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危旧房改造合同
南宁晚报社江南宿舍区危旧房改住房项目代建合同
(示范文本)
项目名称:
项目委托单位:
项目代建单位:
委托代建合同书:
委托单位:
代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管理规定》,为保证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单位代建单位与使用单位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含土地、建安工程费用及相关政策)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
二、代建方式和内容
1、代建方式
(①全过程代理,②前期工作代理,③建设实施代理)
2、代建内容
(①前期工作代理内容:组织项目可研、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编制,办理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土地征用、拆迁、环保、消防等手续。②组织建设实施代理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选购年度计划、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园林绿化、市政等手续,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投资计划、用款计划申请;工程中间验收、编制工程决算报告、施工验收、资产交付等。③全过程代建是指包含以上两方面的代理内容。
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万元)(以代建单位投标报价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
代建管理期限(合同签约后):???????????????????????????????个日历天
四、代建管理费
费率(按项目投资的):?????%(???????????????????)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三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8、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批复文件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进行解释。
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委托单位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单位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八、代建单位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成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
九、使用单位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协助代建单位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个执??份。
委托单位:(签章)????????代建单位:(签章)???????使用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电话:
本合同签于????年???月???日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一章??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项目”是指委托单位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
(2)“委托单位”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代建任务的一方。
(3)“代建单位”是指按照代建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
(4)“使用单位”是指对代建项目提出使用功能,协助代建单位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并在项目建成后实际接收、使用、管理项目的一方。
(5)“项目经理部”是指出代建单位足见实施具体代建工作的机构。
(6)“项目经理”是指出代建单位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7)“正常工作”是指三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单位委托的代建工作。
(8)“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单位委托代建范围以外,通过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单位或使用单位原因,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原因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的时间段。
(12)“专业工作单位”是指代建单位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拆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第二章??各方的(合同)权利
委托单位权利
第四条??委托单位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和为予以纠正。
第五条??委托单位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第六条 委托单位有权要求代建单位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委托单位有权要求代建单位更换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
代建单位权利
第八条??代建单位根据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初步设计的批复及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
(2)管理各类承包合同,并按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费。
(3)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4)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5)进行项目各参与方的协调工作。
第九条??代建单位有权拒绝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
第十条??代建单位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酬金。
使用单位权利
第十一条??使用单位有权对代建项目进行监督,并向委托单位反映各种问题。
第十二条??使用单位有权对工程变更内容提出意见。
第十三条??使用单位有权对委托单位核准的变更结果进行申诉上报。
第三章??各方的(合同)义务
委托单位义务
第十四条??委托单位应负责协调代理人、使用单位及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第十五条??委托单位应监督和指导代建项目的建设实施,并组织代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
第十六条??委托单位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代建单位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第十七条??委托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内就代建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委托单位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第十九条??委托单位应在代建工作完成后,组织对代建单位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绩效评价。
代建单位义务
第二十条??代建单位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代建单位在签订代建合同的同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单位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第二十二条??代建单位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代建管理服务需要的项目管理部,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单位汇报代建工作进展,将汇报材料抄送使用单位。
第二十三条??代建单位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作质量,按期交付使用。代建单位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代建单位报委托单位核准。
第二十四条??代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接受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监督。
第二十五条??代建单位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向委托单位提出投资计划申请。
第二十六条??代建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委托单位和使用单位监督。
第二十七条??代建单位应在项目建成后,协助委托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八条??代建单位应在项目移交前,签订保修服务协议。
第二十九条??代建单位应根据使用单位提出的项目运行管理方案,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第三十条???代建单位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使用单位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使用单位义务
