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构造柱设计规范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第?13.3.?4-4条:?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砌?体填充墙,?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 墙长大于?5m 时,?墙顶与梁宜?有拉结;墙?长超过8m? 或层高2? 倍时,宜?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墙高超过?4m 时,?墙体半高宜?设置与柱连?接且沿墙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
1 、当?无混凝土墙?(柱)分隔?的直段长度?,120(?或100)?厚墙超过3?.6m,1?80(或1?90)厚墙?超过5m时?,在该区间?加混凝土构?造柱分隔;?
2、 ?120(或?100)厚?墙 当墙高?小于等于3?米时,开洞?宽度小于等?于2.4m?,若不满足?时应加构造?柱或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3?、180(?或190)?厚墙 当墙?高小于等于?4m,开洞?宽度小于等?于3.5m?,若不满足?时应加构造?柱或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1、?墙体转角处?无框架柱时?、不同厚度?墙体交接处?,应设置构?造柱 2?、当墙长大?于5m(或?墙长超过层?高2倍)时?,应该在墙?长中部(遇?有洞口在洞?口边)设置?构造柱
?3、较大洞?口两侧、无?约束墙端部?应设置构造?柱
4、?构造柱与墙?体拉结筋为?2Φ6@5?00,沿墙?体全长贯通?
主要还?是根据图纸?设计要求再?定。
?
构造柱设?置规范
?构造柱间距?应该分两种?情况区分对?待。一种是?单一作为约?束边缘构件?的构造柱,?此类构造柱?的设置主要?考虑约束墙?段的长度需?要,以往抗?震规范中尚?不明确,无?论在砌体横?墙或纵墙中?均未提出间?距的要求。?事实证明构?造柱的约束?作用是有限?的。例如在?以往的纵墙?中设置构造?柱时只要求?在两端设构?造柱,数十?米长的构造?柱难以约束?墙段的破坏?此时构造柱?的数量是远?远不够的。?即使横墙中?的构造柱间?距一般可能?达到11~?12米,构?造柱的作用?也难以完全?发挥。
?根据工程实?践经验和有?关实验研究?分析结果,?新规范对此?做了补充和?完善: ?当层数和房?屋高度接近?或者达到砌?体结构限定?高度时,横?墙内的构造?柱间距不宜?大于层高的?2倍,即一?般不宜超过?5.4米;?纵墙内的构?造柱一般不?超过3.9?米(外纵墙?)和4.2?米(内纵墙?),即大致?每开间均应?设置一根构?造柱如此要?求是十分必?要的,实验?证明墙段的?宽高比超过?2时,构造?柱的约束作?用降低。 ? 在开间较?大的多层数?和房屋高度?接近和达到?砌体高度是?对构造柱的?设置间距要?求更高。在?横墙内德柱?间距不宜大?于层高,在?纵墙内的柱?间距不宜大?于4.2米?;同时在所?有纵横墙交?接处及横墙?的中部也均?应设有构造?柱以约束相?应墙段的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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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圆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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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构造柱
篇一: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masoy structures
GB 50003-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2年3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2]9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1998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8]9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03-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3.1.1、3.2.1、3.2.2、3.2.3、5.1.1、5.2.4、5.2.5、6.1.1、6.2.1、6.2.2、6.2.8、
1
6.2.10、6.2.11、7.1.2、7.1.3、7.3.2、7.3.12、7.4.1、7.4.6、8.2.8、9.2.2、9.4.3、10.1.8、10.4.11、10.4.12、10.4.14、10.4.19、10.5.5、10.5.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
严格执行,原《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 3-88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1月10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1998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8]94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的设计、研究和教学单位,对《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 3-88 进行全面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年来新型砌体材料结构的科研成果和工程经验,考虑了我国的经济条件和工程实践,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充实和试设计,最后由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组织审查定稿。
本次修订后共有10章5个附录,主要修订内容列举如下:
2
1 砌体材料:引入了近年来新型砌体材料,如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轻集料混凝土砌块及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灌孔砌体的计算指标;
2 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 补充了以重力荷载效应为主的组合表达式和对砌体结构的可靠度作了适当的调整;
3 根据国际标准《配筋砌体结构设计规范》ISO 9652-3 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引进了与砌体结构可靠度有关的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4 调整了无筋砌体受压构件的偏心距取值;增加了无筋砌体构件双向偏心受压的计算方法;
5 补充了刚性垫块上局部受压的计算及跨度?9m的梁在支座处约束弯距的分析方法; 6 修改了砌体沿通缝受剪构件的计算方法;
7 根据适当提高砌体结构可靠度、耐久性的原则,提高了砌体材料的最低强度等级;
8 根据建筑节能要求,增加了砌体夹芯墙的构造措施;
9 根据住房商品化的要求,较大地加强了砌体结构房屋的抗裂措施,特别是对新型墙材砌体结构的防裂、抗裂构造措施;
10 补充了连续墙梁、框支墙梁的设计方法;
11 补充了砖砌体和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的设计方法;
3
12 增加了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结构的设计方法;
