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浙大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导师陈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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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导师陈林林
时间:2011-05-11 10:26来源:未知 作者:浙大考研网 点击: 307次
浙大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导师陈林林
姓名:陈林林
职称:教授
研究领域:
法理学、司法制度与裁判方法
现任职务:
学习工作经历:
1992.9,1996.6,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2000.9,2005.6,浙江大学(法学博士/硕博直攻)
2006.9,2008.6,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
2009.9,2010.8,首尔大学社会科学大学院(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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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主要成果:
(一)代表性论文
1. 论上诉不加刑,《法学研究》,1998年第4期
2. 正义科学之道德祭品,《中外法学》,2003年第4期;
3. 基于法律原则的裁判,《法学研究》,2006年第3期;
4. 古典法律解释的合理性取向,《中外法学》2009年第4期; 5. 法律方法与法治:基于纳粹司法的一个检讨,《法学家》2010年第5期; 6. 在艺术与巫术之间的宪法解释,《政法论坛》2010年第5期。
(二)主要出版物
1.《裁判的进路与方法》(专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解读宪法》(译著,1/2),上海三联书店,2007年版;
3.《英美法中的形式与实质》(译著,2/3),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法律与道德》(译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三)主持课题
1.“疑案裁判中的法律判断模型研究”,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2010); 2.“法律原则的司法适用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2007); 3.“裁判方法比较研究”,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2006); 4.“裁判的进路与方法”,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2006)。 所获荣誉:
1. 浙江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10,基础理论类,1/1); 2. 浙江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08,基础理论类,1/1); 3. 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2007)。
担任社会兼职: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编辑
浙江省法理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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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浙大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导师陈林林
浙大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导师陈林林 时间:2011-05-11 10:26来源:未知 作者:浙大考研网 点击: 307次
浙大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导师陈林林
姓名:陈林林
职称:教授
研究领域:
法理学、司法制度与裁判方法
现任职务:
学习工作经历:
1992.9,1996.6,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2000.9,2005.6,浙江大学(法学博士/硕博直攻) 2006.9,2008.6,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 2009.9,2010.8,首尔大学社会科学大学院(访问学者) 个人主要成果:
(一)代表性论文
1. 论上诉不加刑,《法学研究》,1998年第4期
2. 正义科学之道德祭品,《中外法学》,2003年第4期;
3. 基于法律原则的裁判,《法学研究》,2006年第3期;
4. 古典法律解释的合理性取向,《中外法学》2009年第4期; 5. 法律方法与法治:基于纳粹司法的一个检讨,《法学家》2010年第5期; 6. 在艺术与巫术之间的宪法解释,《政法论坛》2010年第5期。
(二)主要出版物
1.《裁判的进路与方法》(专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解读宪法》(译著,1/2),上海三联书店,2007年版; 3.《英美法中的形式与实质》(译著,2/3),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法律与道德》(译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三)主持课题
1.“疑案裁判中的法律判断模型研究”,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2010); 2.“法律原则的司法适用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2007); 3.“裁判方法比较研究”,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2006); 4.“裁判的进路与方法”,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2006)。 所获荣誉:
1. 浙江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10,基础理论类,1/1); 2. 浙江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08,基础理论类,1/1); 3. 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2007)。
担任社会兼职: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编辑
浙江省法理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范文三:浙大光华法学院2010必读书目
2010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参考书目录
科目名称:
《1》 法学基础课
参考书:1.《法理学》(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 2.《法理学导论》;
3.《民法》(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出版社:1.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或最新版; 2.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3.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最新版)。
作者: 1.张文显主编;
2.孙笑侠、夏立安;
3.王利明主编。
《2》法学专业基础课
参考书:法学专业基础课A类题参考书: 1.《宪法》(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2.《行政法学》(第二版);
3.《刑法学》。
法学专业基础课B类题参考书:
1.《商法》;
2.《经济法》(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 3.《民事诉讼法》。
法学专业基础课C类题参考书:
1.《国际法》;
2.《国际经济法学》;
3.《中国国际私法通论》。
出版社:法学专业基础课A类题参考书: 1.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或最新版; 2.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3.北京大学出版社与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法学专业基础课B类题参考书:
1.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2.高等教育出版社与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3.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法学专业基础课C类题参考书:
1.北京大学出版社与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2.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3.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三版。
作者:法学专业基础课A类题参考书: 1.许崇德主编;
2.胡建淼著;
3.高铭暄、马克昌主编。
法学专业基础课B类题参考书:
1.范健主编;
2.杨紫烜主编;
3.汤建维主编。
法学专业基础课C类题参考书:
1.邵津主编;
2.翁国民、应坚、蒋奋编著;
3.李双元等著
范文四:光华法学院2007年民商法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理学、法学前沿(含刑事法学)、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国家赔偿法
学、民法学、经济法(商法)、国际法学 ...
