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不独子其子:五四前后关于儿童公育的争论
〔摘要〕 清季以来,面对内忧外患的时局,一部分思想激进的读书人放弃了各亲其亲、各子其子的传统社会模式,转而构建不独子其子、不独亲其亲的大同社会,即儿童出生之后,交由公立机构养育、教育。这样,男女双方只需生育而无抚养、教育的责任。他们相信这不仅有助于实现教育平等和社会的根本改造,而且可以藉此将妇女从育儿的责任中彻底解放出来。不过,这一事关儿童的讨论,却忽视了儿童自身的诉求和人类对亲情的基本需要。 〔关键词〕 儿童公育;不独子其子;教育公平;妇女解放 〔中图分类号〕K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5)05-0186-08 就一般的生活伦理而言,近代可以说是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在内忧外患造成的焦虑心态中,传统的经典从人们的思想和生活中淡出,社会处于一种无所指引的状态。〔1〕而人们对“未来”的设想不再是回到“黄金古代”,而是已知的美好“未来”。〔2〕在各种新奇的、被建构的未来之中,有一部分激进的读书人从基本的社会制度以及人伦关系的角度反思家庭的存废问题,以想象为基础构建起一个无家的未来社会。如康有为就主张,“人皆天所生”,故“人人皆直隶于天”。欲至太平,“舍去家无由”,并由人人共设一个“公政府”,此“公政府当公养人而公教之,公恤之”。② 按照康氏的设想,无所谓父母的儿童自出生就在公共的机构中成长,历经公立育婴院、公立怀幼院、公立蒙学院、公立小学院、公立中学院、公立大学院完成教育,成为独立的劳动者。且这样的成人可以说是一个“公人”,其“养生送死皆政府治之,而于一人之父母子女无预焉”。〔3〕为了使每一个儿童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和衣食住行,主张废除家庭,由政府安排每个人成长的轨迹。 这样的设想在今天看来也相当超前,但在清末民初却为不少读书人所分享。1920年春,恽代英和杨效春就曾在《时事新报》上反复争论儿童公育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前者极力支持,而后者坚决反对。恽代英和杨效春当时都是少年中国学会的会员,此后仍保持通信。因此,这次辩论可以看作是朋友之间的争论。张东荪就认为这次辩论中“双方的话都有价值”。〔4〕 但是,后来的研究者或因各种原因多半关照论战中支持儿童公育的恽代英的言说,而忽略张东荪所谓那亦有价值的另一方。既存研究大体上正面评价儿童公育的主张:或从平等的角度肯定儿童公育〔5〕,或认为儿童公育符合教育社会化的趋向。〔6〕研究者似乎确信儿童教育社会化是“进步”的象征,而忽略过分社会化的公育对儿童心理、社会组织以及人性本身的挑战,及其可能对社会造成的破坏。本文尝试将双方观点都放在清季以来对社会组织、儿童教养方式进行反思的语境中进一步考察。 一、儿童公育:不独子其子的新解 对思想激进的读书人来说,他们构建的“未来”中并不存在家庭。这看似反传统的主张或正是受到了西方以及中国传统思想资源的启发。严沁?m观察到,“今之持论过激者欲举家庭根本推翻之”,而支持柏拉图所玄想之儿童公育。〔7〕任开国也指出,“儿童公育这个名词,并不是现世才有的,在两千多年前,希腊的哲人柏拉图也就主张过”,不过在柏拉图的时代无法成为事实,而现今已经由理论变为事实。〔8〕 或许儿童公育正是“不独子其子”的一个新表述。《礼记?礼运》开篇即言:“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9〕康有为在撰写《春秋董氏学》时注意到《礼记?礼运》篇。〔10〕康氏在《礼运注》中称:“天下为公,一切皆本公理而已。公者,人人如一之谓,无贵贱之分,无贫富之等,无人种之殊,无男女之异……人人皆教养于公产,而不恃私产。”〔11〕王??森指出,《礼记?礼运》篇本是“一篇两千年来不被学界主流突出表彰的文献,被康有为推展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尤其是其中的乌托邦意味,早已超过它原有的脉络及传统的诠释。”〔12〕整体而言,儿童公育或可以被看作中国传统的大同思想与西方先哲柏拉图政治思想的一个奇特组合,带有较强的乌托邦色彩。 此后,不少政治立场对峙的读书人都曾试图沿此思路诠释儿童公育。宣扬家庭革命的《新世纪》杂志曾刊出一篇来稿,将“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理想同废除家庭划上等号。〔13〕无政府主义者设想的未来也实现了公养、公育,“斯时无父子,无夫妇,无家庭之束缚,无名分之拘牵,所谓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者,斯不亦大同社会之权舆欤?”〔14〕曾任孔教会总干事的陈焕章认为,天下为公即指“破除家界,直隶于天”,并据此实现“礼运所谓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也”。〔15〕孙中山也受“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启发,致力于建设“人人不独亲其亲,人人不独子其子”的大同世界。〔16〕邵力子则相信儿童公育就是实现所谓“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的途径。〔17〕若以天下为家、天下为公分别代表了家庭存废不同时代,那么这也对应着“各子其子”与“不独子其子”的对立。〔18〕 无家庭的未来潜移默化地塑造着人们对父子关系的认识。管际安认为,“父母儿女的名词,不过人类中的一个符号,是教养者与被教养者的口头契约。有了这种契约,教养者与被教养者便照此一方履行义务一方享受权利。”在他看来,“骨肉间的狭义感情”应化为“社会的广义感情”。〔19〕曾在清季倡导女子家庭革命的柳亚子也期待“将来大同世界”中可施行“自由恋爱,儿童公育,连父母妻子的名义都没有了”。〔20〕 儿童公育的言说挑战了父母在儿童教养中的主导地位。孩子作为社会成员的身份逐渐超越其家庭成员的资格。陈顾远主张,“一个人生下一个孩子,不必管他是谁底种子,反正是社会上一个‘人秧子’,就抱给公家去抚养。在公家方面,也不必问这孩子是谁生的,只认定是社会上一个人生的”。〔21〕管际安则试图调整生育与养育的承担者,主张“公家”更多地参与到养育之中。盖“无论什么人所生的儿童,并不是为他自己生儿子女儿,是替社会上生儿童,并不是享权利的,是尽义务的。”〔22〕在管氏看来,人们既然替社会尽了生育的义务,就不必让父母承担教养之责任。有位作者也呼应此说,“原来儿童是社会的,不是私人的,父母的养育儿童,也不过是代社会养育。”〔23〕甚至有人宣称,儿女“乃是社会的儿童”,故为“社会所有”,则“儿童的教养,当不仅是其父母的责任,实在是社会的责任了。”〔24〕 从一家之“子弟”到有集体意涵的“儿童”或许折射出时人观念的变化,体现了家庭、社会与国家在儿童教养问题上的竞争性互动。〔25〕设想家可废而生育不能废的情况,不得不由育婴堂、幼儿园、学校等公育机构来承担教养儿童的责任。 沈兼士就曾设想社会当先立一调查机关,酌定若干人口于适当地方设立一公共教养儿童之区,其中包括“胎儿所”“收生所”“哺乳所”“幼稚园”“小学校”“儿童工场”“儿童图书馆”“儿童病院”等,及其他卫生设置。〔26〕换言之,童年生活的重心由家庭过渡到学校。有人也曾设想以学校代替家庭的情形: 从小学到大学,没有男女的分别。 从小学到大学,学生的家族,不要担任经费。(此项幼稚园也同) 从小学到大学,都是半工半读。 从小学到大学,学生都是以学校为家庭;即放假时候,也得住校。〔27〕 不过,沈兼士虽然主张实行儿童公育,但他认为并不能立刻切断儿童与父母的关系。他说:“凡为父母者,每一儿童,须年助金若干:极贫者,得酌减助金,或免助金;资产家,除年助金之外,尚须纳开办临时助金,及特别常年助金;大率以资产之多寡比例出金。”〔28〕也许资助经费是暂时的过渡与妥协。 时任《解放与改造》编辑的俞颂华提出的办法是从“创设半公育的机关”做起。他曾设想,“所立的公育机关,如义务学校一般,早上由父母送儿童进去,晚上仍由父母领回家”。针对父母不愿领回或者没有父母的情况,则留在公共宿舍。俞氏指出,这样的好处是“既不妨害父母日间的工作,又不致减少父母对于家庭的趣味”。类似的半公育机关不仅是未来儿童公育的基础,而且在当时社会中也易于实行。〔29〕也有人从年龄出发来考虑公育推行的步骤。“虚一”就设想安排三岁以前的孩子由母亲教养,或者白天去保赤院(类似幼儿园),而晚间返回母室。〔30〕 更为激进的易家钺则认为,真正的儿童公育是“妇女早已脱出家庭的范围;或由国家,或由其他团体,依各地人口的比例,设置育儿公所;妇女怀孕将产的,都寄宿其内,由富有经验和智识的产婆接生,看护。满月后,妇女各就其职业。至于儿童的抚养,一委之于国家,或其他公共团体。”〔31〕对于极端激进的人来说,废私产、行共产之后,儿童公育不需要父母的支持,如康有为就主张父母子女互不相认,形同陌路。〔32〕这切断了人类最坚固的母子(女)关系。 儿童归公教养似乎解决了男女生育而不必承担教养责任的设想。鲍指出,家庭革命者初批评家庭“束缚过甚”,继而“倡为革命之说,甚有主张废除家庭,实行自由恋爱”,结果导致“无法处置子女问题也,则昌言儿童公育”。〔33〕所谓废除父母、子女这对基本的人伦关系就足见其颠覆性。 在大多数社会中,婴儿出生后在家庭之中由父母教养成人并不是问题。然而对于想建立一个异于过去的、全新社会的读书人来说,他们尝试构建完全不同的人生与社会模式。虽然对于公育机构在多大程度上取代家庭的问题,不同的人持有不同的答案,但是儿童教养需要假手公立机构而不能完全仰仗父母,这本身就提示了一个根本性的变化。 二、支持者眼中的儿童公育 (一)作为理想的养育 在支持者看来,家庭并非儿童成长的理想之所。沈雁冰曾哀叹:“我们的孩子,一年中死于不卫生的抚养的,合全国计,不知有多少!我们的孩子,受了家庭内恶习惯的同化而变为坏东西的,合全国计,又不知有多少!”〔34〕恽代英也指出,由于房间污秽不洁、狭窄拥挤、无基本教育设施等原因,家庭并不是理想的儿童教育场所。〔35〕 家庭的污浊并非仅仅在于卫生方面,原本承担教化功能的家庭变成了“恶化”儿童的组织。家庭给儿童的道德教育是不良的,甚至传给儿童很多负面的教育,例如自私和骄傲――“前者如因自己家庭利益而损害他人,后者如炫耀自己家庭的名誉而轻视他人。”〔36〕家庭生活也没能让儿童养成“独立的精神”,而是造成“贫者失学,富者堕落”的社会恶果。〔37〕“为谋现时儿童的幸福起见,只有脱离家庭,使不受家庭的约束和苦痛。”〔38〕于是,从污浊的家庭中拯救孩子的最好办法就是立即实行儿童公育,这才能真正地促进儿童的社会化。〔39〕视家庭养成孩子恶习并造成社会罪恶的观感,催生并强化了一个全新的观念,即家庭不适合教养孩子。 俞颂华虽然意识到儿童公育可能违反人性与人类心理,不过当他转向中国的家庭时,对儿童公育犹疑的态度就立刻变成坚定的支持。他说:“照中国的情形而论,我所以承认有实行儿童公育的必要,即因我觉得中国的家庭太腐败。”他不希望中国的儿童受家庭之“恶化”,主张在“中国全国立刻实行儿童公育,而公育机关近于理想,我想中国的社会在一世一代的短期间,必定能够进步改观。”〔40〕在短期内实现儿童公育的言说正可见俞氏迫切的心态。 在支持者眼中,与家庭教养相比,儿童公育的优点在于使儿童意识到其社会地位,培养互助观念,扫除祖先崇拜和依赖家长的恶习,成为更健康的儿童。〔41〕它也能改良学生的习惯,让儿童容易养成合群、互助、快活的品行。儿童“视学校为惟一家庭”,只有这样才能“根除家庭制度的,资本阶级的,早婚的,子女私有的,知识不平等的,教育不普及的,男女不平等的”社会。〔42〕他们相信离开家庭到学校生活将成功培养儿童优良的道德与习惯,有助于减少社会罪恶,进而重整社会秩序。 家庭教育的负面化一方面降低了父母在子女教养中的地位,另一方面则抬高了专业的育婴专家在儿童教养中的地位。人们愈加相信“专业”的教养比父母更有优势。例如,江亢虎就认为非专业的父母对儿童的教育远不如育儿专家。〔43〕恽代英目睹了普通父母给儿童“愚昧”的教育,认为父母的教育一定比不上专业的从事教养的儿童公育机关的专家。若教育可以由家庭转移到学校,子女的养育也可由家庭转移至公育机关。〔44〕有感于现实中母亲对儿童照顾不周的情形,恽氏对儿童公育较有信心,并设想每个乳母照顾的孩子不会多于五个,因此“更能勤慎精细,纯洁忠挚,有合当修养,用合当态度,一定可信比母亲的感化更大。”〔45〕 (二)作为妇女解放的手段 新文化运动前后,妇女解放似已具有超越妇女意愿的政治性言说,且兼具社会进步与个人解放的双重意涵。这一时代潮流又倾向于鼓励妇女走出家庭,那么由谁来承担原本由母亲承担的子女教养责任就成了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一些新文化人视儿童公育为解放妇女的重要手段。老师辈的沈兼士就认为,欲解决社会一切问题,非先解决妇人问题不可;欲解决妇人问题,非先解决家族问题不可;欲解决家族问题,非先解决儿童问题不可。解决儿童问题之惟一良法,曰“儿童公育”。〔46〕学生辈的罗家伦也认为,“如果要各处的妇女问题解决,非各处都实行儿童公育制度不可!”〔47〕若居家照顾儿童妨碍了妇女解放,那么儿童公育便成了让妇女摆脱育儿责任的有效途径。 时为北大学生的陈顾远就指出,只有解决了儿童问题,妇女才能真正独立谋经济的生活,夫妻制度才能废除。〔48〕同为北大学生的杨树达也认为真正解放妇女的手段就是要儿童公育,因为各个家庭的妇人带小孩子是“太不合算”。〔49〕汤济苍也认为要让妇女摆脱抚育小孩和煮饭烧饭的责任,就必须推行儿童公育,也就是“养出来的子女,从公共设立的机关,抚养他长大起来”。〔50〕邵力子就指出,解决妇女职业问题的手段乃“改良家庭组织”、“实行儿童公育”。〔51〕沈雁冰亦相信,儿童公育是妇女解放的“最宜先决者”。〔52〕从服侍翁姑、养育子女、主持家务中解放出来就演变为妇女解放的具体目标。 恽代英认为,儿童公育既可满足女性生育的本能,又可给予她们为社会贡献的广阔空间。恽氏重视社会工作对人生的意义,而特别强调女性应该参与社会工作。在他看来,照顾儿童、料理家务、伺候丈夫是女性为“牛马”的表现,而参与社会工作的女性才能摆脱牛马的地位,从而获得人格。故女子不应当依赖、顺从丈夫,而牺牲自己的人格。〔53〕 在妇女解放的呼声中,摆脱育儿的责任是妇女解放的一项持续的诉求。到了20世纪30年代,萍林女士坚持认为儿童公育乃女子解放和职业平等的“最先决问题”。她鼓励女子在社会上寻求经济独立,也希望女子摆脱在家洗衣烧饭抱孩子的责任。她相信,只有提倡儿童公育,才能保证子女的成长,同时确保妇女摆脱家务劳动。她认为,“要组织儿童公育,当然是要有长于教养儿童的专司其事,依分工原则教养儿童,使儿童德育、智育、体育,可以平行发达,其成效必在旧式专赖父母为生活之上,有了这种儿童公育组织,女子可以达到其真正的解放”。〔54〕 (三)作为社会根本改造的一部分 如果说在晚清儿童公育的主张是一种面向未来的言说,到了1920年代,人们越来越倾向于将儿童公育视为社会改造的切实手段。在全社会整体改造的语境中,人们也试图通过儿童公育来重新调整个人与家庭、社会的关系。邵力子就观察到:“无产阶级的家庭,恐怕因为有了儿童,反增加许多苦趣。”他进而宣称:“儿童公育问题,是关系到全社会组织问题,是关系人类进化的问题,我们总应从远处大处着眼研究。”〔55〕对社会中的贫苦阶层的关怀也促使人们接受儿童公育。也有人切切实实讨论如何创建半公育机构,让社会或国家做好实行儿童公育的各项准备,甚至鼓励局部地、小范围地尝试儿童公育。例如,汤济苍曾设想“邻近的人,有一处公共食堂,不论朝餐呀,中餐呀,晚餐呀,都到食堂里去吃,家中不再要举火了。”在汤氏看来,儿童的教养也情同此理,当以儿童公育的方式来解决儿童的教养问题。〔56〕 恽代英设想,“一部分的儿童公育,果然试验得一个理想的成功,那便他的成绩是一种广告”。〔57〕他曾梦想着组织合理限度劳动的工厂,其目的不是求利,而要实现“工人男女都作工六时,不给薪资,衣、食、住由团体供给,儿童公育,老年公养,总之纯然与我们共同生活内部一样”。而所谓的共同生活便是打破家庭之后,组织新的团体生活方式。他们也曾在城市、乡村尝试共产自给的共同生活,以期实现“全然共产,实行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理想”。其间,婴儿出生两月后,惟哺乳仍由母亲完成,抚育的责任则委诸专人。〔58〕 恽氏相信只有在全部改造社会的进程中才能实现儿童公育,盖“在这样谬误的社会组织中,讲改良家庭,是不可能的。”儿童公育就成为他整体上、全面改造社会的一部分。男女并不组成家庭,而是共同生活,即“互相了解的同志所组织,这可以改良环境,减轻生活压迫”,而且“公育是合理的,是能解放男女,使他们得愉快的生活,而且更可用全力改造全部社会。”〔59〕 全部、彻底、根本改造社会的激进思潮改变了儿童公育的地位,使其由一个尚存争议的主张转变为个人信仰的一部分。恽氏宣称:“我是一个信儿童公育,信自由恋爱,信打破家庭的人。”〔60〕所谓“马格斯派经济学家说,私有工具既已经成为已往的事;个人本位的经济组织已经从根本上崩坏;私产、家庭、国事,都失了他时代的价值。在这个时间,只有打破私产、自由恋爱、儿童公育。”