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派出所培训方案
关于印发《XX区公安派出所
消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派出所: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XX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市局印发的《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X公通
[2010]341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水平,经分局决定组织开展派出所消防培训工作,现将《XX区公安派出所消防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公安派出所 消防培训 通知 ━━━━━━━━━━━━━━━━━━━━━━━━━━━━ 抄报:分局领导 ──────────────────────────── 南宁市公安局XX分局办公室 2011年3月20日印发 ━━━━━━━━━━━━━━━━━━━━━━━━━━━━ (共印20份)
XX区公安派出所消防培训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XXX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市局印发的《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X公通?2010?341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水平,分局决定组织城区各派出所开展派出所消防培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XX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和XX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公通?2010?341号),认真扎实开展派出所消防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培训,使派出所从事消防监督执法的民警熟练掌握消防监督执法的内容、方法、程序和要求,正确使用和填发法律文书,规范消防执法,并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提高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检查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是各派出所全体民警,重点是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的所领导和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责任区民警。
三、组织机构
分局成立派出所消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
消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培训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四、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时间从现在起至3月30日。分局和消防大队将培训教材发到各派出所。消防大队选派一名业务水平较高的消防监督员作为培训教员,由市消防支队对教员进行集中培训。
(二)培训阶段。时间从4月1日至4月20日。分局采取集中授课、分批组织的方式,安排具体的培训时间和地点,组织对派出所全体民警进行授课培训。其中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的所领导、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责任区民警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其他民警不少于1天。培训人员、时间、地点由分局负责组织和落实,授课由消防大队负责。
(三)考核阶段。时间从4月21日至4月25日。考核的对象是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的所领导和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责任区民警,其他民警不参加考核。试题的编印由市消防支队负责,考试的组织由分局负责。
(四)发证阶段。考核结束后,消防大队将考核合格的人员名册报送市消防支队审核,由市消防支队审核后于4月30日前报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制作《消防监督检查证》,市公安局于今年年底前以文件形式通知民警所在单位和本人,并颁发《消防监督检查证》。对已取得《消防监督检查证》且培训考核合格的,不须上报;对已取得《消防监督检查证》,但证件期限已到期的,仍须上报消防大队,再由消防大队统一上报市消防支队,以便重新制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派出所消防培训是切实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水平的有力措施,各派出所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认真扎实地开展消防培训考核工作,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全面推进青秀区派出
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分局要精心组织,做到培训人员、时间、地点和内容“四个落实”。各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的所领导、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责任区民警必须参加这次业务培训和考核。并且要以培训考核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落实分管所领导、责任区民警的具体消防监督工作职责,确保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按照此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公安机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分局将派出所消防培训工作列为公安派出所全年工作考评和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对在培训考核中成绩较差、影响总体成绩的单位,分局将通报批评。
范文二:派出所消防培训工作制度
派出所消防培训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切实抓好公安派出所的消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的水平和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培训工作是指公安消防大队对派出所民警进行有关消防监督业务方面进行的不定期的培训。
第三条 通过开展公安派出所消防培训工作~使派出所从事消防监督执法的干警熟练掌握消防监督执法的内容、方法、程序和要求~正确使用和填发法律文书~规范消防执法~并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派出所民警具备执法资格和能力。
第四条 派出所民警的消防培训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我大队负责具体实施~我大队可提请支队负责授课和考试~对培训考核合格的民警~由我大队进行审核并报支队~由市公安局以文件形式通知民警所在的单位和本人~并颁发《消防监督检查证》。
第五条 培训对象及时间要求:
1、分管消防工作的所领导、具体负责消防监督的民警~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2、其他民警~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天,
第六条 培训内容主要有六个方面:
1、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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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文书、档案的使用和管理,
3、公安派出所的火灾统计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4、公安派出所管辖单位的确定程序、公布方式,
5、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6、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
第七条 培训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1、大队针对新规章、新制度或实际需要制定消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2、市公安机局下发消防培训通知,
3、大队编印培训教材和课件~并举办消防教员培训班或到基层派出所实地开展培训。
第八条 大队正确处理好消防培训工作与其它业务工作的关系~把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确保消防培训工作和其它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第九条 大队要把对公安派出所的消防培训作为宣贯《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通过指导派出所健全制度、开展培训、落实责任、严格奖惩~解决好培训不够、执法不严、标准不高、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切实提高干警的消防监督执法水平~确保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条 本制度若有与总队、支队的相关制度有矛盾冲突之处~以总队、支队的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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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派出所消防业务培训制度
篇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完整版)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完整版)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消防工作室负责组织实施,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积极向村民及辖区单位宣传消防基本常识,并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可采取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采取消防知识讲座等形式进行消防宣传,并充分利用消防宣传栏、灯箱、标语、警句、漫画、横幅、黑板报等进行广泛宣传,以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村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二)消防器材设施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三)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疏散逃生知识和方法;
