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中国饲料工业协会
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中文名称: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以下简称“本 协会”,。本协会的英文译名:CHINA FEED INDUSTRY ASSOCIATION~缩写:CFIA。
第二条 本协会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饲料工业行业社会团体~是联系政府和饲料工业行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营利性社会中介组织和自律性行业管理组织。协会会员由企事业单位、地方饲料工业协会、饲料工业行业及相关主管部门的代表和个人组成。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高举**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执行国家政策~以企业为本~以服务为宗旨~全心全意为政府、行业和企业服务~推动我国饲料工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农业部的业务指导和民政部的监督管理~遵守并执行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农业部社会团体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本协会住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主要业务:
,一,调查研究国内外饲料工业行业及相关行业的发展动态和趋势~为政府制订饲料工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规划和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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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提出建议,
,二,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要求、意见和建议~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会员与会员之间的关系,
,三,开展技术咨询~承办饲料工业行业重大投资、改造项目的评估和论证~为饲料工业行业的企业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议,
,四,制订实施饲料工业行业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营造行业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五,指导和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饲料工业协会工作,
,六,接受政府委托~组织制订和贯彻饲料工业标准,组织开展饲料生产许可证审核工作,组织开展饲料工业行业评比工作,推广饲料工业行业高新科技成果,贯彻实施饲料工业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负责饲料工业行业基本情况的统计与分析,
,七,开展行业宣传报道~编辑出版饲料工业有关书籍、报刊、资料,
,八,开展行业名牌评选、推介工作,
,九,组织经济贸易合作与技术交流~提供行业信息和咨询服务~组织展览会、专题研讨会、学术讲座等活动,
,十,开展行业培训和质量认证咨询工作,
,十一,发展与国外同行业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的友好联系~组织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为协调反倾销等国际贸易的应对工作提供服务,
,十二,发展行业公益事业,
,十三,承办政府委托、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会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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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饲料工业生产、经营、科研、教育、宣传等业务的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从事饲料工业管理、科研、教育、生产、经营、宣传等工作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个人~承认和遵守本协会章程~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申请~经本协会批准后均可成为会员。
第九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直接在协会登记备案~成为本协会的个人会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饲料工业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协会”,直接在本协会登记备案~成为本协会的单位会员。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享受本协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
,四,对本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有权要求本协会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六,有权要求本协会向政府反映其合理意见和建议,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执行行规行约~维护本行业共同利益和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二,支持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三,宣传普及饲料工业的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
,四,向本协会提供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
,五,守法经营,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及牌匾。
会员如果连续二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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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侵害行业利益、损害本协会合法权益的行为~或者其它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协会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按照本协会会员的一定比例协商产生。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讨论并决定本协会工作方针、任务,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应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机关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罢免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确认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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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确认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确认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讨论终止事宜,
,九,决定聘请国内外同行业及相关行业的知名人士为本协会的名誉会长、顾问和名誉理事,
,十,评选、表彰会员中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两年召开一次。理事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应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必要时~理事会会议也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理事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二条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权。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四分之一以上常务理事建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常务理事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常务理事会决议应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情况特殊的~常务理事会会议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其办事机构——协会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饲料工业行业享有较高威望,
,三,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农业部审查并报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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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未受过刑事处罚的。
