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子贡赎人》读后感-子贡赎人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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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贡赎人》读后感-子贡赎人的启示
《子贡赎人》读后感:小故事大智慧
孔夫子非常有智慧,他能洞彻一切事情所能产生的影响。有一次,子贡到其他的国家去做生意。鲁国有一则法律,只要在其他的国土上看到鲁国人被卖去当奴婢、做苦力,可以用钱把他赎回来,国家会发奖金给你,这是鼓励大众爱护自己的国人,主动解救国人。这个做法好不好?非常好,这让人时时处处能想到自己的国人。子贡经过他国之后,赎人回来,因为他是大商人并不缺钱,所以他就跟官府说:我不要奖金。旁边的人听了:这个人好清高,连奖金都不拿。一般人都赞叹子贡。可是夫子对子贡的看法跟一般人不一样,夫子对子贡说:你错了!
是不是多数人认为对的就是对的?现在是民主时代,采取举手表决,人多就是对的,这其实非常危险。因为当人不理智时,政客会利用这一点让你感情用事。人民会因为这些政客的设计,挑起很多错误的思想,结果国家许多重要的权力都被这些有目的的人掌控。所以,实行民主要有一个很重要的基础,就是人民的水平要达到某种程度,判断是非的能力要达到一定的水平,而且有水平的人要超过一半以上,如此才能提倡民主。所以,制度没有好坏,要看当下人民的整体素质如何,否则虽是好意,却可能把社会给毁了。
夫子跟子贡说:圣贤人的行事可以移风易俗,成为大众的模范,怎么可以随自己的爱好而任意去做?现在鲁国富有的人少,贫穷的人多,你的行为让大家认为赎人接受奖金是贪财的行为,以后哪还有人愿意去赎人?以后鲁国赎人回国的风气将会消失了。子贡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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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不拿奖金,好像很清高,在金钱上可以放得下。但是鲁国大部分是穷人,当他们出去遇到自己的国人当奴隶,心里很想救他,可是想到子贡不拿奖金,如果自己拿了好像不廉洁,但是不拿奖金,下一个月的生活就成问题。如此一犹豫,他救人的心就会受到干扰。不说多了,假如一百个人当中有一个人受到干扰,就有一个国人没被救回来。而一个国人没被救回来,可能就是一个父亲没回来,这将会影响一个家庭的命运。所以,做事不是你喜欢怎么做就怎么做,要能洞察整个层面,深谋远虑。
《子贡赎人》、《子路救人》的启发
前一个故事,鲁国的法律规定,如果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人出钱把他们赎出来,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子贡有次赎了一名奴隶,回来后拒绝了国家赔偿给他的赎金,他认为自己出钱显得更高尚。但孔子很不高兴:端木赐(子贡的名字),你这样做就不对了。你开了一个坏的先例,因为不会每个人都像你这么有钱,赎了人,如果到国库报销,和你比就显得不那么高尚,甚至有点小心眼;不报销,自己出这笔钱又实在舍不得。那么干脆装聋作哑,当没看到那些奴隶算了。唉,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
第二个故事,子路救起了一个落水者,人家送给他一头牛,他收下了。孔子高兴的说:好,救人有回报,今后鲁国见义勇为的人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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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书无意中看到这两个典故,感触颇深,泱泱华夏,五千年文明,古已有之的制度到现在却踪迹难寻,想想也真是颇有感慨,想想中国人在外国被人欺负,讹诈,甚至杀死,求救无门,国家因为实力不济,力量大不到那么远的地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老百姓被外国人欺负,不但是被大国欺负,甚至弹丸小国也照样赶在我们头上蔑视我们的同胞,难道身在外国的同胞就不是我们的同胞了吗,难道就因为他们在外国或者到了外国就受不到国家的民族的保护了吗,想想清末时期,多少海外侨胞省吃俭用也要支援民族解放,想想抗战时期,多少海外侨胞不计生死也要支援祖国独立,想想解放以后,多少海外学子放弃荣华富贵也要回到一穷二白的祖国支援祖国建设发展,可是事到如今换来的是什呢,1965年印尼九三零排华事件死伤几十万华人,1969年马来西亚五一三排华事件死伤将近两百华人人,1998年印尼排华暴动,死伤一两千人华人,更多的中国人在外国被殴打,被勒索,被歧视,更是极少见诸报端,难道海外侨胞拼死拼活,省吃俭用就换回来这些吗,难道这些被杀死,被殴打,被侮辱,被勒索,被歧视的海外华人都是些和该如此的人吗,难道我们的国家和人名就没有帮助他们的责任和义务吗,将心比心,当你身处在那个位置的时候,当你问天天不应,问地地不灵的时候,在你只有寄希望于祖国和祖国人民的时候,得到的却是抱歉的答案时,情何以堪,不要告诉我国家还在发展,力量还不强大,影响力达不到那里,这些都是推托之词,是在给自己不作为寻找借口,是在给自己已经被人家踩了无数遍的脸上搽点粉来掩盖脚印,办法不是没有,子贡赎人!中不久告诉我们一个很好的办法了吗,鲁国的法律规定,如果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人出钱把他们赎出来,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假如一个中国人在外国被非法侵害,而有外国人或者当地华人更或者来旅游的中国人帮助了这个中国人,中国政府给与其奖励,那是不是在外国的中国人或华人会不会就不那么容易受人欺负了呢,亦或者受人欺负了却无人问津呢,这难道不能体现泱泱华夏对其子民的保护,增加整个民族的向心力吗,中国国内不就有见义勇为奖吗,为何不推而广之呢,春秋时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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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弱之国尚且知道救助自己落难的子民,难道泱泱华夏反而不如,是何道理,没钱?没能力?还是根本就没想到?不得而知,也许有很多原因,也许有很多困难,但是我还是由衷的希望在外国生活,旅游的炎黄子孙们都能够记住自己的种,记住自己的根,因为他们的祖国让他们骄傲,因为他们的祖国让他们自豪,更因为他们的祖国能够切实的保护他们的利益,这样的华夏民族才能生生世世绵延不息。
