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遵纪守法故事三则
成语故事—奉公守法
有一次,相国平原君家的人不缴租税,赵奢就杀了平原君家的九个管事人。平原君知道后很 生气,下令要杀他。赵奢不但一点都不害怕,还义正严词对他说:"虽然您在赵国权势 非常显赫,但是您的管家却拒绝缴纳赋税,这样会损害到国家的法律,而且还会严重影响国 家的威信。要是大家都这样,赵国就会慢慢衰落下去,早晚会被其它国家灭亡。以您现在这 样崇高的地位, 如果能够带头遵守法令, 那么赵国就会强大起来, 您也会更受到大家的尊重。 "平原君觉得赵奢说的很对,不但没有杀他,而且把他推荐给赵王,让他担任更高的官 职 .
陈毅制定“入城守则”
1949年 5月 24日夜里,上海街头响起半夜激战的枪声。第二天 , 天蒙蒙亮,市民们小心地打 开一点门, 从门缝里望出去, 只见马路两侧, 整齐地躺满了抱着枪, 合衣而睡的解放军战士, 市民们感到奇怪, “这些军队怎么和以前不一样的呢?”
不一会,市民们开始走出家门。他们看到战士已经起来了,有的在洗漱,有的在吃饭,吃的 是馒头、咸菜。于是,不少市民拿出热水瓶,给战士们倒开水。战士们笑嘻嘻地摇着头,谢 绝了。天大亮了, “解放军露宿街头” , “解放军秋毫无犯”的消息,迅速传遍了整个上海,市 民蜂拥上街头,欢迎人民子弟兵,庆祝上海获得新生。
原来上海大战役打响前, 陈毅就让秘书长起草了 《入城守则》 , 为接管上海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穿越马路
韦唯在《爱的奉献》中唱道:“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人间。 ”可我想说 的是:只要人人都遵纪守法,这个社会就会变得更加和谐。
在一个炎热的暑假中,我和我的同学一起去补习班的路上。当我们穿过繁华的集市时,我们 看到一位盲人叔叔拄着拐杖从我们的旁边走过。正当他走到转弯口的时候,一辆汽车突然鸣 笛。盲人叔叔吓了一跳,手里的拐杖掉到了地上,顿时失去了方向感。他不知所措,穿梭在 马路中央。路上开车的人从车窗里探出脑袋,咒骂他,让他快点让开。见状,我和我的同学 赶紧快步上前将他扶起,并迅速找回他的拐杖,领着他离开马路中央。叔叔感动得连声说谢 谢。
通过这件事,我觉得我们应该文明过马路。尤其是遇到一些盲人、小孩、老人时,更应该礼 让三先,帮助他们。法就在我们身边,只要我们尊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社会将变 得更加和谐。
范文二:-遵纪守法的故事
八德材料 九年二班 6月18日 星期三 编入遵纪守法
遵纪守法实例选读--为了哥们义气他叫洪义,是高一年级学生,为了豪爽,很讲义气。金庸、古龙的一些武侠小说,他爱不释手,书中行侠仗义的主角是他崇拜的偶像。一天,他正在大街上闲逛,突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头。回头一看,原来是前两年在公园跟人练武功时结识的某厂工人何某,一年多没见面,自然感到十分亲切。何某拍拍腰问道:“哥们这两年做生意发了点小财,今儿请你老弟“撮”一顿。酒席间两人谈得十分投机,大有“酒逢知己千杯少”之感。其间,何某说:“我最近要出远门做些生意,有些贵重物品能帮我存放一下,”“没问题,我奶奶家有西厢房空着。她最疼我,肯定会答应。”洪义满口允诺。“只是你不要对别人说,以免出麻烦。”于是,他们约好第二天下午在洪义的奶奶家见面。奶奶住在胡同深处的一个小院里,十分僻静。疼爱孙子的奶奶听说孙子要将房子借给朋友用一下也就答应了。第二天下午,洪义把厢房打扫干净等候何某。何某如约前来,但并未带东西。他讲白天搬目标太大,不安全,最好在晚上天黑以后搬。当晚,何某带着几个人把东西都搬来了,洪义一看真不少,又是电视机、又是录像机,还有摄像机、照像机等,大大小小的物品有一二十件。有的是崭新的,没开封;有的则是八成新的。“这么多干什么用,”洪义的脑子里划过一个问号,但很快又消失了。他想:既然是朋友的事,就不必管得太多,否则不仗义。何某的东西运完后,临走时,掏出一叠现金交给洪义:“这钱是占地保管费,你留着用,哥们发了财,一定不忘记你老弟。”洪义想推辞,经何某再三劝说就收下了。为了表达对朋友的义气,洪义向奶奶要了小院和西厢房的门钥匙,交给了何某自己掌握,以便来去方便。此后,何某经常出入小院,不时地拉走一些东西,又新添进一些东西。何某还经常给洪义的奶奶买些滋补品,逗得奶奶很开心。转眼间半年过去了,洪义感到一些疑惑:何某似乎并没有出远门的意思,而是里里外外地捣腾东西。