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分承包队伍管理,选取一批有能力、有资质、守合同、重信用的分承包队伍参与公司工程项目施工,确保工程项目施工顺利进行以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减少经济纠纷,杜绝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维护正常的施工秩序,依据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本公司中标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
第三条 生产经营科负责分承包队伍的资质评价管理工作,定期发布合格分承包队伍名单,对项目部选用分承包队伍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公司相关科室和各分公司配合生产经营科做好项目部选用分承包队伍的监督管理工作。
项目部负责分承包队伍的推荐、选用、管理、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分承包队伍与劳务工人的结算兑付工作。
第二章 推荐
第四条 项目部负责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的信息搜集、业绩调查、考察推荐工作,认真据实填写《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队伍调查推荐表》,由项目经理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生产经营科审定。
第五条 生产经营科根据分承包队伍技术管理人员、机械设备和工程业绩情况,结合项目经理部推荐意见,会同有关科室联合审查后进行注册登记。
第三章 选用
第六条 项目部按照“合理低价,公开竞争,诚信合作”的原则,在生产经营科公布的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名单中选用分承包队伍,分承包队伍的施工能力要适应工程要求,要有类似工程业绩。
第七条 工程项目对外的主要分承包合同,项目部必须组织竞标,并将有效竞标报价资料报送生产经营科备案,项目部确定分承包队伍。参加竞标的分承包队伍不少于3家。
第八条 项目部不得选用合格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队伍名单以外的队伍从事工程分承包施工。确因名单内分承包队伍不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项目经理可按程序进行调
查、考察、推荐分包队伍,经审核批准后方可选用,对于首次进入公司施工的分承包队伍,要进行有效担保。
第四章 管理
第九条 项目部对分承包队伍实行合同管理,确定管理模式、选定分包队伍后,项目部必须和分承包队伍签订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合同。合同按照示范文本参照执行。合同签订后报送生产经营科备案。
第十条 项目部必须监督并促使分承包队伍与雇佣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合同须明确劳务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明确合同期限、劳动内容、劳动报酬、支付时间、结算方式以及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明确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事项。项目部必须保留分承包队伍劳务合同清单,登记每个劳务工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项目部必须监督并促使分承包队伍建立劳务工人工资按日或月结算支付制度,编制工资支付表,按照劳务合同约定足额以法定货币支付劳务工人工资。对于与我公司长期合作、信誉好的分承包队伍,项目部可保存分承包方每月支付的经劳务工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复印件,对于其他分承包队伍,由分承包方每月向项目部提供经劳务工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
第十二条 项目部在和分承包队伍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劳务工人工资支付的相关内容,凡分承包方拖欠、克扣劳务工人工资的,由项目部对分承包队伍所属工人直接支付工资,所需款项在分包价款中扣除。
第十三条 项目部与分承包方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合同纠纷由我公司注册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日照市人民法院诉讼,要明确分承包方与劳务工人的劳务合同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与企业无关。
第五章 考核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分承包队伍的考核管理工作。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项目经理部对分承包队伍的信誉、施工能力、技术水平、组织管理状况和履约等情况作出考核评价,由项目经理签署考核意见后报送生产经营科,作为评定其分承包业绩的依据。此项列入项目部年度考核范围(计5分)。
第六章 奖惩
第十五条 项目部是对分承包方的结算及对劳务工人的工资兑付的责任主体,公
司职能部门进行监督。
第十六条 项目部在结算、质量、安全等方面出现问题,由项目经理承当相应责任,并根据相关责任给予处罚。项目部选用分承包方不合适,对劳务工人工资不能完全兑付,造成不稳定情况发生,公司根据情况给予通报、处罚,项目经理承担相应责任,对再接新工程时作为选用参考依据。
第十七条 项目部根据合同约定对劳务分包队伍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十八条 对于不遵守合同约定劳务分包队伍,公司将根据项目部考核意见将其从分包队伍名单中注销,以后不允许参与我公司工程项目施工。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九条 项目部要积极推进我公司工程项目实现全部使用有资质分承包队伍的工作目标。所有进入我公司的分承包队伍必须具备相应分包资质。
第二十条 工程项目分承包禁止将劳务作业转包或者分包给“包工头”,发现有转包事实,公司将按劳务合同造价的10%给予劳务公司处罚,并解除劳务合同;对公司项目负责人给予1-10万元处罚。项目部要优先选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分承包和劳务队伍。
第二十一条 对于施工能力强、信誉好,长期与我公司合作但无资质的分承包队伍,经生产经营科和相关科室评价优良后可以使用公司劳务资质。
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生产经营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二〇一四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 1、承诺书
2、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推荐表 3、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价表
承 诺 书
致:日照锦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 公司作为 工程的 作业劳务分包方,参加该工程劳务承包﹙包括人工、周转材料、耗材、机械等﹚,为规范我单位劳务人工费和劳务工工资的支付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联合发出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合同法》等文件规定,向贵公司作如下承诺:
1、我公司对本合同各条款已充分考量,为双方洽商一致后的真实结果,对前期的资金投入已有充分准备,合同价款为有正当行业利润的合理承包价。我公司保证不转包工程,不以任何理由中途停工,忠实全面的执行本合同。
2、我单位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务工人发放劳动工资,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决不拖欠劳务工人工资,每次发放工资经劳动者本人签字,发放工资由总承包单位专人监督直接发放到劳务人员手中。
3、我单位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与管理。执行总承包单位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在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的直接监督管理下,做好劳务工资支付工作。 4、如我单位发生资金矛盾时无条件优先支付劳务工工资。
5、我单位成立劳务工资支付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是处置工资纠纷在企业和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把纠纷化解在本单位,决不以任何借口进行推诿、拖延。一旦发生上访事件,我单位及时向总包单位汇报,主动做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化解矛盾,减小负面影响。
6、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如有拖欠,一切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7、我单位如违反《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无条件接受贵公司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2014年 月 日
表1
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推荐表
承包队伍名称: 承 包 类 型: 承 包 范 围: 负责人姓名: 联 系 电 话: 地 址: 推 荐 单 位:
日照锦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制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日
表1-1
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基本信息表
填表人: 时间:
表1-2
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负责人施工业绩调查表
填表人: 时间:
表1-3
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推荐表
表2
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价表
工程名称: 编号:
项目经理: 填写: 时间:
范文二: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_0
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公司分承包队伍管理,选取一批有能力、有资质、守合同、重信用的分承包队伍参与我局工程项目施工,确保工程项目施工顺利进行以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减少经济纠纷,杜绝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维护正常的施工秩序,依据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我公司中标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