商法
骑大象的蚂蚁整理编辑
为帮助在职人员进一步掌握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提高法学理论水平
和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而更加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多渠道
培养我国法学专业高级人才,推动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决定在学院本
部开设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在职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与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学士学位,且取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年以上的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大专学历,且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者,可以参加上述各类课程进修班。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即日起报名,额满开班;
2、报名地点: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4号楼208室(杭州市之江路51号),邮编:310008;
3、报名时应当提交下列证书:(1)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1寸免冠照片3张,2寸蓝底彩照1张;(3)报名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费:50元。
三、录取事项
1、录取审查: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和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会同专家共同进行录取终审;
2、正式录取及学费收取:凡审查合格者,发交费通知,学校依据交费情况发出正式录取
通知。
四、学习年限及收费
1、学习年限为两年(指授课时间)。按规定学时面授,充分利用在职人员业余时间;
2、学费12000元,教材费(预收)700元。
五、课程设置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理学、法学前沿(含刑事法学)、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
学、国家赔偿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商法)、国际法学
民商法学:法理学、法学前沿(含刑事法学)、民法总论、物权法学、债权法学、商法学
(金融法、票据法、公司法、保险法等)、民事诉讼与仲裁法、国际法学
经济法学:法学前沿、法理学、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商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
知识产权法
刑法学:法理学、民法学、刑法总论、刑法各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犯罪学、
刑事侦查与物证技术学、经济犯罪研究
国际法学:法理学、法学前沿(含刑事法学)、国际公法与WTO法、国际私法与国际程序法学、国际贸易与投资法、国际移民法、民法学、经济(商法)
六、结业与学位申请
1、进修学员按专业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通过考试(60分以上),发给浙江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
2、获得浙江大学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课程考试达到规定要求,具有学士学位并通过全
国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与法学综合课考试者,通过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
位资格审查,硕士论文答辩通过,授予浙江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七、咨询及联系电话
电话: 手机:姜老师 卢老师
范文五:光华法学院2007年民商法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浙江大学2008年法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招 生 简 章
为帮助在职人员进一步掌握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提高法学理论水平和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而更加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多渠道培养我国法学专业高级人才,推动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决定在学院本部开设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在职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与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学士学位,且取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以上的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大专学历,且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者,可以参加上述各类课程进修班。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即日起报名,额满开班;
2、报名地点: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4号楼208室(杭州市之江路51号),邮编:310008;
3、报名时应当提交下列证书:(1)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1寸免冠照片3张,2寸蓝底彩照1张;(3)报名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费:50元。
三、录取事项
1、录取审查: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和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会同专家共同进行录取终审;
2、正式录取及学费收取:凡审查合格者,发交费通知,学校依据交费情况发出正式录取通知。
四、学习年限及收费
1、学习年限为两年(指授课时间)。按规定学时面授,充分利用在职人员业余时间;
2、学费12000元,教材费(预收)700元。
五、课程设置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理学、法学前沿(含刑事法学)、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国家赔偿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商法)、国际法学
民商法学:法理学、法学前沿(含刑事法学)、民法总论、物权法学、债权法学、商法学(金融法、票据法、公司法、保险法等)、民事诉讼与仲裁法、国际法学
经济法学:法学前沿、法理学、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商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知识产权法
刑法学:法理学、民法学、刑法总论、刑法各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犯罪学、刑事侦查与物证技术学、经济犯罪研究
国际法学:法理学、法学前沿(含刑事法学)、国际公法与WTO法、国际私法与国际程序法学、国际贸易与投资法、国际移民法、民法学、经济(商法)
六、结业与学位申请
1、进修学员按专业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通过考试(60分以上),发给浙江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
2、获得浙江大学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课程考试达到规定要求,具有学士学位并通过全国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与法学综合课考试者,通过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硕士论文答辩通过,授予浙江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七、咨询及联系电话
电话:0571-88273810 86592739 手机:13805726776 姜老师 13858068933 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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