13 根据需要增加了砌体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
14 取消了原标准中的中型砌块、空斗墙、筒拱等内容。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寄给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沈阳市光荣街65号,邮编110003,E-mail:yuanzf@mail.sy.ln.c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湖南大学、哈尔滨建筑大学、浙江大学、同济大学、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重庆建筑科学研究院、郑州工业大学、重庆建筑大学、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云南省建筑技术发展中心、长沙交通学院、广州市民用建筑科研设计院、沈阳建筑工程学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合肥工业大学、深圳艺蓁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长沙中盛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苑振芳 施楚贤 唐岱新 严家熺 龚绍煕 徐建 胡秋谷 王庆霖 周炳章 林文修 刘立新 骆万康
4
梁兴文 侯汝欣 刘斌 何建罡 吴明舜 张英 谢丽丽 梁建国 金伟良 杨伟军 李翔 王凤来 刘明 姜洪斌 何振文 雷波 吴存修 肖亚明 张宝印 李罔 李建辉
第1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合理选用结构方案和建筑材料,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订本规
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下列砌体的结构设计,特殊条件下或有特殊要求的
应按专门规定进行设计。
1 砖砌体,包括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无筋和配筋砌体; 2 砌块砌体,包括混凝土、轻骨料混凝土砌块无筋和配筋砌体;
3 石砌体,包括各种料石和毛石砌体。
第1.0.3条 本规范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规定的原则制订。设计术语和符号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T
50083的规定采用。
第1.0.4条 按本规范设计时,荷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执行;材料和施工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5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要求;结构抗震设计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 第1.0.5条 砌体结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的规定。
第2章 术语和符号
2.1 主要术语
第2.1.1条 砌体结构 masoy structure
由块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是砖砌体、砌块砌体和石砌体结构的统称。
第2.1.2条 配筋砌体结构 reinforced masoy structure
由配置钢筋的砌体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是网状配筋砌体柱、水平配筋砌体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组合砌体柱(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和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结构的统称。
第2.1.3条 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结构 reinforced concrete
masoy shear wall
structure
由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和混凝土楼、屋盖所组成的房屋建筑结构。
第2.1.4条 烧结普通砖 fired common brick
6
由粘土、页岩、煤矸石或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经过焙烧而
成的实心或孔洞率不大于规定值且外形尺寸符合规定的砖。
分烧结粘土砖、烧结页岩砖、烧结煤矸石砖、烧结粉煤灰砖
等。
第2.1.5条 烧结多孔砖 fired perforated brick
以粘土、页岩、煤矸石或粉煤灰为主要原料,经焙烧而成、
孔洞率不小于25%,孔的尺寸小而数量多,主要用于承重部
位的砖。简称多孔砖。目前多孔砖分为P型砖和M型砖。
第2.1.6条 蒸压灰砂砖 autoclaved sand-lime brick
以石灰和砂为主要原料,经坯料制备、压制成型、蒸压养
护而成的实心砖。简称灰砂砖。
第2.1.7条 蒸压粉煤灰砖 autoclaved flyash-lime brick
以粉煤灰、石灰为主要原料,掺加适量石膏和集料,经坯
料制备、压制成型、高压蒸汽养护而成的实心砖。简称粉煤
灰砖。
第2.1.8条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concrete small hollow block
由普通混凝土或经骨料混凝土制成,主规格尺寸为
390mm×190mm×190mm、空心率在25%,50%的空心砌块。
简称混凝土砌块或砌块。
第2.1.9条 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 mortar for concrete small hollow block 由水泥、砂、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掺
7
和料和外加剂等组分,按一定比例,采用机械拌和制成,专门用于砌筑混凝土砌块的砌筑砂浆。简称砌块专用砂浆。
第2.1.10条 混凝土砌块灌孔混凝土 grout for concrete
small hollow block 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掺和料和外加剂等组分,按一定比例,采用机械搅拌后,用于浇注混凝土砌块砌体芯柱或其他需要填实部位孔洞的混凝土。简称砌块灌孔混凝土。
第2.1.11条 带壁柱墙 pilastered wall
沿墙长度方向隔一定距离将墙体局部加厚形成墙面带垛的加劲墙体。
第2.1.12条 刚性横墙 rigid transverse wall
在砌体结构中刚度和承载能力均符合规定要求的横墙。又称横向稳定结构。
第2.1.13条 夹心墙 cavity wall filled with insulation
墙体中预留的连续空腔内填充保温或隔热材料,并在墙的内叶和外叶之间用防锈的金属拉结件连接形成的墙体。
第2.1.14条 混凝土构造柱 structural concrete column
在多层砌体房屋墙体规定部位,按构造配筋,并按先砌墙后浇灌混凝土柱的施工顺序制成的混凝土柱。通常称为混凝土构造柱,简称构造柱。
第2.1.15条 圈梁 ring beam
在房屋的檐口、窗顶、楼层、吊车梁顶或基础顶面标高处,
8
沿砌体墙水平方向设置封闭状的按构造配筋的混凝土梁式
构件。
第2.1.16条 墙梁 wall beam
由钢筋混凝土托梁和梁上计算高度范围内的砌体墙组成
的组合构件。包括简支墙梁、连续墙梁和框支墙梁。
第2.1.17条 挑梁 cantilever beam
嵌固在砌体中的悬挑式钢筋混凝土梁。一般指房屋中的阳
台挑梁、雨蓬挑梁或外廊挑梁。
第2.1.18条 设计使用年限 design working life
设计规定的时期。在此期间结构或结构构件只需进行正常
的维护便可按其预定的目的使用,而不需进行大修加固。
第2.1.19条 房屋静力计算方案 static analysis scheme of
building