第三条 生产管理处负责分承包队伍的资质管理工作,定期发布合格分承包队伍名单,对项目经理部选用分承包队伍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机关相关处室和各工程处配合生产管理处做好项目经理部选用分承包队伍的监督管理工作。
项目经理部负责分承包队伍的推荐、选用、管理、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分承包队伍与劳务工人的结算兑付工作。
第二章 推荐
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负责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的信息搜集、业绩调查、考察推荐工作,认真据实填写《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队伍调查推荐表》,由项目经理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生产管理处审定。
第五条 生产管理处根据分承包队伍技术管理人员、机械设备和工程业绩情况,结合项目经理部推荐意见,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后进行注册登记。
第三章 选用
第六条 项目经理部按照“合理低价,公开竞争,诚信合作”的原则,在生产管理处公布的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名单中选用分承包队伍,分承包队伍的施工能力要适应工程要求,要有类似工程业绩。
第七条 工程项目对外的主要分承包合同,项目经理部必须组织竞标,并将有效竞标报价资料报送生产管理处备案,局生产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项目经理部确定分承包队伍。参加竞标的分承包队伍不少于3家。
第八条 项目经理部不得选用合格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队伍名单以外的队伍从事
1
工程分承包施工。确因名单管理
第九条 项目部对分承包队伍实行合同管理,确定管理模式、选定分包队伍后,项目经理部必须和分承包队伍签订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合同。合同按照局下发的示范文本参照执行。合同签订时,分承包队伍必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报送生产管理处备案。
第十条 项目部必须监督并促使分承包队伍与雇佣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合同须明确劳务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明确合同期限、劳动项目部必须监督并促使分承包队伍建立劳务工人工资按月结算支付制度,编制工资支付表,按照劳务合同约定足额以法定货币支付劳务工人工资。对于与我公司长期合作、信誉好的分承包队伍,项目部可保存分承包方每月支付的经劳务工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报表复印件,对于其他分承包队伍,由分承包方每月向项目部提供经劳务工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报表,由项目部直接支付给每位劳务工人。
第十二条 项目部在和分承包队伍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劳务工人工资支付的相关 项目部
与分承包方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合同纠纷由我公司注册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注册地人民法院诉讼,要明确分承包方与劳务工人的劳务合同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与企业无关。
第五章 考核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分承包队伍的考核管理工作。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项目经理部对分承包队伍的信誉、施工能力、技术水平、组织管理状况和履约等情况作出考核评价,由项目经理签署考核意见后报送生产管理处,作为评定其分承包业绩的依
2
据。
第六章 奖惩
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是对分承包方的结算及对劳务工人的工资兑付的责任主体,局职能部门进行监督。
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部在结算、质量、安全等方面出现问题,由项目经理承当相应责任,并根据相关责任给予处罚。项目经理部选用分承包方不合适,对劳务工人工资不能完全兑付,造成不稳定情况发生,局根据情况给予通报、处罚,项目经理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记入项目经理业绩档案。
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部根据合同约定对分包队伍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十八条 对于不遵守合同约定分包队伍,局将根据项目经理部考核意见将其从分包队伍名单中注销,以后不允许参与我局工程项目施工。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九条 项目部要积极推进我公司工程项目实现全部使用有资质分承包队伍的工作目标。从现在起至2014年6月30日,各项目部使用的分承包队伍60,以上要有相应资质,至2015年6月30日,各项目部使用的分承包队伍90,以上要有相应资质。2016年6月30日以后,所有进入我公司市场的分承包队伍必须具备相应分包资质。
第二十条 在过渡期对于施工能力强、信誉好,长期与我公司合作但无资质的分承包队伍,各工程处和项目部要协助和指导分承包队伍完成注册及资质就位工作。
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生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二O一0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
1、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推荐表
2、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价表
3
表1
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推荐表
承包队伍名称:
承 包 类 型:
承 包 范 围:
负责人姓名:
联 系 电 话:
地 址:
推 荐 单 位:
年 月 日
4
表1,1
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基本信息表
填表人: 时间:
表1,2
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负责人施工业绩调查表
填表人: 时间:
表1,3
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推荐表
7
表2
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价表
工程名称: 编号:
项目经理: 填写: 时间:
8
范文三: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37019813
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公司分承包队伍管理,选取一批有能力、有资质、守合同、重信用的分承包队伍参与我局工程项目施工,确保工程项目施工顺利进行以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减少经济纠纷,杜绝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维护正常的施工秩序,依据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我公司中标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
第三条 生产管理处负责分承包队伍的资质管理工作,定期发布合格分承包队伍名单,对项目经理部选用分承包队伍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机关相关处室和各工程处配合生产管理处做好项目经理部选用分承包队伍的监督管理工作。
项目经理部负责分承包队伍的推荐、选用、管理、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分承包队伍与劳务工人的结算兑付工作。
第二章 推荐
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负责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的信息搜集、业绩调查、考察推荐工作,认真据实填写《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队伍调查推荐表》,由项目经理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生产管理处审定。
第五条 生产管理处根据分承包队伍技术管理人员、机械设备和工程业绩情况,结合项目经理部推荐意见,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后进行注册登记。
第三章 选用
第六条 项目经理部按照“合理低价,公开竞争,诚信合作”的原则,在生产管理处公布的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名单中选用分承包队伍,分承包队伍的施工能力要适应工程要求,要有类似工程业绩。
第七条 工程项目对外的主要分承包合同,项目经理部必须组织竞标,并将有效竞标报价资料报送生产管理处备案,局生产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项目经理部确定分承包队伍。参加竞标的分承包队伍不少于3家。
第八条 项目经理部不得选用合格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队伍名单以外的队伍从事
1
工程分承包施工。确因名单内分承包队伍不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项目经理可按程序进行调查、考察、推荐分包队伍,经审核批准后方可选用,对于首次进入我局施工的分承包队伍,要进行有效担保。
第四章 管理
第九条 项目部对分承包队伍实行合同管理,确定管理模式、选定分包队伍后,项目经理部必须和分承包队伍签订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合同。合同按照局下发的示范文本参照执行。合同签订时,分承包队伍必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报送生产管理处备案。
