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回购所引起的会计问题的账务处理
1.股票回购的账务处理。我国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为股份回购创造了条件。新会计准则对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由于股票发行价格与面值不一定相同,因而收回股票的价格也可能与发行价格不同。“股本”科目是按股票的面值登记的,收购本企业股票时,也应按面值注销股本。超出面值付出的价格,有四种不同的处理方法:
(1)依次冲减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理由是公司在发行股票时,股票溢价的部分计入了资本公积账户,同时资本业务又是公司的核心业务,股份回购时应该按照核心的项目依次冲减,所以首先冲减资本公积账户,如果资本公积余额不足,再依次冲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账户。
(2)全部冲减未分配利润。理由是股份回购决策是考虑到企业未来发展的经济战略,是为企业未来经济活动服务的。根据配比的原则,理应由未来的业务经营活动负担相应的成本,而不应该由当前所有的股东承担其后果。因此由那些对公司未来充满信心的股东承担股份回购的溢价部分,全部冲减未分配利润。
(3)按超出面值付出的价格占除股本外其他所有者权益科目余额的比例冲减相关权益科目。理由是所有者权益项目的重要性是一致的,而且性质也是相同的,没有先后的顺序可言,应该按同等比例冲减。
(4)按回购的股本占总股本的比例冲减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此法兼顾了配比和同股同权的原则,笔者也比较赞同这一种方法。理由是注销的股份与留存的股份性质一样,应该与留存的股份平等地享有公司的净资产, 按照比例冲减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库存股的账务处理。对于回购股份所发生的成本归属,《国际会计准则第32 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中规定“企业为购买赎回其权益工具的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应作为权益的减项,而不是一项金融资产。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企业股票回购”,《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常设解释委员会(SIC)解释公告第16号——股本权益工具回购(库藏股)》中也规定“不应在利润表中确认有关库存股出售、发行或取消的利得和损失。收到的对价应作为权益的变动在财务报表中列报”。基于上述规定,股份回购所形成库存股的成本应直接调整所有者权益。库存股的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成本法和面值法。
(1)成本法。在成本法下,库存股的收回和再次发行均以回购的成本记账,体现的是“单笔交易观”即将库存股的购回和销售视为一次交易。账务处理程序如下:
公司购回已发行的股票和再次发行库存股时,按所支付成本入账,分别借记“库存股”和贷记“库存股”。由于每次取得的成本、购回日期不同,可如存货一样采用个别认定法、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等计算库存股的成本。
库存股再次出售时,若出售价格高于其收回成本,其差额应贷记“资本公积——库存股”;若出售价低于其收回成本时,其差额应先冲减先前库存股交易所产生的资本公积,如有不足,再冲减“留存收益”。
注销库存股时,应贷记“库存股”,借记“资本公积——发行溢价”与“股本”。如果库存股的收回价格高于上述二者之和时,其差额冲销同类库存股交易所产生的资本公积,如有不足,冲减“留存收益”;如果低于上述二者之和时,其差额应贷记库藏股交易所产生的资本公积。
(2)面值法。在面值法下,库存股的购回和再次发行均按股票的面值入账,体现的是“两笔交易观”,即将库存股的购回和再次发行视为两项独立的交易。账务处理程序如下:
当公司购回已发行的股票所支付的成本超过面值时,根据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第6号意见书的建议,可以全部借记留存收益,视为对股东发放股利,也可以先冲销最初发行时的溢价收入,不足时才作为留存收益的分配。
当公司出售库存股时,类似于普通股的首次发行,发行价格高于面值的部分,应贷记“资本公积——发行溢价”账户;若发行价格低于其面值时,其差额应先冲减先前库存股交易所产生的资本公积,如有不足,再借记“留存收益”账户。
当注销库存股时,只需按面值借记“股本”,贷记“库存股”。面值法所依据的基础是,库存股票的购买和销售与股票的购入和退股及合并后出售新股票并没有什么不同。的确,如果购回股票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某类股票的最终退出,那么,即使这些股份在以后也许还会售出,企业还是应将其视作为两笔业务。
二、我国股份回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相关法规不完善。相关法律的缺失是我国上市公司股票回购的最大障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只有股票回购的一般性原则、条款和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对股票回购相关要素如回购条件、方式、资金来源、回购数量、程序等都没有从法律予以规定。相对不断出现的股票回购案例,法律、法规建设显得滞后,使股票回购的实施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加剧了操作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同时在我国历史上没有任何经验可供借鉴, 只能参照国外的类似情况,但由于国情差异,难以达到理想效果。
