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名称:环境众参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江南大学
2012年 8月
江南大学
毕 业
姓 名 魏馥 校外
910930750 320202198911101510 学 号 证 件 号
批 次 201009 层 次 专升本 专
指导教师
评 语
终 稿 成 绩 :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结构较为完整,条理为清楚,中心明确。摘
环境公众参
摘要:在对我的法律中,许多学者认为当前律和人们生活中的一些问题不能很的结,这些因素便会影响着我们的城市建设以及人民生的环境质,从而影响到了该原则在环境法的确立,某种意义上来讲公众参成为环保护一大难题。为了使人对环境的公众参与有一个好的定,本主要是从公与原则内容以意义两个角度进行了剖析,又以我国的实际国情为出发点,研究和分析了我国公众参与原则的发展状况以我国公众参与原则的不足,从而发现了问题,后我们对众参与机制提出了一些意见,我们应该在在宪法中确立民的环境权,通过立法将公众赞誉化、制度化的同时加大环境信息的公开程度、加强对公民的环境保护
关键词:环境公参与、
目录
摘要???????????????????????????????1 1.选题的目的和意义?????????????????????????1 1.1选题的目的????????????????????????????1 1.2选题的意义????????????????????????????1 2.该题目国内外的相关研究动态?????????????????????1 2.1国内人民参与环保护现状?????????????????????1 2.2国外的现状????????????????????????????2 3.众参原则 ???????????????????????????3 3.1公众参与则的内容????????????????????????3 3.2众参与原则意????????????????????????3 4、我国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3 4(1公众主动解环知识、参环保活动行为不足???????????3 4(2公众参与缺乏相应的法保障 ?????????????????4 4(3参与机制不全,与渠道不顺畅 ?????????????????4 4(4公众参与程度过低 ????????????????????????4 5.重构我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的思考???????????????5 5.1创设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权利来源——从宪法到境法体系 ??????5 5.2健全环境立法公参与制度 ????????????????????5 5.3立环境决策民主制????????????????????????6 5.4创建环境益诉讼制度 ??????????????????????6 5.4.1适度放宽原告地位????????????????????????6 5.4.2拓展提起环境益诉讼之途径???????????????????7 5.4.3合配置证??????????????????????????7 5.4.4讼费用的公平负担??????????????????????8 5.5加大环境信息的公开程度??????????????????????8 5.6强
1.选题
在这个我们看似生机勃勃的球,其实以重,环境保护已迫
1.1选题的目的
在高速发的先嗲话社会里,中国的经济正在腾,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致使们对精神生活的求越越高,作为影人们精的一个重要因素环境,将会引起来越多的关注,但是环境是一个大题,需要人人参与到环境的保护之中。本文研的目的就是是我们的环境变成人参与的一项活动,从而使环境保护变得越来越简单,们的环境变得越来越好。 1.2选题的
作为新时代的公民,我们有权也有义务参与到境的保护中,所我希望通本文的究,能够把环境变
2.该题目
2.1国内
由于我国的经济水平革开放以来,经济在不断的提高,人们追求质生活的同时越越注重神文明的追求。最直接的要就是对们生活环境的不断提高,但是环境作为一个大的角度来讲,单靠政府的强制政策是难以确环的质量。由于我国当前的国情所决定的,一些法律不是很健全,以我国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方面做得还够好,只是单的呼人们参与到保护环境的行动中。起初我国认识到境保护的重要性,到的确定工作,一直以群众参与基。国家在1972年的境保护工作方针重指出:“依靠群众,大动手”。国家在某些方面支人们群众参与到环境保护的工作当中,对一些污染环的和破坏环境的做法进行监督,对一违反规定的污染有权利进行举报,这些时间可以反映出国家在某些方是支持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当中,从而实现环境保护的最终目。国家目前只是倡导走群众路线,这映出国家希望每个群众都参与到环境的保护当中,也是前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路线和方针。但是有一些限制因素影了我国保护环境的进展,由环境保护工作
步比较晚,群众能更好地更加深入的理解环境保,加上受到经济、历史以及文化等因素影响,环境问题没有在日常的生活中体现出来,导中国目前众参与到环保护的建站缓慢。所以有很长那个段时间以来环境的保护知识停留在概阶段,人只是道有这么一回事,但是于缺乏深入的理解人们不能身心的到境的保护当中。是近些着中国济的腾飞,更重污染问题逐的显现出来,一些由于污染影响到人们生活的时间越来越多,对人们的健康和财产造成大的影响。所以目前人们对环境的保护呼声越来越,对环境护的热情越来越高涨,公众参与的意也在逐渐提高,在社会出现了一些群众自发组织的环境保护织。这些足以表明我国群众参与到环境保护会再不远的将来有一个全且快速的
2.2国外的现状
在一些西方国家里,由济发展较快,所以一些环境问题重视的也比较早。所以在一些发达家群众与到环境保护的一些法律以及相规定已经定并且正在实施当中。国外的学术界关于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已有较研究,一些相关机构在在发挥着作用, 一些科学的研究在技术水平上经远远的超过中国。 国外现代环境法,早已经在本世纪的六十年代着不断发生环境问题发展起来,经过了将近30年的究发展,国外的环境保工作已经形成了一个且全面的体系,且建立了自己独立的律构。首先,境已经成为多国家法律中一个不可缺少的成分,其次是多国家针对环境保护制定和办了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从而用法律约束人们参与到境的保护当中, 还有,西方一些国家制和颁布了大量的单行环境法律、法规和规章。随着各国对环境管理的不断强,环境立法越来越面具体,因而便颁布了大量的各方面的单行环法律、。 另外,各国还有大量的方环境法规。这些政策以及法律上的相关规定在加上日常的关定和宣传,使人对环境保护有了一个更加深入的理解,知道环境护的重要性,从而全国群众力治理环境和保
3.公众参与原则
3.1公
公众参与的原和内容,“依靠群众保护环境制度”被一些学者所推崇, 其他的者认“环境保护民主制度”与此同时也有学者之为“环民主制度”是它的内涵所在。但是公民有权过一定的径和程序参与相关的环境护工作种针被绝大多数的学者所崇,因为他们认为只有这的决策更的满足群众益。区性以及体性是环境污染的所具有主要特征,所以在这种环境下应该由人民参与环境保护最为适宜。由此我们不难看,人民群众已经在理论和实践上成为了环境保的代言人,环境的好坏,在不远的将来将会完全的取决于人们的环保识以及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除外公民参与环保的重要代表又是由国家、政府、地方机构、私有行业所
所以公民参与环保的内容值得就是公众参与应是指生态的护与自然源的合理开利必须依社会公众及代表广泛参与,公众权利也有义务参与到环境的护当中。所以未来环境的基础不是由国家的政策所决
3.2公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当中的意义是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项本则,它的意义所在是公民有权通一定的序和途径参与一切环境利相关的决策活,从达保护环境的目。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环境保护进是需要人人参与的一项活动,更是保护人人的一项活动。我们共同生活在这个环中,环境的好坏将会直接影响到我们生活质量。所以参与环境保护的意义是为了让我们的生活境变得更加美好,让我们的生活质量变得越来越
4、我国环
