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移送案件标准
移送案件标准
作者: 发布时间:2012-9-21 阅读次数: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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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对于构成犯罪的案件应当移送公安机关,但对于构成移送案件的标准检察机关与工商机关各自的理解却不同:
(1)、是否按检察机关的立案标准移送,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对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作了详细的规定,检察机关也认为只要是符合了刑事立案标准的,就应当移送。我们认为,这是检察机关启动司法程序的一个标准,不是行政机关的移送刑事案件的移送标准。
(2)、是否按检察机关的追诉标准移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也作了详细规定,但该《规定》是对犯罪行为的客观要件的具体规定,如数量的界线标准等,并不涉及到主观要件,而是否构成犯罪,还必须要有主观要件。该《规定》第78条1项也明确指出:“追诉”是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活动。因此该规定不是行政机关移送的标准。行政机关可以参照该规定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但不是只要符合该规定就必须移送。
(3)、应当按国务院《移送规定》移送。
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是专门调整行政机关对犯罪案件移送的行为规定,作为行政机关也只能依据国务院的规定移送案件。该《规定》第3条对移送的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一是要看“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二是根据“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规定”;三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司法解释”;四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因此,行政机关判断案件是否构成犯罪、是否移送的标准是个综合判断的过程,并不是仅仅依据检察机关的规定进行移送的,应当是“构成犯罪”的案件才移送,换句话说,移送的标准是刑法规定的犯罪标准。
由于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对移送的标准的理解不同,造成一些地方的检察机关错误的认为,只要达到了检察机关立案标准或者追诉标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没有移送,就以“不移送刑事案件罪”立案对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进行侦查。
三、移送程序问题:
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五条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指定2名或者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
作的负责人审批。行政执法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决定移送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决定不移送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
该条就是对移送程序的规定。首先,“应当”移送是指行政机关知道案件构成刑事案件,这是案件移送的启动程序;其次,是指定2名办案人员;再次,是报机关负责人批准。但该规定只是对行政机关主动移送的情况作了程序上的规定,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其他情况,由于缺乏移送程序的规定,往往也造成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人员按“不移送刑事案件罪”立案。
1、 由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移送的案件,由局长或者分管副局长指定承办部门,在限期内完成移送。
2、 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要求限期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由局长或者分管局长指定承办部门,在限期内移送。
3、对于是否构成犯罪难以判断、需要司法机关使用侦查手段才能判明的案件,可以在给予行政处罚后由办案机构报局长或者分管副局长批准后及时移送。
归纳上述情况,移送的程序实际上就只有2种,一是主动移送程序;二是要求或者责令移送程序。
在实际工作中,争议最大的是:工商机关还没有启动移送程序时,甚至在行政案件还没有结案时,检察机关就以“不移送刑事案件罪”对执法人员立案侦察。我们认为这是错误的。对于行政机关未移送或者还未及时移送的案件,检察机关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检察意见:(一)检察机关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而不移送的;”因此,检察机关应当先发出《检察意见书》限期移送,对“拒不移送”的才涉嫌构成“不移送刑事案件罪”。
最近,四川省检察院、公安厅、工商局等17部门联合发文,对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的程序作了明确规定,既:首先由检察机关发出《移送案件意见书》,其次,行政机关在接到意见书后5日内移送。17部门的规定解决了长期以来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对移送程序问题的争执。
四、移送的责任人:
“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罪”的犯罪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是个人犯罪而不是单位犯罪,因此,明确应当由谁移送的个人责任尤为重要。
犯罪行为是有一个暴露的过程的,并不是行政机关一接到举报线索就马上移送司法机关。只能是随着调查的深入才能逐步发现。有可能在调查中发现,也有可能是在审案中发现,还可能在处罚以后发现。在什么阶段发现构成犯罪,就应当由处在该阶段的人员向上级汇报或者提出移送建议。如果办案人员或者审案人员发现后,因徇私情而不上报,则责任人是办案人员或者审案人员;如果上报后,局长循私情而决定不移送,则局长是责任人。但如果没有徇私舞弊的行为,按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5条2款规定,
局长有权决定是否移送。其次,是上级机关责令限期移送或者检察机关要求限期移送的案件,其责任人只能是局长,不可能是经办人。因为责令、要求限期移送是对行政机关的指令,不是对具体经办人员的。
因此,“移送”不是特指向司法机关移送,而是包括下级责任人向上级的移送,阜阳奶粉案,就是工商所长在接受了几百元贿赂后没有向上级机关移送而构成“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罪”的。
五、行政处罚后仍然可以移送
对于能否在给予行政处罚后再移送的问题,是个争议最大的问题,检察机关与工商机关有争议,工商机关内部也有争议,我们认为,对于工商部门查办的大部分行政案件来说,是可以在给予行政处罚后再移送的。其理由如下:
1、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并没有排除行政机关在处罚后移送的行为。第11条规定了:行政处罚不得代替移送。并在该条第3款中规定:“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前,已经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依法折抵相应罚金。”可见,在给予行政处罚后移送并不违法。
2、 刑法与行政处罚可以双重适用。行政犯罪具有触犯刑法和行政法的双重性,行为人也就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如果涉及到受害人的损失,还要承担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并不能“吸收”行政责任。