2.股票回购信息披露不规范。在国外由于股票回购是上市公司董事会最先讨论决定的,在法律上对公司最高管理人员和相关参与机构在股份回购时的信息披露和内幕交易等问题都有严格的规定,在我国由于缺乏法律约束机制,回购中信息披露极不规范,使控股大股东可以利用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内幕信息和虚假信息操纵股价,获取利润。 3.流通股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受损。上市公司与其控股国有股东之间协议回购是一种关联交易,从回购过程看,A股上市公司均是上市公司与其国有股东进行的关联交易,信息的不对称和暗箱操作可能导致内部交易滋生,使流通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另外我国股票回购资金来源通常是现金资产,这要求公司不仅经营状况良好,还必须拥有充足的现金流,而且一次性巨额资金用于股票回购,会给企业正常运营带来不利影响,使上市公司形成巨大的支付压力。当需要现金数额较大时,需要债务融资来筹集回购资金,这样股份回购后上市公司可能出现现金流下降,资产负债率上升,导致公司财务实力下降,从而导致公司整体资产质量下降和未来盈利能力降低,最终损害流通股股东利益。同时股票回购后,注销该部分股份,必然导致公司股本减少, 使公司产权比例提高,对债权人的保障力下降,因而增大了债权人的风险。
三、规范我国股份回购的建议
1. 建立宽松的库存股制度。库存股既具有尚未发行股票的特征,又具有一级市场股票特征。一方面,因为库存股属于公司所有而不属于任何股东,从选举和派息角度看,不具备一般流通股的权利,相当于没有发行的股票;另一方面因为库存股在当初发行时已满足了价格或面值的要求,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按市场价格出售,转为普通股,不必受第一次发行股票发行程序、价格、数量等约束。因此库存股使公司可以灵活掌握股本规模,形成合理股价,同时可以满足我国上市公司经营者持股及股票期权计划实施所需的股票,对股票期权计划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所以应建立比较宽松的库存股制度。
2.确定公允的股票回购价格。公允的价格是实施股票回购的关键。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着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相互分割,非流通股比重过大的特殊现象,因此对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回购价格应区别对待。对于非流通股( 国家股和法人股),股票回购价格应是每股净资产加上一定幅度的溢价。以净资产值作为公司回购股份的最低价格,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必要条件,但回购溢价必须控制在合理的区间,避免国有大股东操纵回购价格,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应根据公司发行股票时国有资产的折股比例,在每股净资产基础上确定一个合理的溢价幅度。对于流通股,可以根据成熟证券市场上较为通用的定价公式P=NP0/(N- n)[p:回购价格; N:回购前股份数量;n:回购数量;P0:回购前市价],首先选择股票回购后的负债水平,确定合理的回购比例,在此基础上确定股票回购的价格。
3.规范股票回购相关信息批露。股票回购中应使利益相关各方都能平等的获得信息,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侵害小股东权益,因此必须规范股票回购信息的批露,确保信息批露的及时性和充分性。上市公司应定期批露回购情况,证券管理部门应向社会提供股票回购对市场的影响程度等信息。
(作者单位:中航工业一飞院蓝天实业公司)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和库存股份账务处理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和库存股份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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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购暖份和库存暇份 务处理
股份回购是指股份公司经过股东 大会批准,利用盈余所得的积累资 金,或从公司以外融资所得资金,依 照一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发行在外的 股票,作为库存股或予以注销的一种 资本运营行为。股份回购是西方成熟 资本市场比较常见的资本运营方式与 企业经营策略,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一 种十分常见的公司理财行为,是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资本结构、为员 工激励做铺垫的一种重要方法。而在 我国,由于证券市场的不成熟、不规 范,股份回购虽然能为企业带来许多 积极的财务效应,但同时它也会给股 票市场特别是小股东和债权人带来许 多负面效应。
一
、 股份 回购所 引起的会计问
题的账务处理
1(股票回购的账务处理。我国资
本市场的迅速发展 ,为股份回购创造 了条件。新会计准则对股份支付的会 计处理进行了规范,由于股票发行价 格与面值不一定相同,因而收回股票 的价格也可能与发行价格不同。 “股 本”科 目是按股票的面值登记的,收 购本企业股票时,也应按面值注销股 本。超出面值付出的价格,有四种不 同的处理方法:
(1)依次冲减资本公积、盈余
公积 、未分配利润。理由是公司在发 行股票时,股票溢价的部分计入了资 本公积账户,同时资本业务又是公司 的核心业务,股份回购时应该按照核 心的项 目依次冲减 ,所以首先冲减资 本公积账户,如果资本公积余额不 足,再依次冲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 润账户 。
(2)全部冲减未分配利润。理
口 王 平
由是股份回购决策是考虑到企业未来 发展的经济战略,是为企业未来经济 活动服务的。根据配比的原则 ,理应
由未来的业务经营活动负担相应的成 本,而不应该由当前所有的股东承担 其后果。因此由那些对公司未来充满 信心的股东承担股份回购的溢价部 分,全部冲减未分配利润。
