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调查报告
法律调查报告(参考范文) 在我院近两年受理的案件中,出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的犯罪群体:大学生。
这些生活在象牙塔中、备受社会关注的天之骄子们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怎样才能减少大学生犯罪现象?带着这些问号,笔者对我院受理的大学生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大学生犯罪特点 (一)犯罪类型: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单一,从目前统计情况看,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两种罪名,笔者在调查前主观认为应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没有一例;涉案大学生男女比例为7:1,男大学生主要涉嫌故意伤害罪,女大学生无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盗窃罪; (二)涉案金额(后果):涉嫌盗窃罪的大学生们下手的目标都是移动性强的个人物品,如移动电话、信用卡、随身听等,且涉案金额都比较小,多数都在千元左右,仅有一例涉案金额为七千元(审查结果为不起诉);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情节最高是“轻伤偏重”,绝大多数为轻伤; (三)侵害客体:大学生犯罪侵害的客体多是同学,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如同宿舍同学。
不认识的人被侵害权益的仅有两例(故意伤害罪一例、盗窃罪一例); (四)强制措施:大学生犯罪以取保候审为主要强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仅有一例因传唤不到而改变强制措施的; (五)处理结果:处罚一般都较轻。
不起诉案件占15%,其余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罚;在审理程序上一般适用简易程序。
(六)人员成分:在涉案大学生中,以民办高校的本专科、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学院的本专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专科为主。
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尚未出现公立高等院校本科学生犯罪的情况。
(七)年龄结构:以本科一、二年级和专科一年级的学生为主。
本科三、四年级学生犯罪的情况没有出现一例。
(八)户籍特征:以外地来京上学的大学生为主。
仅有两例本地学生犯罪案例。
(九)犯罪主观故意:这些大学生主观恶性比较小,没有顽抗情绪,全部都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稳定,从侦查阶段到庭审阶段,均未出现翻供现象。
二、大学生犯罪原因分析 1、大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
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
虽然几经呼吁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
在中小学的课本当中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就算是在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
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2、社会大环境和学校小环境的影响。
大学生们虽然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但由于绝大多数属于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其心理状态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围的环境对他们影响不容忽视。
从社会大环境来看,学生们从小接触最多的就是电视和书报杂志。
一些港台不良影视作品和杂志从视觉和心灵上冲击着学生们的人生观、道德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们的一言一行。
某些长期浸淫其中的学生在脱离中学的“高压管理”进入较为自由的大学后,思想放松,有可能会走上歧途。
虽然绝大多数犯罪的大学生案发后都后悔不已,但已无济于事。
从学校小环境来看,在犯罪大学生所属的学校中,民办大学占了相当大的比重,位居第二的是成人教育学院。
不可否认,某些民办大学为吸纳高考落榜学生和低分学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成人教育学院也为社会上希望继续进修的人员提供了机会,但二者注重经济效益、实行松散管理的办学模式也为当地的社会治安埋下了隐患,更不利于大学生的成长。
3、犯罪大学生心理原因分析 (1)侥幸心理、冲动心理作祟。
大学生犯罪当中,蓄谋犯罪的几乎没有,多是冲动型犯罪,即临时起意。
犯盗窃罪的大学生多存在贪慕虚荣,贪图享乐思想。
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将他人物品“顺手牵羊”,仅有一例是出于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窃;犯故意伤害罪的大学生多是头脑发热、一时冲动,待到把人打伤后又追悔不已。
(2)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响。
在笔者收集的案例中,犯罪主体全部是大学一、二年级(包括大专)的学生,尤以外地学生居多。
外地大学生初来北京求学,远离家乡和亲人,周围环境变动很大,心理处于学生向成人过渡的转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涩,心理易产生失衡或彷徨,孤独感也油然而生。
自制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贯懒散的学生这时如果没有人从旁开导,容易走上歧途。
4、诱使大学生犯罪的“导火索”分析 诱使大学生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诱使犯罪的导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范意识不强,给思想不良大学生以可乘之机。
在盗窃案例中,被盗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随手放置在暴露于公共视线之内的地方,引发了思想不良的大学生顺手牵羊;故意伤害案例中,被害人对有暴力倾向(或醉酒)的大学生缺乏防范意识,不懂得适时避让,以退为进,结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伤害。
三、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案件中应注意的问题: 1、承办人在办理大学生犯罪案件中,应以挽救为主,以攻心为上,针对个案制定案件审查方案,对...
