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一米三英尺:度量衡之度
张北海
上世纪70代中,我在曼哈顿下城买威士忌,习惯性地说,“Dewar's,quart please”(白牌,夸脱瓶装)。那小子微微一笑,“It'sLitre now”(现在是升了)。
是吗?四十年后的今天,美国公路速限还是英里表示的55,买肉还是论磅,标准木条还是2×4英寸,汽油还是按加仑卖……怎么搞的?
今天,美国之外,全世界只剩下缅甸和利比里亚两国仍在采用旧英制,你看,连英制始作俑者的大英帝国都早在1965年就抛弃它了。
差不多每个民族或文明都曾有过好长一阵自己搞出来的度量衡,《水浒》英雄好汉,动不动就身高八尺一丈……
旧英制,或英帝制(British Imperial System)则由中世纪和远古那些杂乱的度量衡演化形成。独立前的美国,作为英国殖民地,自然也就采用了这个制度。而此一英制,不论多么莫明其妙,总还带点人性,或与人体有关。你看,一英尺(foot)是英国某个年代某个国王的脚长(King's Foot)。这还不算,一英寸差不多相当于大拇指一个关节,一码(三英尺)又是手臂伸长之后指尖到鼻子的长度,法国尺寸也差不多如此。
公制(metric system)则科学,可是当那位17世纪法国牧师设计的一公尺是从北极到赤道,经过巴黎子午线的距离的千万分之一长度的时候,人们都以为地球是个完美的圆球,而非椭圆。尽管如此,法国在大革命之后还是采用它了。
现代科学纠正这个差之毫厘,失之千里的计算。科学上,今天一公尺可不是简简单单的一米,更非三英尺左右,而是,你听,光在几乎三亿,即299,792,458分之一秒所走过的长度。
两百多年前的公制当然不如上面计算的精确,但至少好过英法国王的脚长。更何况,法国大革命所要革掉的,正是国王的命,那革命成功,怎么还能用国王的脚长来作度量的基本单位。再考虑到17世纪欧洲各国,各有各的度量衡制,那这个比较科学的公制经法国正式采用之后,欧洲各国的政府也都开始接受了。
至于同时搞出来的公制一天十小时,则连法国人都不要。那美国呢?美国当年几乎接受,《宪法》授权国会制定货币和度量衡制度,只是《独立宣言》起草者杰弗逊觉得采用法国公制,美国当时既无法也无钱派人去法国鉴定而否决,但是,杰弗逊却首先制定了货币十进位公制,一美元有十个一毛(dime),一百个一分(cent)等等。
之后两百年,公制在美国真是寸步难行,但也难说是政府没有尽力而为之。国会1866年即通过立法采用公制,美国更是1875年《国际公制条约》原始签署国。那为什么今天美国民间仍在使用旧英制?原因很多,其中之一是在联邦政府决定采用公制的同时,没有彻底禁止使用旧英制。
这一拖就是一百多年,直到我去买那瓶“白牌”威士忌的70年代中。政府在国际竞争冲击之下才又大力鼓吹公制。国会通过了1975年《公制换算法》,并设立了“公制换算委员会”来推行“自愿”换算。但民间的反应却是抗拒和嘲笑。因此,当国际公路时速牌改为每小时90公里之后,就立刻引起了公愤,而只好与英制并列。
你可以说这是旧习难改,本来也是,就连首创公制的法国,在日常生活中至今仍然习惯使用旧制,像livre(磅)demi-livre(半磅),中国亦然,“半斤八两”多半不会变成“半公斤五百克”,而在中国台湾,“坪”仍然是主要的面积单位。
那就不难想象,谁能够强迫美国人不说“36-24-36”(英寸)这标准美女三围身材,而改口说“914-610-914”(毫米)?而如果再把美国棒球各垒之间的90英尺距离,硬改成27米,那简直在亵渎国球神明了。
因此,在上世纪70年代热闹了一阵子的公制运动,不出几年,就在80年代失势,当初为此而设立的“公制委员会”也悄然解散。
可是公平地来看,今天美国在打的这场公制之战,与其说是美国在对抗公制,不如说是美国人民,至少相当部分,在对抗自己的政府。联邦当局早已知道这场后卫之战已经接近尾声,也在默默作出准备。上世纪末,政府就规定所有公家投标,都必须以公制表示。其实这也是在顺应世界潮流,前往世界各地(缅甸和利比里亚之外)投标的美商,早就都采用公制了。
然而,就算日后不久的将来,美国也公制化了,也还有民间和科学之间用法上的差异。科学上,一米的长度早已被确定,即光在(差不多)三亿分之一秒所走过的长度,这不但精确到了极度,而且在计算一米长度的时候已介入了时间因素,好,那一秒又可如何界定?