四、发生火灾后,视具体情况组织村民和辖区单位参观火灾现场,用实际案例教育村民注意防火安全。
五、结合本村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农村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宣传黑板报展评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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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合每年的119消防宣传日,积极开展大规模的消防宣传活动,掀起消防宣传高潮。
七、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对村内外发生的火灾及时向村民告知,提醒村民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应包括: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分工、人员疏散路线、灭火措施和疏散措施,做到定人、定位、定职。
三、按照预案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由志愿消防队成员、村民参加的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组织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熟悉本村的灭火力量以及扑救初期火灾的组织指挥程序。
五、参加演练的人员应了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熟悉安全出口位置和数量、疏散逃生路线和方向、逃生设施位置、灭火器材摆放位置,并要掌握使用消火栓、消防水带和预防烟气侵害的
方法。
六、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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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进行逐项登记,立即整改。及时发出消防检查意见书或建议书,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和村民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二、有关单位、部门和村民接到消防工作室的整改意见书或建议书后,要及时制订整改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整改。
三、消防工作室应对火灾隐患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并在业务上给予指导。
四、对一时整改不了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严格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转 载于:wWw.xLTkwj.cOM 小 龙 文档网:派出所消防业务培训制度)决方案,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或公安
派出所。
五、消防工作室对火灾隐患整改对象的跟踪督查和业务指导应当做好记录,对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应予以保存。
六、发现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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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书面报告,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制度
一、消防工作室工作人员应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坚持每日对住宅区进行消防检查(巡查),发现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
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各类公共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有无损坏、失效、遮挡、埋压、圈占情况;
(二)消防安全标志、消防宣传标语和标牌是否完好;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四)老幼病残孕等弱势群体是否登记造册,具体救助措施是否落实;
(五)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也可针对重大节日、
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或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四、辖区单位都应严格执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开展消防检查和防火巡查,落实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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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防火责任制。
五、检查要做到“三不放过”,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隐患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六、检查(巡查)要做好记录,发现消防违法行为应立即制止,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巡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并向有关居民或单位发出火灾隐患整改意见书或建议书,对一时难以解决或有一定难度的隐患,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或公安派出所报告。
志愿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志愿消防队在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设置队长、副队长及队员,并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和装备。
2、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有计划地对每个志愿消防员进行轮训,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保证队员各项技术考核达到规定标准。
3、志愿消防队成员应熟练掌握下列内容:
(一)消防设施、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
(二)报火警、初起火灾处置程序;
篇二:2012年乡镇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培训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
各乡镇派出所: 为切实加强梁河县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根据《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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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构筑梁河县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决定召开梁河县各乡镇派出所消防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2月23日 下午14时30分
二、会议地点
梁河县公安消防大队
三、参会人员
派出所所长、专兼职消防监督工作民警
四、会议议程
1、县公安局周毕廷副局长进行动员讲话;
2、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陈于松讲解2011年新修订的《云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的要点难点以及相关配套法律文书;
3、县公安消防大队参谋杨照军讲解示范消防行政案件
办理流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以及相关档案台账制作;
4、实地消防检查指导;
五、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会议期间遵守会场纪律,将手机关闭或置于震动状态。会议结束后,各乡镇派出所到大队防火办拷贝最新法律文书模板。
梁河县公安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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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篇三:消防培训记录
含谷镇中学消防培训记录
培训时间:20133.18
培训地点:学校会议室
培训对象:学校教职工
主讲人:市消防义务宣讲团成员、镇派出所所长周渊 培训内容:
一、 当前消防形势
二、 校园消防隐患和家庭消防隐患
用电隐患;
用气隐患;
踩踏。
三、 如何报警
报清楚起火地点,要用高大建筑物作坐标;
报清楚起火原因;
报清楚火势;
派人(最好是报火警者)到公路口给消防人员引路。
四、 如何自救和救助他人
躲进厕所;匍匐;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在窗户处求救;床单拧成绳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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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 派出所消防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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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2010年道县公安局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培训方案