第二十六条 秘书长是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秘书长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协会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九条 理事、常务理事是所在理事、常务理事单位参加理事会工作的代表~代表本单位履行理事职责。当人员发生变动后~理事、常务理事单位应及时重新推荐理事、常务理事代表人选~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十条 本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专业委员会和其它非常设分支机构。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对地方协会是业务指导关系~本协会和地方协会的联系及协调实行联席会议制度。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政府资助,
,二,会费,
,三,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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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会员会费管理办法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构的监督。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政部和农业部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由协会秘书处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提出修改议案~也可以由十名以上会员联名提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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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经业务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的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决议。
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终止决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机关审查同意。
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机关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七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经二OO五年十一月六日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五十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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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会员会费管理办法 ,2005年11月16日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会员会费是协会开展各项服务工作的重要基础条件。为了加强对协会会员会费的管理~充分发挥会员会费在开展协会工作中的作用~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专款专用和勤俭办事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参照相关行业协会的管理办法~结合协会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员会费包括个人会员会费、单位会员,包括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费。
第三条 会员会费交纳标准:
,一,个人会员~年度会费为20元,
,二,事业单位会员~年度会费不少于300元~入会工本费为500元,包括证书和铜牌,,
,三,企业单位会员~年度会费不少于3000元~入会工本费为500元,包括证书和铜牌,,
,四,企业单位会员中的理事单位~年度会费不少于5000元,
,五,企业单位会员中的常务理事单位~年度会费不少于8000元,
,六,企业单位会员中副会长单位~年度会费不少于2万元,
,七,企业单位会员中常务副会长单位~年度会费不少于5万元,
,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饲料工业协会不缴纳会费。
第四条 会费缴纳期限和办法:
,一,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章程规定~会员有按时交纳会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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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按年度交纳付费~交纳时间为每年3月31日前。
,二,新批准入会的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应于批准入会后一个月内缴清工本费和当年会费。当年7月1日以后入会的~按年会费的50,交纳。
,三,会员会费交至中国饲料工业协会计财部。
开户单位:中国饲料工业协会
开户银行:农行朝阳路北支行
银行账号:040101040004101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
邮政编码:100026
联系电话:行业指导部010-64194586,计财部010-64194583
第五条 会员会费的使用办法:
协会收取的会员会费主要用于协会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的支出。其使用范围包括:免费为会员提供行业信息和杂志的开支,办理会员提案的开支,召开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部分开支,召开与会员和行业有关的专题研讨会的开支,召开全国性行业会议及开展行业展销活动对会员单位给予优惠部分的补贴,社团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协会经费支出等。
第六条 会员退会或被除名时~不再退还其缴纳的会费、资助和捐赠。
第七条 协会会员会费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及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审计。
第八条 本办法经协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九条 本办法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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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
单位全称
通讯地址 邮 编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E-mail 法人代表 职务 电 话 ( ) 手 机 联 系 人 职务 电 话 ( ) 传 真 ( ) 生产经营能力
网 址 (万吨/年或台
套/年)
固定资产总额 年总产值 年利税总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行政管理 专业技术 职工总数 人员数 人员数
机监饲料 原料 添加械 科 教 督 其 单位类型 加工 生产 剂 企研 育 检他 企业 企业 企业 业 测 企业简介(1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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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范围及主要产品: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盖 章
中国饲料工业协会
审 批 意 见
备 注
注:1、业务范围及主要产品简介一栏如不够,可另附A4纸张。
2、要求另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等相关材料
复印件,纸张统一用A4纸。
3、请将申请表加盖公章后寄至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 中国饲料工业协会 协
会工作处。
邮政编码:100125 联系电话:010-59194586、59194789 传真电话:010- 5919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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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会员(以下简称“协会会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协会会员的管理和服务,根据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饲料工业生产、经营、科研、教育、宣传等业务的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从事饲料工业管理、科研、教育、生产、经营、宣传等工作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个人,承认和遵守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协会。