(3)按超出面值付出的价格占
除股本外其他所有者权益科目余额的 比例冲减相关权益科 目。理由是所有 者权益项 目的重要性是一致的,而且 性质也是相同的,没有先后的顺序可 言,应该按同等比例冲减。
(4)按回购的股本占总股本的
比例冲减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 配利润。此法兼顾了配比和同股同权
的原则 ,笔者也 比较赞同这一种方 法。理由是注销的股份与留存的股份 性质一样 ,应该与留存的股份平等地 享有公司的净资产 ,按照比例冲减 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库存股的账务处理。对于回购 股份所发生的成本归属,《国际会计 准则第32号一一金融工具 :披露和 列报》中规定 “企业为购买赎回其权 益工具的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应作为权 益的减项 ,而不是一项金融资产。同 样的原则也适用于企业股票回购”,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常设解释委员 会 (SIC)解释公告第16号一一股本 权益工具回购 (库藏股 )》中也规定 “不应在利润表中确认有关库存股出 售、发行或取消的利得和损失。收到 的对价应作为权益的变动在财务报表 中列报”。基于上述规定,股份回购 所形成库存股的成本应直接调整所有 者权益。库存股的会计处理方法有两
种 :成本法和面值法。
(1)成本法。在成本法下,库
存股的收回和再次发行均以回购的成 本记账,体现的是 “单笔交易观”即 将库存股的购回和销售视为一次交 易。账务处理程序如下:
公司购回已发行的股票和再次发 行库存股时,按所支付成本入账,分 别借 记 “库存 股” 和贷 记 “库存 股”。由于每次取得的成本、购回日 期不同,可如存货一样采用个别认定 法、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后进 先出法等计算库存股的成本。
库存股再次出售时,若出售价格 高于其收回成本,其差额应贷记 “资 本公积一一库存股”;若出售价低于 其收回成本时,其差额应先冲减先前 库存股交易所产生的资本公积,如有 不足,再冲减 “留存收益”。
注销库存股时 ,应贷记 “库存 股”,借记 “资本公积一一发行溢 价”与 “股本”。如果库存股的收回 ( 价格高于上述二者之和时,其差额冲
销 同类库存股交易所产生的资本公 积,如有不足,冲减 “留存收益”; 如果低于上述二者之和时,其差额应 贷记库藏股交易所产生的资本公积。
(2)面值法。在面值法下,库 存股的购回和再次发行均按股票的面 值人账,体现的是 “两笔交易观”, 即将库存股的购回和再次发行视为两 项独立的交易。账务处理程序如下:
当公司购回已发行的股票所支付 的成本超过面值时,根据美国会计原 则委员会第6号意见书的建议,可以 全部借记留存收益,视为对股东发放 股利,也可以先冲销最初发行时的溢价 收入,不足时才作为 (下转第38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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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35页 )留存收益的分配。 当公司出售库存股时,类似于普
通股的首次发行,发行价格高于面值 的部分 ,应贷记 “资本公积一一发行 溢价”账户;若发行价格低于其面值 时,其差额应先冲减先前库存股交易 所产生的资本公积,如有不足,再借 记 “留存收益”账户。
当注销库存股时,只需按面值 借记 “股本”,贷记 “库存股”。面 值法所依据的基础是,库存股票的购 买和销售与股票的购人和退股及合并 后出售新股票并没有什么不同。的 确,如果购回股票的目的是为了实现 某类股票的最终退出,那么,即使这 些股份在以后也许还会售出,企业还 是应将其视作为两笔业务。
二、我 国股份 回购过程中存在 的问题
1(相关法规不完善。相关法律的 缺失是我国上市公司股票回购的最大
障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只有股票 回购的一般性原则、条款和规定,可 操作性不强,对股票回购相关要素如 回购条件、方式 、资金来源、回购数 量、程序等都没有从法律予以规定。 相对不断出现的股票 回购案例,法 律、法规建设显得滞后,使股票回购 的实施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加剧了 操作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同时在我 国历史上没有任何经验可供借鉴 , 只能参照国外的类似情况 ,但由于国 情差异,难以达到理想效果。
(股票回购信息披露不规范。在 2
38
国外由于股票回
购是上市公司董
事会最先讨论决
定的,在法律上
对公司最高管理
人员和相关参与
机构在股份回购
时的信息披露和
内幕交易等问题
都 有 严 格 的规
定,在我国由于
缺乏法律约束机制,回购中信息披露 极不规范,使控股大股东可以利用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的内幕信息和虚假信 息操纵股价,获取利润。
3(流通股股 东和债权人利益受 损。上市公司与其控股国有股东之间 协议回购是一种关联交易,从回购过 程看 ,A股上市公司均是上市公司与 其国有股东进行的关联交易,信息的 不对称和暗箱操作可能导致内部交易 滋生,使流通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 另外我国股票回购资金来源通常是现 金资产,这要求公司不仅经营状况良 好,还必须拥有充足的现金流,而且 一 次性巨额资金用于股票回购,会给 企业正常运营带来不利影响,使上市 公司形成巨大的支付压力。当需要现 金数额较大时,需要债务融资来筹集 回购资金,这样股份回购后上市公司 可能出现现金流下降,资产负债率上
升,导致公司财务实力下降,从而导 致公司整体资产质量下降和未来盈利 能力降低 ,最终损害流通股股东利 益。同时股票回购后,注销该部分股 份,必然导致公司股本减少 ,使公 司产权比例提高,对债权人的保障力 下降,因而增大了债权人的风险。
三、规范我国股份回购的建议 1(建立宽松的库存股制度。库
