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浅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国内经济发展的影响
浅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国内经济发展的影响
1978年11月24日,安徽凤阳小岗村18户农民签订的土地承包协
【1】议,掀开了土地制度改革的新篇章。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以土地经营的联产计酬等多种责任制形态为起点,采用渐进的、多样化发展的制度变迁方式,最终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村土地基本制度。
,一.,什么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种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
【2】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它实际上是在不改变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对土地产权进行重构,即在坚持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改变了以往人民公社的集体经营体制,改变了农村土地集体使用、统一经营、集中劳动的方式,建立起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农村土地制度。特别是实行“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是自己的”收益分配方式,大大改善了人民公社时期土地集体统一经营使用时生产者边际努力与边际报酬
【3】相关性极小的状况,诱发出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由1978年年至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没有裹足不前,而是经过三个阶段的发展,基本稳定了农户的土地承包关系,延长土地承包
【4】经营期限长达30年,允许并推行土地流转的政策。应该来说,国家
对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不断推进与完善,使农村的土地承包制度致力于满足农民对土地权限的需求,不仅缓解了当时萧条崩溃的农村经济,且在以后长达30年的土地改革中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并且对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有创新性的指导作用。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国内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绩效性非常显著,既能适应分散经营的小规模经营,也能适应相对集中的适度规模经营,因而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有数据统计,1984年中国农业总产值达到了2380.15亿元,比1978年的1117.50 亿元增长了近113,,人均粮食占有量达到400公斤,接近了了当时世界人均粮食占有量的平均水平。不仅如此,当年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了910.4元,比1978年的634.97元增加275.43元,增幅为43.39%,
【5】而在1952- 1978年的25年中,农业劳动生产率也仅仅提高了28.29%。
以上数据就能充分表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生产力面临崩溃时发挥的优势,然而,我认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6】首先,这一经营模式符合自古以来中国特色的农业模式构成,与中国传统农业特点相适应。由于封建社会的影响,家庭经营模式是我国当时最适宜生产的组织形式,由于其直接获利性与无需监督的特点,农民在多劳多得的利益驱动下,积极性得到极大的改善,于是生产力有显著提高。
其次,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大大提高了农民们对季节资
源配臵的效率,如在农闲时期可以自购生产资料,进行手工业或者小型工商业的贸易,从而增加了家庭收入,丰富了农村的物质文化生活。
第三,这一经济制度是双层经营体制,即家庭分散经营模式和集体统一经营模式并存。个人的劳动服从于集体的组织协调和资产积累,而组织也能在较大范围内协调和统筹人力物力财力,有效利用当
低生产成本,发挥规模效益。 地资源,降
(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局限性
现有更多证据证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有许多弊病,最初反
【7】映在,初行几年里取得丰硕业绩之后,国内农民生产力却明显下降。特别是随着当今社会科技化程度迅速提高,现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完全满足农村的发展需求。在1990年前后,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农村经济遭遇了严重瓶颈。我们必须承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欠缺是主要因素之一。
我认为在此制度中,信奉的平均主义,是最明显的特点也是最突出的弊端。平均主义即按人或按劳动力将土地均分,因此农村土地经营规模不断细化。有数据表明,1986年户均土地规模为9.2亩,1990
【8】年下降为8亩,1997年又下降为7.65亩。随着农村人口的日益增长,越来越小的人均土地面积和最初15年的承包权限的政策使农民不可能把太大的经营成本投入到土地中,所以我国绝大多数农户生产力还
【9】是低级的人畜力的水平,在这种条件下,农业生产力必定不会有质的飞跃,更别说媲美于美国、伊朗等国家的科学性农业种植技术。
然而,奉行平均主义又是自古以来,被奴役的广大的劳动人民最
期盼最渴望的一种分配原则。从陈胜吴广的第一次农民起义,到太平天国的起义,至后来的共产党土地革命,土地,永远是人民为之奋斗的核心要素。然而中国人口众多,奉行平均主义必定是困难重重。这是一个不可改变的矛盾的体现。
第二,在中国特殊国情中,改革开放给市场经济带来了无线生机,使现代手工业发展迅速壮大。例如服装业、制造业,以及传统农村常用的生活用品,如竹篮子、刀具等,的规模化生产,使得在闲暇时期做小规模生产的农民收到巨大冲击,他们可能因为生产规模小、成本较高、机械化程度低、对市场预期有偏差等原因,其手工产品被淘汰,因为对他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的打击。
而这些人或者这些人的后代,因为生存,其中一部分涌入了城市,而无偿使用的土地便因无人开垦而荒废,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形成了恶性循环。
从第三个大方面来说,也是当今经济学法学领域讨论的较多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产权制度表现出明显的模
【10】糊性导致农民权益的被侵蚀。
虽然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但在农村存在各级的集体经济组织,究竟谁是真正的所有者,却没有做出明确的界定。这样以来就很难保证土地产权主体有明确的边界。这就使得农民集体缺乏行使自己权利的组织、机制和途径,最终无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致使农村土地所有者权利不断遭受剥夺和侵犯。这个问题需要引起政府的足够重视,否则将成为妨碍社会稳定的因素之一。
第四,文中已提过,国家在1993年才出台文件允许土地使用权可以有偿转移,而在此之前,有偿转移土地使用权是严厉禁止的。这标志着土地可以作为生产要素进入市场参与一些生产活动。
看看当今社会,土地使用权流转一般还处于自发状态,没有明确定价,缺乏市场中介和可供选择转移的各种信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
【11】交易程序、执行原则等尚未有明确的规定,这些因素在极大程度上影响了转移的效率。还有,现在土地有权流转时间周期较长,因而
,四.,总结
当然,每种制度都有利有弊,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解放农村劳动力、发展生产力方面曾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作为一种生存关系,它不一定总与生产力的发展相协调,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必将发生变化。
我认为,首要任务就是完善法律制度,界定好农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主体,这是为了让农民成为合法的经济人,能代表组织与集体的利益与要求,参与管理自己的农业生产适宜,并能通过某些合法途径解决一些法律层面的问题。
其次,就是想办法改善独立的生产模式,吸取联合经营模式的经验,因为“人多力量大”,联合经营或者组织化经营能够更好地整合市场资源,有利于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的人才技术、信息流通的组织与融合,这样才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最后,我们的终极目标应该是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成规模化农业,并用高科技的设备与技术来装备农业生产。不可否认,当今中国的农业设备相当落后,且规模化科技农业的前期投入是巨大的,但我认为,做好前期设备的配臵是今后农业高产高效发展的一个基础。就像是伊朗的滴灌技术、日本的咸淡水农业的开发等等,因为有了这些技术的普及,才能更好地将土地进行利用,改良土地品质,提高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
农业是中国的第一大产业,我想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都是这样。农民归根到底还是我们国家的支柱,土地仍然是一个国家稳定的核心要素。明确了这一点,就能找准土地制度改革的前进方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完善与发展还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我们要坚持革新,要让不断创新、适宜的土地制度更好地贴近变化的社会需求。
参考文献:
【1】张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经济学分析.理论前沿.2009.9 【2】黄海平,黄宝连.大力完善农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促进我国新农村建设[J].农业经济,2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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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建议, 【6】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产生的必然性,
【7】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运行分析及创新研究,
【8】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运行分析及创新研究--以河北省为例, 【9】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解读[M].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8: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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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陈章体,周东鸣.加大土地流转力度,促进现代农业发展[J].中国农业资源与规划.2010(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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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及其原因、影响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及其原因、影响