第四条 以下单位和个人直接在协会登记备案,即可成为协会会员:
(一)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是协会的个人会员;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饲料工业协会(以上简称“地方协会”),是协会的单位会员。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一)企业处于破产整顿期间的;
(二)个人被处以六个月以上拘役的或被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未终了的;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六条 申请入会的程序:
(一)提出申请,索取《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或《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二)填写《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或《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三)申请入会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协会秘书处直接提出申请,也可以由地方协会向协会秘书处推荐。直接向协会秘书处提出申请的,在批准入会前,协会秘书处应当征求地方协会的意见;
(四)协会秘书长办公会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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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协会常务理事会确认;
(六)被批准为会员后,由协会统一颁发会员证,单位会员同时颁发铜匾。 第七条 协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各种服务的权利:可优先获得协会编印的书刊资料,单位会员可全年免费获得行业内部信息和杂志,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种行业展销会、展示会和研讨会;
(三)对协会工作有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协会会员可以联合提出议案; (四)有权要求协会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有权要求协会向政府反映其合理意见和建议;
(六)有入会和退会的自由。
第八条 协会会员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执行行规行约,维护行业共同利益和协会的合法权益,完成协会委托事项;
(二)支持和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宣传普及饲料工业的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
(四)向协会提供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
(五)守法经营;
(六)按照有关规定向协会缴纳年度会费;
(七)参加协会会员年检。
第九条 协会会员有下列原因之一的,可以申请退会或自行退会: (一)企业停产或转产的;
(二)依法宣告破产的;
(三)无正当理由一年以上不缴会费或不参加协会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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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拒绝参加会员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
(五)不履行会员义务的。
第十条 协会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和铜匾。
第十一条 协会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从协会中除名并予以公告:
(一)有侵害行业利益、损害协会声誉或严重违法行为的;
(二)企业停产、转产或宣告破产后不主动提出退会申请的。
第十二条 凡被除名的协会会员,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入会和参加协会组织的会员活动。
第十三条 协会会员退会或被除名,不再退还其缴纳的会费、赞助和捐赠。
第十四条 协会会员证书和铜匾由协会负责统一制作。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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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章程
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中文名称: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以下简称“本 协会”)。本协会的英文译名:CHINA FEED INDUSTRY ASSOCIATION,缩写:CFIA。
第二条 本协会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饲料工业行业社会团体,是联系政府和饲料工业行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营利性社会中介组织和自律性行业管理组织。协会会员由企事业单位、地方饲料工业协会、饲料工业行业及相关主管部门的代表和个人组成。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高举**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执行国家政策,以企业为本,以服务为宗旨,全心全意为政府、行业和企业服务,推动我国饲料工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农业部的业务指导和民政部的监督管理,遵守并执行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农业部社会团体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本协会住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主要业务:
(一)调查研究国内外饲料工业行业及相关行业的发展动态和趋势,为政府制订饲料工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规划和措
施提出建议;
(二)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要求、意见和建议,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会员与会员之间的关系;
(三)开展技术咨询,承办饲料工业行业重大投资、改造项目的评估和论证,为饲料工业行业的企业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议;
(四)制订实施饲料工业行业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营造行业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五)指导和协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饲料工业协会工作;
(六)接受政府委托,组织制订和贯彻饲料工业标准;组织开展饲料生产许可证审核工作;组织开展饲料工业行业评比工作;推广饲料工业行业高新科技成果;贯彻实施饲料工业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负责饲料工业行业基本情况的统计与分析;
(七)开展行业宣传报道,编辑出版饲料工业有关书籍、报刊、资料;
(八)开展行业名牌评选、推介工作;
(九)组织经济贸易合作与技术交流,提供行业信息和咨询服务,组织展览会、专题研讨会、学术讲座等活动;
(十)开展行业培训和质量认证咨询工作;
(十一)发展与国外同行业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的友好联系,组织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为协调反倾销等国际贸易的应对工作提供服务;
(十二)发展行业公益事业;
(十三)承办政府委托、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饲料工业生产、经营、科研、教育、宣传等业务的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从事饲料工业管理、科研、教育、生产、经营、宣传等工作的具有中国国籍的个人,承认和遵守本协会章程,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申请,经本协会批准后均可成为会员。
第九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直接在协会登记备案,成为本协会的个人会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饲料工业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协会”)直接在本协会登记备案,成为本协会的单位会员。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享受本协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
(四)对本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有权要求本协会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六)有权要求本协会向政府反映其合理意见和建议;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执行行规行约,维护本行业共同利益和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二)支持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三)宣传普及饲料工业的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