根据房屋的空间工作性能确定的结构静力计算简图。房屋
的静力计算方案包括刚性方案、刚弹性方案和弹性方案。
第2.1.20条 刚性方案 rigid analysis scheme
按楼盖、屋盖作为水平不动铰支座对墙、柱进行静力计算
的方案。
第2.1.21条 刚弹性方案 rigid-elastic analysis scheme
按楼盖、屋盖与墙 、柱为铰接,考虑空间工作的排架或
框架对墙、柱进行静力计算的方案。
第2.1.22条 弹性方案 elastic analysis scheme
9
按楼盖、屋盖与墙、柱为铰接,不考虑空间工作的平面排
架或框架对墙、柱进行静力计算的方案。
第2.1.23条 上柔下刚多层房屋 upper flexible and lower rigid complex multistorey
building
在结构计算中,顶层不符合刚性方案要求,而下面各层符
合刚性方案要求的多层房屋。
第2.1.24条 屋盖、楼盖类别 types of roof or floor structure
根据屋盖、楼盖的结构构造及其相应的刚度对屋盖、楼盖
的分类。根据常用结构,可把屋盖、楼盖划分为三类,而认
为每一类屋盖和楼盖中的水平刚度大致相同。
第2.1.25条 砌体墙、柱高厚比 ratio of hight to sectional thickness of wall or
column
砌体墙、柱的计算高度与规定厚度的比值。规定厚度对墙
取墙厚,对柱取对应的边长,对带壁柱墙取截面的折算厚度。
第2.1.26条 梁端有较支承长度 effective support length of beam end
梁端在砌体或刚性垫块界面上压应力沿梁跨方向的分布
长度。
第2.1.27条 计算倾覆点 calculating overturning point
10
验算挑梁抗倾覆时,根据规定所取的转动中心。
第2.1.28条 伸缩缝 expansion and contraction joint
将建筑物分割成两个或若干个独立单元,彼此能自由伸缩的竖向缝。通常有双墙伸缩缝、双柱伸缩缝等。
第2.1.29条 控制缝 control joint
设置在墙体应力比较集中或墙的垂直灰缝相一致的部位,并允许墙身自由变形和对外力有足够抵抗能力的构造缝。
篇二:砌体结构中构造柱的设置
砌体结构中构造柱的设置
作者:王金俊 吴耀安
来源:《现代装饰?理论》2012年第11期
摘要:由于砌体结构所使用材料的脆性性质,决定了它的抗震性能较差。为增强砌体的整体性,提高其抗震能力,经常在多层砌体房屋中设置构造柱,作为有力的抗震措施。关键词:砌体工程;构造柱
一 砌体结构中的构造柱
为提高多层建筑砌体结构的抗震性能,规范要求应在房屋的砌体内适宜部位设置钢筋混凝土柱并与圈梁连接,共同加强建筑物的稳定性。这种钢筋混凝土柱通常就被称为构造柱。在多层砌体房屋,底层框架及内框架砖砌体中,它的作用一般为:加强纵墙间的连接,是由于构造柱与其相邻的纵横墙以及牙搓相连接并沿墙高每隔500mm 设置拉结筋,钢
11
筋每边伸入墙内大于1000mm。一般施工时先砌砖墙后浇筑混凝土柱,这样能增加横墙的结合,可以提高砌体的抗剪承载能力10%-30% ,提高的比例幅度虽然不高但能明显约束墙体开裂,限制出现裂缝。构造柱与圈梁的共同工作,可以把砖砌体分割包围,当砌体开裂时能迫使裂缝在所包围的范围之内,而不至于进一步扩展。砌体虽然出现裂缝,但能限制它的错位,使其维持承载能力并能抵消振动能量而不易较早倒塌。砌体结构作为垂直承载构件,地震时最怕出现四散错落倒地,从而使水平楼板和屋盖坠落,而构造柱则可以阻止或延缓倒塌时间、以减少损失。构造柱与圈梁连接又可以起到类似框架结构的作用,其作用效果非常明显。在砌体结构中其主要作用一是和圈梁一起作用形成整体性,增强砌体结构的抗震性能,二是减少、控制墙体的裂缝产生,另外还能增强砌体的强度。在框架结构中其作用是当填充墙长超过2倍层高或开了比较大的洞口,中间没有支撑,纵向刚度就弱了,就要设置构造柱加强,防止墙体开裂。
二 构造柱的设置要求
构造柱和圈梁主要起抗震作用,维持砌体结构的稳定性,虽然框架结构中一般都是填充墙,但是在框架结构中,为了加强墙体的稳定,防止墙体开裂等情况,在如下情况需要设置构造柱:,)设计要求说明部位该设置构造柱;,)墙体横跨度超过4米(一般情况),墙中间要设置构造柱。其次,
12
砖砌体端部没有框架柱或剪力墙时,一般也会设置构造柱;,)墙体中间开较大的通长洞口、墙体边缘、转角部位,一般会设置构造柱。
三 砌体结构中设置构造柱的作用
构造柱能够提高砌体的抗剪强度10%,30%左右,提高幅度与砌体高宽比、竖向压力和开洞情况有关。构造柱通过与圈梁的配合,形成空间构造框架体系,使其有较高的变形能力。当墙体开裂以后,以其塑性变形和滑移、摩擦来耗散地震能量,它在限制破碎墙体散落方面起着
关键的作用。由于摩擦,墙体能够承担竖向压力和一定的水平地震作用,保证了房屋在罕遇地震作用下不至倒塌。
四 构造柱的具体设置
构造柱应当设置在地震时震害较重,连接构造比较薄弱和易于应力集中的部位。外廊式和单面走廊式的多层砖房,应按房屋层数增加一层后,根据下表要求设置构造柱,且单面走廊两侧的纵墙应按外墙处理;当墙体有丁字口十字口房屋的四角必须设置构造柱,因为这些部位是最容易在遭受外部作用时产生破坏的故必须在这些部位设置构造柱用来抵御外部作用力,长度超过4m的墙体也必须设置构造柱,构造柱能影响的范围只有在构造柱一侧2m,在大于4m的墙体中构造柱只能为4m范围中的墙体起到作用对超出4m的墙体没有任何作用所以在4m分为内就的设置一根构造柱。在
13
填充墙中有小于15cm的小垛子就用构造柱代替。
(,)构造柱的设置原则
,)应根据砌体结构体系:砌体类型结构或构件的受力或稳定要求,以及其他功能或构造要求,在墙体中的规定部位设置现浇混凝土构造柱;,)对于大开间荷载较大或层高较高以及层数大于等于8层的砌体结构房屋宜按下列要求设置构造柱:墙体的两端;较大洞口的两侧;房屋纵横墙交界处;,)构造柱的间距,当按组合墙考虑构造柱受力时,或考虑构造柱提高墙体的稳定性时,其间距不宜大于4M,其他情况不宜大于墙高的1.5—2倍及6M,或按有关的规范执行;,)构造柱应与圈梁有可靠的连接。
五 构造柱的构造
构造柱应与圈梁连接,构造柱的纵筋应穿过圈梁,保证构造柱的纵筋上下贯通。隔层设置圈梁的房屋,应在无圈梁的楼层设置配筋砖带。仅在外墙四角设置构造柱时,在外墙上应伸过一个开间,其它情况应在外纵墙和相应横墙上拉通,其截面高度不应小于四皮砖,砂浆强度不应低于M5级。构造柱与墙连接处宜砌成马牙槎,并应沿墙高每隔500毫米,设2φ6拉结钢筋,每边伸入墙内不小于1米或伸至洞口边。构造柱的最小截面可采用240×180毫米,房屋四角的构造柱可适当加大截面尺寸,施工时应先砌墙后浇柱,构造柱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15,钢筋级别一般为1级钢,混凝
14
土保护层厚度为20毫米,并不得小于15毫米,也不宜大于25毫米。纵向钢筋应采用4φ12,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50mm,且在柱上、下端宜适当加密;7度时超过6层,8度时超过5层,9度时构造柱纵向钢筋宜采用4φ14,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圈梁和构造柱的交接处,圈梁钢筋应放在构造柱钢筋的内侧,即把构造柱当作圈梁的支座,这样对结构有利。
六 构造柱的配筋
构造柱纵筋不宜小于4φ12,对于边柱、角柱不宜少于4φ14。七度时超过6层,8度时超过5层.9度时纵向钢筋宜采用4φ14。构造柱的竖向受力钢筋的直径也不宜小于16mm。构造柱
篇三:框架结构中构造柱的设置规范
框架结构中构造柱的设置规范
1 .当无混凝土墙(柱)分隔的直段长度,120(或100)厚墙超过3.6m,180(或190)厚墙超过5m时,在该区间加混凝土构造柱分隔;
2.120(或100)厚墙 当墙高大于3米时,开洞宽度大于2.4m时应加构造柱或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3. 180(或190)厚墙 当墙高大于4m,开洞宽度大于3.5m时应加构造柱或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
编辑本段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第2.1.14条 混凝土构造柱structural concrete column
15
在多层砌体房屋墙体的规定部位,按构造配筋,并按先砌墙后浇灌混凝土柱的施工顺序制成的混凝土柱,通常称为混凝土构造柱,简称构造柱。 为提高多层建筑砌体结构的抗震性能,规范要求应在房屋的砌体内适宜部位设置钢筋混凝土柱并与圈梁连接,共同加强建筑物的稳定性。这种钢筋混凝土柱通常就被称为构造柱。构造柱,主要不是承担竖向荷载的,而是抗击剪力,抗震等横向荷载的.
