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急诊室工作制度
一、急诊工作制度
1. 医院设置急诊科,实行24 小时开放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并能为急诊患者提供药房、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
2. 医院业务副院长负责与协调医院急诊工作,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能力,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3. 急诊科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专职医师、护士,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至少应经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 医务科、护理部应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5. 急诊科-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6. 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须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7. 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8. 急诊科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 急诊科应设立留院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认真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
诊治措施。留院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72 小时)。
10. 对危重病人适合转移者要及时转入ICU病房,由专职医师与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规范管理。
11. 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和无名氏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抢救室工作制度
1. 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2. 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 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 每班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 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6. 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 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 每次病员抢救完毕后,主持者要及时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三、急诊观察室制度
1. 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 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
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书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 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4. 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 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临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 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面记录。
急救物品管理制度
1. 科室内监护、抢救设备设施齐备,完好。
2. 急救物品齐全,五固定(定物、定量、定位、定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完好率100%;两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请领报销)。
3. 保持急救物品:呼吸机、监护仪、除颤仪、输液泵、心电图机、洗胃机等整洁,性能良好,随时处于应急备用状态。
4. 抢救室、抢救车内物品、药品、器械一律不外借,班班交接(交接内容:数量、性能)。交接人员双方签全名。
5. 护理人员必须了解急救物品性能及保养方法,用后清洗、消毒、检查性能并保养、物归原处并签名。
6. 严格规范管理毒、麻、剧药品,对高危药品应单独存放,
标示明确,使用的剂量及途径合乎规范。
7. 每周集中清点、检查、保养一次,有记录并签名。
8. 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有记录并签名。
急诊科护士长职责
1. 在急诊科主任和护理部领导下,负责领导急诊室和观察室的护理工作;是本部门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科主任、护理部负责。
2. 组织安排急诊抢救工作,督促检查护理人员配合医生诊治情况。经常了解留观危重患者的病情,指导护士严格按医嘱进行治疗护理。做好各种记录和交接班的工作。
3. 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4. 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各项护理工作执行情况,保证护理质量,负责护理人员的排班工作。
5. 负责检查各种抢救药品、器材、被服及室内所需物品的使用、保管情况,做到计划请领,及时维修和报损。
6. 加强对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7. 负责组织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工作。
8. 督促护士、护理员、清洁员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整齐、安静,做好消毒隔离,预防交叉感染。
9. 做好计划和总结工作,按要求定期上报各种统计表。
10. 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管理
八.急诊室护士工作职责
1. 在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 做好急诊患者的检诊工作,根据患者情况决定优先就诊,必要时请示医生决定。
3. 急诊患者来就诊,应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在医生未到之前,遇到特殊危急病人,可行必要的急救处理。
4. 在急救过程中,备好各种抢救物品、药品,迅速、准确地执行医嘱,协助医生进行抢救。
5. 负责危重患者的巡视、观察,及时完成治疗与护理工作,严密观察并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
6. 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做好查对和交接班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7. 严格执行各项无菌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8. 负责准备各种急救所需药品、敷料、仪器等,并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范文二:急诊室工作制度
急诊室工作制度
1.在社区部主任的领导下,由急诊科主任负责医疗和行政管理工作。
2.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护师承担急诊室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实习医生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按中心相关制度、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参加值班。
3.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4.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对诊断不明的患者首诊医师应认真负责,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观察、治疗抢救,积极组织会诊。
5.对需要转诊的急诊患者应本着“病情允许、治疗需要、联系妥当”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准备完善,抢救仪器设备保证完好状态,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并经常检查,及时消毒、补充、更新、维修。
7.急诊科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8.急诊科应设立若干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急诊室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认真书写各类医疗文书,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9.遇重大抢救或意外事件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社区部主任和中心领导亲临现场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0.接诊急诊病人不受划区分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按相关政策办理并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必要时由医护人员护送转院。
抢救室工作制度
l.在急诊室主任和护士长领导下积极组织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
2.保证抢救器材与药品齐全完备,要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用后随时补充、清洁消毒和维修,保证随时可用,不得外借。
3.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
4.参加抢救人员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全力以赴进行抢救,做到分工明确,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5.医师未到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配血、止血等,并及时提供诊断依据。
6.严密观察病情,详细、准确做好各项记录,用药处置准确,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要详细记录,所用药品的空安瓿须经两人核对方可弃去,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与医生加以复核,抢救结束后立刻补记书面医嘱。