最近闹得挺凶的钓鱼案,当事人孙中界自残明志才换来有关单位重视,相信他不是第一个好心人,也不是最后一个好心人,救人有回报虽然很多人难以启齿,但是我觉得也无可厚非,只有少数人能后达到的道德还是真正的道德吗,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整个社会普遍意识形态,只有少数人可能实现反而破坏了道德,最终反而让这个本来是好的初衷不能成为道德,钓鱼案中犯罪分子针对的那些好心人即使收受些钱财又有何妨,如果遏制这样的好心行为,最后会变成什么样,找不到出租车,大家不敢随意搭人,有困难的找不到车,这就是要达到的目标吗,见义勇为国家还要颁奖呢,那帮助人,别人表达感激说些感谢的话送些报酬收不收又有什么错,难道要让被救助的人都觉得被别人帮助是理所应当,培养这样一种社会风气才是对的吗,我想这样,更不会有人见义勇为了吧,好在最后国家还是正确处理了,没有把见义勇为的行为批判成犯法的行为,还算有点欣慰,希望以后政府能后出台相关办法,明确下具体方法,这样才能让社会更加和谐,人民更加进步嘛。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子贡赎人》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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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贡赎人》源自于《吕氏春秋》中的记载: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而让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之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己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多,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子贡自己垫钱从别的诸侯国赎回沦落为奴的鲁国人,而且不找国家报销这笔赎金,本以为会得到孔子的表扬,谁知竟遭到孔子的埋怨和批评,而且批评的如此在理。圣人就是圣人,看问题看的如此全面、长远且务实!是呀,子贡自垫财物做好事,本来是一件善事、好事,应该被树为道德典范的,但是子贡在不知不觉时却无形中抬高了救人的道德标杆,子贡有这个经济实力去完成这个善举,但是其他的普罗大众却不一定有这个承受能力,有心无力,只能望而却步了。因为有了子贡救人不肯收赎金的先例,有了这样高不可攀的榜样,再遇到类似情况时,别人就左右为难了,救还是不救?救了人,如果领取赎金,因为有子贡榜样在会被别人鄙视,但是如果不领取赎金,可能自己又承担不了这个经济压力。最后为了避免与榜样比较的尴尬局面,只好见死不救了。长此以往,因为榜样的高不可攀,大家的善心慢慢的就会归于平淡、麻木。子贡的本意、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因为打破了规则,可能会导致大家以后的不作为,这就违背当初鲁国立此法的初衷了。
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也委实不少,因为缺乏长远,全局的眼光,很多事的结果与我们的初心都大相径庭了。一些家长为了孩子成长中少走弯路,对孩子大包大揽,大到升学就业,小到穿衣吃饭,都越俎代庖了。家长抱着的初心是好的,本意是爱孩子、希望孩子过得好,但是事与愿违,过度包办长大的孩子很多要么过度依赖别人,要么高分低能,要么叛逆堕落,根本没有成长为家长所期望的那样幸福、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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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自己在生活和工作中所做的一些事情是不是也有一些是有违初衷的呢?想到自己对家庭做出的很多的自我牺牲其实是变相的剥夺了家人的责任了。自己的本意是出于爱,可是从长远来看,很多的自我牺牲一方面限制了自我发展,另一方面也阻止了家人心智的成熟。工作中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今年放暑假前接到一个培训通知,领导问我假期能不能参加培训,想安排我和另外一个同事一起去。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一方面我觉得培训有助于我的个人成长,另一方面也是工作安排的需要。同事却面有难色的悄声问我:可以不去吗?假期要看孩子呀。现在想一想,我的满口答应是不是给同事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呀?因为我的决定无形中会影响到同事的决定。也许,我不应该那么快做决定的,因为这种培训每年都有机会,有时候是安排在上班时间开班的,何必要牺牲休息时间和假期看孩子的时间去参加呢?
任何时候面对发生的事情,你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是没有对错之分的,但是不同的选择需要承担的结果是不一样的,造成的影响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在做选择时,请你不忘初心,想的更长远、更全面一些,在任何时候都不要背离你初心的方向,方能做出最恰当的选择,实现双赢。
子贡赎人的启示
至今还记得一个故事,是《吕氏春秋》里记载的。当年孔子的弟子子贡出国(当然当年的国和现在的省一样)访问的时候,办了一件好事:把一个沦为外国奴隶的同胞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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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本是小事,但后来的事情就让大多数人感觉到子贡的品德高尚了根据鲁国当年法律规定,救助失陷国外的鲁国子民回国后由国家发放奖金,而子贡拒绝了鲁国国君的奖金,可谓道德高尚。于是鲁国国君下文表扬了子贡,算是精神奖励,举国上下也纷纷赞扬子贡的这一义举,救助国人,不收奖励。这件事,史称子贡赎人。
消息传的很快,子贡的老师孔子也知道这件事情了,然而,和大多数人看法不同的是,老夫子得知此事后连连摇头,嘴里只嘟囔着嗨,子贡这小子这回办了一件错事啊!子贡听到后有些急了,赶紧跑到老夫子那里准备讨个说法,谁知老夫子一席语重心长的话语讲得子贡哑口无言。孔老夫子这样说的:子贡啊,这件事情你是错误的!表面上看,你是在做好事,但是你的这件好事很可能破坏国家的一个好制度、好律令,可能从此就没有人再肯去出国救赎自己失陷在外的同胞了。你救赎自己同胞,拿到国君对你(救赎国人)的奖金,对你救人的这件事情本身的正面意义没有丝毫的损害;可是你救了人不拿奖金得到国君的表扬,但这件事情却使很多原本想救赎同胞的国人不能去做了。他们救人可能本身就是为了获取奖金,也可能只是想拿到救人时自己付出的成本,而你的这件事断了他们的念头,从此更多在国外受难的同胞就不能得到救助了。子贡哑然而退。后来,这席话传到鲁国国君那里,国君顺势取消了对子贡的表彰,又补发了子贡的奖金,一个好的制度继续得以执行。
与此相类似的另个故事是子路救溺:子路救起溺水之人,主人送了一头牛道谢,子路收了下来。老夫子这样评价:从此鲁人必乐于拯救溺水之人了。因为一个肯救,一个肯谢,则酿成风气。
子贡赎人和子路救溺的故事讲的其实是制度建设的问题。子贡赎人却金,从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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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范畴看,是件值得表扬的好事情,可是从制度建设方面看,却绝对是一件大大的坏事它破坏了一个好的制度。而子路救溺看似有些挟恩图报,却确立了一个好的制度,从此,更多的人将从此类事件中收益。这两个故事对企业的制度建设应该有些启迪。
随着我们的市场经济建设的逐渐深入,企业的发展也逐步走向正规和深入,但应该还处于一个探索阶段。或是受中国传统的道德文化的影响过深的缘故,企业在启动自己的制度建设时,不期然间往往步入道德建设和制度建设一锅烩的误区,或是过于强调道德的高尚性,或是无限拔高道德的标准,或是把制度放到一边只管强调道德的重要性,但这样的后果只能是永远也建设和推行不了一套科学合理的企业制度。我们不是说不需要提倡道德,但道德精神的无限拔高只会导致大量伪道德甚至反道德 的盛行,至于想仅仅依靠道德力量,通过树立道德楷模来推动企业的发展和进步,或许能一时见功,但时间一久就只能无异于缘木求鱼了。