[摘 要]土地是农业生产的最基本要素,土地制度是影响农业经济发展水平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发展农业必须解决好的一个基本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一系列变革,最终确立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土地集体所有制。研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弄清当今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研究现当代史的重要要求之一。 [关键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制度;农业 土地制度是指土地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诸环节所形成的土地关系制度化后的总称。它包括:土地的生产制度、土地的收益分配制度、土地的交换制度、土地的消费制度。这些制度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1)。土地制度科学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农民劳动生产的积极性等,最终影响着新中国的命运与未来。 一、背景 由于人民公社体制存在经济活动行政化、实行党委领导体制、管理活动军事化等弊端,它不符合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公社始终没有处理好国家、集体与农户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继续探索符合我国农村情况的土地制度势在必行。 二、主要阶段 1977-1978年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酝酿时期:1978年11月4日,我省凤阳县小岗村的农民按下了红手印,义无反顾的举起了“包产到户”的改革大旗,揭开了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新改革的序幕。 1978―1991年是逐步确立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农村推广,经历了从不联产到联产、从包工到包产再到包干,从不要包产到户到包产到户再到包干到户的变化过程。1980年中央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中初步肯定了包产到户。文件指出,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包产到户是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是脱离社会主义轨道的,没有什么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因而并不可怕(2)。1983年1月中共中央颁发了《当前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的文件,对“双包”为主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行了高度评价。(3)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1984年农
更多专业、稀缺文档请访问——搜索此文档,访问上传用户主页~ 村工作通知》,把土地承包期延长至15年,并鼓励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1986―1991年是其缓慢发展的阶段:最终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4)1986年6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8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1982年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这一宪法修正,为土地转包从理论走进实践奠定了法律依据,进一步发展了这一阶段土地政策的内涵(5)。经过这一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了初步确立与发展。 1992―1998年是其稳定发展的阶段:1993年4月,八届全国人大再次对《宪法》进行修正,将“家庭承包经营”明确写入《宪法》,党中央和国务院进而规定“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6)1998年,“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的土地政策上升为法律。(7)这段时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得以推广,得到稳定发展。 1998年至今是其法制化的阶段:2000年,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指出,要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法制化建设,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8)后来,其在全国范围内的发展得到了法律的保护。 三、评价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激起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并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农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改革的成功还促进农民政治意识的觉醒与提高,激发了农村村民的自治意识与能力;农村杜会的阶层也发生了变化,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村兴起“民工潮”;农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也对这个国家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农业总产值是建国以来增长速度最快的时期,1984年为3214.13亿元,比1978年增长了55.4%,年平均增长7.6%,大大高于1952-1979年间的2.7%的年平均增长速度。(9)但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有自身的缺陷:它规模小,产生不了规模效应,不利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 参考文献: [1]钱忠好,《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与创新研究》[M]中国农业出版社,2010年版。 [2]董辅扔:《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下卷)[M]北京科学出版社,1999年。 [3]
更多专业、稀缺文档请访问——搜索此文档,访问上传用户主页~ 杜润生:《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改革重大决策纪实》[M]人民出版社,2005年 [4]杜润生:《中国农村制度变迁》[M]四川人民
[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出版社,2003年。
中心:《新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重要文献选编》[N]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 [6]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N]1984年1月。 [7]第九届全国人大第l0次会议《土地管理法》修订案[N]1998年8月。 [8]刘广栋、程久苗《1949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理论和实践》[J]《中国农村观察》,2007年第2期。 注释: (1)钱忠好,《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与创新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2010年版,第13页。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新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重要文献选编》。 (3)杜润生:《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改革重大决策纪实》,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83、185页。 (4)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1984年1月。 (5)刘广栋、程久苗《1949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理论和实践》,《中国农村观察》,2007年第2期。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与措施》,1993年11月。 (7)第九届全国人大第l0次会议《土地管理法》修订案,1998年8月。 (8)杜润生:《中国农村制度变迁》,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年。 (9)董辅扔:《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下卷),北京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126页。 作者简介:张欢欢(1988-),女,汉族,安徽阜阳人,安徽大学在读研究生,主要从事于中国近代史方向的研究。
范文三: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反思
发布人:圣才学习网??发布日期:2010-11-27 15:47??共4人浏览[大] [中] [小]
概述
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农村的改革政策是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无论这种体制的推行者们的主观愿望是多么的良好,客观上,这种体制在实施中是只分不统,逐步瓦解了农村的集体经济,使广大的中国农村重新回到了小农经济的状态。
小农经济的特点包括生产资料个人占有,在生产流通交换各领域都以劳动者个体为主,这正是目前我国农村最为普遍的状况。这种经济是不可避免的要走向灭亡的。1894年,法国社会党在南特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一个土地纲领,这个纲领受到了恩格斯的批评①。这个纲领的绪论中,第一句话就是:"鉴于按照党的总纲的确切涵义,生产者只有在占有生产资料时才能自由。"这个观点与改革初期大力宣传包田到户的观点极为相像,恩格斯的评价是:"个体生产者占有生产资料,在我们的时代已经不再赋予这些生产者以真正的自由。城市中的手工业已经破产,而在像伦敦那样的大城市中甚至已经全然绝迹,起二代之的是大工业、血汗制度以及靠破产维持生活的可怜生意人。靠自力耕种为生的小农既非牢靠的占有自己的小块土地,也不自由。他自己以及他的房屋、他的院子、他的少量土地,都属于高利贷者,他的生存比无产者的生存更无保障。……即使依法保证农民有一定数量的农具、牲畜等等不得抵作押金,你们也仍旧无法将他从走投无路的处境中解脱出来,因为它为了暂时延缓毁灭的日期,必须'自愿地'将自己的牲畜,将他本人连肉体带灵魂一并出卖给高利贷者。……"②这里引用这一段似乎过于危言耸听,毕竟时间和地点都有了变化,情况也有很多的不同,但是,改革开放二十年来的农村经济发展说明了恩格斯的论述是深刻的,当前的许多农村问题,都与这种小农经济路线有密切的关系。
农民有双重身份,一是劳动者,一是小私有者。把田地承包到个人,无形中突出了农民的小私有者的身份,势必损害集体经济。的确,承包制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但积极性对于农村经济的改善的作用并不起决定性作用,这一点下文将通过小岗村的事例进行论述。
下面本文将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产生和发展的过程提出几点质疑。
一、如何看待**后期经济的"崩溃"?
从1978年底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生产队18户农民签订全国第一份包干到户合同起,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为主的责任制迅速在中国得以推广。1987年,全国有1.8亿农户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占全国农户总数的百分之九十八。
是什么原因促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迅速推广呢?
现在一般认为,**后期中国农村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农民的收入极低,生活改善不大,广大农民主观上要求改变生活状况,农村的经济现状要求出现一种新的生产经营体制。
**时期,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的确遭受了很大的损失:
首先,是大串连、"停产闹革命"、武斗、造反、打砸抢等政治动乱冲击和破坏生产建设,造成了直接的巨大物质损失。但,我们也要看到,这种现象主要在66年到69年间比较严重,进入全面整顿之后,这方面的损失得到了明显的控制。
其次,是经济发展速度缓慢,没有在应有发展速度下取得大的成就。这一时期经济虽然取得了一定发展,但速度和"**"之前的14年(1953年至1966年)和之后的6年(1977年至1982年)平均速度相比,是比较缓慢的。社会总产值年增长率6.8%分别低于前者的8.2%和后者的8.9%,国民收入年增长率4.9%分别低于前者的6.2%和后者的7.5%。
再次,是经济效益大幅度下降。十年中,国民经济总量虽然有增加,但是生产管理制度的破坏也使经济效益降低,消耗增大,浪费严重。
但是问题是,以上是否是农村经济不景气的全部原因?并且,经济不景气是否已经到了崩溃的地步呢?
