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专家论证细则(模架)
1总则
1.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北京市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京建施[2009]841号)和北京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工作制度及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1.2《北京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细则》(下称本细则)适用于参与专项方案论证活动的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
1.3专家应本着“确保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客观公正、严肃认真地进行方案论证工作。 2程序 2.1抽取专家
论证组织单位从专家库(市建委网上公示)中,聘请专家组成专家组。
2.2方案预审
论证组织单位应提前三天通过电子邮件或专递等方式,将拟论证专项方案送达专家,专家应会前审阅方案,为论证会做好准备。 2.3论证会及论证报告
专家按确认的论证时间到达会议地点后,由组长组织专家进行专项方案论证,通过现场勘察、质疑和答辩,专家组独立编写和签署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报告。 2.4宣读并提交论证报告
组长向与会各方宣读论证报告,并将报告(组长保留一份)提交给组织单位,按规定标准接受劳务咨询费。
论证流程图: 抽取专家
方案预审
召开论证会并形成论证报 告 宣读并提交报告、接受劳务费
3纪律
3.1应诺参加某专项方案论证的专家,应按约定时间参加,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更改应诺。若遇特殊情况,应在约定论证时间前24小时通知组织单位,经确认后方可不参加论证活动。
3.2专家不得参加本单位的论证活动。发现论证项目为本单位项目时,应主动回避。
3.3专家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按照本细则及相关技术标准,客观公正、严肃认真地进行论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名,承担个人责任。 3.4专家在论证过程中应当做到:
3.4.1应充分发表自己意见,有权坚持个人意见并写入论证报告; 3.4.2不得在未填写论证意见的空白表格和文件上签名; 3.4.3不得中途退出论证;
3.4.4在论证过程中,应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
3.4.5专家组对论证结论和修改意见负责,专家对个人坚持的意见负责。
3.5专家应接受参加论证活动的劳务报酬,但不得接受超出论证合理报酬之外的任何现金、有价证券、礼品等。
3.6专家有义务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举报或反映论证过程中所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或不正当现象。
3.7专家应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积极参加相关规范规程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3.8专家未认真履行论证职责时,将受到如下处理:未审出专项方案中的重大缺陷导致工程事故的,取消专家资格;未审出专项方案重大缺陷但尚未导致工程事故的,暂停论证资格6个月;无故缺席论证会的,给予告诫。
4技术准则 4.1符合性论证
4.1.1专项方案装订成册,封面签章齐全(包括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和编制单位盖章);
4.1.2专项方案的主要内容基本完整。主要内容:(1)编制依据;(2)工程概况;(3)模架(脚手架)体系选择;(4)模架(脚手架)设计方案与施工工艺;(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6)应急预案;(7)模架(脚手架)施工图;(8)计算书。
4.1.3未装订成册的,或签章不全的,或主要内容不全的,即可对论证报告签署“不通过”,并在“专家建议”一栏中写明理由,论证活动结束。
4.2实质性论证
4.2.1编制依据
4.2.1.1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 4.2.1.2企业标准; 4.2.1.3相关设计图纸;
4.2.1.4安全管理法规文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北京市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京建施[2009]841号)等; 4.2.1.5 新型模架产品标准及试验检测报告;
4.2.1.6其它:施工组织设计、相关施工方案、地质勘查报告等。
4.2.2工程概况
4.2.2.1工程所在位置及周边环境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
4.2.2.2施工平面布置图、相关结构平面、剖面图; 4.2.2.3模架(脚手架)工程施工的重点、难点、特点。
4.2.3模架(脚手架)体系选择
4.2.3.1确定模架(脚手架)选型原则,比较优选; 4.2.3.2确定模架(脚手架)选型。
4.2.4模架(脚手架)设计方案与施工工艺
4.2.4.1技术参数。按照不同部位及特殊节点,对模架(脚手架)形式、尺寸和连接节点进行描述。重点为架体基础的设计、架体设计、架体上部设计、构造拉结设计;安全防护设计,特殊部位的监测设计; 4.2.4.2工艺流程。模架(脚手架)安装、拆除工艺流程;模架(脚手架)安装、使用和拆除中的技术安全要求;
4.2.4.3模架(脚手架)材料、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控制措施。模架(脚手架)采用的所有材料和产品的质量标准,进场检验程序和控制措施;
4.2.4.4模架(脚手架)安装质量标准及检查验收程序。
4.2.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4.2.5.1特种作业人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要求; 4.2.5.2模架(脚手架)安装、使用、拆除过程中,保证架体基础、架体、架体上部、构造拉结等各部位质量、安全的技术措施; 4.2.5.3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雨、雪、风季、特殊气温等条件下的安全保证措施;
4.2.5.4施工过程中的监测监控措施。主要内容:监测方法、监测周期、允许变形值及报警值;明确监测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和精度等级;中间监测结果的反馈和应用;绘制监测点平面布置图;监测监控管理规定。
4.2.6应急预案。主要内容:重点防范部位的概况;施工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措施;施救措施;应急预案的启动条件。
4.2.7模架(脚手架)施工图
4.2.7.1模架施工图主要包括:模架布置平面图、立面图;典型剖面图;基础、构造拉结、架体上部自由端等特殊部位节点详图; 4.2.7.2脚手架施工图主要包括:脚手架搭设平面图、立面图;典型剖面图;联墙件、预埋件、悬挑、卸荷及剪刀撑等构造节点详图; 4.2.7.3监测点布置平面图;
4.2.7.4 所有图纸应符合绘图规范要求,按图例、按比例、标尺寸,不应采用示意图。
4.2.8计算书
4.2.8.1计算依据、计算参数和控制指标; 4.2.8.2荷载计算;
4.2.8.3 按照传力顺序依次计算各构件:
对于模架项目的计算,竖向结构验算项目一般应包括:①面板--次龙骨--背楞--对拉螺栓(支撑)强度和刚度计算;②吊钩、勾头螺栓等节点强度计算;水平结构验算项目为:①面板--次龙骨--主龙骨--横、纵向水平杆强度和刚度计算;②立杆稳定性计算;③连接扣件抗滑承载力计算;④立杆地基基础或楼板承载力计算;
对于脚手架项目的计算,验算项目一般应包括:①横、纵向水平杆强度和刚度计算;②立杆稳定性计算;③连接扣件抗滑承载力计算;④立杆地基基础或楼板承载力计算;⑤连墙件节点连接强度验算;悬挑型钢强度和刚度计算; 4.2.8.4绘制计算简图。
5论证结论
专家组经过论证后独立编制和签署“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格式为附件一。论证结论为“通过”、 “修改后通过”或“不通过”。论证结论为“通过”的,提出优化建议或注意事项;论证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修改意见应当明确并具有可操作性;论证结论为“不通过”的,写明理由。 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
告
范文二:专家论证报告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报告
注:专家论证意见应明确方案是否可行,存在的缺陷和处理建议,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可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报告
注:专家论证意见应明确方案是否可行,存在的缺陷和处理建议,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可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签到表
