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管道交叉处理的原则和方法
管道施工与既有管道交叉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当设计无要求时,可参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一、管道交叉处理的原则
1、排水管道施工时若与其他管道交叉,采用的处理方法须征得权属单位和其他单位同意。 2.管道交叉处理中应当尽量保证满足其最小净距,且有压管道让无压管、支管避让干线管、小口径管避让大口径管。
二、管道交叉处理的方法
在施工排水管道时,为了保证下面的管道安全又便于检修、上面的管道不致下沉破坏,应进行必要的处理。
1.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排水圆管在下,铸铁管、钢管在上。上面管道已建,进行下面排水圆管施工时,采用在槽底砌砖墩的处理方法。上下管道同时施工时,且当钢管或铸铁管道的内径不大于400mm 时,宜在混凝土管道两侧砌筑砖墩支承。 2.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排水圆管(直径300mm 。根据实践经验,如果替代管材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 波纹管)实际过水效果更好,这主要因为该管内壁粗糙系数n 仅为0.009,小于粗糙系数n 为0.014的水泥砼管,在实际运用中,建议采用小一型号管径替代即可。
2) 暗渠法。采用现场浇筑制作矩形钢筋混凝土暗渠的施工方式进行施工。现场可根据交叉管线侵占过水断面的尺寸和排水管道流
量、流速来确定暗渠顶板高程和横断面加宽尺寸,以保证其他管线不直接穿越和排水管道的水利条件。
3) 倒虹管法。当排水管道与其他管道的高程冲突严重,不能按原高程径直通过时宜采用此法,铺设时应尽可能与障碍管线轴线垂直且上行、下行斜管与水平管的交角一般应小于30°。因该法容易引起淤塞,须建造进、出水井。进水井应设置事故排出口,其前的检查井应设沉泥槽,另外当管内设计流速不能达到0.9m/s,则建成使用后应定期对倒虹管冲洗,冲洗流速不小于1.2m/s。
4) 检查井法。当排水管道和其他管线直接相交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如果穿越管线管径较小,可采用检查井法解决。排水管道断开后用检查井连接,其他管线则加套管保护后按原高程从井内穿过。
结束语:这几种处理措施,可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单独或组合使用。如六合区雄州西路改造建设工程排水管道施工中,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用了检查井法、暗渠替代法等对管线交叉进行了处理,建成1年来该路的雨、污排水管道水力条件良好,没有发生淤积、排水不畅现象。(此文来自土木在线,非本人书写)
范文五:[精品]管道交叉处理方法
管道交叉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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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给水排水管道施工时若与其他管道交叉,应按设计规定进行处理;当设计无规定时, 应按本节规定处理并通知有关单位。
3.4.2 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预制圆形管道与其上方钢管道或铸铁管道交叉且同时施工, 当钢 管道或铸铁管道的内径不大于 400mm 时,宜在混凝土管道两侧砌筑砖墩支承。砖墩的砌筑 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 3.4.2):
图 3.4.2 圆形管道两侧砖墩支承
1—铸铁管道或钢管道;2—混凝土圆形管道;3—砖砌支墩
3.4.2.1 应采用粘土砖和水泥砂浆,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MU7.5;砂浆不应低于 M7.5;
3.4.2.2 砖墩基础的压力不应超过地基的允许承载力;
3.4.2.3 砖墩高度在 2m 以内时,砖墩宽度宜为 240mm;砖墩高度每增加 1m,宽度宜增加 125mm;砖墩长度不应小于钢管道或铸铁管道的外径加 300mm;砖墩顶部应砌筑管座,其 支承角不应小于 90?;
3.4.2.4 当覆土高度不大于 2m 时,砖墩间距宜为 2,3m;
3.4.2.5 对铸铁管道,每一管节不应少于 2 个砖墩。
当钢管道或铸铁管道为已建时, 应在开挖沟槽时按本规范第 3.2.6 条处理后再砌筑砖墩支承。
3.4.3 混合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矩形管渠与其上方钢管道或铸铁管道交叉, 当顶板至其上方管 道底部的净空在 70mm 及以上时,可在侧墙上砌筑砖墩支承管道 (图 3.4.3-1)。
当顶板至其上方管道底部的净空小于 70mm 时,可在顶板与管道之间采用低强度等级的水 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填实,其荷载不应超过顶板的允许承载力,且其支承角不应小于 90? (图 3.4.3-2)。
图 3.4.3-1
矩形管渠上砖墩支承
1—铸铁管道或钢管道;2—混合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矩形管渠;3—砖砌支墩