第十条 项目部必须监督并促使分承包队伍与雇佣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合同须明确劳务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明确合同期限、劳动内容、劳动报酬、支付时间、结算方式以及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明确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事项。项目部必须保留分承包队伍劳务合同清单,登记每个劳务工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项目部必须监督并促使分承包队伍建立劳务工人工资按月结算支付制度,编制工资支付表,按照劳务合同约定足额以法定货币支付劳务工人工资。对于与我公司长期合作、信誉好的分承包队伍,项目部可保存分承包方每月支付的经劳务工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报表复印件,对于其他分承包队伍,由分承包方每月向项目部提供经劳务工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报表,由项目部直接支付给每位劳务工人。
第十二条 项目部在和分承包队伍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劳务工人工资支付的相关内容,凡分承包方拖欠、克扣劳务工人工资的,由项目部对分承包队伍所属工人直接支付工资,所需款项在分包价款中扣除。
第十三条 项目部与分承包方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合同纠纷由我公司注册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注册地人民法院诉讼,要明确分承包方与劳务工人的劳务合同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与企业无关。
第五章 考核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分承包队伍的考核管理工作。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项目经理部对分承包队伍的信誉、施工能力、技术水平、组织管理状况和履约等情况作出考核评价,由项目经理签署考核意见后报送生产管理处,作为评定其分承包业绩的依
2
据。
奖惩 第六章
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是对分承包方的结算及对劳务工人的工资兑付的责任主体,局职能部门进行监督。
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部在结算、质量、安全等方面出现问题,由项目经理承当相应责任,并根据相关责任给予处罚。项目经理部选用分承包方不合适,对劳务工人工资不能完全兑付,造成不稳定情况发生,局根据情况给予通报、处罚,项目经理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记入项目经理业绩档案。
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部根据合同约定对分包队伍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十八条 对于不遵守合同约定分包队伍,局将根据项目经理部考核意见将其从分包队伍名单中注销,以后不允许参与我局工程项目施工。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九条 项目部要积极推进我公司工程项目实现全部使用有资质分承包队伍的工作目标。从现在起至2014年6月30日,各项目部使用的分承包队伍60,以上要有相应资质,至2015年6月30日,各项目部使用的分承包队伍90,以上要有相应资质。2016年6月30日以后,所有进入我公司市场的分承包队伍必须具备相应分包资质。
第二十条 在过渡期内,我公司工程项目分承包禁止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包工头”。优先选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分承包队伍。
第二十一条 对于施工能力强、信誉好,长期与我公司合作但无资质的分承包队伍,各工程处和项目部要协助和指导分承包队伍完成注册及资质就位工作。
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生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二O一0年五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
1、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推荐表
2、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价表
3
表1
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推荐表
承包队伍名称:
承 包 类 型:
承 包 范 围:
负责人姓名:
联 系 电 话:
地 址:
推 荐 单 位:
年 月 日
4
表1,1
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基本信息表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电话 传 真 通讯代码
网址 邮政编码 企业性质 上级主管单位 法定负责人 姓名 职称 电话
企业资质等级 法人营业执照号
施工承包范围
总人数 技工 普工 企业人员
结构(人)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名称 型号 功率 数量 产地 状态
自有主要
机械(台)
最近三年营业额(万元) 近期完成的类似工程情况
工程名称 结构 规模 质量评定 履约情况
年
年
年 能承担的年最大建安工程量(万元)
填表人: 时间:
表1,2
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负责人施工业绩调查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族/籍贯
照 片 文化程度 职 称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负
责
人
施
工
业
绩
填表人: 时间:
表1,3
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推荐表
承包队伍
名称
推荐单位
项目经理部
推荐意见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生产管理处
审定意见
生产管理处:
年 月 日
7
表2
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价表
工程名称: 编号:
承包队伍名称 负责人 完成的主要 工程任务
最大上劳情况 技工 普工 管理人员 信誉度及履约 情况
组织管理
技术水平
施工质量
施工工期
安全及 文明施工
项目部综合 评价意见
项目经理: 填写: 时间:
8
9
范文四: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专
业
承
包
及
劳
务
分
包
管
理
办
法
文件编号:*****/GL/2011-07
受控状态: 受 控
分 发 号:2011-007
编制:文件编制小组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2011年1月1日 实施日期:2011年1月1日
前 言
我国现状工程承包领域的总分包模式,已经历二十多年的发展,已建立起以总承包单位牵头负责,专业分包分担专项(业)工程、劳务分包提供劳力的管理体系。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往往会有多家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设备制造单位、材料供应单位和其他专业单位共同协作,分包单位数量庞大,因此作为总承包施工企业,我公司的核心工作就是要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各分包单位,监督分包单位按照总包单位制定的工程总进度计划来完成其工程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使整个项目的实施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与分包单位订立严密的分包合同,促使项目有序推进。
为了满足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的要求,确保顺利完成各个工程的施工任务,针对分包单位特点和固有的特性,我公司根据多年的施工经验及现行的建筑法律、法规,对分包体系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现状分析,制定我公司对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细则。
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一、分包单位的选择
(一)选择分包单位的时机
投标前选择分包单位,也可以在中标后选择分包单位,各有利弊。
1、标前选择分包单位
在投标过程中发现所投工程中有一些特殊专业或特殊技能的分项工程(如地基加固、钢结构、外装饰等),这祥在投标时,联合相关专业分包单位能够增强我公司的竞标实力,也可以通过向分包单位广泛地询价而稳固报价,从而增加中标的概率。
2、中标后选择分包单位
中标后选择分包单位,全部价格和合同条件已经明确,在这个前提下可以十分详细地与分包单位逐项单位务谈判,但开工在即或施工过程中再选择分包单位往往造成分包单位在短的时间内找到有实力、有资信且报价理想的分包单位是十分困难的。
(二)选择分包单位需要考虑的因素
1、技术、经济资源的互补性
总分包合作的前提必须是专业互补、风险分担。总承包的管理协调和市场开拓能力以及分包单位的专业能力、技术专利都是双方彼此吸引的砝码。只有高精尖的技术水平才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并降低成本,这祥双方合作才可能产生经济效益,分包单位的低报价可以降低总包单位的风险压力保证其获得足够的管理费和利润,而与竞争实力强的总包单位合作,也是分包单位工程来源的稳定保证。
2、分包单位的运营及以往的业绩
企业的运营情况对合作伙伴的选择非常重要。要求打算长期合作的分包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在战略经营、组织及企业文化上应保持和
谐。要核查分包单位财务状况和施工设备以及技术力量等,一般通过这些可以看出分包单位的施工能力,在财务上主要要认真核查分包单位提供的近几年的财务报表,研究其资金来源和筹资能力、负债情况和经营能力。一个分包单位在过去年度里的经营状况往往成为总承包单位考虑是否选择该分包单位作为长期合作伙伴的重要因素。总包单位应该认真审查分包单位承担过的类似工程的业绩以及合同履行情况,以往业缋良好的分包单位是总包单位的优先考虑对象。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分包单位的控制与管理
(一)工程项目控制
监控和检测项目的实际进展,若发现实施偏离了计划,就应当找出原因,采取行动使项目重新回到预计的轨道。项目计划是项目执行的基准,在项目的整个实施阶段,不论项目的环境如何变化,项目将进行怎祥的调整,项目计划始终是控制项目的依据,需对项目计划和项目资源进行仔细的分析和管理。
(二)项目控制的基本原则
在项目的控制过程中,项目管理人员应当注意以下几条原则:
1、项目合同和计划始终是项目控制的依据
无论是项目的总承包合同还是各项分包合同,都是为了执行项目而签订正式文件,它具有法律的效力,合同条款也是项目合作双方经过反复协单位之后确定,对项目进度、成本和质量要求都要有明确而详细的规定;而项目计划又具体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细节、实施步骤和资源配臵,并对项目未来的发晨变化进行科学预测,因此,项目的合同和计划是项目执行的基准,也是项目控制的基本依据。
2、对项目的执行进行即时的跟踪和报告
项目不断在向前进展,而且时时刻刻都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在项