〔61〕他最终的理想是:“盼望世界全部的改造,便是说人类要在经济上平等,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因为这才是各种问题的根本解决。”〔62〕 青睐社会主义的易家钺就曾说:“社会主义者主张儿童公育,而家族制度的精髓则在儿童私育”,而“世界的家族制度已快到末日了!起而代兴的,必是社会主义的制度”。因此,易氏支持废除家庭,反对效仿西方建立小家庭,主张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无家庭状态,并且推行儿童公育制度。〔63〕 共产主义所倡导的社会革命的任务之一就是消灭家庭〔64〕,俄国布尔什维克支持废家的主张也传到中国。〔65〕20世纪20年代,苏联言论界曾经较开放地讨论共产主义社会中的性以及实践层面更宽松的自由离婚,以推动实现男女作为平等社会成员的努力。〔66〕苏联政府采取取代家庭而非废除家庭的政策,逐步建立妇幼院、育婴堂、幼儿园等机构,来代替家庭照顾社会成员。事实上,经历新经济政策、五年计划之后,苏联政府已经意识到高尚原则背后的丑陋现实。政府创设机构取代家庭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工农并不喜欢、信任公立机构。而且育婴堂曾因工作疏忽使儿童致残,公共洗衣房总是丢失衣物,公共食堂一塌糊涂,流浪青年带来诸多社会问题,此类种种情形促使政府转而在社会主义政治话语之下重塑家庭。Leon Trotsky: The Revolution Betrayed: What Is the Soviet Union and Where Is It Going?translated by Max Eastman (New York: Dover Publications, 2004),pp.123-144.邵力子曾在《觉悟副刊》中介绍苏维埃实行了儿童公育的实例:全俄工人和下级官吏的儿童膳宿费用都由国家负责,“单就莫斯科一个地方讲,地方苏维埃政府养育的儿童,共有二十六万八千多,都享受免费的滋养品。在每一个育儿房里,都有一间演讲室,一个儿童物品展览会,一个儿童医院,一个幼儿园。凡做工的女子在工作的时间,都把他们的儿童留在里面。”〔67〕践行共产主义的苏联在儿童公育方面的经验强化了人们对其可行性的认知。 30年代,国民党倡导的新生活运动亦倾向于创办托儿所,减轻妇女的负担,以便青年夫妇可以从事抗战救国的事业。〔68〕尽管此后未能整体上将孩子从家庭中剥离出去,但是社会化的儿童教养构成日常生活革命化的一部分。 三、反对的声音 遑论人类是否有能力将离弃子女变为常态,仅由公育机构教养子女的言说就激起了不少反对的声音。严沁?m坚持认为家庭责任是不能被代替的,“儿童堕地以后,保护养育之责为父母者实担负之。父母以其毕生之精力关注于其子女。子女精神上肉体上之盛衰苦乐为父母者无时不顾及。”严氏相信在人类自私自利之心未铲除之前,儿童公育是不能实现的。〔69〕也有人指出,“以今日之人情而论,分娩之后,即付之不知谁何之手及抚养不知谁何之子,视如己出,皆非天性所安。”〔70〕 那些支持者的预设之一便是父母的呵护、鞠育对于儿童的健康成长是可以取消的,这在反对者看来,忽略了组成社会的个体心理。杨效春就批评儿童公育那蔑视亲情、取代家庭的面相。在他看来,“儿童公育便是破坏家庭!破坏家庭便是使社会散漫!”〔71〕杨氏指出家庭、亲情对儿童成长有不可替代的影响,批评儿童公育将破坏亲子之爱,因为没有孩子,父母听不到“细亮而清妙的和声”,也让父母看不到子女“活泼泼地天真烂漫的姿态”,这等于剥夺了人生的快乐。〔72〕郭沫若推测,对亲情的渴求想必一定也困扰着公育机构里成长的孩子们,“儿童公育对于儿女的感情教育上会生出个莫大之缺陷”。〔73〕 即便有些父母在子女教养问题上存在问题,反对者也不认为彻底取消父母的教养是合理的选择。杨效春指出,父母教养不善,这是父母的能力问题,应以设法提高父母教养能力为良策;而因教养之能力问题而剥夺其权利是因噎废食的做法。〔74〕饶上达也指出:“照心理学上讲,父母性行为,是人类的本能,世界上无论文明或野蛮的民族,没有不知道养育子女的。”尽管父母教养子女的能力有高下之分,但是“对于儿童,可说是没有再比父母更好的”。〔75〕 反对者拒绝接受专业教养人员优于父母教养的假设。杨效春就指出:“公育机关中的妇人,无论怎样高明,怎样才智,这个终不如他儿童自己的母亲!”〔76〕杨氏相信,即便再无知识的母亲对自己儿女的疼爱也超过一个陌生的公育机关的人员,其原因仍在于人们所尊重的亲慈之道。谢觉哉也认为儿童公育之养护终不如亲生父母之恳挚,若要人类繁衍,“不可不先确定夫妇关系”。〔77〕 贫困阶层的儿童教养问题的确是时人的重要关切。儿童公育看似从无能力教养子女的父母出发,尤其关照那些为贫困所迫的家庭。不过,对于贫困的或者无力教养子女的家庭来说,国家或社会究竟是应采取措施,提高其教养能力,还是索性取而代之,行公共养育,仍值得商榷。盖无能力并非意味着无权利,这一看似体恤贫弱儿童的公育主张能否得到贫寒者的欣然接受,恐怕仍需存疑。 尽管对于无家可归的、丧失父母的儿童来说,社会能以公育机构代为教养,自然较流落街头、衣食无着为好。然这毕竟是常态之外的特例,似不能作为理想社会的基础。以整个社会为单位的儿童公育,即便解决了贫困者的育儿问题,但又明显忽略了那些有能力教养子女的社会阶层。正如潘光旦所言,“家庭保养是例,机关保养是例外,例外的数量虽因特殊的情势而相对的加多,终究还是例外,不能夺通例而代之。”〔78〕换言之,理想的社会制度究竟应关照人群的部分还是整体仍值得进一步反思。 支持者坚信可以建立一种社会制度来使得每一位儿童拥有一模一样的教养,并试图以所谓的平等来抹杀人的愿望、个性、选择与意志。这忽略了人降生之后,智愚本就不平,强迫的、后天的齐一教养也许反而容易造成更大的不平等。 支持者的另一出发点是为了解放妇女。彼时妇女解放的逻辑顺着男女齐一即是平等的思路,陷入家庭乃是压迫妇女的漩涡之中,衍生出抛弃家庭责任便是解放的思想倾向。如果妇女解放是为了让妇女摆脱母职而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从事社会事业,那么,解放的目的并不是让妇女不必劳动,而是为了让其从事某种劳动(即社会劳动)。视妇女从事社会劳动是一种解放,足见他们轻视家庭劳动而重视社会劳动的倾向。换言之,妇女的社会角色也逐渐超越了其作为母亲、妻子的地位,后者似乎变成无意义的存在。 但是若站在母亲的立场上,尽管养育子女费劲辛苦,但凡生育过子女的母亲们恐怕未必能轻易抛弃自己的孩子。爱孩子的母亲也许更愿意留在孩子身边,而不是为了所谓的男女平等去争社会劳动的“义务”。不过,对于那些受新思潮感染的新女性来说,想在社会上谋一份工作,耗费时间和精力去教养子女的确与社会事业之间存在冲突。所谓“妇人若专心育儿,便不能尽其职务,欲尽其职务,就不能专心育儿。”〔79〕结果,求解放的妇女一方面无法脱离家庭,一方面又想从事社会事业,总不免徘徊在家庭与社会之间,而承担家庭、社会的双重责任。当风气使“解放”具有不言自明的正当性,以解放为目的运动或许给妇女造成了更多的责任和束缚。这恐怕是初衷为解放妇女而背书者所始料未及的。 在争论的过程中,儿童作为讨论所关涉的主体基本上是无声的,甚至讨论者也较少站在儿童的角度反思这个问题。潘光旦就曾说:“为儿童的福利着想,爱的重要性显而易见的要比一些保育的技能的重要性为大,如果二者不可得兼,假如我是儿童,我就愿甘舍专家保育的技能,而取母亲的温暖。”〔80〕换言之,论者本身是否有资格、有能力决定儿童的归属问题也值得进一步反思。 不那么激进的读书人坚持认为良好社会建立在良好家庭的基础上,进而质疑儿童公育的破坏性。梁漱溟就认为,儿童公育是“顺着解除家庭而来之极端个人主义”的要求。〔81〕当时的北大学生杨钟健则质疑中国现在的状况是否可实行儿童公育,若实行后会不会导致社会秩序纷乱。〔82〕杨效春质疑道:“儿童公育就把交通夫妇间感情的大铁道斩断了!用什么来维持家庭!”可以说:“儿童公育,岂不是破坏家庭和社会的制度么?”他焦急地痛斥支持者、提倡者为破坏者,担心儿童公育将会造成各种社会问题。〔83〕郑士元也观察到:“近来有人主张废除家庭,――父老公养,儿童公育,只有性的结合,不要家庭制度,――这是极端社会主义者所梦想的,万难实现。就使实现,且将反陷社会于危险。”他担心这样的社会制度将造成人们不愿生育,人类最终濒临灭亡。〔84〕 如康有为所设想的没有家庭、婚姻与子女的大同世界,那里仅存劳动、休息以及男女自由性交。然康氏最终也意识到这样的世界毕竟是仙境而非人间。①这或许表明旧有的世界观与人生观在崩解的过程中,读书人对人生与社会的态度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这一转变发生的过程及其实际影响,尚待进一步的探讨。 余论 在反传统、反家庭的语境中,讨论儿童公育的人虽然不算多,但是他们思想激进,影响甚为久远。若将其置于近代中国整体上思想激进化的脉络中,儿童公育的主张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激进化的程度。〔85〕激进化不仅意味着中国的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组织的彻底革新,而且预示了人们日常生活的价值、观念和习惯与传统的决裂。儿童公育作为大同理想的一个组成部分,正试图打破人类生活的基本单位――家庭,旨在建构一个无家庭、无夫妇、无父子的社会,通过各式各样的公立机构来取代原本由家庭承担的责任。 即便通过改造,国家和社会有能力以同等的方式关怀每一个儿童,但是生育之后抛弃子女,一切委诸公立机构,恐怕也有违人之常情。支持者们相信,通过社会革命与文化革命,人类有能力通过制度性的建构彻底改变父母、子女之间的天然联系。他们深信若社会未准备好则改造社会;若人们不同意这样的生活方式,就通过各种方式改变人们的看法,使之恰合于理想政治制度。这表明他们相信人类理想的社会制度有能力挑战人类的天性。与此同时,这还涉及一个根本的问题:人设计的新制度与人类天性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背道而驰,而这样的制度是否可以行之久远。 全社会的儿童公育,到今日也没有全部实现,然其思想因子却潜移默化地改变了人们关于儿童的本质以及归属问题的观念。以今日的后见之明来看,其中的一个社会性后果便是人们普遍相信专业教养儿童的托儿所、幼稚园胜过父母教养。城市化、妇女步入职场也意味着教养子女愈加社会化、商业化。 潘光旦曾指出,“家庭之所以为社会重心者,因其为自有文化以后人类情感之维系物与归宿地也。”〔86〕近代以来,家庭已然受到新生产方式、交通便利和都市兴起的强力冲击,即便力求保护,尚难维系。对于幼儿和整个社会来说,家庭本是伦理、道德、权威以及价值形成的地方。一旦打破了家庭,社会重心丧失,可能造成孩子权威与认同感的迷失。在儿童公育的呼声中,不仅家庭可能支离破碎,社会也可能在某种程度上趋于恣肆和离乱,这个发展倾向是非常值得反思的。 〔参考文献〕 〔1〕罗志田.经典淡出之后:20世纪中国史学的转变与延续?自序〔M〕.北京:三联书店,2013:3. 〔2〕王??森.近代被“未来”挟持〔N〕.社会科学报,2014-11-06(6). 〔3〕〔32〕康有为.大同书〔M〕//康有为全集:第七集.姜义华,张荣华,编校.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93-118,116. 〔4〕东荪.我对于实行儿童公育的意见〔N〕.时事新报,1920-06-22(第2张第1版). 〔5〕易慧清.中国近代学前教育史〔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34;廖其发.中国幼儿教育史〔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06:201-204. 〔6〕潘国琪,张继昌.恽代英的教育思想简论〔J〕.浙江大学学报,1996,10(4);李小鹰,李定开.中国近代儿童公育与非儿童公育思潮对婴幼儿教育社会化的推进〔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 2001,27(2);王娜.管窥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儿童公育问题――以恽代英、杨效春辩论为例〔J〕.安徽文学,2007(7);赵娴.五四时期儿童公育的思想渊源〔J〕.传承,2008(10);李伟博.浅议清末民初时期的儿童公育思潮〔J〕.知识经济,2009(16). 〔7〕〔69〕严沁?m.家庭小论(一)〔N〕.申报,1921-11-13(第5张第18版). 〔8〕〔24〕〔37〕〔79〕任开国.儿童公育〔M〕// 梅生,编.妇女年鉴:第2回下册.上海:新文化书社,1925:221,224,22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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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不独子其子:五四前后关于儿童公育的争论
社会 科学 研
究2
105 . .5
独不其子子:四五后前关于童公 育的儿争论
① 妍赵
杰
[摘要 ] 清以季来, 面对内 外忧 患的局时, 部分思一想进的读 书人放激弃 了各 其 亲亲、
各子 其 子 传的统 社 模 会 ,转 式而构建 不 独子其 子、 不 亲 其独亲的 大 同 社 ,会即 儿 出生之童后 ,
交公立机构由养、育育教。样这男女,双方需生只而无抚养育、教的责育。他们任信相这不仅 有助 实于现教平育等和会社的本根改造, 而且可以藉此将妇女从 育的儿任 中彻底 责解 放出来
不过 。这, 一事关 儿童 的 论 ,讨 忽视 却儿了 自童身的 诉求和人 类 对亲情的基 本 需 。 要 [ 关词键 ]儿童公 育 ;不 独其 子子 ; 教 育 平 ;公妇 女解放 [
中图类分 】号K2 1 6 文献标[码 ]A 识[ 章编文) 1号 00 0— 47 6(92 1 5 00)5 0 —18 6— 08
就
一 般生 的 活4- d理 而言 , 近'代 可以说 是 一
“ e 个 L乐坏崩 ”的 代时 在 。内忧 外 患 造成 焦的虑 心态
而于人一之父 子母女无 焉预” 。 为 了 使 每一个儿
童
享 有同 等的教 、 育医 和疗 食住衣 , 行 主 废张 除 家庭
,由 府安 排每政个人 成长 轨 迹 。的
, 中传 统的经典 从人 们 的 思 想和 活 生中淡 出  ̄, I-  ̄- 处一种无于所引指的态状。¨ 而 人们 对 “未 来 ”的 设想
再不 是 到回“ 金黄 古代 ”,而 是已 知美好 “的未 来” 。 2【 各在 种 新奇的 、 被建构 未 来的之 中 ,有一 部 分激 进 的 读书 人从 基 本的 社 会 制 度 及以 伦人关 系 的角 反 度思家 庭 存 的废问 题 以想, 象为 基 础 构 起 建
这样 的 想 设 今 天在 看来 相 也 当 超前 , 但在清 末 民 却初为 不 读少 书 所人 享分 。 1 29 年 春 , 恽 0代英 和 杨 效 春就 曾在 《 时事新报 上 》反 争 复 论童 儿育公 的
合理 性 与 可 行 性 。 前 者 力极 持 支, 而 后 坚者 决 反 x- , J - 。恽代 英和 杨 效春 当 时都是 少 年中 国 学 的会会
个无 家 的来 未社会 如 康有 为 。 主 张 就 “ 人 皆,天 所生 ” 故, 人 人 “ 皆直 于 天隶 ”。 欲至 太 平 “,舍 去家
一
,员此 后 仍保持通 信 。此因 , 这次 辩论可 以作 是 看朋友
之间 的 争 。论 张 荪东就 认 为 次这 论辩 中 “双 方的 话都 价有值 ” 。 【4 但是 , 后 来 研的究 者或 各 因 原种 因多半 照关论
无
由 ,” 并由 人人共 设 一 个“ 政公 府” ,“此 公政府
当养公 人 而公 之教 ,恤 之 公” 。
按 康照 的氏设想, 无 所谓 父母 的儿 童自出 生 就 在 共公 的机构 中成 长 , 经历 公立 育婴 、 院 立公 怀幼 院、 公立 蒙 院 学 公、立小学院 、公立 中学 院 公、 立大 学
院完成 教 育, 成 独立 的劳为 者 动。这 样 且的人成 可以说 是一 个“ 人公” ,其 “养 生 送 死皆 政 治府 ,
之战 中
持支儿 童 公 育 的恽 代 英 的 言 说,而忽 略 张荪东 所那谓 有亦价 值的 一另方 。存 研既究 大体上 面正 评价 儿童公育 主 的张: 或 从 等 的平角 肯定儿 童度公
育J, 或 认 儿 为 童公育 合符 教 育 社会 化趋 向的 。
研
究者 似乎 确 信儿童 教育 社 会化 是 进“ 步”的象
① 感
罗志谢田先生 薛 、博士在本文写刚过作 中的程悉心 指教 ,以及匿名评审 人的中 肯意见 ! ②
康有 : 《为 大 同 书,姜》 华义 张 荣、 编 校华 : 《 康 有为 集 全 第七 》 ,集 京北 :中 人国 民大 学出 版 社2,0 0 7 ,年
9 2页 。
( 作者简介赵]妍 杰,北京 学历 大史 学系博 , 士国社 中会 学科 近院代 史 究研所助理研 员 ,究京北
10o o 06 。 ?
l
86?