你以为一秒钟只是一分钟的六十分之一吗?那你听,今天一秒在科学上界定为,从微波激发铯原子,使其振动9,192,631,770次所需的时间!老天!
当然,科学上的定义与我们日常用法无关,就我来说,很简单,一米差不多三英尺。
地球越转越快,真让我怀念从前的好日子。记得吗?一箭之遥,一步之路,一分六十秒,一壶茶的功夫……你看,多美!
范文二:一米三英尺:度量衡之度张北海阅读答案
一米三英尺:度量衡之度 张北海 今天,美国之外,全世界只剩下缅甸和利比里亚两国仍在采用旧英制,你看,连英制始作俑者的大英帝国都早在1965年就抛弃它了。 差不多每个民族或文明都曾有过好长一阵自己搞出来的度量衡,《水浒》英雄好汉,动不动就身高八尺一丈??旧英制,或英帝制(British Imperial System)则由中世纪和远古那些杂乱的度量衡演化形成。独立前的美国,作为英国殖民地,自然也就采用了这个制度。而此一英制,不论多么莫明其妙,总还带点人性,或与人体有关。你看,一英尺(foot)是英国某个年代某个国王的脚长(King’s Foot)。这还不算,一英寸差不多相当于大拇指一个关节,一码(三英尺)又是手臂伸长之后指尖到鼻子的长度,法国尺寸也差不多如此。 公制(metric system)则科学,可是当那位17世纪法国牧师设计的一公尺是从北极到赤道,经过巴黎子午线的距离的千万分之一长度的时候,人们都以为地球是个完美的圆球,而非椭圆。尽管如此,法国在大革命之后还是采用它了。 现代科学纠正了这个差之毫厘,失之千里的计算。科学上,今天一公尺可不是简简单单的一米,更非三英尺左右,而是,你听,光在几乎三亿,即299,792,458分之一秒所走过的长度。 两百多年前的公制当然不如上面计算的精确,但至少好过英法国王的脚长。比较科学的公制经法国正式采用之后,欧洲各国的政府也都开始接受了。 之后两百年,公制在美国真是寸步难行,但也难说是政府没有尽力而为之。国会1866年即通过立法采用公制,美国更是1875年《国际公制条约》原始签署国。那为什么今天美国民间仍在使用旧英制?原因很多,其中之一是在联邦政府决定采用公制的同时,没有彻底禁止使用旧英制。 这一拖就是一百多年。政府在国际竞争冲击之下才又大力鼓吹公制。国会通过了1975年《公制换算法》,并设立了“公制换算委员会”来推行“自愿”换算。但民间的反应却是抗拒和嘲笑。因此,当国际公路时速牌改为每小时90公里之后,就立刻引起了公愤,而只好与英制并列。 你可以说这是旧习难改,本来也是,就连首创公制的法国,在日常生活中至今仍然习惯使用旧制,像livre(磅)demi-livre(半磅),中国亦然,“半斤八两”多半不会变成“半公斤五百克”,而在中国台湾,“坪”仍然是主要的面积单位。 因此,在上世纪70年代热闹了一阵子的公制运动,不出几年,就在80年代失势,当初为此而设立的“公制委员会”也悄然解散。 可是公平地来看,今天美国在打的这场公制之战,与其说是美国在对抗公制,不如说是美国人民,至少相当部分,在对抗自己的政府。联邦当局早已知道这场后卫之战已经接近尾声,也在默默作出准备。上世纪末,政府就规定所有公家投标,都必须以公制表示。其实这也是在顺应世界潮流,前往世界各地(缅甸和利比里亚之外)投标的美商,早就都采用公制了。 然而,就算日后不久的将来,美国也公制化了,也还有民间和科学之间用法上的差异。科学上,一米的长度早已被确定,即光在(差不多)三亿分之一秒所走过的长度,这不但精确到了极度,而且在计算一米长度的时候已介入了时间因素。好,那一秒又如何界定? 你以为一秒钟只是一分钟的六十分之一吗?那你听,今天一秒在科学上界定为,从微波激发铯原子,使其振动9,192,631,770次所需的时间!老天! 当然,科学上的定义与我们日常用法无关,就我来说,很简单,一米差不多三英尺。 地球越转越快,真让我怀念从前的好日子。记得吗?一箭之遥,一步之路,一分六十秒,一壶茶的功夫??你看,多美! 14.第一段加点的“始作俑者”在文中的意思是