存股既具有尚未发行股票的特征,又 具有一级市场股票特征。一方面,因 为库存股属于公司所有而不属于任何 股东,从选举和派息角度看,不具备 一 般流通股的权利,相当于没有发行
的股票;另一方面因为库存股在当初 发行时已满足了价格或面值的要求, 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按市场价格出售, 转为普通股,不必受第一次发行股票 发行程序、价格、数量等约束。因此 库存股使公 司可以灵活掌握股本规 模,形成合理股价,同时可以满足我 国上市公司经营者持股及股票期权计
划实施所需的股票,对股票期权计划 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所以应建立比
较宽松的库存股制度。
2(确定公允的股票回购价格。公
允的价格是实施股票 回购的关键。 我国上市公 司存在着流通股和非流 通股相互分割 ,非流通股 比重过大 的特殊现象,因此对流通股和非流 通股的回购价格应区别对待。对于 非流通股 (国家股和法人股 ),股 票回购价格应是每股净资产加上一定 幅度的溢价。以净资产值作为公司回 购股份的最低价格,是国有资产保值 增值的必要条件,但回购溢价必须控 制在合理的区间,避免国有大股东操 纵回购价格,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应 根据公司发行股票时国有资产的折股 比例,在每股净资产基础上确定一个 合理的溢价幅度。对于流通股,可以 根据成熟证券市场上较为通用的定价 公式P=NP。,(N—n)[P:回购价格 ;
N:回购前股份 数量 ;n:回购数
量;P :回购前市价 ],首先选择股 票回购后的负债水平 ,确定合理的回 购比例,在此基础上确定股票回购的 价格。
3(规范股票回购相关信息批露。 股票回购中应使利益相关各方都能平 等的获得信息,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 而侵害小股东权益,因此必须规范股 票回购信息的批露,确保信息批露的 及时性和充分性。上市公司应定期批 露回购情况,证券管理部门应向社会 提供股票回购对市场的影响程度等信
息。
(作者单位:中航工业一飞院 蓝天实业公 司 )
上市公司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相关问题研究
上市公司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相关问题研究-会计
上市公司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相关问题研究
阳晓晖
摘要:当前,研究开发费用在上市公司经营支出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投资者也日益关注研究开发费用相关信息抦露,研究开发支出不仅反映上市公司研发能力和投入水平,同时也可能成为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工具。本文通过对A股上市公司研究开发费用会计处理、信息抦露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监管对策和建议,以期为觃范上市公司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提供参考。
一、上市公司研发费用存在主要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核算范围不符合会计准则觃定,部分公司将公司文化、企业戓略研究列入研发项目,不会计准则觃定的“科学技术领域的研究”不符;事是不研发项目未能有效匹配,部分上市公司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核算流程不研发业务模式结合不紧密,如有些公司科研项目挄三级管理,而财务核算只到事级,导致计算结转无形资产金额时无法不研发项目实际资源耗费相匹配,影响无形资产计量的准确性;三是会计核算流程不觃范,有些公司将首批新产品研发费用先通过“生产成本”科目归集,分配到各具体产品后,再通过“库存商品”结转进入管理费用,归集流程不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四是重研发活劢结果,轻研发管理及会计核算,上市公司研发项目少则几十项,多则上百项,部分上市公司研发管理制度不健全,会计人员配置不实际需求不匹配,难以保证各研发项目科学管理、准确核算。
,事,信息抦露存在主要问题
上市公司往往仅局限二满足合觃性信息抦露要求,对二研发涉及的其他信息主劢抦露意愿不强,对二投资者更为关心的研发投入的目的和效果抦露不够详尽。
2012 年证监会修订了年报格式准则,提高了研发费用抦露的强制性标准,要求公司应当说明报告期内研发项目的进展和拟达到的目标,预计对公司未来的影响等情况,但部分公司并未严格执行上述要求。
,三,中介机构执业存在不足
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程序不足。注册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大多以公司提供的资料为主,以询问、测试内控等程序为辅,无法保障研发项目的真实性、资本化金额的合理性。如部分注册会计师在对上市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依据的审计时,仅以获取公司提交的内部支撑性文件如项目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作为审计证据,由此做出相关审计判断,审计证据的不充分,最终导致出具不适当的审计意见。
事、上市公司研发费用存在的问题相关影响因素
,一,影响上市公司研发支出会计核算的因素
1.研发活劢复杂性增加会计核算的难度
研究开发活劢与业性强,是一项复杂程度较高的创造性工作,研究开发活劢整个过程依赖研发人员的知识和经验,具有投入大、结果不确定性高的特点。对二会计人员来说,不具备从技术上判断研发项目实质状况的能力,在会计确讣时需依赖研发人员的判断,研发人员出二其自身的利益需要,研发人员薪酬不研发结果挂钩,丏其缺乏相应会计知识,因此其判断既难以保证客观性,也难以完
全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使得会计核算存在一定难度,同时,研发活劢不其他经济活劢及研发项目之间往往存在共用的人工、材料、设备,但共用资源的耗费方式多种多样,使得共用资源精确计量、合理分摊存在一定难度。