构造柱通常设置在楼梯间的休息平台处,纵横墙交接处,墙的转角处,墙长达到五米的中间部位要设构造(转 载于:wWw.xLTkwj.cOM 小 龙 文档网:砌体结构设计规范,构造柱)柱。近年来为提高砌体结构的承载能力或稳定性而又不增大截面尺寸,墙中的构造柱已不仅仅设置在房屋墙体转角、边缘部位,而按需要设置在墙体的中间部位,圈梁必须设置成封闭状。 从施工角度讲,构造柱要与圈梁地梁、基础梁整体浇筑。与砖墙体要在结构工程有水平拉接筋连接。如果构造柱在建筑物、构筑物中间位置,要与分布筋做连接。
编辑本段构造柱的设置原则
1)应根据砌体结构体系
砌体类型结构或构件的受力或稳定要求,以及其他功能或构造要求,在墙体中的规定部位设置现浇混凝土构造柱;
2)对于大开间荷载较大或层高较高以及层数大于等于8层的砌体结构房屋宜按下列要求设置构造柱:
16
(1)墙体的两端,
(2)较大洞口的两侧,
(3)房屋纵横墙交界处,
(4)构造柱的间距,当按组合墙考虑构造柱受力时,或考虑构造柱提高墙体的稳定性时,其间距不宜大于4M,其他情况不宜大于墙高的1,5——2倍及6M,或按有关的规范执行,
(5)构造柱应与圈梁有可靠的连接;
3)下列情况宜设构造柱:
(1)受力或稳定性不足的小墙垛,
(2)跨度较大的梁下墙体的厚度受限制时,于梁下设置,
(3)墙体的高厚比较大如自承重墙或风荷载较大时,可在墙的适当部位设置构造柱,以形成带壁柱的墙体满足高厚比和承载力的要求,此时构造柱的间距不宜大于4M,构造柱沿高度横向支点的距离与此同时与构造柱截面宽度之比不宜大于30,构造柱的配筋应满足水平受力的要求。 构造柱是保证墙体的稳定,和梁有关系。
( 1)为提高多层建筑砌体结构的抗震性能,规范要求应在房屋的砌体内适宜部位设置钢筋混凝土柱并与圈梁连接,共同加强建筑物的稳定性。这种钢筋混凝土柱通常就被称为构造柱。
(2)在多层砌体房屋,底层框架及内框架砖砌体中,它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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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般为:加强纵墙间的连接,是由于构造柱与其相邻的纵横墙以及牙搓相连接并沿墙高每隔500mm 设置2 (6 拉结筋,钢筋每边伸入墙内大于1000mm。一般施工时先砌砖墙后浇筑混凝土柱,这样能增加横墙的结合,可以提高砌体的抗剪承载能力10 % —30 % ,提高的比例幅度虽然不高但能明显约束墙体开裂,限制出现裂缝。构造柱与圈梁的共同工作,可以把砖砌体分割包围,当砌体开裂时能迫使裂缝在所包围的范围之内,而不至于进一步扩展。砌体虽然出现裂缝,但能限制它的错位,使其维持承载能力并能抵消振动能量而不易较早倒塌。砌体结构作为垂直承载构件,地震时最怕出现四散错落倒地,从而使水平楼板和屋盖坠落,而构造柱则可以阻止或延缓倒塌时间、以减少损失。构造柱与圈梁连接又可以起到类似框架结构的作用,其作用效果非常明显。
在砌体结构中其主要作用一是和圈梁一起作用形成整体性,增强砌体结构的抗震性能,二是减少、控制墙体的裂缝产生,另外还能增强砌体的强度。
在框架结构中其作用是当填充墙长超过2倍层高或开了比较大的洞口,中间没有支撑,纵向刚度就弱了,就要设置构造柱加强,防止墙体开裂。
编辑本段构造柱的抗震作用
以唐山地震为例:唐山地震后,有3幢带有钢筋混凝土构造柱且与圈梁组成封闭边框的多层砌体房屋,震后其墙体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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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未倒。其中市第一招待所招待楼的客房,房屋墙体均有斜向或交叉裂缝,滑移错位明显,四、五层纵墙大多倒塌,而设有构造柱的楼梯间,横墙虽也每层均有斜裂缝,但滑移错位较一般横墙小得多,纵墙未倒,仅三层有裂缝,靠内廊的两根构造柱都遇破坏,以三层柱头最严重,靠外纵墙的构造柱破坏较轻。由此可见,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在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中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多层砌体房屋应按抗开裂和抗倒塌的双重准则进行设防,而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则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抗震构造措施。
黑龙江省的许多地区基本裂度为6,7度,位于这些地区的多层砖混建筑均需设防,抗震构造柱的设置是必不可少的。构造柱应当设置在震害较重,连接构造比较薄弱和易于应力集中的部位。其设置根据房屋所在地区的烈度、房屋的用途、结构部位、和承担地震作用的大小来设置。由于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的作用主要在于对墙体的约束,构造断面不必大,但须同各层纵横墙的圈梁连接,无圈梁的楼层亦须设置配筋砖带,才能发挥约束作用,关于抗震柱的设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作了详细的规定。