校园法制调查报告
征求校园法制调查报告一篇,要求原创(至少不能随便到网上摘篇),尽量能组织的专业点,最好能与其他国家进行比较,指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以及我国校园法制建设的弊端及改良的方法,字数控制在1500左右即可,明天是最后一天,拯救世界的责任就得靠我了,希望大家能帮帮忙啦
关于法律方面的一篇社会调查报告 3000字左右
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社会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是受学院两课教师委托通过实验室全体人员齐心协力,艰苦奋斗,历时三周才圆满完成,本次调查采用多阶随机抽样,抽取的样本单位专业结构齐全,融经济、管理、人文艺术、外语等专业学生,因此避免了调查对象过于集中的弊端。
发出问卷共300份,收回问卷270份,其中有效问卷266份,问卷如附录所示:1、2、3、4、10、16、17为非固定答案的题目,5、6、7、9、11、12、13、14、15为考察题(考察同学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九道考察题的总分设为100分,其中最高分是100分,最低分是11.1分。
以下是非固定答案题的统计结果: 1、你认为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用处? a、非常有用45.11% b、一般35.71% c、基本没用6.02% d、法律不如权力有用11.65% 2、你生活中的法律知识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a、电视上48.12% b、报纸上16.54% c、学校的课本上35.34% d、家庭的影响4.51% e、其他 13.91% 3、你认为你在生活中平均每学期遇到法律问题的频率为: a、20次以上 5.26% b、20次?10次 6.39% c、10次?5次 21.8% d、5次以下 50.75% e、0次 16.17% 4、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 a、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50% b、用武力解决 6.02% c、通过关系解决. 15.79% d、感觉很委屈但是认为也是没办法的事 16.17% e、根本没有在意过9.40% 8、当今虽然是法制社会,也存在着家庭暴力、婚姻财产纠纷等很多问题,你认为:a、清官难断家务事 74.05% b、清官易断家务事 25.95% (1)、如果你选择了a,那么你认为是什么原因? a、法律法规不健全 30.70% b、群众的法制意识不强 29.57% c、法官的职业素质不够高 4.01% d、法律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35.21% (2)、如果你选择了b,那么你认为是什么原因? a、法律法规健全 52.6% b、多年的普法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9.40% c、法官能够正确地把握“一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15.41% d、一切问题在法律面前都能够得到解决 3.38% 10、假如你在公交车上遇到骚扰时,你会如何去做? a、出声制止,维护自己的权益 49.25% b、用适当的方法让他得到惩罚 28.95% c、瞪他一眼,然后换个地方或下车 20.31% d、默默的离开,不敢出声。
3.38% 16、你希望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吗? a、希望 92.11% b、不希望 7.89% 17、你希望法律基础课要如何上? a、尽可能介绍能解决社会生活的法律法规 33.08% b、从案例中说明相关法律理论,类似于《今日说法》61.65% c、按照教材的内容和顺序进行教学 5.26% d、最好取消这门课,与日常学习生活无关4.14% e、我觉得这样比较好: 其中固定答案的答对率为: 5、对于学校不允许到达法定年龄的同学结婚的做法,你的观点是?27.443% 6、某学生因为考试舞弊而被开除,你认为这种做法是否合法?51.879% 7、因为没有过四级而不发放学位证,你认为这种做法是否合法?67.293% 9、某某商场公示:某某手机实行三包,七天包退,假一罚十,一女士买了一部,回家后发现手机的电板有问题,于是拿手机去检验,该公司说手机不是本公 司的产品,这部手机是假的。
如你是该女士你该向谁要求赔偿? 56.015% 11、某地有两名同姓考生,其中甲考取而乙落榜,乙方家长为了自己儿子能上大 学,和某高校商量,将甲的档案改成乙的档案并仍以乙的名义投给录取学校。
你认为他们违反了哪一些法律?16.54% 12、甲某和其12岁儿子共同抢劫,其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39.473% 13、父母离婚,19岁的儿子考上大学,是否有权向父亲要生活费?62.78% 14、王某有三个儿子,王某在病死之前当某个儿子的面做了口头遗嘱,这种遗嘱是否有效?50% 15、我国选举采取什么样的投票形式?90%多 可见他们还是很关心身边的人和事的,一些法律常识大部分同学还是知道的,对于5、6、7题,由于问卷设计的不够合理,可能误导了同学们的思想,让数据不够真实, 此次调查的结果说明,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比较弱,知识也比较缺乏,从数据上看,同学们都没有太在意生活中的法律问题,也许他们觉得,在生活中遇到麻烦是必然的,并不是法律问题,也有可能受家庭、社会等各种因素影响,让他们认为权利比法律有用,在次问题中虽然有50%的同学回答是“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次数据有很大的误差,因为答案本身的误导性非常强,很多同学自然而然就选择了此答案,它并没有代表性。
决大多数 同学认为学校的有关规定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有这种反映也是意料中的事,据分析有以下几种可能性:①为了自己的权益②法律意识③答案本身的误导,从我们学校来看,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并不是很强,但是关乎到自己利益和前途,关乎到自己今后的发展,大家自然而然就会认为那是不合理也合法的,人都是自私的动物,谁不会为自己谋利益,谁不希望今后的路能够更加顺利,这也是人之常情。
此次问卷调查采取的是抽样调查法,是分专业的调查,但在此过程中却忽略了性别的界限,性别的不同致使他们的爱好也不同,所关心的也不一样,男孩子可能要广阔一些,看法要强烈一些,女孩子要缓和得多,因此,...