目执行的全过程中,即时监控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对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内外部因素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并且对项目的进展状态以及影响项目进展的内外部因素进行及时的、连续的、系统的记录和报告。这些记录和报告是项目控制和调整计划的现实依据,在需要时可以提交各相关部门、项目班子进行研究、讨论,从而寻求适当的解决方案。
3、保持动态的项目控制过程
项目控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也是一个循环进行的过程。从项目开始,计划就进入了执行的轨迹。进度按计划进行时,实际符合计划,计划的实现就有了保证;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一致时,就出现了偏差,若不采取措施加以处理,工期目标就不能实现。因此,当偏差发生时,就应分析偏差产生的原因,采取措施,调整计划,使实际与计划在新的起点上重合,并尽量使项目按调整后的计划继续进行。但在新的因素干扰下,又有可能产生新的偏差,又需要按上述方法进行控制。
4、项目控制需要有一定的弹性
影响项目实施的因素很多,这就要求在确定项目目标时应进行目标的风险分析,使计划具有一定的弹性,在进行项目控制时,可以利用这些弹性,缩短工作的连续时间,或者改变工序之间的搭接关系,以使项目最终实现预期的目标。
三、对分包单位工程质量的管理
为进行项目质量管理,必须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人力、材料、设备和设施,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以及创造项目合适的环境。对于总承包项目除了按照本公司的质量体系中相关的程序文件严格进行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外,在质量管理规划中,还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设计阶段
各阶段的设计要求以及与之相关的设计文件、有关的标准和规范,首先评审设计方案的先进性、适用性、可行性和经济性、重点评审设计中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采用是否经过充分的论证、是否具有成熟可靠的经验。对评审中提出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处理,制定改进措施,并实行跟踪管理,直到符合要求。
(二)成立专业的质量管理队伍
在项目质量控制中承担的主要任务是管理,总承包在公司内部组织工程经验和管理能力的专门人员,成立专业的质量管理队伍,对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设备的制造、材料采购进场及施工安装等各个具体的实施环节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管理。
具体而言,总包对分包的工程质量的管理基本思路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从影响安全的关键因素人手,包括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施工设备、材料质量和施工工法等。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输入要素和过程本身的质量进行了有效控制,才能为实现项目产品的质量目标奠定可靠的基础。
(三)施工过程控制
项目管理理论的核心思想就是过程管理。只要过程能够控制好,按照项目功能要求完成了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就必然能够得到期望的结果。施工过程的控制主要包括材料的控制和施工过程的监控的“三检制”的实施。材料控制主要是各种材料合理堆放和产品标识牌。钢筋要按批次做试验,在尚未出试验报告前严禁使用。施工过程的监控把握关键点,如:钢筋直螺纹、冷挤压的连接,钢筋间距、砼保护层、模板的支护等。因为总包对分包的工程质量负有直接责任,所以分包的单位工程必须接受总包的监督检查,每个分项工程完成后均按质检
程序分级检查。
四、对分包单位工程进度的管理
在项目的运行过程中,各协作单位、各分包单位、各专业、各工种的各阶段工作都会出现不同深度的交叉或重叠,项目的进度管理将成为总包项目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在总包提供的初始总进度计划基础上,各分包应制定本专业的进度计划并且上报总包,总包根据各分包的进度计划,调整修订总进度计划,然后分包单位再根据总包修改后的进度计划再次调整自己的进度计划,通过相互修改调整过程之后可以形成一个总包和分包都能够接受的总进度计划和分包单位进度计划,只有各分包都严格执行了总包最终制定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才可能实现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
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及各方配合好坏直接对施工质量产生影响,随着建筑功能复杂化,所以出现各工种之间的交叉、配合。如果前一道工序尚未完成就做下道工序或是下一道工序施工时破坏了已经完成的工作,都可能出现质量隐患。
在总包提供的初始总进度计划基础上,各分包应制定本专业的进度计划并且上报总包,总包根据各分包的进度计划,调整修订总进度计划,然后分包再根据总包修改后的进度计划再次调整自己的进度计划,通过相互修改调整过程之后可以形成一个总包和分包都能够接受的总进度计划和分包进度计划,只有各分包都严格执行了总包最终制定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才可能实现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
(一)进度计划
总承包对分包的进度控制划分为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和周进度计划三个层次。总进度计划是在综合了各分包意见之后经过合理协调后统一计划的,总进度计划的控制任务是关键线路及关键节点的控
制。月进度计是进度控制的中间环节也是保证总工期按时完成的关键。月进度计划要严格控制当前月的关键线路节点时间指标,同时防止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向关键线路转化。分包在周计划中的进度计划偏差必须在一个月内调整至偏差完全消失,保证月计划不得施延。总包工程调度人员要对上周分包的进度完成情况进行比较分析,连同本周计划交生产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审查后报监理批准。进度计划可以有一定的偏差,但在一个月之内工期偏差必须进行修正。
(二)进度调整方法
进度调整一般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改变某些工作间的逻辑关系
如果检查的实际施工进度产生的偏差影响了总工期,在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允许改变的条件下,可改变关键线路和超过计划工期的非关键路上的有关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达到缩短工期的目的。用这种方法调整的效果是很显著的。
2、缩短某些工作的持续时间
这种方法不改变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而是通过缩短某些工作的持续时间使施工进度加快,并保证实现计划工期的方法。那些被压缩持续时间的工作是位于由于实际施工进度的拖延面引起总工期增长的关键线路和某些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同时又可压缩持续时间的工作。
3、资源供应的调整
如果资源供应发生异常,应采用资深优化方法进行调整,或采取应急措施,使其对工期影响最小化。
4、增减施工内容
增减施工内容应做到不打乱原计划的逻辑关系,只对局部逻辑
关系进行调整。在增减施工内容以后,应重新计算时间参数,分析对原网络计划的影响。当增减的施工内容对工期有影响时,应当采取调整措施,保证计划工期不变。
(三)总分包关系对进度的影响
总包要对所有工作的计划统筹安排,总包要懂得各个分包工程的施工,结合总体计划与分包的计划,找出关键线路,在可行的前提下,约束各分包在每个工作面上的作业时间。因为所有分包不能只顾自己工作,它必须为其他协作方留出工作面与作业时间,分包当提出自己的合理作业时间。总包和分包在进度方面的关系依赖于双方的管理水平及经验。在我公司总承包范围内不能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只根据各分包上报的计划简单加总作为总计划而没有自己的计划,结果实施起来经常出现漏洞或冲突;另一种情况是总包对分包提出过分要求,留给分包的作业时间太短,影响各参与分包在实际施工中的协作关系,导致计划难以执行而延误工期。
五、总包对分包的安全管理
工地的安全包括治安和作业安全。对于治安主要是建筑材料的看防,防火、防盗。总包针对工程的特征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分包的作业安全管理措施要建立安全组织确定预控办法消除安全隐患,需对所有进场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分包必须设专职安全员以及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等等。总包必须加强对分包工程安全的监督和管理,要求分包单位严格执行动火、立体作业、交叉作业、垂直运输、脚手架、上料平台及模板等施工设施的规范使用。总包对分包的安全管理主要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和督促分包作业人员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等方式实现。
(一)安全教育制度
1、公司安全教育
①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
②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安全生产知识;
③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④“三不伤害”,即遵守操作规程不伤害自己,讲究职业道德不伤害他人,居安思危不被他人伤害;
⑤公司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2、项目安全教育
①本工程施工生产特点,危险因素和危险源头,应注意的事项,防范措施与方法;
②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③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规程及强制性标准;
④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⑤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⑥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⑧有关事故案例;
⑨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班组安全教育
①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的概况和安全生产职责范围;
②新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
③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
④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
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⑥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
⑦常见的安全标志、安全色介绍;