。(2分) 15.第四段加线句让你对相关的度量衡制度有了怎样的了解?(4分) 16.第十二段加线句中的“在科学上”能否删去?为什么?(4分) 17.与选文内容不相符的一项是 (4分) A.旧英制比公制多带了点人性。 B.公制比旧英制更加科学。 C.美国用了近两百年才完成公制化。 D.民间习惯于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旧制。 18.如果把下面这段文字放进上文,放在哪两段之间比较合适?请具体阐明理由。(6分) 那就不难想象,谁能够强迫美国人不说“36-24-36”(英寸)这标准美女三围身材,而改口说“914-610-914”(毫米)?而如果再把美国棒球各垒之间的90英尺距离,硬改成27米,那简直在亵渎国球神明了。
14.创立国(最早形成国)(最先创制国家)(2分) 15.加线句通过列数字的方法让我们了解了今天公尺的界定方法,认识到科学上公尺的准确(精确)性。 (4分) 16.(4分)不能删去。用“在科学上”,强调这种(用铯原子振动9,192,631,770次所需的时间来)界定1秒时长的做法限于科学领域,并不要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都(对这种虽说精确但过于繁琐且对日常生活无实际意义的做法)加以采用,体现了说明语言的准确性。如果删去“在科学上”,似乎所有领域都是如此界定1秒时长的了,显然与实际情况不符。 17.C(4分) 18.(6分) 放在第⑧⑨段之间。这段文字以举例子的方法说明美国人已习惯于传统的人性化生活化的度量衡文化,无法容忍它被科学的但却毫无生气的公制所取代。(2分)与第⑧段所写的各国人们固守旧制的做法自然相承。(2分)同时,它也是第⑨段美国公制运动暂告失败的重要原因,二者具有因果关系。(2分)
范文三:3、中国历代度量衡变化表(三)
中國歷代度量衡變化表 度量衡是计量长短、容积和轻重的统称。度是计量长短,量是计量容积,衡是计量轻重。
三、中國歷代衡制演變簡表
時代、古衡制、統一換算為現代衡制(公制)
時代:戰國
楚:
古衡制:1斤 = 16兩,1兩 = 24銖。
統一換算為現代衡制:1斤 = 250克, 一兩 = 15.6克,1銖 = 0.65克。
趙:
古衡制:1石 = 120斤,1斤 = 16兩,1兩 = 24銖。 統一換算為現代衡制:1石 = 30000克,1斤 = 250克,1兩 = 15.6克,1銖 = 0.65克。
魏:
古衡制:1鎰 = 10釿,1釿 = 20兩。
統一換算為現代衡制:1鎰 = 315克,1釿 = 31.5克。 秦:
古衡制:1石 = 4鈞,1鈞 = 30斤,1斤 = 16兩,1兩 = 24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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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換算為現代衡制:1石 = 30360克,1鈞 = 7590克,1斤 = 253克,1兩 = 15.8克,1銖 = 0.69克。
時代:秦
古衡制:1石 = 4鈞,1鈞 = 30斤,1斤 = 16兩, 1兩 = 24銖。
統一換算為現代衡制:1石 = 30360克,1鈞 = 7590克,1斤 = 253克,1兩 = 15.8克,1銖 = 0.69克。
時代:漢
古衡制:1石 = 4鈞,1鈞 = 30斤,1斤 = 16兩,1兩 = 24銖。
統一換算為現代衡制:西漢:1石 =29760克,1鈞 = 7440克,1斤 =248克,1兩 = 15.5克,1銖 = 0.65克;東漢:1石 = 26400克,1鈞 = 6600克,1斤 = 220克,1兩 = 13.8克,1銖 = 0.57克。(說明一下:東漢光武大帝恢復漢室時,應是同時恢復了西漢的遺制,其中也應包括西漢的度量衡制度,是故可考慮東漢的古衡制與現代的衡制換算等同與西漢的古衡制與現代的衡制換算。有資料為證,耿氏考注。)
時代:三國
古衡制:1石 = 4鈞,1鈞 = 30斤,1斤 = 16兩,1兩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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銖。
