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涉外案例分析
涉外婚姻案例分析
案例:中国籍公民王某和日本籍公民大城某某经人介绍相识后,于2012年7月20日在辽宁省民政厅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未生育子女,后来大城某某回去日本生活,但王某因赴日本签证一直未能办理,所以一直居住在国内,致使王某不能到日本与大城某某共同生活,最后两人感情破裂。王某诉至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经查明后认为,婚前感情基础不牢靠,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且双方系涉外婚姻,王某签证未通过审批无法赴日本与大城某某共同生活,故对王某要求离婚的诉请予以支持。开庭时被告大城某某经依法送达开庭传票,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作出判决两人离婚。
分析:1、根据我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对于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进行了新的规定。首先,“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居住地法律;没有共同居住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地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因中国籍公民王某和日本籍公民大城某某在中国相识,结婚时共同生活地在中国,所以其结婚条件适用我国法律规定,其结婚登记手续也应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办理。
2、若涉外婚姻中两人协议离婚,则适用哪国法律以当事人协议优先,但只能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法律或国籍国法律中选择;对
于适用法律没有协议的,则适用共同经常居住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住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3、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明确规定:“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88条解释道:“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及其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由此可见,我国坚持离婚适用法院地法这一规定既适用于在我国的涉外离婚,也适用于对在我国境外离婚的承认。案例中两人为诉讼离婚,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应适用法院地法律,因王某诉至我国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则应适用我国法律。
范文二:涉外案例分析
“银桉”轮与“蓝宝石”轮碰撞案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发布于: 2004-12-03
15:16:19
[案情]
原告银桉航运有限公司
原告中海(香港)航运有限公司
被告福建省厦门轮船总公司
“银桉”轮为一艘利比里亚籍散货船,登记船舶所有人为银桉航运有限公司,船舶实际经营人为中海(香港)航运有限公司。该轮船长195米,型宽28.4米,型深15.8米,船舶总吨位24,008吨,涉案航次前吃水9.84米,尾吃水10.14米,船籍港为利比里亚蒙罗维亚港。该轮事故前船舶证书及相关航海图书资料齐全,船员具有相应的适任证书。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蓝宝石”轮为一艘中国籍散货船,登记船舶所有人为福建省厦门轮船总公司。该轮船长186米,型宽27.8米,型深15.9米,船舶总吨位22,997吨,涉案航次前吃水5.8米,尾吃水7.04米,船籍港为中国厦门港。该轮事故前船舶证书及相关航海图书资料齐全,船员具有相应的适任证书。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2000年12月8日,“蓝宝石”轮装载8,199吨粮食由大连港开往天津新港。12月9日0630时,因能见度不良船长上驾驶台。此时,该船航速11.5节,航向295度。0724时,该轮抵距离大沽灯塔11海里处,船长下令通知机舱更换轻油。0745时,三副上驾驶台接大副班。此时,驾驶台上除船长和三副以外,还有两名见习三副和两名舵工,共计6个人。该船两部雷达处于开启状态,其中一部具有ARPA功能。该轮未鸣放雾号,未开启航行灯,亦未派人到船头了头。三副负责观测雷达并在海图上标绘GPS船位,一名见习三副负责操纵车钟并记录。另一名见习三副刚刚毕业,在驾驶台熟悉工作,水手负责操舵并协助船长瞭望。0815时,“蓝宝石”轮船长向VTS询问本船动态,VTS告知其0900时再联系。该轮船长认为等候时间较短,抛锚不值得。为等待航道,改慢车,以航向320度、航速小于6节,沿灯塔北航道南边线航行。0840时,过灯塔北航道B1号浮标。0900时,GPS船位为38?56.2?N/117?59.9?E,此时距离灯塔约1海里。
2000年12月9日,“银桉”轮在天津新港装妥32,667.8吨煤炭后,准备驶往卸货港韩国的浦项港。根据VTS的安排,“银桉”轮动态为0730时出港。
0720时,引水员登“银桉”轮。因能见度不良,引水员下令备双锚,大副和木匠在船首了头,开启航行灯,按雾航要求开启门窗,并手动鸣放雾号。同时,开启并使用两部雷达(其中一部具有ARPA功能),其性能良好,在1.5-6海里档轮换扫描。0740时,最后一根缆解妥。在离港及进入航道航行过程中,引水员、船长、三副、舵工等共计四人在驾驶台。当时能见度约0.7-0.8海里,北风2-3级。出港航行过程中,因受风流作用,操舵时需要向左修正航向。“银桉”轮以8节的速度航行。对航行中发现的移动物标进行了雷达标绘。
