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总分为 9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 60%及以上,没有不合格工程; 二级:总分为 8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 50%及以上,没有不合格工程; 三级:总分为 7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 40%及以上,没有不合格工程。 第三条评分办法:
总分为 100分,其中工程质量满分为 60分,文明生产满分为 40分。 1、 工程质量标准及评分办法:
○ 1工程质量标准,按《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MT5009-94)及 附表二进行检查评级。
○ 2每月未由矿对所有掘进队当月掘进巷道的工程质量,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评定等级,达到优良品得 60分,合格品得 50分,不合格不计分。
2、 文明生产标准及评分办法:
文明生产标准共 10项(具体见附表一) ,每项 4分。每项按小项检查标准 分别考核评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该小项不得分。按照附表打分。
3、 安全方面:
掘进队所负责的区域内,因掘进责任事故每死亡 1人,掘进安全质量标准 化降一级扣 5分,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死亡 3人取消评级资格。 4、 掘进工作面得分计算方法:
每月掘进工作面得分=工程质量得分 +文明生产得分
5、 矿井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计算方法:
数 当月检查掘进工作面个 分之和
当月检查掘进工作面得 标准化得分=月度矿井掘进安全质量
(个月) 质量标准化得分之和
当年各月矿井掘进安全 标准化得分=年度矿井掘进安全质量 12
附表一:
掘进文明生产标准及评分表
附表二: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机电管理工作,确保机电设备的完好和安全运行,特制订生 产矿井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第二条参加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无重大机电直接责任事故。
2、 矿井双回路供电。
3、 检查考核期间未发生两台(处)电器设备失爆。
第三条评定等级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采用百分制评分。
一级:矿井考核评分在 90分及以上,设备综合完好率 90%及以上,待修率 5%及以下,事故率 1%及以下;
二级:矿井考核评分在 80分及以上;
三级:矿井考核评分在 70分及以上。
矿井发生机电直接责任每死亡 1人,矿井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扣 5分,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死亡三人取消评级资格。
第四条考核评级办法(具体见附表)
1、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 、 《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 《煤炭工业企业设 备管理规程》及行业其他相关标准、规定,现场逐项考核,查阅有关技术资 料、图纸、记录,口试或者笔试应知应会。
2、 扣分原则:本项分数扣完为止,每一大项中有缺项时(影响安全 的因素除外)按下列计算公式进行折算:
本大项检查实得分数
缺项分数
本大项标准分数
本大项标准分数 本大项折合分数
?-
说明:本标准中所提到的机电设备是指生产设备。大型固定设备是指主副 井提升机,井上下 2m 及以上的运搬绞车,主压风机、主通风机,主排水泵(服 务水平的泵房) , 2t/h及以上锅炉,主提升胶带输送机, 35kv 及以上的主变压 器。
附表: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分办法
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本规定准适用于轨道运输系统和无轨胶轮车运输系统的矿井。 第二条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矿井运输无重大责任事故。
2、 有便于操作的运输质量检查验收组织、检查制度及奖惩制度。 第三条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总分为 90分及以上; 二级:总分为 80分及以上; 三级:总分为 70分及以上。
第四条矿井运输责任事故每死亡 1人降一级,扣除 5分后再计入矿井总分, 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死亡 3人取消评级资格。
第五条考核评级办法(具体见附表) :
1、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 、 《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 《矿井轨道质量标 准及架线维护规程》 、矿井运输管理和技术装备若干规定》 ,现场逐项考核并 查阅有关资料。
2、 在检查评比中,如有缺项,可将该项目的分数,平均折算到总项 其他内容中去,折算方法如下:
缺项分
实得分数=检查得分
-?