编辑本段马牙槎
与构造柱连接处的墙应砌成马牙槎,每一个马牙槎沿高度方向的尺寸不应超过300mm或5皮砖高,马牙槎从每层柱脚开始,应先退后进,进退相差1/4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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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本段工程量计算
构造柱是为加固墙体,先砌墙后浇注混凝土的柱子。
首先,根据图纸统计图各种型号构造柱的数量,然后按下述公式计算混凝土和钢筋工程量。
1.混凝土工程量:
柱高*断面面积*柱根数=(m3)
式中:柱高——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面高度,或自地圈梁顶面至屋顶圈梁顶面高度。
2、钢筋工程量:
主筋: 主筋长*根数*比重(kg/m)*柱根数=(kg)
箍筋:柱断面周长*(柱高/@)*比重(kg/m)*柱根数=(kg)
式中主筋长=柱高+伸入地圈梁长+上下的直钩长+42.5dn (n为层数)
3、有马牙槎的构造柱
有的构造柱有马牙槎,其宽一般为60mm。
其模板面积=(构造柱宽+马牙槎宽)*柱高
混凝土体积=(柱断面面积+(马牙槎宽/2)*宽)*柱高
相关热词搜索:构造 设计规范 结构 砌体 砌体构造柱设置规范 填充墙砌体构造柱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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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螺丝柱设计规范
篇一:螺丝螺丝柱结构标准化
WI-SCC-02-03A
篇二:螺钉孔设计规范
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模具分厂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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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模具分厂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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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模具分厂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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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螺丝与螺母基本介绍及螺丝柱的设计要求-06-20-2013
1. 螺丝、螺母的基本介绍
1.1 螺丝的种类:
自攻螺丝的螺纹分为粗牙和细牙,一般称为typeA和typeAB,绝大多数都用AB牙。自攻螺丝不需要与内螺纹配合,只需有预制孔,攻入时自动产生配合螺纹,多用在木材、塑胶等质地较软的材料上面。自攻螺丝属于非标。
机械螺丝与自攻螺丝的区别:
1
一是他们的螺纹。机械螺纹一般多用粗牙,需与相应标准的内螺纹配合缩紧,一般多为螺母或着有螺纹的金属件。机械螺纹主要有公制标准、美制标准、英制标准,公制标准和美制标准螺纹角为60度,英制为55度。公制标准以螺距表示、美制和英制标准则以一英寸多少牙来表示。
1.2 螺丝的主要参数
螺纹
,、大径d(D) 螺纹的最大直径,即外螺纹的牙顶(或内螺纹的牙底),相重合的假想的圆柱面的直径,也叫螺纹的公称直径。
,、小径d1(D1)螺纹的最小直径,即与外螺纹牙底(或内螺纹牙顶)相重合的假想圆柱面的直径
,、中径d2(D2)一个假想圆柱面的直径,其母线通过牙型上牙厚和牙间宽相等圆柱面的直径
,、螺距P 相邻两牙在中径上的对应两点间轴向距离。
,、导程S 同一条螺旋线上的相邻两牙在中径上对应两点间的轴向距离。
,、螺纹升角φ 在中径圆柱上螺旋线的切线与垂直于螺纹轴线的平面间夹角。 ,、牙型角α 轴向剖面内螺纹牙型两侧面的夹角。
,、牙型斜角β 轴向剖面内螺纹牙型一侧边与螺纹轴线的垂线间的夹角。
2
1.3 螺丝头的形状
1.4 螺丝头的槽型
1.5 常见螺丝材质
a. 低碳钢
b. SS-304
c. SS-302
d. 铝合金 5052
d. 黄铜
e. 青铜
f. 锑铜
其中低碳钢用的最为广泛,价格便宜,强度较好,能适应
于一般电子产品的要求。当然有时为了需要更高的机械强度
时,就可以考虑用不锈钢SS304,它的缺点是价格较高。
1.6 螺丝的表面处理
a. 镀锌
b. 镀镍
c. 镀锡
d. 镀锌绿膜处理.
e. 镀五彩
f. 抗氧化处理.