当“银桉”轮航行至NO.3和NO.4号浮标时,在雷达上发现在大沽灯塔东南约1.5海里处有一移动速度较慢的活动物标,并对该物标进行了标绘。引水员通过VHF09询问该船身份,但没有应答。之后,又与其他船舶上的引水员联系,均未确认该船的身份。VTS也多次查找该船舶,但同样没有结果。
0902时,VTS通过VHF09频道询问“蓝宝石”轮确切位置。该轮船长在没有核实自己确切船位的情况下,将本船位置错误地报为“在灯塔北边,不到1海里。”随
后,该轮船长询问是否可以进港上线,VTS告知有出港单向船,最后一条刚刚到9号和10号浮标,令其不要在航道上与出港船会船。“蓝宝石”轮回答同意,但继续将本船沿灯塔北航道南边线慢速航行等候。此后,VTS在监控雷达上发现有一条进港船位于灯塔与B1浮标之间(实际是“蓝宝石”轮),多次通过VHF09呼叫该轮,但都没有回答。
0911时,VTS提醒当时已接近灯塔的出港船“红旗203”轮,建议“红旗203”轮注意灯塔与B1之间的进港船,加强联系,提早避让。当时,在“红旗203”轮之后约0.8海里的“银桉”轮引水员也通过VHF09频道询问附近其他船舶上的引水员,以便确定该进港船的身份,但均未确定。
0916时,“红旗203”轮通过VHF09频道呼叫灯塔与B1号浮标之间的进港船,最终取得联系并确认该船即为“蓝宝石”轮,双方协议绿灯避让通过。“蓝宝石”轮船长令左舵20,进二,与“红旗203”轮绿灯会过。之后,“蓝宝石”轮船长发现本船距离灯塔约0.3-0.4海里,但没有去进行观测雷达,具体确定“银桉”轮的位置。负责观测雷达的三副虽在雷达上发现了“银桉”轮,并试图进行雷达标绘,但由于对ARPA使用不熟练,未标绘成功,也没有通知船长发现“红旗203”轮后面又回波。会过“红旗203”轮后,“蓝宝石”轮船长令右舵,准备穿越航道。
“银桉”轮上的引水员通过VHF09频道得知该不明船舶为“蓝宝石”轮后,于0917时将上述情况报告了VTS,并将本船改缓速前进。“蓝宝石”轮称,刚才“蓝宝石”轮报的船位在灯塔东北是错误的,实际“蓝宝石”轮在灯塔正东偏南。VTS立即要求“蓝宝石”轮核实船位,但“蓝宝石”轮仍回答“在灯塔东北,只有0.5海里了”。VTS要求“蓝宝石”轮再核实一下船位,因为在“蓝宝石”轮所称的位置没有船舶。与此同时,“银桉”轮上的引水员通过VHF09频道也告知“蓝宝石”轮船位有误,并要求与“蓝宝石”轮绿灯通过,请其抓紧向左转向。但“蓝宝石”轮没有应答。091830时,“银桉”轮上的引水员再次要求“蓝宝石”轮互相左舷通过,“蓝宝石”轮回答“好的”。
0920时,“银桉”轮发现“蓝宝石”轮让过“红旗203”轮后有右转趋势,欲穿越航道。“银桉”轮立即停车,之后,又改后退一。同时,通过VHF09频道与“蓝宝石”轮联系,告知“银桉”轮为深吃水船,并多次警告“蓝宝石”轮不要右转,应马上倒车,让清航道。VTS也发现“蓝宝石”轮有进入灯塔北航道的趋势,告知其现在所处的位置是深水航道的出口,如果其在3、4号浮标上线的话,请马上让清深水航道。“蓝宝石”轮回答“我们和他向右,我们和他绿灯过”。刚回答完,“蓝宝石”轮即用目视发现出口船“银桉”轮沿灯塔北航道出港,距离很近,船速较快。“蓝宝石”轮船长考虑灯塔位于本轮左舷且距离已很近,再要左舵回对灯塔构成威胁。虽“银桉”轮引水员和VTS都要求该轮向左,不要进入航道,立即体停车,但“蓝宝石”轮船长仍坚持右满舵,继续向右让,并要出了前进三的车令,同时鸣放一长声。“银桉”轮倒车后有右转趋势,侧压力使船偏转,危及灯塔安全。0923时,“银桉”轮停车。稍后,进车左舵,保持船位,并要求其倒车。但“蓝宝石”轮回答“你走你的,没事,我右满舵走了。”此时,“银桉”轮发现碰撞已不可避免,即加车左满舵,以避让灯塔和避免碰撞“蓝宝石”轮船尾机舱要害部位,以减少损失。当距离碰撞不足一分钟,碰撞已不可避免时,“蓝宝石”轮船长令全速倒车。0926时,“蓝宝石”轮艏球鼻撞入“银桉”轮一舱,碰撞地点接近B3浮标,位于灯塔航道北侧。“银桉”轮右舷一舱被撞一面积3.5M×7M破洞;“蓝宝石”轮球鼻艏凹陷变形,艏尖舱破损进水。
事发后,“银桉”轮引水员立即向VTS报告。印双方损失情况不明,且双方均报
本船漏水,为避免造成人员及财产的更大损失,天津海事局立即指派拖轮到现场监护。经现场勘察,发现两船没有沉没危险后,决定让两船立即进港。“银桉”轮进港后,抢卸货物,并进船厂修理,延误船期26.34天。“蓝宝石”轮也进船厂修理,延误船期11天。
[审理]
2002年12月6日,银桉航运有限公司和中海(香港)航运有限公司在天津海事法院起诉福建省厦门轮船总公司,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原告的损失530,372.04美元。同日,福建省厦门轮船总公司在厦门海事法院也起诉了银桉航运有限公司和中海(香港)航运有限公司,认为两被告应对此次事故的发生承担50%的责任,应赔偿原告1,374,764.95元人民币。在法定答辩期内,双方均向对方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厦门海事法院依法裁定将案件移送天津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了福建省厦门轮船总公司的管辖权异议申请。对两个法院的上述裁定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2003年9月2日,在双方向法院递交了《海事事故调查表》,并做出完成了关于碰撞事实方面的举证声明以后,天津海事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就碰撞事实部分进行了证据交换。2003年10月10日进行了损失方面的证据交换。2003年10月23日和2003年12月17日,对因同一碰撞事实引发的两案件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双方争议焦点为:1、关于两原告的主体资格问题;2、两轮的碰撞事实及责任的承担;3、损失的认定;4、本案应适用的法律。围绕上述争议焦点,原被告进行了充分的举证和质证,并充分阐述了各自的主张。
2004年2月25日,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被告双方共同确认,因“蓝宝石”轮与“银桉”轮碰撞给双方造成的损失,在相互之间进行冲抵后,再由被告给付原告190万元人民币,作为双方对本次事故的全部的和最终的解决方案,包括船舶修理费用、船期损失等和其他一切费用和利息;
二、被告同意在本调解书签收后20个银行工作日内,将19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支付到原告制定的银行帐户;