征
而,忽 过分略 会社化 的公 对 儿 育 心童理 、 社 会组 织 以 及人性 本 的 挑 身战, 及 其可 能对 会社 成造的 破
天下 为 分公别 表代了 庭家存 废 不同代时, 么那 这也 对 应 “着各子 其 ” 与子“ 不 独 子 子其” 的 立对 。
坏 。 文本尝 试将 双 方 观 点 都放 在 清 以来 季 对社 会 织 、 儿 组童教 养 式 进 行 方 思反 的 语 中 境 一进 步考察。
一
无 家庭 的 未 来潜移 默 地 塑化造 着 人 们 对父 子关
系的 认识 。 管 际安 为 认 “ 父, 母 儿 女的名 词 , 不 过人类 中一的 个号符 ,是 教 者养与 被 养教 者 的 口 头 契 约 。 了这有 契种 约, 教 者 养与 教 养者 被便 照此 方一履 行 义务一方 享 受 权利。 ”在看他来 “,骨 肉 间 的
J
童L公 育:不 独 子 其 的子新 解
对 思
想 进 的读 激书 人 说来 , 们他构 建 “ 的未
来 ”中 并 不存 在家庭 这。看 似反 传统 的 主 张 或正
受 到是 了 西方以 及 国中 传 思 想 统 源 的资启 发 。 严
沁 观箱 到 察 , 今“ 之持 过 论 激者欲 举 家 庭 根 本 翻推 ”之, 而 持 支 拉柏 所图玄 想 之 儿 童 育 。 公 任 开 国
狭
义 情 感
”应 化为“ 社 会 广 义的感 情” 。曾 在 清季
倡 女子 导 庭 革 家 命柳的 亚 子 期也 “待 将来大 同世
” 中 界 可 施行 “ 由 恋 爱 自,儿 童 公育, 连父 母 妻子 的名 义
没 都有了 ” 。
指 也 , “出 童 儿公育 这 个 名词 并 不 ,现 世 才 是有 的, 在 两千 年多前 ,希 腊 哲 人的柏 拉 图也 就 主 张 过” , 不 过在 拉柏 图的 时代无 法成为事 实 ,而 今现已经 由
理 论变 事为 实。 许或儿 童 公育 正是“ 不 子独 子其 的 一”个 新 表
童 公儿育 的言 说 战挑了 父 母 在 儿 教童 养 的 中主 导 位地 孩。子 作为 社会 成 员身 的份 逐 超渐 越
其
庭 家 员 成的格 资陈。顾远 主 张 ,“ 一个人 生 下 一 个
子 ,孩不必 管他 是谁 底 子 种, 正 反是社 上会一 个‘
人秧 子 ’, 就抱 给 公 家 去抚 。在 公 家 方养 , 也 面不 必 问 这 孩 是子 谁 生的 , 只 认定 是 社 会 上 一 个 人
生
述《。礼 ?记 运礼 》 开篇 即言 : “大道行也之, 天下 为公 ,选 贤 与 ,能 讲信修睦 。故人 不亲 独亲其 ,不独
其 子 , 子使老有 所 终, 壮 所有用 ,幼有长 所 矜 寡 ,孤
的” 。 管际 安则 试 调图 整 育生与 育养的 承 担 者
,张主“ 公家 更 多 地” 参与 养到育 之 中 盖 “。无 论 什 么 所人生 儿 的 ,童 并不 是 为 他 己生 儿自子 女 ,儿 替是会 上社生 儿 童 , 并 是不享 权 利的, 是 尽 务 的义。” 卫 在管 氏 看来, 人 们既 替 社 会然尽 了 生育
独的 废疾者皆有 所 养 ,男分 , 有女归。 有” 康 有 为 在 撰写 《 春秋 氏 董学》 注时 意到 《 礼记 ?礼 运 》篇 。 康 氏 在《 礼运 注 》中称 “:天 下 公 为 ,一 切皆本 公 理
而 已
。公 者, 人人 如 一之谓 , 贵无贱 分 , 之 无贫富之 等
,无人种 殊 之,无 男女 之 异 … … 人人 教皆 于 公养 产 ,而不 恃私产。 ” 【 l ”王 森沉 指 出, 《 礼 记? 礼运》 篇本
是 一“篇 两千年 来 不 被学 界 主 流 突 表 彰 的文 出 献, 被 康 为有推展到 所 未前有的 高度 , 尤 其 是其 中
义务
就, 必不 让父 母 承担 教 养 之 责 。任 位 作 有者 也应 此呼说, “ 原来 儿童是社 会 , 不的 私 是人 的, 父母 的养 儿育 童 , 也 不 是 过代社 会养 育 。【 2 ”甚 至 人 有
宣 ,称儿 “女 是乃 社会 的 儿童 ,” 为故 “ 会社所 有,” 则 “ 儿童的 教养 ,当 仅是不
其父 的责母任, 实 在是 社 的会责 任。了 ”【 2
乌的托 意邦 ,味 早巳超过 它原有 的 络 及传 脉统 诠 释的 ”。 l【 整 体 而 言, 童儿 公育 或 可 被 看以作 中 传国 统
大 同的 想 与思西 先方哲 柏 拉政 治 图想 思的一个
从 一家之 “ 弟 子” 到 集体 意有涵的 “儿 童 或” 许 折 射出人时观 念 变的化 , 体 现 家 了 、庭 社 会 国与 家 儿 在童 养教问 上 的竞 争题 互性 动。 想 设 家可废 而 生育 不 能 废的情况 ,不 得 不由 育婴 堂、 幼 园儿、 学 校等 公育机 构来 担 承养 儿教 的责任童。 沈 兼 士 就 曾 设想 社会 当先 一立调 查 机 关 ,酌定
若干 人于口适 地当 设方立 一 公共 教 养儿 童之 区 其, 中 包括 胎 “儿所 … ‘收生 所 ”“哺乳 所 ” “ 幼稚园”“ 学小校 …‘ 儿工童’场 ’ ‘‘儿 童 图 书 馆… ‘儿童病院” 等 ,
奇
特 组合, 有 较带 强 的托乌 邦 彩色 。 此后 不, 少政 治 立 对场 峙 的读 人书都 曾 试 沿 图此 路思 释 儿童 公育 。诠 宣扬 庭家 革命 的 《 新纪世》 杂 志曾 刊出一 篇 来 稿 ,将“ 不人独其亲 , 亲 独不子 其 子 使 ,有 老所终 , 有壮 所用 , 幼有 所 长 , 矜寡孤 独废 疾 者 皆 有 养所 ”的理 想 同 废除 家 庭划 上等 号。 无
政 主府义 者 设 想的未 来 实 现 也公 了养 、育 ,公
斯 时无 父 “ ,子无 妇 夫 无,家庭 之 束缚 , 无 名 之分 牵拘, 谓所 不独 亲其 , 不亲独 子 其子者, 不斯亦 大 同 社 会 权之舆 ?欤 ”” 曾 任 孔 会 教 总干事 的 陈 焕 章认 为,
天为下 公即指 “破 除 家界, 直 隶 于 天 ,” 并据 此 实 现“ 礼所 运 谓不 亲独其 ,亲不 独 子 其 子 也” 。孙 中 山也受 “ 大道 之 行 也 ,天 为 下 公” 启的发 , 致 力 于
及 其 他卫
设生 置 。 换 言 之 , 童 生年 活 的重 心 由家 庭 过 渡 到 学 校。 有人 也曾 设 以 想 学 代 校 家替 庭的
情形 : 从 小学 到 大学 没, 有男 女的分 别 。
小学从 到大 , 学学生的 家 ,族不 要 担任经 。费( 项此幼 稚 园也 同 ) 从 小学 大学到, 都 是 半 工 读半 。 小 学从 大学到 , 生都学 是 以学 为 家校庭; 即放 假
时 候, 也得 住 校。 ?
建
设“人 不 人独 亲其 亲,人 不人独 子 其 ”的子 大同 世界。 邵力子 则 相 儿信 童 育公就 是 现实 所 “谓 不
亲其 独亲, 不子独 子其” 的途径 。 若 以
天下 家为 、
】8 7 ?
不
,过 兼 沈士虽 然主 张实 儿 行公童育 但, 他 认为并
不能立刻切 断儿童与 父 母的 关系 。他 说: “ 凡 父为 者母, 每 一 儿 , 须 童助年金 若干 : 极贫 者 得,
卫酌生 的抚 养 ,的 全 国合计, 不 有知多 少!我 们的 孩子 ,
受 家了 内庭 习 惯恶的 同 化而变 为坏 东 西 的, 合 国全 ,计 又不知 多有少 !” 恽代英指也, 由出房于
助 减 , 或金 免 助 ; 资金家产 , 除 年 助金之 , 外 尚须 纳
开 办时 临金 ,助 特及别常 年 助 ;金 大 率 以 资产之 多
间 秽污 不洁 、狭 拥窄 挤、无 基本 教育设施 等原 , 因家
并庭 是不理 想的 童儿育教场所 。【 3
寡比例 出 金 。 ” 也 资许助 经 是 费暂 的时过 渡 与
妥协。
家
庭的 污 浊并 仅非仅 于在卫 生 方面 原, 本承 教化 担能 功家的庭 变成了“ 恶 ” 儿 童 化组的 。织庭 家
时 任 《解 放 与改 造 编》辑 的俞 颂华提 出 的办法 是 从 “设 创半公 育 机关的” 做 起 。他 曾 设 想 ,“所立 的公 育 机 , 关 义如 学 校 一 务般 , 上 由 父 早 送母 童儿 去进, 晚 仍 上由母父 回家 ” 。 针 对领父 母不愿 回领 者或 有没父 母 的 况 , 则情留 在公 宿 共舍。 俞 氏
出指 这,样 的 好处 是 “ 不 妨既害 父 母间日 的 工 作 , 又不 减致少 父母 对于 家庭 趣的 味 。 类” 似 的 半公 育
儿 给童的道 教育德 不 是的良, 甚 传 给至儿 童很 多 负 面 的教
育 , 例 自如 和 私 傲骄— “ — 者前如 因 自己
庭利 家益而损 害人他, 后 者如炫 耀 己 自 庭 的家名 而 誉
轻
视他 人。” 家 庭生活也 没 能 让 儿童 养成 “ 独 立
的精 神” ,而 是 造 “ 成贫者学,失富 者 堕 落 ”的 社会 恶果
。 “ 谋 现为 时 儿童的 福 幸 见 起,只 有脱 离 家
庭, 使不 受家 庭 的约 束菁和 痛。 ”引于 是 ,从 污 的 浊
家庭 中 拯救 孩 子 的 最好 法 就办是 即立实 行 儿 童公
机 关 不仅 未 是来儿 童公 育 的 基础, 而 在且 当时 会社
中也
易于 实 行 。 有也人 从 龄 出 发年来 考 虑 育 公推
行 的步 。骤“ 虚一 ”就 设 想 安 排 三岁 以前 的 子孩
,育 这才能 真 地正促 儿进 童的 社 化会 。 【 3视家 庭养
成孩 子习恶 并造成 会 罪社恶 观感的, 催 生 强 并化 了 一
母由亲 教 养 或 者 白,去 保天赤 院 ( 类 似 幼 儿 园) , 而 晚 间
返回
母室 。 【川
个全 新 观的 念, 家 庭即不 适 合 教 养 子孩。
俞颂 华虽 然 意识 到 童儿 公 可 育能 违 反 性 人与
更
为进激的易 家 钺则 为认, 真 正 的 儿 童公 育 是“ 妇 女 早已 脱出 家 庭的范 围; 或 由 国 家,或 其由他 体团, 依各 人地 口 的 比 例 设置, 育 儿公 ; 所妇女 怀
人类孕 心理 , 过 不当 他转向 国中的家 庭 时 对 , 儿 公童 犹育 疑的态度 就 立变刻成 定 坚支的持 。 他说 : 照“ 中
国 的情 形 论 ,而我 所 以 承 认有 实行儿 童 公 育 的必
产将 ,的 都寄宿其 内, 由富有 验 和经智 识 的产婆 接
生, 看 。护月满后 , 妇 女 各 其 就 职业。 至 于 儿童 的 抚养 ,一委 之于国 家 ,或 他 公其共 团 体 。 ” 3【” 对 于极
要
, 因即 觉我 得中 国的 庭家太 腐 败 。” 他不 望希中 国的
儿 童受家 之 庭“恶 化 ,” 主张 在“ 中 国 全国立 刻
行实儿 童公育 , 而 公 育机 关 近于理 想 ,我 想 中 国
端的激 的人来进说 ,废私产 、 行共产 后 , 儿之童 公 育 不
要 需父 母的 支 ,持 如 康 有为 主就张 父 母 子 互女 相 不,认形 同 路陌 【 。3 2 这 切 断了 类人 最 坚 的母固子 ( 女 )
关系 。
社 在 会一世 一 的代短 期间, 必 定 够能 进 改步 观。
” 在 短 期 内 实现 儿 童公 育的 说 言 正 可 见俞氏 迫
切 的心态 。
在支 持者 眼 ,中 与 家庭 教 相 养 , 比 童儿公 育 的 优在点 于使儿 童 识意 到其社 会 地 位 培, 养互 观
助儿童 公 教养 归乎似 解决了男 女生 育 而不 必承
担 教养 责任 的 想 。设鲍 诊指 出 , 家 庭革命 者初 批 评
家庭 “ 束 缚过 ”甚, 而继 倡 “为革命 之 , 甚 有 说 主 张废 家除 庭,实 自行 由恋爱 ”, 结 果导致 “ 无法 处 置 子 女题 也 问,则 昌 言 童儿 公育 ”。 所 废谓 父 母 除 子、 女 对这 本基的 人伦 关系 足 见就其颠 性 覆。 在 多数社 会大 , 中 婴儿 出 后 生 家 庭在之 由父 中 母 教 养人并成 不 是 问题。 然而 对 想于建 立 个 一 异
于去过 、的 全新 社会 读的 书人来 说, 他 们 尝 试建构
念
,扫 除 先祖拜崇和依 赖家 长 的恶 习 成 为 ,更 健 康
的儿 童 。 它也能 改良 生学的 惯 习, 让儿童 容易养 成 合群 、助 互、 快 活品 行的 。儿童 “ 视 学 校 为惟 一 家庭 ”, 只 有样这 才能 “根 除 家 庭 制度的 , 资 阶级本 的, 早的
婚, 女私子 有 的 知识, 不平 等 的 , 教 育不 普
的及 男,女不等的”平 会社。 他们 信相 离 开 家庭 到 学 生 校活 将 功成 培养儿 童 优良的 道 德与 习惯 有,
助于减少社 会 恶罪, 进 而 重社 会整 秩序。
完全 不 同 的人生 与 社 会 模 式。 虽 然 于对 公 机 构育 在 多大程 度 上代 取家庭 的 问 题, 不 的同 持 人有 不 的同答 案,但 是 儿 童教 养 需 要假 公 手 立机构 不 而 能完
家 教 育 庭 的 负面 一化 面方降 了低父 母 在 女 子教 养 中地位的, 另 一 方 则 面 抬高了 专业 育 婴的专 家 在 儿 童 教 养 中 的 地 。位人们 愈加 相信 “专业 ” 的
全 教仰 仗母父, 这 身本 就提示了一 个 根 本 性的化变 。 二
支、持 者 眼 中 的 儿 童公 育 ( )一作 为理 想养的 育
养 比父 母 更 优 有 势。例如 , 江 亢虎 就 为认非 专 的业 父
母 儿 对童 教 的育 远不 如育 儿 专 。 家恽 代 英 目
睹了通普父 母 给 儿 “ 愚 童 ”的昧 教育, 认为 父 母 的教 育 一 定 比 上不专 业 的 从事 教 养 儿的童 公 育 机
在 支持关 者看 来 , 家 庭并非 儿 童 长 的 成 理想之 所 沈 。 冰 雁曾哀 叹 :“ 我们 孩子 的,一 年 中死 于
不
?的
家 专。 教 育 可 以若 由家 庭 移 转 学到校 ,子 女 的养
1
8 8 ?
育也 可 家 由庭 转 至移公 育 机 关。 有 感 于现 实 中
母 亲儿 童 照顾对 周不的情 形 ,恽 氏对 儿 童 公 育 较有 信心 并,设想 每 个乳母 照 的顾孩 子 不 多 会 于五 , 个
组 织童公 儿 ,育当 是 要 有 然 长于教 养儿 的童 专司 其 事, 依工分原 则 教养 儿童 , 使儿 德 育童、 智、 体育育, 可以 V--行 发 达, 其 效成必 旧式在赖 专父 为母生活 之
,上有 了种 儿这童 公育 织 , 女组 子 可达以到 其 真正
的 解 ”放。
此 因 更“ 能 慎 精 细 , 纯勤 洁忠 挚 ,有 当修 合 养, 合 用 态 当度, 一 定可 比信母亲 的感化 更 大。 ” ( 二) 为作 妇 解女放 的 手段 新  ̄- f - V _ 运 ,前动 , 后 妇女 解 似放已 具 超有 越妇 女 意 的愿 政治 性言 ,说 且 兼具社 会进步 与个人 解 放 的 双 重意 涵 。 一 这时代 潮 流 又 倾 向 鼓于 妇励 女走
家出 庭,那 么 由 谁 来 承 担 原 由本 母亲承 担 子的 女 教 养
(
三 作 为) 社会 本 改造 的根一 分 部 如 果 说在 晚 儿清童 公 育的 主张是 一种 面向未 来的言
说, 了到 912 0 年代 人, 们来 越倾 越于将 儿向 公育童 视为社 会改 造 的切 实 手段 在。全 社 会 体
改造 整的 语境中 , 人 们也 试通 过图儿童公 育 重来 调新 个 整人 与家 、庭社 的 会 系关 。邵 力子 就 观 察到 : “ 产 阶无 级的 家 庭 ,恐 怕 因为 了有 童儿 反,增-加i  ̄ -.