图 3.4.3-2
矩形管渠上填料支承
1—铸铁管道或钢管道;2—混合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矩形管渠;
3—低强度等级的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α—支承角
3.4.4 圆形或矩形排水管道与其下方的钢管道或铸铁管道交叉且同时施工时, 对下方的管道 宜加设套 管或管廊,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图 3.4.4):
图 3.4.4 套管和管廊(a)套管;(b)管廊
1—排水管道;2—套管;3—铸铁管道或钢管道;4—管廊
3.4.4.1 套管的内径或管廊的净宽,不应小于管道结构的外缘宽度加 300mm;
3.4.4.2 套管或管廊的长度不宜小于上方排水管道基础宽度加管道交叉高差的 3 倍, 且不宜 小于基础宽度加 1m;
3.4.4.3 套管可采用钢管、铸铁管或钢筋混凝土管;管廊可采用砖砌或其他材料砌筑的混合 结构;
3.4.4.4 套管或管廊两端与管道之间的孔隙应封堵严密。 3.4.5 当排水管道与其上方的电缆管 块交叉时,宜在电缆管块基础以下的沟槽中回填低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石灰土或砌砖。其沿 管道方向的长度不应小于管块基础宽度加 300mm,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4.5.1 排水管道与电缆管块同时施工时,可在回填材料上铺一层中砂或粗砂,其厚度不宜 小于 100mm (图 3.4.5);
图 3.4.5 电缆管块下方回填
1—排水管道;2—回填材料;3—中砂或粗砂;4—电缆管块
3.4.5.2 当电缆管块已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混凝土回填时,混凝土应回填到电缆管块基础底部,
其间不得有空隙。
(2)当采用砌砖回填时,砖砌体的顶面宜在电缆管块基础底面以下不小于 200mm,再用低 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填至电缆管块基础底部,其间不得有空隙。
管道施工与既有管道交叉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当设计无要求时,可参照下列规定进行 处理: 一、管道交叉处理的原则 1、排水管道施工时若与其他管道交叉,采用的处理方法须征得权属单位和其他单位同 意。 2(管道交叉处理中应当尽量保证满足其最小净距,且有压管道让无压管、支管避让干 线管、小口径管避让大口径管。 二、管道交叉处理的方法 在施工排水管道时,为了保证下面的管道安全又便于检修、上面的管道不致下沉破坏, 应进行必要的处理。 1(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排水圆管在下,铸铁管、钢管在上。上面管道已建,进行下面 排水圆管施工时,采用在槽底砌砖墩的处理方法。上下管道同时施工时,且当钢管或铸铁管 道的内径不大于 400mm 时,宜在混凝土管道两侧砌筑砖墩支承。 2(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排水圆管(直径<600mm)在下,铸铁管,钢管在上,高程有 冲突,必须压低下面排水圆管断面时,将下面排水圆管改为双排铸铁管、加固管或方沟。="">600mm)在下,铸铁管,钢管在上,高程有>
3(混合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矩形管渠与其上方钢管道或铸铁管道交叉,当顶板至其下方 管道底部的净空在 70mm 及以上时,可在侧墙上砌筑砖墩支承管道。当顶板至其下方管道 底部的净空小于 70mm
时,可在顶板与管道之间采用低强度等级的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 填实,其荷载不应超过顶板的允许承载力,且其支承角不应小于 900。 4(圆形或矩形排水管道在上,铸铁管、钢管在下,上下管道同时施工时,在铸铁管、 钢管外加套管或管廊。 5(排水管道在上,铸铁管、钢管在下,埋深较大挖到槽底有困难,进行上面排水管道 施工时,上面排水管道基础在跨越下面管道的原开槽断面处加强。 6(当排水管道与其上方电缆管块交叉时,宜在电缆管块基础以下的沟槽中回填低强度 等级的混凝土、石灰土或砌砖。排水管道与电缆管块同时施工时,可在回填材料上铺一层中 砂或粗砂。电缆管块已建时,回填至电缆管块基础底部的材料为低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回填 材料与电缆管块基础间不得有空隙。 7(一条排水管道在下,另一排水管道或热力管沟在上,上下管道同时施工(或上面已 建,进行下面排水管道施工)时,下面排水管道强度加大,满槽砌砖或回填 C8 混凝土、填 砂。 8(排水方沟在下,另一排水管道或热力方沟在上,高程冲突,上下管道同时施工时, 增强上面管道基础,位于下面排水方沟的顶板或根据情况,压扁排水方沟断面,但不应减小 过水断面。 9(预应力混凝土管与已建热力管沟高程冲突,必须从其下面穿过施工时,先用钢管或 钢筋混凝土套管过热力沟,再穿钢管代替预应力混凝土管。 10(预应力混凝土管在上,其他管道在下,上面管道已建,进行下面管道施工时,一 般在下面槽底或方沟盖板上砌支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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