(四)向本协会提供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
(五)守法经营;
(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及牌匾。 会员如果连续二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
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侵害行业利益、损害本协会合法权益的行为,或者其它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协会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按照本协会会员的一定比例协商产生。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讨论并决定本协会工作方针、任务;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应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机关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罢免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确认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确认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确认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讨论终止事宜;
(九)决定聘请国内外同行业及相关行业的知名人士为本协会的名誉会长、顾问和名誉理事;
(十)评选、表彰会员中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两年召开一次。理事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应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必要时,理事会会议也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理事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二条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权。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四分之一以上常务理事建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常务理事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常务理事会决议应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情况特殊的,常务理事会会议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其办事机构——协会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饲料工业行业享有较高威望;
(三)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农业部审查并报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未受过刑事处罚的。
第二十六条 秘书长是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秘书长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协会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九条 理事、常务理事是所在理事、常务理事单位参加理事会工作的代表,代表本单位履行理事职责。当人员发生变动后,理事、常务理事单位应及时重新推荐理事、常务理事代表人选,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十条 本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专业委员会和其它非常设分支机构。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对地方协会是业务指导关系,本协会和地方协会的联系及协调实行联席会议制度。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政府资助;
(二)会费;
(三)捐赠;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会员会费管理办法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构的监督。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政部和农业部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由协会秘书处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提出修改议案,也可以由十名以上会员联名提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
日内,经业务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的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决议。
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终止决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机关审查同意。
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机关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七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经二OO五年十一月六日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五十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范文三:参展商须知 - 中国饲料工业信息网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官方 …
参展商须知
一、会场管理须知
1、交易会期间未经组委会允许,不准在南京国际展览中心内进行各种宣传活动、散发、张贴和刻划广告以及摆摊、销售产品、书籍等,违者责任自负。
2、展馆内请不要大声喧哗,参展时讲文明礼貌,洽谈贸易诚信致上,做到互利互惠,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3、保持展馆内、外与下榻宾馆的清洁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张、饭盒,一切杂物请投入垃圾桶内。
4、严格遵守展馆各项管理规定,不得搞赌博等违法乱纪活动,有触犯法律、法规行为的,责任自负。
5、参加专题报告、信息发布会的代表请将手机关闭或放到振动档。
6、参展商如将物品带出展馆,须持有组委会或展馆的出门条,经查验后放行。 7、一切不文明行为不得进入展馆。
8、进入展馆广场车辆必须服从展馆安保人员的指导和协调。
二、布展须知
1、所有进入展馆布展人员必须佩带由组委会发放的有效证件,证件不得转借,违者一经查出,收回有效证件。
2、各参展、施工单位在进馆前须到展馆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馆布展。 3、如须在展馆内装修施工的,应征得展馆同意后,按规定缴纳施工管理费,方可进馆施工。
4、任何非经组委会或展馆批准的运输工具、搬运工具(如:卡车、叉车、液压车等)均不得进入展馆。
5、布展时严禁在展厅墙壁、门窗、柱子、地面、展板、展具及桌椅等设施上订钉、刻划或凿洞。
6、严禁在展厅内使用强化学品、强异味品,严禁明火作业、超标准噪音施工。 7、展位电源插头只限于接小型电器之用。如:电视机VCD 、充电器等。不得使用电源插头接照明和动力,电器用材和连接方法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8、南京国际展览中心在现场服务中心为参展单位、施工单位提供展具租用、电器等展览相关设施或安装水电等服务。
9、参展商须按展会规定的时间进场布展,展会期间遵守开闭馆时间,准时到位,按时离开,否则如发生展位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布展时间:6月1日8:00—20:00;2日8:00—20:00;超出规定时间使用展馆,作为加班处理。并于当日下午4:00前向展馆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10、参展商必须佩带组委会或展馆制作的有效证件进出展馆。
11、参展商严禁携带易燃、易腐蚀、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入场。
12、南京国际展览中心二层展厅的承重限定为:A 、B 、C展厅展品重量每平方米不得超过0.8吨,特装展台高度不得超过6米。室外展场承重限定为每平方米不得超过5吨。 请参展商严格遵守展馆承重规定,对超重展品采取有效措施,并得到展馆认定,否则严禁进入展厅。如不按展馆规定进行施工,造成展厅损坏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13、展品展具不得在无保护的状态下,硬拖硬拉,造成展厅损坏应负赔偿责任。
范文四:01年中国饲料工业协会赴荷考察团饲料考察通报
作者:华思言 摘自:《中国饲料》2002年第4期 日期:2002-02-20
中国饲料工业协会饲料行业组织考察组2001年11月4日至14日,由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秘书长刘同占率领的中国饲料工业协会饲料行业组织考察组应国际饲料工业联合会邀请赴荷兰进行了为期10天的访问。
1出席国际饲料工业联合会组织的食品法典研讨会
