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2006年7月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
2006年 7月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职)费计发办法
上传时间:2007-11-25 12:11:22 点击次数:2004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 (国发 [2006]22号 ) 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人部发 [2006]56号 ) 、《关于印发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 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人部发 [2006]60号 ) 以及湖南省人事厅、财政厅关 于印发 《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和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 (湘人发 [2006]136号 ) 规定,从 2006年 7月 1日起按以下办法计发。
1、离休人员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的基本工资 (公务员基本工资为职务工资、 级别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100%金额计发。
2、退休、退职人员退休、退职费按本人退休、退职前的基本工资 (公务员基 本工资为职务工资、 级别工资; 机关工人的基本工资为岗位工资、 技术等级工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 一定比例计发,如下表:
机关公务员退休时退休费计发比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人退休费计发比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职生活费计发比例
工 资 福 利
2006年 7月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职)费计发办法
上传时间:2007-11-25 12:11:22 点击次数:2004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 (国发 [2006]22号 ) 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人部发 [2006]56号 ) 、《关于印发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 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人部发 [2006]60号 ) 以及湖南省人事厅、财政厅关 于印发 《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和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 (湘人发 [2006]136号 ) 规定,从 2006年 7月 1日起按以下办法计发。
1、离休人员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的基本工资 (公务员基本工资为职务工资、 级别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100%金额计发。
2、退休、退职人员退休、退职费按本人退休、退职前的基本工资 (公务员基 本工资为职务工资、 级别工资; 机关工人的基本工资为岗位工资、 技术等级工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 一定比例计发,如下表:
机关公务员退休时退休费计发比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人退休费计发比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职生活费计发比例
范文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调整离退休费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调整离退休费
增加基金审批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办
责 任 人:承办人、分管副局长、局长
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大庆市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庆政办发[2006]99号,文件规定。今后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
按每次调整离退休费的相关政策及标准进行报批。
四、所需材料
离退休人员调整离退休费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调整离退休费审批表及审批名册,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受理
承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告知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予受理的~向单位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六、审查
承办人审查~经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初审~报局长同意后~上报市局审批。
七、公开公示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调整离退休费审批表由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公布。
八、审批时限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离退休费审批时限按照市局要求日期内
? 3609 ?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结。
九、监督检查
执行《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十、责任追究
执行《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调整离退休费审批流程图
? 3610 ?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调整离退休费审批流程图
单位上报离退休 不予受理 人员调整离退休初审上报材料 当场通知不予受理 费审批表及名册
材料 合格
报市局审批
各单位对审批结果公示
调整离退休费审批表存档
? 3611 ?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丧葬费、抚恤金及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办
责 任 人:承办人、分管副局长、局长
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
,一,根据《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庆人发[2008]23号,文件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基数计发”。
,二,根据《关于提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黑人保发[2010]53号,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丧葬补助费由1200元调整为4000元”。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
,一,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离退休费。
,二,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遗属:年满六十周岁或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收入的父,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无父母或父母无抚养能力的兄,年满五十周岁或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收入的母,包括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无父母或父母无抚养能力的姐,无父母或父母无抚养能力的未满十六周岁的、或上学读书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收入的弟、妹。
四、所需材料
死亡职工所在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职工的死亡证明复印件,
,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4份,
? 3612 ?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死亡职工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受理
承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告知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予受理的~向单位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按照审批权限规定不属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申请事项~不予受理~并告知单位向有关部门申请。
六、审查
承办人审查~经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初审~报局长同意后~履行审批手续。
七、公开公示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结果由职工所在单位公布。
八、审批时限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时限一般为当场办结~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 九
执行《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十、责任追究
执行《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附:区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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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丧葬费、抚恤金及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流程图
不予
受理 单位上报死亡人员材审查申请当场通知不予受
料 材料 理
合格
按政策审批
单位对审批结果公布
审批件存档
? 3614 ?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探亲假审批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办
责 任 人:承办人、分管副局长、局长
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公布<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1]36号,文件规定“第一条……同时废止。”。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
,一,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 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以享 受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二,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2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四、所需材料
申请探亲假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职工本人的探亲申请~并经单位领导签字同意,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受理
承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
? 3615 ?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告知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予受理的~向单位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按照审批权限规定不属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申请事项~不予受理~并告知单位向有关部门申请。
六、审查
承办人审查~经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初审~报局长同意后~履行审批手续。
七、公开公示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探亲假审批表由职工所在单位公布。
八、审批时限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探亲假审批时限一般为当场办结~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九、监督检查