责 任
就成了 要 需解 决的 首 要 问 题 。一
些新 化文人 视儿 童公 育 为解 放妇 的女重要
手段 。 老
师 的辈沈 兼就认 士为, 欲解 决 社会 切 问
一题, 非 解 先妇 决 人问不 题可; 解欲 决人 问题 妇, 非先
苦 多 。趣 ” 他 进 宣而称 :“ 儿 公 童 问育题 ,是 关 系到
社 会全组织 问 , 题是关 系 人 类进化 的 问题 ,我 们 总 应从远处 大 着处 眼究研 ” 。对 社会中 的 苦贫阶 层
解决家 族 问题 可不; 解 欲决 家族 题 问, 先 非解 儿
决童 问 题不 可 。 解决儿 童 问 之 题惟 一良法 , “儿日 童
的关 怀 也 促使 人 们 接受 儿童 育公 。也 有 人 切 切实 实讨 如何 论建创半 公育 构机 ,让 社 会或 国家 好做实 行儿 童 公 育 的各 项准备 , 甚 至 鼓 励 部局地 、 小 范 围尝地 试 儿 公 童育 例 。如 , V汤 :i 苍曾设 想 “ 邻近 的 人 , 一有处 公共食 堂, 不论 朝餐 呀, 餐中 呀,晚餐 呀
都到食, 堂 去里吃 , 中家 不再要 火举了 。” 在汤氏 看 来 ,儿 童 的教养 也 情 同 此 ,理当 以 儿 公童育 的 式 方
育” 公。 学生 的罗辈家 伦认 也为, “如 果 要各处 的 妇女 问 解决 题, 非 各 都 实 行处儿 童 公 育 制度 不 可
! ” 若居 家 照 儿顾 妨 童 碍妇 女了 解放 , 那 儿 么
童公 育便 了成妇 让 摆女脱育 责儿任 的 效途有径 。
时北 大学生 的陈为顾远 指 就 出,只有 决解了儿 童问题 , 妇 女能才真正独立谋 经 济的活生, 夫 妻制
才度能 废除。 【邶 同为北 大学 生 杨的 树达 也 为 真认正解
放 妇 女的V- - -段就 是 要儿童 育 ,公 为各 个 家因庭 的 人妇小 带孩子 是“太 不合 ”算 o( 49) 汤济 也 认 为苍 让要妇
解决来 儿 童 教的 问题 养 。 恽 代英设想 , “ 一 分部 儿的公童育, 果 然 试 验 得 一个 想 的成理 功 ,那 便 他的成 是绩一 种 广 告 ”。 他 梦曾想 着 组 织合 理 限度 劳 动 的 工厂, 其 的不是目 求利 ,要而实现 工 “人 男女 都作 工六 时, 不 薪给 资,衣、 食 住 、 由团体供 给
, 童儿 公 ,育老 公年 养, 总 之纯 与然我 们 共 同 生 内活部 一 ” 。 而 样 所 谓的共同 生活 是 便打破 家 庭 之 后 , 组 织 新的 团体 生活 方式 。 'f g fiq ̄ 曾 在城 市 乡、村 尝 试 共产 自 的 给共同 活生 ,期以实 现 “ 全 共然产 , 实 行各尽 所 能 各 取 所 需、的理 想 。”其 间 婴,儿 出生 两 后 月, 惟哺 乳 仍 由 母 亲 完成, 抚育 的 责任则 委诸 专 人。 引 恽 氏 相信只有 在 全 部 改造社会 的 进 中才 程 能实 现儿
公 童育, 盖 “ 在样 谬这误社的组织会中 ,讲
摆脱女抚育 小孩 和 饭烧 煮饭 的 任 , 责就必 须 推行 儿 童
公育 , ' zd就 是“ 养 来 的子 女出 ,从 公共设 立 的 关机,
抚养 他大长起来 ” o  ̄ { 30邵 力 子指 就 出 ,解 妇决女 职 业
题 问 手 段的乃 “改 良 庭 组家 ”织、 “ 行 实 儿童 公
”育 。 ” 沈 冰 亦 相信 雁,儿 童 公育是 妇 女 解 放的“ 最
宜 先 决者 ” c ̄ 52 3 从 侍 翁姑 服、 育子女、养主 持 家 务 解中放 出来就 演 为 变 女妇 解放 的 具体 目 。 标 恽代 认英 为 ,儿童 公 既育 可 足 女性满 育 生本的
能 ,又 可给 予她 为 社们会 献 的贡广 阔 空 间恽。氏 重
视社
会 作工对 人 生 意的义, 而 特别 强 调女性应 该 参
与社会工 作。 他在 来看 ,照顾 童儿、 料 理 家 务 、 伺
丈候夫是女 性为“ 牛马 ”表 的现, 而 参 社与 工作会的 女 性 才能摆脱 牛 马 地的位, 从 而获 得人 。故 女子格不 应当 赖 依 顺 、从夫 丈,而 牺牲 自 的己 格 人 ㈣
在。妇 解女放 的呼 中声, 摆脱 儿育的 责 任 是 妇 女解放 的 一 项持 续 的诉 求 。到 了2 世0纪 3 0年代 萍 , 女 士 林 持坚认 为 儿 童公 育 乃女 子 放 和 职解 平 业 等
改
良 家庭 是,可不能 。的 儿 ”童公 育 就成为 整 他 上体、 全改面 造社会 一 的 分部。 男女并不 组 成 家 ,庭 而 是 同生共 , 即活 “ 相互 了 的解 志同 所 组织 , 这 可 改 良以环 境 , 减 轻生活 压迫 , 而”且“ 公 育 是 合 理 的, 是解能放 男 女, 使 他们得 愉 快 的生 活 , 且而更 可
用 全力 改造全部 社 。会”
的
“先 决 问最题 ”。她鼓 励女 子 在社 会 上 寻 求 经 济 独 , 立也 希望 子 女摆 脱在 家 洗 衣烧 饭 抱 子 的孩责
部、 全彻 、底 根本 造 改社 会的 进激 思 潮改 变 儿了童公 育 的 地 , 使位其 由 一个 存
尚争 议的主 张转 变
任 她 相 。信, 有只提倡 儿 童公育 , 才能 保 子 女证 的
长成, 同 时确保女摆妇脱家 劳动。她认 为务 “ 要 ,
为个 信 仰人的 一 分部。 恽 氏 称宣: “我是 一 个 信 儿童 育公, 信自由 爱恋, 信 打 破 家 的人 庭 ” 。 ㈣ 所谓 ?
】 8? 9
“
马格斯 派 经学济家 说 私 有 , 具 既工已 经 为成 已往 的 事;个 人 本位 经 的济 组 已经织从 本根上崩 坏 ; 私
“
儿 童 堕 地 以后 , 保护 养育 之 责为父 母者 实 担 负 之
父 。母 以 其 毕 之 精 力生关 注于 其子 女 。 子 精 女
产、
家庭、 事国 , 失 了 都 他时 代 的 价值 在。 这 个时 间, 只 有 破 打私 、产 由自恋 爱 儿童、公 育。” ”他最 终 的理 想 是 :“盼 望 世 界 部全 改的造 , 便 是 说 人 类要 在 经 上济 等平, 各尽所 能 , 取 所各需 。 因 为 才这 是 各 种问 的根题 解决 本。 ”
青社睐会 主 义的 易家 钺 就 说曾: “社 主会义 者
神
上肉 体 上之盛衰 乐 为苦 母 者 无父 不时 顾 及 。” 严
相氏信 在人 类 自 私 利自之 未 心 除 之 前 铲, 童 儿育公
是不 能现 实的。 o【 有 人也 出指, 以“今 日之 人 而情
论, 分娩之后 , 即付 不 知谁 何之之手 及 养不抚知谁
何 之子, 视 如已出 ,皆天性 所非安 。” 7[0 3那些支 持 者 预的设 一之便是父 母的护 呵、鞠
主张育 童 儿育公 , 而 家 族 度制 的精 髓则 在 儿 童
育 ”私,而“ 世 界 家的 族 制度 已快 到 末 日 ! 起 而 了 兴的, 必 代是社 会主义 的 制度 ” 。此 , 易 因 支氏持 废 除 家 庭 反 ,效对 仿西 建方 小家立 庭 主 张 ,直接 过 渡
社 到会 主 社义会 的 无家 庭状 态 并 , 推且 行 儿童公 育 度制。
【
对 于儿 童健的 康成长是可 以取 消 的, 这在 反 对者看
来,忽略 了组社 成 会的个体 理 心杨。 效春批就 儿 评童
公育 那 蔑 亲情 、 取视代 家 庭面的相 。在他 来看,
“ 儿童 公育 便是 破 家 坏庭 !坏 破家庭 便是 使 社会
散 !漫” ” 杨 氏指 出家 、庭 亲情 对 儿童 成 长 有 不可
替
代的 影 响 , 评批儿 童 育公 将破 坏亲 子之 爱 , 为因
没 孩子有, 父母 听 不到 “ 细亮 而清 妙 的 和 ”,声 也 让
产共 义 所 主 倡 的社导 革 会命的 任务 之一 就 是消 灭庭 】家, 俄 国 布 什尔维 支克 持废家 主的张 也 传到
国 。中 2 世O纪 2 O
年 代, 苏 联言 论 曾界经较 开 放地讨论 共 产义 主社 会中 性 以的及 实 践层 面更
父母 看 不 到 子 女 活 泼 泼“地 真 天 烂 漫的姿 ”,态这
等 于 剥 夺了人 生 的 乐快 。 ”郭 沫 若 测 推 ,对亲 情的
渴
求 想必 一 也 困定扰着 公 育机构里成 长的孩子 们 ,
儿“公 童育对 于儿 女感的情 教育 上 会生 出 莫 个大 缺之 陷”o  ̄ 73 ] 即 有 些 父 母 在便子 女 教 养 问 题 上 存 在问 题 , 反 对 者也 不 认 彻为 底取消 父 的 母 养教是 合 理的选择 。 杨效春 指 ,出父 母 养教不善 , 这 父是母的 能 力题问 , 应 以 设法 提高 父 母教 养能 力 为 良策; 而 因 教 养 能之 力 问 而剥题 夺 其权 利 是因 噎 废 食的 做 法 ”。 上 达
饶
松 的 宽自 离由婚 以推动 实,现男女作 为平 等 社 成会 员 的 力 努 苏。联 政 采府取 取代 家 庭 而 非 除家 废 的政策庭, 逐步 建立 妇 幼院、 婴育、堂幼 儿 园 机 等 构 来代 替,家 庭照顾 社 会 成员 。 邵①力子曾在《
觉 副悟刊 》中 绍介苏 维 埃 实行 了 儿 童公 育 的实 例: 全
工俄人 和下 级 吏官的 儿童 膳 费 用 都 宿 国由家 负 ,责 “ 单就 莫 斯科一个 地方 讲, 地 方 维苏埃 政 府养 育 的儿童 , 共有 十二六万 八 千多, 都享 免 受 的滋费养品
。
也 指出: 照“心理 学 上 讲 父, 母 性行 为, 是 人 类 本的 能
, 界 上世 无 论 文明或 野 蛮 民的族, 没 有 不 知 道养 育
在一 个每育 儿 里 , 房都 有一 间 演讲 室 ,一 儿个童 物 品展
览 , 会个 儿一童 医院 一, 个幼 儿 园 。 做凡 工的
子 女。的” 尽 管母父教养 子 女 的能力 高下 有之 , 分 但
“ 对是 儿于童 , 可 说 是 没 再有比父母 更好 的 ” 。 反对 者 拒 接绝 专受 教业 养人 员 优 于 父 母 教
养子女在 工作 的 时间, 都 他把 的们 儿童 留 在里 面 ”。 践 共行 产主义的苏联 在 儿 童公 育 方面 的
经验
强 化了f人] -x ,] - 可行 ̄性 认知的 。 3 年0 , 国 代党 倡民 导的 新生活 运 动 亦 倾 向 于创
办托 儿 所, 减轻 妇 女 的负 担 , 便以 年 青 妇 可夫以 从事 抗 救战国 的 事业。 尽 管 此后未 能 整 体 将 上 孩从子 庭家中剥 离 去 出, 是社但 会化 儿的童 教养 构成 常日生 活 革 命化 的一 分 部。
三 、 对 的 反声音
假的 。设 效杨春 就 指出 :“公 育 机 关 中 妇的人 无 ,
论
怎样 高 明, 怎样 才 智 这, 个终 如不他 儿 童 己 的 自亲 !母 ” 杨 氏相 信 , 便即 再无 识知 的 母 亲 对自 己 儿 女 的爱 疼超过 也个 一陌生的公 育机关的人员 , 其
原仍 因 于在人们 所 尊重的 慈亲之 道。 谢 觉哉 也认
儿 为童公 育之养护终 如 亲生不父 之恳母挚 , 若 要人
类 繁衍, “ 不 可 先 不 确定夫 妇 关 系 o ”[ 7 7 贫 阶困层的 童 教儿养 题 的确 是 问人 时重要的
关 切 。 童 公 儿育 看 似从 无能 教 养 子力女 的 父 母 出
发 , 其尤关 照 些那为 贫 所 困迫 的家 。 庭不 过 对,于
遑论人类是 否有能 力 将弃离子 女 变 常态 为 ,仅
由 育 机 构公 教 养子女 的言 说 激就 起了 不少 反对的 声 音严。 沁坚籀持 认为庭家 责任是 能被不 替 代的 ,
① 事
实 上 ,经新经历政济策 、五计年之后 , 划联苏政府经已意识到高 原 则背后 的尚丑 陋实。现府政创设机 构代取庭 家的效并果不尽 人如 ,意工农并不 喜欢、 任公立机构 信而且育。婴 曾因堂作工 疏忽儿使童 残致, 公 洗衣共 房是总丢失 衣物, 公食堂共一糊塌 , 流浪青涂带年来 多诸 会问题社 此类种种情,形 促使府政 转在社而会主 义 治话政之语重下塑
家 庭 L e 。 n T or o t sky : Th e Re vo l u ti on B e t ar e yd: sI ht e S o v i et U i non a n d Wh er e s I tI Go ing ? tr a ns al te d b y a M x Ea s t am n( N e w o r kY : Dov e r P bu lic tai o ns, 2 0 0 4) , P P . 1 23 —14 4 .