注:1.施工单位须参加人员:技术负责人、方案编制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监理单位须参加人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3.建设单位须参加人员: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4.其他参加人员: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范文三:专家论证报告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报告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勘察单位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承包单位 项目经理 专业施工单位 / 项目经理 / 专家组论证指导意见: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论证结论:?同意通过 ?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后同意通过
?修改后重新论证
专家组组长(签名):
专家组成员(签名):
2013年 月 日 按照专家组的论证指导意见,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修改完善情况: (对专家组提出的指导意见逐条回复)
承包单位(印 章): 项目经理(签名):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对修改完善后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意见:
监理单位(印 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月 日
专家论证会议签到表
会议名称
组织单位
地 点 时 间
姓
工作单位 专业 职务/职称 电 话
名
专
家
参
会
人
员
范文四:专家论证报告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 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专家论证报告
专项施工
方案名称: 工程名称:
监督编号: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论证日期: 年 月 日
攀枝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制
说明:本说明中黑体字内容必须严格执行。1、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文,对达到该文件附件一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达到该文件附件二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实施还应符合《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的规定;建筑边坡工程设计论证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应符合《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第3.4.9条(强条)规定。
2、对达到本说明第1条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论证专家应首先调查、踏勘施工现场,查阅地勘报告、设计图纸后,再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专家论证后,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专家论证报告意见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3、参加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的相关专业专家(专家组成员应由施工、地勘、设计、监理等方面专家组成。其中施工专家不少于2人,结构设计专家、地勘专家各不少于1人。挑架等专项施工方案不涉及勘察单位,地勘专家可不参加)不少于5人,由专家组成员推荐一名组长负责汇总专家意见,执笔填写专家论证意见。参加论证的专家组成员应为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建立市建筑工程技术专家库的通知》的附件《市建筑工程技术专家基本信息汇总表》中规定人员(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公布)。
4、本工程参建各方的以下人员应参加专家论证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以上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5、专项施工方案必须包括以下内容:①编制说明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地勘报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②工程概况: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施工平面及立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明确具体的施工区域、标高、高度范围内的尺寸、跨度、地基情况等。③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等。④施工工艺技术:基础处理、主要施工方法、工艺要求、材料的规格及力学性能指标、构造要求以及检查、验收要求等。⑤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管理人员组织机构、施工技术措施以及防护、安装、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应急救援预案,施工过程中的位移、变形、沉降监测监控措施等。⑥劳动力计划:包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等。⑦计算书及相关图纸:验算项目及计算内容包括各系统主要结构构件的截面特征,各项荷载设计值及荷载组合,强度和刚度计算,稳定性(边坡、场地、杆件)计算,基础承载力验算等。每项计算应画出计算简图和截面、构造大样图,注明材料尺寸、规格、强度等基本参数。附图应包括各种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剖面图、大样图、监测平面和监测立面布置图等。
6、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全面、客观、充分地填写本论证报告,提出明确一致的专家论证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名。论证专家给出的论证结论错误,或论证意见不全面、不客观、不充分,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该报告的专家论证意见作为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专家论证报告的结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专项施工方案内容(详见本说明第5条的7项内容)是否完整、可行;方案是否依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施工条件编制;(2)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3)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有针对性,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7、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人员应当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班组、所有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经论证、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后确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按程序批准。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不履职行为,造成施工现场与经论证、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符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或处理。
8、本报告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督站各执一份。
范文五:专家论证报告
专家论证报告
工程名称 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专 姓 名 性别
男 男 男 男 男
建设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龙城大街~太榆交界)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深基坑土方开挖安全专项方案 家 一 作 览 单 表 位 职 务 职 称 高俊星
工
裘以惠 辛俊红
太原理工大学 太原市政质监站 太原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太原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太原建工集团总公司
教授 副站长 所长 总工 副总工
教高 教高 教高 教高 教高
李波
李俊生 张循当
论证结论: 通过□ 专家论证意见: 2014 年 6 月 7 日在太行路项目部,由施工单位北京市政集团组织专家对建设路快速化改 造工程(龙城大街~太榆交界)深基坑安全专项方案进行评审,经评审形成以下一致意见: 该方案基本可行,但需要补充完善以下内容: 1、 修改后通过□ 不通过□
(加盖论证专用章) 2014 年 月 日
专家签名
组长: 专家:
总承包单位(盖章):
201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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