統一換算為現代衡制:1石 = 26400克,1鈞 = 6600克,1斤 = 220克,1兩 = 13.8克,1銖 = 0.57克。
時代:兩晉
古衡制:1石 = 4鈞,1鈞 = 30斤,1斤 = 16兩,1兩 = 24銖。
統一換算為現代衡制:1石 = 26400克,1鈞 = 6600克,1斤 = 220克,1兩 = 13.8克, 1銖 = 0.57克。
時代:南北朝
古衡制:1石 = 4鈞,1鈞 = 30斤,1斤 = 16兩,1兩 = 24銖。
統一換算為現代衡制:梁、陳:1斤 = 220克; 南齊:1斤 = 330克;北魏、北齊:1斤 = 440克;北周:1斤 = 660克。
時代:隋
古衡制:1石 = 4鈞,1鈞 = 30斤,1斤 = 16兩, 1兩 = 24銖。
統一換算為現代衡制:大(称):1石 = 79320克,1鈞 = 19830克,1斤 = 661克,1兩 = 41.3克;小(称):1石 = 26400克,1鈞 = 6600克,1斤 = 220克,1兩 = 13.8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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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唐
古衡制:1石 = 4鈞,1鈞 = 30斤,1斤 = 16兩,1兩 = 24銖。
統一換算為現代衡制:1石 = 79320克,1斤 = 661克,1兩 = 41.3克,1錢 = 4.13克,1分 = 0.41克。
時代:宋
古衡制:1石 = 120斤,1斤 = 16兩,1兩 = 10錢,1錢 = 10分。
統一換算為現代衡制:1石 = 75960克,1斤 = 633克,1兩 = 40克,1錢 = 4克,1分 = 0.4克。
時代:元
古衡制:1石 = 120斤,1斤 = 16兩,1兩 = 10錢,1錢 = 10分。
統一換算為現代衡制:1石 = 75960克,1斤 = 633克,1兩 = 40克,1錢 = 4克,1分 = 0.4克。
時代:明
古衡制:1石 = 120斤,1斤 = 16兩,1兩 = 10錢,1錢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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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換算為現代衡制:1石 = 70800克, 1斤 = 590克,1兩 = 36.9克, 1錢 = 3.69克, 1分 = 0.37克。
時代:清
古衡制:1石 = 120斤,1斤 = 16兩,1兩 = 10錢,1錢 = 10 分。
統一換算為現代衡制:1石 = 70800克, 1斤 = 590克, 1兩 = 36.9克, 1錢 = 3.69克, 1分 = 0.37克。
戊子年十一月十六日
(西元二00八年十二
月十三日)於安徽巢湖
集整
附明:此資料主要來源於網路及手頭的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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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度量衡
心中的度量衡—法律意识
姓名:巫蓝雪 学校:西昌市礼州小学
“无规矩,不成方圆”,自古以来人们都生活在一个有规有矩的现实社会中,从古代法家代表韩非到现代社会的法律制度,无不提醒着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可是当我们从报纸上,从网络上看到那些让人痛心疾首,或是捶胸顿足的犯法新闻时,我们又该思考到底什么才是人们心中的度量衡—法律意识。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几个字就告诉了我们不要因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而无视它。往往犯罪的那些少年、青年就是从小忽略身边的许多小事,慢慢的才会做出违法的大事。所以,从小事做起,从小事关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健全的法律意识是我们教育工作者当务之急要去做的事。
