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承诺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在一个月之内申请工伤认定,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因员工放弃为灭失。员工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但不能 单位义务。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本着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同甲方因工伤支付一次性工伤补偿金、医疗补助费、伤残就业补助金一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与乙方 协议约定, 针对乙方在甲方因工所受的五级伤残的赔偿事宜达成协议,总计赔偿金额包括一次性工伤补偿金、医疗补助费、伤残就业补助金、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合计人民 币:玖万?千(96000)元整;以上赔偿金额只有在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才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为乙方重新安排“开电梯”的工作。 三、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无权向甲方提出任何其他经济要求; 四、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自愿放弃就工伤赔偿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 五、甲、乙双方均已了解协议的法律含义,双方为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定本协议。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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