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纪律诫勉谈话内容怎么写?
经组织考察、民主测评、民主生活会或年度考核,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虽够不上法纪处分,但群众信任程度差,工作消极怠工,组织纪律观念不强,问题确实突出的,均应实行诫勉。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分局的各项安排不力,全局观念不强,组织观念淡薄,不思进取,工作消极,得过且过,自由主义严重者;2、不能正确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能积极维护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权威,影响和削弱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损害党和群众的关系;在班子内部闹不团结,不能按党性原则和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干部职工不服从领导,分配的工作不去完成或者完成的质量和效率低,组织纪律松散,直接影响工作者;3、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不扎实,作风飘浮,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政绩平平,无特殊情况完不成组织下达的任务和指标,或因渎职造成工作失误较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差,追名逐利,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者;4、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职工思想意识较差,道德品质等方面存在问题,不能廉洁自律,以权谋私;群众反映较大者;5、因其他问题组织认为需要实行诫勉者。
开展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加强领导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和沟通交流的重要途径,是做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止其演变成违纪违法行为的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的有效手段。
如何更好的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有如下几点建议:一是明确谈心谈话教育活动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
在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前提下,用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的方式,关爱教育被谈话人,从而达到春风化雨、润泽心田、防微杜渐的效果。
二是创新谈心谈话教育活动的方法。
采取定期不定期和分期分批的方式,做到因人因事确定谈话内容,努力做到因势利导、有的放矢。
三是明确谈心谈话教育活动程序。
明确谈心谈话时间、地点、内容、要求等,并做到提前告知被谈对象。
要求谈心人在谈心交流前做好充分准备,详细了解被谈对象的情况,确定谈心重点。
谈心谈话对象根据谈心谈话要求,就涉及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并以书面形式向镇纪委上报整改情况。
诫勉谈话的内容
诫经组织考察、民主测评、民主生活会或年度考核,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虽够不上法纪处分,但群众信任程度差,工作消极怠工,组织纪律观念不强,问题确实突出的,均应实行诫勉。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分局的各项安排不力,全局观念不强,组织观念淡薄,不思进取,工作消极,得过且过,自由主义严重者;2、不能正确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能积极维护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权威,影响和削弱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损害党和群众的关系;在班子内部闹不团结,不能按党性原则和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干部职工不服从领导,分配的工作不去完成或者完成的质量和效率低,组织纪律松散,直接影响工作者;3、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不扎实,作风飘浮,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政绩平平,无特殊情况完不成组织下达的任务和指标,或因渎职造成工作失误较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差,追名逐利,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者;4、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职工思想意识较差,道德品质等方面存在问题,不能廉洁自律,以权谋私;群众反映较大者;5、因其他问题组织认为需要实行诫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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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违纪谈话记录格式
那得看拍完照以后是怎么处理的? 一、肖像权具有专有权,对于自己的肖像的占有、使用和处,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将公民肖像予以复制、传播、展览等,都应征得公民的同意,否则就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二、肖像是公民“人格”外在表现,只有本人有权决定是否再现自己的形象. 三、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
即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以侮辱、丑化、玷污、毁损等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或破坏他人肖像的完整性。
包括涂改、歪曲、焚烧、撕扯或倒挂他人照片,这样的行为不仅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还往往会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保安违纪谈话记录格式
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那得看拍完照以后是怎么处理的、撕扯或倒挂他人照片、传播、展览等,都应征得公民的同意,否则就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歪曲、焚烧? 一、使用和处,无论出于何种目的。
二、肖像是公民“人格”外在表现,只有本人有权决定是否再现自己的形象. 三,将公民肖像予以复制、肖像权具有专有权,对于自己的肖像的占有,侵害他人的肖像或破坏他人肖像的完整性。
包括涂改。
即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以侮辱、丑化、玷污、毁损等的方式
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哪个处分重
三个比较起来通报处分重。
诫勉谈话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
书面检查(检讨书)是一种常用的日常应用文,是犯了错误的个人或领导向当事人或组织写出的检讨错误、并保证绝不再犯的书信。
通报批评是将错误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希望行为人或其他人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的一种措施。
处分的种类: (1)警告。
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
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的人员。
(2)记过。
记载或者登记过错,以示惩处之意。
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轻微的人员。
(3)记大过。
记载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错,以示严重惩处的意思。
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定损失的人员。
(4)降级。
降低其工资等级。
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一定损失,但仍然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5)撤职。
撤销现任职务。
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严重,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人员。
(6)开除。
取消其公职。
这种处分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已丧失国家工作人员基本条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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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落实谈心谈话和提醒,函询,诫勉等制度
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根据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发现或接到群众反映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