我是一位刚参加工作的小学教师,身在其位我感触很深,国家的未来接班人在儿童时期的心灵就是一张白纸。所以我们的任务更艰巨,因为良好的行为习惯,健全的法律基础都是在小学形成的。他们辨别事物的对错直接影响到了他们未来的判断思维。从而决定了他们是走上光明的未来还是黑暗的地狱。
每一个人心中的度量衡都是经过时间的洗礼形成的,而我的也不例外。记得在我读小学的时候,我不知道什么是法治社会,什么是犯罪、犯法。心中只有老师的奖励和惩罚。当我真正意识到法律的概念,是我上高二听到一个震惊的消息时,我突然觉得法律原来在我们每个
人的身边中,触犯法律可以在一念之间。
犹记得那是一年刚过中秋的第二天,中午在亲戚家吃饭,饭桌上听舅舅说:“我们村二组某某家儿子昨天在街上杀了人跑了。”当时我没注意听是谁,都后来我妈妈说好像是我的同学,我才反应过来。由于学习的紧张,我已经很久没有跟小学同学聚会了。当亲戚提起我才了解小学同学周洋的近况,可是, 却是他杀人的震惊消息。这让一直处在安全安逸、淳朴简单的校园生活中的我第一次意识到犯罪或者说犯法人可以是离我很近的人,不是电视里的大坏蛋,不是小说里的反派人物,而是可以存在于我们身边,甚至是我们认识的人。同时这一次也让我开始对法律有了重新的认识。心中的度量衡也悄然建立。 回忆起我的小学生活,我觉得是读书时期最快乐的时光了。轻松愉快是它的代名词,而那时的周洋大大的眼睛,浓浓的眉毛,脸圆圆的。用大人的话说那是一个可爱呆萌的孩子。周洋是从二年级转到我们一年级的,由于成绩不好父母就让他多读了一个一年级。所以年龄上他都比我们长,虽然他不是班里最高的,可是他就是有办法带领班上的男同学搞小破坏,他的家长好像也请了多次。可是那时的他依然可以为掉了十元钱,交不出春游的车费而坐在路上大哭;他也可以为了能帮助老师抱作业而开心;他也可以为了能给学校的树木花草浇水而感到兴奋;他同样可以为了班集体的荣誉,在运动会上努力拼搏,一个人参加多项比赛。他是劳动最积极的劳动委员,他是体育课上跑的最快的那匹小野马。这样的一个人,最终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后来周洋还是被警察抓住了,我跟几个还有联系的小学同学说去看看
他。可是杀人犯不是我们这些学生想看就能看到的。我们先去了他家里,他家只有妈妈在,我想爸爸可能还在外面为了他奔波想办法吧。曾经我的记忆中周洋妈妈是非常时髦的,而且年轻漂亮。可是再次看到她时,是那么的苍老,憔悴。突然我憎恨起周洋,恨他为什么那样的不争气,可是又那样的为他惋惜,他才十七岁,正是花季雨季的年龄,可是他却没有珍惜,用犯法来为自己种下苦果。
我们最终没能看到周洋,从周阿姨那儿,我听说周洋初中没毕业就出社会,小小年纪就在外打工,而且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经常跟外面的混混在一起。中秋前一天是周洋生日,他就跟朋友出去庆生,中秋节那天几个朋友去商店买东西。旁边有位年轻人正在喝水,不小心把水洒在了周洋朋友的鞋上。就因为这样的一件小事使矛盾激化。周洋在吵架过程中发脾气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插在别人的大腿动脉上。当时,年轻人的动脉戳破,血止不住往外流,周洋以及他的朋友都吓到了,跑了。店主打了救护车电话,可是当医生赶到现场时由于失血过多,年轻人在半路就宣告死亡。当周阿姨们去死者家吊唁和道歉时,知道那家人是独生子女家庭,唯一的孩子被自己的儿子杀死了,她们也很难过。周洋的过错给受害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可是,周洋也是独生子女,难道给他的家人带来的打击小吗?周洋最终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当他出来时已经要三十岁了。人生的黄金时期都得在监狱过。可是这能怪谁了?他因为一时的愤怒,残害了别人的性命,也赔进了自己的青春。