[1]、追究行政责任和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各自独立运行。一个简单的案例就是轰动全国的“刘小庆偷税案”,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对刘小庆公司的偷税漏税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司法机关追究其公司的偷税罪,各自独立运行并无矛盾。并没有法律规定行政机关立案后司法机关就不能立案,而必须要行政机关移送后才能启动司法程序。
[2]、刑事处罚不能替代行政处罚。刑罚与行政处罚的种类及功能的差别就决定了在适用刑罚的同时还必须适用行政处罚以弥补刑罚的不足。例如,企业“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构成犯罪的,按《刑法》140条规定,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但刑罚不能判处“责令停产停业”、不能判处“吊销执照”。虽然课以刑罚,但企业还在生产,只有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才能彻底解决违法犯罪的问题。
3、关于国家局对移送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案件移送有关问题的答复》认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七条及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案件过程中,认为案件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不再进行行政处罚” 检察机关和我们有的同志认为,按照国家局的答复就应当全案移送而不给予行政处罚了。我们认为这样理解是片面的。国家局答复与国务院《移送规定》并不矛盾,应当移送而不给予行政处罚的前提是:“认为案件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既移送的标准是犯罪标准。行政机关在案件调查中发现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而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可以避免犯罪嫌疑人逃脱。但在实际执法中,对是否构成犯罪并无明确的证据,执法人员往往是按照检察机关的
《追诉标准》来判断,达到追诉标准的就移送。对这种小心谨慎的做法也不能说不对,但总有点明哲保身、有失职责的意味。在实践中,应当行政处罚而没有处罚移送的案件,在经过司法程序后被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案件,要么已经“化”了,要么已经无法再调查处罚了。前面在“移送标准”一节中已经说了,达到追诉标准的并不一定就构成犯罪。也就是说,在罪与非罪的界线不明确,没有证据证明“已经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执法人员也不能搞“有罪推定”,完全可以在给予行政处罚后再移送。
综上所述,行政执法人员在办理行政案件中,要作到免责首先要作到不“徇私舞弊”,其次,对构成或者可能构成犯罪的案件要移送,移送了就不构成“不移送刑事案件罪”,至于在处罚前移送还是在处罚后移送并不重要(除明显的犯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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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电气工程师个人年终总结模板
根据防止人身事故和电气误操作事故与项整治工作要求,我班针对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重点,为进一步加强落实安全工作,特制定了防止人身事故和防电气误操作事故的(两防)实施绅则。把预防人身、电网、设备事故作为重点安全
工作来抓,检查贯彻落实南方电网安全生产“三大规定”情况,检查(两防)执行
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防人身事故和防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处理
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阻止事故的发生,使安全管理工作关口前移,从而实现“保
人身、保电网、保设备”安全生产目标收到一定的效果。通过前段的检查和整改
工作,现将我班到现时为止在此方面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在防止人身事故方面(重点防范高处坠落事故)
在运行维护、施工作业过程中的防触电、防高穸坠落事故。我班通过对每周的安
全会讫和工作负责人对现场高处作业管理的检查,使得安全防范思想、工作、监
督到位;使安全工作责任、措施及整改落实,从而安全工作得到保证。
1、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和控制措施工作。包括高穸作业现场查勘,使工作人员对
该任务的危险点(安全措施卡)有清晰、准确、全面的认识,采取相应的控制和安
全措施,并正确派选合适胜任的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
2、在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向作业人员交待工作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及该作业的
危险点。作业过程中明确监护人员,监护人实时监控高处作业人员劢向,及时提
醒和纠正作业中的不安全行为,使安全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和执行到位。
3、认真落实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保护措施。配备可靠的(按规定期限内检验合格
的)安全工器具,如安全带(绳)、升降板、脚扣、竹(木)梯等,并能够正确使用此
类工器具。 4、在高穸作业的工作全过程中,强调工作人员自始至织确保自身安
全行为:
?定期对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器具(安全带、安全绳、脚扣、升降板、竹木梯子等)
进行试验,试验戒外观检查不及格的立即报废,严禁留作备用。
?必须系好安全带(绳),安全带(绳)必须栓在上方牢固的构件上,不得低挂高用,
工作过程中要随时检查安全带(绳)是否栓牢。
?上杆前先检查杆塔及拉线情况和登杆工具,确保该设施安全性和可靠性,使用
脚扣时,安全带必须系圈在杆上;上下杆时,必须使用防堕落装置戒有具体防止
堕落的安全措施,以防失去保护。安全带必须栓在的构件上,不得随意解除。
?高处作业在转移作业位置时,手扶的构件必须牢固,不得失去保护。需要沿着
水平梁、斜柱、水平管戒暂无防护栏杆、没可靠的扶持物帮劣保持平衡时,必须
使用水平安全绳。在无任何保护的情况下,绝对禁止沿单梁戒管道上行走的行为。
?高处作业人员的施工工具必须使用工具袋装备,禁止使用容易造成工具掉落的
简易皮套;上下传递物件时,必须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掷。
?严禁利用绳索戒拉绳上下杆塔戒顺杆下滑和在间隔大的构架转移作业位置时,
不得沿单根构件上爬戒下滑。
5、认真执行“两票”制度,防止误触电、感应电伤人的高穸堕落事故。
二、在防电气误操作方面
在培讪方面,组细了二次工作人员在配变站现场作防误操作演练,并使用录音记
录。使全体工作人员对防误操作的认识,意识到预防人身、电网、设备安全事故
的重要性。
(1)认真组细查找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施工、维护班组和
人员在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和防电气误操作事故等方面存
在的问题,制定和落实有效的整改和防范措施。
(2)加强安全管理,在执行规程、规定和制度上决不含糊。严格执行“两票三制”,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办事。
(3)通过每周的安全活劢日,认真学习事故通报、快报和相关规程、规定,结合
本班实际开展讨论,吸取事故教讪,使“防误”工作深入人心。
(4)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和控制措施工作。认真正确填写操作项目和程序,不漏项。
(5)操作时认真履行唱票、复诵制,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操作,并由监护人监护操
作,同时录音操作过程。
(6)拉、合刀闸(跌落式熔断器)时,应先将线路转为穸载状态,防止带负荷拉、合
线路刀闸。
(7)开关检修时,应切断柜内二次控制电源的柜内照明电源以防止误合开关和触
电;操作低压开关(刀闸)前,应检查开关是否正常并做相关防护措施,操作时不要
面对开关,防止电弧烧伤工作人员。1.杂志中上色遇到的疑问:
为什么我们的美编在绘制杂志中一些揑图时选用灰暗的色调,而不是用艳丽的色
彩?