其实只有一条路:用规则来约束企业,用制度来推行道德。好的道德应该不违背好的制度的精神,违背了制度的行为必定不符合道德标准。 简单点说,企业的发展要靠制度来解决,道德要靠法治来保障。没有制度的所谓道德都会变成表演,没有法治保障的道德都将是道学家的呓语。本质上讲,制度合于理,道德通于情;理可变,而情不可变。今天的理可能反对昨天的理,但今天的情却不可能反对昨天的情;情是理的基础,理是情的提炼。企业需要的是正常的企业道德,比如诚实守信,这种正常的企业道德就是使每一个人都有积极性去维持它,而不是极少数人的自我奉献、自我牺牲以及高尚的纯洁的动机来维持,而建立起一种以人为本的、能鼓励人们理直气壮地保护、实现自己利益的机制,能为大多数人所使用的制度。这种基于企业人的道德,恰恰又是能够在以人为本的制度框架内运行的最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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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 Word可编辑 值得收藏------------------------------------------------ 最广泛的道德,也是推动企业协调发展最有效的道德,这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建设企业
制度必不可少的支撑点。只有这样建立起来的制度体系,才能真正有效地遏制在完善市场经
济体制过程中的无序竞争、诚信缺失的行为和现象,才能真正保证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才能让失陷的鲁国人都早日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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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子贡赎人
《吕氏春秋》里有个故事,叫“子贡赎人”。
鲁国法律规定,如鲁国人在国外沦为奴隶,有人出钱赎回来,事后可由国家报销赎金。
孔子的学生中有个叫子贡的,是商界成功人士,一次他到国外商务旅行,顺便响应国家号召,赎了一个同胞回来,事后却拒绝了国家支付的赎金。事情因此而起。
我们今天尽可以揣摩一下子总当时的心态。
其一,我能发点财全靠国家的富民政策,有机会为国家做点事,尽尽义务,也算是回报社会吧,再说关注一下慈善事业,心里会好过些;其二,借此也可宣传一下,我子贡是重义轻财的,信义为本,文明经商,今后在商界也好混些。要知道当时可没法打电视广告什么的,做点善事让人们口口相传,“效果出奇的好”(这下诸位知道了,中国在几千年前就有了“企业文化”这种东西);其三,也让那些个暴发户们瞧瞧,读没读过书,名牌院校还是草鸡大学,学位高低等等,那可是不一样的,我子贡师出孔门,乃一代儒商也(这下诸位又知道了,子总就是如今那些个“儒商”们的正版祖宗);其四,那多大点钱,小夜些嘛。
无论我们揣摩的对不对,这事还真让这小子(就当他姓子)给弄出大动静来了。一时传遍了全国上下,街头巷尾那
是议论纷纷。估计国君也正在看刚呈上去的“内参”,考虑着如何题词号召,掀起“全国人民学子贡,争当精神文明标兵”的热潮。
就在这时,孔子找到了子贡(很难找的,交通和通讯都不怎么发达),我虽然没将那场谈话原文照搬,但基本上没敢篡改,孔子曰:你这是不对的,因为你开了个坏的先例,从此不会有鲁国人再肯为沦为奴隶的同胞赎身了。你接受国家补偿的赎金,不会损害你所做之事的价值,你拒绝这笔赎金,只会破坏国家那条好法律。
如果《吕氏春秋》真是作为历史写的,不是报告文学的话,那孔子可就不简单了,他当时已经研究到了儒家和法家之间的边缘学科(或者是交叉学科什么的)。足可以使今天梗着脖子争论“德治”和“法治”的双双哑口无言。
很不幸,我这篇本来很臭的文章,现在要变成“道德与法制”之类的东西了。但我发誓绝对不会让你看着看着就想去会见周公,而且保证不插广告。
鲁国立那条法律的用意,是为了鼓励每一个人只要有机会,就可以惠而不费地做一件大好事,哪怕你暂时没钱预付赎金,也可以去借来为同胞赎身,因为你不会损失任何东西。
而且还能得到精神文明方面的回报(无论是来自社会外界还是自己的心灵)。
如此充满人文关怀,如此美好的法律,就是在那几千年后的人们也未必就有福消受,可那小子身在福中不知福,愣是把那么好的法律给捅了个口子。要知道别的袋子破了补补还能用,可是法律这条口袋一旦开了口子,你补补试试!不吓死你也累死你。
惠而不费,还有精神回报的大好事,别说是在那个孔子日理万机,比安南还繁忙的时代,就是放在如今,他老人家被“坑”过(秦二世)、被“批”过(批林批孔)后的今天,也是会有很多人去做的。多爽啊,我有空还干些损人不利己的事呢,图开心嘛。要真有这种事都不告诉我,我跟你急。 子贡也许料不到导师对自己的行为会如此痛心疾首。其实让孔子操心的不单单是“那条好法律”,更令他感到揪心的是道德本身的安危。子贡把原本人人都能达到的道德标准,超拔到了大多数人难以企及的高度。
我们可以继续想象一下。
要是鲁国君主为子贡之举龙颜大悦,欣然题词:向子贡**学习!并下令通报嘉奖、宣传推广,部署在全国上下掀起
一场轰轰烈烈的“学习子贡精神,争当道德标兵”的热潮,那麻烦可就大了。
人人都在表态向大公无私、一毫不取的子贡学习,社会表面的道德水准得到很大的提高,全国人民的精神面貌为之焕然一新。但是,道德水准的实际滑坡已然势不可挡。因为头顶已高悬了子贡那样的道德高标,谁若赎回同胞后还找国家报帐,就会被认为是不道德的,而在那个让孔子他老人家呕心沥血的时代,一个不道德的人所遭到的“报应”,可能是非常可怕的。
贴点大字报将他家的大门封死,让他闭门思过写材料那简直就是小儿科了。满大街游斗那也算不了什么,电影里那些戴着高帽的人,大都一个个仰着高傲的头颅,即使满脸血污也是一副士可杀不可辱的神情(如果你不同意,找导演去)。 在那个时代,一个刚被搞臭了的人去菜市场买几棵小葱和豆腐,就会被卖小葱和卖豆腐的大婶合起来当街训骂:你配吃小葱拌豆腐吗你?抬座金山来也不卖给你!就不卖!丧尽天良的东西!人在极度悲观绝望的状况下,生命力是很脆弱的,不由分说从摊上抢块豆腐过来,拿脑袋一撞,准死。
被搞臭是这么的可怕,然而又有几人有足够的财力,可以保证损失这笔赎金而不致影响自己的生活呢?那么就让道德高标见鬼去吧。孔子担心的事情就是将这么样发生的。 象我这样的角色,生活在那个时代,最牛也就扯个幌儿摆个摊,靠替人写点一封家书什么的维持生计,如果上面要我向子贡**学习,干脆叫我向狼牙山五壮士学习得了。 当然我还有可能成了范进,虽然那时还没科举这回事,但肯定有比科举更厉害的东西,比如考孔子的研究生。我是范进就跟岳父借把杀猪刀,到子总那儿去搞搞募捐,然后俺也出趟国,顺便赎一队同胞回来,一过边境就扯起一大横幅:本次活动由子氏集团提供赞助。好不快哉!
道德标准的无限拔高,只能导致事实上的“伪道德”、“反道德”。张远山先生曾经说:“违反常情、悖逆人情的道德,是世上最邪恶的东西??道德的根本目的,不是束缚精神,而是解放精神。”
一个过度倡导“大公无私”的社会,是不理性的。无论从文化、道德,还是从政治、经济层面上来说,都是这样的。而一个指望靠英雄、楷模来引导大众,用几近催眠的方式来推动文明进步的社会,则类似于发呓语了。如果真有这么样个社会存在,那将是人类文明的大敌。
要避免上述这一切,千万不能左一句“加强思想教育”,右一句“加强党性锻炼”,时不时还来上一阵子“精神文明达标创建活动”之类的,说句不敬的话:跟抽疯似的。最让咱平头百姓浑身起鸡皮疙瘩的是那句“廉洁自律”,那意思就是自己收好自己的爪子,虽然没人看见你有一对爪子,不用担心爪子被斩。
其实只有一条路:让制度看守社会(西谚是“让规则看守世界”),包括道德(主要指公共道德)。
这不是“人性本恶”还是“人性本善”的问题,因为有句话是无法反驳堪称真理的,那就是“有善的地方,必有恶相随。”如果善与恶的分水岭仅仅存在于每个人的内心,那么大家根本无权就善恶问题相互评判,争论和争吵随之发生,不要到那时候才想到还有“法律”这种东西。
当然要回答如何立法的问题,这篇本来就很臭的小文可承担不起。
虽然如今的国外,仍然有渴望我们去赎回来的兄弟姐妹(可不包括引渡),但是问题有些复杂,有可能会涉及外交大事,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区区一些个被拐骗后受尽折磨才想起回家的娃娃(还有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中国劳工),算不
了什么。再说还可能会涉及国际法什么的,那就更别去凑热闹了,才多大点水平!