大学生法律素质调查报告
其实我是比较建议你实际地去做一做调研,实地的了解一下当前大学生法律素质到底情况如何。
如果因为客观原因无法做到的话,给你一个参考吧: 众所周知,法律是我们维护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
大学生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21世纪高级人才,其法律意识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对鲁东大学的同学(主要是大一的同学)进行了调查。
一、 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为2009年12月10日,在我的同班同学的帮助下,对鲁东大学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 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⑴、你生长在( ) A、农村 74% B、城市 26% ⑵、在你所有的经历中,曾经运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 ) A、有 18% B、没有 82%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大多数的大学生并不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当其政党权益受到侵犯时,都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存在“算了”、“算自己倒霉”等等之类的想法。
而在生长在农村的大学生中这一现象较为明显。
⑶、你能区分违法和犯罪吗?( ) A、能 24% B、不一定能 14% C、大部分能 62% ⑷、你认为你目前法律学习中的主要问题是( )? A、懂得法律知识但不会实际运用 32% B、缺乏法律知识 40% C、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并解决现实问题 28% ⑸、你是否关注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 A、经常 12% B、偶尔 74% C、从不 14%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只有12%,即6个人(调查对象为50人)会经常关注国家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还有14%,即7个人表示自己从不去关注,这表明了大学生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是非常不够的,其认为自己只要守法不违法,法律是离自己很遥远的。
⑹、你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时限是( )? A、三个月 22% B、六个月 48% C、一年 30%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在调查中发现,有52%的大学生不知道,这一问题与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相关,可见大学生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并不多。
⑺、你认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是( )? A、 很重要,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 32% B、 比较重要,有时试图用法律解决问题 42% C、 一般重要,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运用法律 26% D、 不重要 0% ⑻、超市的工作人员要求搜身,你会怎么样做?( ) A、 拒绝 84% B、 如果对方态度强硬就接受 10% C、 完全接受 0% ⑼、假如你的亲人欠某基金会的钱无力偿还,基金会连同政局把你的亲人抓去关起来,放话拿钱才放人,你会怎么做?( ) A、 忍气吞声,凑钱领回亲人 8% B、 到民政局理论,要求放人 16% C、 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亲人的人身自由权 76% ⑽、当你参加勤工俭学或是工作时,你会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定合同吗?( ) A、有 72% B、没有28% 从⑻、⑼、⑽的数据可以发现,依然有少部分大学生不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 原因分析 (一)、学生方面的因素。
(1)缺乏主动性。
根据调查了解到,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式,大学生将更多的时间放在自己专业科目的学习上,他们普遍认为只要学好专业知识,锻炼好各方面的能力,将来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也就可以了,不必浪费在学法律与自己的专业不相关的知识上,而且,多数大学生认为法律枯燥乏味,缺乏吸引力,因而,很少大学生会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对学校开设的相关课程,也只求考试过关,大多数学生重学分轻实效,也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之一。
(2)缺乏远见性。
没有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没有法律意识,即使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侵犯时,也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调查表明,很多大学生认为,自己目前并不需要法律,而等到真正需要时,才觉得为时已晚。
(3)缺乏实践性。
在调查中,很多大学生反映,法律知识是懂了,但是根本不知道如何应用,而长时间后,知识便逐渐淡忘,每个非法学专业的专业都开设有《法律基础》这门课,详细讲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然而,理论知识没有结合实践,而最终流于形式。
(二)、教师、学校方面的因素。
(1)重视程度不够。
除了法律专业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关法律的课程,老师都不会严格要求学生,学生可以自由看自己喜欢的专业课书或是课外读物。
只要保持课堂安静就可以了,也没有向学生讲明到底法律的重要性有多大,基本死板的按照教学大纲授课,老师重视程度不够,学生自然也不够用心。
由此,学生得到的法律知识更加缩水了。
(2)课堂气氛沉闷。
法律知识相对于其他学科,比较枯燥,老师一般按大学教学大纲死板授课,极少联系实际,导致课堂气氛不活跃,学生昏昏欲睡,失去上课的兴趣。
对于大学生而言,学习法律知识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形成正确的信仰起到关键的作用。
所谓学以致用,只有将学到的东西用实践检验其是否正确,只要给学生提供实践的平台,让他们展示自己的才华才能增加对法律的认识,...