第三十一条??使用单位应为代建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1)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额,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供详细的项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报告。
(2)协助代建单位办理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种审批手续。
(3)按合同约定为代建单位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和生活条件。
第三十二条??使用单位应对政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政府差额拨款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筹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代建单位拨款。
第三十三条??使用单位应参与项目设计的审查工作,并对专业工作单位的选择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四条??使用单位应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的施工进度进行监督,配合完成工程验收,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接收手续。
第三十五条??使用单位应授权一名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联络工作。
第三十六条??使用单位应提出项目运行管理方案,配合代建单位组织运行管理人员培训。
第四章????责任
委托单位责任
第三十七条??委托单位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委托单位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三十九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单位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代建单位责任
第四十条??代建单位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代建单位责任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其它经济损失的,代建单位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代建单位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二条?因政策因素和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单位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使用单位责任
第四十三条?使用单位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任何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委托单位有权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四十五条?因政策因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使用单位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政策因素的、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三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第五章?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效。
第四十七条??由于委托单位或使用单位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发生延误、暂停或终止,代建单位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单位,委托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委托单位未采取相应措施,代建单位可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业务,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托单位承担承担责任。
第四十八条?当代建单位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委托单位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代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并经委托单位审核通过工程决算,代建单位收到代建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一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协凋后争议仍未解决时,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合同适用的法律及代建依据:
代建管理费计算方法:
代建单位节约建设资金时,向委托单位提出代建奖励报告,奖励金额按以下内容和方法计取:
节约资金奖励:
节约资金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奖励比率(?______%)(10%-30%提取,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注:“工程费用节省额”:指经过评估的,代建单位全面履行合同约定代建项目建设内容、质量标准等前提下的建设奖金合理节省额。
第十五条??委托单位、代建单位、使用单位三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负责组织接收。
第十六条??委托单位应按如下方式、时间、金额向代建单位核拨建设资金和代建项目管理费:
第十七条??委托单位应在____天内就代建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十八条???委托单位的联系人: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代建单位应按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向委托单位提交银行履约保函。
第二十二条??代建单位的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
代建单位向委托单位汇报代建工作进展的方式和时间:
第二十四条?选择专业工作单位的监督管理措施:_
第二十六条???代建项目建设资金专用账户管理方法:
第三十一条?使用单位向代建单位提供项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报告的具体时间:_______________
使用单位为代建单位提供的现场办公和生活条件:
第三十二条??使用单位同意按工程进度向代建单位拨付政府差额拨款投资项目中的自筹资金:
第三十五条??使用单位的联系人:___________
第四十条??代建单位在责任期间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1)项目实际建设投资金额超过合同约定投资控制金额的,按超出数额赔偿.
(2)工程质量有问题的,按评估损失赔偿.
(3)未按约定期限完成代建工作,对超出日期按
进行赔偿.
(4)赔偿款从银行履约保函中扣除.履约保函担保金不足的,相应扣减项目代建管理费.项目代建管理费不足的,委托单位可继续向代建单位提出索赔要求.
(5)第五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附加协议条款:
范文二:旧房改造施工合同
施 工 合 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对 旧房进行改造:
一、改造范围:
1、楼梯。2水电更换。3、内外墙油漆。4、地板砖。5、院墙拆除外展1.5m。6、更换栅栏。7、原院墙加高。8、二楼封塑刚。9、厕所简易修缮。10、阳光棚增设。11、入户门及大门更换。12、地平混凝土。其它零星小项以实际发生的进行决算,以上几项主要材料确定后,以实际发生的数量、金额进行定额决算并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审计。
二、开竣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预算金额元,完工后以评审和审计为准
四、完工决算后,两个月内一次付清款项
五、签订合同后甲方预付乙方 万元预付款
六、未尽事宜另行商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范文三:旧房改造合同
旧房改造合同
改善现有居住环境和条件,提高百姓生活质量,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共同开发、共赢发展、共同受益的理念,同意进行旧房改造并签订旧房改造合同书。
一、乙方将现有居住旧房交给甲方,共同重建多层住宅。
二、建造房屋的基本要求: 根据目前建设区域的实际情况及农村住宅的基本要求,采取大板基础,屋面现浇。
建筑面积?几层?层高?套内面积?) (房屋建筑由甲方包工包料承建,乙方的旧房由甲方出资扒房,)
三、乙方提供的手续及相关责任 1、签订旧房改造合同时,乙方将县乡机关颁发的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交给甲方。
做好周围四邻的协调工作,以合作方的名义并协助甲方上报村、镇、区的有关资料批准手续等,保证工程正常施工所需的良好施工氛围,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在签订本合同
搬出现有住房,钥匙交给甲方保管乙方对房屋不能再做出任何处理,房屋由甲方负责拆迁,乙方无权过问。
四、开工及房屋交付 在签订旧房改造合同后,甲方着手对现有房屋进行拆除,按照目前政府机关村、镇、区改造的要求,对项目用地统一测量规划,分期 开发建设,并保证签约
房。以拆迁完成之日算起。
2、乙方30天内,负责18个月内上(具体占地面积?