11月7日,由国际饲料工业联合会组织的“食品法典研讨会”在Victam 2001饲料展的会议大厅举办。美国饲料工业协会秘书长David Bossman先生,欧洲饲料生产者联合会秘书长Alexander Doring先生,英国食品标准局动物饲料部主任、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代表Bill Knock先生,丹麦食品、农业渔业部作物委员会主任、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动物饲养特别工作组组长Mogens-Nagel Larsen先生以及国际饲料工业联合会秘书长Roger Gilbert先生,分别阐述了制定《良好动物饲养规范》(Good Animal Feeding Practice)的重要性,并发表了对草案进行修订的观点。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秘书长刘同占向会议介绍了中国饲料工业在这方面的现状,并回答了与会代表的提问。
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是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的下设机构,成立于1962年,现有165个国家会员,负责执行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食品标准计划,旨在保护消费者健康,促进国际食品贸易。食品法典是由委员会通过的、世界通用的、具有统一表述格式的国际食品标准汇编,其目的是保障食品安全,确保食品贸易的公正进行;促进国际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所进行的食品标准工作的协调,确定优先领域,通过适当组织并在其协助下发起和指导标准草案的拟订工作;最后确定标准,并在各国政府承认之后在食品法典中予以公布,以作为地区或世界标准。根据工作需要,委员会可下设临时性的特别工作组。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官方仲裁方,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必须客观解决动植物卫生和安全方面的争端。在欧洲经历了疯牛病和二恶英事件之后,食品法典委员会第23次会议决定成立“动物饲养规范特别工作组”,时限4年,任务是为保证食品安全和食品质量,制定一部适用的《良好动物饲养规范》,并提出其他一些涉及食品安全的问题,诸如有毒物质和病原微生物防治、饲料新技术、质量控制等。工作组第1次会议于2000年6月召开,通过了工作原则;第2次会议于2001年3月召开,来自41个会员国、5个国际性政府组织和17个非政府组织的146位代表出席了会议,通过了分析及抽样方法、术语定义、有毒有害物质种类的确定,讨论了《良好动物饲养规范》的部分内容,并分成两个起草小组,分别负责起草《良好动物饲养规范》和《农场自配饲料生产操作规范》。2001年10月,第一小组已经完成草案的初稿,正在征求各国的意见。草案将在2002年6月召开的第3次会议上讨论,如果通过,将提交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第24次会议。2003年召开最后一次会议,年底特别工作组任期结束,撤销机构。《良好动物饲养规范草案(征求意见稿)》分为6个部分:引言、目标和范围、术语定义、通用原则和要求(饲料成分、标签标识、可追溯性和留样保存、监控程序、与动物饲料相关的健康危害因素)、动物饲料的工业化生产、农场自配料的生产和使用。
代表们在发言中表示,建立国际通用的操作规范有助于完善食品安全体系,并且将这一规范运用于所有工业饲料、农场自配料和水产饲料的生产及所有原料的生产使用中,可以最大限度降低动物食品生产对消费者造成的危险隐患,使动物健康及环境问题在食品安全得以保证的同时得到解决。
美国饲料工业协会代表在阐述操作规范的重要性时强调,规范有助于消费者恢复信心,增加贸易机会,特别强调了饲料生产中的可追溯性对消费者树立消费信心的重要性。同时希望操作规范应该具有可操作性、灵活性、强制性,不应过于具体,建立允许使用的饲料原料清单,供生产商选择。而且规范要具有可教育性,通过对饲料生产、经营者的说服教育,使他们能够自觉遵守操作规范,安全生产。欧盟国家由于受疯牛病、二恶英事件的困扰,建议操作规范必须十分严格,强制饲料和原料企业将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作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的方法。
2与国际饲料工业联合会就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的入会问题交换了意见
国际饲料工业联合会虽然是一个民间性的国际组织,但是,由于它在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中属于非政府组织会员,处于观察员地位,有资格参加各个特别工作组的会议和活动并发表意见。如果中国饲料工业协会能够加入到该组织中,不仅可以通过该组织向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转达要求,而且目前还能暂时以非政府组织的身份参加特别工作组的会议,直接参与有关草案的制定工作。
3与欧美一些饲料行业组织进行了广泛接触,初步达成合作意向
31美国饲料工业协会美国饲料工业协会是美国唯一致力于为动物饲料和宠物食品生产商及原料供应商在经营、立法方面提供强有力的领导力量的全国性行业组织,可以向美国国会及联邦和州政府在重要问题上表达饲料工业行业的整体声音。美国饲料工业协会共有690个企业会员,包括饲料生产企业、原料供应商、动物保健品公司、饲料设备制造商、大型畜禽生产联合体以及动物饲料服务咨询公司,代表了全美75 %的动物饲料和宠物食品的生产商,此外,会员中还有35个州、地区、国家级的协会和国际组织。美国饲料工业协会在行业重要问题上密切关注并影响联邦和各州的立法工作,如在转基因作物、疯牛病、二恶英和清洁水问题方面,代表全美动物饲料和宠物食品行业,在有关立法程序中提供了科学的意见。美国饲料工业协会的主要任务是为动物饲料和宠物食品行业的会员提供宽松的立法环境,使会员随时了解与之有关的重要信息,帮助会员提高经营效率,和其他与动物饲料行业有关的组织合作,共同实施互惠互利的合作项目。另外,美国饲料工业协会与美国饲料工业相关的法规组织如AFFCO(美国饲料控制官员联合会)、CDC(美国农业部疾病控制中心)以及FDA(食品药物管理局)有着广泛的联系,并代表饲料企业参与上述立法机构的听证和立法咨询,反映企业的声音。
美国饲料工业协会十分重视处理好和联邦政府的关系。一方面代表行业向政府争取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对政府已经出台的政策,积极在会员中推广实施,支持政策的执行。在许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方面,美国饲料工业协会成功地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了桥梁作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转基因作物的使用就是例证。在谈到对会员管理时,Bossman先生强调他们把会员的教育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上,注意在生产管理、市场营销、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等方面对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和引导,使他们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
在谈到与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合作事宜时,Bossman先生表示可以和中国分享美国在质量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愿意把有关的法规文本提供给中方,同时将《Newsletter》(新闻快递)、《Feed Technology》(饲料技术)等美国饲料工业协会的出版物与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的出版物进行交换,沟通信息,增进了解,并表示2002年在适当时候来中国访问。Bossman先生还建议,彼此可以加入对方协会,成为相互会员。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与美国饲料工业协会友好合作备忘录由美方起草。
32欧洲饲料生产者联合会该会是1959年由法国、比利时、德国、意大利和荷兰5国的饲料协会发起建立的,至今发展成为包括15个欧盟成员国饲料协会为会员、4个非欧盟成员国为观察员的洲际联合会,是欧盟配合饲料工业唯一的代言人,在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中处于观察员地位。协会能够代表、保护并促进欧洲配合饲料加工工业;在立法上向有关方面施加影响,使欧洲配合饲料生产企业获得最大限度的贸易机会;制定专业规范,保证饲料生产的安全性和高质量;促进动物食品生产的发展,为配合饲料生产提供更多的商机。
执委会是联合会的领导机构,由正副会长和财务司库等5人组成;理事会是核心机构,由执委会成员、会员国代表、专业委员会主席组成,重大事项都需通过理事会讨论通过。联合会设有两个常务委员会,分别负责经济和环境、科技和法律事务。与之并行的是代乳料专业委员会。根据需要可设立专业工作组,如:饲料安全小组、饲料添加剂小组、动物权益小组等等。
为保障食品安全,欧洲饲料生产者联合会在2001年3月颁布了《欧盟动物饲料生产操作规范指南》。指南包括引言、设备设施、人员、物资采购和发放、饲料配方、生产、运输和产品储存、档案和样品保存、投诉和样品校对、中间商、欧盟相关法规目录等11个章节,对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从设备、人员、原料、产品等各方面都做了严格规定,并且强调,无论使用的原料和添加剂性质如何,配合饲料生产的所有环节都必须遵守HACCP的风险控制原则。
欧洲饲料生产者联合会对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很友好,表示要以备忘录的形式确定两个协会在信息资源、技术交流、咨询服务等方面的友好合作关系。
33南非饲料生产者协会据南非饲料生产者协会会长介绍,南非饲料生产者协会现有会员63个,以饲料生产企业为主,会员的年饲料产量447万t,占全国饲料总产量760万t的59 %。其中肉鸡料213万t,占肉鸡料总产量的97 %;蛋鸡料77万t,占总产量的90 %;奶牛料73万t,占总产量的47 %;猪料25万t,占总产量的40 %。据南非饲料生产者协会统计,在过去的10年间,南非饲料工业的年均增长速度只有11 %,主要原因是自1994年以来进口动物产品对国产动物产品形成严重冲击,进而造成国产饲料需求不旺。