法律事务专业的社会调查报告
关于法学专业学生就业情况的调查报告 大学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法学专业因其就业面狭窄,已经成为低就业率的一个专业。
调查表明,法学专业学生对就业形势的认识比较理性,明显感到就业的压力。
调查同时显示,法学专业学生将报考公务员列为就业首选目标,大城市以及经济较发达地区是就业首选地,对就业后收入期望值偏高。
一、 就业前景分析 随着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也处在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时期,特别是我国“入世”以来,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各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尤为突出。
法学专业是朝阳学科,从社会需要来看是大有发展前景的。
从法律系毕业生就业现状来看,他们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够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
就业前景非常广泛,做警官、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到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务;做律师;到高校做法学教师;到研究所做法学研究者都是不错的选择。
法学专业对人才高素质、高学历需求较高。
他们不仅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还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跨学科的行业知识。
随着近年来对法学人才的学历要求越来越高,法学类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就业情况并不乐观。
但高学历的法学专业研究生,特别是与经济、国际交往相关联专业的研究生,就业前景广阔。
二、当前就业形势 “法学怎么了?”这或许是当下所有关心法学的人最想问的问题。
从红极一时的“专业龙”变成了“专业虫”;从耀眼的“就业精英”变成了垫底的“就业劳工”;就业已冷到哈气成冰,每年却仍有那么多考生报考得热火朝天。
近些年来,法学毕业生就业率低已经成为社会广泛专注的问题。
无论是“北大学生卖猪肉”还是“西政学生卖糖葫芦”,种种新闻媒体夸张的背后,是人们对于法学教育的忧思与考量。
根据法学专业历年就业情况,形式之所以严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扩招。
太多院校跟风设置法学专业,致法学专业太多太滥,才最终导致法学这块“优质蛋糕”变了味。
事实也确实如此。
据了解,目前我国并未对高校设置法学院系设定统一标准。
设置法学专业的门槛过低甚至没有门槛,也使得我国高校出现许多“法学专业目睹之怪现状”,如一些理工院校为升综合大学而设法学;一些专科院校为提升品牌而设法学;一些院校虽设有法学,却没有专职教授,甚至没有科班出身的法学老师。
。
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我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校为292所;2005年约为560所,4年所增数量几乎与过去20多年积累的数量持平;截至2008年底,该数值更是达到了634所,法学一跃成为了目前我国开设数量最多的三大专业之一。
至此,我国高校的“法学**运动”也成功完成了三级跳。
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有30万左右的法学本科在校生和22万左右的法律专科在校生,比30年前增长了200多倍。
一方面高校对法学专业的招生量在“大步向前”,另一方面,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求量却是“步履蹒跚”,这就把大量“法学遗民”堵在了就业的高速路口。
②司考。
号称天下第一难的司法考试,作为法律职业的准入制度,阻碍了相当一部分人的前进脚步。
③专业教育。
法学专业就业面的狭窄及其过高的门槛,目前高校的法学教育也只是根据传统着眼于培养在法律职业部门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才,而没有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变化着眼于更为宏观的市场需求为社会各行各业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与社会需求相对脱节。
④法学是一门社会学科,要求必须有丰富的社会实践。
就拿律师行业来说,律师所提供的商品是服务,所出卖的是自己的办案经验和法学知识的结合物,是利用自己的经验和法学知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这就需要法学专业的毕业生要有一定的办案经验,这样才能很容易的找到法律工作,而其恰恰正是法学毕业生所缺少的。
一定程度上正是法学专业的社会性质所决定的。
脱离社会实践的法律知识是没有生命的。
⑤期望值过高。
法学学生毕业后更青睐机关单位,对薪资、社会地位的要求比较高。
三、直面困境,问计未来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法学专业的学生一方面要努力学好专业知识,提升自身能力,尽早培养一些以后需要的素质,尤其是一些综合素质的提高,法学毕竟是一门实践性的学科,所以实际动手能力解决问题能力都至关重要,只有在学习期间锻炼这方面的能力,使自己所学能为以后所用,这样方可在就业竞争中脱颖而去;另一方面,毕业生也应该转变就业观念,拓展就业领域,像在地域选择上可以考虑艰苦地区,在具体职业的选择上,不拘泥于传统的法律职业,而去选择一些新兴职业。
由于法学还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专业学生在充分学好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情况下,还要深入生活,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如到公、检、法机关以及律师事务所等实习,学习实务操作,获得一些经验,并检验理论知识的正确性。
法学天生是“以人为本”的科学,所以学生绝不能脱离社会,否则就是闭门造车。
法学专业学生在进入大四学习时,只要有各种可能的就业选择,...