2010年道县公安局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培训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辖范围和执法权限, 切实提高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监 督执法水平, 加强消防监督管理, 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分局决定由消防大队组织在 3月和 7月份分别举办两期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培训班。为确保这两次培训达到预期的目的, 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分局党委的领导下,结合省公安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的通知》 文件精神, 不断加强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 明确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责, 切实推进 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初步定于 3月和 7月(时间半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分局六楼会议室或岳麓大队会议室
三、培训人员
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的所领导、担任消防监督工作的责任区民警
四、培训内容
(一)责任区民警如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
(二)责任区民警如何开展消防监督执法
(三)责任区民警的消防监督职责和职能
五、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分局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派出所务必高度重视,要通过这次业务培 训切实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水平。 要将这次培训内容紧密结合派出所的试点工作, 将其作为开展基 础基层建设年的一项重要内容,狠抓落实,真正做到促进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全面进步。 (二)加强宣传,抓好落实。 要通过这次培训切实做好今后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把消防执法 监督工作当作重要的日常工作抓紧抓好。 各派出所一定要把消防执法监督工作作为今后工作的重 要内容来部署和开展, 要根据各派出所辖区的火灾特点, 制定本辖区的消防监督工作的各项制度、 措施,并狠抓落实。
(三)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要按照分局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 实。 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的所领导、 担任消防监督工作的责任区民警必须参加这次业务培训。 要 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 落实分管所领导、 专职或兼职民警的具体消防监督工作职责, 特别是要明 确责任区民警的消防职责。确保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长沙市岳麓区公安分局 二 0一 0年三月五日
范文五:2016年道县公安局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培训方案【精选资料】
2012年喀左县公安局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培训计划
为进一步明确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管辖范围和执法权限,切实提高公安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执法水平,加强消防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县局决定由消防大队组织在3月和7月份分别举办两期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培训班。为确保这两次培训达到预期的目的,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在县局党委的领导下,结合上级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明确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职责,切实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初步定于3月和7月(时间一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分局六楼会议室或岳麓大队会议室 三、培训人员
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的所领导、担任消防监督工作的责任区民警
四、培训内容
(一)责任区民警如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
(二)责任区民警如何开展消防监督执法
(三)责任区民警的消防监督职责和职能
五、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分局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派出所务必高度重视,要通过这次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水平。要将这次培训内容紧密结合派出所的试点工作,将其作为开展基础基层建设年的一项重要内容,狠抓落实,真正做到促进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全面进步。 (二)加强宣传,抓好落实。要通过这次培训切实做好今后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把消防执法监督工作当作重要的日常工作抓紧抓好。各派出所一定要把消防执法监督工作作为今后工作的重要内容来部署和开展,要根据各派出所辖区的火灾特点,制定本辖区的消防监督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并狠抓落实。
(三)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按照分局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的所领导、担任消防监督工作的责任区民警必须参加这次业务培训。要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落实分管所领导、专职或兼职民警的具体消防监督工作职责,特别是要明确责任区民警的消防职责。确保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长沙市岳麓区公安分局
二0一0年三月五日
附加工作总结一篇,不需要的朋友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方案5篇
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区安全生产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内。全区安全生产高危领域和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面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执法检查工作日安排
我局现有在册行政执法人员14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2014年我局总法定工作日为3500个工作日,其中:综合执法工作日为2000个工作日;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日为800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为700个工作日。
在综合执法工作日中,实施行政许可为55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为85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举报查处为200个执法工作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为20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机动执法为200个执法工作日等。
(二)监管执法计划任务分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危险化学品、冶金、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根据生产经营单位上年度安全等级确定现场检查的频次;对其他
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原则上组织1次安全执法检查。根据专项检查工作日确定全年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是160家。其中:安全监督管理科28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46家;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27家;监察大队59家。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执法检查内容。局成立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全面负责。各业务科室(大队)负责人负责具体执法工作,要明确本科室(大队)执法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全局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管监总局《暂行规定》的具体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暂行规定》第八条提出的19项内容认真实施检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并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确保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认真执行计划任务。各业务科室(大队)要严格按照月度计划细化分解执法任务,根据月度计划制定每周计划。检查人员在实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准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工具、仪器及法律文书等执法检查准备工作,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涉及专业性内容的,也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检查中,应当作出书面现场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并及时把执法检查记录录入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暨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系统。要统筹兼顾,上下沟通,要优先安排每月到期必须进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确需对计划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和备案。