首先,我们认为,以下因素是我们正确看待"**"时期经济建设时应该考虑进去的。
(一)、为实现工业化目标而预付的代价。1956年中共八大提出,要用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在我国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初步实现由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变。为此,在投资中必须优先集中在工业尤其是重工业,然后才考虑农业和轻工业;在处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上,必须保证提高积累率来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然后才能适当考虑提高人民生活的消费需要。这个原则既是中国工业落后的国情所决定的,也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工业化的共同道路。"一五"计划即是照此安排的。但由于"**"冲掉了"二五"计划,造成了经济困难局面,不得不暂时停止工业化进程,降低积累率,优先解决吃穿用问题。经过1962年至1965年的三年调整,经济得到了较快恢复,1966年至1975年执行的"三五"、"四五"计划,实际即承担了完成工业化任务的后两个五年计划的任务。到1978年,我国工业和农业总产值的比例构成,已经从1952年的43.1:56.9,变为75.2:24.8③,可以说初步实行了国家工业化的目标(也有人认为1975年即已初步实现了工业化目标④。)因此,"**"时期经济建设投资积累率高、消费率低,重工业投资大、农业轻工业投资少,生产性项目多、生活性项目少,投资效益低、见效慢,实际上是实现工业化目标中进行基础建设阶段的特点,有相当一部分属于为以后发展预付的代价,和单纯的损失是不同的。如前面所说1976年我国人均年消费粮食只有381斤,低于1952年的395斤的例子,常常被用来说明"**"经济的"崩溃"。实际上,即使在人口失控、增长很快的"**"时期,粮食也是持续增长的,全国人均占有量从1965年的544斤提高到1976年的615斤。至于人均消费量降低,主要是当时"备战备荒"政策的需要,和经济无直接关系。
(二)、在特殊国际环境下保证自身安全必付的代价。60年代前期,中国周边形势十分严峻。美国继续对中国进行"半月形"封锁,1961年至1968年在台湾海峡先后举行了以入侵中国大陆为目标的三次核战争演习,而且在越南发动大规模侵略战争,直接威胁中国安全。北部的苏联也陈兵百万,把核导弹瞄准中国。1964年和1969年,美国和苏联都曾向中国发出使用核打击的战争威胁。在这样的形势下,进行三线建设,加强国防建设是必须的,决不能用大规模战争至今没有爆发的事后估计,来判断当时的战备是否有必要,更不能用通常情况下的价值准则来判断三线建设和发展国防建设是否"合算"。有些人批评当时只发展核武器,不发展核电站,这是脱离历史条件的不负责任的指责。事实上,正是当年的这些建设,为我国以后的和平发展赢得了保证。正如**最近所指出:如果没有**、**当年在非常困难条件下搞成的原子弹、氢弹,我们就没有今天这样的安全局面,恐怕早就挨打了。
(三)、调整工业布局不合理状况所付出的代价。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原有的工业交通企业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中西部内地基础十分薄弱。这是国家经济建设中迟早要解决的问题,也是**和中央领导人下决心进行三线建设的重要原因。1964年,**在作出三线建设决策时就指出:三线是一个阵地,一二线是一个阵地,以一二线的生产来支援三线建设,也就是沿海支援内地,使内地逐步赶上沿海地区的发展水平。针对有些人认为大规模战争打不起来的看法,他说:"他们的看法也是有些道理的,我们本来就是做两手准备的。"⑤今天回过头来看,如果没有当年三线建设改善了内地的工业交通和科技状况,我们在改革开放时期要提高中西部的经济水平,将面临着更加艰巨的任务。所以**同志1991年4月视察攀枝花钢铁基地、西昌卫星发射中心、西南物理研究院等当年三线重点工程时说:总的讲,当年党中央和**作出的这个战略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是很有战略眼光的。
因此,农村经济发展滞后的原因则不能简单归结为是**对经济的破坏。
其次,当时的经济也并没有达到崩溃的边缘。
美国耶鲁大学教授莫里斯?迈斯纳在《旁观**时代》一书中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史以一个小小的工业生产基地为发端,这个工业生产基地甚至比比利时的还要小一些,当时,中国工业的人均产量不及比利时的工业产量的1/15。然而,是在物质资源最贫乏的基础上,在充满敌意的国际环境中和极少外援的情况下,中国在1/4世纪的时间内把自己变成了一个主要的工业大国。
"在**当政期间,全国工业总产值增长了30多倍(如果从1952年算起则增长了12倍),其中重工业总产值增长了90倍(1949年以前中国重工业特别匮乏)。从1952年(当时工业生产恢复到了战前最高水平)到**时代结束为止,尽管'**'造成了工业生产的混乱,工业产量仍在以平均每年11.2%的速度增长。1953年至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增长的百分比最大,当时工业增长率达平均每年18%,把中国的工业生产力翻了一番还不止。其后一些年里增长的速度尽管不稳定,但仍然很快。1966年至1976年的**,尽管造成了很大的破坏,但工业生产仍继续在以平均每年超过10%的速度增长。
"在这个令人惊异的高速工业化过程中有几个关键部门的数据或许值得一提。从1952年至**时代结束期间,钢铁产量从140万吨增长到了3180万吨,煤炭产量从6600万吨增长到了61700万吨,水泥产量从300万吨增长到了6500万吨,木材产量从1100万吨增长到了5100万吨,电力从70亿千瓦/小时增长到了2560千瓦/小时,原油产量从根本的空白变成了10400万吨,化肥产量从3.9万吨上升到了869.3万吨。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中国还在生产大量的喷气式飞机、重型拖拉机、铁路机车和现代海船。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成了一个主要的核强国,完成了洲际弹道导弹的发射。1964年中国第一枚原子弹试验成功,1967年生产了第一枚氢弹,1970年把一颗卫星发射进了轨道。
"无论人们将**时代另作何种评价,正是这个中国现代工业革命时期为中国现代经济发展奠定了根本的基础,使中国从一个完全的农业国家变成了一个以工业为主的国家。1952年,工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0%,农业产值占64%;而到1975年,这个比率颠倒过来了,工业占国家经济生产的72%,农业则仅占28%了。"
可见,改革开放前夕中国的经济完全没有达到崩溃的程度,所以,把"经济处
于崩溃边缘"作为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二、"积极性高涨"是改革初期农村经济发展的唯一原因吗?
毫无疑问,包产到户、个体生产充分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农业生产有了大幅度的增长,到1984年时粮食产量创下历史最高记录。但是也不要忘记,仅仅有积极性是不够的。如果仅仅靠积极性就能解决问题,岂不又回到了"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逻辑中去了吗?事实上,除了包产到户因素外,八十年代农业的丰收至少还有以下四个重大因素:
第一,种子革命。从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各种农作物如水稻、小麦、棉花、油料都陆续发生了种子革命,对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袁隆平杂交水稻技术引发的水稻产量的革命性大增长。1979年5月,著名的美国圆环种子公司总经理威尔其访问中国,惊奇地发现中国人正在种植一种前所未有的杂交水稻。该公司当年就把3个组合的杂交稻种子播种在加利福尼亚大学农业实验站的稻田里。到收获时,跟美国原有高产常规水稻良种Starbonnet一比,产量还要高出165.4%—180.3%,也就是说其中产量最低的一个组合也比美国水稻高出1.65倍。美国人不禁被惊得目瞪口呆,一齐把它们惊呼为"东方魔稻"。这项技术于1973年10月"三系杂交稻"研制成功,1975年多点示范5600多亩,亩产比常规品种增产20%以上;1976年示范推广迅速扩大到208万亩,1990年全国推广2.4亿亩,占水稻面积的50%,而总产量占61.6%。以杂交水稻为首的种子革命,作为农业生产的"第二次绿色革命",对八十年代初农业产量的大幅增加起到了不可忽视的重大作用。
第二,化肥革命。1970年开始,全国各地陆续新建了一大批化肥厂。72年1月13日 ,从国外引进化肥等成套设备8套,以后又提出引进43亿美元成套设备和单机的方案(即四、三方案)。1973年,我国化肥产量比1965年增加一倍以上。中美发表《上海公报》以后,西方允许部分民用产品对华出口。中国迅速引进了13套大型化肥生产装置,这些装置到1979年时绝大部分刚好建成投产,迅速增加了每亩化肥的施用量。这在长期以农家肥为主的田里起了明显的增产效果。
第三,是改革前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显示了成效。1976年与1965年相比,拖拉机、手扶拖拉机产量增长5.7倍和65倍,农业用电增长4.7倍,农用排灌动力机械拥有量增长4.9倍,农用化肥每亩施用量增长2.1倍。1977年和1965年相比,全国农田灌溉面积增长41%,全国机电排灌面积和水电站机电总装机容量分别增长355.58%和643%;1975年全国机井数比1965年增长935.89%⑥。抗自然灾害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以全国受灾面积基本相同的1976年与1965年相比,成灾面积由53.9%下降到26.9%⑦。这些农田灌溉和排涝条件的较大改善为以后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个体经营方式抗御旱涝灾害的侵袭,提供了重要的保证。尤其是80年代国家对农田水利的投资相对较少并逐年降低,在一定程度上是70年代的投资在发挥效益。至今我们的水利设施的80%还是70年代及以前完成的⑧。
第四是国家大幅度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缩小城乡产品剪刀差,这对于增强农村购买力,繁荣市场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从1979年3月开始,陆续提高 18种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其中:粮食从夏粮上市起全国粮食统购价平均提高20%,超购部分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价50%;棉花从新棉收购之日起,全国统购价格平均提高15%,北方另加5%的补贴,超购部分再加价30%;食用植物油统购价格全国平均提高27%,超购部分加价50%;生猪收购价格平均提高24.6%,其他产品也分别提高20%-50%。79年11月开始,又对猪肉、牛肉、羊肉、禽、蛋、蔬菜、水产品、牛奶等八种主要副食品提高销售价格⑨。1980年又先后提高了棉花、羊皮、黄红麻、木材、生漆、桐油等农副产品的收购价。全国农副产品价格总指数,1979年提高了22.1%,1980年又提高了7.1%。同时,国家对农业生产资料的销售价格有计划的下降了10%-15%。这样1979、1980年两年国家每年用于调价的开支达80-90亿元,国家财政收入可以正常增长的部分基本都用于农业了,这是国民收入和国家财政分配的一个大调整。通过这一系列的调整,极大的激发了广大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79年农业生产即取得了少有的大丰收,粮食产量创历史最高纪录⑩。
由以上四点可见,改革开放初期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改革前的各项准备和积累有密切联系,而农民收入的大幅提高,还和当时国家对工农结构的调整及农产品提价等政策因素有很大关系。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提高,自然是不可忽略的条件,但是如果说单单包产到户提高了积极性就立马能起到如此粮食大增产和农业增收的效果的话,实在是显得片面了。事实上,在这种"积极性决定一切"的背后,隐含着一个农业主要是"劳动在质和量上投入不足"的前提条件。实际上这个条件是完全不能成立的。1977年,中国农村人口就已经突破了8亿大关,人地矛盾突出,已经存在着严重的劳动力过剩。而劳动力过剩的经济学含义,根据西方经济学的解释,就是劳动投入的边际产出为零,农业的增产和收益增长与劳动投入增加无关。在七十年代的实践中,**推行机械化,受到农民的坚决抵制。除了当时拖拉机质量不好的原因以外,更为关键的是劳动力已经出现大量过剩,这样的话机械耕作产生的成本,对人均福利而言是一种"净损失"。毫无疑问,农民是喜欢分田的,这和城里人喜欢自己当老板没有什么不同。接受管理措施对任何人来说,都不是一件称心如意的事情。包产到户,很大程度上也正反映了农民的这种心态。