我想找三千字左右法律调查报告
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2: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
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此为典范。
&n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岳麓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
二,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2002年,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在此期间。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通风权案 1,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
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案件由来:2002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
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管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出处。
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
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
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
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通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
原告自诉其重婚。
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
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
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
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
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中南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中南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中南,使他们走近中南,了解中南。
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
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
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
【关于法律的社会调查】求关于法律方面的社会调查报告求一份关于法...
南京工大学子暑期社会实践送法到监狱 作者:南京工大团委 南京工业大学法政学院赴龙潭监狱实践服务团近日来到位于南京近郊的江苏省龙潭监狱,为正在服刑的犯人们进行法律咨询及帮教活动。
服务团主要就犯人们在服刑期间有关其婚姻家庭、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与其犯罪有关的定罪量刑、法律适用、合同纠纷等刑事、民事法律问题接受咨询。
在刘哲老师的指导下,服务团的同学们细心、耐心地解答犯人提出的各种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对犯人们进行心理疏导和政策教育,鼓励他们正确地认识过去,勇敢地面对现实,乐观地迎接未来,积极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回到社会,回到亲人的怀抱,为社会作出贡献。
在咨询活动中,服务团师生经常遇到一些法律上的难题,他们集体讨论、共同攻关,力所能及的为咨询者提供帮助。
一周来,共接待咨询者近百名,每位前来咨询的犯人都基本得到了满意的答复,也受到了深刻的思想教育。
服务团把法律知识送到正在服刑的犯人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中间,得到了监狱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
师生们与犯人面对面的交流,不仅帮助监狱为犯人们送去法律知识,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解决切身利益问题的途径,而且深入了解了犯人的思想和情感,帮助他们坚定努力改造、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决心。
服务团师生的敬业精神受到了监狱领导的一致好评。
大学生利用暑期把知识和人性关怀送到监狱,也使正在服刑的犯人们深受感动和教育。
写关于法制教育的作文
今天,我们学校请来了李所长给我们讲述未成年人犯罪案例以及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特点,我们应该怎样防范等。
第一个案例是一个13人组合的犯罪团伙。