?1
9 ? O
困 的或者贫 力无 教养子 女家庭的 说 来 国, 家 或社 会 究竟 是应 采 取 施措 提 高,其 教 养 力 ,能还 是 索 性 取而
之 代 行 公共 ,养育 仍 值,得 商 榷 盖 无 能。 并力 非
意 味 着无 利权, 这一 看似 恤 贫体 弱 童儿的 公育 主 张 否能得 到 贫 寒者的 然 欣接 受 ,恐 怕需仍 存 。疑 尽 管 于对无 家 可 归的 、丧失父 的母童儿来 说 社 ,
和
束 缚 。这恐 怕 是初 衷 为 解 放 妇 女而 背书 者 始所
料未 及 的 。
争在 的过论程 中, 儿作童为 论讨所关 涉 的 体主
基
本 上无是声 的 , 甚 讨至 者论也 较 少站 在 儿 童的 角
反 度思个这 题 问。潘 旦 光就 曾 说 “:为 儿童的
福 着利 想 爱,的重 要性 显 而易见 的 要 一 比些 保 的育技 能
会
以能公育 构机 代 为教 养,自 较 然流落 街 头 、衣无 食
着 好 。然为 这毕 竟 是 常 态之 外 的 特 例 , 似 不 能作 为 理 社会 的想 基 。以整 础社个 会为 单位 的 童儿公 育 ,
的重 要 为 大 , 如性果 者二不 可 兼得 假,如 是 儿童 ,我 就 愿我甘 舍 专 家保 育 技 能的, 而取 母 亲 的 温 暖。 ” 换 言之 ,论者 本 身是否有 资格 、 有 能力决 定
儿 童的 属 归题 问值也 得 进一 步思 反。
即解决 了贫 便者困 的儿育 问题 ,但 明 又 忽 略显了
些那有能 教 力养子女 社的会阶 。层如 正潘光旦 所 言,
不 那么 激 的进 读书 人坚持 为 认好良 会 建社 立 在 良好 家庭的 基 础 上, 进 而 质疑 儿童 公 育 的破 坏 性 。 漱 梁溟 认 为就, 儿童公 育 是“ 顺着解 除 家庭 而 来之极 端 个 主人 ” 的要 求 义。 当时 的 北大 学 生杨 钟
健 质则疑 国中现在 状 况 的否是可实行 童 公儿 , 育 实若行 会 不 后 会 致导 社 秩 会 序纷乱 【。 82 效 春杨 质
“ 家庭保养 是 例, 机 关保 养是例 外 例 外, 的 数 虽量因 特 殊 情的势 相 对而 加的多 , 终究还 例是 ,外 不能夺 通 例 代之而 。” 换 言之, 理 想 的 会社 度制究 应 关竟 照
群人 的部分 还 是 体 仍整值 得 进 一 反 思 。步 持 支者坚 可 以建信立 一种 社会 制 度来使 ,-N  ̄
一-
位
童儿有 一 拥一模样 教的养 , 并 试 图以 谓所的 平
疑道
: “ 童公儿 育 就交 把 夫 妇 通间感情的 铁大道斩 断 了
!用 什 来 维 么持 家庭 ! ” 可 说 :以 儿“童育公 , 岂不
是破 坏 家 庭和  ̄ -I - 的@ 制度 么? 他 焦”急 地 斥痛
等 来杀抹 人 愿 的 、望 性、 个选 与择意 志 。 这忽 略 了 人 生降 之后, 智 本 愚不 平就 ,强迫 的 后、 天 的齐 一教
养 也许 而反容 造成易 更大 的不 平等 。
持 者 支、 倡提者 破 坏者 , 为担心 童 儿公 育将 会 造 成 各 种社 会 题问 。 郑士元 观也 到:察 “ 近 有 人来 主 张 废除家庭 ,——父 老公 , 养儿公童 育, 只有 性 结 合, 的 不要家庭 制度 —,— 这 极 是 端 社会主 义 者 所 梦 想 , 万的难 实 现就 。使实 现, 且将 反陷 会社于 危 。险” 他 心 担这 样 的 会社制 度 造 将成人 们 不 愿生
育 , 人 类 最濒 终灭 亡 临 。
支者持 的 另 一发出 点 是为
了解放 妇 女 彼 时。 妇 女 解 的放逻辑 着顺男 女 一齐即 是 平等 的思路, 陷 人 家 庭乃 是压 妇迫 女的 漩涡 之 中 ,生 衍出 弃抛家庭 责 任 是 解 放便 的思 想 倾 向。 果 如妇女 解 放 为 是 了-
i, . E 妇 女摆脱 母职 而有 多 的更 间时和精 力 来 事 社从
事会 ,业那 么 ,解 放 的 的 并 目不 是让 妇 不女 必 劳 , 动 而 是 为 了 让 从 其 某事种 劳 (动即 社 会 劳 ) 。 动 妇视
如
康有 为 所 设想 的 有没家 庭 婚 姻 、 与 子 的女 大 同世
界 ,那里仅存 劳 动、休 息 以 及 男 自由女性 交 。 然 康氏 最终 也 意识 到这 样 的 世 毕界竟 是 仙 而 非
境 人间。 这 许或 表明 有 旧 的世 观界 人与生 观 崩 在解
女 从事 会社 劳 是 动种一解 放, 足见 们他轻 视家庭
动 劳而 重社 会视劳 动的倾向 换言。之 , 妇 女 的 社 会 角
色
逐也渐超越 了其 作为母 亲 妻 子、 地 的 ,位 后者 似
乎变成无 意 的义 在 。 存
的 程过 中 ,读 书 人 对 人生 与社 会 的 度态已 发 经生了 根本 的性转 变 。 这 一 转 变 发 生 的 过 程 其 及 实 影 际 响 ,待进尚 步一的探 讨 。
论余
但
是若 在 母 站亲 的立场上 , 尽 管 养 子 女 费育 劲辛苦 但 凡,生 育子 过女 母 亲们的恐 未怕必 能 轻易抛
自弃己孩子 。爱 孩 的 子母 亲 也许 更的愿 意 留 孩在
子身
边 , 而 不 是为了 所 谓 男的女 平 去等争 社 会 劳 动
的 “义 务” 不。过 , 对 于那 些受 新 思 潮 感染 的新女
在 反传统、 反 家庭 的 语境 中 , 讨 论 儿 童公育 的
人虽 不 然算 ,多 但是 们 思他 想进激 影, 甚响为久 远 。 将若 其置于 近 代中国体 整 思上想 进 激 化的脉 络中, 儿 公童 育 的主 张 可以 助帮 我 们了 解 激 进 化 的 程度 。 激进 不 化意仅味 着 中 的国 治政 、 经济 以 社及 会组织 的彻底革新 而, 预且示 了人们 日常 生活 的 价 值 、观 念 习 惯 与和 传统的 决裂 。儿 童 公 作 为 育 大 理同 的想 个组一 成部 分 ,正 图试打 人破类 生活 基本的 单位— — 家 , 旨在庭建 构 一个 无 家庭 、 夫妇 无、 无
父 的子 社会, 通 各 式 各 过 的 样 公 机 构 来立取 代 原 由 本
性 说 来, 想 在社 会 谋 上一份 作工, 耗 费 时 和间 精力 教去 子养 女确的 与社会 事业 之 间 在存 冲 。突所谓 “人 若妇 心 专 儿 育 ,便不 能 其 尽职务 , 尽欲职其 , 务不 能专 就心育 。儿”
” 结 果, 求 放 解的 女妇一 方 面 法脱 离 家庭 , 一 方 面 又无 想 事从 社 会事业 总 ,不免 徘徊在家 庭 社 与会 之 间 而 承, 家 庭担、 社 会 的 双重 责任 。 当 风气 使 “解放 具 有”不 言自明 的 正当 性 ,
以放 为解目 的运动 或 给许 妇女 造 了更成 的多 责
① 任有为康 在《大 书同》 中最后指 出 :“ 盖神者仙, 同之大宿也 。 归 姜”华义、 荣华张编: 《 康为全有集 第七》集 , 18 8 页 。 ?
1
9 1 ?
家
庭 担承的 任 责。
即 便 过通 改 , 国家 和造 社会 有 力 以 能同 等 方的 式怀 关每一个 儿童 , 但 是 育生 后之 抛 子弃 女 一 , 切
的
本质 以 及归属 问题 的观 念 。以今 日的 后 见 之
明看来 ,其 中一的 个社 性会果后便 人是们普 相遍信 专 教业 养 儿童的 儿所托 、 幼稚园 过胜 父 母教养 。 城市
委诸 公立 机构 , 怕 恐 有 违 也 人 之 情 常。支 持者 们 相
、化 妇女步 入 职场也 味着意教 子 养 女愈 加社 会 化 、
信,
过 社通会 革命 与文 化 革 ,命 人 有 能类力 通过制
性度的建 构 底 改 变父 彻母 、 女 子之间 的天 联然系 。
商业 化
。
光潘旦 曾 指出, 家“庭 之所 以 为社会 重 者 心 ,
他 深们 若社信会未 准 好备 则 造改会社 ;若人 们 不 同 意 这 样 的生 活方 式 ,就 通 各过 种 方 式改 变人 们 的 看 ,法使 之恰合 于 理想政 治制 度 。表 这明他们相 人信 类 理 想 的 社 会制度 能有力 挑 人 类 的战 性天 。 与 此同时
, 还这涉 一 及 根个 本的 问题 : 人 设 计 的 制 度 新与 人 类天 性在 大多程度 上可 背道以 驰 而, 而 这 样
的
因其为 自 文 化有以 后 人 类 情 之 感维 系 物 与归 宿地 。 也 ” 近 代 以来 ,家 庭 然 受 已 新 生到 方 式产、 交 通 便 利 和市 兴都起 强 的力冲 , 击即便力 求 护 ,保 尚难 维 。对于 系儿 和幼整个 社 会 来 说, 家庭 本伦 是 、理
德道 、权威 以及 价 值形 的成地 方 一 旦 。打破 了家 庭 , 社 会心重 失 丧 ,可 造能成 孩子 权 威 认 同 与感 的
制度 是 可 否以行之 久 远 。
全社 会儿的 童 公育, 到 今日 没也 有全 部实现 ,
迷
失。 在 儿 童 公 的育 呼 声中, 不仅家 庭 可能支 离
碎 ,破 社 也会可 能在某 种 度上 趋 于 程肆恣和离 乱 , 这
其 然思想 因却子 潜移 默 化 地 改变 人了们 关 于 童
儿
个发展 倾 向是非 值得常反思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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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考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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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不独子其子-五四前后关于儿童公育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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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独子其子:五四前后关于儿童公育的争论
〔摘要〕 清季以来,面对内忧外患的时局,一部分思想激进的读书人放弃了各亲其亲、各子其子的传统社会模式,转而构建不独子其子、不独亲其亲的大同社会,即儿童出生之后,交由公立机构养育、教育。这样,男女双方只需生育而无抚养、教育的责任。他们相信这不仅有助于实现教育平等和社会的根本改造,而且可以藉此将妇女从育儿的责任中彻底解放出来。不过,这一事关儿童的讨论,却忽视了儿童自身的诉求和人类对亲情的基本需要。
中国论文网 http://www.xzbu.com/4/view-7179653.htm
〔关键词〕 儿童公育;不独子其子;教育公平;妇女解放
〔中图分类号〕K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05-0186-08
就一般的生活伦理而言,近代可以说是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在内忧外患造成的焦虑心态中,传统的经典从人们的思想和生活中淡出,社会处于一种无所指引的状态。〔1〕而人们对“未来”的设想不再是回到“黄金古代”,而是已知的美好“未来”。〔2〕在各种新奇的、被建构的未来之中,有一部分激进的读书人--------------------------------------------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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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本的社会制度以及人伦关系的角度反思家庭的存废问题,以想象为基础构建起一个无家的未来社会。如康有为就主张,“人皆天所生”,故“人人皆直隶于天”。欲至太平,“舍去家无由”,并由人人共设一个“公政府”,此“公政府当公养人而公教之,公恤之”。?
按照康氏的设想,无所谓父母的儿童自出生就在公共的机构中成长,历经公立育婴院、公立怀幼院、公立蒙学院、公立小学院、公立中学院、公立大学院完成教育,成为独立的劳动者。且这样的成人可以说是一个“公人”,其“养生送死皆政府治之,而于一人之父母子女无预焉”。〔3〕为了使每一个儿童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和衣食住行,主张废除家庭,由政府安排每个人成长的轨迹。
这样的设想在今天看来也相当超前,但在清末民初却为不少读书人所分享。1920年春,恽代英和杨效春就曾在《时事新报》上反复争论儿童公育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前者极力支持,而后者坚决反对。恽代英和杨效春当时都是少年中国学会的会员,此后仍保持通信。因此,这次辩论可以看作是朋友之间的争论。张东荪就认为这次辩论中“双方的话都有价值”。〔4〕
但是,后来的研究者或因各种原因多半关照论战中支持儿童公育的恽代英的言说,而忽略张东荪所--------------------------------------------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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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那亦有价值的另一方。既存研究大体上正面评价儿童公育的主张:或从平等的角度肯定儿童公育〔5〕,或认为儿童公育符合教育社会化的趋向。〔6〕研究者似乎确信儿童教育社会化是“进步”的象征,而忽略过分社会化的公育对儿童心理、社会组织以及人性本身的挑战,及其可能对社会造成的破坏。本文尝试将双方观点都放在清季以来对社会组织、儿童教养方式进行反思的语境中进一步考察。
一、儿童公育:不独子其子的新解
对思想激进的读书人来说,他们构建的“未来”中并不存在家庭。这看似反传统的主张或正是受到了西方以及中国传统思想资源的启发。严沁,m观察到,“今之持论过激者欲举家庭根本推翻之”,而支持柏拉图所玄想之儿童公育。〔7〕任开国也指出,“儿童公育这个名词,并不是现世才有的,在两千多年前,希腊的哲人柏拉图也就主张过”,不过在柏拉图的时代无法成为事实,而现今已经由理论变为事实。〔8〕
或许儿童公育正是“不独子其子”的一个新表述。《礼记?礼运》开篇即言:“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9〕康有为在--------------------------------------------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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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春秋董氏学》时注意到《礼记?礼运》篇。〔10〕康氏在《礼运注》中称:“天下为公,一切皆本公理而已。公者,人人如一之谓,无贵贱之分,无贫富之等,无人种之殊,无男女之异……人人皆教养于公产,而不恃私产。”〔11〕王,,森指出,《礼记?礼运》篇本是“一篇两千年来不被学界主流突出表彰的文献,被康有为推展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尤其是其中的乌托邦意味,早已超过它原有的脉络及传统的诠释。”〔12〕整体而言,儿童公育或可以被看作中国传统的大同思想与西方先哲柏拉图政治思想的一个奇特组合,带有较强的乌托邦色彩。
此后,不少政治立场对峙的读书人都曾试图沿此思路诠释儿童公育。宣扬家庭革命的《新世纪》杂志曾刊出一篇来稿,将“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理想同废除家庭划上等号。〔13〕无政府主义者设想的未来也实现了公养、公育,“斯时无父子,无夫妇,无家庭之束缚,无名分之拘牵,所谓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者,斯不亦大同社会之权舆欤,”〔14〕曾任孔教会总干事的陈焕章认为,天下为公即指“破除家界,直隶于天”,并据此实现“礼运所谓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也”。〔15〕孙中山也受“大道之行--------------------------------------------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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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天下为公”的启发,致力于建设“人人不独亲其亲,人人不独子其子”的大同世界。〔16〕邵力子则相信儿童公育就是实现所谓“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的途径。〔17〕若以天下为家、天下为公分别代表了家庭存废不同时代,那么这也对应着“各子其子”与“不独子其子”的对立。〔18〕
无家庭的未来潜移默化地塑造着人们对父子关系的认识。管际安认为,“父母儿女的名词,不过人类中的一个符号,是教养者与被教养者的口头契约。有了这种契约,教养者与被教养者便照此一方履行义务一方享受权利。”在他看来,“骨肉间的狭义感情”应化为“社会的广义感情”。〔19〕曾在清季倡导女子家庭革命的柳亚子也期待“将来大同世界”中可施行“自由恋爱,儿童公育,连父母妻子的名义都没有了”。〔20〕
儿童公育的言说挑战了父母在儿童教养中的主导地位。孩子作为社会成员的身份逐渐超越其家庭成员的资格。陈顾远主张,“一个人生下一个孩子,不必管他是谁底种子,反正是社会上一个‘人秧子’,就抱给公家去抚养。在公家方面,也不必问这孩子是谁生的,只认定是社会上一个人生的”。〔21〕管际安则试图调整生育与养育的承担者,主张“公家”更多地参与到养育之中。盖“无论什么人所生的儿童,并不是为他--------------------------------------------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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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生儿子女儿,是替社会上生儿童,并不是享权利的,是尽义务的。”〔22〕在管氏看来,人们既然替社会尽了生育的义务,就不必让父母承担教养之责任。有位作者也呼应此说,“原来儿童是社会的,不是私人的,父母的养育儿童,也不过是代社会养育。”〔23〕甚至有人宣称,儿女“乃是社会的儿童”,故为”社会所有”,则“儿童的教养,当不仅是其父母的责任,实在是社会的责任了。”〔24〕 从一家之“子弟”到有集体意涵的“儿童”或许折射出时人观念的变化,体现了家庭、社会与国家在儿童教养问题上的竞争性互动。〔25〕设想家可废而生育不能废的情况,不得不由育婴堂、幼儿园、学校等公育机构来承担教养儿童的责任。
沈兼士就曾设想社会当先立一调查机关,酌定若干人口于适当地方设立一公共教养儿童之区,其中包括“胎儿所”“收生所”“哺乳所”“幼稚园”“小学校”“儿童工场”“儿童图书馆”“儿童病院”等,及其他卫生设置。〔26〕换言之,童年生活的重心由家庭过渡到学校。有人也曾设想以学校代替家庭的情形:
从小学到大学,没有男女的分别。
从小学到大学,学生的家族,不要担任经费。