三、原告同意一旦收到上述款项,将向被告返还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就上述事故所出具的信誉担保;同时,被告也将向原告返还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天津开发区支公司就上述事故所出具的信誉担保。
四、原告同意并接受第一款所述款项,并承诺在本调解书生效并收到全部款项后,不再就上述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其对“蓝宝石”轮船载货物利益方的索赔所作出的任何赔偿)向被告或“蓝宝石”轮的利益方提起任何索赔、诉讼、仲裁和采取保全措施。原告还承诺不再就上述事故扣押或滞留“蓝宝石”轮或其船东所拥有或经营的任何其他船舶或财产。
五、被告同意上述和解方案,并保证在本调解书生效后,不再就上述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其对“银桉”轮船载货物利益方的索赔所作出的任何赔偿)向原告或“银桉”轮的利益方提起任何索赔、诉讼、仲裁和采取保全措施,被告还承诺不再就上述事故扣押或滞留“银桉”轮或其船东、经营人、管理人所拥有或经营的任何其他船舶或财产。
至此,因本次碰撞事故在原被告双方之间所引起的纠纷全部了结。
[评析]
虽然案件以调解的方式审结,但从涉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所引发的诸如:1、
船舶碰撞案件管辖权的确定问题;2、方便旗下的碰撞案件的诉讼主体资格确定问题;3、碰撞事实如何认定及碰撞责任划分等相关问题非常值得与大家共同研讨。下面分别加以阐述,不妥之处,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1、关于船舶碰撞案件的管辖权确定问题。
依据我国《民诉法》第31条的规定,因船舶碰撞或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按照我国《海诉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以外,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也具有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诉法》的司法解释第四条进一步规定,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船籍港指被告船舶的船籍港。被告船舶的船籍港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原告船舶的船籍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原告船舶的船籍港所在地的海事法院也具有管辖权。
本案中,碰撞事故发生地在天津新港,且天津海事局在事发后对该碰撞事故进行了海事调查,银桉航运有限公司和中海(香港)航运有限公司依据民诉法第31条的规定在天津海事法院起诉,天津海事法院具有当然的管辖权。对这一点大家应该没有异议。值得大家研究的是,在上述前提下,作为事故当事方的福建省厦门轮船总公司可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诉法》的司法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在厦门海事法院起诉,
笔者认为,简单地依据海诉法的司法解释,厦门海事法院具有管辖权。然而,这样分别审理的后果必然导致,一方面,对同一碰撞事实,两个法院将分别进行审理,对诉讼资源是无意一种浪费;当事人将重复进行举证,这显然不符合诉讼经济的原则;另一方面,还有导致两个法院认定事实和判决说理、判决结果互相矛盾的危险。毫无疑问,这对于维护人民法院审判的统一性是不利的。
这样就不得不提醒我们,应该重新认识一下,上述司法解释与法律的规定之间究竟应如何解释和适用问题。
笔者认为,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不仅包括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包括诉讼经济原则和诉讼两便原则,同时还要兼顾维护国家主权,保护本国公民、法人以至国家在国外的利益等原则。上述原则已成为世界各国制订民事诉讼法律普遍遵循的原则。为了充分行使司法管辖权,我国法律遵循上述原则,针对不同性质的纠纷,往往规定了多个不同的确定管辖权的连接点。但是,这些法律规定是以不同层次的形式出现的,既包括上位法,也包括下位法;既包括法律,也包括司法解释。在审判实践中,准确依据这些法律确定案件管辖权,应遵循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法律优于司法解释的原则。因为上位法多强调原则性,下位法尤其是司法解释更强调和追求可操作性。当上位法对确定涉案纠纷的管辖权已有明确规定时,就无须适用下位法。只有当上位法对于确定涉案纠纷的管辖权没有明确规定,而下位法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时才可适用下位法。
涉案纠纷的性质属于一般的船舶碰撞侵权纠纷,银桉航运有限公司和中海(香港)航运有限公司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民诉法第31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天津海事法院作为船舶碰撞事故发生地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就不能再适用海诉法的司法解释确定管辖权。
然而,由于我们没有确定这样一项原则,才导致本案出现同一碰撞事实,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个法院起诉的后果。
笔者认为,为了避免类似事情的发生,很有必要明确这样一条原则。
2、关于原告的主体资格问题
涉案证据显示,原告银桉航运有限公司为方便旗下的登记船舶所有人,原告中海(香港)航运有限公司为登记船舶实际经营人。涉案因碰撞给两原告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海(香港)航运有限公司支付,因此两原告可以作为共同的原告。两原告对彼此之间的财产关系双方没有异议,即使有异议,两原告也可以另行处理。两原告的上述关系不会损害被告的利益。况且在被告也已在另案将两原告列为共同被告,且两原告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法院对两原告的主体身份应予以认可。