2.管理层自利性影响会计核算的合觃性
由二会计准则对二研发支出会计处理只有原则性觃定,赋予了公司管理层一定的自主裁量的空间,客观上增大了盈余管理的空间。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薪酬往往不公司业绩直接相关,管理层有压力。有劢力在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上做文章,可能通过将研发支出更多地归集二开发阶段,不恰当进行研发支出资本化等方式来提升公司业绩,进而获取个人利益。
3.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实现避税
经过相关部门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讣定的企业,可以享受挄15%点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讣定管理办法》觃定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收入超过2亿元的,研发费用不得低二收入的3%。若要长期保持资质,享受所得税优惠,研发支出存在硬约束。同花顺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A股846家有研发投入丏收入超过2亿元的公司中,约60%的公司研发费用支出占收入的比重在2%-4%区间内,可见硬约束效应明显。
,事,影响研发支出信息抦露充分性的因素
1.防止对手获取研发信息
上市公司若详细抦露研发项目信息,则其竞争对手可以低成本了解公司研发项目、研发投入、研发进展情况等信息,从而制定应对措施,可能使上市公司在竞争中处二不利地位,上市公司出二担心泄露商业秘密戒陷入竞争被劢局面的考虑,不愿过多抦露研发具体信息。
2.管理层自我保护
上市公司如主劢抦露研发活劢信息,更多信息置二阳光下,使得外部投资者更容易判断公司会计核算的合理性、合觃性,势必减少管理层盈余管理的自留地。另一方面,一旦被市场过度解读将形成不理性市场预期,加大管理层的职业压力。若相关觃定无强制性要求,管理层主劢抦露劢力不足。
三、对策不建议
研发支出核算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容易被上市公司用二盈余管理,应当从强化信息抦露入手,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内生机制,进一步明确研究开发费用会计政策,提升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和一致性,同时充分发挥审计机构的监督作用,提升上市公司研发支出信息抦露的质量。
,一,进一步提高研究开发费用信息抦露水平
一是挄照差异化信息抦露的理念,细化不同行业研发支出抦露觃则;事是要求上市公司详细抦露研发支出会计政策及核算流程,明确研究阶段、开发阶段的区分依据,明确资本化依据;三是要求上市公司抦露研发项目进展、拟计划投资额,未来收益、风险情况,同时对二重大研发项目应提高抦露频率,如在半年报、季报中增加抦露。
,事,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完善研究开发费用会计核算合觃性的内生机制
督促上市公司挄照《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挃引第10号———研究不开发》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更为详细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从研发项目的立项、实施、结案各环节,要求公司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相互制衡。
公司觃范研发支出会计核算,一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核算人员素质;事是设计更加科学、符合公司研发特点的会计明细科目,便二正确归集研发
支出,便二核实查验;三是强化核算流程管理,及时收集项目进程信息,定期对内部开发项目分阶段进行风险评估;四是做好后续计量,及时计提减值准备,戒将已发生减值的开发支出予以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三,督促中介机构提高执业质量
一是督促会计师亊务所强化审计质量控制,选派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开展研发支出审计,若公司研发支出错报风险较高,还应考虑借劣外部技术与家。事是督促会计师跟踪关注研发费用资本化后续计量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经济不工商管理学院、四川证监局,
上市公司出售资产交易的会计处理
上市公司出售资产交易的会计处理
上市公司出售资产或将债权转移(含出售债权,下同)给关联方,如果实际交易价格低于或等于所出售资产或转移债权账面价值的,仍按有关企业会计制度和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实际交易价格超过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除市场上存在更客观、明确、公允的价格外,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正常商品销售(含提供劳务,下同)
上市公司对关联方进行正常商品销售的,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前提下,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
(1)当期对非关联方的销售量占该商品总销售量的较大比例的(通常为20%及以上),应按对非关联方销售的加权平均价格作为对关联方之间同类交易的计量基础,并将按此价格确定的金额确认为收入。关联方之间实际交易价格超过确认为收入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在确定非关联方之间同类交易价格时,必须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并提供有关证据。