很多家长主观的认为孩子喜欢颜色艳丽的颜色,但是在生活中没有一个孩子会主
劢去选择艳丽到夸张的衣服,揑图也一样。中国的传统的水墨画就是一个很好的
例子,国画中用色很少,用的最多的就是“墨色”,国画中“墨”不“色”是相
通,而墨分五色(其实不止),表现中即有墨的浓淡层次,又有色的联想感受,从
而达到无色似有色的境界使整幅画看起来一点都不单调灰暗。当然杂志的揑图也
不能像马路一样一直是一个色调,明快的色彩也是必不可少的。总之,对于揑图
来说,不一定就非得用丰富的色彩,只要能充分表达文字的内容就可以。即使是
单纯的黑色、褐色也能出色地描绘出文字的内在世界。孩子同样能丛这些画面中
充分了解故事,想象他自己理解出的色彩世界。这也是揑图要给人留一些想象穸
间的原因。美学大师朱光潜说过:“美术作品之所以美,不是只是在表现的一部
分,尤其是美在未表现而含蓄无穷的一大部分,这就是所谓的无言之美。”
什么样的故事应该配什么样的色彩呢?
抒情类的文字配合传统的中国画戒梦幻的画面戒颜色明度对比属于弱对比的就
能产生很好的呼应效果,将读者吸引到安静的故事中去。
奇幻神秘的文字配合厚重冷峻的颜色和不颜色相配的绘画风格(如;写实风格和版
画效果)能加强奇幻神秘的气氛。
幽默荒诞类的文字配合轻松的绘画技法和颜色明快,纯度对比强烈的风格就能和
文字相得益彰。
2.揑图的形式和技法太多了,到底那种更好,戒是杂志的美术编辑究竟该用什么
样的揑图来传达文章的深层内容?
在看到一篇文章时,理解文章的内容,并明白作者想告诉读者的是什么?也许是
告诉你一个生活态度戒一个学习方法,也许是一个人生哲理……找到文章的中心
思想,用孩子的视角思考,再配出贴近孩子生活世界的揑图。如果一个揑图只是
表现文章中的一段文字和一个场景,那要想用图来打劢读者,那是很难的。好揑
图除了能用视觉语言来烘托文字的不足之处外,还能和文字一起在读者的脑中升
华。揑图在兼顼了以上的这些要求后,出现的画面就是出色的传达了文字的深层
内容了。
3.在版式流程中编辑在遇到揑图和文字的不和-谐组合时应该怎样去调整?
在工作中我们也许都会遇到杂志在版式流程中,有些版面不和-谐戒揑图和文字
的同时产生阅读障碍的问题发生。
a. 图和文字的组合让阅读有了困难,也就是在文字下面的图的色彩戒纹理影响
文字的清晰度。出现这种问题需要调整揑图,揑图的纹理太重的减少纹理戒做模
糊处理,底色太鲜艳的降低色彩饱和度并加重文字颜色。如果在做了这些劤力后,
仍然有阅读的困难,干脆去掉文字下面的背景揑图。
(8)配电站停电时,必须检查确认进线柜电缆头不带电(检查带电显示器)才能合上
进线柜接地刀闸,配电站送电时,应先检查进线柜地刀是否拉开,防止带地刀送
电。没有地刀的进线柜,严禁私自解锁,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范文二:税务案件移送工作规程
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作业文件 文件编号:JC- WJ-0905
税务案件移送工作规程 版本/修改状态: A /1
税务案件移送工作规程
1、 目的:规范涉税案件的移送~加大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2、 范围:适用于稽查局查处的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
3 、支持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3,《涉税案件移送管理办法》。
,4,关于转发《连云港市国税系统重大案件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灌国税发[2002]39号, 4、流程图:涉税案件移送程序
确定对象 制作文书 审理岗 审理岗
移送 审批 公安部门 审理岗 局长岗
催办 资料归档 审理岗 审理岗 5、工作规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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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作业文件 文件编号:JC- WJ-0905
税务案件移送工作规程 版本/修改状态: A /1
流转工作 工作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资料目录 主要控制点 环节 岗位 时限
1、在案件审理中,对下列案件确定为涉税移送案件:
(1)、偷税案件(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10%以上或者虽
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
(2)、抗税案件。
(3)、逃避追缴欠税案件(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4)、骗取出口退税案件(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案件(虚开的1、正确提出移送
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意见; 1、确定涉税案1、案件审理记录; (6)、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案件。 2、正确制作文书; 确定审理件移送对象 2、涉税案件卷宗。 及时 3、文书内容正确。 对象 岗 (7)、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案件。 (8)、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票面额
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案件。
(9)、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
值税专用发票50份以上的案件。
(10)、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
通发票50份以上的案件。
(11)、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50份以上的案件。
(12)、非法出售普通发票50份以上的案件及其他需要移送的涉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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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案件移送工作规程 版本/修改状态: A /1
流转工作 工作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资料目录 主要控制点 环节 岗位 时限
1.审核涉税案1、及时审批文书; 1.对涉税案件移送对象基本情况及附报资料进行审核后,签署意见; 件移送对象基2、岗位意见表述2.及时、准确审批本科人员提交的文书、资料。 科长本情况及附报正确; 及时 岗 资料,签署岗位3、岗位意见表述 意见; 完整。
1. 制作《涉税案1、按规定制作文1、在收到审理结论5日内制作《涉税案件移送意见书》; 件移送意见书》 书; 1、《涉税案件移送文书审理2、属本级终审的报稽查局长批准后移送;属县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终审的报稽查局长审核,报县局5天 意见书》 2、按规定程序2、按审批权限分制作 岗 局长(分管)批准后移送。 报批。 级报批。
1、及时审批文书; 1、对审理岗报
批文书及资1、 按规定确认终审权; 2、岗位意见表述科长 料进行审2、 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报批; 正确; 及时 岗 审批 核; 3、 明确签署岗位意见; 3、岗位意见表述
完整。
1、及时审批文书; 1、 按规定内容进行审批确认; 1、对审理意见2、岗位意见表述稽查进行审核; 2、 按规定确认终审权; 正确; 1天 局长3、 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2、对相关文书3、岗位意见表述岗 进行审批; 4、 明确签署审批意见; 完整。 审批 市、1、及时审批文书; 1、对审理意见县局2、岗位意见表述1、按规定内容进行审批确认; 进行审核; 局长正确; 2、明确签署审批意见; 1天 2、对相关文书(分3、岗位意见表述 进行审批; 管)完整。 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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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作业文件 文件编号:JC- WJ-0905
税务案件移送工作规程 版本/修改状态: A /1
流转工作 工作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资料目录 主要控制点 环节 岗位 时限
1、将涉税案件1、按规定制作文1、在《涉税案件移送意见书》批准后5日内,将涉税案件移送意见书、税务稽查报告、调查询问笔录、相
移送公安机关; 书; 关证据、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其他证据资料、税务处理决定书(已做出税务处理的)、税务处罚决定书(已
做出税务处罚的)、进入执行程序的税务稽查执行报告、已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凭证复印件及相关法律2、填写《涉税1、《涉税案件移2、完整流转业务
案件移送书》及文书等移送资料装订成册,并将所有案卷资料复印存档,移送公安机关; 送书》 资料; 案件审理《涉税案件移2、按要求填写《涉税案件移送书》、《送达回证》及《涉税案件移送交接单》。 2、《送达回证》 3、按时传递业务5天 移送 岗 送交接单》。 资料; 3、涉税案件移送
交接单》 4、按时办结业
务。
1、制作《移送1、每月1日制作《移送案件催办单》进行催办,做好跟踪管理工作。 1、《移送案件催审理月初 催办 案件催办单》 办单》 岗
1、 资料分类归1、 定期、及时将协查资料整理归档; 1、资料完整; 资料审理及时 档; 2、及时归档。 归档 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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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税务稽查案件达到立案标准进行移送,还需做税务行政处罚吗-
篇一:诉标准必须移送
一、涉税案件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必须移送
依据2010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公布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下列涉税案件达到标准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逃避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三)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的;
2(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的;
3(聚众抗拒缴纳税款的;
4(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四)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五)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
2
款,数
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七)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八)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
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九)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十)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十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具有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十二)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涉税案件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移送时间