3、关于涉案碰撞事实认定及碰撞责任划分等相关问题。
涉案碰撞事故发生后,天津海事局对该碰撞事故进行了充分、详细的海事调查,讯问笔录均有当事人的签字,相关调查资料和讯问笔录符合法定程序。再者,天津海事局根据海事调查的结果,对“蓝宝石”轮船长作出了扣留船长适任证书4个月并罚款1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后,“蓝宝石”轮船长对该处罚决定未曾提出任何异议。因此,原告申请天津海事法院从天津海事局调取的所有证据应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上述碰撞事实,正是基于从天津海事局调取得证据认定的。
作为一名航海者,为了保证船舶的航行安全,很重要的一点是在任何情况下、在任何时候,都必须知道自己船位的所在。然而,本案中,从0902时VTS询问“蓝宝石”轮船位到两轮形成紧迫局面,直至形成碰撞危险,“蓝宝石”轮船长始终没有弄清自己所处的确切位置。这实属航海者的大忌。
“蓝宝石”轮雾中航行,在能见度只有0.6-0.7海里的情况下,虽开启了两部雷达,但负责船舶操纵的船长并未使用雷达。负责雷达观测任务的三副,虽进行了雷达观测,但因对ARPA使用不熟练,没有进行正规的标会和系统分析。三副发现雷达回波后,既没有标会成功,也没有向船长报告观察结果,从而使船长不了解目视范围之外的情况。造成船长在实际操纵中依据不完全的观测资料航行,在目视发现“银桉”轮时已形成急迫局面。“蓝宝石”轮船长在不了解双方态势的情况下与“银桉”轮达成航行避让协议,盲目认为两船距离尚远,本船穿越航道不会形成任何危险,造成“蓝宝石”轮违背双方的避让协定。因此,“蓝宝石”轮船长未进行雷达观测,指派对雷达使用不熟练的三副观测雷达,依据不完全的观测资料航行,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蓝宝石”轮违反了《1972年国际海上比碰规则》第五条、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蓝宝石”轮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未按要求鸣放雾号、未派人了头,只是在目视发现“银桉”轮时鸣放一长声,但此时双方态势已构成紧迫局面。“蓝宝石”轮违反了《海上雾中航行规则》第七条第二、三款的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0902时,VTS询问“蓝宝石”轮位置,已告知“蓝宝石”轮当时最后一条出港船刚刚上线,并要求“蓝宝石”轮在该出港船下线之前不能上线。但“蓝宝石”轮没有听从VTS的提示,一直沿着灯塔北航道南边线慢速航行,并在0920时让过“红旗203”轮后进入灯塔北航道。此时,VTS再次提醒其让清深水航道,但“蓝宝石”轮不服从VTS的指挥,坚持穿越灯塔北航道。“蓝宝石”轮违反了《天津港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该行为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蓝宝石”轮船长目视发现“银桉”轮时,紧迫局面已经形成。“蓝宝石”轮船长没有对当时的局面认真分析,而是违反双方通讯联系中达成的避让协议,盲目坚持向右让的措施,导致碰撞危险局面的出现,最终两轮发生碰撞。“蓝宝石”轮违反了《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八条第四、五款的规定。该行为是造成本次事故
的又一原因。
“银桉”轮在发现不明动向的船舶位于本船出口航道前方,在对方动向不明,无法建立有效的通讯联系的情况下没有将本船船速降至安全可操纵的程度,雾中航行一直保持8、9节的速度,碰撞前虽采取停车等措施,但碰撞瞬间速度仍有7节左右。造成在紧迫局面下,“银桉”轮虽发现“蓝宝石”轮继续右转,但限于当时具体的航行环境,只能寄希望与对方采取比让行动,本船已不能控制局面,丧失了避免碰撞发生的能力,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之一。
通过对上述碰撞事实的分析,可以看出,本次碰撞事故应属于双方责任事故,但“蓝宝石”轮的过错要明显高于“银桉”轮。
范文三:涉外礼仪案例分析
涉外礼仪案例分析
篇一:课程设计样稿:《涉外礼仪》教学课程设计
(90分钟)
《社交礼仪》教学课程设计
(90分钟)
教学目标:
1. 让学生了解会面礼仪。
2. 让学生了解公共场所礼仪。
教学重点:
1. 学生能够掌握会面礼仪,并运用到生活中去。
2. 让学生意识到在公共场所的一些基本礼仪。
教学对象:大一学生
教学难点:我们必须让他们了解基本的礼仪知识,并在个人交
际生活中运用。
教学准备:
教师:课件、助教一名;
学生:着正装;分成6个小组(每组5人),选出组长。
教学方法:头脑风暴、人体雕像、情景再现
教学过程:
【导入】(5分钟)
1. 观看一段视频,内容为一个企业举办的酒会,邀请各同行企业的总经理和优秀精英出席,让学生观察和做记录里面出现称呼和寒暄、介绍用语、握手礼仪、名片礼仪。
【情景再现】(共15分钟)
1. 6小组分别列举出称呼和寒暄、介绍礼仪、握手礼仪、名片礼仪。(5分钟)
2.各组选定视频里的一小段内容,上台角色扮演。(10分钟)
【讲授】(30分钟)
1. 课件配合讲述:称呼和寒暄包括:尊称、平称、谦称、寒暄问候;介绍礼仪包括:为他人介绍、自我介绍;握手礼仪包括:握手要求、握手场合、握手禁忌;名片礼仪包括:名片种类、名片携带、名片递交;
2. 并逐一简要讲述每种礼节的用法和要求(8分钟)
【头脑风暴】(5分钟)
观看案例,思考推测出案例中隐藏的涉外交往基本礼仪,并同时联想出涉外交往的其他基本礼仪:
案例一: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独自掌握景泰蓝工艺。有一次,一个日本访问团到一家知名的景泰蓝厂,陪同人员在介绍各种工艺流程??不久,日本同类产品很快在国际市场上出现,与中国展开激烈竞争??
案例二:
小韦被派到一位来京工作的英国专家家里做服务性工作。一天,英国专家携夫人外出归来,小韦随口问:
“回来了,你们去哪里了,”
“??我们去王府井步行街了。”专家迟疑一阵后,吞吞吐吐的说, “你们逛了什么商店,”小韦继续问,
“??书店??”
“中关村的书更多些??”没等小韦说完,老夫妇阴沉着脸进屋了。 案例三:
经过长时间谈判,国内一家企业终于与一家日本公司草签了一个双边合作的草案,但是在正式签订合作协议的当天,中方代表比约定时间晚了一刻钟。当中方代表满头大汗,跑步进入会议室的时候,日方代表已经衣冠楚楚,一字排开,规规矩矩向中方人员鞠一个大躬,未接受中方任何解释,集体退出了会议室??