⑧遵章守纪的重要性。
(二)变更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
凡是变更工种工作的工人,项目部必须及时通知安全部门和现场安全员进行变更工种工作的安全技术教育。
(三)在项目中实施三级安全员制度
总包必须设立安全部配备专职安全员、分包设立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层层检查,从上到下,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安全作业情况,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附件: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细则
附件:
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细则
一、组织管理
1.1总承包对分包队伍管理机构设臵的要求
各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机构设臵总承包不做统一要求,但必须配齐与总承包管理相对应的工程技术人员,要求担任分包项目经理、分包技术人员、分包资料员、分包安全员、分包质量监督员的人员为全天专职人员,每月在工地上班时间不得少于25天,并且不得在该工程以外的项目或地方兼职,如有上述情形发生,总承包将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分包工程正常进行(包括警告、要求撤换、直至清退出场)。
二、进场要求
2.1对分包队伍进场的要求
2.1.1分包单位必须具备无锡市办理项目施工单项注册或无锡市的施工注册执照,在进场前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2.1.2分包单位必须在无锡市有关部门办理安全许可证书,在进场前将复印件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2.1.3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后7天内需向总承包交付双方约定的管理费和安全文明保证金2万元;待工程竣工结束移交业主后无“安全文明施工”的事件及事故,总包无利息的将如数退还。
2.1.4分包单位必须为进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以防意外伤害发生后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2.1.5分包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维修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必须具有工程师资格证书。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向总
承包上交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如果证件不全,总承包将拒绝其进场。
2.1.6进场的劳务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及在无锡市办理的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务工证、特殊工种上岗证。其中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维修电工、架子工、起重工等。分包单位进场,必须将其劳务人员的花名册及上述证件复印件上报总承包、监理。劳务人员必须经常携带上述证件,以备随时检查,被查者如证件不全,将被清出施工现场。
2.1.7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后三天内需向总承包提交下列资料:
2.1.7.1企业各类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进锡许可或者备案报表、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施工组织设计、各项专项方案及应急预案 。
2.1.7.2业主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文件(包括承诺书)一套;
2.1.7.3管理人员名单及分工;
2.1.7.4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2.1.7.5施工工人名单及劳务注册手续,暂住证明等。
2.1.7.6分包合同、安全等协议书的签订。
2.1.8各分包单位进场时间即作为总分包管理协议中的合同工期开始时间,如与监理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不相符均已本条之规定执行。
上述各项资料由总承包相应专业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收集齐全后装订成册,送资料室归档。
三、对分包单位工程质量管理
3.1质量目标按国家规范,现行质量标准;实施并验收所有分包工程一次性通过政府验收。全部工程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现行规范及标准。若这些与规范有差异,按照最新版本,最新水准,最严格要
求执行。
3.2分包进入施工现场三日内报人员组织机构图,必须设立专门质量监督人员,遵守总包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之前必须向甲方、监理及总包报工程施工方案。
3.3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样板领路制度,施工之前必须按要求做好施工工艺样板经甲方、监理及总包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违者要求分包单位交纳1000元违约金。
3.4分包单位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标准,因分包单位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标准,总包有权要求分包单位缴纳违约金。
3.5当月分包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低于80%(含80%)总包有权要求分包支付每项500元的违约金。分包经甲方、监理及总包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两次仍不能通过,总包有权要求分包每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3.6甲方、监理及总包在当月的质检中发现乙方同一类质量问题重复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总包有权要求分包支付每项1000元违约金。
3.7分包必须完善的交接检验制度,且签以手续齐全,每个分部分项施工前应有明确的技术质量较低且签以手续齐全,否则总包有权要求分包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3.8工程施工过程中,针对甲方、监理及总包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成,并报甲方、监理及总包单位验收,违反规定须缴纳200元违约金。
3.9材料进场必须报甲方、监理及总包单位联合验收,并证件齐全。需要做试验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做好试验工作,材料在没有取得合格报告之前,不得用于工程实体施工。
3.10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准确的向监理及总包单位报所有施工资料。在资料的归档整理过程中,必须与总包单位密切配合,因分包原因造成资料无法归档,影响工程检查及备案验收的分包须缴纳1000元违约金。
四、对分包单位工程进度管理
4.1分包单位必须按照甲方、监理及总包单位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及施工单位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相符时,分包单位应接受甲方、监理及总包单位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确认后执行。因分包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后,分包单位必须承担工期拖后责任,并按照甲方规定缴纳相应违约金。
4.2工程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必须按甲方监理及总包 要求提交所分包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资金需求和工程产值计划,劳动力需求计划,与总包配合计划,甲方资料需求计划,甲供和甲限材料设备的供货和配合计划及每周、月进度计划。
4.3分包在提交进度计划时,应同时向甲方、监理及总包提交工程细化到每月的资金需求计划及在整个施工期内预计每月完成的工程产值计划。
4.4确保施工总目标(合同工期)的实现。各专业分包单位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及工序的安排必须服从施工总目标的要求和规定,既可靠又要留有余地。
4.5分包单位派出参加会议者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或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委派相应资格人员参加。
4.6下达施工任务指令。施工任务指令原则上由业主、监理、总承包三方认可签发,主要是针对出现新情况利用签发指令的形式,取得短平快的效果,其次是对在穿插施工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否则影响下道工序的施工计划。对不能按照指令完成任务的分包单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单位承担。
4.7工程进度分析。计划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进度分析,掌握指标的完成情况是否影响总目标。劳动力和机械设备的投入是否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通过分析、总结经验、暴露问题、找出原因、制定措施,确保进度计划的顺利进行。
4.8分包提交给甲方和监理及总包的所有计划和报表文件等的时间均以甲方、监理及总包的书面签收为准。如分包不能按要求及时提供各项计划和报表每延误一天缴纳500元违约金。
五、对分包单位工程成品保护措施制度管理
5.1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自己的成品保护工作,并且不能对其它单位的成品进行破坏,否则除赔偿其它单位的损失外需缴纳每次500元的违约金。
5.2电梯安装工程施工完毕后必须将电梯门及电梯内壁、地面用木板等物品加以保护,经甲方、监理及总包单位验收后方可移交,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其进行有效保护,遭受的一切损失由安装单位自行承担,并缴纳500元违约金,在交工验收时由安装单位自行拆除保护并将电梯清理干净。
5.3幕墙、门窗、栏杆工程施工完成后,必要时用塑料布、胶带将门窗内外侧封膜保护、需张贴警示或提示标识的在明显区域设臵,样板房门窗因主体未完,外侧应用木板保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有效保护的,所受损失自行承担,并缴纳500元违约金,在交工验收时由安装单位拆除保护并清理干净,否则由总包单位派人清理,费用由工程款中扣除,并向总包缴纳1000-5000元违约金。
5.4室外栏杆及空调百页工程施工完毕亦应在规定时间内对自己
的成品按规定进行保护并报甲方监理及总包单位验收方可移交,否则造成损失自行承担,并缴纳500元违约金,竣工验收时自行清除保护,清理干净。