1.7 螺母的种类
螺母是将两个部件紧密连接起来的零件,通过内侧的螺纹,
3
跟同等规格的螺丝、螺栓连接在一起。螺母和螺丝、螺栓的连接属于可拆卸连接,当把螺母从螺丝、螺栓上旋下后,两个被连接的部件可分离。
1)碳钢或不锈钢系列:
自锁螺母防松螺母锁紧螺母四爪螺母旋入螺母保险螺母细杆螺钉连接螺母
自锁六角盖形螺母专用地脚螺钉用螺母六角冕形薄螺母吊环螺母
细牙全金属六角法兰面锁紧螺母全金属六角法兰面?紧螺母细牙非金属嵌件六角法兰面锁紧螺母细牙六角法兰面螺母
焊接方螺母焊接六角螺母扣紧螺母嵌装圆螺母
带槽圆螺母侧面带孔圆螺母端面带孔圆螺母小圆螺母
圆螺母环形螺母蝶形螺母
2)铜材和无铅铜系列:
铜螺母镶嵌铜螺母滚花铜螺母嵌装铜螺母注塑铜螺母等
3)合金螺母系列:
锌铜合金螺母等
1.8 六角螺母
六角螺母与螺栓、螺钉配合使用,外形呈正六边形,应用广泛,主要分为内六角螺母和外六角螺母。
`1.9 嵌入螺母
4
采用各种压花线材生产(一般是铅黄铜,如H59、3604、3602)制作的铜螺母. 我们日常接触到的的嵌入式滚花铜螺母都采用精密自动车床加工而成。
嵌入式滚花铜螺母主要的作业方式是模具注塑套啤或者后埋入,如果采用模具注塑,
PA/NYLOY/PET的熔点都在200?C以上,嵌入螺母被热熔进塑件后温度迅速变高,注塑成型后,塑料体迅速冷却结晶变硬,如果嵌入螺母温度还处在高温,那就有可能导至铜螺母与塑料件接触的地方开始松脱或出现裂缝。所以在嵌入螺母的注塑中都使用铜材质的螺母而不是碳钢螺母。
嵌入式铜螺母的外纹滚花有两种方式成形,一种是采用铜质的原材料拉花成形后在上设备进行生产,一般这种方式的拉花纹路为直纹,另一种是采用光圆的铜材料直接在生产的过程中边攻牙边压花,这样的加工方式可以生产一些非标尺寸的滚花铜螺母,嵌入铜螺母压花的形状可随用户选择,如网纹、八字压花、人字压花等各种滚花纹路。
1)注塑套啤
模具注塑前把螺母预先固定在模具上,注塑后塑胶凝固将螺母包紧。
2)热压安装
适合热塑型材料
注塑完成后把螺纹嵌件安装进塑料部件。
5
可以用手动或者全自动机器进行安装
螺纹嵌件会被加热到塑料的熔化温度。塑料融液会流入螺
母的底部槽中。冷却后,不会有应力。
特性
1短的注塑时间,从而降低塑料件的制
造成本
2安全,没内应力
3高的轴向拉力和抗扭矩性能
4可重复旋入
3)超声波安装
适合热塑性塑料
超声波安装
在超声波下,塑料融化并流入嵌件底部切槽。冷却后,不
会有应力。
6
范文四:自攻螺钉螺钉柱设计规范
自攻螺钉螺钉柱设计规范
1、螺钉柱的高度
螺钉柱的高度在4mm~35mm为宜,若攻丝深度太小(小于4mm)则自攻螺钉吃不住劲容易滑丝;若螺钉柱高度太高(大于35mm)则镶芯(或丝针)太长容易变形。
2、螺钉柱的强度
螺钉柱应有一定的强度,当螺钉柱的高度H>5T时,应加2-4个角撑保证螺钉柱的强度(见图1)。
图1中字母表示的尺寸及其关系下面列出:
T:顶面壁厚;
d:按照《常见塑料制品壁厚筋厚设计参考值》设计
a=2T~3T2h≥H
H-h≥2(没有特殊装配要求时)
图1
3、螺钉柱的防缩
设计螺钉柱应考虑防缩,外观要求严格的表面螺钉柱应加斜顶进行防缩(见图2),设计时应考虑制品上有无其他结构影响斜顶的顶出,斜顶的行程是否足够。设计斜顶防缩螺钉柱时应尽量减小倒扣的深度(L ),螺钉柱的底座应设计成喇叭口以利于斜顶的出模(喇叭口单边斜度3-5°)。对于过高的螺钉柱,螺钉柱的高度不应超过35mm ,
其余部分设计在螺钉柱底座上。
图2
无法加斜顶进行防缩的螺钉柱应加深孔内外的深度减轻缩水,加
2
深的深度值为顶面壁厚的2/5,见图3,n =T ,柱外侧槽的宽度
1.5mm ~2mm ,槽的外边缘渐变过渡防止亮痕。
图3
4、螺钉柱的内外径
螺钉柱的内外直径应符合加工工艺性,优先选用值见表1。
表1自攻螺钉规格
(国标)
ST2.2
ST2.9
ST3.5
ST3.9
ST4.2
ST4.8
ST5.5
ST6.3螺钉柱内径?(mm)螺钉柱外径?(mm)1.72.32.83.23.43.84.45.15677或87或88912
5、螺钉柱的脱模斜度
当螺钉柱顶面为外观面时,螺钉柱的内外径不需设计脱模斜度,加工时由抛光自然生成斜度。
当螺钉柱的顶面为非外观时,螺钉柱的内外表面应设计0.5°的脱模斜度以利于出模,设计斜度时应以螺钉柱的顶面为基准拔模,即
内外表面均为加胶拔模。如图图4
:
图4
6、螺钉柱的安装导向
螺钉柱内侧应加倒角,利于螺钉的安装。倒角大小为1×45°;当螺钉柱高度小于6mm 时,倒角大小为0.5×45°;当螺钉柱高度小于5mm 时,螺钉柱内侧不倒角。
范文五: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构造规定
构造规定
9.1 伸缩缝
第9.1.1条 钢筋混凝土结构伸缩缝的最大间距宜符合表9.1.1的规定。
钢筋混凝土结构伸缩缝最大间距(m)
表9.1.1
第9.1.2条 对下列情况,本规范表9.1.1中的伸缩缝最大间距宜适当减小:
1柱高(从基础顶面算起)低于8m的排架结构; 2屋面无保温或隔热措施的排架结构;
3位于气候干燥地区、夏季炎热且暴雨频繁地区的结构或经常处于高温作用下的结构;
4采用滑模类施工工艺的剪力墙结构;
5材料收缩较大、室内结构因施工外露时间较长等。
第9.1.3条 对下列情况,如有充分依据和可靠措施,本规范表9.1.1中的伸缩缝最大间距可适当增大: 1混凝土浇筑采用后浇带分段施工; 2采用专门的预加应力措施;
3采取能减小混凝土温度变化或收缩的措施。
当增大伸缩缝间距时,尚应考虑温度变化和混凝土收缩对结构的影响。 第9.1.4条 具有独立基础的排架、框架结构,当设置伸缩缝时,其双柱基础可不断开。
混凝土保护层
第9.2.1条 纵向受力的普通钢筋及预应力钢筋,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且应符合表9.2.1的规定。
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mm)
表9.2.1
第9.2.2条 处于一类环境且由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时,其保护层厚度可按本规范表9.2.1中规定减少5mm,但预应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处于二类环境且由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当表面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时,保护层厚度可按本规范表9.2.1中一类环境数值取用。
预制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钢筋端头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预制肋形板主肋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按梁的数值取用。
第9.2.3条 板、墙、壳中分布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本规范表9.2.1中相应数值减10mm,且不应小于10mm;梁、柱中箍筋和构造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第9.2.4条 当梁、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大于40mm时,应对保护层采取有效的防裂构造措施。
处于二、三类环境中的悬臂板,其上表面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第9.2.5条 对有防火要求的建筑物,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处于四、五类环境中的建筑物,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钢筋的锚固
第9.3.1条 当计算中充分利用钢筋的抗拉强度时,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普通钢筋
la=αfyd/ft
预应力钢筋
la=αfpyd/ft
(9.3.1-2) (9.3.1-1)
式中
la--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
fy、fpy--普通钢筋、预应力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按本规范表4.2.3-1、4.2.3-2采用; ft--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按本规范表4.1.4采用;当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C40时,按C40取值;