(2)商品的销售仅限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或者与非关联方之间的商品销售未达到商品总销售量的较大比例的(通常为20%以下),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实际交易价格不超过商品账面价值120%的,按实际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
?实际交易价格超过商品账面价值120%的,将商品账面价值的120%确认为收入,实际交易价格超过确认为收入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如果有确凿证据(如历史资料、同行业同类商品销售资料等)表明销售该商品的成本利润率高于20%的,应按合理的方法计算,例如,按商品账面价值加上按最近2年历史资料等确定的加权平均成本利润率与账面价值的乘积计算的金额确认为收入,实际交易价格超过确认为收入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上述“成本利润率”,是指按商品销售毛利与商品销售成本计算的比率。
2(非正常商品销售及其他销售
非正常商品销售及其他销售,是指除正常商品销售以外的商品销售、转移应收债权、出售其他资产等。
(1)非正常商品销售
上市公司对关联方进行非正常商品销售的,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表明交易价格是公允的,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前提下,应按出售商品的账面价值确认为收入,实际交易价格超过出售商品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2)转移应收债权
上市公司将其应收债权转移给关联方,应按实际交易价格超过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3)出售其他资产
上市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应将实际交易价
格超过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上市公司同时出售资产、转移负债的,实际交易价格超过出售相关资产、负债账面价值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3(上述各项资产在出售前,应按相关企业会计制度和准则的规定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资产出售时,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应一并结转。
浅析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会计处理
浅析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会计处理
一、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动机
第一,上市公司资本过剩。当公司的资本无处可投资,出现过剩时,公司可以保留过剩的现金或把现金分配给股东作为分配手段。回购比股利更受欢迎,是更为灵活的资本分配手段。对股利来说,逐年递减的分配政策必然会招致股东的不满。而从纳税的角度考虑,股利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中,资本所得税的税率低于股利所得税税率,只有增值的已实现的回购部分才征收资本所得税。因此,从这个角度考虑,投资者较青睐资本回购。
第二,稳定股价。过低的股价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股价过低,使人们对公司的信心下降,使消费者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怀疑,削弱公司出售产品、开拓市场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宣布回购股票常会被理解为公司在向市场传递其认为自己股票被市场低估的消息,市场常会做出积极反应。回购本公司股票以支撑公司股价有利于改善公司形象,股价会逐渐上升。因此,在公司股价过低时回购股票以稳定股价是维护公司形象的有效途径之一。
第三,防御外来收购。股票回购有助于公司管理者避开竞争对手企图收购的威胁。股票回购导致股价上升和公司流通在外的股票数量减少,从而使收购方要获得控制公司的法定股份比例变得更为困难;股票回购后,公司流通在外的股份少了,可以防止股票浮动筹码落人进攻企业手中。不过,由于回购的股票无表决权,回购后进攻企业持股比例也会有所上升,因此公司须将回购股票再卖给稳定股东,才能起到反收购的作用。在反收购战中,目标公司通常在股价已上升后实施股票回购,此举使得目标公司流动资金减少,财务状况恶化,减弱了公司被作为收购目标的吸引力。因此,如果股票的供给曲线正常,则可以利用回购股票来增加他人收购的成本,以阻控股权旁落或受到威胁。容易成为收购对象的公司更可能自己主动或被动收购股票。
第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和财务杠杆程度。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并注销,公司股本减少,每股盈利增加,净资产收益率提高,资本结构得以调整,从而提高了股票的内在价值,同时降低了公司未来权益资本的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有效发挥财务杠杆效应。
从根本上来说,股票回购是股份公司自主进行的一种理财合约,也是一种对公司治理结构的选择行为。股票回购有助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减少不必要的现金支出,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从而达到增加股票内在价值的目的。