4欧美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做法上存在分歧
41在质量控制方面,美国采用GMP控制技术取代HACCP,而欧盟则恪守HACCP原则美国饲料工业协会认为:HACCP原则很全面,但它是基于危害控制的管理计划,而GMP是基于风险控制的管理计划。美国饲料工业协会会长Bossman先生举了一个生动的例子来解释二者的区别:一艘轮船在大海中航行,它的吃水深度只有2 m,但是,水下50 m处有一暗礁。如果遵循HACCP原则,就应该设法把暗礁除掉,因为它毕竟有危害;但是,如果按照GMP控制原则,可以根本不用理睬,因为碰到暗礁的概率几乎是零,即不存在撞礁的风险。GMP取代HACCP,在保证质量控制的前提下,经济上,企业可以节约成本,降低费用,因而美国饲料工业协会积极主张采用GMP,而不主张采用HACCP。美国从20世纪40年代起就在加药饲料生产中开始强制性使用GMP准则,目前推广到所有饲料生产。
42肉骨粉(动物性蛋白质)的使用范围存在差异考察组参观了两家肉骨粉加工企业并进行了广泛交流,了解到欧盟对肉骨粉和动物油脂生产和使用的管理极为严格。目前欧盟将动物屠宰后的下脚料分为高危和低危两种:所有死亡动物、因疾病需要宰杀的动物、正常屠宰的健康反刍动物的头、脊髓、神经和内脏以及正常屠宰过程中发现的病体必须作为高危动物副产品;正常屠宰的无病单胃动物非食用部分、正常屠宰的反刍动物除头、脊髓、神经和内脏的非食用部分为低危动物副产品。欧盟规定,不仅高危和低危动物副产品的肉骨粉加工必须完全分开,而且,利用属于低危动物副产品的正常屠宰的反刍动物除头、脊髓、神经和内脏的非食用部分加工肉骨粉,也必须与其他低危动物副产品区分开,要求在不同的加工厂加工,如果在单胃动物肉骨粉加工厂内发现反刍动物下脚料,无论高危还是低危,则该批次的单胃动物肉骨粉必须焚毁。另外,反刍动物的肉骨粉和油脂(不论来自低危或高危组织)必须全部焚毁,不得在任何动物饲料或宠物饲料中使用;单胃动物的肉骨粉和油脂只能用于宠物饲料,不能用于动物饲料(包括水产饲料),并且必须在产品标签上注明。在欧盟,关于鱼粉的使用也有规定。鱼粉目前只在乳猪料和水产饲料中使用,家禽饲料中可以使用,但因为价格的问题一般不使用鱼粉。与欧盟相比,美国的政策只规定肉骨粉不能在反刍动物饲料中使用,但肉骨粉(包括安全的牛骨粉)可以在猪、家禽、水产饲料和宠物食品中使用。
通过此次访问,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不仅与国际饲料行业组织建立了广泛联系,对国外饲料行业现状和质量管理状况有了大致了解,而且考察组利用各种机会向国际饲料界介绍了迅速崛起并不断走向完善的中国饲料工业,强劲的增长态势使国际饲料界感到震惊,更使他们意识到倾听来自饲料大国——中国的声音将越来越重要
范文五: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第六届理事名单
高鸿宾 农业部副部长
李希荣 全国畜牧总站站长、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秘书长 刘永好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汉元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 丹 广东恒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温鹏程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陶一山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晓雨 中粮饲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邵根伙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谢 毅 正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裁
张春新 中牧集团总经理
郝 波 江苏正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敏悦 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炳亮 山东六和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李家权 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林印孙 正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东晓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 焰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卫东 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薛 华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仲康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雷文勇 四川铁骑力士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左克锋 恩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鲍洪星 双胞胎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柏剡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麦康森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海洋大学水产学院院长 李德发 中国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院长
蔡辉益 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所长
王随元 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原副秘书长
方 言 (女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经司副司长
郭志伟 科技部农村科技司副司长
康 慧 (女 ) 海关总署关税司副巡视员
林 枫 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司增税处处长
施宗伟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动植物检疫司副司长 郭 辉 国家标准委员会农业食品部主任
王智才 农业部畜牧业司司长
王宗礼 农业部畜牧业司副司长
张 弘 农业部兽医局副局长
陈毅德 农业部渔业局副局长
杨雄年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副司长
金发中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宋洪远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王晓红 农业部畜牧业司饲料处处长
何新天 全国畜牧总站党委书记、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郑友民 全国畜牧总站副站长、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沙玉圣 全国畜牧总站副站长、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叶长冮 全国畜牧总站副站长、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副厅长 马晓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张立庠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
姜 薪 (女 )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副秘书长
宋丹丕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秘书长
王 伟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李文军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部副处长
时建忠 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所长
呙于明 中国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副院长
王 恬 南京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教授
陈代文 四川农业大学副校长
蒋宗勇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院长
冯定远 华南农业大学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
苏晓鸥 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主任
陈德炳 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主任
单 钟 全国畜牧总站、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信息中心主任
李燕松 北京华思联认证中心主任
汪以真 浙江大学饲料科学研究所所长
齐德生 华中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教授
李爱科 国家粮食局粮食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刘亚清 (女 ) 北京市农业局副局长
汪秀艳 (女 ) 北京市饲料工业协会秘书长
李晓东 天津市畜牧兽医局饲料处处长
王文杰 天津市饲料工业协会会长
张 强 河北省畜牧局副局长
李建国 河北省饲料工作办公室主任、河北省饲料工业协会会长 白亮亮 河北省饲料工业协会秘书长
雷郭堂 山西省农业厅副厅长
陈宝珠 山西省饲料奶站管理办公室主任
吕世秀 山西省饲料工业协会秘书长
纪大才 (女 )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副厅长