现在,我想如果人们能用理智的态度去对待事物,我们也许可以
避免一切伤害的发生。如果我们能在年轻时就有健全的法律意识,时刻铭记法律,那么周洋现在可能正在享受青春,挥洒人生。一切悲剧的发生都是因为我们心中的度量衡偏移了方向,从而使人类的正义,职责,义务脱离了轨道;从而让我们在一个法治的世界无视法律的存在而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世界有世界法,国有国法,家有家法,既然是生活在一个有法,有爱的社会,我们就应该把握我们心中的度量衡,依法,守法。法在社会,社会有爱。法在心中,心安理得。
范文五:西夏度量衡刍议
作者:史金波
固原师专学报:社科版 2002年03期
中图分类号:K24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91(2002)02-0009-03
度量衡是人类认识自然、生产劳动、进行交换的重要手段。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度量衡在科学技术和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日益显著。中国的度量衡源远流长。度量衡经秦代统一后,代有发展,经不断丰富、演化,在度量衡的器具制造、标准器的确立、技术检定和单位制形成系列等方面,都达到相当高的水准,使中国的计量科学技术曾走在世界的前列。
西夏经济发达,商业繁荣,度量衡起过重要作用。但有关汉文史料中对西夏的度量衡几乎没有记载。《宋史》载:“宋即平四方,凡新邦悉颁度量于其境,其伪俗尺度逾于法制者去之。乾德中又禁民间造者。由是尺度之制尽复古焉。”[1]西夏境地在西夏立国前属宋朝管辖,当行宋朝的度量衡制。宋初虽重视并统一度量衡,但后来“商贾佃民私制斗称”,度量衡渐显混乱。西夏立国前后一方面承袭宋朝制度,另一方面又对宋制修改更张,因此与西夏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度量衡制如何?其标准如何?是研究西夏社会需要认真探讨的问题。
西夏法典《天盛改旧新定律令》(以下简称《天盛律令》)对度量衡器具斗、尺、秤有专门规定,在卷第十七有“斗尺秤换卖门”,其中包括3条:“斗尺秤交旧换新”、“边中用斗尺秤”、“斗尺秤价增”,[2]P523-524可惜原文已残佚,难以考查其具体内容。
中国历代对度量衡制度多有记载,但考稽其实际标准困难颇多,除历代制度多变化外,度量衡的标准无论是自然物,还是人为物都难以准确为据。近代以历代记载参照度量衡实物比较探索,使度量衡研究有了突出进展。但宥于度量衡器物留存或出土较少,特别是宋、辽、夏、金时期的度量衡器具实物更少,进行细致的量化研究,得出具体数字的概念有诸多困难。有关西夏度量衡的汉文和西夏文文献资料的缺载和丢失,特别是度量衡实物的更加缺乏,使西夏度量衡的探讨尤为困难。现根据有关西夏文献和文物的间接资料,作些初步推查,希图使陌生的西夏度量衡能初露端倪,且望对中国度量衡史研究也有所补益。
西夏文蒙书《新集碎金置掌文》(简称《碎金》),是类似中原地区汉文《千字文》体的字书,所辑语句反映了西夏时代的社会生活。其中有“斛豆衡斗升,鍮铁称斤两。褐绢量尺寸,大数估算得。分别号独一,结合千百亿”[3],可见西夏的度量衡和中原地区一脉相承,也是以尺寸、斗升、斤两来计量的。