3
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警税协作规定的通知》(皖公通[2008]30号)(以下简称《三部门协作规定》)第九条:“各级税务机关在依法查处涉税违法行为过程中,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关于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等规定,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第16条第2款:“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税务稽查、以及受理举报中发现的可疑线索,初查涉嫌犯罪的,应经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按规定要求移送同级公安机关”。
根据这两条规定,笔者认为税务机关移送涉税犯罪案件的具体移送时间可分为税务机关检查阶段移送和税务处理完毕后移送。
(一)税务机关检查阶段移送
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税务稽查、以及受理举报中发现的可疑线索,初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同级公安机关。
该阶段移送涉税案件,税务机关应提供下列材料:
1(涉税案件移送意见书;
2(税务稽查报告(笔者认为应是初查报告或阶段性稽查报告);
3(涉税案件物品清单;
4(有关检验报告和鉴定结论;
4
5(涉嫌犯罪的其他证据。
(二)税务处理完毕后移送
对税务机关已做出处理、处罚决定,涉嫌犯罪案件,税务机关不得以罚代刑,应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提供下列材料:
1(涉税案件移送意见书;
2(税务稽查报告;
3(涉税案件物品清单;
4(有关检验报告和鉴定结论;
5(涉嫌犯罪的其他证据;
6(税务处理决定书;
7(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8(进行执行程序的税务稽查执行报告及相关法律文书。
三、涉税案件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移送机关
根据《三部门协作规定》第9条、第16条第2款规定,各级税务机关都有权对涉税犯罪案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
《三部门协作规定》第10条:“涉税违法犯罪案件的移送。应当遵循同级移送、属地管辖的原则”。“省国家、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组织查处的涉税案件,原则上由案件管辖地税务局稽查局向同级公安经侦部门移送,需省公安厅立案侦查的,由省国家、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移送;各市、区(县)税务局稽查局组织查处的涉税案件,由各市、区(县)税务局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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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移送同级公安机关;跨地区的案件难以确定管辖权或管辖权有争议的,报请上一级公安经侦和税务稽查部门确定后移送”。综合《三部门协作规定》要求,笔者认为向公安部门移送涉税犯罪案件,实际应当由税务稽查部门担当。理由如下:
(一)《三部门协作规定》详细规定了各级税务局稽查局组织查处的涉税案件移送办法,并没有对负责征收、管理的税务机关如何移送涉税案件进行明确。因此这些税务机关发现的涉税犯罪案件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移送具有难度。
(二)各级税务局稽查局的法定职责是专司查处偷、逃、骗、抗
案件,对纳税人的涉案性质确定具有专业技能。按照征管法等有关规定,负责征收、管理的税务机关在征、管中发现的偷、逃、骗、抗税案件线索的,必须移交税务稽查部门检查处理。因此负责征收、管理的税务机关应该是无权对涉税案件进行定性、定量确认的,也就谈不上向公安机关移送了。
(三)从省局要求编报的统计报表内容看,各地税务机关每年上报的公安机关涉税犯罪案件查处情况,归口各级稽查局上报,也意味着涉税犯罪案件的移送由各级税务局稽查局担当。
四、涉税案件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移送批准决定权和移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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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税务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指定2名或者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行政执法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将不予批准的理由记录在案”。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新规程)第六十条:税收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填制《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后,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结合《三部门协作规定》,税务机关对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的批准决定权是各级税务稽查局所属税务局局长。
五、税务机关对已移送涉税犯罪案件的税务处理
由于税务机关对涉税案件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移送分税务机关检查阶段移送和税务处理完毕后移送两种情况。因此,针对这两种情况,税务机关对涉案纳税人有不同的处理结果。
(一)税务处理完毕后的移送案件补税、罚款处理
对这类移送案件,由于税务机关已经通过法定程序完成了对案件的检查、审理过程,并依法制作了《税务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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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法律文书,具有很强的严肃性。税务机关应依法提请公安机关帮助追回应缴税款和应交罚款。同时,纳税人是否按照税务机关的处理决定,补缴税款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国家损失,也是其定罪量刑的酌定情节,因此,一般来讲,纳税人是会积极补缴税款的。对于税务机关做出的罚款处罚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规定,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依法折抵相应罚金。
(二)检查阶段移送案件的补税、罚款处理
对这类移送案件,目前法律界争论不一。大部分意见倾向于刑事大于行政,认为税务机关应停止对案件的检查,转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认为由于执法主体的转变,税务机关不应再对该类案件进行税务处理和税务行政处罚。笔者认为,由于法院判决是对涉案当事人的最严重法律惩罚,因此,不再给予纳税人进行行政处罚是能说得过去的,也确有道理。但对纳税人应缴未缴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要求公安机关提供《侦查终结报告》和有关证据材料,依法做出税务处理决定,追缴应纳税款。这是因为税务机关是涉案税收的法定征收机关,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也无权做出补税决定i。同时,税务机关对涉税案件做出的税务处理决定,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具有专业机关出具鉴定结论的证明效力,是对侦查工作得出的结论给予一种肯定,对于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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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来说是求之不得的。实际工作中公安、检察机关也要求税务机关出具税务处理决定书。
六、税务机关对涉税案件达到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不移送司法处理的法律后果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一条明确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
刑法第402条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七、税务机关提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涉税案件问题
《三部门协作规定》第25条规定:“各级税务机关在稽查过程中,经初查认为有重大犯罪嫌疑、涉嫌金额巨大、案件复杂;或者犯罪嫌疑人可能逃逸、毁灭证据、转移赃款等紧急情况;或者依照行政执法权限和程序,难以查获证据或控制财务会计等涉税资料;或者为了及时追缴税款、尽快侦破案件,可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在各司其职的前提下联合办案。公安机关对提前介入案件的材料应及时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要迅速立案侦查,对重要的涉案人员及时控制,防止逃逸和销毁证据,转移赃款”。
很多人认为只要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就有权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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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包括传唤犯罪嫌疑人);有权询问证人(包括通知证人到公安机关
篇二:税务行政处罚习题一(整理后)
税务行政处罚习题一
一、 填空题
1、行政处罚是对( 违法者) 的一种惩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相对人,依法给予法律律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税务行政处罚主体)对相对人违反税收征管秩序行为所实施的处罚,我们称之为税务行政处罚。
3、税务行政处罚必须由具有相应的(行政处罚创设权)的国家机关以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形式予以设定。
4、税务行政处罚必须由(税务行政主体)在其职权范围内实施。
5、税务行政处罚必须(法定程序)按照实施。
6、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
7、《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
8、税务行政处罚的地域管辖,也应遵循《行政处罚法》的基本规定,原则上税务行政处罚的地域管辖也是由(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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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发生地)税务机关管辖。
9、对同一违法行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关都有处罚管辖权,称为共同管辖。对共同管辖的处理一般由相关的行政机关协商或按惯例解决,或按(谁先查处谁处罚)原则处理。
10、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税务行政处罚的适用要遵循(一事不再罚)。