4(1公众主动了解
我们通过2007年由中国环境意识项目主办、中国社科院社会所承办的《二0O七年全国众环意识调查报告》的研预分析,得出人们群众的环信主要来源于大传媒,其中最主要的是过观看有关保的局部片和电视节目,通过读报刊了解环境保护也占到了其中的一大部分,此外众通过户外的环保工作牌以及听环保播在对环境参与起到一定的作用,此还可以通过发宣传单或手册。但是很少有人参与到环境保护的实际行动
下面是调查结果
方式 环保的电视阅读刊 户外
节目、纪录公益告
片 单 所占比例 82(9 % 47(3 % 42.5% 24.8% 17(9% 在主性环保经历,仅参加有关环境护的公益活动的比例相对较 参与方式 主动参与 被动参与 从未参与 所占比
4(2公众参与乏相
作为公众参与境保障的法律机制是最为重要的。虽然中国在《环境保护法》中提出并且调了众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在一些其他的律规定中提到公众参环境保护的作用,但是由于这些法法规太过笼统,缺乏具体的可实施。在一细节及一些小的问题上做的不够完善。再如,中国新颁的《环响价法》中仅规建设项和规划以有公众参与的机会,但是国家立法、 政策以及替代方案等战略却大大的忽略了,但是忽略的方面确实环境保中最重要的部分。与此同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群众在环保护中的位置和法律地位,这就回影公众参与民主决策、参国家管理的机制尚未建立,公民没积性去参加到环境的保护之中,使得公众在参与环境保护工作进的十分缓
4(3参与机制
中国的些比较大的城市里,人民参与环保的声虽然很高,但是由于没完的机构,以及保制度和环境信息支持,人们的环意识很难应用的实的行动中。目前的中国的国导致,在一些环境问题上存在着一定的题,人们虽然想参与到环境保护当中,但是由于渠道不够完善使人们的环意识很难转化成为环境保护的参与
4(4公
中国从1978年的改革开放开始就经重视环境的保,因随着经济的发展,环保护必然会越来越要。中国于1982年将“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
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写入了《宪法》;为境保护的第一个法律法规,虽其形但是很难实施。1984年,中央将环保提了“基国策”的地位;在之后中国提出了“持续发展略”;1997年,《刑法》增加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但是这些法律由不完善很难从根本上约束人们的行,在加上宣传程度不够,人们的意不够深入,导致现在些大城市中人们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相对较
5.重构我国环境护公
5.1创设环境护公众与的权利
通过上文中国内研究的现状我们不难看出中国的境保护法律十分的不健全,所以为了更更好使群众参与到我们的环境保护当中,那么我就应该尽快立公民环权的宪法地位,这已经成为了理论和践发展的来趋势。我国宪法对公民环权的确,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中设专条,规定:“中人民共公有在良好的环生活和受优美环的权利,并负有保护环境的务。”但是公民能否更好的利用好法律来实施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关键是如何健全和完善们的环境保护制度以及一些相关规定和处罚奖励措。所以国家准备《环境保护法》的时候,可以适的考虑“公民的环境权和义务”这一项加入到环境保护法当,样可以对公民环境保护权利、以及实质性的利给予公民参与到境保护当
与此同时,环境保护各单行法律及法规、规章中,对这一权利相内容都应有明确的规定或体现。当然,环境法公民环境权的确认,并确定环保护作为人们参与权利强性。实际上,该利实施起来是相当的复杂并是一个多位的工程。所以在今后的环境保参与中我们应该以共益权的保护为主,以民法作为私环境的础。全面完善的构建环境保护权利律法规,设立相关部门不切各部门执行自己的工作,让群众参与环境工作有序
5.2健全环
首先,群众想要的动议权我们应该毫无疑问的赋予。仅仅是人代表可以处法的修议案,在整环的保护中,作任何一位公民,我们应该考虑赋予他们以及保护环境组织或团体一定的动议权让他们主动的参与到环
保护行动中,这样才能更好的体现民性、全民参与性。但是予众权利还必须以政府的辅导作为前提。各级政机关可以尝试去考虑及听取民群众关于环境护的些议,对于其提出合理建议可以去实施。对些不合理见,我们要在主观上听取,尽做到不打击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其次就是政府应鼓励群众参与环境保护,建立群组织,发的无偿的去保护我们的环境。我想只有们自己想去参与了,那环境保护也就变得简单了。 5.3建立环境决策民
所谓的环境决策民制是指立法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或者项制定部门可指定环境法律、法规、政策,从确保环决策的民主制度。 在该项目可行性论证时,我们但应该听取政、专家人的见,我们还应该把群众的意见吸取过来,为参考意见,而形成一种群众具有参与环境保的民主性决策。2003年9月1日开始施《环境影响评价法》就规定政府关要对可成环境影响并直接公众环境益的专项划,应当在该规划审批前,通过举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的意见存在的问题(虽然参与被到了政府的支持,但是目前的法律还没有健全和完善群众与的具体形式、具体条件。所以说政府的文件爱你只从某意义上肯定此权利,但是真实施起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因此再进我们加群众参与的可实施性,切实的让人民群众参与到环境护之中。 5.4创环境公益诉讼
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在一定意义上,是一传统的诉讼制度的突破创,需要进行深入致的理论准备和践探。本文认,该系统的创新必要的,合国际环保的新趋势,是有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权的实现,而且还根据中国的际情况,一步一步地,保持相对稳定的法律安全。 5.4.1适度放宽原告
公共保必须要做到具有可诉性,原告资格扩已成为现代潮流的法律和家的序法的规则。在国,如何重新审视界定境诉讼的资以及界定的界限,考虑到中庞大的人口,有限的司资源,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立法经验为参考的依据,做适度放宽告资格处理,可以保证我们选择的理性化。出于个原因,它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入手
(1)环境公诉讼,打破现行法例“有直接害关系的情况下”才能提起诉讼,虑案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间的关系,中和各方面的意见以及理由做一全方位全的判决。从而更加有效保护环侵权受害者。(2)在环公益诉讼中,环境保护行主管部应该出一个具体境行行为侵的相对利益的管理,可以接或间接的用利益在特定环境中对行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利益的行为之间的关系进行保护,在这种情下,有关各应起诉,并有权获得救济。因此,除了行政相对起诉资,环境公益诉讼也应该扩展到特环的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有直接或间接的
5.4.2拓展起环
在原来,作为公代表的环境机关党环境受到污染者侵害时,检察机关可以提出诉讼。是,在些发达国家,诉讼是由国家政府机关和群众起的双轨度,我想未来我们国家的环境保护当中我们可对此进行鉴与参考。检察机关提起讼主要是以下个方面提出的:1、依自己的权利提出:2、因群或者一保织申请而提起。在因群起公诉,公众有两个选择权利即可自己直接提起诉讼也可以通过检察机关间接的提起诉讼。对于一些比较简单的环境事件众可以自行解决,但是一些比较重大的环境事件,还是应该提检察机关诉讼,这样的效果会更加明显。同时,如果申请被回的情况下,公众还可以重新利用己名义提起诉讼,从而确保整个诉讼过程的完善性。 5.4.3理配置举
环境诉讼过程,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对于诉讼处理,也就是对于环境污染的技术认,如群众提起的诉讼可能会导致采集的信息不全面采集信息不够业,所以对于这些问题,让当事自己去采集学专业的知识不太现实。么我们检察关就赢发挥其自己的能作用。在我国,最高人民院的司解释然规定了环染损害偿案件行被告举证制,但却没有规举证的范围和原告是否还有一定的举证责任,从而使得被告感觉承担了太重的举证 ,而原告则忽视了对必要证据的收集。为解这一问题,我们应该在法律法规明确指出什么情况下构成污染、能否造污染等等的各种问题,这样当群众己起诉讼时才可以做到有法可依,从而更大限度的发挥人们群在环境保