幸亏鲁国君主很快收到了关于孔子那场师生谈话的第二篇“内参”,并立即下令各大媒体封杀了子贡。
至于子贡,完全有可能听了导师的话,或是迫于上面的压力,去财政部领回了那笔补偿金,然后以个人名义广而告之,证明自己早就按时拿到了补偿金,请大家不要听信谣言,影响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这小子!虽然重义轻财的名声没了,但是又捞回了个诚实守法、政治过硬的名声,而且徒增了一些神秘感,神秘感这东西可有点石成金的魔力。当然钱也一分没少。
由此可见,能钻法律空子的人可不是一般角色,从古至今皆如此,只是今天的好处可要比那个时代多得多,现成的空子不够了,撕口子的也就多了起来。
照这么说来,由于孔子他老人家的操劳,道德在那个时代好象并没有发生过滑坡。
那么滑坡到底发生在哪个时代,发生过几次呢?还得请诸位兄台赐教。
最后再喊句口号聊表心意:道德的根本目的,不是束缚精神,而是解放精神。
范文三:子贡赎人
反道德的道德高标??子贡赎人
张远山授权文集《寓言的密码》下篇
鲁国的法律规定,如果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人出钱把他们赎出来,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子贡有一次赎了一个在外国沦为奴隶的鲁国人,回来后拒绝了国家赔偿给他的赎金。
孔子说:“端木赐(子贡的名字),你这样做就不对了。你开了一个坏的先例,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你收回国家抵偿你的赎金,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你不拿国家抵偿的赎金,就破坏了鲁国的那条代偿赎金的好法律。”
子贡是最有钱的孔门弟子,他是一个成功的商人。所以他在商业营运中周游列国,有机会也有经济实力赎出在外国沦为奴隶的鲁国人。也正因为他有经济实力,所以他能够拒绝国家把他付出的赎金还给他。更由于他是孔子的学生,受到了孔子的道德感化,所以他才会拒绝收回代偿的赎金。他大概以为孔子会表扬他,不料孔子认为,子贡误解了自己的道德思想。
孔子认为,大多数人没有子贡这么巨大的财力,无法不在乎这笔赎金,因为如果白白付出这笔赎金,他自己的生活就可能受到重大影响。而如果不能取回自己代付的赎金,那么即便看到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机会救同胞出火坑,大多数人也会放弃为本国同胞赎身。
甚至于,即便有人有这个经济实力,不仅有机会,而且有能力付出赎金而不影响自己的生活,但由于并非所有的人都有如此之高的道德水准,因此他也会因为付出赎金后无法收回,而放弃为本国同胞赎身。
子贡也许会说,别人没有我的财力,或者有财力而不肯白白地损失赎金,他们完全可以从国库中取回赎金,不必像我这样拒绝的。我的拒绝收回赎金,应该不至于使他们放弃做这样的好事吧,
子贡可谓鼠目寸光,反对儒家的庄子说“中国之君子,明乎礼义而陋于知人心”,说的正是这些孔门后学??很可能包括与庄子几乎完全同时的孟子。事实上,鲁国那条代偿赎金的法律,立意极好,它的目的是让每一个人只要有机会,就可以惠而不费地做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即便你的财力连预付赎金都做不到,也应该去设法借来赎金为同胞赎身,因为你不损失任何东西,只需要付出同情心。道德的目的并不是要任何人去做损己利人的重大牺牲,而是乐于做无损于己但却有利于人的好事。
由此可见,子贡的“道德”行为是反道德的。首先,他把原本平淡无奇、应该人人都能够做到的道德,超拔到了大多数人无法企及的高度。既然“道德”标准如此之高,那么本来符合道德的代偿赎金后的收回赎金,现在就变成“不道德”的了。因为“道德舆论”会对收回赎金的人说:你什么也没有付出,算是做什么好事,跟人家子贡比比,你简直就是个自私自利的人~??任何人不妨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你做了一件为奴隶赎身的大好事,得到的却是“自私自利”的评价;如果你做了一件合于道德的善事,得到的却是“不道德”的恶名,
你还会去做吗,你当然不会做,而是开始跟着“道德舆论”说。于是,子贡式的“无私道德”,最终使“道德”变成了只说不做的东西,成了纯粹的高调。
子贡的“道德”高标,犹如设了一个跳高的世界记录:二米三十四。只有跳到这个高度的人,才算有跳高才能。这样的话,任何小学生运动会、中学生运动会、大学生运动会和一切低水平的运动会都不必开了,因为即便是这些运动会的跳高冠军,也跳不过二米。也就是说,运动员们忙了半天,流了一身臭汗,得到的只是耻笑,得到的只是“不配跳高”的恶名。于此相似,过高的“道德”标准,使绝大多数人都沦为“不道德”;所有追求道德的人,得到的只是耻笑;他们的真正符合道德的高尚努力,只被用来证明他的“不道德”。在这种“道德高压”下,他们唯一的选择就是:永远只说道德的话,但永远不做道德的事。好话说尽,坏事做绝,并且心安理得。过高的“道德”不仅没有推广道德,反而推广了不道德。推广不道德有没有好处呢,有的,但是只对那一个达到“道德世界记录”的人有利:他成了绝对的道德偶像,至高无上的圣人。
实际上,道德世界记录是不能做人类社会的道德原则的。因为首先,既然是人类社会的道德原则,就应该符合整个社会的大多数人力所能及的道德水平,使大多数愿意做有德者的人感到胜任愉快。也就是说,道德标准应该是一条大多数人都能达到的及格线。自我道德要求高的人,不妨去拚一百分,争第一,但大多数人只要及格,就不该打屁股。如果一种教育不让考不到一百分的大多数人及格,学生就会丧失求知进取心,自暴自弃。这种教育就是失败的。如果一种道德不让善良而不杰出的大多数人感到自己有希望做个好人,人们就会丧失道德进取心,自暴自弃。这种道德就是虚假的。当一种道德标准使大多数人都做不到时,这种道德就必然是伪道德。提倡这种伪道德的唯一结果,就是反道德;这种伪道德越是成功,越会导致道德大滑坡。
提倡这种伪道德的人,不是热爱道德的人,只是以道德为名的自恋狂或自虐狂。所有的真道学,正是这样的自恋狂和自虐狂??而假道学则是眼红真道学之成功的小人,假道学虽然也自恋,但不是自恋狂,而且假道学决不自虐,他用沽名钓誉得到的利益满足其世俗欲望。其次,人类社会的道德标准应该是比较恒定的,以便一代又一代的人可以准此而行。但如果道德世界记录做了整个社会的道德标准,那么这一世界记录就会被道德自恋狂或精神自虐狂们不断地刷新和打破,那么大多数人必将无所适从。因为昨天被前一位道德狂认为还是道德的事,今天却会被另一个更狂热的道德狂斥之为不道德。道德狂热的比赛,是没有止境的,不到家破人亡、国毁种灭,决不肯罢休。