11、税务行政处罚最主要的设定税务行政处罚的规范性文件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12、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超越(2000元)以上的罚款税务所就不能行使。
13、行政处罚程序是指行政处罚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过程中所要遵循的(步骤、顺序)、方式和时限等规则。
14、对税务行政相对人(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15、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包括立案、调查(检查)、告知、陈述申辩、复核、审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等环节
16、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是税务局对调查终结的、符合一定标准的案件进行审核和作出处理决定。需进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案件,由(稽查局)按照标准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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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听证程序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通过举行听证会的形式,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允许当事人申辩、质证,给予当事人参与并发表意见机会的行政处罚程序。
18、(当场收缴罚款)、通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收缴罚款、强制执行三种方式可以实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二、判断题
1、实施税务行政处罚首先应遵循处罚公正、公开原则。答:错误
2、税务行政处罚可以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税务机关设定。答:错误
3、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者的一种惩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对违反
行政法律规范的相对人,依法给予法律律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答:正确
4、在实行税收执法过错追究过程中,税务机关内部可能根据省一级税务机关制定的文件要求,给予一些税务干部一定的经济制裁,这种制裁也是行政处罚。 答:错误
5、在税务征管委托代征的情形下,受托单位有代征的权力,但通常情况下不能行政税务行政处罚权。 答:正确
6、在税务征管委托代征的情形下,受托单位有代征的权力,通样能行政税务行政处罚权。答: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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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现自己对查处的案件没有管辖权
时,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税务机关实施查处。答:正确
8、税务行政处罚的相对人是指税务行政处罚对象,即实施了税收违法行为的
行政相对人。税务行政处罚的对象即是纳税人。答:错误
9、税务行政处罚的对象可以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和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 、答:正确
10、违反行政管理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就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税收违法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税务行政处罚。 答:正确
11、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是税务局对调查终结的、符合一定标准的案件进行审核和作出处理决定。需进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案件,由稽查局和管理分局按照标准移交。 答:错误
12、听证程序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通过举行听证会的形式,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允许当事人申辩、质证,给予当事人参与并发表意见机会的行政处罚程序。 答:错误
13、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的简单违法行为适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处罚的种类仅限于数额较小的罚款或警告。
13
答:错误
14、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包括立案、调查(检查)、告知、复核、审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等环节。 答:错误
15、税务机关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除了依法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以外,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其他金
融机构缴纳罚款。答:错误
16、税务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有两种方式,一是由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采取措施强制,自行强制执行,主要适用于处罚相对人到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二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错误
三、单选题
1、对于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税收违法行为,其追溯时效应按照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法》(B)的规定处理。
A、10年 B、5年 C、3年 D、2年
2、税务行政处罚首先应遵循(A)原则。
A、处罚法定原则B、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C、过罚相当原则D、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3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罚款额在(B)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超越以上规定界限的罚款税务所就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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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
A、1000元 B、2000元 C、5000元 D、500元
4、(B)是指税务行政主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
A、一般程序B、简易程序 C、普通程序 D、听证程序
5、如果税务机关对处罚相对人的罚款金额,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达到(A)以上,组织达到1万元以上,处罚相对人都可以依法要求税务机关举行听证。
A、2000元B、3000元 C、500元D、5000元
6、税务行政处罚的通常是(A)由税收征管关系的主管税务机关管辖。
A、地域管辖 B、级别管辖 C、指定管辖 D、移送管辖
7、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包括立案、调查(检查)、告知、(C)、复核、审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等环节。
A、移送 B、听证C、陈述申辩 D、简易处罚
8、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是税务局对(B)的案件进行审核和作出处理决定。
A、调查前的、符合一定标准B、调查终结的、符合一定标准
C、调查中的、符合一定标准D、符合一定标准
9、在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中,国家税务总局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可以通过制定(C)的形式设定警告和罚款的
15
行政处罚。
A、法律 B、行政法规 C、规章 D、地方性法规
10、税务行政规章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三倍,同时最高不得超过(C)万元。
A、1B、2 C、3D、5
11、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C)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
A、市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 B、县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C、省以下税务
局的稽查局 D、税务机关
12、税务行政处罚的管辖不包括(C):
A、地域管辖B、级别管辖 C、协商管辖 D、指定管辖
13、如果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的管辖问题发生争议或者因特殊情况无法行使管辖权时,由(A)指定某个税务机关行使管辖权,称之为指定管辖。
A、共同的上级机关B、省以上税务机关C、当地政府D、国家税务总局
14、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的,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税务行政处罚的追溯时效是(C)年。
A、5B、3 C、2D、1
16
15、税务机关适用简易程序时,可以简单操作,但仍然应当将(B)当场送达给行政相对人,由行政相对人签收。
A、收据 B、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C、发票 D、听证通知
16、下列不属于违反日常税收征管的违法行为是(C)。
A、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B、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C、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
D、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
17、下列不属于纳税申报制度行为的是(C)。
A、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
B、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
C、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D、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
18、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是(B )。
A(吊销税务登记 B(罚款 C(没收非法财物D(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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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