(三)严格执法,健全执法检查考核制度。要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并及时移交。建立执法检查季度督查制度和半年执法检查完成进度通报制度,确保执法检查工作任务的有效开展。各业务科室(大队)要定期对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安全监督检查的结果依法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局牵头部门每季度对计划完成进度进行督查,计划的执行结果和执法效果作为各科室(大队)和执法人员年终考评依据之一。
第二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强化全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基本达到国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要求。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大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抓好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电镀和化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接触人员多、发生过职业病危害事件的企业的监督执法。
(二)突出重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的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或普查的情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开展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警示标识的设置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的开展情况;为劳动者提供个体防护用品,特别是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为劳务派遣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的情况;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的情况。具体可参照《省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基本要求及自查情况表》的要求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三)突出建立长效机制。注意总结和梳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要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执法质量。
三、实施步骤
全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分为发动、推进、总结三个阶段。
(一)发动阶段(4月15日-5月15日)。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根据区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年度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二)推进阶段(5月16日-10月31日)。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和“百日”执法活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行政处罚;问题严重的,要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对查出的问题,要逐条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区安监局适时对各地“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确保按照方案要求,完成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工作任务。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按照本方案所列附表内容,做好本地区执法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连同附表报送区安监局职业健康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切实加强对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组织配备执法人员和装备,督促执法计划实施,逐级抓好落实。
2、统筹推进。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把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与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进行统筹安排、统一推进。
3、督查考核。区安监局将结合全年重点工作,开展“四个专项督查”;一季度集中开展执法计划制定和执法资料、信息台账建立情况专项督查;二季度集中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普查专项督查;三季度开展基础建设活动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专项督查;四季度开展“三同时”落实情况和年度职业卫生执法计划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区安监局将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第三篇
为有效落实全局重点工作,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百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常安监〔2014〕3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4月15日,7月25日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百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一、“百日”行动重点
“百日”行动主要针对安全隐患、职业危害相对突出的重点地区和企业。
重点地区指:有亡人事故发生,或高危企业相对集中、涉及职业危害企业数量相对集中的街道、行政村。
重点企业指:事故频发、隐患众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薄弱的企业;职业危害相对突出的企业。
二、“百日”行动内容
(一)重点地区
查街道、行政村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到位和是否有效督促企业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重点企业
1、查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是否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安全投入是否到位、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是否到位、基础管理是否到位;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非法、违法行为。
2、查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否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是否及时、如实申报;是否请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是否如实告知员工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是否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建立健全健康监护档案)。
三、“百日”行动组织
本次“百日”行动由区安监局统一协调,全区安监执法队伍联合行动。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计划阶段(4月15日—4月25日)
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要广泛宣传本次“百日”行动的目的意义,依靠基层安监组织摸排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并于4月22日前汇总上报本辖区“百日”行动的重点地区和企业,4月25日前区监察大队汇总并制定全区“百日”行动计划。
(二)具体实施阶段(4月26日—7月15日)
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安全生产监察人员按计划到各重点地区、企业开展“百日”行动。
(三)总结评估阶段(7月16日—7月25日)
7月16日前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上报“百日”行动情况总结,区安监局根据工作成效进行绩效评估,并予以通报。
四、“百日”行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要高度重视“百日”行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妥善处理“百日”行动与日常执法检查的关系,并与年度执法计划有机结合,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对于在“百日”行动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予以媒体曝光。
(三)廉洁自律。所有参加“百日”行动的监察执法人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管理规定严格约束自己,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假公济私和徇私舞弊现象与行为。