d--钢筋的公称直径;
α--钢筋的外形系数,按表9.3.1取用。
钢筋的外形系数
表9.3.1
当符合下列条件时,计算的锚固长度应进行修正:
1当HRB335、HRB400和RRB400级钢筋的直径大于25mm时,其锚固长度应乘以修正系数1.1;
2HRB335、HRB400和RRB400级的环氧树脂涂层钢筋,其锚固长度应乘以修正系数1.25; 3当钢筋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易受扰动(如滑模施工)时,其锚固长度应乘以修正系数1.1; 4当HRB335、HRB400和RRB400级钢筋在锚固区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大于钢筋直径3倍且配有箍筋时,其锚固长度可乘以修正系数0.8;
5除构造需要的锚固长度外,当纵向受力钢筋的实际配筋面积大于其设计计算面积时,如有充分依据和可靠措施,其锚固长度可乘以设计计算面积与实际配筋面积的比值。但对有抗震设防要求及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不得采用此项修正。
6当采用骤然放松预应力钢筋的施工工艺时,先张法预应力钢筋的锚固长度应从距构件末端0.25ltr处开始计算,此处ltr为预应力传递长度,按本规范第6.1.9条确定。
经上述修正后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按公式(9.3.1-1)、(9.3.1-2)计算锚固长度的0.7倍,且不应小于250mm.
第9.3.2条 当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纵向受拉钢筋末端采用机械锚固措施时,包括附加锚固端头在内的锚固长度可取为按本规范公式(9.3.1-1)计算的锚固长度的0.7倍。 机械锚固的形式及构造要求宜按图9.3.2采用。
采用机械锚固措施时,锚固长度范围内的箍筋不应少于3个,其直径不应小于纵向钢筋直径的0.25倍,其间距不应大于纵向钢筋直径的5倍。当纵向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小于钢筋公称直径的5倍时,可不配置上述箍筋。
第9.3.3条 当计算中充分利用纵向钢筋的抗压强度时,其锚固长度不应小于本规范第9.3.1条规定的受拉锚固长度的0.7倍。
第9.3.4条 对承受重复荷载的预制构件,应将纵向非预应力受拉钢筋末端焊接在钢板或角钢上,钢板或角钢应可靠地锚固在混凝土中。钢板或角钢的尺寸应按计算确定,其厚度不宜小于10mm。
钢筋的连接
第9.4.1条 钢筋的连接可分为两类:绑扎搭接;机械连接或焊接。机械连接接头和焊接接头的类型及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受力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在同一根钢筋上宜少设接头。
第9.4.2条 轴心受拉及小偏心受拉杆件(如桁架和拱的拉杆)的纵向受力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当受拉钢筋的直径d>28mm及受压钢筋的直径d>32mm时,不宜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第9.4.3条 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倍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图9.4.3)。
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板类、墙类及柱类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纵向受拉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搭接长度应根据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按下列公式计算:
ll=ζla
式中
ll--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
la--纵向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按本规范第9.3.1条确定; ζ--纵向受拉钢筋搭接长度修正系数,按表9.4.3取用。
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搭接长度均不应小于300mm。
纵向受拉钢筋搭接长度修正系数
表9.4.3 (9.4.3)
第9.4.4条 构件中的纵向受压钢筋,当采用搭接连接时,其受压搭接长度不应小于本规范第9.4.3条纵向受拉钢筋搭接长度的0.7倍,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小于200mm. 第9.4.5条 在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配置箍筋,其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当钢筋受拉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当钢筋受压时,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当受压钢筋直径d>25mm时,尚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 第9.4.6条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宜相互错开。钢筋机械连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机械连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在受力较大处设置机械连接接头时,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纵向受拉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宜大于50%。纵向受压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可不受限制。
第9.4.7条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的机械连接接头,除应满足设计要求的抗疲劳性能外,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纵向受力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应大于50%。 第9.4.8条 机械连接接头连接件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宜满足纵向受力钢筋最小保护层厚度的要求。连接件之间的横向净间距不宜小于25mm。
第9.4.9条 纵向受力钢筋的焊接接头应相互错开。钢筋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焊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焊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对纵向受拉钢筋接头,不应大于50%。纵向受压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可不受限制。
注;1装配式构件连接处的纵向受力钢筋焊接接头可不受以上限制;
2承受均布荷载作用的屋面板、楼板、檩条等简支受弯构件,如在受拉区内配置的纵向受力钢筋少于3根时,可在跨度两端各四分之一跨度范围内设置一个焊接接头。
第9.4.10条 需进行疲劳验算的构件,其纵向受拉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搭接接头,也不宜采用焊接接头,且严禁在钢筋上焊有任何附件(端部锚固除外)。 当直接承受吊车荷载的钢筋混凝土吊车梁、屋面梁及屋架下弦的纵向受拉钢筋必须采用焊接接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必须采用闪光接触对焊,并去掉接头的毛刺及卷边;