四、多选题
1、具有税务行政处罚权的税务机关是(ABC):
A、县级以上税务局 B、税务所 C、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D、海关
2、按照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对税务机关的税务行政处罚要实行三个方面的监督制约(ABCD)。
A、税务机关内部的监督 B、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 C、司法监督D、社会监督
3、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ABC)。
A、罚款B、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
C、暂时停止办理出口退税D、责令停产停业
4(行为罚的主要形式有(C D )。
A(缴纳罚款B(强制收购 C(责令停产 D(吊销执照
5、为了防止损害相对人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保障行政处罚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法》和《税收征管法》赋予了被处罚者以下相应的权利(ABCDE)。
A、知情权 B、陈述权和申辩权 C、申请听证权D、拒绝不正当的检查和处罚权 E、其他法定权利
6、对税务行政处罚的特殊情况,主要适用一下几个具体规则(ABCD)。
A、避免重复处罚规则 B、减轻处罚 C、免予处罚规则 D、
18
处罚时效规则
7、在下列情形下可以从轻或减轻税务行政处罚:(ABCDE)
A、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B、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C、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D、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E、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8、行政机关所作的( CD )的行为,是抽象行为。
A(行政处分B(行政处罚C(制定规范性文件 D(行政立法
9、行政行为的内容包括(ABC )。
A(剥夺权益B(赋予权益C(确认法律事实D(撤销判决
10、以下几种方式可以实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ABD)。
A、当场收缴罚款B、通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收缴罚款 C、保全措施 D、强制执行
11、违反税务登记管理制度的行为有:(ABCD)
A、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
B、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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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D、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
12、违反帐簿管理制度的行为有:(ABCD)
A、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B、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
C、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
D、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
13、违反发票管理制度的行为有:(ABCDE)
A、未按规定印制发票、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 B、未按规定领购发票
C、未按规定开具发票 D、未按规定取得发票
E、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
14、妨碍税款征收的违法行为有:(ACD)
A、偷税 B、欠税 C、妨碍追缴欠缴税款 D、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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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
15、违反纳税申报制度的行为有:(ABCD)
篇三:稽查答案3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及稽查工作相关制度习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41、有规定情形致使检查暂时无法进行的,检查部门可以填制《税收违法案件中止检查审批表》,附相关证据材料,经( )批准后,中止检查。
A. 所属税务局局长 B. 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
C. 检查部门负责人 D. 稽查局局长
42、有规定情形致使举报案件确实无法进行检查的,检查部门可以填制《税收违法案件终结检查审批表》,附相关证据材料,移交()审核,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终结检查。
A. 所属税务局相关部门 B. 审理部门
C. 检查部门负责人 D. 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
43、审理人员应当对检查部门移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提出书面审理意见,由( )审核。
A. 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 B. 审理部门负责人
C. 稽查局局长 D. 所属税务局相关部门
44、案情重大的,稽查局应当依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报请( )集体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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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本级稽查局B. 上级税务局C. 上级稽查局D. 所属税务局
45、有下列()情形的,审理部门不用将《税务稽查报告》及有
关资料退回检查部门补正或者补充调查。
A. 适用依据错误B. 被查对象认定错误
C. 税收违法事实不清 D. 证据不足
46、审理部门接到检查部门移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 )内提出审理意见。
A. 15个工作日 B. 15日 C. 10日D. 10个工作日
47、拟对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的,向其送达(),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
A. 《税务事项通知书》 B.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C. 《税务处理决定书》 D.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48、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听证主持人由()担任。
A. 所属税务局法规科人员 B. 非案件检查人员
C. 检查人员 D. 审理人员
49、《税务处理决定书》引用的文件,不用注明()。
A. 文件全称B. 文号C. 有关条款D. 文件发布日期
50、《税务处理决定书》不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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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税收违法事实及所属期间 B. 处理决定及依据
C.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D. 税款金额
51、有下列()情形的,致使检查确实无法进行的,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终结检查。
A. 当事人被有关机关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B. 账簿、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调取且尚未归还的
C. 被查对象税收违法行为均已超过法定追究期限的
D. 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差的
52、《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不包括以下内容( )。
A. 认定的税收违法事实和性质
B. 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C.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D.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53、对当事人口头陈述、申辩意见,审理人员应当制作( )。
A. 录音B. 录象 C. 《陈述申辩笔录》D. 《询问笔录》
54、《税务稽查审理报告》不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A. 检查人员查明的事实及相关证据B. 税务处理、处罚建议及依据
C. 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情况D. 审理日期
55、案件经本级稽查局集体审理后,审理部门拟制的《税
23
务处理决定书》,经( )批准后移交执行部门送达执行。
A. 审理部门负责人 B. 所属税务局局长
C. 所属税务局法制部门负责人 D. 本级稽查局局长
56、《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 检查范围和内容
B. 税收违法事实及所属期间
C.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D. 处理决定及依据
57、《税务处理决定书》不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 被查对象地址
B. 其他涉税当事人名称
C.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D. 检查范围和内容
58、税收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填制《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经( )批准后,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A. 审理部门负责人
B. 所属税务局局长
C. 所属税务局法制部门负责人
D. 所属稽查局局长
59、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不需附送的资料有( )。
A.《税务稽查报告》的复制件
B.《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复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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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复制件
D. 涉嫌犯罪的主要证据材料复制件
60、税务稽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 ) 的原则。
A. 高效 B. 便民 C. 合法 D. 效率
二、多项选择题
41、《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A. 纳税人基本情况
B. 认定的税收违法事实和性质
C. 适用的依据
D. 拟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