用。
5.4.4对
公众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益,胜后,受益不仅限本人,而是全体的社会人。因为一旦胜诉,我的环境将会得到全面的保护。 5.5加大环境信息的公开程
我们还应该做到尽量的让环境信息公开性,政可以在外设置环污指数LED指示牌,在电视广播等体中公开信息,这样可
5.6加强
我们可以通过电视、报纸、广播、户外媒等资源对环境保进行及,以及鼓励人民群众与到环境保护的行动来,环境是大家的,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护我们的美好家
结束语
环境保护及范围极广,水、草原、大气、海洋、矿藏、森、地、野生动植物、风景名胜、人文迹等等,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此范围大的事业(法律仅需国的维持,更需全体公众的配合,因此必使环境保护理念深入人心,以使公众更好参与到环境法的实施中来。没有公众参与这个基础,环保护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我相信来我们环境保护工作一定会落实到每个人,每人都会自觉的参与到环保护当中,那么我们也有理由憧憬我们未来的美好
致谢
首先感谢老师论文的指导,她在整个指导程中都给予了我充分的帮助与支。不耐心地为我指出论文中的不足之处,对论文的改提出宝贵建议,而且还在我遇到困难时心地进行点与解答。感谢四年学校里一位师,在他们的辛勤劳和无私关心下,我才得完成门程的学习。感谢对我业的的经济支持和精神持,感谢我的好友在大学期间对生活和学习的帮助,诸侯感谢我的母校即将开您才发现念念不舍,感谢学校对我的栽培我成为社上有用的人才在此我借论文完成之际,表示由衷的感与敬意。最后,向在百忙中抽时间对本篇论文进行评审并提出宝贵意见的各位专家和领导表示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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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理论给公众参与的启示
治理理论给受众参与的
陈崇山
内容摘 :通讯全球化为国提供了新闻竞争的平台, 中新闻业要想立于不 之地,需要吸收的理论。全球化背下产生的治理理论为我们提供新思路。 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 它有 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是一种活动,而一个过程;治理过程 础不是控制,而是;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 种正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治理的核心“公社会” ,倡导公民积极参 与社活动。 治理理论给受参与的启迪在于:有利于受众资媒体、 有利于 众参与的法治化和调动受众参与的主
关键词 :治理理论 受众参与 新
一、全球化对新闻传播业的机遇和
⒈全球的含义是指资本全球化、 产品的全球化和通讯全球化。 我们可 以从多个层面认识球化:⒈从信息通角度看, 全球化被认为是地上的人类 可以利用先进的通信技术, 克服自然地理因素限制进行信息的自由传递。 ⒉从 经济角度看, 全球化被认为使本超越了民族和家的界限, 在全流以实现 资源在全围内的配置。 ⒊从环境角度看, 全球化是指人类认识到在境问题 上的共同命运,“地球村” 。⒋从制度角度看,全球化被视为现代的各项 度向全球扩展。 ⒌从文化和价值观角度, 化意味着质与异质并存, 趋 同性与多样性
⒉通讯全球促使全球信息的交流互动, 助于打破新闻垄断, 为各国提供 新闻争的平台, 加快新闻信息播的流速, 提高新传播的量。 受惠首先 是信息业,新闻事业属于信息产业范畴,如果经营得,必将受惠无穷。 但是, 机遇与挑战并存。 息必须通过先进的通信技术传递, 而世界各国经 济和科技的发展水平相差悬殊, 尽管从理论上看, 全球化可以打破新闻垄断, 实 际上, 信息交流并不称, 通信科技发达国家握着信播的主动权, 而通 信技发达的国, 依然享受不到信息传输的自由权。 信息传播的不平衡还将 持续相当一时期。要真正做到在全球范围内“公开、公平、公正”开展信息 自由交流, 还将是一个长期奋斗的目标。 近年, 中国新传播界纷纷组建集团, 加紧技术改造,增强了经济实力,提高了竞能力,这个方向,但起来 还有许多难题需要在发展的过程中不解决,不
与此同, 全球化味着全球性的竞争, 核心是人才的争。 中国的信 产业发展迅速, 但人才的教育培滞后, 技术和管理水平还有很大差距, 加语 言的障碍,中国离全球信息的自由传递和自由享还有相当的离。据 1995 的全国女新作者抽样调查表明, 有熟练运用外国语采编播能力的人, 女新闻 工作者仅占 4.6%,男新闻工作者也过 5.5%。多有机会参与国际新闻报道的 记者,都为外语水平不高而感到力不
⒊全化引的文化和价值观的多元化, 为中国新闻业提供更为丰富多彩 的报道题材,使新闻工作者大有为。在中国,新闻业被为是敏感性行业, 条条框框颇多,制度上的墨守成规 , 极地束缚着新闻业人员的自主性和
性。 《新闻法》千呼万唤不出台,使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得 不到实在在的法律保障, 限制了受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全球化将有助 打破规陋习,但需要时间,关键需要突破陈旧的新闻观念,创新新闻理论。 而高领导干部否与时俱进“换脑” ,实现闻观念的现代化,对现新闻 传播业的发展至关
二、全球化背景下的治理
新的时代必有新的实践,新的实践必然产生的理论。 “ 20纪 90年 代以来,西学术界,特别是在经济学、治学和管理学领域, ‘治理’词 十分流行。 ??在许多者看来, 随着全球化时代的来临, 人类的政治活正在 发生重大的变革, 其中引人注目的变化之一, 便是人类政治过程的重心正在从 统治(govemment )走向治理(govemance ) , 从善政(good govemment)向善 治(good govemance ) , 从政的统治没有政府的治理(govemance without govemment ) , 从民族国家的政府走向全球治理(global govemance ) 。 ”许多者 和政治家对治理做阐释和论述, “施罗德把‘新治理’作为目前大讨论和 行新政治的个主导概念。 其背后含义是:国家现在已经不可能通过自己的 行动解所有问题了, 从新的角出推行 ‘新治理’ , 而治理的核心是 ‘
在前社会民党国际主席、 德国前总理勃兰的议下, 瑞典前首相卡尔 (Ingvar Carlsson)等 28位知名人士于联合国在 1990— 1991海湾争中 树立的威望, 1992年发起成立了 “全球治理委员会” (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mance ) , 并且在 1995年联合国成立 50周年之际发表了题为 《我们的全球之 家》 (Our Global Neighborhood)的行动纲领,前该告已经被翻译成 15 语言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份研究中,对治理作出了如下界定:“ 是各种公共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 它是使 相互冲的或不同的利益得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 它既包有权 迫使人们服的正制和规则, 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 的制安排。它有四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规,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 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是控制,而;治理既涉及部门,也包括私人 部门;治理是一种正式的制度,是持续的
“治理作一种政治管理过程, 像府统治一样需要权和权力, 最终目 的是为了维持正常的社会序, 这是两者的同之处。 但两者至少有四个基的 区别。首先,治理与统治的本质区别在:统治的权威必须是政府,治理则包含 有非府, 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作、 政府与非政府的合作、 公共机构同私 人机构的合作、强制与自愿的合作。其次,管过程权力运行的向不同,政 府统治权力运总是上而下, 发号施令, 向的; 理则是一个上下交融, 双向互动的管理过程。 再次, 管理范围的同, 政府统治的范围是以领土为界 民族国家,理的范不限于此,可以是超越国界的国际领域。最后,威的基 础和性质不同, 统的权威主要源于政府的法规命令, 治理权威主要公民 的和共识。前者以强制为主,后者以自愿