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强化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为重点,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核心,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手段,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制度化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配套规章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管理和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依法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完成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推进“两重点一重大”自控技术和监控系统的完备与运行;巩固和深化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全力防范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推进危化领域本质安全提升
1.深入推进危化品本质安全提升专项行动。继续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列出进度计划,推进设计安全诊断和整改验收工作,年内全面完成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其中,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设计安全诊断工作必须于6月底前完成。要积极指导和协调,细化落实措施,解决重点工作和普遍突出问题,有序推进工作。
2.强化危化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组织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规章和文件政策的学习研究,加大宣传贯彻组织力度,指导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和依法生产经营。要将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开展计划查、重点查、回头查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全面检查企业执行落实“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装置和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完善与自控改造以及自控系统投运情况,发现自控系统应改未改、改而弃用的情况应作出责令停产整改、行政处罚等处理。同时,也要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大型危化品储罐安全检验检测和安全类计量器具检验检测以及防雷防静电等专项工作。重点监管危险工艺以不定期检查为主,每年覆盖检查一次;重大危险源以执法检
查为主,每年覆盖检查一次。定期组织梳理与核实,全面掌握“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动态。
3.注重危化建设项目安全源头监管。要按照危化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组织做好危化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76号)和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苏安监〔2014〕369号)文件精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申请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建设项目设计符合规范标准要求。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装置设计阶段积极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消除设计缺陷,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
(二)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服务工作
1.做好危化品经营许可工作。要依据《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按照简化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做好申请受理、材料审核、现场核查、许可决定等环节相关工作。按照《关于调整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常安监〔2014〕110号)的要求,组织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审批、颁证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和监管档案资料。
2.做好使用许可和生产证申领服务工作。依法做好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工作。组织做好申请企业核定、申报材料初审以及指导协调等相关工作。根据《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梳理出不再需要换(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五类企业名单,组织进行现场核查,并督促企业及时申请注销许可证。
3.提高安全许可的效率和质量。要依据国家危化品行政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市局关于危化行政许可权限分工意见,切实按照法定程序和规范要求开展许可工作,努力缩减时间,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好审批事项的跟踪服务,实行闭环管理,所有审批工作使用统一的网上操作系统。
(三)进一步落实过程性安全监管措施
1.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要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88号)精神,推动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执行落实到位。一是结合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督促企业加强风险辨识和控制,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持续改进化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二是以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培训为平台,全面推进企业危险化工工艺操作工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工作;结
合《省危险化学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宣贯,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设施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培训。三是结合拆除施工、检维修作业等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教育,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和承包商安全管理以及应急管理。
2.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运行管理。在全区全面完成首轮危化安全标准化达标评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企业安全标准化持续运行、持续改进的工作意见,进一步规范安全标准化管理,注意行政许可与安全标准化的配合协调,加强指导协调,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效评估活动,督促企业整改问题和消除薄弱环节,巩固和提高危化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果。
3.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一是按照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原则,结合“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制定计划并依法开展执法检查。二是结合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成品油、危化安全标准化、生产经营许可现场核查等专项检查;配合做好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配合做好危化领域职业危害监管工作。三是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专项督查。四是组织开展法定节假日、特殊气候以及重要活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中,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要注重检查效果,强调检查闭环管理。
继续推进和深化危险化学品制度化监管,在坚持分类分级监管、安全评价报告、化工专家检查、负责人履职报告和约谈等制度的基础上,总结提炼经验和好的做法,细化工作措施,改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进一步提高评价报告质量和安全技术服务水平,指导督促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进一步深化危化专项整治
1.继续深入开展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重点打击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严肃查处由于未批先建、未验先用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要求,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快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导企业如实填报排查治理相关信息,并通过信息系统跟踪督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继续深入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化治办”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区域环境整治和产业提升改造等行动,继续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艺装备落后的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加快重点区域(主城区)危化品企业搬迁、关闭、转产计划的实施,凡因安全距离不足等无法整改消除隐患的企业,要提请政府予以停产、转产或关闭。