第三条 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防微杜渐;坚持从严监督和关心爱护相结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领导干部是指党政群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中层以上干部。
第五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对其进行提醒:(一)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点要求和改进作风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群众有意见,但不构成违纪,有必要提醒本人注意的;(二)有信访举报,但情节轻微,尚不构成违纪,有必要提醒本人注意的;(三)在党内集中教育活动、领导班子换届、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巡视等工作中,群众有意见,但不构成违纪,有必要提醒本人注意的;(四)其他有关方面需要提醒领导干部注意的。
第六条 组织人事部门认为需要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的,根据职责分工由干部工作机构、干部监督机构提出意见,报部领导批准后实施。
对领导干部的提醒,可以采取约谈或者书面方式进行。
第七条 采取约谈方式进行提醒的,一般由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负责约谈,也可以指定其他有关领导负责约谈。
约谈时,要向提醒对象说明约谈原因,听取提醒对象的解释和说明,指出其需要注意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
第八条 采取书面方式进行提醒的,干部监督机构要向提醒对象发送提醒函,并附提醒函回执单。
提醒函要写明提醒的事由、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
被提醒对象收到提醒函后,必须按要求填写提醒函回执单,对有关提醒事由、指出的问题等需要说明或者解释的,可以另纸写明,并在3-5个工作日内交给发出提醒函的机关。
第九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对其进行函询:(一)有信访举报,但反映的问题线索笼统,需要本人书面说明情况的;(二)举报反映的问题虽然比较具体,但属于一般性的问题,需要本人书面进一步说明情况的;(三)其他方面存在问题需要进行函询的。
第十条 组织人事部门认为需要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的,根据职责分工由干部工作机构、干部监督机构提出意见,报部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应当向函询对象发送函询通知书。
函询通知书要写明函询的问题以及回复的时间和纪律要求,并注明联系人。
函询对象收到函询通知书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要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
对函询问题没有说明清楚的,可以再次对其进行函询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了解。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人事部门可以委托函询对象所在单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督促:(一)无故不按期书面回复的;(二)两次函询后仍未说明清楚的;(三)发现存在其他问题的。
第十三条 组织人事部门对函询对象的回复材料应当认真审核。
必要时,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对回复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函询对象确实存在问题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一)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造成一定影响的;(二)不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不按原则和程序办事,造成一定影响的;(三)不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本单位存在明显问题的;(四)不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问题,群众意见较大的;(五)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点要求和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的;(六)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七)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妨碍他人依法履行职责的;(八)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群众有反映的;(九)其他方面存在问题需要进行诫勉的。
第十五条 组织人事部门认为需要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的,由干部工作机构和干部监督机构提出诫勉建议,经部办公会研究,报同级党委(党组)批准后实施。
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前应当进行必要的核实了解。
第十六条 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一般按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一)向诫勉对象发送诫勉通知书。
诫勉通知书要载明下列事项:1、诫勉对象的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2、进行诫勉的事由和诫勉期;3、进行诫勉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名称;4、制作诫勉通知书的日期。
(二)对诫勉对象实施诫勉谈话。
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一般由组织人事部门领导作为谈话人,也可以根据诫勉对象的具体情况指定其他有关...
约谈和诫勉谈话的区别
希望对你有帮助:约谈指的是颇具中国特色的一种制度。
指拥有具体行政职权的机关,通过约谈沟通、学习政策法规、分析讲评等方式,对下级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规范的准具体行政行为。
诫勉谈话是对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由组织和纪律监察部门对干部谈话规诫、监督管理,并组织跟踪考核。
考核的内容丰富,时间一般为半年。
诫勉谈话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
诫勉谈话要严格要求,指出其存在问题,分清是非责任,督促整改,帮助其吸取教训,防微杜渐,使谈话对象少犯或不犯错误。
具体的制度和实施细则由各个单位参照中央文件分别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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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谈话提醒,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
函询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书面形式;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的区别在于两者适用的问题性质不同,后者明显比前者要严肃得多。
尺度把握可参考以下做法①对众反映领导干部的一般性问题、或者组织上认为领导干部可能存在违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提醒 谈话。
②对众反映的领导干部思想、道德品 质、廉政勤政等有关问题,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对被反映的领导干部进行函询,领导干部在收到函询的规定日期内,应当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应当说明理由。
③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一)不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组织纪律,不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
(二)不认真执行集中制,作风专断,不按原则和程序办事, 造成一定影响的; (三)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
(四)工作上华而不实、脱离实际、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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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处分时,填写对违纪学生教育记录的四次谈话记录怎么写
编的时候要前后照应.中间部分要尤其谨慎、富强、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等(见初三政治书) 这是我的检讨模式。
3.结尾是写你的教训:虽然自己不是犯了很大的错误,因为该写事情的经过了。
注意要多写你被动的事。
如果你的错误很明显,但是教育是深刻的……最后要和建设祖国联系起来,写一下你要好好学习,把祖国建设成一个和谐,也要写出自己的无辜,至于你错的地方要一带而过,注意大石化小小石化了,好象无辜的样子,注意要深刻,无法隐瞒,那就要突出自己是被动的或是下意识的。
注意,注意煽情,要写得自己很无奈,言多必失。
2,字数不要太多,100至200字即可1.开头要首先进行自我检讨,要多找客观原因,把责任推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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