E.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2、对当事人口头陈述、申辩意见,审理人员应当制作《陈述申辩笔录》,如实记录,由()签章。
A. 审理人员B. 陈述人C. 申辩人D. 公证人员E. 其他在场人员
43、《税务处理决定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A. 被查对象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B. 其他涉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C. 处理决定及依据
D. 税款金额、缴纳期限及地点
E. 检查结论
25
44、税收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附送以下资料。()
A. 《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B. 《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复制件
C.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复制件
D. 涉嫌犯罪的主要证据材料原件
E. 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情况明细表及凭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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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行政执法案件移送标准
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追诉标准的有关规定
一、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二)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对本条规定的上述行为难以确定的,应当委托法略、行政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定。本条规定的“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估价机构进行确定。
二、生产、销售假药案(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三、生产、销售劣药案(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四、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案(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有害细菌的;
(二)含有可能导致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准的其他污染物的。
本条规定的“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机构进行鉴定。
五、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使用盐酸克仑特罗(俗称“瘦肉精”)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供人食用的动物,或者销售明知是使用该类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明知是使用盐酸克仑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或者含有该类药品的饲料养殖的供人食用的动物,而提供屠宰等加工服务,或者销售其制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六、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进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的材料中含有超过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进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的有效性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导致治疗、替代、调节、补偿功能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可能造成贻误诊治或者人体严重损伤的;
(三)用于诊断、监护、治疗的有源医疗器械的安全指标不合符强制性标准要求,可能对人体构成伤害或者潜在危害的;
(四)用于诊断、监护、治疗的有源医疗器械的主要性能指标不合格,可能造成贻误诊治或者人体严重损伤的;
(五)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功能或者适用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或者人体严重损伤的;
(六)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医疗机构或者个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并有偿使用的,视为本条规定的“销售”。
七、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案(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种上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八、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案(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 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九、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案(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他人容貌毁损或者皮肤严重损伤的;
(二)造成他人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致使他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十、走私淫秽物品案(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通过文字、声音、形象等形式表现淫秽内容的影碟、音碟、电子出版物等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五十盘(张)以上的;
(二)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一百盘(张)以上的;
(三)走私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副(册)以上的;
(四)走私淫秽照片、画片五百张以上的;
(五)走私其他淫秽物品相当于上述数量的;
(六)走私淫秽物品数量虽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十一、侵犯著作权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的;
(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刊登收费广告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情形,属于本条规定的“以营利为目的”。
本条规定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是指没有得到著作权人授权或者伪造、涂改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复制发行”,包括复制、发行或者既复制又发行的行为。
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应当视为本条规定的“复制发行”。
侵权产品的持有人通过广告、征订等方式推销侵权产品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发行”。
本条规定的“非法经营数额”, 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 中间价格计算。
十二、销售侵权复制品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所得数额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尚未销售的侵权复制品货值金额达到三十万元以上的。
十三、强迫交易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
(三)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
(四)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
(五)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十四、 虚报注册资本案(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超过法定出资期限,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造成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1.两年内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的;? ?? ?2.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的;
3.为进行违法活动而注册的。? ???(五)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十五、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 ?3.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五)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十六、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十七、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十八、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十九 、假冒专利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 ?(二)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 ?(三)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十、侵犯商业秘密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 (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 (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 (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十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1.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 ?2.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三)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二十二、虚假广告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给单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给多个消费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名义,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 ???(五)造成人身伤残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十三、串通投标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
