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厅、**省财政局:
我单位 项目申请*******专项资金专项资金 万元,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项目申报材料真实、齐全、有效。
二、在 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投产运行。
三、项目投产次年,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较上一年增长 万元以上,增幅不低于 %;缴纳税收较上一年增长 万元以上,增幅不低于 %。
四、项目投产第3年,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较投产年份增长 万元以上,增幅不低于 %;缴纳税收较投产年份增长 万元以上,增幅不低于 %。
项目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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