听奶奶说,他还经常带人来,关在厢房里指指划划,嘀嘀咕咕,样子很神秘。有一次,洪义到这里,恰逢一个陌生人抬走一台彩电,正跟何某讨价还价,洪义感到很蹊跷。何某见状就掏出一叠现金又塞给洪义,说什么朋友见面分一半。碍于朋友的情面,洪义也就不多想了。几天后的一个夜晚,何某突然找到洪义,说这次他确实要出远门了,请洪义代为看管这些物品,回来后他必重谢。洪义问他去哪儿,他说广东、海南一带,到时再电话联系。说完后,何某就慌里慌张地消失在夜幕之中。何某走后几天,从深圳打电话来,询问有没有人找他,洪义说没有。何某告诉洪义,他近期内又准备回去了,并告诉洪义一个电话号码,有事可打电话联系。此后又过两天,洪义正在上课时,被班主任老师叫到办公室。两个陌生人自我介绍是公安局的,要了解一些情况。当警察掏出一张照片问洪义是否认识上面的人时,他一看就呆住了,那是何某,只是头是光的。公安人员讲,何某前几年因偷盗被劳动教养。解除劳教后,何某没老实几天,又干起了偷鸡摸狗的勾当。他现在是一个重大的盗窃团伙的头子,目前警方正在追捕他,希望洪义能提供有关何某的去向以及其他一些线索。此时,洪义心理斗争很激烈,一方面他暗自怪何某不告诉自己实情,使人很被动;另一方面哥们义气让他认定既然是朋友,就不能出卖对方。公安人员见他半天不说话,又对他进行启发教育,但洪义认准了“讲义气”的死理,决定不出卖朋友。公安人员走后,洪义回到教室继续上课。此时,他脑袋里乱成一锅粥,根本没有听见老师讲什么。他一心想赶快到奶奶家,清理一下何某留在那儿的东西,然后打电话催何某尽快把这些东西弄走。好不容易熬到了放学,他急急忙忙到奶奶家。一进门,他就怔住了。一个多小时前,在学校盘问他的那两个公安人员和派出所的民警已经将何某存东西的厢房打开,正在清理东西。随后,这些东西被搬上了公安局的车,洪义也被“请”上车。不久洪义就听到了漂流在外的何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的消息。后来,洪义虽然因属年幼无知被公安机关宽大处理,但学校给了他严重警告处分。通过公安人员和老师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洪义明白了讲哥们义气害死人。
2.感悟 时下,在一些中学生中很看重“义气”。为了义气,帮别人作伪证;为了义气,帮别人打架出气;为了义气,帮别人窝赃、销赃,将法律置之度外。以洪义为例,他明明对何某的行为产生怀疑,为了“义气”不愿深究。他明明知道何某的去向和赃物所在,为了“义气”不愿揭发。在他心目中,朋友义气高于一切,这是非常危险的。从古到今都流传着一些“大义灭亲”的故事,这些不仅是道德标准,也是法律上的分界线。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包庇犯有罪行的人或者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或者代为销售的,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青少年朋友们切莫为“义气”迷失方向,做出害人、害己的事情。
范文三:遵纪守法小故事
西瓜兄弟
在李楼村,有姓李的兄弟两人,每年每人种亩把好西瓜。因为方圆一二十里地内,只有这兄弟俩种西瓜,大家便叫他们“西瓜兄弟”。西瓜老大的地在村东大路边上,西瓜老二的地在村西南小路边上。这年虽然雨水多,可是他们的瓜地高,西瓜还是长得又大又甜。 瓜刚熟的时候,村东走过来一队**的保安团,这些饿狼一看见老大的瓜,顿时你抢我夺,不一会儿,一亩多地西瓜就一个也不剩了,地里只留下一片踩烂的瓜藤瓜叶与吃剩的瓜皮瓜子。
在这些保安团过去20多天后,村里忽然来了八路军,巧的是这回八路军从村西南老二的瓜地边走过。“我这瓜地完了~”西瓜老二想:“我这命不要啦,我就躲在瓜地里,看他八路军摘我的瓜吧。”西瓜老二灰心丧气地往西瓜棚底下一坐,看着八路军过来。谁知道部队有多少呢,往北看不见尾。“这西瓜长得好呀~”领头一个兵说。“还有三白瓜哇~”“这瓜一个怕有三十斤。”“吃上两个才解渴呢。”路过的兵你一句我一句的赞叹不止。
听见八路军说西瓜好,西瓜老二的心就像刀扎一样痛。但是他却奇怪,这些人说说就完啦,连脚都不停,一股劲往前走。西瓜老二把头偏西边一看,看不见队伍的头,也看不见队伍的尾,他自言自语地说:“这八路军就是怪呀~”说着就站起来,提着瓜刀,跑到地里抱起一个大西瓜,往路边一放,“刺刺”地切开了。“吃西瓜,弟兄们~”西瓜老二向八路军叫,但却没有人答应他。“走路渴啦,来吃块瓜~”西瓜老二又向另外一些士兵叫着,但回答都是:“谢谢你,老乡~俺不吃。”这一下西瓜老二可急了,大声嚷起来:“看你们八路军西瓜切开了怎么不吃呀~”这时有个16岁的小司号员问他:“老乡~这西瓜多少钱一个,”“不要钱,随便吃吧~”西瓜老二边说,边拿起瓜往小司号员跟前送,小司号员连连说:“俺不吃,俺不吃~”脚不停地就朝前走了。西瓜老二捧着瓜,直愣愣的在西瓜地边站着,队伍还是肩并肩地往前走,前不见头,后不见尾。