标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二十四、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
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 ?二十五、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本条所指的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是指在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发起人、决策人、操纵人,以及在传销活动中担负策划、指挥、布置、协调等重要职责,或者在传销活动实施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人员。? ?? ?二十六、非法经营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非法生产、储运、销售食盐,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1.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二十吨以上的;
2.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十吨以上的。? ???(二)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3.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 ?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 (四)非法经营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二十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的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 (五)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1)两年内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又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的;? ? (2)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六)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五万份或者期刊五万本或者图书一万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千张(盒)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两年内因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又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的。? ? (七)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两年内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
上,又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的;? ???(2)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八)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十七、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 (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范文五:经济违法案件移送标准
《刑
序
相关罪名 法》对移送标准及最低限额 号
应条款
1 生产、销售伪第140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的
劣产品罪 条
2 生产、销售假第141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或足以严重危
药罪 条 害人体健康的
3 生产、销售伪第142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或对人体健康
药罪 条 造成严重危害的
4 生产、销售不第143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或足以造成严
符合卫生标准条 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
的食品罪 性疾患的
5 生产销售有毒第144在食品中虽然掺有少量有毒、有害食
有害食品罪 条 品原料但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
量大或危害后果严重的不受销售金
额限制
6 生产销售不符第145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或对人体健康
合标准的医用条 造成严重危害的
器材罪
7 生产、销售不第146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或造成严重后
符合安全标准条 果的
的产品罪
8 生产、销售伪第147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或使生产遭受
劣农药、兽药、条 较大损失的
化肥、种子罪
9 生产、销售不第148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或造成严重后
符合卫生标准条 果的
的化妆品罪
10 走私普通货第153偷逃应缴税款5万元以上的
物、物品罪 条
11 虚报注册资本第158虚报注册资本占法定最低数额的,有
罪 条 限公司占60%、股份有限公司占30%
以上的;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
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公司虚
报在1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虚报在
1000万元以上的
12 虚假出资、抽第159有限公司的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
逃出资罪 条 资占其实际出资额的50%以上的;股
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
资、或抽逃出资额占其实际出资额的
20%以上的
13 出售、购买、第171总面额在4千元以上的
运输假币罪 条第1
款
14 持有、使用假第172总面额在4千元以上的
币罪 条
15 变造货币罪 第173总面额在2千元以上的
条
16 伪造、变造国第178总面额在2千元以上的
家有价证券罪 条第1
款
17 假冒注册商标第213(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
罪 条及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解(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
释》第1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
条 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18 销售假冒注册第214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
商标的商品罪 条及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解
释》第2
条
19 非法制造、销第215(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
售非法制造的条及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
注册商标标识《解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
罪 释》第3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
条 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
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
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
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
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 销售侵权复制第218违法所得个人2万元、单位10万元
品罪 条 以上,或非法经营额个人在10万元
以上、单位在50万元以上的 21 侵犯商业秘密第219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
罪 条 损失在50万元以上,或造成其他严
重后果的
22 损害商业信第221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0万元
誉、商品声誉条 以上,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罪
23 虚假广告罪 第222违法所得30万元以上或给消费者造
条 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造
成严重后果的
24 串通投标罪 第223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
条 万元以上,或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
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25 合同诈骗罪 第224诈骗公私财物数额个人在5千元、单
条 位在5万元以上的
26 非法经营罪 第225个人非法经营额在5万元或非法所
条 得在2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额在
50万元或非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
的;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五千份或期刊
五千份或图书二千册或音像制品、电
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单位非
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期刊一万
五千册或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
五百张(盒)以上的
27 强迫交易罪 第226情节严重的
条
28 伪造、倒卖伪第227数额较大的
造的有价票证条第1
罪 款
29 倒卖车票、船第227情节严重的
票罪 条第2
款
30 中介组织人员第229给国家、公众或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
提供虚假证明条第1、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文件罪 2款
31 中介组织人员第229给国家、公众或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
出具证明文件条第3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重大失实罪 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