100100
附表:
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2)矿井同时有轨道和无轨胶轮车运输的,其运输总分加权平均。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提高“一通三防”工程安全质量 和管理水平,防止发生通风、瓦斯、煤尘与自然发火事故,特制定本安全质量 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二条参加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通风系统合理可靠。
2、 矿进必须采用机械式通风,按装 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 机装置和反风实施;有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矿井通风能力符合生 产要求,无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每一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 2个能 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3、 矿井必须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 作。
4、 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备矿井监控 系统,且系统运行正常。
第三条检查评定内容。
1、 通风系统;
2、 局部通风;
3、 瓦斯管理;
4、 井下爆破管理;
5、 通风安全监控;
6、 防治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
7、 瓦斯抽放;
8、 防治自然发火;
9、 通风设施
10、 综合防尘;
11、 管理制度。
第四条评定单位:
以自然井为基本评定单位。
第五条检查与评分定级办法(具体见附表) :
1、 根据检查结果,各大项均达 90分及以上为一级矿井;达 80分 及以上为二级矿井;达 70分及以上为三级矿井。
2、 检查大项中,检查大项的最低得分为矿井的定级分。
3、 年度等级的确定:以四个季度的定级分平均得分定级
4、 各检查大项中缺分项的,不查不计;检查分项中缺小项的,以 该检查分项的其他小项得分的百分比折算计分。扣分原则,本项扣完为 止。
5、 在同一等级中,以 11个检查大项得分的平均分多少排列名次。 凡进行瓦斯抽放、实施防治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措施的矿 井,每有一项,在上述平均分中加 2分后再排名次。
6、 在检查周期内,每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死亡 1人,通风安全 标准化降一级扣 5分,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死亡 3人取消评 级资格。
附表: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事部分,也是矿井安全的基 础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足够的经过正规学习或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正常工作的装备。有水 害威胁的矿井必须有 2台以上完好的探水钻。
2、地测部门有严格的规章制度。
3、 在考核期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责任事故 (如影响一个采区以上的透水事故、 重大井巷工程事故及透巷伤亡事故等) 。
第三条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总分在 90分及以上;
二级:总分在 80分及以上;
三级:总分在 70分及以上。
第四条因地测水害责任事故造成死亡 1人,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 化降一级扣 5分,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死亡 3人取消评级资格。 第五条考核评级办法(具体见附表) :
1、 以矿为单位对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考核评级。
2、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实施逐年逐级达标。已达标的矿 井每年要复查,根据复查得分决定该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升、 降级。
3、 考核评级计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单项及小项的最低分为零,不出 现负分。
第六条本标准有关技术考核的依据如下:
1、 有关上级部门和煤炭行所颁布的各种现行有关规程、规定、条例、 图例等。
2、 煤炭工业技术政策。
3、 其他有关经过上级部门批准的技术文件。
露天矿可参照本办法和有关规程执行 。
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范文五:如何提高煤矿安全培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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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煤矿安全培训质量
作者:刘戈
来源:《新课程学习·下》2013年第12期
摘 要:随着社会的高度发展、进步,人们对安全健康有着极大的关注。煤矿安全在国家安全行业中有着极大的重要意义,其中煤矿安全培训对保障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针对如何有效提升职工对安全培训的重要性的认识,以及全面开展企业间的合作共进,不断对企业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全面的建设,从而有效地提升煤矿安全培训质量,保障职工工作安全。
关键词: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安全意识
生产安全对促进国民经济稳定以及经济持续高效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同样也是保障企业健康稳步成长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对相对较为大型以及地理位置特殊的企业而言,安全更是进行煤矿工作的重点前提。为有效提升煤矿安全培训质量,下文将从如下几方面进行探究。
一、加强对安全培训重要性的认识
在日常的煤矿安全培训中,其涉及的培训机构包括多个机构,其中包括专业负责的培训教师以及专业的培训机构等,其中任何一个方面对安全培训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1.增强管理层以及员工的安全意识
进行煤矿安全培训不仅是一种形式化的培训任务,同时也应当让企业高层连同员工全面地重视安全,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对于煤矿企业而言,其最重要的是保障生产安全,任何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都会给企业甚至是国家带来不可预料的影响,因此,企业应当增强安全意识,进行煤矿安全培训,从而有效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
同时,除了企业管理层应当重视安全生产,其员工应当注重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务必在工作中认识到,自身的些许差错可能带来不可预知的后果,提升自身面对安全事故时的应对能力,从而具有保护自我的能力。
2.培训机构的任务
在煤矿安全培训的过程中,培训机构对煤矿安全培训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培训机构肩负着煤矿安全培训的组织以及有效的实施,对于出现的培训效果有着极其重要影响。因此,培训机构的负责人以及培训教师自身应当有充足的安全意识以及面对安全隐患时的应对措施。因此,培训机构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方案,采用有效的教材,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进行安全培训。从而有效地提升煤矿安全培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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