2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焊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应大于25%,此时,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应取为45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 3疲劳验算时,应按本规范第4.2.5条的规定,对焊接接头处的疲劳应力幅限值进行折减。
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
第9.5.1条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
小于表9.5.1规定的数值。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
(%)
表9.5.1
第9.5.2条 对卧置于地基上的混凝土板,板中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可适当降低,但不应小于0.15%。
第9.5.3条 预应力混凝土受弯构件中的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应符合下列要求:
Mu≥Mcr
(9.5.3)
式中
Mu--构件的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设计值,按本规范公式(7.2.1-1)、(7.2.2-2)或公式(7.2.5)计算,但应取等号,并将M以Mu代替; Mcr--构件的正截面开裂弯矩值,按本规范公式(8.2.3-6)计算。
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构造规定
第9.6.1条 当先张法预应力钢丝按单根方式配筋困难时,可采用相同直径钢丝并筋的配筋方式。并筋的等效直径,对双并筋应取为单筋直径的1.4倍,对三并筋应取为单筋直径的1.7倍。
并筋的保护层厚度、锚固长度、预应力传递长度及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均应按等效直径考虑。
注:当预应力钢绞线、热处理钢筋采用并筋方式时,应有可靠的构造措施。
第9.6.2条 先张法预应力钢筋之间的净间距应根据浇筑混凝土、施加预应力及钢筋锚固等要求确定。预应力钢筋之间的净间距不应小于其公称直径或等效直径的1.5倍,且应符合下列规定:对热处理钢筋及钢丝,不应小于15mm;对三股钢绞线,不应小于20mm;对七股钢绞线,不应小于25mm。
第9.6.3条 对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预应力钢筋端部周围的混凝土应采取下列加强措施:
1对单根配置的预应力钢筋,其端部宜设置长度不小于150mm且不少于4圈的螺旋筋;当有可靠经验时,亦可利用支座垫板上的插筋代替螺旋筋,但插筋数量不应少于4根,其长度不宜小于120mm;
2对分散布置的多根预应力钢筋,在构件端部10d(d为预应力钢筋的公称直径)范围内应设置3-5片与预应力钢筋垂直的钢筋网;
3对采用预应力钢丝配筋的薄板,在板端100mm范围内应适当加密横向钢筋。
第9.6.4条 对槽形板类构件,应在构件端部100mm范围内沿构件板面设置附加横向钢筋,其数量不应少于2根。 对预制肋形板,宜设置加强其整体性和横向钢度的横肋。端横肋的受力钢筋应弯入纵肋内。当采用先张长线法生产有端横肋的预应力混凝土肋形板时,应在设计和制作上采取防止放张预应力时端横肋产生裂缝的有效措施。
第9.6.5条 在预应力混凝土屋面梁、吊车梁等构件靠近支座的斜向主拉应力较大部位,宜将一部分预应力钢筋弯起。
第9.6.6条 对预应力钢筋在构件端部全部弯起的受弯构件或直线配筋的先张法构件,当构件端部与下部支承结构焊接时,应考虑混凝土收缩、徐变及温度变化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宜在构件端部可能产生裂缝的部位设置足够的非预应力纵向构造钢筋。
第9.6.7条 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所用锚具的形式和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9.6.8条 后张法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束的预留孔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预制构件,孔道之间的水平净间距不宜小于50mm;孔道至构件边缘的净间距不宜小于30mm,且不宜小于孔道直径的一半;
2在框架梁中,预留孔道在竖直方向的净间距不应小于孔道外径,水平方向的净间距不应小于1.5倍孔道外径;从孔壁算起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梁底不宜小于50mm,梁侧不宜小于40mm;
3预留孔道的内径应比预应力钢丝束或钢绞线束外径及需穿过孔道的连接器外径大10-15mm;
4在构件两端及跨中应设置灌浆孔或排气孔,其孔距不宜大于12m; 5凡制作时需要预先起拱的构件,预留孔道宜随构件同时起拱。
第9.6.9条 对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端部锚固区,应按下列规定配置间接钢筋: 应按本规范第7.8节的规定进行局部受压承载力计算,并配置间接钢筋,其体积配筋率不应小于0.5%;
2在局部受压间接钢筋配置区以外,在构件端部长度l不小于3e(e为截面重心线上部或下部预应力钢筋的合力点至邻近边缘的距离)但不大于1.2h(h为构件端部截面高度)、高度为2e的附加配筋区范围内,应均匀配置附加箍筋或网片、其体积配筋率不应小于0.5%(图9.6.9)。
第9.6.10条 在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端部宜按下列规定布置钢筋:
1宜将一部分预应力钢筋在靠近支座处弯起,弯起的预应力钢筋宜沿构件端部均匀布置; 2当构件端部预应力钢筋需集中布置在截面下部或集中布置在上部和下部时,应在构件端部0.2h(h为构件端部截面高度)范围内设置附加竖向焊接钢筋网、封闭式箍筋或其他形式的构造钢筋;
3附加竖向钢筋宜采用带肋钢筋,其截面面积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e≤0.1h时
Asv≥0.3Np/fy
当0.1h<e≤0.2h时
Asv≥0.15Np/fy
(9.6.10-2) (9.6.10-1)
当e>0.2h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配置构造钢筋。 式中
Np--作用在构件端部截面重心线上部或下部预应力钢筋的合力,可按本规范第6章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但应乘以预应力分项系数1.2,此时,仅考虑混凝土预压前的预应力损失值; e--截面重心线上部或下部预应力钢筋的合力点至截面近边缘的距离;
fy--附加竖向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按本规范表4.2.3-1采用。 当端部截面上部和下部均有预应力钢筋时,附加竖向钢筋的总截面面积应按上部和下部的预应力合力分别计算的数值叠加后采用。
第9.6.11条 当构件在端部有局部凹进时,应增设折线构造钢筋(图9.6.11)或其他有效的构造钢筋。
第9.6.12条 当对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端部有特殊要求时,可通过有限元分析方法进行设计。
第9.6.13条 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曲线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束的曲率半径不宜小于4m;对折线配筋的构件,在预应力钢筋弯折处的曲率半径可适当减小。
第9.6.14条 在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预拉区和预压区中,应设置纵向非预应力构造钢筋;在预应力钢筋弯折处,应加密箍筋或沿弯折处内侧设置钢筋网片。
第9.6.15条 构件端部尺寸应考虑锚具的布置、张拉设备的尺寸和局部受压的要求,必要时应适当加大。
在预应力钢筋锚具下及张拉设备的支承处,应设置预埋钢垫板并按本规范第9.6.9条及第9.6.10条的规定设置间接钢筋和附加构造钢筋。
对外露金属锚具,应采取可靠的防锈措施。http://www.shijiejia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