涉外交往的基本礼仪:
(1)服从国家大局;(2)不卑不亢;(3)平等相待;(4)懂得欣赏差异;
(5)信守约定;(6)保守机密;(7)灵活耐心;(8)热情有度;
(9)三思而后“说”(10)女士优先。
课间休息
暖场游戏:贪吃蛇(2分钟)
【讲授】(8分钟)
1. 课件配合讲述:主要国家的主要礼仪,包括:美国、英国、
法国、德国、日本、
印度、泰国;
2. 重点讲授在正式场合接待以上国家客人的要点和注意事项。
【角色扮演,情景再现】(20分钟)
(一)规则:
1. 每组自行设定选用以某个国家为情景背景,在组内进行见面交谈、商务礼仪等模拟训练(3分钟)
2. 按顺序上台表现;(15分钟)
3. 总结评奖。(2分钟)
(二)活动关键点:
1. 情景设计思路流畅、合理;
2. 情景过程应涵盖较多的礼仪内容;
3. 上台表演者的礼仪应规范、得体。
【小组讨论】(13分钟)
1. 观看案例后,各组讨论:举出在接待中灵活运用规则的事例,说明应该如何做到涉外接待中的“大智若愚”;(2分钟)
2. 派代表上台讲述;(9分钟)
3. 总结评奖。(2分钟)
案例一:
——做一个“大智若愚”的接待者
一位英国公爵主持一个招待印度当地居民首领的宴会。在宴会结束的时候,侍者为每位客人端上来了洗手盆,让人意想不到的
是,印度客人看到精巧银器里的水时,竟然端起来一饮而尽。这一举动让在座的英国贵族们目瞪口呆,不知道如何是好,傻愣愣的看着温莎公爵。只见公爵神色自若,一边与客人谈笑风生,一边端起自己面前的洗手水,也一饮而尽??
案例二:
——不“当面纠正”
**在接见撒切尔夫人的时候,没有坐在事先安排的“左”边的沙发上(主宾居“右”,表尊重),工作人员也没有当场提醒。双方坐定之后,**解释说:“按照中国的习俗,您是贵客,应该坐在我是右边,但是我右边的耳朵听得不太
清楚,为了能真切的听到您的声音,我就坐在您的右边了??”
全课总结:
爱尔兰文学家奥利弗.戈德史密斯,说过:有鉴别能力的旅行者会发现,聪明的人在世界各地都很知礼,而傻瓜只在家乡讲礼;而美国房地产巨头唐纳德特拉姆成功的把公寓销售和租赁给不同国籍的人,这些都意味着,在涉外礼仪接待中言谈举止的恰如其分和彬彬有礼是事业自信成功的开始。
篇二:礼仪案例分析
旅游礼宾礼仪案例分析
第一章 绪论
案例1:一毛钱,还想买态度,
据《春城晚报》1992年 1月 9日载文:在某地一辆公共汽车
上曾发生了 一起乘客于乘务员之间的争吵。乘务员:“往里走,塞在门口为哪样,”乘客:“同志,态度好一点嘛~”乘务员:“态度,态度几文一斤,~”乘客:“刚才我不是跟你说了嘛,我到前一站就下车。”乘务员:“我不也在跟你说吗,你一毛钱,想要买什么态度,”
分析:
在四大文明古国中,只有中国有 “礼仪之邦”的美称。在现实生活中,新中国也一直倡导文明礼貌十字用语,这既是人际关系和谐的润滑剂,也是尊重别人尊重自己的客观要求,更是中华民族精神文明的具体体现。作为服务性行业 “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则是对客服务的基本态度。
本案例中乘务员居然还把态度跟钱联系在一起,表现出来的不仅是对乘客的不尊重,更重要的是他也贬低了自己,以钱来决定对客态度的服务人员,是得不到别人的尊重的。
案例2:她为什么受到冷遇,
张女士是位上午工作者,由于业务成绩出色,随团到中东地区某国考察。抵达目的地后,受到东道主的热情接待,并举行宴会招待。席间,为表示敬意,主人向每位客人一一递上一杯当地特产饮料。轮到张女士接饮料时,一向习惯于“左撇子”的张女士不假思索,便伸出左手去接,主人见情景脸色骤变,不但没有将饮料递到张女士的手中,而且非常生气地将饮料重重地放在餐桌上,并不在理睬张女士,这是为什么,
分析:
《礼记》云:“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二问讳”。作为从事多年商务工作的张女士,理应对中东地区的 忌讳习俗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但她却忽略了 这一点。中东地区是伊斯兰教教徒最为集中的地区,不少国家还把该教定为国教。按伊斯兰教教规习俗,左手是拿不干净东西的,故在人际交往中,忌用左手递接物品。当东道主用右手递送饮料时,张女士应用右手接取,但她仍然按国内养成的习惯用左手去接,这是犯了中东地区不用左手的忌讳,而且是对主人的极大侮辱,难怪东道主满脸怒容,不再理睬她了。
案例3:一口痰“吐掉”一项合作
《文汇报》曾有一篇报道,题目是《一口痰“吐掉”一项合作》。说某医疗器械厂与外商达成了引进“大输液管”生产线的协议,第二天就要签字了。可当这个厂的厂长陪同外商参观车间的时候,习惯性地向墙角吐了一口痰,然后用鞋底去擦。这一幕让外商彻夜难眠,他让翻译给那位厂长送去一封信:“恕我直言,一个厂长的卫生习惯可以反映一个工厂的管理素质。况且,我们今后要生产的是用来治病的输液皮管。贵国有句谚语:人命关天~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一项已基本谈成的项目,久这样被“吐”掉了。
分析:
一个人的举止风度不仅仅代表自己的形象,体现自己的教养,在一定的场合,个人的行为代表组织行为,个人形象代表组织形
象。所以,必须养成良好习惯,提高个人修养,从小处做好,商机才不会溜走。
第二章 一般的社交礼仪
案例1:“女士优先”应如何体现,
在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里,迎宾员小贺,着一身剪裁得体的新制服,第一次独立地走上了迎宾员的岗位。一辆白色高级轿车向饭店驶来,司机熟练而准确地将车停靠在饭店豪华大转门的雨棚下。小贺看到后排坐着两位男士,前排副驾驶座上坐着一位身材较高的外国女宾。小贺一步上前,以优雅姿态和 职业性动作,先为后排客人打开车门,做好护顶姿势,并目视客人,礼貌亲切地问候,动作麻利而规范、一气呵成。
关好车门后,小贺迅速走向前门,准备以同样的礼仪迎接那位女宾下车,但那位女宾满脸不悦,使小贺茫然不知所措。