如果任何人做道德之事,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是打破和刷新道德世界记录的那个人,那么他就不是真爱道德,而是狂恋自己。打破跳高世界记录,是人类的光荣,不能跳得如此之高的普通人也分享这一光荣。而打破道德世界记录,只是个人的光荣,不能跳得如此之高的普通人不仅分享不到光荣,而且还加深了负罪感,蒙受了更大的羞辱。
可以设想,子贡的立异以为高,必然会迫使有些人在收回赎金或行善得到奖赏之后,把这些本该收回的赎金或本该得到的报酬“捐献”出来。于是“道德舆论”大加赞扬,但这种“道德”行为,若不是迫于“道德”高标的压力,就是为了沽名钓誉。因为真正合于道德的慈善捐助应该是匿名捐助。署名捐助有两大坏处:一是用“道德”行为抬高了自己,在物质不平等之外,加剧了精神不平等;二是贬低并羞辱了受助者,使之成为对捐助者感恩戴德的精神奴隶??然而除了感谢天地和伟大先人,任何人都不应对一个与自己完全平等的活人感
恩戴德。索要感恩戴德的物质施舍者,只是精神乞丐,与道德毫不相涉。
若干年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绝对道德高标,使当代中国人的道德水准发生了有史以来最大最彻底的滑坡,几乎滑到了中华民族最近两千年历史的最低道德底谷,以至于在这一口号停止使用的二十年之后,还无法恢复到文明社会的正常水平,很多国人更沦为“利己必损人”乃至“损人不利己”的道德败类。这种惨痛的历史教训,是中国人乃至全人类都应该深刻记取的。
我认为,道德是人类文明的大地,而不是人类生活的天空。让所有的人都在坚实的道德基础上自由舞蹈,是人类文明的目标。人类的智慧,不该用于打破道德世界记录,而该用于打破艺术与科学的世界记录。科学成果满足人类的物质生活,艺术成就满足人类的精神生活。真正的道德,就是卑之无甚高论的东西。想以立异以为高的道德高标来彰显自我的人,是贪天之功为己有的狂徒,是把大多数人赶入道德深渊的历史罪人,是把大多数人打入精神地狱的文化恶棍。
子贡的立异以为高,还开了“道德”有权不服从法律的恶的先例??为了不开这样的先例,哲学之父苏格拉底在有机会活下去时却拒绝苟活。子贡的“道德”,表面上看是反对法律的,实际上却是反道德的。因为道德本不该与法律有本质上的冲突。法律是建立在道德大地之上的暂时的道德建筑,人类住在立基于道德大地之上的法律建筑里,从事艺术与科学,从事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享受他们的幸福生活。从法律是道德的语言物化而言,时代的道德本质上不应反对时代的法律??如果这一法律体系是得到全体人民同意的话。从每一时代的法律体系是人类文明的某个历史阶段的暂时的道德形式而言,法律建筑可以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随着人类对永恒道德与普遍人性的认识深化而时时加以修缮和扩建。然而,正如无论多么巨大的建筑都只可能占据广袤大地的一小部分,法律也只能覆盖人类全部生活的一小部分,人类还有更大一部分生活,尤其是精神生活,将走出暂时的法律建筑,在道德的坚实大地上自由舞蹈。道德本该比法律更宽容,而不是更无情。道德的根本目的不是束缚精神,而是解放精神。在我眼里,道德就是自由的同义语。真正的道德就是不损害他人的利益,真正的自由就是不践踏他人的自由。我认为,只有当永恒道德能够与暂时的法律携起手来,人类才有可能进入文明的高级阶段。
法律合于理,道德通于情;理可变,而情不可变。今天的理可能反对昨天的理,但今天的情却不可能反对昨天的情;理日明而情日深,深情与慈悲是道德的永恒目标。情是理的基础,理是情的提炼。违反常情、悖逆人情的道德,是世上最邪恶的东西。所谓魔鬼式的傲慢,指的正是这种伪道德家的傲慢。法律可能像上帝一样无情,但不可能像道德魔鬼那样傲慢。矫情是一切道学家的共同特征。从法律的立场来看,如果你的理是错的,就要无情地反对你。从道德的立场来看,如果你不够深情,那么我更要用爱来感化你。道德感化只能用爱,而不能用恨,而伪道德所彰扬的正是恨。以为伪道德的“道德高标”能够有巨大的“道德感召”,只是道学家的痴人说梦。爱的道德感化是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恨的伪道德感召是狂风暴雨、雷霆震响。“感化”是我来主动亲近你、提升你;“感召”是强迫你来符合我、崇拜我。人们亲近爱的道德感化,正如亲近春风雨露;人们逃避恨的伪道德暴虐,正如逃避雷劈电击。
世上最愚蠢最反动的事,莫过于不顾实际效果的道德叫嚣。我认为,所谓道德,就是认识并做符合普遍人性的事。由于普遍人性是全人类相通的,因此真正的道德原则是世界通用的。比如孔子的最高道德原则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道,而基督教同样把这一最高
道德原则称之为“金律”。如果说这一永恒的道德原则之外还有什么可以补充的,就是“己所欲者,勿强加于人”。如果没有这一补充和限制,那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就会被滥用,就会成为“己所欲者,滥施于人”的反道德原则,有德者就成了强制者,而强制者就有权以道德的名义来实施强制。然而,虽然法律的强制有时是不得已的必要手段,但一切强制都不符合永恒的道德。
总之,一切大多数人做不到的道德,都是伪道德,哪怕这种道德是未来时代的大多数人能做到的超前道德,对现时代来说也是伪道德。道德和法律都是人类生活的日常家什,不需要超前消费。而合理的法律就像饭,吃一辈子都吃不腻;美好的道德则如同空气,不仅呼吸一辈子不会厌倦,而且厌倦了都无法不呼吸。不好的饭可以不吃,不好的空气却不得不呼吸。人们曾经理直气壮地反抗不合理的坏法律,但却很少有人敢于反抗不合理的伪道德??越是丧心病狂的道德高调,人们越是不敢反对。人们顶多说,这种神圣道德对是对的,只是太难做到了。殊不知任何大多数人做不到的道德就绝对是错的。因为道德的目的就是让大多数人成为善人,而伪道德却使大多数人成了罪人。
伪道德对人类精神和社会生活造成了最大的伤害。真正的道德就像空气那么重要,又像空气那么平常。让人感觉不到存在的空气,是最好的空气,让人感觉不到存在的道德,则是最好的道德。认为道德与法律不该太平常的道学家,是厌世者和恨世者,他们简直就想停止自己的呼吸,或者一天到晚挖空心思把人类的精神空气弄得污浊不堪,使人们难以畅快地呼吸,直到大多数人的精神都窒息而死,成为行尸走肉。因此,我认为道学家是人类的最大敌人,是文明的最大敌人,是道德的最大敌人,更是生命与爱的最大敌人。
最后我想谈一谈孔子在中国乃至人类文明史上的特殊价值。我认为,孔子的中庸思想,在这一寓言中得到了极为出色的体现。孔子不立异以为高,因为他是真正的有德者。真正有道德的人,不是为了自己成为道德家而宣扬道德,而是为了让道德引人向善,给人间带来祥和与幸福。只要有利于真正的道德广布天下,真正的有德者不惜被道学家指责为“道德”的叛徒。