8.各科抢救工作应由主管主治医师主持,重大抢救由科主任主持,值班期间由值班医师主持,重大抢救需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立即呈报社区中心主管领导,并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要报告有关部门。
9.抢救完毕除做好抢救记录、登记消毒外应注意总结抢救经过,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观察室工作制度
1.因各种原因不能立即住院,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患者,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急诊值班医师、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患者,必须写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填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值班医师早晚查床1次,重病随时观察治疗。
4.急诊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要随时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写出书面记录。
处置室工作制度
一、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患者热情、体贴。
三、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告医师。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五、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六、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七、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八、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超过3日要重新消毒。
九、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2次。
十、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十一、特殊感染不得在处置室内处理。
范文三:急诊室工作制度
急诊室工作制度
1. 各临床科室应选派富有责任心、素质较高、有一定临床以经验和 技术水平, 经过急救医学业务培训的医生、 护士担任急诊室工作, 轮换不应过频,内科医生至少固定半年以上,护士应固定,实习 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
2. 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准 确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 病员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 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 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 术医师直接交班。
3. 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齐备,定品种、定数量、定位置,交接清点 手续齐全,保证急诊抢救需要,使用方便,急救仪器设备符合装 备标准,并处于随时完好备用状态, 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 修理和消毒。
4. 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 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操作程序, 做到急诊管理制度化,医疗护理规范化,技术操作程序化,主要 抢救程序图表及制度上墙。
5. 急诊室应设若干观察病床,病员由有关科室急诊医师和急诊室护 士负责诊治护理,要写好留观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
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6. 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 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 急诊应24小时开放,不受划区医疗限制,实行医院、科室、医 生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病人,抢救急、危重病人时,在病情稳 定前不得转院,因首诊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的限制需转院 者,必须与接收单位联系获准,并对途中护送及应注意事项做好 交代和妥善安排,对急诊病人应保证五分钟内有医务人员接诊。 8. 设“急”字章,对急危重病人盖“急”字章,化验、药剂、放射 和后勤等各部门要优先检查和处理。
9. 急诊室布局合理, 标志明显 (白天有路标, 夜间有明显灯光标明) , 并设有传呼装置且健全可靠。
10. 急诊室要制订急诊范围,有检诊,并有登记簿,做好急诊患者登 记。
范文四:急诊室工作制度
急诊室工作制度
1.医院应当由业务副院长负责与协调医院急诊工作,加强对急 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 (室 ) 能力,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 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2.急诊科 (室 ) 应当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专职医师、护士,各 临床科室应当选派有 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的医师参加轮换急诊工 作。 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督管理。
3.急诊科 (室 ) 实行预检分诊,确保急诊一入院一手术“绿色通 道”畅通,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对急诊患者应当以高度的责任心和 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 项记录。疑难、危重患者应当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4.对危重不宜搬动的患者,应当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 情稳定后再由抢救医师护送至病房。对须立即进行手术的患者应当 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当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 班。
5.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 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 新、修理和消毒。
6.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 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患者抢救技术操作 程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7.急诊室应当没立留院观察病床,患者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 诊治护理,认真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 效地采取诊治措施。留院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 3天(72小时)。 8.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 告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和无名 氏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急诊患者不受地域与医院等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患 者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范文五:急诊室工作制度
急诊室工作制度
一、急诊工作必须建立合理的流程,包括:院前急诊、分诊、接诊、检查、处理、抢救、会诊、转诊等环节。急诊室严格执行24小时应诊,要求建立急救“绿色生命通道”,做到通讯、人员、器械、设备、车辆五落实,急诊出诊10分钟内出车,急诊病人5分钟内得到处置,检验、药房、影像等辅助科室应提供24小时服务,并及时出具相关报告,保证急诊医疗工作及时、安全、便捷、有效。
二、急诊室观察的病人,由各专业急诊医师决定,由急诊室统一安排。病员的诊治、病历、医嘱和病情观察由急诊室医师负责。急诊医师必须认真书写急诊病历、急诊登记及急诊观察记录。观察时间一般不超72小时。超过72小时应动员病员住院治疗。
三、急诊室应建立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对疑难危重病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涉及多科病员应及时组织专科会诊。对不宜搬动的危重病员,应在急诊抢救室内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住院。
四、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先报告医务科或院总值班,经同意后方可联系转院,并与接收医院及家属联系共同做好安全转运工作。
五、需急诊手术的病员,急诊室医生应与有关科室和手术室联系,说明病情,并尽可能做好术前准备及安全搬运和交接工作。
六、重大医疗抢救,须立即报告科主任、医务科、院总值班,以便及时组织全院有关科室人员进行抢救。对涉及法律、交通事故、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抢救的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作好各种记录和交接班,防止差错事故。
八、急诊室医护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急诊室医师执业范围应为临床类别。医生轮转期不得少于半年,护士相对固定。各临床科室选派三年以上、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责任心强的医生、护士担任急诊科工作。进修医师由科主任同意后报院长批准方可参加急诊值班。见习医生、实习医生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不得安排中医类别医师(中西医结合专业除外)承担急诊室诊疗。
九、急诊室医护人员要及时、有序、敏捷地实施抢救工作,抢救危重病人。值班医师切实负责,加强请示报告,及时会诊,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种抢救记录。杜绝粗、疏、漏,以免延误抢救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