执行《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十、责任追究
执行《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附:市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探亲假审批流程图
? 3616 ?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探亲假审批流程图
不予
受理 申请人出具 审查申请当场通知
探亲申请 材料 不予受理
合格
承办人按政策审批
单位公布
探亲证留存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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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审批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办
责 任 人:承办人、分管副局长、局长
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
,一,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认真执行干部退,离,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组发[1988]9号,第一条规定:“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周岁,的干部~都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不需本人提出申请。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对本单位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应事先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 任免机关批准~在其达到退休年龄的前1个月通知本人~并在其达到退休年龄后的1个月内按规定办完有关手续~不再列为在编人员。”
,二,根据《关于印发大庆市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庆政办发[2006]99号,文件规定“公务员退休后……按50%计发”。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应予以批准退休: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臵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第四条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3,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
? 3618 ?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认真执行干部退,离,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组发[1988]9号,第一条规定:“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周岁,的干部~都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不需本人提出申请。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对本单位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应事先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 任免机关批准~在其达到退休年龄的前1个月通知本人~并在其达到退休年龄后的1个月内按规定办完有关手续~不再列为在编人员。”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第十四章规定:“第八十七条: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第八十八条: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五,根据《关于印发大庆市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庆政办发[2006]99号,文件规定。
四、所需材料
达到退休年龄职工所在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职工人事档案原本,
,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待遇审批表5份,
,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 3619 ?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受理
承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告知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予受理的~向单位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按照审批权限规定不属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申请事项~不予受理~并告知单位向有关部门申请。
六、审查与决定
承办人审查~经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初审~报局长同意后~履行审批手续。
七、公开公示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待遇审批表由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公布。
八、审批时限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时限一般为当场办结~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九、监督检查
执行《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十、责任追究
执行《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附:区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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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流程图
不予 受理 单位上报 当场通知 审查申请
退休人员材料 不予受理 材料
合格
按政策审批退休
各单位对审批结果公示
退休审批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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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核准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办
责 任 人:承办人、分管副局长、局长
二、核准权力行使依据
,一,《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各类企业全面实行<>
劳部发[1994]539号,中规定:“企业《手册》~由手册>制度的通知》,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进行审核签章。”
,二,《黑龙江省劳动厅、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关于修改<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的通知》中规定:“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其他经济类型所有制企业~以及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办的独立核算的各类公司和第三产业~都必须使用《工资手册》。《手册》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每季度至少半年审批一次。”
三、核准条件和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应予以核准:
,一,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其他经济类型所有制企业~以及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办的独立核算的各类公司和第三产业制定的工资总额计划,
,二,企业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增长符合“两低于”要求,低于企业效益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
四、所需材料
,一,国家和省或主管部门下达的工资总额计划,
,二,企业上一年工资总额使用手册。
五、受理
? 3622 ?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申报要求形式的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形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并给予指导。不符合设臵标准的申请不予受理~并当场告知理由。
六、审查与决定
承办人审查~经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初审~报局长同意后~签章核准。
七、审核时限
经过指导后~在各项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当场办结。
八、监督检查
执行《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九、责任追究
执行《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附: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核准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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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核准工作流程图
企业提交主管部门 下达的工资总额计
划或调整计划,并
填写工资使用手册
接受申请 申请人补正申报材料
承办人审查企
业申报材料
资
料 不
全 当场一
次性告
知应补 正的材
承办人核对企业工料
资使用计划或调整
计划,并签章核准
备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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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用人单位集体合同核准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办
责 任 人:承办人、分管副局长、局长
二、核准权力行使依据
《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004]第22号,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审查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三、核准条件和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应予以核准:
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内容合法。
四、所需材料
,一,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工会社团法人证明材料,
,二,双方首席代表或委托人的身体证复印件,
,三,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通过的决议~双方讨论情况的记录,
,四,签订、续签、变更合同内容说明,
,五,集体合同文本。
五、受理
承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申报要求形式的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形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并给予指导。不符合设臵标准的申请不予受理~并当场告知理由。
六、审查与决定
承办人审查~经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初审~报局长同意后~出具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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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核准时限
各项材料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监督检查
执行《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九、责任追究