二、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会计处理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的是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股本,发还股款时,则要回购发行的股票,发行股票的价格与股票面值可能不同,回购股票的价格也可能与发行价格不同,会计处理较为复杂。股份有限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而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库存股”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注销库存股时,应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冲减股票发行时原记入资本公积的溢价部分,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回购价格超过上述冲减“股本”及“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的部分,应依次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等科目。如果回购价格低于回购股份所对应的股本,所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所冲减股本的差额作为增加股本溢价处理,按回购股份所对应的股本面值,借记“股本”科目,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另一方面,上市公司有可能以回购的股票来进行股份支付。企业以回购股份形式奖励本企业职工的,属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回购股份时,应按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企业应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日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职工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时,企业应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例1]新南方公司2008年12月31日的股本为2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000万元,盈余公积300万元。经股东大会批准,甲公司以现金回购本公司股票3000万股并注销。
(1)假定每股回购价为0.8元,回购时:
借:库存股
2400
贷:银行存款
2400
注销时:
借:股本
3000
贷:库存股
24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600
(2)假定每股回购价为2元,回购时:
借:库存股
6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注销时:
借:股本
3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000
贷:库存股
6000
(3)假定每股回购价为3元,回购时:
借:库存股
9000
贷:银行存款
9000
注销时:
借:股本
3000
资本公解――股本溢价
5000
盈余公积
1000
贷:库存股
9000
[例2]A公司为一上市公司。2009年1月1日,公司向其20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
股股票期权,这些职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后,即可以每股5元的
价格购买100股A公司股票。公司估计该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18元。第一年有20
名职员离开A公司,A公司估计三年中离开的职员的比例将达到20,;第二年又有10名职
员离开公司。公司将估计的职员离开比例修正为15,;第三年又有15名职员离开。
(1)2009年1月1日,A公司按照该公司市场价格6元,股,回购2万股股票作为库
存股,以待以后股票期权行权时使用:
借:库存股
12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
对于股票期权授予日,按照会计准则规定不做账务处理。
(2)2010年12月31日:
累计费用=当期费用=200×100×(1-20,)×18×1,3=96000(元)
借:管理费用
96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96000
(3)2011年12月31日:
累计费用=200×100×(1-15,)×18×2,3=204000(元)
当期费用=204000-96000=108000(元)
借:管理费用
108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8000
(4)2012年12月31日:
累计费用=155×100×18=279000(元)
当期费用=279000-204000=75000(元)
借:管理费用
75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75000
(5)假设全部155名职员都在2013年12月31行权,A公司股份面值为1元:
借:银行存款
775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79000
贷:库存股
155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341000
库存股的账面仍有104500元未作处理,A公司可另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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