三、治理理论对受众参与的
治理论的核是公民社会, 倡导公民积极参社会活动, 主张由共机构、 私人机构和政府机构合作管理国家和社会的事务,创建一新的政治管理模式。 这不仅为政治学打开了一条新的通道,为新闻传播学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 也能为受众参创造一个新的社会环
“受众(audience ) ,是一个集概念,是报读者、广播听、电视观众、 网络网民的统称,是一切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接受信息的人。不论是国家元首、 党政领袖、社会名流,还是工人、农、知识分子,只要是从大众传播介接收 信人,都称为受众。 ” (2)我们把治理理论引入新闻传播领,就是要尊 受众在新闻传播领域里主体位, 调受众参与新闻传播活动的积, 吸引 受众参与新闻传播的全
社会主义闻媒体的任务,就“要以最大限度地护受众的根本利为 出发点, 以满受众获取多方信息的要为己任, 以提高众的思想素质、 政 治素质、道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目标,全心全意受众服务。 ” (3)早半 个世纪前, 我党就提出了 “全党办报, 群众办报” 和 “人民广人办” 的方针, 广泛动员受众参与闻传活动。 所有新闻机都立了群众工作部, 负责同受 众的联系,真诚为受众服务,如处理众来信来电来访,发展和培养讯员,开 评报节目等活动。 有些新闻机构还硬性规定者每月工作量中, 需组织 若干篇通讯员稿件或来信,保证人众的呼声见能通过媒体公开表达出 来,形成正确
但是, 极左线对新闻传播领域的控制, 极大破了我国受众参与的优良 传。 50年代中期, “在报导思想上受 ‘苏联模式’ 的响, 重灌输轻反馈, 重导轻服务,对读者调、读者究、读者服务工还未放到应有的位置上。 一九五七年**思潮起之后, 报界原有的对读者和读者工作的理论和践遭到 错误的批评。 ‘者需要论’被批判为‘资产阶级新观点’ ;少撰写编发批评 稿的记者、编辑被打成‘右派’ 、 ‘反分子’ 。 ‘读者来信’专栏自此从报上销声 匿迹。偶尔出现,是拼凑来作点缀的应景文章,是为了某种‘政治需要’ 地组织‘来信’ 。广大读者实际上丧失了通过报纸使舆监督的权利。 五十年代前期各报在工农积极分子中建立的通讯员队伍,一九五八年后很多被 ‘办’的‘通讯组’ 、 ‘报道组’所取代。 ‘通讯组’ 、 ‘报组’的任务实际上 以稿功,至不惜弄虚作假。 ‘**’期间,**、江青反革命集团 人民日报及其报纸的‘读者来信’专栏改‘**战地’ 、 ‘工农兵战地’ , 成为他们强奸民,打击革命、压革命群众手之一。 ” (4)新闻机构 的众工作部也成了惩罚辑者的“劳
80年经济价值观的进,新闻媒体将“社会公”据为私产,现了有 偿新闻怪现象, “你想登稿吗?拿钱来。 ” 于是把受众的来信来稿拒之门外, 即 使要刊通讯员来稿, 见报时也要在通讯员的名字前署上记者或辑的名字, 公 然侵害受众知产权, 由此地打击了受众参与的积极性, 削弱了新闻媒体 的群众基础。 与此同, 一些虚假闻却因为有金钱做后盾, 时出在媒体上, 欺骗受众,误导舆论。如果能
受众媒体的监督,新闻行业的不正之风,可能会得到时的纠
治理理论对受众参与的启示至少有如下个方
⒈治理理论有利于受众投资
治理理论主张各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同政府一起理共事务。 改 革开放的 20年来,我国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的轨中,已经破了国有 经济一统天的局面, 民营经济勃起, 进了国民经的持续增。 正在行 的政府机构改,促使政府从包揽一切向“小政府,大社会”转变,民组织逐 步有发展,非政府组织在国内和国际事务中的作用益显现(如 1995年在北 京召开的联合国第四次世妇女大会非政组织论坛) 。但在新闻播领域里, 受众参与的积极性尚待释放,主要是新闻观念要有所突破。 1988年第七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员 “闻改革的态度” 调查, 在 “公 民在宪法和法律范围独立创办刊” 的问,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相 左:在接调查的 472名政协委员中,有 55.9%的人赞同,无党派委员赞同率高 达 73.7%,比民主党派员(赞同率为 67.0%)高出 6.3个百分点,中共党员 委员 (赞同率 41,7%) 高出 32个分点; 而在接受调查的 1542位人大代表中, 有 60.1%的人持反对态度,党团员代表的反率为 67.3%,比无党派代(反对 率 51.2%)高出 16.1个百分点,比民主党派代(反对率 46.3%)高出 21个百 分。 (5)能否在 15年后的今天再类似调查,看看代表委员
其实, 在生共长的人类社会里, 不利群体的人都有各自的求和主张, 与其“堵” ,不如“疏” 。按宪法规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让大家都有经营 媒和使用媒体的利, 把想说的话说出来, 不同的意见可以通过论, 群众自 己教育自己,抑扬善,净化社会风气,达到真正的社会稳定。比方说,社区发 展是今后的一大趋势, 能否考虑允许社区居民集资创办投入少、 见效快的社区广 播电台?设想社区广播台的要任务是讨论本社的公共事务, 表彰本区的 人好事, 活跃本社区的文化生活, 建立社区的公秩序。 用新闻信息穿透水 泥森林的壁垒,使社区居民相互交流、沟通、理解,化本社区的各种矛盾,增 强彼此件的亲和和凝聚力, 促使民质高, 社区环境安定。 处于基层的社 区稳定了, 整国家的安定结才有保证。 又比如否鼓励民主党派创办报纸? 民主党派创办报纸, 将有助于大完善民主一线, 加速社会主义民主的 程,更有利于强民主党
浅析公众参与理论及其制度构建
《前沿》 2007年第7期
浅析公众参与理论及其制度
白秀兰
(内蒙古工业大学乌海学院基础部 内蒙古乌海 016000)
[提 要],就被认为是人权的基
成部。,。我国现阶段,众参与作为人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实现重要机制。完善和发展公众参与机制,,尤其在参与监督国家力的合行使方面,还有很多建性的工作在等待着我们去做。本文将从公参与的论基础入手,公众参与的主、范围、步骤和方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的探
[关键词]公众参与 民主 构建 听
[中
法社会的核心是依法政,而依法行政的重中之重就是依程序行政。行政程应确保公众参与行政行为,这样能减轻公众心理上的抵情绪而最接受行政行
一、公众参与的基本
公众与,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各种方式直接或接参加到行政行为做出的过程中,以达到控制行政力和护自身权利的一制度。它具有参与的广泛性、参与方式的多样性、参与手段的多性和实施的有度性等几方面的特
公参的形成和实现须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作为支撑,否则,即使规定了公众参与制度也可能只是一纸空文,实践中也产生变
在西发达资主义国家,公众参展现出了顽强的生命,并形成一支对抗行政权的有效力量,这是与西方国家所形成的法治理论分不开的。在美国,正法律程原则成为公众参与行政的论基础。根据美国宪法第5修正案和第14修案的规定,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剥夺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由此衍生出行政听证
美国行听证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保了公众参与行政活。在法国和德国,虽然没有正当法律程序等理,是其法治国的宪观念实际上也起到了公众参与制度理论基础的作用。在法治理念的支配下,法国和德国也建
[1]
来了一整套保证公民参与活动的制
在我,笔者认为,控权理论和民主法治理论是公众参与理论基
(一)控权理论