作案已有两百多例,都是以抢劫,偷盗为主。
有一次,他们准备抢劫,不听受害者劝告,反而恼羞成怒地将其推下南明河,幸好受害者会游泳,自己游上了岸。
更有些受害者不敢报案,所以他们作案的实际数字还没有统计上来。
据了解,这13人中有11人都生活在单亲家庭,父母离婚。
更有个家庭,他的爸爸死了,妈妈出走,只剩他和他爷爷,爷爷身体不好,没有经济来源,属于低保家庭。
他养成了懒懒散散的习惯,想上学就上,慢慢地就和不良少年混在一起。
第二个案例是团伙杀人案。
2001年,某区的保安拨打了110,警察接到了电话,得知有人被刺伤。
110马上赶到现场,把受害人立即送往医院。
经调查,是不良少年帮害,错伤他人。
有一个叫王**帮在网上发布消息,要报复**。
带了十多个人,乘上了中巴车,到了凶案地,当场杀伤三名中学生,一人重伤,两人轻伤。
案发后罪犯坐火车逃到重庆。
过了一段时间,他们认为没事了,就陆陆续续地回到贵阳,结果全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调查,他们的家庭也都是单亲家庭。
第三个案例是抢劫案。
2001年2月5号,有一个九中的女学生被抢。
她用手机打电话,罪犯想据为己有,结果被警察抓获。
经过调查,他也是很早就辍学。
没有人管,就逃学。
和社会上的不良少年接触,结果走上犯罪道路,被判刑三年。
第四个案例是1993年发生在军体校。
凶手的爸爸是离异再婚,他和后妈的关系处地得很紧张,所以产生了杀人的念头,便悄悄地把手枪偷回家中,把自己的后妈打死了,还把后妈刚刚生了才六个月的妹妹勒死了。
从这四个案件来看,都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家庭破灭,受到社会上的不良接触,逐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看黄色书刊,电影,上网。
也有自身原因,不良习惯,小时候,经常偷偷摸摸地偷同学的东西,同学不向老师反映。
所以就给他了机会,产生了侥幸心理。
家庭,父母教育都很重要,如果教育不好,危害很大,离婚使孩子过早地尝到苦涩,或把孩子当成包袱。
家长把昔日的怜爱变成厌恶,把细心呵护变成不闻不问。
这样一来对于未成年孩子来说是无法承受的,所以他们就走向犯罪。
人生出来,本来就是友善的,最重要的就是父母亲的教育。
他们的犯罪特点是低龄化,团伙化,手段恶劣,情节严重,有时会产生报复心理,不考虑后果。
有时喊起一大群人,一起坐车从城南到城北拿刀杀人。
为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我们应遵守以下几点: 1、自我安全防范,不要与不良青少年交往。
2、不要登陆不良网址。
3、不观看,不下载黄色资料。
4、远离毒品,拒绝吸毒。
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犯罪的时候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要躲避犯罪,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不提倡斗争。
2、如果受害,应告知学校,教师及家长,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3、加强法制观念学习。
法制教育已纳入学习规划。
听了李所长的讲述后,我认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家庭,父母带来的。
也有自身的心理问题。
但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良好的心态,良好的心理素质,去面对,去承受外界所带来的压力。
我也学会了许多遇到犯罪事件发生在自己的身边时,我们应该怎样防范,杜绝这类事件的发生。
法制教育心得 人生如一张白纸,在成长的过程中会自然而然在白纸上添上色彩!有的色彩缤纷也;有的灰暗一片;更有的在还没有添满色彩但这张纸就早已不在了! 能够使白纸变成色彩缤纷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啊!首先这个人必需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这样才能踏上人生里美好的第一步! 曾经看过的一个案例:15岁的初三学生庄海在初一年级时就加入了共青团,当选为班长,工作负责、学习优良,先后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
有一天与父母告别后准备回家时,发现一个初二学生在他父母后面做鬼脸,这本来是一件很小的事情,问一问、说一说,都可以解决问题,但是庄海非常生气,认为是对自己父母的侮辱,竟和几个同学一起上去教训他一顿。
原以为被教训者不会怎样,没想到却引起这个学生邀约一帮人来报复。
为了不甘示弱,又发生了对报复者的报复,在双方殴打中,庄海拿出随身带的一把刀捅上去,造成一死一伤,法院判处庄海犯故意伤害罪。
在监狱里,庄海面对铁窗、铁门,回顾这不该发生事,无限悔恨。
所以说要使人生走得辉煌灿烂就必需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不要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终生!自毁前程! 世界上有黑人,白人,黄种人,而每个人的生活环境都不同。
所以把白纸弄得灰暗一片有时并不是自己所想的!因此家庭是每个人走出第一步的前奏!好的家庭教育就会出好的孩子,反则反之!以下是两个普遍而恶劣的家庭环境!请家长们必须教育好自己儿子的第一课! 1、家长过分溺爱,一味娇惯,使子女的欲望不断升级。
现在大部分家庭都是三口之家,而孩子又往往是独生子女,有的父母认为孩子少,应该让孩子过得幸福一些,特别是那些过去经历过苦日子的人不愿让孩子再“吃苦”。
因此,对子女总是百依百顺,要啥给啥,让独生子女...