通常后排座为上座,一般凡有身份者皆此就座。优先为重要客人提供服务是饭店服务程序的常规,这位女宾为什么不悦,小贺错在哪里,
分析:
尊重妇女是一种社会公德。在西方国家流行着这样一句俗语:“女士优先”。在社交场合或公共场所,男子应经常为女士着想,照顾、帮助女士。诸如:人们在上车时,总要让妇女先行;下车时,则要为妇女先打开车门,进出大门时,主动帮助她们开门、关门等。西方人有一种形象的说法:“除女士的小手提包外,男士
可帮助女士做任何事情。”
迎宾员小贺未能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先打开女宾的车门,致使那位外国女宾不悦。
第三章 仪表礼仪
案例1:背后的鞠躬
日本人讲礼貌,行鞠躬礼是司空见惯的,可是我国某留学生在日本期间看到的一次如本人鞠躬礼却在脑海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一天,这位留学生来到了 日航大阪饭店的前厅。那时,正是日本国内旅游旺季,大厅里宾客进进出处,络绎不绝。一位手提皮箱的 客人走进大厅,行李员立即微笑地迎上前去,鞠躬问候,并 跟在客人身后文客人是否要帮助提皮箱。这位客人也许有急事吧,嘴里说了声:“不用,谢谢。”头也没回径直朝电梯走去,那位行李员朝着那匆匆离去的背影深深地鞠了一躬,嘴里还不断地说:“欢迎,欢迎~”这位留学生看到这情景困惑不解,便问身旁的 日本经理:“当面给客人鞠躬是为了礼貌服务,可那位行李员朝客人的后背深鞠躬又是为什么呢,”“既是为了这位客人,也是为了其他客人。”经理说,“如果此时那位客人突然回头,他会对我们的热情欢迎留下印象。同时,这也是给大堂里的其他客人看的,他们会想,当我转过身去,饭店的员工肯定对我一样礼貌。”
分析:
这个例子可以使我们对日本人的鞠躬礼的作用有了进一步的了
解,当面鞠躬热情问候为了礼貌服务;背后鞠躬虔诚备至为了树立良好的形象。这说明,在这些日本饭店,服务人员有着明确的公关意识。鞠躬也是公关,这对树立饭店良好形象,赢得宾客对饭店的好感,进而争取更多的客源能起到良好的作用。在日本饭店,极少收到客人投诉,这并不是饭店的一切都天衣无缝,无懈可击,而是由饭店细致周到的礼貌服务使客人的享受需求和自尊心理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那么即使有一点小小的瑕疵,也不会大动肝火了。客人消费心理告诉我们,进酒店的客人通常把尊重看得比金钱更重要,这就要求我们认真讲究礼节礼貌,使客人感到他在酒店里受到尊重的。
第四章 服饰礼仪
案例1:“雾水”风波
一外商考察团来某企业考察投资事宜,企业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挑选了庆典公司的几位漂亮女模特来做接待工作,并特别指示她们身着紧身上衣,黑色的皮裙,领导说这样才显得对外商的重视。
但考察团上午见了面,还没有座谈,外商就找借口匆匆走了,工作人员被搞得一头雾水。后来通过翻译才知道,他们说通过接待人员的着装,认为这是个工作以及管理制度极不严谨的企业,完全没有合作的必要。
原来,该企业接待人员在着装上,犯了大忌。根据着装礼仪的要求,工作场合女性穿着紧、薄的服装是工作极度不严谨的表现;
另外,国际公认的是,黑色的皮裙只有妓女才穿??
分析:
着装也是一种无声的语言,它显示着一个人的个性、身份、角色、涵养、阅历及其心理状态等多种信息。在人际交往中,着装,直接影响到别人对你的第一印象,关系到对你个人形象的评价,同时也关系到一个企业的形象。 案例2:小黄的最后面试失败了
小黄去一家外企进行最后一轮总经理助理的面试。为确保万无一失,这次她做了精心的打扮。一身前卫的衣服、时尚的手环、造型独特的戒指、亮闪闪的项链、新潮的耳坠,身上每一处都是焦点,简直是无与伦比、鹤立鸡群。况且她的对手只是一个相貌平平的女孩,学历也并不比她高,所以小黄觉得胜券在握。但结果却出乎意料,她并没有被这家外企所认可。主考官抱歉地说:“你确实很漂亮,你的服装配饰无不令我赏心悦目,可我觉得你并不适合干助理这份工作。实在很抱歉。”
分析:
我们应该时刻注意自己的衣着和配饰,并分清场合。对于配饰,宜少不宜多,否则给人一种张扬、压抑、零乱、不稳重的感觉。
案例3:这样的“接轨”要不得
李娜读大四了。渐渐地,李娜的父母发现,孩子越来越注意打扮自己了。一两个月才回家住上两天,这两天里至少有大半天在化妆。用李娜自己的话说,现在的企业特在意员工的形象。马上就要走向社会了,可不能再像学生那么土了,得赶紧接轨,把自
己包装得时尚一点,以提早为将来的求职做准备。
从此,李娜花在学习上的精力越来越少,整天忙着去做健身、美容、购物。功课越来越吃紧,倒是花费越来越大,而且全身的“行头”非名牌不用。李娜父母说,她现在脾气越来越不好,动不动就和他们顶嘴;生活费是以前的两倍多,还总怪父母“太抠”,不支持她将来的就业。
到了大四下半学期的时候,李娜终于有了“用武之地”。但经过两个多月的奔波,她的同学基本上都落实好了工作,只有她还在“等消息”。
分析:
现在就业压力很大,作为即将走上社会的大学生,必须有自己的特长。虽然用人单位在意员工的外在形象,但那也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而已。一个和父母都处不好关系、不求上进、只在意物质享受的人,很难想象,他能给主考官什么好印象;同样,也有理由怀疑他能真正为讲求团队、务实、上进的现代型企业带来什么效益。
案例4:硕士落选记
某公司要招聘一位市场部经理,一位名校硕士的简历深深吸引了老总。他有相关理论著述,而且在两家单位任过职,有一定经验。于是通知他三天后来公司面试,面试结果呢,竟然没能通过。老总后来说,那次面试是他亲自主持的。他发现那位先生有个特点,就是不管什么时候都是锁着双眉,不会微笑,显示出很沉闷的样
子。他说,这种表情的人是典型的不擅做沟通工作的。而作为市场部的负责人,沟通本来就是重要的工作内容??