法律具落后性的特点定了行政法为了实现对社会生的有效调节,必要做出一些富有弹的规定,给行政机关留下自由活动的空间,是,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公权力(包括国公权力和社会公权力)的行使如果没有相对人的参与,权力行机关和行使者人如欲腐败,在暗操条件下,即很容现其目的。人们常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使自由裁量权得到控制,最佳途是允许公参与行政活动中来,公众参与使行政体在出自由裁定时与公民进行协商,公民也以在主体作出行政行为时进行监督,用多种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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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体和行行为。公民与的广泛性可以使家权力从经济社会领有序退出,还权于企业,还权于社会。“在依法治国的国家,行权是法律赋予的。行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按法定程序实施,严格依法行政;政权力不得滥用,须接受法律的制约;
[2]权力造成的损失必须能够经过法定程序予
讼中为原告人标准的利关系人为准。将公众参与主体不限于行政相对人,而展至利害关系人,有利于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及时消除行政为可能带来
[4]
(2)在抽象行政行为中,公众参与应不受利关系
人标的限。由于抽象行行为缺乏可诉性种事后监督方式,所十分有必要重视和加强公众参与的事先、事中监督。行政体在做抽象行政行为前,广泛地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会等,将相人吸收到行政程序中来,倾听和考不受限制的相对的意见,慎重做出决
(二)公众参与的
(二)民主法治理论
**、**等党国家领导人经常强调“会主义民主的质和核心是人当家做主,真正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业的权力”,[3]他们的思想在我国的宪法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中华人共和国的切权力属于人民。民依照法律规,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会事务。”此可见,无论是在社会主义主治理论中,还是在宪法制度中都肯定公民行政事务,与制度提供了政治理论
在我,国权力主体,,要求更多地参与家的管理活动,直接示自己的意愿。原有的参政途径,如选举、罢免等,已无满足益增强的权力主体意的需要,尤其对直接涉及到本人利益行政行为,公众表现出强烈的参与望。这也客观上公众参与为社会所重
二、公众参与制度的
公参与主体、范围、步骤和方是构建公众参与度的基本要素,缺少任何一个要素都会导致度的缺不全。准确把握行政参与的主体、范围、步骤和方式是避免公众参与极作用,发挥积极功能的关
(一)公众参与的
明确公能够参与何种类型行政行为,对参与功能,,而且会,,各国采取的式有所不同。“自然正”原则来进行判,在英国,凡是被认为使他人受不利影响的行为,不管是具体的行政行为还是抽象的行政行为,公民都可以参与,但这里排除了对公民有利的行为。美国则是根据“正法律程序”原则确定公民参与的标。根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根据一原则,凡涉及到公民的生、自由或产的利和利益都必须经过正当法律程序。国、日和韩国等大陆系国家的行政程序法中明确规定,行政在做出负处分或不利益处分时,要听取当事人的
目,国公民参与的范是极其狭窄的,这对保证公民的参与权并以此来控制行政权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十分不利,扩大行参与的范是势之所
(三)公众参与的
由于政程必须在公平的则下兼顾效率,如果要求所有行政程对社会所有主体开放,则会使行政行为陷入无休止的争之中,丧失其管理的本性,终影响整个社会的整体利益。所以,必须设立一个标准对公众参与主进行限制,以保证政管理的效率和职
鉴于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的效、影响范围不同,对行参与主体的限制或认定宜分别进:(1)在具体行政行为中,应以利害关系人作为公众参与主体,并且该利害关系人为公众参主体必须是正当、合法的利益到或可能受到行政行为的直接侵害,非法利益受到影响的能成为其参行政程序的理由。值注的是,我不能将利害关系人局限于
相人参行政程序的方式多种多,依据不同的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但主要存在以下三种类:以个体方式的参与和以社团方式的参与、直接参与方式和间接参与方式、书面参与方与口头参与方
1、以个体方式的参与和以社团方式的参与。以个
式参的效果远不以社团方式的参与,因为个体的音太小,影力有限;而具有某种共同利益人一旦组成社团,其说话的声音就比较宏大,比较容易引起人们重视。特别是在行政策参与中,个人没有社团做后盾,要对施加影响是很难的;相对于强大的政府,没有组织的个“人微言”,政府可能根本注意到的声音。由此可见,要真正实现各种别公众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
与,就必须鼓励公民依法结社,必须以法律来障各
[5]
别公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平等结社
2、直接参与或间接参与。行政行为事关当人的
做法,建立起多种督救济渠道。“无救即无权利”,以往公民到政机关查阅有关文件遭行政机关绝后大多无功而返,根本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保障1笔者建议,对行政机关公开的定不服的,一般可以先在行政系统内向定机关提出异议,也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请复议,在行政系外,则可通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请法对行政关的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必定对良好的行政行为起推动
2、听证制度
享有行使,当人理应参与到行政程中去,也是说,只要不法律明确规定只能相对人自己接行使参与权且委托他人行使参与权不影响行政行为的作出,则应允许相对人进行择。必须意的是,相对人的间接参与接参与往往是相互混杂,难以明确划分。如果相对人放参与权,政主体不能强迫其参,时,行政体更应合法、正当地行使权,而不是可以毫无限制地
3、书面参与方式与口头参与方式。公众参行为
听证度是行政主体在实施抽象行政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尤其在做出不利于相对人的决定之前,应当听相人的意见,,但这规定很不完,问题,导致社会公众参与的结果流于形式,不能正起到监督权和保障权利的作
为此,完善听证程对保证社会公众参是非常必要。当前,完听证程序我们应该扩大听证程序适用范围,对涉及公民重大利益的行为如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等应尽快建立听证制度,化听证程的有关规定,缩短听证的时,为社会公众参与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免除参与的后顾之,增加参公众的权利,使公众的见真正影响行政管理活动,完善采纳众意见的保障性规定等。参考
[1]张正钊,李大元1比较行政法[M]1国人
现为定的式,书面方式口头方式。口头与方式,即表现为参人直接以口头言语方式辩护、提出建议、表达自己意见;书面参方式,即将自己的见表现于一定的书面材料上提交于行政体,,还是口头参与,,也不失与的特性,(四)公众参与的主要具体
参与的现必须靠具的制度来保证。在行政程序法中,保证参与的制度并不多,主要体现为信息公制度听证制
1、信息公开制度
信公开指凡是涉及到行政相对方利义务的信息资,除法律规定的应予以保密的以外,有关机构依法社会公开。信息公开是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是相对人防止行政机关在行使政职权时侵其合法权益的保
信息开是众有效参与基本条件和前提。没有信息公开,公民了解政府决策、决定的事实根据、形成过程、基本目标、预期成本和效益等情况,就很难对政府的相应决策、决定进行评价,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公参与很可能就只一种走形式、走过
行政体的信能否公开涉及到民能否参与的问题,政主体的信息公开的广度与度涉及到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行政主体的信息公开能否落到实处,涉及到民的知情权能否得以实现问题,信息公开制度还涉及到行政主体的行政方是否真切实转换的问题。们在建立完的信息公开制度的同,还应该模仿国外相关
学出版社,19981
[2]王家福,李步云,刘海年等1论依法治
法学研究,1996,(2)1
[3]奚广庆1**理论概论[M]1中国民大
版社,19981
[4]章剑生1现代行政程序的成因和功能分
中国法学,2001,(1)1
[5]姜明安1公众参与与行政法治[J]1中国法学,2004,(2)1
(责任编辑:光明)
?197?