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负面作用
农村经济在改革前发展慢,改革后发展快,似乎是一旦把地分到个人,劳动积极性提高了,生产就搞上去了,而上文的分析说明,家庭年产承包责任制并不是改革后农村经济发展的唯一原因,也不是发展农村经济的恒古不变的法宝。至少在当下,农村家庭年产承包责任制已经遇到了很多问题,小农经济的许多缺点不断地暴露了出来。这方面的材料,近几年来开始有零散的报道,但一直没有官方的统计资料,我们调查了内蒙古、苏北一些农村的状况,并调查了校园内来自安徽、河北、湖南、四川、河南、山东等各地的民工,得到以下一些概况。
(一)、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荒废
前文已经提到,至今我们的水利设施的80%还是70年代及以前完成的。为什么现在农村的水利设施没人修了呢?农民们的回答很简单:"没人管。"承包到户之后,每人都只顾忙自己的一块地,自然没有人再愿意修集体的基础设施建设了。
(二)、科技水平降低
我们在内蒙古一个牧场调查时,发现一种现象,分产到户前,大队有兽医,给全大队的牲畜看病,还带几个青年学习兽医技术,承包到户后,牲畜全都分到了各家,兽医也就只管自己家的牲畜,结果不懂技术、文化素质低的人家,一旦牲畜生病,就大批大批的传染、死亡。我调查的苏北农村也有类似情况,以前种子、化肥、农药都是大队里内行的人为大家集体购买,现在各买各的,很容易上当受骗,价格也比集体购买要贵。
(三)、农村基层腐败严重
政治是经济的集中反映,农村小农经济的普及,导致了在思想意识上广大农民小农思想的复苏,每个人都只关心自己的事情,自然以前的集体的领导现在就不再受集体的监督。这不能不说是农村基层产生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农民们普遍反映,改革前当官的大家都看着,现在没人管当官的,只管自己的一亩三分田了。
(四)、收入降低,甚至大多数地方种地亏钱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科技水平落后,生产效率低下的小农经济在生产、流通、交换各个领域都不具备优势。一方面粮价降低,一方面农药化肥价格上涨,再加上乱收费、提留款越收越多,不管是没有离开土地的农民还是进城打工的民工都反映种地基本上不赚钱,遇上年景不好,还要亏本。在调查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中国的农民是非常留恋土地的,除非万不得已,他们是不愿意离开土地的。因此民工潮的出现事实上宣告了农村经济已经陷入很严重的困境。民工对土地的占有情况恰如其分地说明了恩格斯的论述,即"个人占有生产资料已经不能保证小生产者的自由。"土地对于民工来说,有正反两面的意义:首先,土地是民工的后路,如果在城市中找不到工作,那么至少还可以回家种田,不至于走投无路;从这个意义上说,保持承包制的稳定性可以维持社会的稳定。其次,土地是民工的负担,民工虽然不种地,但属于他的那一小块土地的提留款还是要他缴的。民工对土地的使用权也只表现为此!(见附录调查报告)
出路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在中国实行了20年,如果说改革初农民们自发地选择了分田,那么,从我们的调查来看,各地的农村已经出现了自发的土地联合的趋势。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南街村式的集体所有制,另一种则是伴随着民工潮的出现而出现的:外出打工的农民将属于它的那一块土地让给别人耕种。如果当地种地亏钱,则每亩地还要给耕种者补贴,否则则免费或收取一定的租金。
十五计划提出"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产品商品生产及加工基地。"?恩格斯认为:"我们要挽救和保全他们的房屋和土地,只有把它们变成合作社的占有和合作社的生产才能做到。正是以个人占有为条件的个体经济,使农民走向灭亡。如果他们要坚持自己的个体经济,那么他们就必然要丧失房屋和家园,大规模的资本主义经济将排挤掉他们陈旧的生产方式。"?这里提出了两个问题,一是规模经营,一是共同占有生产资料。我们认为,中国农村经济的出路就在于集体经济。规模经营是大势所趋,现在农民们都已经认识到了,"把地分了种"不再能够为他们继续带来改革初曾经带来的利益了,只有规模经营,才符合市场的需求,才能够赚钱。但是规模经营既有资本家的、私人的规模经营,也有集体的、公有制下的规模经营,后者才是我们的方向。
范文四: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分析
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分析
摘 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现阶段我国在三农问题上最基本的土地制度。该制度确立三十多年来为农村经济的增长以及农村各项事业的长足进步与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在我国对内改革进入攻坚克难时期,深层次的体制机制矛盾日益突显的今天,农村经济的发展也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如何进一步推动农村管理经营体制创新改革,以期引领新一轮农村经济增长被提上议事日程。要对现有农村土地制度进行改革首先要对其进行深入研究。为此, 本文通过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回顾, 从制度经济学角度, 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行剖析,厘清该制度确立的理论基础,并结合时代背景、现实依据、实施过程、意义影响,分析该土地制度在发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负面影响,为当前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和发展提供思路,并能提供更为可行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体制创新;土地制度;承包责任制
第一章 制度
第一节 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和制度变迁的分析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我国的基本土地制度,从确立到发展至今已经三十多年。作为一项重要的农村经济制度,它的发展遵循特有的路径规律。从理论上讲,首先要弄清一些列的制度经济学的相关概念。
一、制度的内涵
人们对“制度”一词的理解并不完全相同,而经济学家们给出的经济学意义上的制度定义更是形形色色,但德国学者史漫飞、柯武刚总结的定义似乎更为简洁而全面,即:“制度是人类相互交往的规则。它抑制着可能出现的、机会主义的和乖僻的个人行为,使人们的行为更可预见并由此促进着劳动分工和财富创造。制度是一种规则, 新制度经济学就是
在这个意义上使用“制度”概念的, 即“制度”是指“众所周知的约束人们的各种规则”。 制度又有正式与非正式之别,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人们有意识建立起来的并以正式方式加以确定的各种制度安排,它通常是成文的并由权力机构来保证实施,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且一旦确立就会形成制度刚性,对经济活动产生深刻的影响。非正式制度是是指人们在长期社会交往过程中逐步形成,并得到社会认可的约定成俗、共同恪守的行为准则,包括价值信念、风俗习惯、文化传统、道德伦理、意识形态等。非正式制度安排具有自发性、非强制性、广泛性和持续性的特点。
二、制度变迁的内涵及影响因素
制度变迁是指制度的替代、转化与交易过程。参与制度创新的行为主体包括个人、自愿
性团体和政府这三个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基本单位。制度变迁受到来自主体方面和客体方面的各种变量和因素的约束。新制度经济学建立了一系列制度变迁的实证模型, 其中较有影响的是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前者指对现行制度做出变更、替代或创造新的制度安排时, 是由一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施的; 后者是由政府行政命令和法律强制推行和实施的制度变迁。制度的变迁涉及到两方面特征———路径依赖、状态和结构依存,对这两方面特征的研究有助于我们对制度变迁内在演化机理的进一步认识,并有利于更好地对制度变迁经济后果进行现实考察。
三、制度变迁的原则及过程
从制度的供给需求方面来讲,当制度的供给和需求基本均衡时,制度是稳定的;当现
存制度不能使人们的需求满足时,就会发生制度的变迁。制度变迁的成本与收益之比对于促进或推迟制度变迁起着关键作用,只有在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的情形下,行为主体才会去推动直至最终实现制度的变迁,反之亦反。推动制度变迁的力量主要有两种,即“第一行动集团”和“第二行动集团”,两者都是决策主体。制度变迁的一般过程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步骤:第一,形成推动制度变迁的第一行动集团,即对制度变迁起主要作用的集团;第二,提出有关制度变迁的主要方案;第三,根据制度变迁的原则对方案进行评估和选择; 第四,形成推动制度变迁的第二行动集团,即起次要作用的集团;第五,两个集团共同努力去实现制度变迁。
四、制度变迁的经济绩效
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斯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中认为制度在社会中起着更为根本性的作用;制度对经济绩效的影响是无可非议的。在理解一个经济的绩效时,政治与经济之间具有无可争辩的内在联系,因此我们必须发展一个真实的政治经济
原理。政治团体不仅通过界定和实施产权决定了一个经济的基本激励结构,而且在现代世界中,政府在国民总产值中的份额,以及由它实施的无所不在的各种管制,也是经济绩效好坏的最关键问题。激励是经济绩效的基本决定因素,是经济绩效的关键,激励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变化。因此,制度变迁所带来的经济绩效也要放在一个长的经济史里进行考虑,短期内,制度创新通过降低交易费用,从而直接提高生产效率和实现经济增长;长期内,制度从属于技术创新的要求,其绩效通过对技术创新的作用而间接地体现出来;从短期和长期来看,制度变迁绩效都呈递减趋势。
第二节 农村土地制度的理论研究
一个国家的农村土地制度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在人类历史上相当长的封建时期,它往往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本。在当今工业化全球化的历史新时期,农村土地制度依然是一个国家最基础的战略因素,它不仅关系到一国人口的基本生存问题,在面临全球气候变暖、贫困饥饿等全球化问题严峻挑战下,还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战略安全。因此,不论出于何种考虑,农村土地制度问题都是一个不能绕开的话题。由于历史等原因,西方国家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方面的理论研究更为全面深入,因此本论文仅从该角度对农村土地制度的理论层面展开讨论。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土地所有权的理论
土地是农业部门最重要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所有权是土地制度的核心,土地所
有权理论也是马克思土地理论的基础。土地所有权在现实中表现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臵权。权利主体对这几种权利可以同时占有,也可以使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马克思关于小农经济土地所有权的论述与我国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某种相似之处,关于这方面的理论对我们更有启发意义。在马克思看来小农经济土地所有权是指农民自己占有土地自己经营的所有者,土地是他的主要生产资料,是他的活动场所。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小土地所有制作了科学的论述:小土地所有者的主要特点是他的产品的绝大部分作出直接生活资料由农民家庭成员消费小量的剩余产品才进入市场交易;对小土地所有者来说平均利润和地租都不会表现为经营界限,除去实际成本能有维持自己生存的收入才是绝对界限;小土地所有者的所有权,并不是任何时差都是完正的。小土地所有权有其局限性。他的小块土地排斥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发展、资本的社会积累,不利于科学技术的利用和发展;土地会日益贫瘠;再生产及其它物质条件的多样性的发展都是不可能的;小土地所有者的资本有限易受高利贷的剥削等。
