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我国相关法律有规定公司因经营不善,符合申请简易注销的条件时,可以申请简易注销,自这种情况下是不需要的。
1、简易注销中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一页左下角为: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如果公司股东为自然人股,则只需要全部股东签字即可。
2、如果公司股东中涉及到法人股东,则也需要法人股东盖章+法人股东的法人在公章中心处签字。
,而公司制企业注销印章是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可以自己保留或自行销毁。
扩展资料:
需要登记的清单: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以上第4、第5点,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内容应当包括:公司注销决定、注销原因。
法院的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注销公司
不需要。公司因经营不善,符合申请简易注销的条件时,可以申请简易注销。
1、简易注销中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一页左下角为: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如果公司股东为自然人股,则只需要全部股东签字即可。
2、如果公司股东中涉及到法人股东,则也需要法人股东盖章+法人股东的法人在公章中心处签字。
内资企业即注册资金来源于中国大陆的企业,故内资注销流程适用于实践中大多数需注销公司,其步骤与所需材料如下:
一、登报
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最好选择日报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所需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告的内容。
二、注销社保
所需材料:《注销社保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单据、营业执照、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地社保局要求的其他材料,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
三、注销国、地税
1、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2、所需材料:《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审批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公司清算报告、未缴销的发票、发票领购本、《社保注销通知单》、当地税务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1、登报公示45天后,可以去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营业执照。
2、所需材料: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清算组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注销通知单。
(2)公司原始档案、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刊登公告的报纸、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当地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通过后领取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
五、注销银行账户
1、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2、所需材料:《税务注销通知单》、《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销户申请书、剩余的支票、印鉴卡。
六、注销印章
1、最后,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2、所需材料:《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刻章登记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财务章及其它有在公安局备案的章。
3、注:非公司制企业比如合伙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时需要同时将印章交予工商部门,而公司制企业注销印章是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可以自己保留或自行销毁。
扩展资料
一、注销步骤
1、清算
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馀财产、终结清算工作。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2、登记
公司注销过程需要分别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办理相应账户注销: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二、注销材料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1)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2)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3)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企业简易注销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公司注销程序
简易注销需提供《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只需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即可。
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
(一)简化资料。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和个人身份证件。
(二)开设专门窗口。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注销业务专门服务窗口,并根据情况及时增加专门服务窗口数量。
(三)提供“套餐式”服务。整合税务注销前置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套餐式”服务模式。
(四)强化“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注销时,首次接待的税务人员应负责问清情况,区分事项和复杂程度,分类出具需要办理的事项告知书,并做好沟通和辅导工作。
(五)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和岗责分配。对纳税人办理注销业务涉及多事项的,要创新工作方式,简并优化流程、岗责,实现联动、限时处理。
扩展资料
公司简易注销注意事项
若公司所负债务正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且无资产可供执行,此时投资人将公司简易注销,则执行申请人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直接向执行法院申请变更、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从而全体股东需要对公司正在执行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此,在公司简易注销未清算,并且作出承诺的情况下,全体投资人对公司债务应依法承担清偿责任。对于合法经营,而资不抵债或没有资产的公司来说,简易注销切实为公司股东挖了一个“大坑”,公司股东实际承担巨大连带责任风险。?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
参考资料:人民网-简易注销漏洞,不应该让百姓来承担结果
1、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简易注销公司用)的全休投资人签字上面需要加盖公章的,盖在日期那里。
2、适用简易注销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 非公司企业法人。
3、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
4、企业可在45个公告日(自然日) 30个自然日(企业可在公告期满后的30个自然日内提交申请材料)内撤销简易注销公告。超过75日未撤销的,企业不可再撤销公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在公告起始日起将显示企业正在进行简易注销的状态。
5、企业仅有一次简易注销申请机会。企业可以申请一般注销登记。若企业是因债权债务清算未完结被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的,报纸公告日期与清算报告的完结日期应在简易注销申请被不予受理或被驳回申请之后。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用户注册
投稿取消
文章分类: |
|
还能输入300字
上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