西夏的长度计量在《掌中珠》中也有所反映,罗列“一寸、一尺、一(丈)”等词[4]P125(26),其尺、寸具体长短不得而知,至今也没有出土西夏尺之类的标准物。随着西夏文献的解读,可以将文献中有长度记载的物件,结合出土文物间接推定。恰巧有出土的西夏首领印在《天盛律令》中记录了长度,规定最低的司印“僧监、副、判、权首领印一寸七分”[5](P359)。已发现的西夏首领印很多,这些印都属于最低的司印,它们的边长5-6厘米不等,多数在5.2-5.3厘米左右。笔者对几十枚首领印边长测算,平均边长约为5.3厘米,按一寸七分算,当时一寸约合3.12厘米。中国的尺度代有变迁,据专家考证唐代为3.11厘米,宋代为3.16厘米。[6]看来西夏的尺寸接近唐制,与宋制也相去不远。当时的绢、帛以及衣服、披甲部件等以尺寸计算。同样,西夏的尺上有丈,丈上有匹。西夏赏罚锦、绢常以匹为单位,西夏文献未直接记载一匹多少尺,但宋朝每年岁赐绢给西夏,单位长度大约应是一致的。《宋刑统》卷第二十六“校斗秤不平”条《疏议》中解释“度,以拒黍为中者,一黍之广为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一尺二寸为大尺一尺,十尺为丈”[7](P482),此处所谓“大尺”未见西夏记载。
西夏的计量粮食之类的体积也取自中原制度。从《天盛律令》知西夏农户纳粮缴税要记明斛、斗、升、合,规定“各租户家主各自地何时种、耕牛数、租种数、斛、斗、升、合、条草当明之,当使书一木牌上。一户当予一木牌”[8](P541)。
西夏文光定卯年(1219年)借贷文书中,借麦一斛五斗,每斛利五斗,一斛五斗的利是七斗五升,本利共二斛二斗五升,[9]可知斛、斗和中原一致,皆十进位制。黑水城出土汉文典当文书有“共本利大麦一石九斗五升”、“共本利二石七斗”等语,[10]可知西夏也用“石”作量的单位,十斗一石,石与斛同。宋朝一斛为五斗,二斛为十斗合一石。宋每年予西夏大量岁赐,双方贸易往来频繁,又根据西夏的度制与中原地区大致相同的情况,估计西夏的量制也同宋制。据研究,宋朝1升合585毫升,比唐朝约600毫升为小。经测定小麦1000克约为1220毫升,可大致推知1升约487.5克,为现今的0.975斤。《天盛律令》记“诸处踏曲者,大麦、麦二斗当以十五斤计”[11](P566),知一斗大麦酒曲,或麦酒曲为7.5斤。从上述1两约合为38-39克、1斤16两计算,当时的7.5斤即西夏1斗酒曲约合4500-4650克。
西夏牧场检校牲畜时,官府派来的官员、差役每天给粮食分别规定:检校大人除肉食外,每日米面4升,其中有米一升;二马中一马七升,一马五升;一童仆米一升。案头、司吏二人除肉食外,每日米面二升;一匹马五升。行杖一人每日米一升。检视一人除肉食外,每日米面二升;马五升。[12](P585)一个普通官员外出供给的粮食是跟随童仆和行杖的4倍。作为劳动量较强的童仆和行杖,每日的供应只有1斤米,合现今的9两多,又没有肉食,肯定是吃不饱的。外出公务的差役尚且如此,一般贫民的生活水平可想而知。
据《天盛律令》记载,西夏国家的粮食运输和储藏都以斛为单位,有的仓库储粮达十万斛以上。仓库官吏案头、司吏人数的设置也按储粮斛数多少不同。储藏粮食的损耗依据不同的品种每斛分别为三升、五升、七升,耗损率为3%、5%或7%。[13](P547)
西夏还有更小的量的单位,《文海》“撮”字条“十粟一粒,十粒一圭,十圭一撮,十撮一抄,十抄一合,十合一升,算量起处是也”,[14](P288,514)一合为10万粟,1万粒。《宋刑统》规定“量,以北方秬黍中者,容一千二百为龠,十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三斗为大斗一斗,十斗为斛”,[7]一合为12000秬黍。《文海》所记粒大约相当《宋刑统》中的秬黍,但较之稍小。实际在日常生活中计量时,“合”以下使用价值很小。
西夏衡制也是1斤16两。《文海》“斤”字条“称星十六两一斤也”。[14](P205,452)《天盛律令》规定锻打铁器时,打斧头等粗事一斤耗减八两,打三寸钉等时一斤耗减十两,打水磨事一斤耗减十一两,[13]P(555-556)更可证1斤16两制。在衡器方面西夏出土文物起了重要作用。宁夏灵武市石坝发现的银器中有银碗,其中有两银碗上以墨书西夏文标明自身重量,一为“三两”,另一为“三两半”。据测量,三两的重114克,一两合38克;三两半的重137.9克,一两合39.3克,可以推定西夏每两约为38-39克,一斤约为600-620克。[15]P(61)据研究,唐、宋时期1两为37.3克,1斤为596.82克,可知西夏与唐、宋衡量单位值相差不多。《文海》“镒”字条“十黍一镒,十镒一铢,六铢一钱,四钱一两,此者称算用是”,[14]P(205,452)其中“六铢一钱,四钱一两”,即1两合24铢,4钱,这是秦汉古制的记录,在西夏天盛年间社会生活中并不实行。《天盛律令》规定打造银耗减法,“上等、次等者,一律百两中可耗减五钱”,纺好绢线,“上等好绢线一两中耗减三钱。下等织线十两中耗减六钱[13]P(548,549,554),都可证明钱至两不是四进位。《宋刑统》中规定:“秤权衡,以秬黍中者,百黍之重为铢,二十四铢为两,三两为大两一两,十六两为斤。”《唐律疏议》中早有同样的记载,看来也是沿袭古代的记录[7]。