从小学到大学,都是半工半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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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学到大学,学生都是以学校为家庭;即放假时候,也得住校。〔27〕
不过,沈兼士虽然主张实行儿童公育,但他认为并不能立刻切断儿童与父母的关系。他说:“凡为父母者,每一儿童,须年助金若干:极贫者,得酌减助金,或免助金;资产家,除年助金之外,尚须纳开办临时助金,及特别常年助金;大率以资产之多寡比例出金。”〔28〕也许资助经费是暂时的过渡与妥协。
时任《解放与改造》编辑的俞颂华提出的办法是从“创设半公育的机关”做起。他曾设想,“所立的公育机关,如义务学校一般,早上由父母送儿童进去,晚上仍由父母领回家”。针对父母不愿领回或者没有父母的情况,则留在公共宿舍。俞氏指出,这样的好处是“既不妨害父母日间的工作,又不致减少父母对于家庭的趣味”。类似的半公育机关不仅是未来儿童公育的基础,而且在当时社会中也易于实行。〔29〕也有人从年龄出发来考虑公育推行的步骤。“虚一”就设想安排三岁以前的孩子由母亲教养,或者白天去保赤院,而晚间返回母室。〔30〕
更为激进的易家钺则认为,真正的儿童公育是“妇女早已脱出家庭的范围;或由国家,或由其他团体,依各地人口的比例,设置育儿公所;妇女怀孕将产的,--------------------------------------------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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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寄宿其内,由富有经验和智识的产婆接生,看护。满月后,妇女各就其职业。至于儿童的抚养,一委之于国家,或其他公共团体。”〔31〕对于极端激进的人来说,废私产、行共产之后,儿童公育不需要父母的支持,如康有为就主张父母子女互不相认,形同陌路。〔32〕这切断了人类最坚固的母子关系。
儿童归公教养似乎解决了男女生育而不必承担教养责任的设想。鲍指出,家庭革命者初批评家庭“束缚过甚”,继而“倡为革命之说,甚有主张废除家庭,实行自由恋爱”,结果导致“无法处置子女问题也,则昌言儿童公育”。〔33〕所谓废除父母、子女这对基本的人伦关系就足见其颠覆性。
在大多数社会中,婴儿出生后在家庭之中由父母教养成人并不是问题。然而对于想建立一个异于过去的、全新社会的读书人来说,他们尝试构建完全不同的人生与社会模式。虽然对于公育机构在多大程度上取代家庭的问题,不同的人持有不同的答案,但是儿童教养需要假手公立机构而不能完全仰仗父母,这本身就提示了一个根本性的变化。
二、支持者眼中的儿童公育
作为理想的养育
在支持者看来,家庭并非儿童成长的理想之所。--------------------------------------------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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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雁冰曾哀叹:“我们的孩子,一年中死于不卫生的抚养的,合全国计,不知有多少~我们的孩子,受了家庭内恶习惯的同化而变为坏东西的,合全国计,又不知有多少~”〔34〕恽代英也指出,由于房间污秽不洁、狭窄拥挤、无基本教育设施等原因,家庭并不是理想的儿童教育场所。〔35〕
家庭的污浊并非仅仅在于卫生方面,原本承担教化功能的家庭变成了“恶化”儿童的组织。家庭给儿童的道德教育是不良的,甚至传给儿童很多负面的教育,例如自私和骄傲――“前者如因自己家庭利益而损害他人,后者如炫耀自己家庭的名誉而轻视他人。”〔36〕家庭生活也没能让儿童养成“独立的精神”,而是造成“贫者失学,富者堕落”的社会恶果。〔37〕“为谋现时儿童的幸福起见,只有脱离家庭,使不受家庭的约束和苦痛。”〔38〕于是,从污浊的家庭中拯救孩子的最好办法就是立即实行儿童公育,这才能真正地促进儿童的社会化。〔39〕视家庭养成孩子恶习并造成社会罪恶的观感,催生并强化了一个全新的观念,即家庭不适合教养孩子。
俞颂华虽然意识到儿童公育可能违反人性与人类心理,不过当他转向中国的家庭时,对儿童公育犹疑的态度就立刻变成坚定的支持。他说:“照中国的情--------------------------------------------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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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论,我所以承认有实行儿童公育的必要,即因我觉得中国的家庭太腐败。”他不希望中国的儿童受家庭之“恶化”,主张在“中国全国立刻实行儿童公育,而公育机关近于理想,我想中国的社会在一世一代的短期间,必定能够进步改观。”〔40〕在短期内实现儿童公育的言说正可见俞氏迫切的心态。
在支持者眼中,与家庭教养相比,儿童公育的优点在于使儿童意识到其社会地位,培养互助观念,扫除祖先崇拜和依赖家长的恶习,成为更健康的儿童。〔41〕它也能改良学生的习惯,让儿童容易养成合群、互助、快活的品行。儿童“视学校为惟一家庭”,只有这样才能“根除家庭制度的,资本阶级的,早婚的,子女私有的,知识不平等的,教育不普及的,男女不平等的”社会。〔42〕他们相信离开家庭到学校生活将成功培养儿童优良的道德与习惯,有助于减少社会罪恶,进而重整社会秩序。
家庭教育的负面化一方面降低了父母在子女教养中的地位,另一方面则抬高了专业的育婴专家在儿童教养中的地位。人们愈加相信“专业”的教养比父母更有优势。例如,江亢虎就认为非专业的父母对儿童的教育远不如育儿专家。〔43〕恽代英目睹了普通父母给儿童“愚昧”的教育,认为父母的教育一定比不上专--------------------------------------------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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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从事教养的儿童公育机关的专家。若教育可以由家庭转移到学校,子女的养育也可由家庭转移至公育机关。〔44〕有感于现实中母亲对儿童照顾不周的情形,恽氏对儿童公育较有信心,并设想每个乳母照顾的孩子不会多于五个,因此“更能勤慎精细,纯洁忠挚,有合当修养,用合当态度,一定可信比母亲的感化更大。”〔45〕 作为妇女解放的手段
新文化运动前后,妇女解放似已具有超越妇女意愿的政治性言说,且兼具社会进步与个人解放的双重意涵。这一时代潮流又倾向于鼓励妇女走出家庭,那么由谁来承担原本由母亲承担的子女教养责任就成了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一些新文化人视儿童公育为解放妇女的重要手段。老师辈的沈兼士就认为,欲解决社会一切问题,非先解决妇人问题不可;欲解决妇人问题,非先解决家族问题不可;欲解决家族问题,非先解决儿童问题不可。解决儿童问题之惟一良法,曰“儿童公育”。〔46〕学生辈的罗家伦也认为,“如果要各处的妇女问题解决,非各处都实行儿童公育制度不可~”〔47〕若居家照顾儿童妨碍了妇女解放,那么儿童公育便成了让妇女摆脱育儿责任的有效途径。
时为北大学生的陈顾远就指出,只有解决了儿--------------------------------------------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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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问题,妇女才能真正独立谋经济的生活,夫妻制度才能废除。〔48〕同为北大学生的杨树达也认为真正解放妇女的手段就是要儿童公育,因为各个家庭的妇人带小孩子是“太不合算”。〔49〕汤济苍也认为要让妇女摆脱抚育小孩和煮饭烧饭的责任,就必须推行儿童公育,也就是“养出来的子女,从公共设立的机关,抚养他长大起来”。〔50〕邵力子就指出,解决妇女职业问题的手段乃“改良家庭组织”、“实行儿童公育”。〔51〕沈雁冰亦相信,儿童公育是妇女解放的“最宜先决者”。〔52〕从服侍翁姑、养育子女、主持家务中解放出来就演变为妇女解放的具体目标。
恽代英认为,儿童公育既可满足女性生育的本能,又可给予她们为社会贡献的广阔空间。恽氏重视社会工作对人生的意义,而特别强调女性应该参与社会工作。在他看来,照顾儿童、料理家务、伺候丈夫是女性为“牛马”的表现,而参与社会工作的女性才能摆脱牛马的地位,从而获得人格。故女子不应当依赖、顺从丈夫,而牺牲自己的人格。〔53〕
在妇女解放的呼声中,摆脱育儿的责任是妇女解放的一项持续的诉求。到了20世纪30年代,萍林女士坚持认为儿童公育乃女子解放和职业平等的“最先决问题”。她鼓励女子在社会上寻求经济独立,也希--------------------------------------------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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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女子摆脱在家洗衣烧饭抱孩子的责任。她相信,只有提倡儿童公育,才能保证子女的成长,同时确保妇女摆脱家务劳动。她认为,“要组织儿童公育,当然是要有长于教养儿童的专司其事,依分工原则教养儿童,使儿童德育、智育、体育,可以平行发达,其成效必在旧式专赖父母为生活之上,有了这种儿童公育组织,女子可以达到其真正的解放”。〔54〕
作为社会根本改造的一部分
如果说在晚清儿童公育的主张是一种面向未来的言说,到了1920年代,人们越来越倾向于将儿童公育视为社会改造的切实手段。在全社会整体改造的语境中,人们也试图通过儿童公育来重新调整个人与家庭、社会的关系。邵力子就观察到:“无产阶级的家庭,恐怕因为有了儿童,反增加许多苦趣。”他进而宣称:“儿童公育问题,是关系到全社会组织问题,是关系人类进化的问题,我们总应从远处大处着眼研究。”〔55〕对社会中的贫苦阶层的关怀也促使人们接受儿童公育。也有人切切实实讨论如何创建半公育机构,让社会或国家做好实行儿童公育的各项准备,甚至鼓励局部地、小范围地尝试儿童公育。例如,汤济苍曾设想“邻近的人,有一处公共食堂,不论朝餐呀,中餐呀,晚餐呀,都到食堂里去吃,家中不再要举火了。”在汤氏--------------------------------------------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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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儿童的教养也情同此理,当以儿童公育的方式来解决儿童的教养问题。〔56〕
恽代英设想,“一部分的儿童公育,果然试验得一个理想的成功,那便他的成绩是一种广告”。〔57〕他曾梦想着组织合理限度劳动的工厂,其目的不是求利,而要实现“工人男女都作工六时,不给薪资,衣、食、住由团体供给,儿童公育,老年公养,总之纯然与我们共同生活内部一样”。而所谓的共同生活便是打破家庭之后,组织新的团体生活方式。他们也曾在城市、乡村尝试共产自给的共同生活,以期实现“全然共产,实行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理想”。其间,婴儿出生两月后,惟哺乳仍由母亲完成,抚育的责任则委诸专人。〔58〕
恽氏相信只有在全部改造社会的进程中才能实现儿童公育,盖“在这样谬误的社会组织中,讲改良家庭,是不可能的。”儿童公育就成为他整体上、全面改造社会的一部分。男女并不组成家庭,而是共同生活,即“互相了解的同志所组织,这可以改良环境,减轻生活压迫”,而且“公育是合理的,是能解放男女,使他们得愉快的生活,而且更可用全力改造全部社会。”〔59〕
全部、彻底、根本改造社会的激进思潮改变了--------------------------------------------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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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公育的地位,使其由一个尚存争议的主张转变为个人信仰的一部分。恽氏宣称:“我是一个信儿童公育,信自由恋爱,信打破家庭的人。”〔60〕所谓“马格斯派经济学家说,私有工具既已经成为已往的事;个人本位的经济组织已经从根本上崩坏;私产、家庭、国事,都失了他时代的价值。在这个时间,只有打破私产、自由恋爱、儿童公育。”〔61〕他最终的理想是:“盼望世界全部的改造,便是说人类要在经济上平等,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因为这才是各种问题的根本解决。”〔62〕
青睐社会主义的易家钺就曾说:“社会主义者主张儿童公育,而家族制度的精髓则在儿童私育”,而“世界的家族制度已快到末日了~起而代兴的,必是社会主义的制度”。因此,易氏支持废除家庭,反对效仿西方建立小家庭,主张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无家庭状态,并且推行儿童公育制度。〔63〕
共产主义所倡导的社会革命的任务之一就是消灭家庭〔64〕,俄国布尔什维克支持废家的主张也传到中国。〔65〕20世纪20年代,苏联言论界曾经较开放地讨论共产主义社会中的性以及实践层面更宽松的自由离婚,以推动实现男女作为平等社会成员的努力。〔66〕苏联政府采取取代家庭而非废除家庭的政策,--------------------------------------------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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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建立妇幼院、育婴堂、幼儿园等机构,来代替家
庭照顾社会成员。事实上,经历新经济政策、五年计
划之后,苏联政府已经意识到高尚原则背后的丑陋现
实。政府创设机构取代家庭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工
农并不喜欢、信任公立机构。而且育婴堂曾因工作疏
忽使儿童致残,公共洗衣房总是丢失衣物,公共食堂
一塌糊涂,流浪青年带来诸多社会问题,此类种种情
形促使政府转而在社会主义政治话语之下重塑家庭。
Leon Trotsky: The Revolution Betrayed: What Is the Soviet Union and Where Is It Going,translated by Max Eastman ,pp.123-144.邵力子曾在《觉悟副刊》中介
绍苏维埃实行了儿童公育的实例:全俄工人和下级官
吏的儿童膳宿费用都由国家负责,“单就莫斯科一个地方讲,地方苏维埃政府养育的儿童,共有二十六万八
千多,都享受免费的滋养品。在每一个育儿房里,都
有一间演讲室,一个儿童物品展览会,一个儿童医院,一个幼儿园。凡做工的女子在工作的时间,都把他们
的儿童留在里面。”〔67〕践行共产主义的苏联在儿童公育方面的经验强化了人们对其可行性的认知。 30年代,国民党倡导的新生活运动亦倾向于创办托儿所,减轻妇女的负担,以便青年夫妇可以从事抗战救
国的事业。〔68〕尽管此后未能整体上将孩子从家庭中--------------------------------------------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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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离出去,但是社会化的儿童教养构成日常生活革命化的一部分。
三、反对的声音
遑论人类是否有能力将离弃子女变为常态,仅由公育机构教养子女的言说就激起了不少反对的声音。严沁,m坚持认为家庭责任是不能被代替的,“儿童堕地以后,保护养育之责为父母者实担负之。父母以其毕生之精力关注于其子女。子女精神上肉体上之盛衰苦乐为父母者无时不顾及。”严氏相信在人类自私自利之心未铲除之前,儿童公育是不能实现的。〔69〕也有人指出,“以今日之人情而论,分娩之后,即付之不知谁何之手及抚养不知谁何之子,视如己出,皆非天性所安。”〔70〕
那些支持者的预设之一便是父母的呵护、鞠育对于儿童的健康成长是可以取消的,这在反对者看来,忽略了组成社会的个体心理。杨效春就批评儿童公育那蔑视亲情、取代家庭的面相。在他看来,“儿童公育便是破坏家庭~破坏家庭便是使社会散漫~”〔71〕杨氏指出家庭、亲情对儿童成长有不可替代的影响,批评儿童公育将破坏亲子之爱,因为没有孩子,父母听不到“细亮而清妙的和声”,也让父母看不到子女“活泼泼地天真烂漫的姿态”,这等于剥夺了人生的快乐。--------------------------------------------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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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郭沫若推测,对亲情的渴求想必一定也困扰着公育机构里成长的孩子们,“儿童公育对于儿女的感情教育上会生出个莫大之缺陷”。〔73〕
即便有些父母在子女教养问题上存在问题,反对者也不认为彻底取消父母的教养是合理的选择。杨效春指出,父母教养不善,这是父母的能力问题,应以设法提高父母教养能力为良策;而因教养之能力问题而剥夺其权利是因噎废食的做法。〔74〕饶上达也指出:“照心理学上讲,父母性行为,是人类的本能,世界上无论文明或野蛮的民族,没有不知道养育子女的。”尽管父母教养子女的能力有高下之分,但是“对于儿童,可说是没有再比父母更好的”。〔75〕
反对者拒绝接受专业教养人员优于父母教养的假设。杨效春就指出:“公育机关中的妇人,无论怎样高明,怎样才智,这个终不如他儿童自己的母亲~”〔76〕杨氏相信,即便再无知识的母亲对自己儿女的疼爱也超过一个陌生的公育机关的人员,其原因仍在于人们所尊重的亲慈之道。谢觉哉也认为儿童公育之养护终不如亲生父母之恳挚,若要人类繁衍,“不可不先确定夫妇关系”。〔77〕
贫困阶层的儿童教养问题的确是时人的重要关切。儿童公育看似从无能力教养子女的父母出发,尤--------------------------------------------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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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关照那些为贫困所迫的家庭。不过,对于贫困的或者无力教养子女的家庭来说,国家或社会究竟是应采取措施,提高其教养能力,还是索性取而代之,行公共养育,仍值得商榷。盖无能力并非意味着无权利,这一看似体恤贫弱儿童的公育主张能否得到贫寒者的欣然接受,恐怕仍需存疑。