法律事务专业的社会调查报告
关于法学专业学生就业情况的调查报告 大学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法学专业因其就业面狭窄,已经成为低就业率的一个专业。
调查表明,法学专业学生对就业形势的认识比较理性,明显感到就业的压力。
调查同时显示,法学专业学生将报考公务员列为就业首选目标,大城市以及经济较发达地区是就业首选地,对就业后收入期望值偏高。
一、 就业前景分析 随着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也处在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时期,特别是我国“入世”以来,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各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尤为突出。
法学专业是朝阳学科,从社会需要来看是大有发展前景的。
从法律系毕业生就业现状来看,他们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够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
就业前景非常广泛,做警官、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到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务;做律师;到高校做法学教师;到研究所做法学研究者都是不错的选择。
法学专业对人才高素质、高学历需求较高。
他们不仅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还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跨学科的行业知识。
随着近年来对法学人才的学历要求越来越高,法学类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就业情况并不乐观。
但高学历的法学专业研究生,特别是与经济、国际交往相关联专业的研究生,就业前景广阔。
二、当前就业形势 “法学怎么了?”这或许是当下所有关心法学的人最想问的问题。
从红极一时的“专业龙”变成了“专业虫”;从耀眼的“就业精英”变成了垫底的“就业劳工”;就业已冷到哈气成冰,每年却仍有那么多考生报考得热火朝天。
近些年来,法学毕业生就业率低已经成为社会广泛专注的问题。
无论是“北大学生卖猪肉”还是“西政学生卖糖葫芦”,种种新闻媒体夸张的背后,是人们对于法学教育的忧思与考量。
根据法学专业历年就业情况,形式之所以严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扩招。
太多院校跟风设置法学专业,致法学专业太多太滥,才最终导致法学这块“优质蛋糕”变了味。
事实也确实如此。
据了解,目前我国并未对高校设置法学院系设定统一标准。
设置法学专业的门槛过低甚至没有门槛,也使得我国高校出现许多“法学专业目睹之怪现状”,如一些理工院校为升综合大学而设法学;一些专科院校为提升品牌而设法学;一些院校虽设有法学,却没有专职教授,甚至没有科班出身的法学老师。
。
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我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校为292所;2005年约为560所,4年所增数量几乎与过去20多年积累的数量持平;截至2008年底,该数值更是达到了634所,法学一跃成为了目前我国开设数量最多的三大专业之一。
至此,我国高校的“法学**运动”也成功完成了三级跳。
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有30万左右的法学本科在校生和22万左右的法律专科在校生,比30年前增长了200多倍。
一方面高校对法学专业的招生量在“大步向前”,另一方面,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求量却是“步履蹒跚”,这就把大量“法学遗民”堵在了就业的高速路口。
②司考。
号称天下第一难的司法考试,作为法律职业的准入制度,阻碍了相当一部分人的前进脚步。
③专业教育。
法学专业就业面的狭窄及其过高的门槛,目前高校的法学教育也只是根据传统着眼于培养在法律职业部门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才,而没有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变化着眼于更为宏观的市场需求为社会各行各业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与社会需求相对脱节。
④法学是一门社会学科,要求必须有丰富的社会实践。
就拿律师行业来说,律师所提供的商品是服务,所出卖的是自己的办案经验和法学知识的结合物,是利用自己的经验和法学知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这就需要法学专业的毕业生要有一定的办案经验,这样才能很容易的找到法律工作,而其恰恰正是法学毕业生所缺少的。
一定程度上正是法学专业的社会性质所决定的。
脱离社会实践的法律知识是没有生命的。
⑤期望值过高。
法学学生毕业后更青睐机关单位,对薪资、社会地位的要求比较高。
三、直面困境,问计未来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法学专业的学生一方面要努力学好专业知识,提升自身能力,尽早培养一些以后需要的素质,尤其是一些综合素质的提高,法学毕竟是一门实践性的学科,所以实际动手能力解决问题能力都至关重要,只有在学习期间锻炼这方面的能力,使自己所学能为以后所用,这样方可在就业竞争中脱颖而去;另一方面,毕业生也应该转变就业观念,拓展就业领域,像在地域选择上可以考虑艰苦地区,在具体职业的选择上,不拘泥于传统的法律职业,而去选择一些新兴职业。
由于法学还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专业学生在充分学好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情况下,还要深入生活,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如到公、检、法机关以及律师事务所等实习,学习实务操作,获得一些经验,并检验理论知识的正确性。
法学天生是“以人为本”的科学,所以学生绝不能脱离社会,否则就是闭门造车。
法学专业学生在进入大四学习时,只要有各种可能的就业选择,...
