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暖申请书XXX公司: 本人是XXX,系XXX小区的业主,因本人XXXX等原因,无法支付高昂的暖气供应费,现申请从XXX年XX月XX日起停止向本人停止提供暖气,如果本人需要时再向贵公司重新申请开通。以上申请,恳请XX公司考虑并批准。特此申请。 XXXX XX年X月XX日
办理停暖需要什么手续
1、客户持产权证明原件、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到热力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申请,填写《停止供热业务登记单》2、客户申请停止供热的房屋无拖欠热费;3、客户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停供工时费及相关费用;4、热力客户申请停供的房屋需全部停止供热(不允许部分停供和拆除);5、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对于申请停暖的客户,采暖设施周边有装潢或其他障碍物的客户须自行拆除,停供后不影响其他客户供暖; 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供热单位应于收到停暖申请后10日内与用户签订停止供热协议,但停止供暖用户还应缴纳基本采暖费,对于可能危害其他用户用暖或影响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供暖分公司不予办理停止用暖.停暖的用户,要做好室内保温、防寒等措施,因停热造成的室内各种设施冻坏等损失由用户自己负责.此外,对于上一年度办理过停供暖手续的,如果需要在今年供暖期恢复供暖的用户,需要在规定的到所属供暖分公司办理相关恢复供暖的手续
已提交暖气停暖申请为什么还有暖气
公民申请办理暖气报停的手续如下:第一:客户需持产权证明原件、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到热力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填写《停止供热 业务登记单》。
第二:申请的房屋不能拖欠热费。
第三:客户需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停供工时费以及相关费用。
第四:申请停供的房屋不允许部分停供和拆除。
第五:若采暖设施周边有装潢或其他障碍物,则客户须自行拆除。
第六:如果停供,不能影响其他客户供暖。
第七: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成功。
地暖新房不住申请停止供暖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1、新房有2年保修期,新建房屋尚在保修期内不能申请停暖。
2、业主要求停止供热的,经供热单位现场核实是否具备停暖条件,符合条件的住户在供暖前一个月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3、用热户申请报停只要符合报停条件,缴纳基础热费,允许报停暖气。
4、但单管循环供热的居民用户、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其他可能危害相邻用热户用热安全和居民共有供热设施运行安全的,不能申请停暖。
申请停暖了,现在想开通取暖,取暖费怎么收
1、业主要求停止供热的,经供热单位现场核实是否具备停暖条件,符合条件的住户在供暖前一个月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2、用热户申请报停只要符合报停条件,缴纳基础热费,允许报停暖气。
3、但单管循环供热的居民用户、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其他可能危害相邻用热户用热安全和居民共有供热设施运行安全的,不能申请停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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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停热申请如何办理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
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
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
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
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
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
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
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
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二、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
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
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三、北京:二手房买卖可找银行做付款...
报停暖气,是在十一之前申请吗
差不多,应当在采暖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报停申请。
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每年的供热开始的时间为11月15日,也就是说市民至少在10月15日之前提出暂停供热的申请。
提交书面报停申请之前可以先拨打热力公司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并且市民办理报停手续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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