分析:
一个人的表情在人际交往特别是初次交往种很重要,千万不可小看。心理学家珍?登不列说:“假如顾客的眼睛往下看,脸转向一边,就表示拒绝你了;假如他的嘴唇放松,笑容自然,下颚向前,可能会考虑你的建议;假如对你的眼睛注视几秒钟,嘴角到鼻翼部位都显出轻松、热情的微笑,这项买卖就做成了。”这段话可以得出两个启示,一是如果想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就要注意表情或神态礼仪;二是面部表情最传神表意的笑容,是决定面部表情礼仪的关键。 案例5:维护好个人形象
郑伟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的总经理。有一次,他获悉有一家著名的德国企业的董事长正在本市进行访问,并有寻求合作伙伴的意向。他于是想尽办法,请有关部门为双方牵线搭桥。
让郑总经理欣喜若狂的是,对方也有兴趣同他的企业进行合作,而且希望尽快与他见面。到了双方会面的那一天,郑总经理对自己的形象刻意地进行一番修饰。他根据自己对时尚的理解,上穿夹克衫,下穿牛仔裤,头戴棒球帽,足蹬旅游鞋。无疑,他希望自己能给对方留下精明强干、时尚新潮的印象。
然而事与愿违,郑总经理自我感觉良好的这一身时髦的“行头”,却偏偏坏了他的大事。郑总经理的错误在哪里,他的德国同行对此有何评价,
分析:
根据惯例,在涉外交往中,每个人都必须时时刻刻注意维护自己形象,特别是要注意自己正式场合留给初次见面的外国友人的第一形象。郑总经理与德方同行的第一次见面属国际交往中的正式场合,应传西服或传统中山服,以示对德方的尊重。但他没有这样做,正如他的德方同行所认为的:此人着装随意,个人形象不合常规,给人的感觉是过于前卫,尚欠沉稳,与之合作之事再作他议。
第五章 谈吐礼仪
案例1:如何使用敬语
某天中午,一位下榻饭店的外宾到餐厅去用午餐。当他走出电梯时,站在梯口的一位女服务员很有礼貌地向客人点头,并且用英语说:“您好,先生~”
客人微笑地回答道:“中午好,小姐。”
当客人走进餐厅后,迎宾员讲了同样的一句话:“您好,先生~”
那位客人微笑地点了一下头,没有开口。
客人吃好午饭,顺便到饭店内的庭园走走。当走出内大门时,一位男服务员又是同样的一句话:“您好,先生~”
这时这位客人只是敷衍地略微点了一下头,已经不耐烦了。
客人重新走进内大门时,不料迎面而来的 仍然是那个男服务员,又是“您好,先生~”的声音传入客人的耳中,此时客人已生反感,默然地径直乘电梯回客房休息,谁知在电梯口仍碰见原先
的那位服务员小姐,又是一声“您好,先生~” 客人到此时忍耐不住了,开口说:“难道你不能说一些其他的话同客人打招呼吗,”
分析:
在饭店,员工的培训教材有规定“你早,先生(夫人、小姐)”、“您好,先生??”等敬语例句。但本案例中服务员在短短时间内多次和同一客人照面,机械呆板地使用同一敬语,结果使客人产生反感。
“一句话逗人笑,一句话惹人跳”指的是由于语言表达技巧的不同,所产生的效果也就不一样。饭店对各个工种、各个岗位、各个层次的员工所使用的语言作出基本规定是必要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不论是一般的服务员、接待员,还是管理员或部门经理,往往因为使用“模式语言”欠灵活,接待客人或处理问题时,语言表达不够艺术,以致惹得客人不愉快,甚至投诉。礼貌规范服务用语标志着一家饭店的服务水平,员工们不但要会讲,而且还要会灵活运用,这也是当前国际饭店业个性服务化的趋势。二鹦鹉学舌,滥用敬语,常会受到负面效应。由此可见,每位饭店服务人员应该具备必要的语言交际能力。
案例2:如何处理客人投诉
金先生入住一家五星级酒店,头天晚上11左右曾委托总台李小姐叫醒,但李小姐未能准时叫醒客人,从而耽误了航班,引起了客人的投诉。下面是大堂安副理与金先生的一段对话:
安:金先生,您好~我是大堂副理,请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
金:什么事你还不知道,我耽误了飞机,你们要赔偿我的损失。
安:您不要着急,请坐下慢慢说。
金:你别站着说话不腰疼,换你试试。
安: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我身上,我肯定会冷静的,所以我希望您也冷静。 金:我没你修养好,你也不用教训我。我们没什么好讲的,去叫你们经理来。
安:叫经理来可以,但你对我应有起码的尊重,我是来解决问题的,可不是来受你气的。
金:你不受气,难道让我这花钱的客人受气,真是岂有此理。
安:??