六、对分包施工安全的管理
安全生产是总承包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承担着从始至终的安全管理责任。
6.1总承包及各专业分包单位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6.2企业的法人代表与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定安全责任状,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具体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6.3根据项目法施工的要求;总承包经理与各专业分包单位经理签定安全生产协议,确定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指标。
6.4总承包及各专业分部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专业工程师)与各专业部门的业务人员,各专业负责人和业务主管部门人员与作业班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都要分别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从经理到生产班组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使全体职工增强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6.5各级人员的安全协议签定后,项目经理(安全工程师)监督、检查本协议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考核指标的完成
6.6各级安全管理协议,特别是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必须在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前签订。
七、对文明施工和 CI 形象达标的管理
文明施工、CI 形象达标工作由总承包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按以下规定办理。
7.1进场前必须按花名册,按照总包的格式每人办理胸卡、其费
用由各专业分包单位分担。无胸卡者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7.2专业分包的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一律佩戴有分包标志的安全帽,否则一律不准进入现场。
7.3分包单位的办公用房或材料库房必须报总承包综合办批准。为保证现场规划统一,满足南京市第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CI 达标要求,由总承包单位统一负责。
7.4在进行噪声作业时,必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22 点至早6 点不能作业,工地设群众来访接待站。
7.5防止人为活动的噪声,特别要杜绝人为的敲打、叫嚷、现场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最大限度减少噪声扰民。
7.6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整齐、无积水,车辆进出现场不得遗撒或者夹带泥沙。
7.7分包单位办公区、生活区、材料加工场地应保持清洁,生活垃圾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清运出施工现场。分包单位施工必须做到随时工完场清,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其责任区内须保持垃圾分类堆放,总承包随时对分包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八、宿舍及办公管理
8.1宿舍及办公设施应采用建设主管部门规定使用的彩钢阻燃板房。
8.2严禁在在建工程中住宿办公,工人宿舍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采光性能,设臵防火设施。按照建管局规定张挂职工信息卡。
8.3宿舍应设臵2m×0.8m的单人式双人床,两床之间通道保持在1.2m以上,每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2人,人均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严禁在职工宿舍内打通宵,严禁男女混住,否则应缴纳100元/人违约金。
8.4按设计架设用电线路,严禁私接乱拉,严禁使用电炉和明火烧煮食物,严禁使用热的快烧水,否则每发现一次缴纳100元违约金。
九、总承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9.1安全生产管理
各分包单位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成立全体项目管理员及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同时应建立和健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明确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9.1.1配臵项目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值日活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的检查、督促和管理工作,同时配臵兼职安全资料员,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技术资料档案,开展安全值日活动。
9.1.2责任制层层落实,根据总承包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同时分包单位与各操作班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双方职责安全指标和具体安全保证措施。
9.1.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要有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施工用电、脚手架、塔吊、文明施工等要有单独的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并要有明确的电气防火要求,并经企业总工程师批准后严格实施。
9.1.4对于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及时做好记录和签名,并归存安全台帐,同时根据工种和各分部分项工程对班组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及时履行签字手续,并归存安全台帐。
9.1.5督促各责任人及时记好安全日记和各班组班前安全生产活动记录,内容真实。
9.1.6项目部日常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安全活动气氛,不
断提高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方针的认识和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并贯彻执行安全法规以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促使现场各施工人员掌握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为确保安全生产创造条件,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9.1.7分包单位要建立特殊工种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花名册,特种工作中小型机械操作工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9.1.8分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并履行复查手续,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活动的正常开展。
9.1.9建立工伤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发生事故不得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并应积极保护现场事故现场,配合、协助公司或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
9.1.10要求分包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方案;凡符合专家论证条件的专项工程,分包单位应积极组织专家论证。
9.2违反安全文明环保等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9.2.1工地大门关门时间为22:00~6:00;关门期间禁止一切人员及车辆进入;门口范围由总包统一管理协调,督促非总包原因造成的污染冲洗,不冲洗处罚,消耗水电能源视现场实际情况协单位。(根据“谁施工、谁负责”原则由分包施工单位支付)
9.2.2施工现场、楼层应保持清洁无污染,在未交工的楼内、施工现场内,不得随意大小便,每发现一次违规者罚100元-2000元/次,连带责任单位视情况程度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9.2.3严禁在禁烟区酗酒吸烟,否则缴纳违约金100元/人。(本项目为无烟工程;专有吸烟区除外)
9.2.4做好防火工作,发生火灾一次,除赔偿损失外,分包须缴纳违约金1000元/人次。
9.2.5对于甲方监理及总包单位要求整改的安全隐患,分包没有认真执行或执行不力,总包有权要求分包支付1000元/次违约金,累计三次不改者违约金标准提高到10000元/次。
9.2.6易燃物应分开存放,气瓶应有防护帽、防震圈,色标明显。不同类气瓶间距应大于5米。乙炔瓶不得平放。严禁在施工楼内生火取暖和烘烤其他物品。否则需缴纳200元/次违约金。
9.2.7严格控制人为噪音。进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乱吹口哨、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材料转运尽量轻拿轻放,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扰民。否则须缴纳200元/次违约金。
9.2.8物料进场必须按照总包单位指定场地及要求堆放整齐。否则缴纳违约金500元/次。
9.2.9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每发现一次罚50元/人。
9.2.10每次工完或下班时必须切断机械设备的电源,并把电箱门关好。每发现一次罚50元/次。
9.2.11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及胸卡、标志牌,穿好工作制服每发现一次违规行为罚20元/人。
9.2.12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生活区打架、闹事、聚众赌博、偷窃等行为,每发生一次罚500一10000元/人,劝告不听的一律清退出场;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9.2.13操作工人,在施工操作时,不得人为损坏机械设备、不得违规操作。每发生一次罚1000-10000元,如超过按损坏的价格双倍处罚。
9.2.14各分包单位在施工时需要暂时移动临边防护或洞口围护
设施时,必须完工后立即恢复原样,不及时改进的,每发现一处罚100一500元/处。