执行《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附:用人单位集体合同审核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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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用人单位集体合同审核流程图
企业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办上报新签、
续订、变更、解除集体合同文本及其说明
对集体合同文本登记、编号
三日内审查完毕
对双方主体资格、协商原则和程序及集体合同
具体条款进行审核
制作《集体合同审查意见签发《集体合同审核通知
书》,并送达集体合同双方书》并通知企业
代表
修改后十日内报送人力资
源管理办重新审查
集体合同副本、《审查意见
书》、《审核通知书》各1份 备案、存档。 不合格不合格予以
予通过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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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病退审批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办
责 任 人:承办人、分管副局长、局长
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臵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二,根据《关于调整补充大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成员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庆人联[2003]9号,文件规定“负责组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 劳动能力鉴定”。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应予以批准病退: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干部都可以病退:,1,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2,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人应该病退:,1,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根据GB/T 16180-2006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经医务劳动鉴定达到1-4级伤残的。
四、所需材料
申请病退的职工及所在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职工人事档案原本,
,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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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副主任医师以上医生出具的医疗诊断及住院病例复印件,
,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受理
承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告知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予受理的~向单位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六、审查与决定
,一,将申报材料上报市局审核,
,二,各单位根据鉴定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三,承办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退休审批制度审批退休,
,四,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职工~可申请复查~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上级医疗鉴定机构申请复查。
七、公开公示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退医疗鉴定结果由职工所在单位公示3天。
八、审批时限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退审批时限一般为15日~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1个月。
九、监督检查
执行《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十、责任追究
执行《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病退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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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关事业单位病退审批流程图
单位上报申请病不予受理 2日内通知 初审申请材料 退人员材料 不予受理
合格
上报市局审核
申请复查
各单位对鉴定结果公示
复查结果公示
办理病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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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务员辞职辞退备案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办
责 任 人:承办人、分管副局长、局长
二、权力行使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条规定:“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二,《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第五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公务员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审批~作出同意辞去公职或者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同意辞去公职的应当同时免去其他所任职务,任免机关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所在单位和申请辞去公职的公务员~并将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和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等存入本人档案。”
,三,《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第六条规定:“辞退公务员~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并填写《辞退公务员审批表》报任免机关,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审批。作出辞退决定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和被辞退的公务员~同时抄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以下机关辞退公务员~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级党委或者人民政府批准后作出决定。”
三、备案范围
区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四、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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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认真审核任免机关上报的人员辞职,辞退,备案材料。辞退公务员还要核查任免机关对辞退的事由、依据的证据、事件的定性、履行的程序、办理的手续等是否符合规定。符合规定的~出具《公务员辞职,辞退,备案表》,
2、本人持《公务员辞职,辞退,备案表》到人才交流中心提出人事
中心为辞职,辞退,人员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代理申请~人才交流
3、人才交流中心接收辞职,辞退,人员人事档案~办理人事代理有关手续。
五、备案所需材料
,一,《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或《辞退公务员审批表》及单位辞退事由认定材料,
,二,所在单位准予辞职或予以辞退决定,
,三,任免机关同意辞职的批复或辞退的决定,
,四,送达本人的书面通知书及本人签收回执,复印件,,
,五,《公务员辞职辞退备案表》。
六、办理时限
辞职1个工作日备案完毕~辞退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备案答复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监督检查
执行《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八、责任追究
执行《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附:公务员辞职,辞退,备案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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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务员辞职辞退备案工作流程图
(1)辞职 (1)本人提单位领导集按人员管理任免机关审书面通知呈任免机关向同
出申请 体研究做出权限向任免核批准 报单位及辞级政府人事部(2)辞退
(2)单位核机关报材料 职和被辞退决定 门报相关材料 并进行公示
准事实 人员 主办部门呈
报有关材料
同级公务员主管
部门备案、填报本人提出申诉、控 《公务员辞职辞告
退备案表》
每月15-25日填写
《社会保险费申
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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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龄认定审批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办
责 任 人:承办人、分管副局长、局长
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
根据《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印发<关于确定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1982]11号,第十四条规定:“干部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根据本规定确定。凡不符合本规定的~应按组织手续更改过来。确定和更改干部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
新调入或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都应根据工龄认定有关政策进行工龄认定。
四、所需材料
工龄认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职工人事档案原本,
,二,调入或考录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审批表2份,
,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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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告知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予受理的~向单位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按照审批权限规定不属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批的申请事项~不予受理~并告知单位向有关部门申请。
六、审查与决定
承办人审查~经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初审~报局长同意后~履行审批手续。
七、公开公示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审批表由职工所在单位公布。
八、审批时限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审批时限一般为当场办结~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九、监督检查
执行《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十、责任追究
执行《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附:市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龄认定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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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审批流程图