五、改造完成后乙方应得到住宅楼
两套房,同单元二楼三楼两套,具体房型?面积?朝南,
地下室 ? 间。(地下室2间,面积?)要标注明确) 【三套房六楼必配】
六、其余剩余房屋全部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甲方有权出售剩余房屋,乙方无权干涉。
七、乙方要求:
1, 签订合同后,甲方积极组织精心施工,确保工期并按时交付使用,否则甲方将赔偿乙方因房屋延期交付使用形成的租金等项费用。
2, 乙方搬出房屋后直到甲方房子交付前所有使用的租金费用由甲方承担。
3, 甲方负责代办房证。(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证要两证齐全,两房四证,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期限?)
八、甲方应保证工程范围:毛墙、毛地、进户水电通畅(不包括器具)、塑钢窗、外墙涂料、附属工程,楼梯扶手,有进户防盗门等。
九、本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范文四:旧房改造装修劳务合同
装 修 劳 务 合 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住址: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住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中的人工劳务部份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装饰施工地点:
2. 住房结构:
3. 承包方式:旧房改造的所有人工劳务。,包括已有的和不可预见的人工劳务及旧房改造后的房屋卫生彻底清
扫。,
4. 工期: 自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开工~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______工期______天。
二、劳务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图纸:双方协商确认施工图纸采用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的施工图、双方各执一份实行。
- 1 -
四、甲方权利义务
1 开工前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工程竣工的验收;
3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4 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乙方权利义务
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2 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 2 -
4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臵、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5 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甲方联系~以确保工程。
6 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 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8 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9 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六、材料的提供
1.甲方提供的材料: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 3 -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七、工期延误
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3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八、质量标准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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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九、工程验收和保修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 –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乙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图纸修改意见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
8.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
- 5 -
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十、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十一、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2.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5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 %作为违约金。
十二、纠纷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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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十三、附则
13.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3.3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3.4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3.5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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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XX危旧房改造代建合同
甲方为解决职工的住房困难,改善单位职工的居住环境,将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邕武路13-1号土地宗地号为0307259的危旧房改住房项目委托给乙方代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危旧房改住房的政策依据和危旧房改造条件的确立
1、本项目危旧房改住房是依据[桂政发(2009)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桂政发(2009)16号文”)的规定设立的。
2、甲方委托给乙方的代建项目,基本符合上述文件要求。
3、甲方危旧房共116户,已基本同意改造并签署了意向书。
4、甲方承诺本项目所涉及物业、场地的租用及其他形式的用途不影响到报批、立项、报建及开工等工作的进行。
二、本项目的改造方式与运作程序
1、本项目以利用原有划拨国有住宅(大部份已房改)及部分空地,按桂政发(2009)16号文的第十二条,以限价住房方式进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
2、甲方按桂政发(2009)16号文的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选择乙方为代建方进行改造,并以交钥匙(即由乙方负责完成整体验收合格并办理完房产证明等手续)的方式完成委托方委托的建设项目。
三、危旧房改住房状况
甲方危旧房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邕武路13-1号,土地宗地号为0307259,土地面积为15272㎡,现有的建筑物为旧办公楼一栋,建筑面积约为1200㎡,旧食堂一栋,建筑面积约为600㎡,1号旧宿舍楼一栋,建筑面积约为1278.29㎡,另有三栋旧住宅楼已销售给甲方公司职工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建筑面积约为6363.56㎡。上述危旧房建筑总面积约为9441.85㎡,总户数为116户,住户人数为385人,大都是九十年代初所建,建筑物及各项配套设施非常不完善而且属于危旧房,存在安全隐患,急需改造。