二、古典经济学的土地理论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的谈到了工业化以后城市和农村的关系,特别是工业对农业(土
地)经济的影响。作者认为,工业化以后的城市(具体指商人或工厂主)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最为主要的体现是:商人购买土地并投资农村。此论点有以下几个假设:(一)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现代化起主要作用的是个人:城里的富有商人和工厂主,而不是政府及其自上而下的公权力。(二)商人和工厂主能够投资农村购买土地依赖市场经济的铁律:自由贸易。即土地可以自由转让,进入流通领域;对土地的占有不再具有身份性。(三)农村的现有体制和技术已经不能适应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乡绅们更多关注自己的荣誉,当土地能够维持农村基本的生活,确保佃农对他们形成依赖的情况下,他们投资土地的动力不足,实际上他们也没有资金实力这样做。他们更乐于投身交际和乡村政治。这样土地在他们手里已经不能最大程度的发挥效益,某种程度上对于农民来说是一种负担。因为农民渴望进城:在相同的劳动强度和时间内,在城市所获得的报酬要远远高于在土地上的收益。(四)富有商人和工厂主投入资金取得土地所有权,把农村、农民和农业卷进工业化的大生产运动中,使之成为市场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而非市场之外仅仅为工业提供初级原料的落后产业。商人和工厂主的大土地所有权,实现了土地的集中,有利于推广机械作业,减少人力,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大面积的推广产业种植,实现规模效益;根据市场而非农民的生活需要安排生产,进而有利于跟进市场,最大限度的实现其经济价值。
三、土地经济学的相关理论
土地经济学认为,土地制度是指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 , 以及土地国家管理制度的
建立、演变及其实施等方面的问题,是土地利用中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问题。土地经济学中的产权经济理论认为相对于土地资源而言,土地产权更是一个重要的经济要
素。土地经济运行实践都是以具有一定产权的土地资源为单元进行资源配臵的。土地产权要素对于土地资源配臵效率产生直接的影响,并且还引导着土地资源配臵的方向。
第二章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第一节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背景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的历史背景
**结束后,中国国内经过十年社会动荡,生产力始终没有得到恢复。由于文
革时期的土地制度严重影响农业生产,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农村生产与分配严重挫伤了农民参与劳动生产的积极性,由于缺乏多样性和灵活性,也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阻
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严重背离实际的一大二公造成广大农村的普遍贫困,许多人挣扎在贫困线上。到改革开放前夕,农村经济也随整个国民经济一样到了崩溃的边缘。面对严峻的现实困境,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签下“生死状”,将村内土地分开承包,开创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先河。当年,小岗村粮食大丰收。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的现实背景
**之后的两年时间里,我国各项事业处于徘徊状态,国人还没有从**的思想禁锢中解放出来,与此相应国家仍旧处于国民经济崩溃边缘,党和国家领导人需要找到一个除旧布新的契机。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 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战略选择。因为中国80%的人口在农村,而且农村改革难度较小.易于见效。一见效就调动了中国大多数人的积极性,就能为城市的改革打好基础。农村改革又是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开始的。家庭联产承包是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过去一直被当作姓“资”而受到压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民重新提出这个要求,党中央尊重群众的愿望,积极支持试验,几年功夫在全国推开。可以说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拉开了我国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事业,是我国开创社会主义建设新阶段的标志。
第二节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内容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
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其基本特点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的统一经营的同时、集体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承包户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作出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一般做法是将土地等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给农户经营。承包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签定承包合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形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两种具体形式:(1)包干到户。各承包户向国家交纳农业税,
交售合同定购产品以及向集体上交公积金、公益金等公共提留。其余产品全部归农民自己所有。(2)包产到户。实行定产量、定投资、定工分,超产归自己,减产赔偿。目前,绝大部分地区采用的是包干到户的形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主
要实现形式。主要生产资料仍归集体所有;在分配方面仍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集体和家庭有分有合。
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过程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指出目前农村实行的各
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1983年中央下发文件,指出联产承包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1991年11月25日—29日举行的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决定》提出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幷不断充实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第一步,突破了“一大二公”、“大锅饭”的旧体制。而且,随着承包制推行,个人付出与收入挂勾,使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大增,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第三节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意义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我国农村旧的经营管理体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
广大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实践证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在中国取得了巨大的
成功,使得濒临崩溃的农村经济在短期内得到恢复和发展。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特点
中国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发挥了集体的优越性和个人的积极性,既
能适应分散经营的小规模经营,也能适应相对集中的适度规模经营,因而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为了进一步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中国将继续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质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质是打破了人民公社体制下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旧的
农业耕作模式,实现了土地集体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确立了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以户为单位的家庭承包经营的新型农业耕作模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特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历史选择,该种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与传统的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大集体时期)相比具有较大的进步,在改变农村经济格局的同时,奠定了经济发展和后续改革的基础,调动了农
业生产者的积极性,为我国农民脱贫起到了重要作用,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改变了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被**同志誉为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第一次飞跃”。
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优势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质上就是包产到户。这一经营模式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解决了温饱问题,其显著优点有如下几个方面:
(1)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这是与农业的自身特点相适应的,具有客观的必然性。国内外农业发展实践表明,农业家庭经营与农业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并不存在实质性的矛盾, 相反,农民家庭恰恰是现代农业典型的企业组织形式,是我国在新世纪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工具。因为家庭经营的激励充分和无需监督的特点决定了它是任何其他组织形式所不能完全替代的,尤为重要的是,家庭经营是最适合农业生产的经营形式。(2)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利于培育农村市场主体。家庭联产承包使粮食生产快速增长,促进了农产品购销制度改革,密切了农业生产与广大市场之间的联系。农户除了按合同规定完成承包生产任务外, 还可以自购生产资料发展其他自营经济, 独立进行商品生产。这说明农户已成为农村经济中的基本单位和市场主体。(3)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利于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所谓双层,一是家庭分散经营层次,二是集体统一经营层次,家庭经营的激励充分特点。而集体经营层次所具有的生产服务、组织协调和资产积累等功能,可以在不改变农户经营规模的基础上,在较大范围内协调和统筹人力物力财力,采用先进技术,开发、加工和利用当地资源,降低生产成本,发挥规模效益。