西夏土地要依面积纳税,又依面积买卖计价,因此需要丈量土地面积。西夏的土地面积单位仍是亩、顷。《文海》“亩”字条“一边各五十尺,四边二百尺算一亩”[14]P(316,534),“顷”字条“百亩为一顷也”[14]P(341,342,550)。西夏每亩为25平方丈,100方步,按上述推测西夏一寸3.12厘米计算,每亩约合243平方米。唐宋亩制以240方步为1亩,约为600平方米。因此宋朝一亩为西夏2.4亩,是知西夏亩小。若《文海》所记是西夏实际亩的计量,那么西夏亩、顷制和宋朝差别很大,这是很值得研究的,它关系到西夏的税收制度甚至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
西夏农户缴纳麦草、粟草时也以地亩计算,以一顷五十亩一块地即150亩地为单位,交麦草七捆、粟草三十捆。[16]P(489)西夏灌溉放水的时日也以耕地的顷亩为准。《天盛律令》规定“畿内诸租户上,春开渠事大兴者,自一亩至十亩开五日,自十一亩至四十亩十五日,自四十一亩至七十五亩二十日,七十五亩以上至一百亩三十日,一百亩以上至一顷二十亩三十五日,一顷二十亩以上至一顷五十亩一整幅四十日。当依顷亩数计日,先完毕当先遣之[17]P(496-497),可见西夏150亩为一整幅耕地,这可能是西夏特殊的计量耕地单位。
西夏还有一种计量土地数量的方法,就是依据种籽计算土地的面积。黑水城出土的一件纳粮文书记录一个前内侍正军一家7口人,是一个较大的家庭,有地四块,共有可撒27斛(种籽)的地,其中三块各撒7斛,一块撒6斛。[18]另一件纳粮文书记一个中等军官行监的家庭,男女18人,有地四块,共有52斛,其中一块撒20斛,一块撒15斛,一块撒10斛,一块撒7斛。[19]中国少数民族也有以种籽数量来计算耕地面积的实例。如旧时藏族有重量单位“克”,各地每克重量不等,约在25-28斤之间,藏族又以“克”为耕地面积,1克地就是1克籽种所播的耕地,约合1市亩。西夏以斛计算耕地面积,也是以种籽播种的面积来计量的,因此上述纳粮帐中记土地面积时在“斛”字后加“撒处”二字,如“七斛撒处”、“六斛撒处”等,更可证明是以种籽播种的数量来计量耕地面积的。这可能反映了西夏计量方面不同于中原地区的民族特点。
那么一斛种籽的地到底合多少亩呢?目前尚无确切的换算依据,我们可在论证重量标准的基础上,作进一步推算。如上所述,西夏的1升小麦约为现在的0.98斤重,1斛为98斤,接近100斤。若每宋亩撒25斤种籽,撒1斛种籽的地为4宋亩,已知1宋亩为西夏2.4亩,因此撒1斛种籽的地约合10西夏亩。上述第一纳粮帐1户7人,共有27斛种籽的地,人均耕地合宋亩15亩多,合西夏亩38亩。第二纳粮帐1户18人,共有52斛种籽的地,人均耕地合宋亩11.5亩多,合西夏亩27亩。数据表明西夏人均耕地面积较多,但黑水城地区地处西北,人稀地旷,可耕土地较多是可以理解的。再者这两户都是殷实的官吏,土地占有自然比贫苦农民要多。同是黑水城出土的一份买地契记载了一个寡妇党项人耶和氏一次卖掉了22亩地,其价值是四峰骆驼,[20]也可作为参考。
西夏的度量衡是西夏经济乃西夏社会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一个难题。本文对西夏度量衡制以及具体量化的探索和推测,实属初步,仅作引玉之砖就教于科技史专家和西夏研究同仁。
作者介绍:史金波,男,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 民族研究所,北京 1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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