“西瓜兄弟”的故事,发生在1947年10月。
同样是在1947年10月,党和**同志紧紧抓住人民解放战争转入战略进攻这个关键时刻,及时地决定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要求全军“深入教育,严格执行”,“不允许有任何破坏纪律的现象存在”,成为加强我军纪律,统一全军行动的强大思想武器。
这个时间上的巧合,有两点是值得注意:
首先,群众透过吃西瓜和不吃西瓜这样的具体事情,看清了国民党军队和八路军这两种军队的本质区别,并由此决定他们所取的态度。人民群众拥护又欢迎,正是我军节节胜利的力量源泉。
其次,军队对群众秋毫无犯,不是自发的偶然出现的行为,也不是一时的感情冲动,心血来潮,而是我们党领导和教育的结果。
范文四:遵纪守法小故事
其实以前我是不懂法的,我不知道法律是什么东西,也不知道他和我有什么关系。直到二年级时遇到了过马路时发生的一件事,让我对法律有了一点点了解。
二年级时,有一天爸爸带我逛街买东西,正好遇到人行道红灯,当时没什么车,很多行人都在过马路,我也叫爸爸快走,爸爸却拉住我的手,叫我不要走,现在是红灯不能走。并且告诉我闯红灯是违法的事,而且也非常不安全,虽然是小事,在我们这个地方,很多人却做不到,特别是行人更是不注意。爸爸说一定要守法,守法一定要从小事做起。
还有一次我和姐姐还有妈妈到百货大楼超市买东西,里面有好多东西可以随便选,特别是吃的东西更多,我和姐姐非常高兴,选了好多吃的东西。就在这时突然看到有一个小孩,这个小孩可能只有几岁可能还没有上学,他把糖往自己的衣服口袋里面放。可能是人太多,或者这个小孩的年龄太小,没有人注意到他。这时姐姐跑到他身边说:“你这样是犯法的,要把你抓住关起来,赶快把糖拿出来。这时这个小孩的妈妈才从小孩的衣服口袋里把糖拿出来。
通过以上两件事让我对法律有了一点点了解,我以后要多学习法律知识,要遵纪守法,要从小事做起
范文五:遵纪守法演讲一篇(含故事)
遵纪守法演讲一篇(含故事).txt遇事潇洒一点,看世糊涂一点。相亲是经销,恋爱叫直销,抛绣球招亲则为围标。没有准备请不要开始,没有能力请不要承诺。爱情这东西,没得到可能是缺憾,不表白就会有遗憾,可是如果自不量力,就只能抱憾了。尊敬的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集体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少年儿童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但是,那些同龄人的话仍让我震惊。大人们是怎样言传身教的啊!难怪因早恋而怀孕的少年犯刘美娜对着她的父亲大声指责道:“你成天在家看那些三级片,你有什么资格管我!”家庭教育的影响,难道还不足以引以为戒吗?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轻视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
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去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已占全部刑事案件的10%。这是一个多么令人痛心的数椐!有许多案子让人触目惊心。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初中生杨某,只因与一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用刀捅死。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是他先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同学们,由此可见,自私与无知是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无数事实说明,少年儿童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