环境公众参与原则理论基础初探
环境公众参与原则理论基础初
环境公众参与原则理论基础初
[摘]在我的环境法学界,学者们对公众参与则的认识存在着分歧。影响到了该原则在环境法中的确立和参与机制的构建与完善,造人们对众参与原则认识分歧原因在于对该原则理论基础的研究明显阙如。文章从会学、政治学和法学的角度公众参与原则的理
[关键词]环境公众参与;基本原则;理
对公参与原则的称谓目尚不统一,有学者称为“依靠群众保环境的原则”,也有者谓之为“环境护的主原则”或“环境民原则”。尽管如此,其含义却基本一,均指公众对环境保护全过程的积极参加。而所谓公众参与原则,是指会公众均享有参与环境资源保护的权利,都能平等地参与环境决策和环境管理,有权政府的决策为、管理行为和单位、人的境资源的利用行为进监。公众与原则是否应该列为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在我国厉行环境保护已逾几十载、环境却仍呈进一恶化趋势的天,对进行追问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但目前环法学理论界对这问题所持的意见分歧甚大。公众参与则的理础究竟何?笔者拟对此作粗浅的探讨,希冀能抛砖引
一、公众参与原则的社会学理论
西方会功能结构学派构建“社会转型”理论,对社会学的发展无贡献殊大。在社会学中,社会转型主要是社会构的整体性、根本性变,它不是指社会某个领域或社会某项度的变化,而是指社会生活具体结构形式发展形式的整体性变迁。其具内容至少应该包括结构转换、利益调整和观念转变,而且这种转型主要是通过发展生力确立新的社会济秩序来促成的。而所转型期,就是指传统的被打,新的没确立这一时期,一个国家的转型时期意味的是传统的社会秩序、济模式或政治体制等出现裂痕、解、重构,新的社秩序、经济模式或政治体制还没有完全确的社会变时期。一言以蔽,社会转型是社会中的旧因素与新因此消彼长化过程,是会的结构性变革和整体性发展。按照社会转
社结构转型势必会引起社会化和人们行的无序。消解这些问题的方法之一就是要因各阶层日益增强的政治参与愿望,拓宽参与的渠道,改变转型期“民主不
现在,我们都无否认这样一事实,即当前我国正经历着影响广泛而意深远的社变迁。只要翻阅近几十年来的文献资料,我就不难发现“社会转型”这一概念被频繁地加使用,这表明我国的确正于一种不同寻常的变化之中。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革开放事业进步朝纵方向发展。199210月,中共十四作出了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场经济体制决定,实现关乎全局的两个根本性转变,即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到社会主义市场经体制的经济体制转变,从粗放型到集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后我国经济的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为了配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展开和因应经济制改革的要求,我也地进行着政治制方面的改革,图构建“小政府,大社会”式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革的巨大合力作用的引发和推动,“中国已经进入一个新的社转型时期。转型的主体是社会结构。真正决定一个家是否实现代化的因素并非与自文化传统的完决裂,而是社会结的转型”。我国社会经三次社会转型,前我国的社会型是个世纪前就已开始的社会变迁的迁延与拓展。在这个转过程中,社会变化是如此的巨和激烈,以致影响了被裹挟于这股激流中的每一个普通大众,这个社会的社会结构亦发了重大的变化,其表现为:从自给半自给的品经济社会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化;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化;从乡社会向镇社会转化;从封闭半封闭社向开放社会转化;从同质单一性社向异质多性社会化;从伦社会向法理社转化;等等。伴随着社会结构的型,社会不可逆转地加速分化,包括阶层分化、利分化、组织分化、区域化和观念化等。首先,经济市场化导致了当中国社会阶层的分化。一方面,经济市场化不仅促成了原有阶层的内部分化,如农民分化为村农业动者、农村层管理、村体业劳动者、农村集企业理者、农雇佣工人、农村私营企业主、农村个体劳动、城镇农民工8个阶层;另一方面,市经济的力量又催
新兴的会阶层,如个体动者、私营企业主和企业经营者,从而使传统的简社会构成发生了变,打破了传统阶级分和身份确认的格局。这种内的双重分化,使我国的社会阶层呈现出多元性。其次,经济,社会双轨现象的存在,使我国的不同地区间、阶层间、阶层与个体出现了利益分化。最后,社会的重大化组,推动了社会价念的多元化。在我国,一些传统固有的主流价值观念,如“不寡而患不均”的平均主义、“君子喻义,人喻于利”的义利观等,受到巨大冲击而崩离析,体利益诉求、个性自由、平等开放、自主、竞争参
较之传统社,转型时期所凸显出的一系列变化,使人生沧海桑之感。转型时期的变化是如此的大,对我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面都成了深刻的影,环境保护领域也自概莫外。其实,环境保护史是一部协环境发展关的历史,一部衡平各利益的历史。环境保的效果如何,取决于是否妥善地实现了这两组关系之间的和谐。而在如何看待境与发展两者之间关系的问题上,由于所处的社会位和利益的不一致而存在着很大的歧,特别是在我国当前社转型时期,由于化的客观在,这种分歧现得犹如天堑般难以逾越。一方面,受国家发展政策的影响,产了区域分化,而各区域的利益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从某种意义上说,东部经济高速发展是立在牺牲西部生态环境的础之上,是中西部资源的种掠夺。时下为广为称道水北调工程,也必会对南方的生态造成较大的破坏。那么这区域否应为生态破坏支付相应的生态补偿费呢?从公平的角度来看,答案是肯定的。在现实中,饱受生态破坏之苦的区域主张态补偿的呼声甚高,但遗的是我国目前的法律却未能为其提主张环境权益的渠道和途径。另一方面,由于阶层、利益价值观的分,使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显得更为纷纭复杂。追经济利益者不惜牺牲环境以换取经济增,环保论者则坚持了营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而主张制经济发展。这些争论却未能在体制内展开,导致了两者之间的冲突日趋尖锐。据国家环保总局的,投诉到环保部门环境纷,2001年就超过了40万件。大量环境纠纷长都得不到合理妥解决,群众被
济的途参与环境保护,导抗争走向街头,这不仅造成了受害众与政府之间的对,而且也危及一些方社会安全与秩序维持。如何消解以上的分歧与更地平衡各方的利益?这确实是需要我们审慎对待的问题。“防民口,甚于防川”,笔者认为,面对这些纷争的理性做法应该是对其加以导,而其前提是应让人们都能够参与环保来。环境法应该为提供一个自由主张环境权益的平台,为各方提供沟通和协商的机,使各方的利益能够得到协。让公众能参与境法的制定、环保决策、环境纠纷的决等环全过程,从而体制外的冲突纳入体制内予以消。这也将公众参确立为环境法基本原则的重要价值之
二、公众参与原则的政治学理论
民是政治学古老而恒的话题。民主一词源于古希腊的Demos和Kratia,意指“人的统治”。在当,民主的概念已经遭到滥用,术语已经丢失了它原本具有的明确含义,即民主为人们提供了种方法,使人们得以用一种和平的方式调整政府以符合多数之意志。严格意义上说,“民主所指涉的乃确定府决策的一种方法种程序”。要让政府决策不至于偏离多数人的意志,民主是可或缺的。而参与是民主的心概念,调公的参与应该是民主的应有之义。参是现民主制度赖以在的基础,也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征之。参与的质和程度是评价政治民主化的一项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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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众参与原则理论基础初