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实践报告
以下为例子: 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社会实践报告 众所周知,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综合,也是公民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
它既包括人们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方式、法律感情、法律意志、法律态度、法律信仰,同时也包括法律心理、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形态等多方面的因素和内容。
同时也是对法律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态度和评价、解释,对人们行为的法律评价、法治观念等等。
而我们大学生是国家未来的希望,我们所具备的法律意识的强与弱直接影响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
但是,现实中却时常出现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件,有些甚至是震惊全国的恶性犯罪行为。
追根究底,还是因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缺乏和法律素养的不足。
毕竟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完全成熟,非常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尤其是社会上各种信息良莠不齐,各种诱惑层出不穷,不够成熟的大学生们经常掉进陷进之中而不自知。
(一)调查报告的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十分薄弱,有以下特点: 1. 当代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非常匮乏,并且缺乏法律方面的常识。
有 80%的人听说过法律援助,但是了解或者参与进去的人还不足20%,44% 的大学生承认自己在法律知识方面的缺失,还有29%的大学生虽然掌握 着一定的法律知识却不懂得如何将法律知识应用于实际,甚至在他们的 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不知道应该找哪个部门。
2. 部分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较为浅薄,他们不会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寻 找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他们有法律意识,但是法制观念很淡薄。
他们不 懂得运用法律武器。
仅仅49%的大学生会在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拿起法 律武器,31%的大学生倾向于通过关系解决问题,但是竟然有20%的大学 生会使用暴力手段来解决。
不得不说,如果这种情况再发展下去,一定 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3. 大部分大学生不关心社会上发生的有关法律方面的新闻,他们缺乏维护 法律的勇气和责任感。
只有9%的大学生会经常关注国家立法活动或是法 律报告,86%的大学生只是偶尔关注这方面的新闻,但是仅限于看看。
64% 的大学生认为我们国家的普法力度还不够,36%的大学生认为这是国家和 政府的事情,不是学生管得着的事情。
4. 大学生对我们国家的司法制度没有信心,这让他们认为培养自己的法律 意识没有必要。
只有27%的大学生认为法律可以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合 法权益,32%的大学生认为法律只是有钱人和有权人的代表,而剩下的 41%的大学生还持观望态度,他们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制度会逐渐 完善。
5. 部分大学生对法律基础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但是掌握的不全不牢,理解 也仅限于老师上课讲的浅薄的那一方面。
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法律的发展 了解的清楚的人几乎是0%,绝大多数的大学生根本不了解。
甚至连国家 的根本大法——《宪法》是哪一年颁布的都只有一半的大学生了解。
更 别说刑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知识产权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并且 大学生们不太会主动去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识,45%的大学生是从报纸电视 等媒介上了解的,36%的大学生是从学校的课本上了解的。
6. 当代大学生更加注重实现自我价值,主动法律意识明显缺乏。
由于当前 的大学生群体的主要成分是独生子女,受现代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较重,他们更加注重实现自我价值,但他们往往不能正确认识自我,喜欢以批 评的眼光对待周围的人和事,为表现个性,甚至把学校规章制度视为束 缚其思想和行动的多余之举,对法纪教育存在逆反心理,有的甚至作出 违规的情况。
由于传统法律意识的思维惯性,也由于教育与宣传舆论的 局限,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处于一种被动的守法状态,认为守法就是遵守 刑法。
我们经常看到法制宣传栏中的内容大多数是因违法犯罪所受到的 惩罚,使大学生感觉到的是法律的无情,而并没有感觉到法律是他们生 存的需要,是他们行为的准则,是他们利益的维护者,大学生的内心深 处认为只要我不违法就无需学法。
有的甚至把神圣的法律看做形同虚设,即使约束和规范,那也是针对“老百姓”的。
5%的大学生从不关注这方 面的问题,其他们认为自己只要守法不违法,法律是离自己很遥远的。
举例: 1. 大学校园里的普遍现象:学生为了图便宜,大多数人都买二手电脑和 手机,他们认为这样既经济又实惠。
有的学生可能在交易的过程中就 买了赃物——毕竟二手手机的来源并不如商店里买的手机有迹可循。
其实这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由于没有足够的 法律意识,缺乏法律知识,有的学生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就触犯了法律。
2002年轰动全国的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北京动物园“伤熊事件”以 及后来发生的“马加爵”案件。
22岁的浙江大学农业学生物技术学 院农学系应届毕业生周一超,报考浙江嘉兴人事劳动保障局通过笔 试、面试,但健康检查不合格,未被录用,因情绪悲观而报复杀人。
据考证,当代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往往较单一。
从目前统计情况看, 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两种罪名,通过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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