老子主张“以德报怨”,孔子主张“以直报怨”,孔子绝对没有圣人气,把他捧成圣人是孔子的弟子对恩师的最大背叛。孔子的思想非常平实中肯,没有任何唬人的东西,这使许多现代人误以为孔子是个平庸的老头,殊不知这才是真正的伟大??就其对道德与人性的彻悟程度而言,孔子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人,其伟大程度远远超过苏格拉底、佛陀和耶稣。孔子确实有许多难以恭维的地方,比如说他对实际效果的过分注重(这本该是法律的事),使他的道德原则少了一些宗教式的超越性。更由于他过分注重实际效果,又受时代局限而无法分清法律与道德的不同辖域,于是他从所处时代的实际效果出发,主张“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从当时的历史条件来看,这未必完全没有道理。尽管从现代的认识看来是十足的愚民政策,并且确实在后来的中国历史中起了极坏的作用。但这一方面是孔子本人的历史局限(任何人都不可能是完人和圣人),另一方面却是孔门后学过度彰扬的结果。孔门后学没有继承发展他的思想的诸多好的方面,却发扬光大了他的思想的坏的一面。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孔子不该负责的,因为任何思想家都有局限之处。如果后人错误地把某个思想家吹捧为永远不会出错的“一句顶一万句”的圣人,随后又把他的局限之处,把他的思想糟粕发扬光大,那么任何伟大的思想家就都会成为历史的替罪羊。后人在探讨历史功过的时候,固然不能为孔子的愚民思想辩护,但在知人论世的时候,却必须实事求是地把事实上的活生生的思想家,与被思想家的后学歪曲重塑的道德偶像区分开来。
不幸的是,孔子最杰出的弟子颜回死后,剩下的都是子贡、曾参这样的蠢材,他们以道德代替法律,以强制代替自由,对科学全无兴趣,对艺术毫无会心,徒然只剩无止境的伪道德叫嚣。整个两千年中国历史,就被这些真道学和假道学所宣扬的伪道德毁掉了。以至于中国人没有什么东西可夸耀,只好宣称中国人的道德水平世界第一。然而一个民族的整体道德水准,与个别道德自恋狂和精神自虐狂的屡破道德世界记录不仅不成正比,反而适成反比。何况夺取道德世界记录的锦标,原本就是道德狂的痴念。真正的道德是不与人争胜的,真正的有德者从来不指责他人违反了道德,真正的有德者从来只以可检验的科学真理与人辩难,而从不对他人进行无法验证的道德裁判。真正的道德大地,是全人类共有的,各民族在各自不同的历史道路上,营造了不同的法律建筑体系,发展了不同的思想艺术体系,探索着同样为全人类共享的科学真理的广袤天空??然而,孔子之后的古代中国人误把伪道德奉为天空,就把科学真理乃至法律民主都践踏在脚下了。古代中国人,正是一个倒立在天花板上跳舞的奇怪民族。
范文四:反道德的道德高标——子贡赎人
反道德的道德高标——子贡赎人 说古道今
反道德的道德高标——子贡赎人
鲁国的法律规
定,如果鲁国人在外
国沦为奴隶,有人出
钱把他们赎出来,可
以到国库中报销赎
金.子贡有一次赎了
一
个在外国沦为奴
隶的鲁国人,回来后
拒绝了国家赔偿给
他的赎金.孔子说:
"端木赐(子贡姓端
.
木,名赐),你这样做
就不对了.你开了一
口张远山
个坏的先例,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 了.你收回国家抵偿你的赎金,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你不拿国家 抵偿的赎金,就破坏了鲁国的那条代偿赎金的好法律." 子贡是最有钱的孔门弟子,他是一个成功的商人.所以他在商业 营运中周游列国,有机会也有经济实力赎出在外国沦为奴隶的鲁国 人.也正因为他有经济实力,所以他能够拒绝国家把他付出的赎金还 给他.更由于他是孔子的学生,受到了孔子的道德感化,所以他才会拒 绝收回代偿的赎金.他大概以为孔子会表扬他,不料孔子认为,子贡误
解了自己的道德思想.
孔子认为,大多数人没有子贡这么巨大的财力,无法不在乎这笔 赎金.因为如果白白付出这笔赎金,他自己的生活就可能受到重大影 响.而如果不能取回自己代付的赎金,那么即便看到鲁国人在外国沦 为奴隶,有机会救同胞出火坑,大多数人也会放弃为本国同胞赎身.甚 至于,即便有人有这个经济实力,不仅有机会,而且有能力付出赎金而 不影响自己的生活,但由于并非所有的人都有如此之高的道德水准, 9—44
说古道今
因此他也会因为付出赎金后无法收回,而放弃为本国同胞赎身.子贡 也许会说,剐人没有我的财力,或者有财力而不肯白白地损失赎金,他 们完全可以从国库中取回赎金,不必像我这样拒绝的.我的拒绝收回 赎金,应该不至于使他们放弃做这样的好事吧?
子贡可谓鼠目寸光.反对儒家的庄子说"中国之君子,明乎礼义而 陋于知人心".说的正是这些孔门后学——很可能包括与庄子几乎完 全同时的孟子.事实上,鲁国那条代偿赎金的法律,立意极好,它的目 的是让每一个人只要有机会,就可以惠而不费地做一件功德无量的大 好事.即便你的财力连预付赎金都做不到,也应该去设法借来赎金为 同胞赎身,因为你不损失任何东西,只需要付出同情心.道德的目的并 不是要任何人去做损己利人的重大牺牲.而是乐于做无损于己但却有 利于人的好事.
由此可见,子贡的"道德"行为是反道德的.首先,他把原本平淡无 奇,应该人人都能够做到的道德行为,超拔到了大多数人无法企及的 高度.既然"道德"标准如此之高,那么本来符合道德的代偿赎金后的 收回赎金,现在就变成"不道德"的了,因为"道德舆论"会对收回赎金 的人说:你什么也没有付出,算是做什么好事?跟人家子贡比比,你简 直就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各位不妨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你做了一件 为奴隶赎身的大好事,得到的却是"自私自利"的评价;如果你做了一
件合于道德的善事,得到的却是"不道德"的恶名,你还会去做吗?于 是,子贡式的"无私道德",最终使"道德"变成了只说不做的东西,成了 纯粹的高调.
子贡的"道德"高标,犹如设了一个跳高的世界纪录:二米三十四. 只有跳到这个高度的人,才算有跳高才能.这样的话,任何小学生运动 会,中学生运动会,大学生运动会和一切低水平的运动会都没必要开 了,因为即便是这些运动会的跳高冠军,也跳不过二米.也就是说,运 动员们忙了半天,流了一身臭汗,得到的只是耻笑,只是"不配跳高"的 恶名.与此相似,过高的"道德"标准,使绝大多数人都沦为"不道德", 所有追求道德的人,得到的只是耻笑,他们的其正符合道德的高尚努 力.只被用来证明他们的"不道德".在这种"道德高压"下,他们唯一的 选择就是:永远只说道德的话,但永远不做道德的事.过高的"道德"不 仅没有推广道德,反而推广了不道德.