(五)进一步夯实危化安全监管基础
1.推行危化安全行政指导工作。各级危化监管人员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提升安全监管和指导协调能力,以行政指导为新的安全管理方式,指导督促企业消除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做好全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指导和跟踪服务。
2.夯实危化安全监管基础。要认真收集、汇总和报送行政许可、专项整治、“打非治违”、隐患治理、执法检查、事故统计、行政处罚等危化监管统计数据,并建立完善相关台帐资料。
3.加强危化事故查处和应急处置工作。要高度重视危化事故事件管理,第一时间报告事故信息并按规定组织统计上报,依法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要建立健全应急队伍、装备和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提高政府部门、企业应对突发事故事件的应急响应和针对性处置能力。
第五篇
一、时间安排
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时间为即日起至2014年10月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责任相一致的奖惩考核机制;努力提升全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安全生产长效管理。通过查隐患、抓整改,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范围
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储罐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从严查纠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液氨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管理情况,突出检查涉氨冷藏冷冻食品加工企业、农副产品冷藏冷冻企业、肉禽鱼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饮料食品制造及加工企业、超市商场及其配套的冷藏冷冻场所等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等。
四、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责任清晰、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和及时修订。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是否经过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建立健全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专家安全检查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和各岗位操作人员。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设计诊断。
3(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改造和运行情况。涉及危险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按规定完成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自动控制系统、监测监控系统是否适用并有效维护、正常运行,是否对相关安全设施、仪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装置等设备设施定期检测合格。
4(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全面查清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内、外部安全距离以及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依法开展定期安全评价,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按规定整改完成。
5(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八大作业规章制度和检维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落实,是否做到危险作业前风险分析到位、作业许可证会签审批到位、现场监督监护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是否落实对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的资质审查、施工方案审查、教育培训、现场监督等安全监督和管理。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是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制度,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超装。是否严格落实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管理制度。
6(夏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针对夏季持续高温、雷雨多发的特点,落实防雷、防汛、防坍塌、防泄漏爆炸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对防雷电设施、生产区排水系统、化学品储存区域和露天存放化学品、化学品管道充装系统以及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等重点进行检查,落实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7(城市企业搬迁和化学品输送管道整治情况。城市中心区、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区域的重点企业,是否按照全省化工专项整治的要求,制订并落实搬迁关停方案,落实搬迁前防范事故的安全措施,按计划组织实施。涉及穿越公共区域的化学品输送管道,是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日常巡检、维护保养、检测检验等制度,是否存在危及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的重大隐患。
五、时间进度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至8月31日)。各安监站根据本地实际和区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发动和督促企业开展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区安监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重点抽查。
2(督查整改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区安监局按照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对开发区、各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3(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至10月31日)。开发区、各街道对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区安监局。
六、组织机构
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是在特殊时段采取的监管举措。要充分认识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要根据近期危险化学品监管的特点,认真开展检查整治,有效遏制违法现象。区安监局成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安监局副局长黄冬青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危化科和各安监站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危化科。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应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指导整改。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要以防范事故为目标,全员行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做到“场所必查,有患必治,重患必停”,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即查即改,注重治本。要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要对隐患实行“零容忍”。在铁腕整治隐患的同时,必须从体制、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深挖隐患形成原因,针对问题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完善规章制度、落实政策保障措施,切实消除隐患产生的根源,提升地区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效。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要组织专门的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四)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辖区户外大型视频、游动字幕及“360”智慧社区、《新》等宣传资源,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要加大社会监督和
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被动应付的单位,要公开曝光。
(五)汇总情况,及时上报。请开发区、相关街道安监站于6月20日前制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每月3日前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于10月31日前上报全面总结。区安监局将检查情况汇总后,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湖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