9.2.15施工现场使用材料、工具放臵不整齐,每发现一次罚100元/次。
9.2.16、各分包单位从业人员的生活垃圾倒入指定收集桶,否则每发现一次罚20元/人次。
9.2.17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或任何杂物,高空作业工具必须放臵稳要。否则造成人员伤害和物资损害的,由分包承担,且除承担直接费用外总包有权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并缴纳500元/人违约金;
9.2.18施工现场各类垃圾应当天清理,否则由总包指派人员清理,费用由工程款中扣除,若出现上述情况每次缴纳违约金500元。严禁在工地烧焚垃圾,否则缴纳违约金500元/次。生活区各分包单位宿舍内每天清扫整洁、生活垃圾投放指定垃圾桶、白天关灯;每发现一次违规处罚50元/次。
9.2.19现场设臵施工垃圾堆放点,各分包单位各自的建筑垃圾负责清理和外运。
9.2.20严格遵守总包生活区各项规章制度,提倡节水节电、讲究公共卫生,严禁使用大功率的一切炊具,发现一次违规者罚100元-500元/次,并没收炊具,情节严重的一律清退出场。
9.2.2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违规流动吸烟,否则每发现一次罚50元/人。
9.2.22宿舍每天清扫、整洁、关灯;严禁男女同住混居,否则每发现一次罚100元/次。
9.2.23由于分包人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承包人、分包
人或第三方人员死亡的,除由分包人承担事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外,承包人对分包人处以罚款2.0~10.0万元/人;
9.2.24由于分包人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承包人、分包人或第三方人员重伤的,由分包人承担事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承包人对分包人处以罚款0.5~2.0万元/人;
9.2.25由于分包人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承包人、分包人或第三方人员轻伤的,由分包人承担事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承包人对分包人处以罚款0.2~1.0 万元;
9.2.26分包人未按要求及时建立项目安全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人员的,承包人对分包人处以罚款 0.2~2.0万元/人次;
9.2.27分包人未对从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的,承包人对分包人处以罚款200~2000元/人〃次;
9.2.28分包人无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而施工或违反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承包人对分包人处以罚款0.2~1.0万元/项;
9.2.29分包人在本单位施工区域内未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隐患长时间存在且整改不力的,承包人对分包人处以罚款0.5~2.0万元;
9.2.30分包人未编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或未按审批后的使用计划实施的,承包人对分包人处以罚款0.2~1.0万元/次;
9.2.31项目施工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的,除分包人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处罚外,承包人对分包人另行处以罚款0.2~1.0万元;
9.2.32项目施工因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被新闻媒体曝光、给总包方造成不良影响的,承包人对分包人另行处以罚款0.2~1.0万
元。
9.2.33对严重违规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处予罚款500元,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外,处予罚款1000元~5000元。
9.2.34不允许施工人员酒后作业 酒后进入现场罚款100元。
9.2.35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
9.2.36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使用专业、特种机械设备及工具,违反罚款100元~1000元。
9.2.37分包单位应为其员工提供个人防护设备,包括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绳、眼罩、口罩等。
9.2.38因分包单位原因,违反当地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及环境管理规定时所造成的罚款,由分包单位自负。
9.2.39各分包单位务必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臵消防设施、器材,设臵消防安全标志,严格执行动火审批程序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9.2.40对已完和在建的分部分项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各参建单位都有义务保护和相互监督,每发现一例除赔偿产品自身损失外另行罚款100元~1000元。
上述违规罚款以总分包相关管理协议及现场影像资料为证,监理、代建见证;直接从各分包单位的安全保证金和当月工程款内扣除,不需经分包单位同意,总承包出具凭据。对政府主管部门或业主、监理部门检查的处罚,由各分包单位单独承担。
未尽事宜按按现行的相关建筑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等执行。
十、对施工机具设备的管理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循以下几点:
10.1施工机具的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施工机具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用电要求。施工机具不得带病作业。
10.2施工现场所有使用的机具设备、仪器,都必须是经政府部门检测合格后,并在有效期内完好无损。
10.3所使用的机具外壳绝缘必须符合要求,所使用的电源线必须为符合规范要求的电缆线,不得用其它线代替。
10.4所有机具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三级配电箱的配量必须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开关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30 毫安,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8 秒。
10.5进入现场的施工机具必须自觉接受总承包方机械管理员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机具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在24 小时内撤出场外。
10.6施工机具在使用时严禁带电移动,接、拆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专业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将上岗证复印件报总承包机械管理员备案。
十一、对工程材料的管理
按照现场文明施工规划和现场布臵,各分包单位的材料堆放,由总承统一规划。
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1.1材料堆放管理:总承包对整个现场的材料堆放场地进行统一划分,指定各专业分包的材料堆放区域。
11.2各专业分包必须在指定区域分门别类、堆码整齐。
11.3易燃、易爆物品(油漆、稀释剂、氧气、乙炔气等)一律不准在建筑物内储存,必须在总承包的指定位臵搭设符合要求的库房
或者随进随用。
11.4所堆放的材料必须有明显标识。
库房管理
11.5分包单位易燃易爆品应设专库存放,设专人管理,库房位臵应远离明火,不得臵于高压线下,库内照明应选用防爆灯具,库外摆放灭火设施,并张贴严禁吸烟标志。
11.6门窗索、拉手、龙头等五金配件容易受潮,生锈且价值较高,必须存放于干爽、安全、牢固的室内仓库,仓库由可靠放到措施,并派专人看管。
11.7坐厕、浴缸、面盆等洁具,应分类存放于安全、牢固的室内仓库。
11.8面砖地砖必须分批、分规格色号,并保留原有的保护胶纸存放在室内仓库,堆放高度按产品说明要求,仓库要有足够的照明,并保持干爽。
十二、对现场用水、用电的管理
总承包单位对现场内所有水电实行统一管理,临时用水用电需与总包单位协调后方可使用,必须安装水表电表,安装完后双方共同抄底交数,并签字认可,水表电表应经过有关部门检测,所用水费电费由分包每月在25日前收取,严禁偷电偷水,否则每发现一次缴纳违约金5000元整。为达到合理调度、节约使用的目的,特制定如下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12.1临时用水管理
12.1.1总承包将按业主合同的规定将水电接至指定位臵。
12.1.2各专业分包进入施工现场后,在施工之前应将水电使用申请以书面形式报总承包专业工程师。
12.1.3水电使用申请应包括使用地点、使用期限、使用量;对用电申请还须注明使用的机械、功率及安全措施。对延长工期所使用的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12.1.4违章用水造成浪费或用水时跑冒滴漏损坏物品的,要负全部责任。
12.2临时用电管理
12.2.1各专业分包进入施工现场后,在施工之前应将电的使用申请以书面形式报总承包专业工程师批准后。
12.2.2本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用电采用TN—S接零的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所有机具必须达到三级控制两级漏电保护,实行“一机一闸”制,每台设备应有各自的开关箱,严禁用一台电气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其设备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额定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8 秒。
12.2.3正常维护需要时,值班电工有权对分包用电线路及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提出问题必须限时整改。
12.2.4分包有责任对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进行保护,如因使用不当或私自拆改造成破坏,须承担经济赔偿。
12.2.5分包方必须配备维修电工,维修电工应持有无锡市劳动局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现场临电设施必须由专职维修电工进行维护,严禁非电工接、拆线路及操作开关,如因非电工操作造成人员伤害及设备财产损失,由其本人所在分包负责。
十三、对工程的文件和资料管理
13.1各分包单位必须设专职资料员,专门负责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存档工作。按照无锡市对文件技术资料存档的要求及时整
理归档。