[摘要]在我国的环境法学界,学者们对公众参与原则认识存
分歧。这影响到了该原则在环境法中的确立和参与机制的建与完
造成们对公众参与原则认识分歧的原因在于对该原则理基础的
明显如。文章从社会学、政治学和法学的角度对公众参原则的
基础作了粗浅的探讨。
[关键词]环境公众参与;基本原则;理
公众参与原则的称谓目前尚不统一,有学者称其为“依靠群
护环的原则”,也有学者谓之为“环境保护的民主原则”或“环
主原”。尽管如此,其含义却基本一致,均指公众对环保护全
的积参加。而所谓公众参与原则,是指社会公众均享有与环境
保护权利,都能平等地参与环境决策和环境管理,并有对政府
策行、管理行为和单位、个人的环境资源的利用行为进监督。
参原是否应该列为境法的基本原则?在我国厉行环境保护虽已逾几十载、环境却仍呈进一步恶化趋势的今天,此进行问具有重
理论现实意义。但是目前环境法学理论界对这个问题所的意见
甚大。公众参与原则的理论基础究竟何在?笔者拟对此作粗浅的探讨,希冀抛砖
一、公众参与原则的社会学理论
方社会功能结构学派构建的“社会转型”理论,对会学的
无疑献殊大。在社会学中,社会转型主要是指社会结构
本性迁,它不是指社会某个领域或社会某项制度的变化,而是指
生活体结构形式和发展形式的整体性变迁。其具体内容少应该
结构换、利益调整和观念转变,而且这种转型主要是通发展生
和确新的社会经济秩序来促成的。而所谓转型时期,就指传统
打破,而新的没有确立这一时期,一个国家的转型时期意的是传
社会序、经济模式或政治体制等出现裂痕、瓦解、重构,而新的
秩序、经济模式或政治体制还没有完全确立的社会变迁时。一言
之,会转型是社会中的旧因素与新因素此消彼长的进化程,是
的结性变革和整体性发展。按照社会转型理论,社会结的转型
会引社会分化和人们行为的无序。消解这些问题的方法一就是
应各层日益增强的政治参与愿望,拓宽参与的渠道,变转型
“民主不足”的状态。
在,我们都无法否认这样一个事实,即当前我国正历着影
泛而义深远的社会变迁。只要翻阅近几十年来的文献资,我们
难发“社会转型”这一概念被频繁地加以使用,这表明国的确
于一不同寻常的变化之中。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的改革
事业一步朝纵深方向发展。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出了在
建立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实现关乎全局的两个本性转
即从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
粗放到集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之后我国经济的市化进程
加快。为了配合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展开和因应经济体制革的要
我国持续地进行着政治体制方面的改革,意图构建“政府,
会”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受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改革的
合作的引发和推动,“中国已经进入一个新的社会转型时期。转型的主体是社会结构。真正决定一个国家是否实现代化因素并非
身文传统的完全决裂,而是社会结构的转型”。我国社经历过
社会型,目前我国的社会转型是一个世纪前就已开始的会变迁
延与展。在这个转型过程中,社会变化是如此的巨大和烈,以
响到被裹挟于这股激流中的每一个普通大众,这个社会社会结
发生重大的变化,其表现为:从自给半自给的产品经济会向社
义市经济社会转化;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化;从乡社会向
社会化;从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化;从同质单性社会
质多性社会转化;从伦理社会向法理社会转化;等等。随着社
构的型,社会不可逆转地加速分化,包括阶层分化、利分化、
分化、区域分化和观念分化等。首先,经济市场化导致了前中国
阶层分化。一方面,经济市场化不仅促成了原有阶层的
农民化为农村农业劳动者、农村基层管理者、农村集体业劳动
农村体企业管理者、农村雇佣工人、农村私营企业主、村个体
者、城农民工等8个层;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力量又催生、衍化出了许多新兴的社会阶层,如个体劳动者、营企业和企业经
等,而使传统的简单社会构成发生了变化,打破了传统级划分
份确的格局。这种内外的双重分化,使我国的社会阶呈现出
性。次,经济上,社会双轨现象的存在,使我国的不同区间、
间、层与个体问出现了利益分化。最后,社会的重大分解组,
了社价值观念的多元化。在我国,一些传统固有的主流
“不寡而患不均”的平均主义、“君子喻于义,小人喻利”的
观等,受到巨大的冲击而分崩离析,体现利益诉求、个性由、平
放、主自律、竞争参与等内容的新型价值观念逐渐得
之传统社会,转型时期所凸显出的一系列变化,使生发沧
田之。转型时期的变化是如此的巨大,对我国的政治、济和文
各方都造成了深刻的影响,环境保护领域也自概莫能外。其实,
保护就是一部协调环境与发展关系的历史,是一部衡平方利益
史。境保护的效果如何,取决于是否妥善地实现了这两关系之
和谐。而在如何看待环境与发展两者之间关系的问题上,于所处
会地和利益的不一致而存在着很大的分歧,特别是在我当前社
型时,由于社会分化的客观存在,这种分歧表现得犹如堑般难
越。方面,受国家发展政策的影响,产生了区域分化,各区域
益具相对的独立性。从某种意义上说,东部经济高速发是建立
牲中部生态环境的基础之上,是对中西部资源的一种掠。时下
界广称道的南水北调工程,也势必会对南方的生态造成大的破
那么些区域是否应为生态破坏而支付相应的生态补偿费?从公
角度看,答案是肯定的。在现实中,饱受生态破坏之苦区域主
态补的呼声甚高,但遗憾的是我国目前的法律却未能为提供主
境权的渠道和途径。另一方面,由于阶层、利益和价值念的分
使国环境保护工作得更为纷纭复杂。追求经济利益者不惜牺牲环境以换取经济增长,环保论者则坚持为了营造个良好生存环境
张遏经济发展。这些争论却未能在体制内展开,导致了者之间
突日尖锐。据国家环保总局的统计,仅投诉到环保部门环境纠
2001年就超过了40万件。大量的环境纠纷长期都得不到理妥善
决,众被迫采取自力救济的途径参与环境保护,导致抗走向街
这不造成了受害群众与政府之间的对立,而且也危及到些地方
安全秩序的维持。如何消解以上的分歧与更好地平衡各
确实需要我们审慎对待的问题。“防民之口,甚于防”,笔
为,对这些纷争的理性做法应该是对其加以疏导,而其提是应
人们能够参与到环保中来。环境法应该为人们提供一个由主张
权益平台,为各方提供沟通和协商的机会,使各方的利能够得
调。公众能够参与环境法的制定、环保决策、环境纠纷解决等
全过,从而将体制外的冲突纳入体制内予以消解。这也是将公
与确立为环境法基本原则的重要价值之
二、公众参与原则的政治学理论
主是政治学古老而永恒的话题。民主一词源于古希腊语
和Kratia,意指“人民的统治”。在当代,民主的概已经遭
用,术语已经丢失了它原本具有的明确含义,即民主为们提供
种方,使人们得以用一种和平的方式调整政府以符合多
严格义上说,“民主所指涉的乃是确定政府决策的一种法或一
序”。要让政府决策不至于偏离多数人的意志,民主是不
参与民主的核心概念,强调公民的参与应该是民主的应之义。
是现民主制度赖以存在的基础,也是民主政治的基本特之一。
的质量和程度是评价政治民主化的一项重要
管西方的各种民主理论都或多或少地论及公众政治与之于
的重性,但真正将参与作为民主的核心概念,强调参与民主实
有弥珍贵作用,极大地拓展了公众参与范围的,当推以特曼和
弗森主要代表所提出的参与式民主理论。该理论自提出就引起
术界广泛关注,其理论得到了许多人的认同。参与式民理论以
作为论构建的切入点,它们认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界限
为国不可能永远是受约束的不偏不倚的力量。参与式民论者立