四、危旧房改住房的改造范围
按照集约用地的要求,乙方将上述危旧房及生活区内所剩空地重新规划建设,建设成为功能较为齐全,环境较为优美的生活小区。
五、危旧房改住房的补偿方式
乙方应在甲方的协助下,按照桂政发(2009)16号文件规定,与原产权人协商确定补偿标准,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六、危旧房改住房项目建设保证金
乙方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交付该项目建设保证金。
七、建筑面积与住房套数
因该项目拆迁回建成本较高,地质条件较为复杂,为了降低建设成本,避免改造项目发生亏损,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申请本项目较高的容积率,使该项目建筑面积达到100000㎡以上和不少于1000套的改造目的。
八、建设指标和建设步骤
1、拆除危旧房总面积约为9441.85㎡。
2、装修标准:毛胚房,高层带电梯及地下车库。
3、合作项目建设期:按区房改办、规划等部门的批复另行协商。
4、最终设计指标及非还建房价格以政府规划及房改办批复为准。
九、建设质量
本项目建设质量为:验收合格。
十、资金的筹集
乙方承诺根据本项目的改造进度负责筹集前期和启动资金。建设资金根据实际建设进度按桂政发(2009)16号文件规定,由购买本项目非还建房的购买人预交或由乙方融资解决。
十一、组建危旧房改住房项目办公室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联合成立“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办公室”,由甲方出任主任、乙方出任副主任,专门负责按桂政发(2009)16号文的规定组织各项报批文件资料,并向区直房改办等相关部门办理本项目的危旧住房报批手续。报批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列入本项目的费用。
十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在乙方的配合下完成附件1所列的文件及资料,并向上级主管机关和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申请本项目报批。
2、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出本项目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住房权属证明(注:本项目的办公楼及食堂部分末办理房产证)、建筑物总平面图等资料。
3、在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以保证乙方能以甲方的名义按照桂政发(2009)16号文的规定向房改办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本项目危旧住房的报批报备手续,在本项目进展过程中,对乙方履行本项目工作需要甲方提供授权委托书和相关的文件资料及需要甲方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甲方应在乙方提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交给乙方。
4、在签订本合同之后,甲方应尽快完成全部产权人签订同意改造的意见书。
5、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同意乙方在本项目空地上先搭建临时危旧房改造项目办公室,以便现场办公。
6、负责处理好住户和租赁户的关系,在总平设计方案获规划部门批准后,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应尽快完成与所有原产权住户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由甲、乙双方共同发出拆迁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负责将本项目的所有住户、租赁户搬迁完毕,以确保本项目按期开工。
7、积极而且有效的协助本合同第十三条关于乙方的权力与义务第1项工作,使该项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8、甲方收取乙方所支付的本项目履约金、乙方垫付的资金,用于本项目土地能顺利开工建设之事项,其中,甲方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应在本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并办理完房产证等手续之日起5天内全额退回。
十三、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负责协助甲方本项目申报的申请书拟定、项目改造方案、签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住房鉴定书、规划主管部门核准的新建住房规划设计条件、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增加容积率、报建等工作。
2、在签订本合同后,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⑴签订本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⑵在甲方取得全部产权人签订同意改造的意见书和甲方的上级主管局对本项目批准文件及区房改办批准本项目为危旧房改住房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再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
3、根据本项目的改造进度负责筹集本项目的前期和启动资金(包括前期各种申报费用、土地出让金我、各种补偿和设计、报建资金等),建设资金根据实际建设进度按桂政发(2009)16号文规定由购买本危旧房改住房项目非还建房产的住户自筹解决或由乙方融资解决。
4、在甲方安排完成原产权住户的搬迁后,乙方应积极向房改办办理拆迁手续,且在获得房改办的拆迁批准文件后积极实施建筑物折除工作。
5、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即组织优秀的设计单位对拟建新区进行规划设计,并在设计过程中充分征求甲方意见的基础上完成,完成的规划设计方案报规划部门及房改办批准。
6、在获得规划部门及房改办的正式批准后,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完成还建房的房号安排与分配方案并做公示。同时在本项目动工之前组织非还建房购房户的认购交款工作,所交购房款应进入甲、乙双
方指定的甲方专项账户,专款用于项目的建设。
7、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乙方独立完成对本项目房地产开发的设计、报建、开发建设、销售等工作。即乙方独立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⑴根据设计的批复及有关规定选择设计院、工程施工公司、监理公司等专业工作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
⑵对本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使用。
⑶与有关项目各参与方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⑷进行项目各参与方的协调工作。
8、保证所建房屋按时竣工交付使用,新建房屋的质量验收合格。 十四、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在解除合同后,甲方必须在二十个工作日内退回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和代垫的资金,同时赔偿乙方本项目已发生的报建、在建的实际损失,并按实际支付的保证金数额赔付乙方的损失。
2、若乙方不能在2011年12月31日完成本项目的报批手续(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其它代垫资金(不含报建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如数退回给乙方。
十五、其它约定
1、本项目建设方案若在实施过程中因立项、规划设计条件、增加容积率、宗地用地性质的变性、土地出让金的交付、土地使用权证
的分割等因素导致调整的,则甲乙双方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加以明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执行。 十六、协议的生效和持有
本协议一式五份,由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加盖公章,在乙方支付给甲方履约金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报区房改办备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