宗玉德 内蒙古自治区饲料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杨红东 内蒙古自治区饲料草种监督检验站站长、饲料工业协会秘书长 翟国海 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朱国兴 辽宁省畜产品安全监察所所长
鲁 俊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副局长
胡业平 吉林省饲料工作办公室主任
柳思厚 吉林省饲料工业协会秘书长
洪英华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朱良坤 黑龙江省饲料工业办公室主任
刁新平 黑龙江省饲料工业协会秘书长
李 雪 (女 ) 《饲料博览》杂志社主编
周顺来 《东北饲料信息》杂志社主编
赵子琴 (女 ) 上海市饲料兽药行业协会会长
凤懋熙 上海市饲料兽药行业协会秘书长
宋晓春 江苏省农委畜牧兽医局局长、江苏省饲料工作办公室主任 范克强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郑久坤 安徽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站长
季学枫 安徽省饲料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黄华康 福建省农业厅副厅长
兰坪亮 福建省农业厅饲料兽药处处长
胡 春 福建省饲料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王光明 (女 ) 江西省饲料工业办公室主任
黄 潮 江西省饲料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饶 辉 江西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副所长
杜明宏 山东畜牧兽医局饲料处处长
李祥明 山东省饲料行业协会(筹)秘书长
茌亚青 济宁化工研究所所长
李孟顺 河南省畜牧局局长
朱立良 河南省畜牧局副巡视员
李水彦 河南省畜牧局饲料处处长、河南省饲料工业协会秘书长 韦春发 湖北省饲料工作办公室主任
邓亚雄 湖北省饲料工业协会秘书长
余英生 湖南省饲料工业协会会长
罗道栩 广东省饲料工作办公室主任
张国杭 广东省饲料行业协会会长
林海丹 广东省饲料工业协会秘书长
梁雨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王 强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闭 强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畜牧与饲料处处长
王杏蕃 海南省农业厅饲料兽药处处长
王 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刘作华 重庆市畜牧科学院院长
宾军宜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副局长
张履平 四川省饲料工业办公室主任
柏 凡 农业部饲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成都 ) 主任
吴承斌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张剑勇 贵州省饲料工业协会会长
寸 强 云南省农业厅副厅长
徐祖林 云南省农业厅草山饲料处处长、云南省饲料工业协会会长
赵辉文 陕西省饲料工业办公室主任
姜 良 甘肃省兽医局局长、甘肃省饲料工业办公室主任
巩爱岐 青海省饲料工作办公室主任
巴特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副厅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饲料工业协会会长
熊 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饲料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饲料工业协会秘书长 苗启华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总畜牧师
周东宁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
王 华 宁夏回族自治区饲料工业办公室主任、宁夏回族自治区饲料企业联合秘书长 苏建宪 青岛市饲料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顾 桦 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夏士星 大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兽药饲料处处长
张碧华 深圳市农业和渔业局饲料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蔡万惠 厦门市饲料工业协会会长
马红刚 北京九州大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范学斌 泰高中国总经理
谢 宁 北京挑战饲料科技集团总裁
刘钧贻 北京资源集团总裁
李光智 北京昕大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尹跃进 北京桑普生物化学技术有限公司总裁
任泽林 北京英惠尔生物技术有限有限公司董事长
廖 峰 北京伟嘉集团董事长
史永革 九三集团天津大豆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郝国强 天津市新概念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侯爱国 河北兴达饲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海增 河北凯特饲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晓岚 (女 ) 河北鲲鹏饲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振庭 河北民旺饲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孙万智 河北万雉园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瑞峰 山西汇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梁彦明 太原市潞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怀森 内蒙古富川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福狮 辽宁大成农牧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鲍磊伟 巴斯夫维生素有限公司董事长
赫 勇 沈阳波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汪 洋 沈阳天地饲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凤华 (女 ) 吉林新方圆牧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德辉 长春大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左洪生 吉林正大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邵春莲 吉林省兴华饲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方彦明 和农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虎泉 科菲特(饲料)长春有限公司总经理
付荣耀 双城市荣耀饲料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殷学中 哈尔滨谷实农牧科技集团总裁
陈文彬 哈尔滨远大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永行 东方希望集团董事长
博礼登 帝斯曼 (中国 ) 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瑞生 上海新农饲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范兵雷 上海百勤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生 桦 上海新扬饲料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 玲 (女 ) 无锡正大畜禽有限公司总裁
孔云生 布勒(常州)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丹兵 中粮东海粮油工业 (张家港 ) 有限公司饲料部总经理
姜 滢 淮安金康达饲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 敏 江苏天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其林 江苏春之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邹三元 宜兴市天石饲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善夫 淮安天参农牧水产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袁珍虎 徐州正昌饲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蒋晓岳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国良 浙江欣欣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贵才 杭州汇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方阿庆 湖州璟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浙烽 杭州康德权饲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 新 合肥华仁农牧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周绍未 淮北正虹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曾丽莉 (女 ) 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省饲料工业协会会长 陈庆堂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彭炳华 福建省华港农牧集团总裁