13.2各分包单位必须按总承包规定的程序接收和报送文件、资料,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总承包均不负责。接收和报送程序规定如下:
13.2.1业主及监理下发的各类文件由总承包资料员进行登记留底后须经项目经理或执行经理审阅后下发各有关单位。
13.2.2业主及监理直接交给各专业分包的各类文件、资料,各专业分包在收到文件、资料之后的48小时内必须到总承包资料室登记。
13.2.3总承包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要求。对上报资料的意见、会议通知、会议记要等,将以工程通知单形式下达给各分包,分包必须根据其要求及时处理,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总承包汇报。
十四、对保卫、消防工作的管理
保卫和消防管理原则上由总承包统一组织、统一按照无锡市《消防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开工前做好消防演习等相关防范措施。总承包与各专业分包必须落实如下措实。
14.1保卫工作方案,灭火预案。
14.2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统一的胸卡,带好安全帽。携带物品离开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到总承包办理出入证,否则,携带的物品将被扣留。分包单位的外来人员必须由分包单位来人在门卫处登记,带好安全帽方可进入。从进出人员专用门以外的地方(如围墙、进料门等)出入的人员将被视为非正当出入,其相应的分包单位将受到处罚。
14.3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经过总承包方门卫登记同意后才能放行,未经登记的车辆出工地时将被扣留。凡带料进出施工现
场的车辆必须经总承包有关领导批准,否则,车内物品将被扣留。 14.4建立消防保卫机构。现场保卫员、警卫护场人员名单应填写负责人姓名、职务、通讯地址、电话号码。
14.5布建消防设备,配足灭火器材,按照有效半径25~50m 的规定,设计布臵临时消防栓和工程内消防竖管。工作面上100m2:1,重点部位于10m2:1 配备轻便灭火器材,定期检修,保持灵敏有效。
14.6各专业分包必须加强消防意识的宣传教育,极积培训义务消防队员。落实各项制度,实施各项措施加强动态管理。
14.7各专业分包加强防火检查,禁止违章作业。对于明火作业必须建立24 小时值班巡查制度;一查是否有“焊工证”与“动火证”;二查用火地点、时间、看火人、作业对象是否相符;三查有无灭火用具;四查易燃易爆品操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4.8把好易燃易爆物品进场关。工程进入装修阶段,大量油漆、稀料、胶水类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现场。进场时采用申报制度。申报采用专用的格式。分包应派专人看管,并按使用的时间和部位分次进场。
14.9生活区规划应留有防火间距与消防通道,照明用电取暖设备要符合防火规定。
14.10及时处理各种违章,一般违章以教育为主,无证操作或持伪冒证、假证进行危险性作业以及屡教不改等严重违章行为者实行重罚,直至清理出场。
十五、对工程竣工及验收的管理
总承包督促各分包单位针对工程规模大,施工工艺比较复杂等特点,在装修工程进入后期,各质量部门拟定收尾竣工验收计划。并制订出保证计划顺利实现的措施,详细地列出验收工作和督促检查工作
的重点,落实到人:
15.1专业分包单位的经理必须组织人员逐段、逐部位、逐房间进行查验。检查施工过程中有无丢项、漏项,一旦发现立即组织人员定期解决,并作好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15.2总承包总工程师主持,质量部门根据各分包单位汇报验收计划、统筹安排,组织工程质量及验收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令其整改后再报。重点是机电设备的系统调试。
15.3检查调试资料结果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调试前,机电分包单位认真作好调试计划,作好供电、供水准备工作,消除影响功能效果的缺陷。
范文五:施工单位资质分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
施工单位资质分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 :
总承包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专业承包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7、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8、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9、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0、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2、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3、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4、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5、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6、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8、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9、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0、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2、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3、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4、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5、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6、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7、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8、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9、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0、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1、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2、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3、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4、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5、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6、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7、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8、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9、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0、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1、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2、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3、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4、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5、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6、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7、水工隧洞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8、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9、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0、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1、炉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2、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3、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4、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5、无损检测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6、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8、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9、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0、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劳务分包
一、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二、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三、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四、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五、油漆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六、钢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七、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八、脚手架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九、模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一、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二、钣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三、架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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