【摘自《教师博览)2004年第l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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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反道德的道德高标──子贡赎人
鲁国的法律规定,如果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人出钱把他们赎出来,可以到国库中报销
赎金。子贡有一次赎了一个在外国沦为奴隶的鲁国人,回来后拒绝了国家赔偿给他的赎金。
孔子说:“端木赐(子贡的名字),你这样做就不对了。你开了一个坏的先例,从今以后,鲁
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你收回国家抵偿你的赎金,不会损害你的行为
的价值;你不拿国家抵偿的赎金,就破坏了鲁国的那条代偿赎金的好法律。”
子贡是最有钱的孔门弟子,他是一个成功的商人。所以他在商业营运中周游列国,有机
会也有经济实力赎出在外国沦为奴隶的鲁国人。也正因为他有经济实力,所以他能够拒绝国
家把他付出的赎金还给他。更由于他是孔子的学生,受到了孔子的道德感化,所以他才会拒
绝收回代偿的赎金。他大概以为孔子会表扬他,不料孔子认为,子贡误解了自己的道德思想。
孔子认为,大多数人没有子贡这么巨大的财力,无法不在乎这笔赎金,因为如果白白付
出这笔赎金,他自己的生活就可能受到重大影响。而如果不能取回自己代付的赎金,那么即
便看到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机会救同胞出火坑,大多数人也会放弃为本国同胞赎身。
甚至于,即便有人有这个经济实力,不仅有机会,而且有能力付出赎金而不影响自己的
生活,但由于并非所有的人都有如此之高的道德水准,因此他也会因为付出赎金后无法收回,
而放弃为本国同胞赎身。
子贡也许会说,别人没有我的财力,或者有财力而不肯白白地损失赎金,他们完全可以
从国库中取回赎金,不必像我这样拒绝的。我的拒绝收回赎金,应该不至于使他们放弃做这
样的好事吧?
子贡可谓鼠目寸光,反对儒家的庄子说“中国之君子,明乎礼义而陋于知人心”,说的正
是这些孔门后学??很可能包括与庄子几乎完全同时的孟子。事实上,鲁国那条代偿赎金的
法律,立意极好,它的目的是让每一个人只要有机会,就可以惠而不费地做一件功德无量的
大好事。即便你的财力连预付赎金都做不到,也应该去设法借来赎金为同胞赎身,因为你不
损失任何东西,只需要付出同情心。道德的目的并不是要任何人去做损己利人的重大牺牲,
而是乐于做无损于己但却有利于人的好事。
由此可见,子贡的“道德”行为是反道德的。首先,他把原本平淡无奇、应该人人都能
够做到的道德,超拔到了大多数人无法企及的高度。既然“道德”标准如此之高,那么本来
符合道德的代偿赎金后的收回赎金,现在就变成“不道德”的了。因为“道德舆论”会对收
回赎金的人说:你什么也没有付出,算是做什么好事?跟人家子贡比比,你简直就是个自私
自利的人!??任何人不妨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你做了一件为奴隶赎身的大好事,得到的
却是“自私自利”的评价;如果你做了一件合于道德的善事,得到的却是“不道德”的恶名,
你还会去做吗?你当然不会做,而是开始跟着“道德舆论”说。于是,子贡式的“无私道德”,
最终使“道德”变成了只说不做的东西,成了纯粹的高调。
子贡的“道德”高标,犹如设了一个跳高的世界记录:二米三十四。只有跳到这个高度
的人,才算有跳高才能。这样的话,任何小学生运动会、中学生运动会、大学生运动会和一
切低水平的运动会都不必开了,因为即便是这些运动会的跳高冠军,也跳不过二米。也就是
说,运动员们忙了半天,流了一身臭汗,得到的只是耻笑,得到的只是“不配跳高”的恶名。
于此相似,过高的“道德”标准,使绝大多数人都沦为“不道德”;所有追求道德的人,得到
的只是耻笑;他们的真正符合道德的高尚努力,只被用来证明他的“不道德”。在这种“道德
高压”下,他们唯一的选择就是:永远只说道德的话,但永远不做道德的事。好话说尽,坏
事做绝,并且心安理得。过高的“道德”不仅没有推广道德,反而推广了不道德。推广不道
德有没有好处呢?有的,但是只对那一个达到“道德世界记录”的人有利:他成了绝对的道
德偶像,至高无上的圣人。
实际上,道德世界记录是不能做人类社会的道德原则的。因为首先,既然是人类社会的道德原则,就应该符合整个社会的大多数人力所能及的道德水平,使大多数愿意做有德者的
人感到胜任愉快。也就是说,道德标准应该是一条大多数人都能达到的及格线。自我道德要
求高的人,不妨去拚一百分,争第一,但大多数人只要及格,就不该打屁股。如果一种教育
不让考不到一百分的大多数人及格,学生就会丧失求知进取心,自暴自弃。这种教育就是失
败的。如果一种道德不让善良而不杰出的大多数人感到自己有希望做个好人,人们就会丧失
道德进取心,自暴自弃。这种道德就是虚假的。当一种道德标准使大多数人都做不到时,这
种道德就必然是伪道德。提倡这种伪道德的唯一结果,就是反道德;这种伪道德越是成功,
越会导致道德大滑坡。
提倡这种伪道德的人,不是热爱道德的人,只是以道德为名的自恋狂或自虐狂。所有的真道学,正是这样的自恋狂和自虐狂??而假道学则是眼红真道学之成功的小人,假道学虽
然也自恋,但不是自恋狂,而且假道学决不自虐,他用沽名钓誉得到的利益满足其世俗欲望。
其次,人类社会的道德标准应该是比较恒定的,以便一代又一代的人可以准此而行。但如果
道德世界记录做了整个社会的道德标准,那么这一世界记录就会被道德自恋狂或精神自虐狂
们不断地刷新和打破,那么大多数人必将无所适从。因为昨天被前一位道德狂认为还是道德
的事,今天却会被另一个更狂热的道德狂斥之为不道德。道德狂热的比赛,是没有止境的,
不到家破人亡、国毁种灭,决不肯罢休。
如果任何人做道德之事,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是打破和刷新道德世界记录的那个人,那么他就不是真爱道德,而是狂恋自己。打破跳高世界记录,是人类的光荣,不能跳得如此之高
的普通人也分享这一光荣。而打破道德世界记录,只是个人的光荣,不能跳得如此之高的普
通人不仅分享不到光荣,而且还加深了负罪感,蒙受了更大的羞辱。
可以设想,子贡的立异以为高,必然会迫使有些人在收回赎金或行善得到奖赏之后,把这些本该收回的赎金或本该得到的报酬“捐献”出来。于是“道德舆论”大加赞扬,但这种
“道德”行为,若不是迫于“道德”高标的压力,就是为了沽名钓誉。因为真正合于道德的
慈善捐助应该是匿名捐助。署名捐助有两大坏处:一是用“道德”行为抬高了自己,在物质
不平等之外,加剧了精神不平等;二是贬低并羞辱了受助者,使之成为对捐助者感恩戴德的
精神奴隶??然而除了感谢天地和伟大先人,任何人都不应对一个与自己完全平等的活人感
恩戴德。索要感恩戴德的物质施舍者,只是精神乞丐,与道德毫不相涉。
若干年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绝对道德高标,使当代中国人的道德水准发生了有史以来最大最彻底的滑坡,几乎滑到了中华民族最近两千年历史的最低道德底谷,以至于在
这一口号停止使用的二十年之后,还无法恢复到文明社会的正常水平,很多国人更沦为“利
己必损人”乃至“损人不利己”的道德败类。这种惨痛的历史教训,是中国人乃至全人类都
应该深刻记取的。
我认为,道德是人类文明的大地,而不是人类生活的天空。让所有的人都在坚实的道德基础上自由舞蹈,是人类文明的目标。人类的智慧,不该用于打破道德世界记录,而该用于
打破艺术与科学的世界记录。科学成果满足人类的物质生活,艺术成就满足人类的精神生活。
真正的道德,就是卑之无甚高论的东西。想以立异以为高的道德高标来彰显自我的人,是贪
天之功为己有的狂徒,是把大多数人赶入道德深渊的历史罪人,是把大多数人打入精神地狱
的文化恶棍。
子贡的立异以为高,还开了“道德”有权不服从法律的恶的先例??为了不开这样的先例,哲学之父苏格拉底在有机会活下去时却拒绝苟活。子贡的“道德”,表面上看是反对法律
的,实际上却是反道德的。因为道德本不该与法律有本质上的冲突。法律是建立在道德大地
之上的暂时的道德建筑,人类住在立基于道德大地之上的法律建筑里,从事艺术与科学,从
事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享受他们的幸福生活。从法律是道德的语言物化而言,时代的道德
本质上不应反对时代的法律??如果这一法律体系是得到全体人民同意的话。从每一时代的
法律体系是人类文明的某个历史阶段的暂时的道德形式而言,法律建筑可以随着人类社会的
进步、随着人类对永恒道德与普遍人性的认识深化而时时加以修缮和扩建。然而,正如无论
多么巨大的建筑都只可能占据广袤大地的一小部分,法律也只能覆盖人类全部生活的一小部
分,人类还有更大一部分生活,尤其是精神生活,将走出暂时的法律建筑,在道德的坚实大
地上自由舞蹈。道德本该比法律更宽容,而不是更无情。道德的根本目的不是束缚精神,而
是解放精神。在我眼里,道德就是自由的同义语。真正的道德就是不损害他人的利益,真正
的自由就是不践踏?