现实社会生活去阐释民主,他们认识到了参与性社会对民主实
重要值,认为“对自由的平等权利和自由发展只有在参性社会
能现”,参与性社会民主实现的坚实基础和现实土壤。鉴于参与性社会的重要性,参与式民主论者对参与性社会行了系的阐述,
了参性社会的基本特征与实现条件(权力行使的合法化;确保社
有参政治和社会生活的能力;创造开放的社会信息体系)。他
为参性社会是一个开放性的社会,公民不仅应该直接参包括工
地方区在内的社会关键工作的管理,而且应该积极地参社会生
这有于培养公民的公共意识和造就中间性社群,从而有于民主
现。之,参与式民主理论系统论述了参与之于民主实现
识到公众参与在制衡权力方面的独特作用,因为“按照
与代着确定目标及对所有社会问题选择手段的过程”。与式民
论拓了民主管理的范围,认为民主不仅是适用于政治领
且是种如何对待争议、协调集体行动的生活方式。认为间社会
应该主化,从而将民主管理从政治领域迁延到了社会经济生
域。众参与的范围亦随之得到扩展,公众参与除包括政参与之
也涵括了非政治的公众参与。
众参与原则是民主主义在环境管理及其相关事务中延伸,
主精在环境领域里的具体体现和贯彻。我国环境法之所要确立
参原,是出于实现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除了包括国家形态的民主外,也包括非国家形态民主。应地,公
与的围也得到了扩展。按照参与式民主理论,环保领域该容纳
的参。事实上,我国宪法已明确规定:“人民依照法律定,通
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
务。”《环境保护法》也在规定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时宣示“依靠群
大家手”。这表明,我国公众可以参与政治和社会生活个领域
的管,环保领域也不例外,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在环境
领域,公众参与应该渗入环境保护的每一环节(包括环境律法规
定、家环境管理的预测和决策过程、参与开发利用得环管理过
环境护制度的实施过程,参与环境纠纷的调解和诉讼等),而不
只是味地依赖政府。扩大环境公众参与范围,一方面固是因为
管理境的成本过于高昂和对政府应付日趋严重的环境危的能力
疑态,另一方面是为制约环境权力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孟德
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
博登默也认为:“一个拥有绝对权力的人试图将其意志无拘束
加于些为他所控制的人。”如果得不到有效的规制和约,环境
也随存在着异化的可能性,环境权力权利化的现象普遍在,从
人们环境权益构成威胁。政府并不总是环境权益的最忠
于政承担着诸多的职能,其中立性是极其有限的,导致们的环
益往成为达成经济目标实现的牺牲品。鉴于此,我们就全有必
建参性社会,政府应该公开环境信息,畅通环境信息获
公众得必要的环境信息;提升环境保护团体参与环境保
环保体成为公众参与环保的桥梁和中介,从而让公众能切实参
环保各个环节,以社会公众的力量监督环境权力的行使,阻止环
力的化和纠正环境决策和环境行政等环节可能出现的错。而要
以上的,就必须确立环境公众参与原则,真正实现环境护领域
民主。
三、公众参与原则的法学理论基础
境公众参与原则是在人们对环境要素属性认识深化环境危
益严的背景下进入法学家视野的。在19世纪60年代以,人们
上只环境要素当作是可以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看待,而其生态
知之少。兼之由于大多数环境要素具有不可为人力所控和支配
性,律没有将其纳入调整范围而予以保护。这直接导致们出于
经济益最大化的驱动而对环境进行掠夺式开发和利用,而使环
量不逆转地恶化。环境问题不仅成为威胁人们健康、人和财产
的危源,而且也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之负累。这直接促人们进
思,“只有一个地球”、“环境是人类共同继承的遗产”观念得
崇,学界开始结合环境的特点构建全新的理论,试图将境诸要
入法律的调整范围,以改变传统法律在环境保护上的
此,美国法学家萨克斯教授提出了“环境公共财产”和“
公共托论”的理论。他认为,鉴于空气、水、阳光等环要素之
类生不可或缺,我们应该摒弃将环境要素当作“自由财”的传
法,其成为所有权的客体,将其视为全体国民的“公共产”;
为了理利用和保护这些“公共财产”,将其委托给国家,由国家
管理,国民与国家之间是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关系;国家作全体共
的委代理人,为了全体国民的利益,必须对全体国民负,不得
委托,应当对环境资源予以保护和维持。该理论将环境素界定
体国的“公共财产”,确立了财产上的法律关系,打破过去环
源无的局面,既有利于法律对环境要素的开发和利用行进行调
遏制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也为国民参与环境理提供
论上正当性和合理性,结束了环境要素无人管理的历史。此外,
论强国家是全体国民的受托人,国家应该秉承全体国民意志,
地管环境。这样既合理地解释了国家环境管理权力的来和权力
的正性,也在国家和国民之间形成了相应的法律关系,民得基
对国的环境管理行为进行监督,而让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疑就是
对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目的的最佳机制安排。然而我也需看
这些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为公众参与环境管理提供了理支撑,
显然,这种公众参与的范围是狭窄的,并没有包括其应有所有内
公众未能直接参与环境管理,公民环境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寻求
效的律救济。究其原因,实是因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缺法律上
利基,而事实上,环境权才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坚实础,要
确保众参与环境保护,在法律上确立环境权就显得至
是,有人在“公共财产论”和“公共委托论”的基上,提
公民有“环境权”的理论,认为每一个公民都有在良好境下生
权利,公民的环境权是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应该在法律上到确认
到法的保护。该主张提出后,在法学界引起了轰动效应,引发了
范围对环境权理论的大讨论。尽管1972年的《联合国类环境
宣言》宣示了这样的原则:“人类有权在能够过尊严和福生活的
中,有自由、平等和良好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有些家的法
已将境权确立为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但学界对环境权的识是极
一的。由于环境权的概念模糊,主体不确定,范围界限难廓清,
具体,且环境权与传统法律权利(如生存权)存在着交和冲突
方,多学者对其能否成为法律权利提出了质疑。就是在环境权
定意的学者们之间,其认识也存在分歧。就环境权的性而言,
在着种主要学说,即人权说、人格权说、财产权说和人权说。
如此,这些学者对环境权的内容的认识比较一致,认为其致包括
使用、知情权、参与权和请求权。环境权要得到确实实,需要
权能共同作用和相互协调。环境权的确立,无疑可以为众参与
管理其相关事务提供权利基础,确立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资格,
公众与的桥梁。总之,环境权理论在公众参与方面,弥了“环
共财论”和“环境公共委托论”的缺陷与不足,为环境众参与
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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