尽管对于无家可归的、丧失父母的儿童来说,社会能以公育机构代为教养,自然较流落街头、衣食无着为好。然这毕竟是常态之外的特例,似不能作为理想社会的基础。以整个社会为单位的儿童公育,即便解决了贫困者的育儿问题,但又明显忽略了那些有能力教养子女的社会阶层。正如潘光旦所言,“家庭保养是例,机关保养是例外,例外的数量虽因特殊的情势而相对的加多,终究还是例外,不能夺通例而代之。”〔78〕换言之,理想的社会制度究竟应关照人群的部分还是整体仍值得进一步反思。
支持者坚信可以建立一种社会制度来使得每一位儿童拥有一模一样的教养,并试图以所谓的平等来抹杀人的愿望、个性、选择与意志。这忽略了人降生之后,智愚本就不平,强迫的、后天的齐一教养也许反而容易造成更大的不平等。
支持者的另一出发点是为了解放妇女。彼时妇--------------------------------------------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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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解放的逻辑顺着男女齐一即是平等的思路,陷入家庭乃是压迫妇女的漩涡之中,衍生出抛弃家庭责任便是解放的思想倾向。如果妇女解放是为了让妇女摆脱母职而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从事社会事业,那么,解放的目的并不是让妇女不必劳动,而是为了让其从事某种劳动。视妇女从事社会劳动是一种解放,足见他们轻视家庭劳动而重视社会劳动的倾向。换言之,妇女的社会角色也逐渐超越了其作为母亲、妻子的地位,后者似乎变成无意义的存在。
但是若站在母亲的立场上,尽管养育子女费劲辛苦,但凡生育过子女的母亲们恐怕未必能轻易抛弃自己的孩子。爱孩子的母亲也许更愿意留在孩子身边,而不是为了所谓的男女平等去争社会劳动的“义务”。不过,对于那些受新思潮感染的新女性来说,想在社会上谋一份工作,耗费时间和精力去教养子女的确与社会事业之间存在冲突。所谓“妇人若专心育儿,便不能尽其职务,欲尽其职务,就不能专心育儿。”〔79〕结果,求解放的妇女一方面无法脱离家庭,一方面又想从事社会事业,总不免徘徊在家庭与社会之间,而承担家庭、社会的双重责任。当风气使“解放”具有不言自明的正当性,以解放为目的运动或许给妇女造成了更多的责任和束缚。这恐怕是初衷为解放妇女而背--------------------------------------------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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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者所始料未及的。
在争论的过程中,儿童作为讨论所关涉的主体基本上是无声的,甚至讨论者也较少站在儿童的角度反思这个问题。潘光旦就曾说:“为儿童的福利着想,爱的重要性显而易见的要比一些保育的技能的重要性为大,如果二者不可得兼,假如我是儿童,我就愿甘舍专家保育的技能,而取母亲的温暖。”〔80〕换言之,论者本身是否有资格、有能力决定儿童的归属问题也值得进一步反思。
不那么激进的读书人坚持认为良好社会建立在良好家庭的基础上,进而质疑儿童公育的破坏性。梁漱溟就认为,儿童公育是“顺着解除家庭而来之极端个人主义”的要求。〔81〕当时的北大学生杨钟健则质疑中国现在的状况是否可实行儿童公育,若实行后会不会导致社会秩序纷乱。〔82〕杨效春质疑道:“儿童公育就把交通夫妇间感情的大铁道斩断了~用什么来维持家庭~”可以说:“儿童公育,岂不是破坏家庭和社会的制度么,”他焦急地痛斥支持者、提倡者为破坏者,担心儿童公育将会造成各种社会问题。〔83〕郑士元也观察到:“近来有人主张废除家庭,――父老公养,儿童公育,只有性的结合,不要家庭制度,――这是极端社会主义者所梦想的,万难实现。就使实现,且--------------------------------------------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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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反陷社会于危险。”他担心这样的社会制度将造成人们不愿生育,人类最终濒临灭亡。〔84〕 如康有为所设想的没有家庭、婚姻与子女的大同世界,那里仅存劳动、休息以及男女自由性交。然康氏最终也意识到这样的世界毕竟是仙境而非人间。?这或许表明旧有的世界观与人生观在崩解的过程中,读书人对人生与社会的态度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这一转变发生的过程及其实际影响,尚待进一步的探讨。
余论
在反传统、反家庭的语境中,讨论儿童公育的人虽然不算多,但是他们思想激进,影响甚为久远。若将其置于近代中国整体上思想激进化的脉络中,儿童公育的主张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激进化的程度。〔85〕激进化不仅意味着中国的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组织的彻底革新,而且预示了人们日常生活的价值、观念和习惯与传统的决裂。儿童公育作为大同理想的一个组成部分,正试图打破人类生活的基本单位――家庭,旨在建构一个无家庭、无夫妇、无父子的社会,通过各式各样的公立机构来取代原本由家庭承担的责任。
即便通过改造,国家和社会有能力以同等的方式关怀每一个儿童,但是生育之后抛弃子女,一切委诸公立机构,恐怕也有违人之常情。支持者们相信,--------------------------------------------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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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社会革命与文化革命,人类有能力通过制度性的建构彻底改变父母、子女之间的天然联系。他们深信若社会未准备好则改造社会;若人们不同意这样的生活方式,就通过各种方式改变人们的看法,使之恰合于理想政治制度。这表明他们相信人类理想的社会制度有能力挑战人类的天性。与此同时,这还涉及一个根本的问题:人设计的新制度与人类天性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背道而驰,而这样的制度是否可以行之久远。
全社会的儿童公育,到今日也没有全部实现,然其思想因子却潜移默化地改变了人们关于儿童的本质以及归属问题的观念。以今日的后见之明来看,其中的一个社会性后果便是人们普遍相信专业教养儿童的托儿所、幼稚园胜过父母教养。城市化、妇女步入职场也意味着教养子女愈加社会化、商业化。
潘光旦曾指出,“家庭之所以为社会重心者,因其为自有文化以后人类情感之维系物与归宿地也。”〔86〕近代以来,家庭已然受到新生产方式、交通便利和都市兴起的强力冲击,即便力求保护,尚难维系。对于幼儿和整个社会来说,家庭本是伦理、道德、权威以及价值形成的地方。一旦打破了家庭,社会重心丧失,可能造成孩子权威与认同感的迷失。在儿童公育的呼声中,不仅家庭可能支离破碎,社会也可能在--------------------------------------------最新精选范文分享--------------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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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种程度上趋于恣肆和离乱,这个发展倾向是非常值得反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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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苋" 与 " 笕"/ “不独子其子”/
" 苋 " 与 " 笕 " 的区别
苋 [xiàn] 繁体 莧
释义
1.〔~菜〕一年生草本植物,茎细长,叶椭圆形,开绿白色或黄绿色小花,茎和叶可食。 2.(莧)
详细释义
<名> 苋属植物的泛称
斋前自种白苋紫茄。——《南史》
又如: 白苋; 刺苋
相关词语 : 石苋 马苋 猪苋 人苋 白苋 苋尔 苋陆 苋菜 藜苋 野苋
笕 [jiǎn] 繁体 筧
释义
<名>引水的长竹管,安在檐下或田间
家家争调水,曲笕引修竹。——黄遵宪《游箱根》
又如 : 笕水(用连接的长竹管引来的水)
详细释义
【名】引水的长竹管,安在檐下或田间 〖aconduit made of long bamboopoles〗
相关词语 : 石笕 笕水 翠笕 竹笕
50年代以后,杭州的区域范围经历了不断变化。先是将原有的八区改名为 上城区、 中城区、 下城区、 江干区、 西湖区、艮山区、 拱墅区、笕桥区;其后,艮山区并入下城区,笕桥区并入 江干区,中城区大部分并入上城区,小部分并入下城区。 1958年4月杭县撤销作为杭州市郊区,1960年1月建立钱塘联社,1961年3月余杭县并入杭州钱塘联社,成立新的余杭县。1990年初,半山区又与拱墅区合并,成立新的拱墅区。1994年,杭州升格为 副省级城市。1996年12月12日,杭州市新设立 滨江区。计有六个区,属县则有 萧山、余杭、富阳、桐庐、建德、淳安、临安七个县(市)。
2001年3月12日,经 国务院和 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 ,撤销 萧山市和余杭市,同时设立萧山区和余杭区。2014年12月13日,经 国务院批准,撤销富阳市,设立 杭州市 富阳区。富阳区成为杭州市第九个市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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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出自文言文《大道之行也》,其含义如下:
【原文】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翻译】
在大道施行的时候,天下是人们所共有的,把品德高尚的人、能干的人选拔出来,(人人)讲求诚信,培养和睦。因此人们不仅仅以自己的亲人为亲人所赡养,不仅仅抚育自己的子女,使老年人能安享晚年,使壮年人能为社会效力,使孩子健康成长,使老而WwW.Slkj.orG无妻的人、老而无夫的人、幼而无父的人、老而无子的人、残疾人都有人供养。男子有职务,女子有归宿。对于财货,人们憎恶把它扔在地上的现象,却不一定要自己私藏;人们都愿意为公众之事竭尽全力,而不一定为自己谋私利。因此奸邪之谋就不会发生,盗窃、造反和害人的事情不发生,(家家户户)都不用关大门了,这就叫做理想社会。
范文五:不独子其子五四前后关于儿童公育的争论[权威资料]
不独子其子 五四前后关于儿童公育的争论
〔摘要〕 清季以来,面对内忧外患的时局,一部分思想激进的读书人放弃了各亲其亲、各子其子的传统社会模式,转而构建不独子其子、不独亲其亲的大同社会,即儿童出生之后,交由公立机构养育、教育。这样,男女双方只需生育而无抚养、教育的责任。他们相信这不仅有助于实现教育平等和社会的根本改造,而且可以藉此将妇女从育儿的责任中彻底解放出来。不过,这一事关儿童的讨论,却忽视了儿童自身的诉求和人类对亲情的基本需要。
〔关键词〕 儿童公育;不独子其子;教育公平;妇女解放
〔〕K261 〔〕A 〔〕1000-4769(2015)05-0186-08
就一般的生活伦理而言,近代可以说是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在内忧外患造成的焦虑心态中,传统的经典从人们的思想和生活中淡出,社会处于一种无所指引的状态。〔1〕而人们对“未来”的设想不再是回到“黄金古代”,而是已知的美好“未来”。〔2〕在各种新奇的、被建构的未来之中,有一部分激进的读书人从基本的社会制度以及人伦关系的角度反思家庭的存废问题,以想象为基础构建起一个无家的未来社会。如康有为就主张,“人皆天所生”,故“人人皆直隶于天”。欲至太平,“舍去家无由”,并由人人共设一个“公政府”,此“公政府当公养人而公教之,公恤之”。?
按照康氏的设想,无所谓父母的儿童自出生就在公共的机构中成长,历经公立育婴院、公立怀幼院、公立蒙学院、公立小学院、公立中学院、公立大学院完成教育,成为独立的劳动者。且这样的成人可以说是一个“公人”,其“养生送死皆政府治之,而于一人之父母子女无预焉”。
〔3〕为了使每一个儿童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和衣食住行,主张废除家庭,由政府安排每个人成长的轨迹。
这样的设想在今天看来也相当超前,但在清末民初却为不少读书人所分享。1920年春,恽代英和杨效春就曾在《时事新报》上反复争论儿童公育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前者极力支持,而后者坚决反对。恽代英和杨效春当时都是少年中国学会的会员,此后仍保持通信。因此,这次辩论可以看作是朋友之间的争论。张东荪就认为这次辩论中“双方的话都有价值”。〔4〕
但是,后来的研究者或因各种原因多半关照论战中支持儿童公育的恽代英的言说,而忽略张东荪所谓那亦有价值的另一方。既存研究大体上正面评价儿童公育的主张:或从平等的角度肯定儿童公育〔5〕,或认为儿童公育符合教育社会化的趋向。〔6〕研究者似乎确信儿童教育社会化是“进步”的象征,而忽略过分社会化的公育对儿童心理、社会组织以及人性本身的挑战,及其可能对社会造成的破坏。本文尝试将双方观点都放在清季以来对社会组织、儿童教养方式进行反思的语境中进一步考察。
一、儿童公育:不独子其子的新解
对思想激进的读书人来说,他们构建的“未来”中并不存在家庭。这看似反传统的主张或正是受到了西方以及中国传统思想资源的启发。严沁,m观察到,“今之持论过激者欲举家庭根本推翻之”,而支持柏拉图所玄想之儿童公育。〔7〕任开国也指出,“儿童公育这个名词,并不是现世才有的,在两千多年前,希腊的哲人柏拉图也就主张过”,不过在柏拉图的时代无法成为事实,而现今已经由理论变为事实。〔8〕
或许儿童公育正是“不独子其子”的一个新表述。《礼记?礼运》开篇即言:“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
分,女有归。”〔9〕康有为在撰写《春秋董氏学》时注意到《礼记?礼运》篇。〔10〕康氏在《礼运注》中称:“天下为公,一切皆本公理而已。公者,人人如一之谓,无贵贱之分,无贫富之等,无人种之殊,无男女之异??人人皆教养于公产,而不恃私产。”〔11〕王,,森指出,《礼记?礼运》篇本是“一篇两千年来不被学界主流突出表彰的文献,被康有为推展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尤其是其中的乌托邦意味,早已超过它原有的脉络及传统的诠释。”〔12〕整体而言,儿童公育或可以被看作中国传统的大同思想与西方先哲柏拉图政治思想的一个奇特组合,带有较强的乌托邦色彩。
此后,不少政治立场对峙的读书人都曾试图沿此思路诠释儿童公育。宣扬家庭革命的《新世纪》杂志曾刊出一篇来稿,将“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理想同废除家庭划上等号。〔13〕无政府主义者设想的未来也实现了公养、公育,“斯时无父子,无夫妇,无家庭之束缚,无名分之拘牵,所谓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者,斯不亦大同社会之权舆欤,”〔14〕曾任孔教会总干事的陈焕章认为,天下为公即指“破除家界,直隶于天”,并据此实现“礼运所谓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也”。〔15〕孙中山也受“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启发,致力于建设“人人不独亲其亲,人人不独子其子”的大同世界。〔16〕邵力子则相信儿童公育就是实现所谓“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的途径。〔17〕若以天下为家、天下为公分别代表了家庭存废不同时代,那么这也对应着“各子其子”与“不独子其子”的对立。〔18〕
无家庭的未来潜移默化地塑造着人们对父子关系的认识。管际安认为,“父母儿女的名词,不过人类中的一个符号,是教养者与被教养者的口头契约。有了这种契约,教养者与被教养者便照此一方履行义务一方享受权利。”在他看来,“骨肉间的狭义感情”应化为“社会的广义感情”。
〔19〕曾在清季倡导女子家庭革命的柳亚子也期待“将来大同世界”中可施行“自由恋爱,儿童公育,连父母妻子的名义都没有了”。〔20〕
儿童公育的言说挑战了父母在儿童教养中的主导地位。孩子作为社会成员的身份逐渐超越其家庭成员的资格。陈顾远主张,“一个人生下一个孩子,不必管他是谁底种子,反正是社会上一个‘人秧子’,就抱给公家去抚养。在公家方面,也不必问这孩子是谁生的,只认定是社会上一个人生的”。〔21〕管际安则试图调整生育与养育的承担者,主张“公家”更多地参与到养育之中。盖“无论什么人所生的儿童,并不是为他自己生儿子女儿,是替社会上生儿童,并不是享权利的,是尽义务的。”〔22〕在管氏看来,人们既然替社会尽了生育的义务,就不必让父母承担教养之责任。有位作者也呼应此说,“原来儿童是社会的,不是私人的,父母的养育儿童,也不过是代社会养育。”〔23〕甚至有人宣称,儿女“乃是社会的儿童”,故为“社会所有”,则“儿童的教养,当不仅是其父母的责任,实在是社会的责任了。”〔24〕 从一家之“子弟”到有集体意涵的“儿童”或许折射出时人观念的变化,体现了家庭、社会与国家在儿童教养问题上的竞争性互动。〔25〕设想家可废而生育不能废的情况,不得不由育婴堂、幼儿园、学校等公育机构来承担教养儿童的责任。
沈兼士就曾设想社会当先立一调查机关,酌定若干人口于适当地方设立一公共教养儿童之区,其中包括“胎儿所”“收生所”“哺乳所”“幼稚园”“小学校”“儿童工场”“儿童图书馆”“儿童病院”等,及其他卫生设置。〔26〕换言之,童年生活的重心由家庭过渡到学校。有人也曾设想以学校代替家庭的情形:
从小学到大学,没有男女的分别。
从小学到大学,学生的家族,不要担任经费。(此项幼稚园也同)
从小学到大学,都是半工半读。
从小学到大学,学生都是以学校为家庭;即放假时候,也得住校。〔27〕
不过,沈兼士虽然主张实行儿童公育,但他认为并不能立刻切断儿童与父母的关系。他说:“凡为父母者,每一儿童,须年助金若干:极贫者,得酌减助金,或免助金;资产家,除年助金之外,尚须纳开办临时助金,及特别常年助金;大率以资产之多寡比例出金。”〔28〕也许资助经费是暂时的过渡与妥协。