第四节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改革开放初期,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标志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度引领了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在一段时期内农村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观,更为随之而后的城市改革奠定了物质准备和经验基础。但是好景不长,进入九十年代以后,农村经济发展长期止步不前,城乡居民收入、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拉大,农村经济发展遇到了严重的瓶颈阻碍,究其深层次原因,始终绕不开成就过农村长足进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土地规模狭小和碎化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户均经营土地规模很小,更由于实行联产承包制之初,不仅人均占有耕地面积要公平,而且土地质量好坏也要公平,使得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分割零乱, 农地空间分割的碎化,农户经营土地的零碎现象更加严重。土地规模碎化制约着农业规模
化经营的实现。一方面,在现有的农户家庭分散经营的条件下,农户家庭经营的目的主要是满足家庭生活的需要,这种经营还具有小农经营的很多属性和简单商品经济的特征;而现代市场经济是生产高度社会化的经济,产品生产的首要目的就是满足市场需求,与之相联系的是专业化、产业化、规模化的生产经营模式。另一方面, 土地规模碎化不仅从客观上限制了农户的生产投入, 而且由于单个农户力量弱小、信息不畅、对市场需求缺乏有效预期, 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 难以承担投资失败的风险, 这又从主观上限制了其生产投资的愿望和偏好, 进而限制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实现,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产权制度表现出明显的模糊性导致农民权益的被侵蚀 谁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所有者?虽然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农村集体所有,但在农村存在乡、村、村民小组三级集体经济组织,究竟谁是真正的所有者,却没有做出明确的界定。这样以来就很难保证土地产权主体有明确的边界。土地集体所有权主体的模糊或者说虚臵和缺位,使得农民集体缺乏行使自己权利的组织、机制和途径,最终无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致使农村土地所有者权利不断遭受剥夺和侵犯。
三、土地使用权转移缓慢
国家允许土地使用权可以有偿转移,标志着土地可以作为生产要素进入市场借助市场优化配量。现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一般还处于自发状态,缺乏市场中介和可供选择转移的各种信息。同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权益关系、交易程序、执行原则和定价方式等尚未有明确的规定,这些,也影响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四、农土征用制度不合理,农民利益流失严重
现在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过程,基本上由政府垄断,农民集体经济征法人缺失,农民个人无法参与关系自己切身利益和前途命运的土地征用。农民应得到的利益补偿、农民出路和未来生活的安排等往往得不到合理的解决。有些地方政府机构滥用权力,侵蚀农民权益。 第三章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建议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生产关系的一种,在解放农村劳动力、发展生产力方面曾起着重要的作用。正如马克思所说,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发展起着促进和阻碍的作用,当二者相适应时就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之不然。作为生产关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其固有的发展规律,它不一定总与生产力的发展相协调,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必将发生变化。家庭承包责任制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农业增长中的全部间题,它也有其固有缺陷,在适时的时刻我们要对已有的制度进行改革创新才是我们当前应该做的事情。
一、农民集体所有权的主体应明确界定
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农民集体所有权现在也就是对土地的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其它财产的产权一样,应当有明确独立的主体,并具备法人资格,执行集体经济的职能。这时管好用好保护好集体的产权是极为重要的,在集体土地所有制内部不同的权能可以有不同的主体,并可根据农业现代化发展、市场流通和城乡结合的需要作必要的调整,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代表集体的利益和要求,直接参与有关土地变动的各种事宜。如土地征用,不宜再由“代理人”包办。
二、应当积极引导和发展各种专业化经营和联合经营
我国各地专业化经营或联合经营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对那些办得好的专业化经验,随同要及时总结经验在适用的地区积极推广。这样不但能促进农村经济展,而且,也能为农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创造更多更好的市场。在社会服务方面也应大力发展合作组织。积极鼓励城乡的资金、人才、技术、物资、信息等通过各种形式合作经营,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繁荣农村经济。
三、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
从我国广大农村的实际情况看,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下土地规模狭小和碎化制约着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实现,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导致农地资源配臵的低效率。因此,我国农业产业化下实现农业规模经营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关键在土地的流转和集中问题上。解决家庭承包这种土地经营规模狭小与产业化经营的规模经济方式之间的矛盾的途径,就是借鉴工业发展过程中的两权分离原则,即在不改变家庭承包权的基础上,通过让渡经营权以及经营权的集中使用来克服土地经营规模狭小的弊端,探索一种使农民既无后顾之忧又实现规模经营的体制与机制。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就从体制上为农村现有土地制度改革扫除了障碍,让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成为可能。 只有这样,农民才可能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而理性地选择资本使用型技术进步也才能适应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带来农业劳动生产率的革命性变化。
四、总结
抛开已有的经济学思维,我们跳出来打量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个问题。无非是现存的制度不能满足当代农业发展的新要求,究其原因主要是除了土地所有权之外的其他权利比如最主要的经营权的过分细化,正因为此才造成土地规模的分散从而不利于规模经济
的达成。理性的农民、理性的政策决策者都明白这样的道理,只要实现土地除所有权之外的其他权利的集中,就能破解现在遇到的农村经济发展的窘境。上述的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种种建议都是基于这样简单的道理,一切都是为建立土地流转渠道而准备。国家出台政策允许土地流转、相关部门出台鼓励管理监督措施、市场力量在利益的感召下投资于农村土地市场并在公平合理的条件下与农村土地所有者达成协议进行土地流转,这是最为关键的三个环节。简明扼要的总结就是明确土地的主人是谁,主人可以交易自己的土地并不蒙受损失,政府的宏观经济目标和社会管理职能不与之发生冲突。只要我们本着这三点去努力,去进行制度创新,就一定能使农村经济的发展迎来新的春天,我国的机器现代化
生产的大农业必然会实现 。
范文五: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反思
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反思
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农村的改革政策是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无论这种体制的推行者们的主观愿望是多么的良好,客观上,这种体制在实施中是只分不统,逐步瓦解了农村的集体经济,使广大的中国农村重新回到了小农经济的状态。
小农经济的特点包括生产资料个人占有,在生产流通交换各领域都以劳动者个体为主,这正是目前我国农村最为普遍的状况。这种经济是不可避免的要走向灭亡的。1894年,法国社会党在南特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一个土地纲领,这个纲领受到了恩格斯的批评。这个纲领的绪论中,第一句话就是:“鉴于按照党的总纲的确切涵义,生产者只有在占有生产资料时才能自由。”这个观点与改革初期大力宣传包田到户的观点极为相像,恩格斯的评价是:“个体生产者占有生产资料,在我们的时代已经不再赋予这些生产者以真正的自由。城市中的手工业已经破产,而在像伦敦那样的大城市中甚至已经全然绝迹,起二代之的是大工业、血汗制度以及靠破产维持生活的可怜生意人。靠自力耕种为生的小农既非牢靠的占有自己的小块土地,也不自由。他自己以及他的房屋、他的院子、他的少量土地,都属于高利贷者,他的生存比无产者的生存更无保障。??即使依法保证农民有一定数量的农具、牲畜等等不得抵作押金,你们也仍旧无法将他从走投无路的处境中解脱出来,因为它为了暂时延缓毁灭的日期,必须‘自愿地’将自己的牲畜,将他本人连肉体带灵魂一并出卖给高利贷者。??”这里引用这一段似乎过于危言耸听,毕竟时间和地点都有了变化,情况也有很多的不同,但是,改革开放二十年来的农村经济发展说明了恩格斯的论述是深刻的,当前的许多农村问题,都与这种小农经济路线有密切的关系。
农民有双重身份,一是劳动者,一是小私有者。把田地承包到个人,无形中突出了农民的小私有者的身份,势必损害集体经济。的确,承包制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但积极性对于农村经济的改善的作用并不起决定性作用,这一点下文将通过小岗村的事例进行论述。 下面本文将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产生和发展的过程提出几点质疑。
一、如何看待**后期经济的“崩溃”
从1978年底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生产队十八户农民签订全国第一份包干到户合同起,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为主的责任制迅速在中国得以推广。1987年,全国有1.8亿农户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占全国农户总数的百分之九十八。
是什么原因促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迅速推广呢?