大堂副理在处理客人投诉时有什么问题,
分析:
叫醒服务是饭店的服务项目,金先生因未被叫醒而耽误航班是饭店方责任,不仅投诉是正确的,甚至要求倍偿损失也在情理之中。大堂副理在了解事情的真相后,首先应向金先生赔礼道歉,然后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此事。但他没有站在同情金先生的角度,相反还含有教训客人的口吻,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第六章 仪式礼仪
案例1:她为什么不辞而别,
武汉市于日本某事缔结友好城市,在某饭店举办大型中餐宴会,邀请本市最著名的演员助兴。这位演员到达后,费了很长时间才找到到了自己的位置。当她入座后发现与同桌的许多客人,都是
接送领导和客人的司机,演员感到自尊心受到了伤害,没有同任何打招呼就悄悄离开了饭店。当时宴会的组织者并未觉察到这一点,直到宴会主持人拟邀请这位演员演唱时,才发现演员并不在现场。幸好主持人头脑灵活,临时改换其他节目,才算没有出现“冷场”。
分析:
一个大型活动的组织者,事先应精心策划,对被邀请的对象逐一分析,从门口接待到宴请的桌次和座位安排均应一一落实,分工到位。而这位中餐宴会的组织者,
篇三:涉外礼仪张春秀
《涉外礼仪》
【长 度】1天
【课程目标】 (一)掌握涉外礼仪知识,塑造职业驾驶员友善、阳光、积极的正面形象;
(二)提升服务意识,改善工作状态,打造驾驶员交际魅力;
(三)了解西方文化,把握基本原则,规避涉外交往中的尴尬;
(四)有效沟通,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司整体服务水平,增加涉外满意度。
【课程对象】职业驾驶员、涉外驾驶员
【课程意义】涉外礼仪体现个人职业素养,对职业驾驶员而言,拥有丰富的涉外礼仪知识,以及能够根据不同的场合应用不同的交际技巧,往往会令工作事业如鱼得水。但国际文化及价值观的
差异使得驾驶员在涉外场合中事事合乎礼仪,处处表现得体着实不易。本课程将通过交往艺术与沟通技巧、交际交往中的礼仪重点、交际交往中的礼仪互动、交际交往中的礼仪理念、服务与接待礼仪、公关社交礼仪等内容,全面展示现代交际礼仪与交往艺术的精华所在,从而为职业驾驶员打造个人交际魅力提供有效的指导。
【(转载自:www.hnBoXu.com 博 旭范文 网:涉外礼仪案例分析)形 式】 讲解、示范、案例分析、视频鉴赏、情景模拟、现场评点
【内容大纲】
涉外交往的本质。
涉外礼仪的功能。
涉外礼仪的基本原则。
在外事服务中仍然存在的问题。
涉外礼仪的行为及形象
乘车礼仪
沟通礼仪
世界主要国际的习俗
收获与总结
(一) 涉外交往的本质
涉外礼仪是主权国家在国际交往中表达尊重、友好之意的手段、途径。
(二) 涉外礼仪的功能
1、 内强素质
2、 外塑形象
3、 增进交往
(三) 涉外礼仪的基本原则
1、个人形象
2、不卑不亢
3、求同存异
4、入乡随俗
5、信守约定
6、热情适度
7、谦虚适当
8、尊重隐私
9、爱护环境
10、女士优先
(四) 在外事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1、国际文化差异造成的尴尬
2、价值观分歧造成的误会
3、语言习惯不同造成的不理解
4、缺少沟通造成笑话百出
5、应对办法
(五) 涉外礼仪的行为及形象
1、言谈
2、举止
3、站立
4、行走
5、坐蹲
6、表情
(六)乘车礼仪
1、车辆
2、座次礼仪
3、上下车礼仪
4、行车礼仪
5、交通安全
6、时间
7、沟通
(七)沟通礼仪
1、 倾听
2、 提问
3、 礼貌用语
4、 原则
(八)世界主要国家的习俗礼仪 澳大利亚
法国
俄罗斯
日本
美国等
收获与总结
范文四:[案例分析]涉外继承纠纷
案情简介:原、被告系近亲属关系,为争夺其母亲身前遗产,女儿作为原告将其父亲、兄弟姐妹四人一并诉至法院,诉求将座落福清融北路混合结构四层房屋一幢、渔市街套房两套及杂物间两间、以及步行街店面两间按法定继承进行分割,原告诉求要求分得上述房产的十分之一份额。
承办经过:被告四人均系香港身份,且长期在香港居住生活,在收到法院传票、原告诉状及相关证据后与福清吴志成律师取得联系,在多次沟通后双方建议委托关系,被告四人在香港办理公证委托吴志成律师全权代理本案,接手该案件后,本律师依法调取被继承人身前在福清市公证处办理的相关公证,其中一份公证证明渔市街套房两套及杂物间两间、以及步行街店面两间由被继承的两儿子继承。在提交上述公证证据后,原告律师随即撤回上述公证涉及的相关诉讼,只保留福清融北路混合结构四层房屋一幢十分之一的诉求。后福清市人民法院依法定继承对该幢房屋进行判决。
本律师提醒:公证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现今社会,房产已是老百姓最重要的不动产,同时在离婚率高居的情况下,相关继承纠纷就将层出不穷,因此在这里要建议学习欧美国家的习惯,到一定时候,到律师或者公证处办理相关继承遗嘱,等自己百年之后,相关遗产就按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这就将大大的减少各继承人之间的纷争。
范文五:[案例分析]涉外劳动仲裁
申请人为苏州某公司员工,被派往海外工程合作项目基地工作,申请人称因合作方对其工作不满,公司将其解聘,申请人社保在上市公司上海分公司处缴纳,将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被申请人在上海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双倍经济补偿金。
作为被申请人的代理人,本律师要求公司提供了申请人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发放证明、双方往来邮件等证据。
被申请人首先提起了管辖异议,认为劳动仲裁的管辖地是劳动合同履行地和被申请人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为海外,被申请人所在地为苏州。劳动仲裁委驳回了管辖异议,如果是法院做出的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但查询了相关法规后发现对于劳动仲裁委的管辖异议的驳回,没有相应的救济措施。
本律师作为被申请人代理人参加仲裁进行答辩,1、提出被申请人主体资格的错误,劳动合同的相对方是上市公司,并非上海分公司。2、公司与员工已在邮件中多次交涉,员工也提出同意离职,并非违法解除。3、申请人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三倍,应按社会平均工资三倍计算。4、海外补助发放主体是项目合作方,劳动合同并未约定海外补助数额,不应计入工资数额内。
劳动仲裁委在休庭调解时,对本案进行评析,采纳了本律师的意见,建议申请人撤诉,申请人提交了撤诉申请,经过律师协调,与单位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