不予
受理 单位上报工龄认定人审查申请当场通知不予受员材料 理 材料
合格
承办人按政策认定工龄
基层单位公布
工龄认定审批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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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裁减人员方案核准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办
责 任 人:承办人、分管副局长、局长
二、核准权力行使依据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第十八条规定:“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切实加强对企业裁员的指导。对于企业成规模裁减人员的~裁员方案要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企业一次性裁减人员、超过一定数量和比例的~要事前向当地政府报告。”
,三,《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1994]447号,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三、核准条件和标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应予以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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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所需材料
,一,用人单位裁员方案:包括用人单位裁员的理由~确定的实施裁减人员的原则、主要措施、用人单位企业人员状况及裁减人员意见、裁减职工总数及所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劳动关系处理情况,
,二,营业执照,
,三,企业相关的财务资料,
,四,工会或职代会对裁员方案的意见。
五、受理
承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申报要求形式的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形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并给予指导。不符合设臵标准的申请不予受理~并当场告知理由。
六、审查与决定
承办人审查~经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初审~报局长同意后~出具审核意见书。
七、审核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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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项材料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监督检查
执行《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九、责任追究
执行《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附:企业裁减人员方案核准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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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裁减人员方案核准工作流程图
用人单位编写裁员方
案并报人社部门预审 对于不符合政策规定承办人审查相关材的内容,告知修订和补料和裁员方案
充完善
用人单位听取人社部门修改
意见,将方案再次上报
承办人拟定核准意见
分管副局长审批
出具审核意见书
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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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审核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办
责 任 人:承办人、分管副局长、局长
二、审核权力行使依据
《省劳动厅、财政厅、经贸委、国有资产局黑龙江省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管理办法》,黑劳社发[1998]144号,中规定:“经营者年工资收入~实行分级审批制度~报企业所在地的经营者工资收入管理办公室审批。”
三、审核条件和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应予以核准:
企业利润增长、国有企业保值增值、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符合政策规定。
四、所需材料
,一,企业经营者收入审批表,
,二,企业当年的财务决算,
,三,企业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和工资手册,
,四,企业关于兑现经营者工资收入的报告。
五、受理
承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申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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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求形式的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形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并给予指导。不符合设臵标准的申请不予受理~并当场告知理由。
六、审查与决定
承办人会同财政、经委等部门工作人员共同审核并拟定拟办意见,经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初审~报局长同意后~由分管副局长签字批准。
七、审核时限
各项材料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监督检查
执行《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九、责任追究
执行《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附: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审核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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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审核工作流程图
执行黑劳发[1998]144号第九条
第一款之规定。
企业提出申请,企业主管部门审
核同意。
由企业上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劳动工资报
表以及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增减的客观因素。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办在
15日内审核。
不符合规定。 符合规定。 超核定基违反其
数发放年他规定。
薪。
年终考核按有关规
时予以扣定进行处报主管局长审批。 回。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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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解除、终止备案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办
责 任 人:承办人、分管副局长、局长
二、核准权力行使依据
《关于妥善处理劳动关系若干问题的意见》,黑劳社发[2004]51号,第四条第七款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实行备案制度。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见附件5,~由企业按要求填报~并经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职工本人及企业签字盖章~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三、核准条件和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应予以核准: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合法、资料齐全。
四、所需材料
,一,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证明书、协议书,
,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
,三,劳动合同。
五、受理
承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申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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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求形式的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形式的~当场告知申请人并给予指导。不符合设臵标准的申请不予受理~并当场告知理由。
六、审查与决定
承办人审查~经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初审~报局长同意后~报市局审定、备案。
七、核准时限
各项材料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监督检查
执行《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九、责任追究
执行《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附: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解除、终止备案制度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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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解除、终止备案制度流程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七日内到区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备案登记。
用人单位填写一式四份《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
书》、《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当场审核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不符合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国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家法律、法规规定
责令企业改正后再行报送 将上报材料各一份予以备案、
存档
不符合有符合有关转社会保险经办
关规定不规定予以机构审查失业保
予办理 办理 险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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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职工档案丢失损毁补办认定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办
责 任 人:承办人、分管副局长、局长
二、核准权力行使依据
黑龙江省劳动局、黑龙江省档案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实施〈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细则》的通知,黑劳力字[1993]136号文件,
三、核准条件和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应予以核准:
存在档案丢失损毁并有相关证明材料的企业。
四、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内容包括职工履历、丢失损毁的原因~补办依据,有效材料,
2、补办认定应提供的有关凭证、证明材料
3、申请补办认定档案职工的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个人补建档案的履历自述材料
五、受理
承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申报要求形式的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形式的~当场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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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知申请人并给予指导。不符合设臵标准的申请不予受理~并当场告知理由。