现在一般认为,**后期中国农村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农民的收入极低,生活改善不大,广大农民主观上要求改变生活状况,农村的经济现状要求出现一种新的生产经营体制。 **时期,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的确遭受了很大的损失:
首先,是大串连、“停产闹革命”、武斗、造反、打砸抢等政治动乱冲击和破坏生产建设,造成了直接的巨大物质损失。但,我们也要看到,这种现象主要在1966年到1969年间比较严重,进入全面整顿之后,这方面的损失得到了明显的控制。
其次,是经济发展速度缓慢,没有在应有发展速度下取得大的成就。这一时期经济虽然取得了一定发展,但速度和“**”之前的十四年(1953年至1966年)和之后的六年(1977年至1982年)平均速度相比,是比较缓慢的。社会总产值年增长率6.8%分别低于前者的
8.2%和后者的8.9%,国民收入年增长率4.9%分别低于前者的6.2%和后者的7.5%。 再次,是经济效益大幅度下降。十年中,国民经济总量虽然有增加,但是生产管理制度的破坏也使经济效益降低,消耗增大,浪费严重。
但是问题是,以上是否是农村经济不景气的全部原因?并且,经济不景气是否已经到了崩溃的地步呢?
首先,我们认为,以下因素是我们正确看待“**”时期经济建设时应该考虑进去的
一、为实现工业化目标而预付的代价。1956年中共八大提出,要用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在我国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初步实现由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变。为此,在投资中必须优先集中在工业尤其是重工业,然后才考虑农业和轻工业;在处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上,必须保证提高积累率来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然后才能适当考虑提高人民生活的
消费需要。这个原则既是中国工业落后的国情所决定的,也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工业化的共同道路。“一五”计划即是照此安排的。但由于“**”冲掉了“二五”计划,造成了经济困难局面,不得不暂时停止工业化进程,降低积累率,优先解决吃穿用问题。经过1962年至1965年的三年调整,经济得到了较快恢复,1966年至1975年执行的“三五”、“四五”计划,实际即承担了完成工业化任务的后两个五年计划的任务。到1978年,我国工业和农业总产值的比例构成,已经从1952年的43.1:56.9,变为75.2:24.8,可以说初步实行了国家工业化的目标(也有人认为1975年即已初步实现了工业化目标)。因此,“**”时期经济建设投资积累率高、消费率低,重工业投资大、农业轻工业投资少,生产性项目多、生活性项目少,投资效益低、见效慢,实际上是实现工业化目标中进行基础建设阶段的特点,有相当一部分属于为以后发展预付的代价,和单纯的损失是不同的。如前面所说1976年我国人均年消费粮食只有381斤,低于1952年的395斤的例子,常常被用来说明“**”经济的“崩溃”。实际上,即使在人口失控、增长很快的“**”时期,粮食也是持续增长的,全国人均占有量从1965年的544斤提高到1976年的615斤。至于人均消费量降低,主要是当时“备战备荒”政策的需要,和经济无直接关系。
二、在特殊国际环境下保证自身安全必付的代价。60年代前期,中国周边形势十分严峻。美国继续对中国进行“半月形”封锁,1961年至1968年在台湾海峡先后举行了以入侵中国大陆为目标的三次核战争演习,而且在越南发动大规模侵略战争,直接威胁中国安全。北部的苏联也陈兵百万,把核导弹瞄准中国。1964年和1969年,美国和苏联都曾向中国发出使用核打击的战争威胁。在这样的形势下,进行三线建设,加强国防建设是必须的,决不能用大规模战争至今没有爆发的事后估计,来判断当时的战备是否有必要,更不能用通常情况下的价值准则来判断三线建设和发展国防建设是否“合算”。有些人批评当时只发展核武器,不发展核电站,这是脱离历史条件的不负责任的指责。事实上,正是当年的这些建设,为我国以后的和平发展赢得了保证。正如(该词语系统禁用)最近所指出:如果没有**、**当年在非常困难条件下搞成的原子弹、氢弹,我们就没有今天这样的安全局面,恐怕早就挨打了。
三、调整工业布局不合理状况所付出的代价。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原有的工业交通企业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中西部内地基础十分薄弱。这是国家经济建设中迟早要解决的问题,也是**和中央领导人下决心进行三线建设的重要原因。1964年,**在作出三线建设决策时就指出:三线是一个阵地,一二线是一个阵地,以一二线的生产来支援三线建设,也就是沿海支援内地,使内地逐步赶上沿海地区的发展水平。针对有些人认为大规模战争打不起来的看法,他说:“他们的看法也是有些道理的,我们本来就是做两手准备的。”今天回过头来看,如果没有当年三线建设改善了内地的工业交通和科技状况,我们在改革开放时期要提高中西部的经济水平,将面临着更加艰巨的任务。所以(该词语系统禁用)同志1991年4月视察攀枝花钢铁基地、西昌卫星发射中心、西南物理研究院等当年三线重点工程时说:总的讲,当年党中央和**作出的这个战略决策是完全正确的,是很有战略眼光的。
因此,农村经济发展滞后的原因则不能简单归结为是**对经济的破坏。
其次,当时的经济也并没有达到崩溃的边缘。
美国耶鲁大学教授莫里斯·迈斯纳在《旁观**时代》一书中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史以一个小小的工业生产基地为发端,这个工业生产基地甚至比比利时的还要小一些,当时,中国工业的人均产量不及比利时的工业产量的1/15。然而,是在物质资源最贫乏的基础上,在充满敌意的国际环境中和极少外援的情况下,中国在1/4世纪的时间内把自己变成了一个主要的工业大国。”
“在**当政期间,全国工业总产值增长了30多倍(如果从1952年算起则增长了12倍),其中重工业总产值增长了90倍(1949年以前中国重工业特别匮乏)。从1952年(当时工业生产恢复到了战前最高水平)到**时代结束为止,尽管‘**’造成了工业生产的混乱,工业产量仍在以平均每年11.2%的速度增长。1953年至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增长的百分比最大,当时工业增长率达平均每年18%,把中国的工业生产力翻了一番还不止。其后一些年里增长的速度尽管不稳定,但仍然很快。1966年至1976年的**,尽管造成了很大的破坏,但工业生产仍继续在以平均每年超过10%的速度增长。”
“在这个令人惊异的高速工业化过程中有几个关键部门的数据或许值得一提。从1952年至**时代结束期间,钢铁产量从140万吨增长到了3180万吨,煤炭产量从6600万吨增长到了61700万吨,水泥产量从300万吨增长到了6500万吨,木材产量从1100万吨增长到了5100万吨,电力从70亿千瓦/小时增长到了2560千瓦/小时,原油产量从根本的空白变成了10400万吨,化肥产量从3.9万吨上升到了869.3万吨。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中国还在生产大量的喷气式飞机、重型拖拉机、铁路机车和现代海船。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成了一个主要的核强国,完成了洲际弹道导弹的发射。1964年中国第一枚原子弹试验成功,1967年生产了第一枚氢弹,1970年把一颗卫星发射进了轨道。”
“无论人们将**时代另作何种评价,正是这个中国现代工业革命时期为中国现代经济发展奠定了根本的基础,使中国从一个完全的农业国家变成了一个以工业为主的国家。1952年,工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0%,农业产值占64%;而到1975年,这个比率颠倒过来了,工业占国家经济生产的72%,农业则仅占28%了。”
可见,改革开放前夕中国的经济完全没有达到崩溃的程度,所以,把“经济处于崩溃边缘”作为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理由是不成立的二、“积极性高涨”是改革初期农村经济发展的唯一原因吗?