?
法律合于理,道德通于情;理可变,而情不可变。今天的理可能反对昨天的理,但今天的情却不可能反对昨天的情;理日明而情日深,深情与慈悲是道德的永恒目标。情是理的基
础,理是情的提炼。违反常情、悖逆人情的道德,是世上最邪恶的东西。所谓魔鬼式的傲慢,
指的正是这种伪道德家的傲慢。法律可能像上帝一样无情,但不可能像道德魔鬼那样傲慢。
矫情是一切道学家的共同特征。从法律的立场来看,如果你的理是错的,就要无情地反对你。
从道德的立场来看,如果你不够深情,那么我更要用爱来感化你。道德感化只能用爱,而不
能用恨,而伪道德所彰扬的正是恨。以为伪道德的“道德高标”能够有巨大的“道德感召”,
只是道学家的痴人说梦。爱的道德感化是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恨的伪道德感召是狂风暴雨、
雷霆震响。“感化”是我来主动亲近你、提升你;“感召”是强迫你来符合我、崇拜我。人们
亲近爱的道德感化,正如亲近春风雨露;人们逃避恨的伪道德暴虐,正如逃避雷劈电击。
世上最愚蠢最反动的事,莫过于不顾实际效果的道德叫嚣。我认为,所谓道德,就是认识并做符合普遍人性的事。由于普遍人性是全人类相通的,因此真正的道德原则是世界通用
的。比如孔子的最高道德原则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道,而基督教同样把这一最高
道德原则称之为“金律”。如果说这一永恒的道德原则之外还有什么可以补充的,就是“己所
欲者,勿强加于人”。如果没有这一补充和限制,那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就会被
滥用,就会成为“己所欲者,滥施于人”的反道德原则,有德者就成了强制者,而强制者就
有权以道德的名义来实施强制。然而,虽然法律的强制有时是不得已的必要手段,但一切强
制都不符合永恒的道德。
总之,一切大多数人做不到的道德,都是伪道德,哪怕这种道德是未来时代的大多数人能做到的超前道德,对现时代来说也是伪道德。道德和法律都是人类生活的日常家什,不需
要超前消费。而合理的法律就像饭,吃一辈子都吃不腻;美好的道德则如同空气,不仅呼吸
一辈子不会厌倦,而且厌倦了都无法不呼吸。不好的饭可以不吃,不好的空气却不得不呼吸。
人们曾经理直气壮地反抗不合理的坏法律,但却很少有人敢于反抗不合理的伪道德??越是
丧心病狂的道德高调,人们越是不敢反对。人们顶多说,这种神圣道德对是对的,只是太难
做到了。殊不知任何大多数人做不到的道德就绝对是错的。因为道德的目的就是让大多数人
成为善人,而伪道德却使大多数人成了罪人。
伪道德对人类精神和社会生活造成了最大的伤害。真正的道德就像空气那么重要,又像空气那么平常。让人感觉不到存在的空气,是最好的空气,让人感觉不到存在的道德,则是
最好的道德。认为道德与法律不该太平常的道学家,是厌世者和恨世者,他们简直就想停止
自己的呼吸,或者一天到晚挖空心思把人类的精神空气弄得污浊不堪,使人们难以畅快地呼
吸,直到大多数人的精神都窒息而死,成为行尸走肉。因此,我认为道学家是人类的最大敌
人,是文明的最大敌人,是道德的最大敌人,更是生命与爱的最大敌人。
最后我想谈一谈孔子在中国乃至人类文明史上的特殊价值。我认为,孔子的中庸思想,在这一寓言中得到了极为出色的体现。孔子不立异以为高,因为他是真正的有德者。真正有
道德的人,不是为了自己成为道德家而宣扬道德,而是为了让道德引人向善,给人间带来祥
和与幸福。只要有利于真正的道德广布天下,真正的有德者不惜被道学家指责为“道德”的
叛徒。
老子主张“以德报怨”,孔子主张“以直报怨”,孔子绝对没有圣人气,把他捧成圣人是孔子的弟子对恩师的最大背叛。孔子的思想非常平实中肯,没有任何唬人的东西,这使许多
现代人误以为孔子是个平庸的老头,殊不知这才是真正的伟大??就其对道德与人性的彻悟
程度而言,孔子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人,其伟大程度远远超过苏格拉底、佛陀和耶稣。
孔子确实有许多难以恭维的地方,比如说他对实际效果的过分注重(这本该是法律的事),使
他的道德原则少了一些宗教式的超越性。更由于他过分注重实际效果,又受时代局限而无法
分清法律与道德的不同辖域,于是他从所处时代的实际效果出发,主张“民可使由之,不可
使知之”,从当时的历史条件来看,这未必完全没有道理。尽管从现代的认识看来是十足的愚
民政策,并且确实在后来的中国历史中起了极坏的作用。但这一方面是孔子本人的历史局限
(任何人都不可能是完人和圣人),另一方面却是孔门后学过度彰扬的结果。孔门后学没有继
承发展他的思想的诸多好的方面,却发扬光大了他的思想的坏的一面。从某种程度上说,这
是孔子不该负责的,因为任何思想家都有局限之处。如果后人错误地把某个思想家吹捧为永
远不会出错? 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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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的是,孔子最杰出的弟子颜回死后,剩下的都是子贡、曾参这样的蠢材,他们以道德代替法律,以强制代替自由,对科学全无兴趣,对艺术毫无会心,徒然只剩无止境的伪道
德叫嚣。整个两千年中国历史,就被这些真道学和假道学所宣扬的伪道德毁掉了。以至于中
国人没有什么东西可夸耀,只好宣称中国人的道德水平世界第一。然而一个民族的整体道德
水准,与个别道德自恋狂和精神自虐狂的屡破道德世界记录不仅不成正比,反而适成反比。
何况夺取道德世界记录的锦标,原本就是道德狂的痴念。真正的道德是不与人争胜的,真正
的有德者从来不指责他人违反了道德,真正的有德者从来只以可检验的科学真理与人辩难,
而从不对他人进行无法验证的道德裁判。真正的道德大地,是全人类共有的,各民族在各自
不同的历史道路上,营造了不同的法律建筑体系,发展了不同的思想艺术体系,探索着同样
为全人类共享的科学真理的广袤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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