六、审查与决定
承办人审查~经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初审~报局长同意后~给予补办档案。
七、核准时限
各项材料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监督检查
执行《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九、责任追究
执行《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附:企业职工档案丢失损毁补办认定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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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职工档案丢失损毁补办认定流程图
单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补办认定申请报 告。
申请单位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供的建立档案目
录,负责组织收集
补办认定材料。
单位劳资部门与职工本人一同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提交补办认定材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
门认为提供材料不充分的,门接到申请单位补办认定申
向申请单位出具《补正材料请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
通知单》 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责令企业补齐材料后后再行将上报材料各一份予以备案、
报送 存档
不符合有符合有关
关规定不规定予以
予办理 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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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护理费审批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办
责 任 人:承办人、分管副局长、局长
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颁发<>
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 行办法>
,二,根据《关于调整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补充通知》,黑老干发[2008]8号,文件规定。
,三,根据《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干部和工人护理费标准的通知》,黑人发[2008]158号,文件规定。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
,一,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从2008年7月起~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的红军时期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调整为1200元/人月,1945年9月2日以前参加革命的抗战时期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调整为900元/人月,1949年9月30日以前参加革命的解放战争时期离休干部标准调整为600元/人月。
,二,退休干部、工人护理费标准。从2008年7月起~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干部、工人护理费标准调整为900元/人月,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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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工人护理费标准调整为600元/人月。
四、所需材料
申请享受护理费的离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职工人事档案原本,
,二,离退休人员享受护理费审批表3份,
,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受理
承办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告知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予受理的~向单位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按照审批权限规定不属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申请事项~不予受理~并告知单位向有关部门申请。
六、审查与决定
承办人审查~经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初审~报局长同意后~履行审批手续。
七、公开公示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享受护理费审批表由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公布。
八、审批时限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护理费审批时限一般为当场办结~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九、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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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执行《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十、责任追究
执行《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护理费退休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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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护理费审批流程图
单位上报申请享不予受理
受护理费人员 审查申请材料 当场通知不予受理
材料
合格
承办人按政策审批
各单位对审批结果公示
审批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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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松阳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离退休费审核表
松阳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离退休费审核表 填报单位(盖章):
出生 参加工作 离退休 姓名 性别 年月 时间 时间 职务 离退休 连续 级别 身份 职称 或退职 工龄
离退休前工资情况
技术等级薪级工计发比例 提高(职务、岗资(津小计 基础工资 教龄工资 小计 10% % 金额 位)工资 贴)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现基本离退休费发放情况
93工改后93工改 95年正97年正常审查的离退 元 提高待 元 元 元 常晋升 晋升 休费 遇
99正常 01年正 03年正 05年正97年7月调 元 元 元 晋升 常晋升 元 常晋升 元 常晋升 整工资标准
01年1月01年1003年7月06年工改99年7月调 元 调整工资月调整工调整工资 元 提高 元 整工资标准 元 元 标准 资标准 标准 待遇 小计 元 基本离退休费合计 元
单位意见
填表人: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 意见 年 月 日 审查机关 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范文四: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审批表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20051209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200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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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20051209
范文五: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费办法
【发布部门】财政部/人事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6.06.20 【法规类别】离休退休退职
【发文字号】国人部发[2006]60号
【实施日期】2006.06.20
【唯一标志】80842
【全文】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6〕60号)
(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2篇 地方法规13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这项工作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广大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很强,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并根据本实施办法,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实施中,要注意做好政策结实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离退休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人事部财政部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离退休费计发办法
2006年7月1日后离退休的人员,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暂按下列办法计发离退休费: (一)离休人员。
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或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 (二)退休人员。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二、增加离退休费的办法
2006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从2006年7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具体办法是: (一)离休人员按适当高于同职务在职人员平均增资额增加离休费,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二)退休人员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厅局级750元,县处级450元,乡科级275元,科员及办事员18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0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275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18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275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180元。
(三)退职人员按适当低于同岗位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的数额增加退职生活费。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离退休费调整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在职人员调整工资标准时,离休人员相应增加离休费,退休人员适当增加退休费。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待遇调整办法另行研究制定。 本实施办法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chl_8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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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建国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安臵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安臵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