毫无疑问,包产到户、个体生产充分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农业生产有了大幅度的增长,到1984年时粮食产量创下历史最高记录。但是也不要忘记,仅仅有积极性是不够的。如果仅仅靠积极性就能解决问题,岂不又回到了“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逻辑中去了吗?事实上,除了包产到户因素外,八十年代农业的丰收至少还有以下四个重大因素: 第一,种子革命。从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各种农作物如水稻、小麦、棉花、油料都陆续发生了种子革命,对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袁隆平杂交水稻技术引发的水稻产量的革命性大增长。1979年5月,著名的美国圆环种子公司总经理威尔其访问中国,惊奇地发现中国人正在种植一种前所未有的杂交水稻。该公司当年就把三个组合的杂交稻种子播种在加利福尼亚大学农业实验站的稻田里。到收获时,跟美国原有高产常规水稻良种Starbonnet一比,产量还要高出165.4%—180.3%,也就是说其中产量最
低的一个组合也比美国水稻高出1.65倍。美国人不禁被惊得目瞪口呆,一齐把它们惊呼为“东方魔稻”。这项技术于1973年10月“三系杂交稻”研制成功,1975年多点示范5600多亩,亩产比常规品种增产20%以上;1976年示范推广迅速扩大到208万亩,1990年全国推广2.4亿亩,占水稻面积的50%,而总产量占61.6%。以杂交水稻为首的种子革命,作为农业生产的“第二次绿色革命”,对八十年代初农业产量的大幅增加起到了不可忽视的重大作用。
第二,化肥革命。1970年开始,全国各地陆续新建了一大批化肥厂。1972年1月13日,从国外引进化肥等成套设备八套,以后又提出引进43亿美元成套设备和单机的方案(即四三方案)。1973年,我国化肥产量比1965年增加一倍以上。中美发表《上海公报》以后,西方允许部分民用产品对华出口。中国迅速引进了十三套大型化肥生产装置,这些装置到1979年时绝大部分刚好建成投产,迅速增加了每亩化肥的施用量。这在长期以农家肥为主的田里起了明显的增产效果。
第三,是改革前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显示了成效。1976年与1965年相比,拖拉机、手扶拖拉机产量增长5.7倍和65倍,农业用电增长4.7倍,农用排灌动力机械拥有量增长4.9倍,农用化肥每亩施用量增长2.1倍。1977年和1965年相比,全国农田灌溉面积增长41%,全国机电排灌面积和水电站机电总装机容量分别增长355.58%和643%;1975年全国机井数比1965年增长935.89%。抗自然灾害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以全国受灾面积基本相同的1976年与1965年相比,成灾面积由53.9%下降到26.9%。这些农田灌溉和排涝条件的较大改善为以后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个体经营方式抗御旱涝灾害的侵袭,提供了重要的保证。尤其是80年代国家对农田水利的投资相对较少并逐年降低,在一定程度上是七十年代的投资在发挥效益。至今我们的水利设施的80%还是七十年代及以前完成的。
第四是国家大幅度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缩小城乡产品剪刀差,这对于增强农村购买力,繁荣市场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从1979年3月开始,陆续提高十八种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其中:粮食从夏粮上市起全国粮食统购价平均提高20%,超购部分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价50%;棉花从新棉收购之日起,全国统购价格平均提高15%,北方另加5%的补贴,超
购部分再加价30%;食用植物油统购价格全国平均提高27%,超购部分加价50%;生猪收购价格平均提高24.6%,其他产品也分别提高20%-50%。1979年11月开始,又对猪肉、牛肉、羊肉、禽、蛋、蔬菜、水产品、牛奶等八种主要副食品提高销售价格。1980年又先后提高了棉花、羊皮、黄红麻、木材、生漆、桐油等农副产品的收购价。全国农副产品价格总指数,1979年提高了22.1%,1980年又提高了7.1%。同时,国家对农业生产资料的销售价格有计划的下降了10%-15%。这样1979、1980年两年国家每年用于调价的开支达80-90亿元,国家财政收入可以正常增长的部分基本都用于农业了,这是国民收入和国家财政分配的一个大调整。通过这一系列的调整,极大的激发了广大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1979年农业生产即取得了少有的大丰收,粮食产量创历史最高纪录。
由以上四点可见,改革开放初期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改革前的各项准备和积累有密切联系,而农民收入的大幅提高,还和当时国家对工农结构的调整及农产品提价等政策因素有很大关系。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提高,自然是不可忽略的条件,但是如果说单单包产到户提高了积极性就立马能起到如此粮食大增产和农业增收的效果的话,实在是显得片面了。事实上,在这种“积极性决定一切”的背后,隐含着一个农业主要是“劳动在质和量上投入不足”的前提条件。实际上这个条件是完全不能成立的。1977年,中国农村人口就已经突破了八亿大关,人地矛盾突出,已经存在着严重的劳动力过剩。而劳动力过剩的经济学含义,根据西方经济学的解释,就是劳动投入的边际产出为零,农业的增产和收益增长与劳动投入增加无关。在七十年代的实践中,**推行机械化,受到农民的坚决抵制。除了当时拖拉机质量不好的原因以外,更为关键的是劳动力已经出现大量过剩,这样的话机械耕作产生的成本,对人均福利而言是一种“净损失”。毫无疑问,农民是喜欢分田的,这和城里人喜欢自己当老板没有什么不同。接受管理措施对任何人来说,都不是一件称心如意的事情。包产到户,很大程度上也正反映了农民的这种心态。
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负面作用
农村经济在改革前发展慢,改革后发展快,似乎是一旦把地分到个人,劳动积极性提高了,生产就搞上去了,而上文的分析说明,家庭年产承包责任制并不是改革后农村经济发展
的唯一原因,也不是发展农村经济的恒古不变的法宝。至少在当下,农村家庭年产承包责任制已经遇到了很多问题,小农经济的许多缺点不断地暴露了出来。这方面的材料,近几年来开始有零散的报道,但一直没有官方的统计资料,我们调查了内蒙古、苏北一些农村的状况,并调查了校园内来自安徽、河北、湖南、四川、河南、山东等各地的民工,得到以下一些概况。
(一)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荒废
前文已经提到,至今我们的水利设施的80%还是七十年代及以前完成的。为什么现在农村的水利设施没人修了呢?农民们的回答很简单:“没人管。”承包到户之后,每人都只顾忙自己的一块地,自然没有人再愿意修集体的基础设施建设了。
(二)科技水平降低
我们在内蒙古一个牧场调查时,发现一种现象,分产到户前,大队有兽医,给全大队的牲畜看病,还带几个青年学习兽医技术,承包到户后,牲畜全都分到了各家,兽医也就只管自己家的牲畜,结果不懂技术、文化素质低的人家,一旦牲畜生病,就大批大批的传染、死亡。我调查的苏北农村也有类似情况,以前种子、化肥、农药都是大队里内行的人为大家集体购买,现在各买各的,很容易上当受骗,价格也比集体购买要贵。
(三)农村基层腐败严重
政治是经济的集中反映,农村小农经济的普及,导致了在思想意识上广大农民小农思想的复苏,每个人都只关心自己的事情,自然以前的集体的领导现在就不再受集体的监督。这不能不说是农村基层产生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农民们普遍反映,改革前当官的大家都看着,现在没人管当官的,只管自己的一亩三分田了。
(四)收入降低,甚至大多数地方种地亏钱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科技水平落后,生产效率低下的小农经济在生产、流通、交换各个领域都不具备优势。一方面粮价降低,一方面农药化肥价格上涨,再加上乱收费、提留款越收越多,不管是没有离开土地的农民还是进城打工的民工都反映种地基本上不赚钱,遇上年景不好,还要亏本。在调查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中国的农民是非常留恋土地的,除
非万不得已,他们是不愿意离开土地的。因此民工潮的出现事实上宣告了农村经济已经陷入很严重的困境。民工对土地的占有情况恰如其分地说明了恩格斯的论述,即"个人占有生产资料已经不能保证小生产者的自由。"土地对于民工来说,有正反两面的意义:首先,土地是民工的后路,如果在城市中找不到工作,那么至少还可以回家种田,不至于走投无路;从这个意义上说,保持承包制的稳定性可以维持社会的稳定。其次,土地是民工的负担,民工虽然不种地,但属于他的那一小块土地的提留款还是要他缴的。民工对土地的使用权也只表现为此!
出路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在中国实行了二十年,如果说改革初农民们自发地选择了分田,那么,从我们的调查来看,各地的农村已经出现了自发的土地联合的趋势。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南街村式的集体所有制,另一种则是伴随着民工潮的出现而出现的:外出打工的农民将属于它的那一块土地让给别人耕种。如果当地种地亏钱,则每亩地还要给耕种者补贴,否则则免费或收取一定的租金。
十五计划提出“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产品商品生产及加工基地。”恩格斯认为:“我们要挽救和保全他们的房屋和土地,只有把它们变成合作社的占有和合作社的生产才能做到。正是以个人占有为条件的个体经济,使农民走向灭亡。如果他们要坚持自己的个体经济,那么他们就必然要丧失房屋和家园,大规模的资本主义经济将排挤掉他们陈旧的生产方式。”这里提出了两个问题,一是规模经营,一是共同占有生产资料。我们认为,中国农村经济的出路就在于集体经济。规模经营是大势所趋,现在农民们都已经认识到了,“把地分了种”不再能够为他们继续带来改革初曾经带来的利益了,只有规模经营,才符合市场的需求,才能够赚钱。但是规模经营既有资本家的、私人的规模经营,也有集体的、公有制下的规模经营,后者才是我们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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