时任《解放与改造》编辑的俞颂华提出的办法是从“创设半公育的机关”做起。他曾设想,“所立的公育机关,如义务学校一般,早上由父母送儿童进去,晚上仍由父母领回家”。针对父母不愿领回或者没有父母的情况,则留在公共宿舍。俞氏指出,这样的好处是“既不妨害父母日间的工作,又不致减少父母对于家庭的趣味”。类似的半公育机关不仅是未来儿童公育的基础,而且在当时社会中也易于实行。〔29〕也有人从年龄出发来考虑公育推行的步骤。“虚一”就设想安排三岁以前的孩子由母亲教养,或者白天去保赤院(类似幼儿园),而晚间返回母室。〔30〕
更为激进的易家钺则认为,真正的儿童公育是“妇女早已脱出家庭的范围;或由国家,或由其他团体,依各地人口的比例,设置育儿公所;妇女怀孕将产的,都寄宿其内,由富有经验和智识的产婆接生,看护。满月后,妇女各就其职业。至于儿童的抚养,一委之于国家,或其他公共团体。”〔31〕对于极端激进的人来说,废私产、行共产之后,儿童公育不需要父母的支持,如康有为就主张父母子女互不相认,形同陌路。〔32〕这切断了人类最坚固的母子(女)关系。
儿童归公教养似乎解决了男女生育而不必承担教养责任的设想。鲍指出,家庭革命者初批评家庭“束缚过甚”,继而“倡为革命之说,甚有主张废除家庭,实行自由恋
爱”,结果导致“无法处置子女问题也,则昌言儿童公育”。〔33〕所谓废除父母、子女这对基本的人伦关系就足见其颠覆性。
在大多数社会中,婴儿出生后在家庭之中由父母教养成人并不是问题。然而对于想建立一个异于过去的、全新社会的读书人来说,他们尝试构建完全不同的人生与社会模式。虽然对于公育机构在多大程度上取代家庭的问题,不同的人持有不同的答案,但是儿童教养需要假手公立机构而不能完全仰仗父母,这本身就提示了一个根本性的变化。
二、支持者眼中的儿童公育
(一)作为理想的养育
在支持者看来,家庭并非儿童成长的理想之所。沈雁冰曾哀叹:“我们的孩子,一年中死于不卫生的抚养的,合全国计,不知有多少~我们的孩子,受了家庭内恶习惯的同化而变为坏东西的,合全国计,又不知有多少~”〔34〕恽代英也指出,由于房间污秽不洁、狭窄拥挤、无基本教育设施等原因,家庭并不是理想的儿童教育场所。〔35〕
家庭的污浊并非仅仅在于卫生方面,原本承担教化功能的家庭变成了“恶化”儿童的组织。家庭给儿童的道德教育是不良的,甚至传给儿童很多负面的教育,例如自私和骄傲――“前者如因自己家庭利益而损害他人,后者如炫耀自己家庭的名誉而轻视他人。”〔36〕家庭生活也没能让儿童养成“独立的精神”,而是造成“贫者失学,富者堕落”的社会恶果。〔37〕“为谋现时儿童的幸福起见,只有脱离家庭,使不受家庭的约束和苦痛。”〔38〕于是,从污浊的家庭中拯救孩子的最好办法就是立即实行儿童公育,这才能真正地促进儿童的社会化。〔39〕视家庭养成孩子恶习并造成社会罪恶的观感,催生并强化了一个全新的观念,即家庭不适合教养孩子。
俞颂华虽然意识到儿童公育可能违反人性与人类心理,不过当他转向中国的家庭时,对儿童公育犹疑的态度就
立刻变成坚定的支持。他说:“照中国的情形而论,我所以承认有实行儿童公育的必要,即因我觉得中国的家庭太腐败。”他不希望中国的儿童受家庭之“恶化”,主张在“中国全国立刻实行儿童公育,而公育机关近于理想,我想中国的社会在一世一代的短期间,必定能够进步改观。”〔40〕在短期内实现儿童公育的言说正可见俞氏迫切的心态。
在支持者眼中,与家庭教养相比,儿童公育的优点在于使儿童意识到其社会地位,培养互助观念,扫除祖先崇拜和依赖家长的恶习,成为更健康的儿童。〔41〕它也能改良学生的习惯,让儿童容易养成合群、互助、快活的品行。儿童“视学校为惟一家庭”,只有这样才能“根除家庭制度的,资本阶级的,早婚的,子女私有的,知识不平等的,教育不普及的,男女不平等的”社会。〔42〕他们相信离开家庭到学校生活将成功培养儿童优良的道德与习惯,有助于减少社会罪恶,进而重整社会秩序。
家庭教育的负面化一方面降低了父母在子女教养中的地位,另一方面则抬高了专业的育婴专家在儿童教养中的地位。人们愈加相信“专业”的教养比父母更有优势。例如,江亢虎就认为非专业的父母对儿童的教育远不如育儿专家。〔43〕恽代英目睹了普通父母给儿童“愚昧”的教育,认为父母的教育一定比不上专业的从事教养的儿童公育机关的专家。若教育可以由家庭转移到学校,子女的养育也可由家庭转移至公育机关。〔44〕有感于现实中母亲对儿童照顾不周的情形,恽氏对儿童公育较有信心,并设想每个乳母照顾的孩子不会多于五个,因此“更能勤慎精细,纯洁忠挚,有合当修养,用合当态度,一定可信比母亲的感化更大。”〔45〕 (二)作为妇女解放的手段
新文化运动前后,妇女解放似已具有超越妇女意愿的政治性言说,且兼具社会进步与个人解放的双重意涵。这一时代潮流又倾向于鼓励妇女走出家庭,那么由谁来承担原本由母亲承担的子女教养责任就成了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一些新文化人视儿童公育为解放妇女的重要手段。老师辈的沈兼士就认为,欲解决社会一切问题,非先解决妇人问题不可;欲解决妇人问题,非先解决家族问题不可;欲解决家族问题,非先解决儿童问题不可。解决儿童问题之惟一良法,曰“儿童公育”。〔46〕学生辈的罗家伦也认为,“如果要各处的妇女问题解决,非各处都实行儿童公育制度不可~”〔47〕若居家照顾儿童妨碍了妇女解放,那么儿童公育便成了让妇女摆脱育儿责任的有效途径。
时为北大学生的陈顾远就指出,只有解决了儿童问题,妇女才能真正独立谋经济的生活,夫妻制度才能废除。〔48〕同为北大学生的杨树达也认为真正解放妇女的手段就是要儿童公育,因为各个家庭的妇人带小孩子是“太不合算”。〔49〕汤济苍也认为要让妇女摆脱抚育小孩和煮饭烧饭的责任,就必须推行儿童公育,也就是“养出来的子女,从公共设立的机关,抚养他长大起来”。〔50〕邵力子就指出,解决妇女职业问题的手段乃“改良家庭组织”、“实行儿童公育”。〔51〕沈雁冰亦相信,儿童公育是妇女解放的“最宜先决者”。〔52〕从服侍翁姑、养育子女、主持家务中解放出来就演变为妇女解放的具体目标。
恽代英认为,儿童公育既可满足女性生育的本能,又可给予她们为社会贡献的广阔空间。恽氏重视社会工作对人生的意义,而特别强调女性应该参与社会工作。在他看来,照顾儿童、料理家务、伺候丈夫是女性为“牛马”的表现,而参与社会工作的女性才能摆脱牛马的地位,从而获得人格。故女子不应当依赖、顺从丈夫,而牺牲自己的人格。〔53〕
在妇女解放的呼声中,摆脱育儿的责任是妇女解放的一项持续的诉求。到了20世纪30年代,萍林女士坚持认为儿童公育乃女子解放和职业平等的“最先决问题”。她鼓励女子在社会上寻求经济独立,也希望女子摆脱在家洗衣烧饭抱孩子的责任。她相信,只有提倡儿童公育,才能保证子女
的成长,同时确保妇女摆脱家务劳动。她认为,“要组织儿童公育,当然是要有长于教养儿童的专司其事,依分工原则教养儿童,使儿童德育、智育、体育,可以平行发达,其成效必在旧式专赖父母为生活之上,有了这种儿童公育组织,女子可以达到其真正的解放”。〔54〕
(三)作为社会根本改造的一部分
如果说在晚清儿童公育的主张是一种面向未来的言说,到了1920年代,人们越来越倾向于将儿童公育视为社会改造的切实手段。在全社会整体改造的语境中,人们也试图通过儿童公育来重新调整个人与家庭、社会的关系。邵力子就观察到:“无产阶级的家庭,恐怕因为有了儿童,反增加许多苦趣。”他进而宣称:“儿童公育问题,是关系到全社会组织问题,是关系人类进化的问题,我们总应从远处大处着眼研究。”〔55〕对社会中的贫苦阶层的关怀也促使人们接受儿童公育。也有人切切实实讨论如何创建半公育机构,让社会或国家做好实行儿童公育的各项准备,甚至鼓励局部地、小范围地尝试儿童公育。例如,汤济苍曾设想“邻近的人,有一处公共食堂,不论朝餐呀,中餐呀,晚餐呀,都到食堂里去吃,家中不再要举火了。”在汤氏看来,儿童的教养也情同此理,当以儿童公育的方式来解决儿童的教养问题。〔56〕
恽代英设想,“一部分的儿童公育,果然试验得一个理想的成功,那便他的成绩是一种广告”。〔57〕他曾梦想着组织合理限度劳动的工厂,其目的不是求利,而要实现“工人男女都作工六时,不给薪资,衣、食、住由团体供给,儿童公育,老年公养,总之纯然与我们共同生活内部一样”。而所谓的共同生活便是打破家庭之后,组织新的团体生活方式。他们也曾在城市、乡村尝试共产自给的共同生活,以期实现“全然共产,实行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理想”。其间,婴儿出生两月后,惟哺乳仍由母亲完成,抚育的责任则委诸专人。〔58〕
恽氏相信只有在全部改造社会的进程中才能实现儿童公育,盖“在这样谬误的社会组织中,讲改良家庭,是不可能的。”儿童公育就成为他整体上、全面改造社会的一部分。男女并不组成家庭,而是共同生活,即“互相了解的同志所组织,这可以改良环境,减轻生活压迫”,而且“公育是合理的,是能解放男女,使他们得愉快的生活,而且更可用全力改造全部社会。”〔59〕
全部、彻底、根本改造社会的激进思潮改变了儿童公育的地位,使其由一个尚存争议的主张转变为个人信仰的一部分。恽氏宣称:“我是一个信儿童公育,信自由恋爱,信打破家庭的人。”〔60〕所谓“马格斯派经济学家说,私有工具既已经成为已往的事;个人本位的经济组织已经从根本上崩坏;私产、家庭、国事,都失了他时代的价值。在这个时间,只有打破私产、自由恋爱、儿童公育。”〔61〕他最终的理想是:“盼望世界全部的改造,便是说人类要在经济上平等,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因为这才是各种问题的根本解决。”〔62〕
青睐社会主义的易家钺就曾说:“社会主义者主张儿童公育,而家族制度的精髓则在儿童私育”,而“世界的家族制度已快到末日了~起而代兴的,必是社会主义的制度”。因此,易氏支持废除家庭,反对效仿西方建立小家庭,主张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无家庭状态,并且推行儿童公育制度。〔63〕
共产主义所倡导的社会革命的任务之一就是消灭家庭〔64〕,俄国布尔什维克支持废家的主张也传到中国。〔65〕20世纪20年代,苏联言论界曾经较开放地讨论共产主义社会中的性以及实践层面更宽松的自由离婚,以推动实现男女作为平等社会成员的努力。〔66〕苏联政府采取取代家庭而非废除家庭的政策,逐步建立妇幼院、育婴堂、幼儿园等机构,来代替家庭照顾社会成员。事实上,经历新经济政策、五年计划之后,苏联政府已经意识到高尚原则背后的丑
陋现实。政府创设机构取代家庭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工农并不喜欢、信任公立机构。而且育婴堂曾因工作疏忽使儿童致残,公共洗衣房总是丢失衣物,公共食堂一塌糊涂,流浪青年带来诸多社会问题,此类种种情形促使政府转而在社会主义政治话语之下重塑家庭。Leon Trotsky: The Revolution Betrayed: What Is the Soviet Union and
Where Is It Going,translated by Max Eastman (New York: Dover Publications, 2004),pp.123-144.邵力子曾在《觉悟副刊》中介绍苏维埃实行了儿童公育的实例:全俄工人和下级官吏的儿童膳宿费用都由国家负责,“单就莫斯科一个地方讲,地方苏维埃政府养育的儿童,共有二十六万八千多,都享受免费的滋养品。在每一个育儿房里,都有一间演讲室,一个儿童物品展览会,一个儿童医院,一个幼儿园。凡做工的女子在工作的时间,都把他们的儿童留在里面。”〔67〕践行共产主义的苏联在儿童公育方面的经验强化了人们对其可行性的认知。 30年代,国民党倡导的新生活运动亦倾向于创办托儿所,减轻妇女的负担,以便青年夫妇可以从事抗战救国的事业。〔68〕尽管此后未能整体上将孩子从家庭中剥离出去,但是社会化的儿童教养构成日常生活革命化的一部分。
三、反对的声音
遑论人类是否有能力将离弃子女变为常态,仅由公育机构教养子女的言说就激起了不少反对的声音。严沁,m坚持认为家庭责任是不能被代替的,“儿童堕地以后,保护养育之责为父母者实担负之。父母以其毕生之精力关注于其子女。子女精神上肉体上之盛衰苦乐为父母者无时不顾及。”严氏相信在人类自私自利之心未铲除之前,儿童公育是不能实现的。〔69〕也有人指出,“以今日之人情而论,分娩之后,即付之不知谁何之手及抚养不知谁何之子,视如己出,皆非天性所安。”〔70〕
那些支持者的预设之一便是父母的呵护、鞠育对于儿童的健康成长是可以取消的,这在反对者看来,忽略了组成社会的个体心理。杨效春就批评儿童公育那蔑视亲情、取代家庭的面相。在他看来,“儿童公育便是破坏家庭~破坏家庭便是使社会散漫~”〔71〕杨氏指出家庭、亲情对儿童成长有不可替代的影响,批评儿童公育将破坏亲子之爱,因为没有孩子,父母听不到“细亮而清妙的和声”,也让父母看不到子女“活泼泼地天真烂漫的姿态”,这等于剥夺了人生的快乐。〔72〕郭沫若推测,对亲情的渴求想必一定也困扰着公育机构里成长的孩子们,“儿童公育对于儿女的感情教育上会生出个莫大之缺陷”。〔73〕
即便有些父母在子女教养问题上存在问题,反对者也不认为彻底取消父母的教养是合理的选择。杨效春指出,父母教养不善,这是父母的能力问题,应以设法提高父母教养能力为良策;而因教养之能力问题而剥夺其权利是因噎废食的做法。〔74〕饶上达也指出:“照心理学上讲,父母性行为,是人类的本能,世界上无论文明或野蛮的民族,没有不知道养育子女的。”尽管父母教养子女的能力有高下之分,但是“对于儿童,可说是没有再比父母更好的”。〔75〕
反对者拒绝接受专业教养人员优于父母教养的假设。杨效春就指出:“公育机关中的妇人,无论怎样高明,怎样才智,这个终不如他儿童自己的母亲~”〔76〕杨氏相信,即便再无知识的母亲对自己儿女的疼爱也超过一个陌生的公育机关的人员,其原因仍在于人们所尊重的亲慈之道。谢觉哉也认为儿童公育之养护终不如亲生父母之恳挚,若要人类繁衍,“不可不先确定夫妇关系”。〔77〕
贫困阶层的儿童教养问题的确是时人的重要关切。儿童公育看似从无能力教养子女的父母出发,尤其关照那些为贫困所迫的家庭。不过,对于贫困的或者无力教养子女的家庭来说,国家或社会究竟是应采取措施,提高其教养能力,还是索性取而代之,行公共养育,仍值得商榷。盖无能力并
非意味着无权利,这一看似体恤贫弱儿童的公育主张能否得到贫寒者的欣然接受,恐怕仍需存疑。
尽管对于无家可归的、丧失父母的儿童来说,社会能以公育机构代为教养,自然较流落街头、衣食无着为好。然这毕竟是常态之外的特例,似不能作为理想社会的基础。以整个社会为单位的儿童公育,即便解决了贫困者的育儿问题,但又明显忽略了那些有能力教养子女的社会阶层。正如潘光旦所言,“家庭保养是例,机关保养是例外,例外的数量虽因特殊的情势而相对的加多,终究还是例外,不能夺通例而代之。”〔78〕换言之,理想的社会制度究竟应关照人群的部分还是整体仍值得进一步反思。
支持者坚信可以建立一种社会制度来使得每一位儿童拥有一模一样的教养,并试图以所谓的平等来抹杀人的愿望、个性、选择与意志。这忽略了人降生之后,智愚本就不平,强迫的、后天的齐一教养也许反而容易造成更大的不平等。
支持者的另一出发点是为了解放妇女。彼时妇女解放的逻辑顺着男女齐一即是平等的思路,陷入家庭乃是压迫妇女的漩涡之中,衍生出抛弃家庭责任便是解放的思想倾向。如果妇女解放是为了让妇女摆脱母职而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从事社会事业,那么,解放的目的并不是让妇女不必劳动,而是为了让其从事某种劳动(即社会劳动)。视妇女从事社会劳动是一种解放,足见他们轻视家庭劳动而重视社会劳动的倾向。换言之,妇女的社会角色也逐渐超越了其作为母亲、妻子的地位,后者似乎变成无意义的存在。
但是若站在母亲的立场上,尽管养育子女费劲辛苦,但凡生育过子女的母亲们恐怕未必能轻易抛弃自己的孩子。爱孩子的母亲也许更愿意留在孩子身边,而不是为了所谓的男女平等去争社会劳动的“义务”。不过,对于那些受新思潮感染的新女性来说,想在社会上谋一份工作,耗费时间和精力去教养子女的确与社会事业之间存在冲突。所谓“妇人
若专心育儿,便不能尽其职务,欲尽其职务,就不能专心育儿。”〔79〕结果,求解放的妇女一方面无法脱离家庭,一方面又想从事社会事业,总不免徘徊在家庭与社会之间,而承担家庭、社会的双重责任。当风气使“解放”具有不言自明的正当性,以解放为目的运动或许给妇女造成了更多的责任和束缚。这恐怕是初衷为解放妇女而背书者所始料未及的。
在争论的过程中,儿童作为讨论所关涉的主体基本上是无声的,甚至讨论者也较少站在儿童的角度反思这个问题。潘光旦就曾说:“为儿童的福利着想,爱的重要性显而易见的要比一些保育的技能的重要性为大,如果二者不可得兼,假如我是儿童,我就愿甘舍专家保育的技能,而取母亲的温暖。”〔80〕换言之,论者本身是否有资格、有能力决定儿童的归属问题也值得进一步反思。
不那么激进的读书人坚持认为良好社会建立在良好家庭的基础上,进而质疑儿童公育的破坏性。梁漱溟就认为,儿童公育是“顺着解除家庭而来之极端个人主义”的要求。〔81〕当时的北大学生杨钟健则质疑中国现在的状况是否可实行儿童公育,若实行后会不会导致社会秩序纷乱。〔82〕杨效春质疑道:“儿童公育就把交通夫妇间感情的大铁道斩断了~用什么来维持家庭~”可以说:“儿童公育,岂不是破坏家庭和社会的制度么,”他焦急地痛斥支持者、提倡者为破坏者,担心儿童公育将会造成各种社会问题。〔83〕郑士元也观察到:“近来有人主张废除家庭,――父老公养,儿童公育,只有性的结合,不要家庭制度,――这是极端社会主义者所梦想的,万难实现。就使实现,且将反陷社会于危险。”他担心这样的社会制度将造成人们不愿生育,人类最终濒临灭亡。〔84〕 如康有为所设想的没有家庭、婚姻与子女的大同世界,那里仅存劳动、休息以及男女自由性交。然康氏最终也意识到这样的世界毕竟是仙境而非人间。?这或许表明旧有的世界观与人生观在崩解的过程中,
读书人对人生与社会的态度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这一转变发生的过程及其实际影响,尚待进一步的探讨。
在反传统、反家庭的语境中,讨论儿童公育的人虽然不算多,但是他们思想激进,影响甚为久远。若将其置于近代中国整体上思想激进化的脉络中,儿童公育的主张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激进化的程度。〔85〕激进化不仅意味着中国的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组织的彻底革新,而且预示了人们日常生活的价值、观念和习惯与传统的决裂。儿童公育作为大同理想的一个组成部分,正试图打破人类生活的基本单位――家庭,旨在建构一个无家庭、无夫妇、无父子的社会,通过各式各样的公立机构来取代原本由家庭承担的责任。
即便通过改造,国家和社会有能力以同等的方式关怀每一个儿童,但是生育之后抛弃子女,一切委诸公立机构,恐怕也有违人之常情。支持者们相信,通过社会革命与文化革命,人类有能力通过制度性的建构彻底改变父母、子女之间的天然联系。他们深信若社会未准备好则改造社会;若人们不同意这样的生活方式,就通过各种方式改变人们的看法,使之恰合于理想政治制度。这表明他们相信人类理想的社会制度有能力挑战人类的天性。与此同时,这还涉及一个根本的问题:人设计的新制度与人类天性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背道而驰,而这样的制度是否可以行之久远。
全社会的儿童公育,到今日也没有全部实现,然其思想因子却潜移默化地改变了人们关于儿童的本质以及归属问题的观念。以今日的后见之明来看,其中的一个社会性后果便是人们普遍相信专业教养儿童的托儿所、幼稚园胜过父母教养。城市化、妇女步入职场也意味着教养子女愈加社会化、商业化。
潘光旦曾指出,“家庭之所以为社会重心者,因其为自有文化以后人类情感之维系物与归宿地也。”〔86〕近代以来,家庭已然受到新生产方式、交通便利和都市兴起的强力冲击,即便力求保护,尚难维系。对于幼儿和整个社会来
说,家庭本是伦理、道德、权威以及价值形成的地方。一旦打破了家庭,社会重心丧失,可能造成孩子权威与认同感的迷失。在儿童公育的呼声中,不仅家庭可能支离破碎,社会也可能在某种程度上趋于恣肆和离乱,这个发展倾向是非常值得反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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