黄 进 福建高龙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翁建顺 福州海马饲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廖方红 江西加大集团董事长
张佃芝 山东亚太中慧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王金友 诸城外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于炳歧 山东环山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龙君江 山东龙盛农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培文 潍坊中基饲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新发 新发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方波 山东和美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史晓华 山东天普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裁 盛永杰 山东宝来利来生物公司副总裁
曹俊山 山东奥克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高世军 山东寿光巨能金玉米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任相全 山东得利斯畜牧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 翔 河南牧鹤(集团)饲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高天增 河南广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书礼 河南商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詹志春 武汉新华扬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俞学锋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何 谧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炳堂 武汉天龙饲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姚象超 湖北科谷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俊伟 湖北立成集团董事长
赵新安 武汉福龙饲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 伟 岳阳岳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 林 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欧阳龙 湖南省饲料工业协会秘书长
黄逸强 长沙兴嘉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清定 湖南创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满秋 湖南广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明发 岳阳市新宏饲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少美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邱桂雄 广州天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贤荣 广州康瑞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革华 广东爱保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陶正国 广州立达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苑忠昌 金银卡(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郑石轩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建英 广州市江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黄惠强 广东顺德星星饲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肖祖乐 广东中山泰山饲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龚秀斌 广东旺大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定寿 广西壮族自治区扬翔饲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丁声援 桂林市漓源粮油饲料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周建群 (女 ) 南宁市泽威尔饲料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崔建军 海南裕泰科技饲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唐贻林 重庆正大有限公司总裁
洪晓圣 重庆民泰香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陈育新 华西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邝声耀 四川省畜科饲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光明 四川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小兵 (女 ) 成都大帝汉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 伟 四川隆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贺 健 成都蜀星饲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 甦 华侨凤凰集团董事长
余大军 四川省旺达饲料有限公司
何祖训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董事长
李志刚 云南邦格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 兵 贵阳新希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国峰 贵阳特驱希望饲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魏存成 陕西石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敏哲 陕西华秦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 勇 陕西汉宝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袁海军 陕西省军区农副业基地主任
任转龙 陕西金冠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玉瑞 深圳康达尔高陵饲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韩生新 武威新正大饲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乔继华 青海江河源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元林 青海黄河畜兴农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闫晓平 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邢泽光 宁夏大北农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吕有力 新疆泰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姜 波 青岛正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忠权 大连市饲料工业协会会长、大连富康源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汉石 大连保税区康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永平 大连赛姆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俊海 深圳市成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 职 比利美英伟营养饲料(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进帅 厦门市百穗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佳良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叶根宗 厦门银豪饲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天星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 颖 (女 ) 玛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
浦 顿 雀巢普瑞纳宠物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加瑜 成都好主人宠物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启昌 香港天宝粮谷饲料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