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矩形有哪些性质
矩形有哪些性质矩形有哪些性质 OO AA BB CC DD 1AB CD1AB CDAD BCAD BC
//// //// 2?ABC?BCD?ADC?BAD902?ABC?BCD?ADC?BAD90OO 3 OAOBOCOD3 OAOBOCOD 矩形的对角线相等且互相平分矩形的对角线相等且互相平分 矩形的判定 定理1有三个角是直角的四边形是矩形 定理2对角线相等的平行四边形是矩形 有一个角是直角的平行四边形叫是矩形 定理直角三角形斜边上的中线等于斜边的一半 已知:在Rt?ABC中?ACBRt? CD是斜边AB上的中线 求证:CD1/2AB C B A D 已知在RtΔABC中?ACBRt?CD是斜边AB上的中线 求证CD AB 1 2 A C B D E 证明延长CD到E使DECD CE连接AEBE。 ?CD是斜边AB上的中线 ?ADDB。 又?CDDE ?四边形AEBC是平行四边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EA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D AB。 1 2 ? ?ACBRt? ?四边形AEBC是矩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角线互相平分的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 有一个角是直角的平行四边形是矩形 矩形的对角线相等 12 一边上的中线等于这条边的一半的三角形是直角三角形 A B C 已知在ΔABC中CD是边AB上的中线且 ABCD21求证 ΔABC是直角三角形 ?CD是边AB上的中线 ?ADDB 又?CDDE ?四边形AEBC是平行四边形 ABCD21又?CEAB D E 证明延长CD到E使DECD CE 连接AEBE。 12?四边形AEBC是矩形 ??ACB90? 对角线相等的平行四边形是矩形 ??ABC是直角三角形 定理直角三角形斜边上的中线等于斜边的一半 ?CD是斜边AB上的中线 ?CD AB。 1 2 C B A D 几何语言 一边上的中线等于这条边的一半的三角形是直角三角形 推论 几何语言 在ΔABC中CD是边AB上的中线且 ABCD21?ΔABC是直角三角形 1、证明一条线段是另一条线段的1/2或2倍常用的定理 “三角形的中位线定理”和“直角三角形的斜边上的中线等于斜边的一半” 2、添辅助线的方法延长短的使它等于原来的再证相等或在长的上截取一段使它等于短再证中点。 22如图一斜坡如图一斜坡ABAB的中点为的中点为DDBC1BC1CD2CD2则斜坡的坡比为则斜坡的坡比为____________ ABCD11在在RtRt??ABCABC中中??CRt?CRt?ACAC BC1BC1则则ABAB边上的中线长为边上的中线长为________________ 221:153233如图在矩形如图在矩形ABCDABCD中中EE是是BCBC的中点的中点??BAE30BAE30OOAE2AE2则则
BD________BD________ 7ABCDE44如图如图在Rt?ABC中中?ACBRt?CD是斜边AB上的中线已知?DCA250 ?A ?B C B A D 250 650 5如图已知BC20m ?B?C30? E、G分别为ABAC的中点P为BC的中点且EF?BC GH?BC垂足分别为FH求EF、PG的长 A P C B F G H E 6一张平行四边形纸片如图。现要求剪一刀把它分成两部分然后做适当的图形变换把剪开的两部分拼成一个矩形说明你的剪法和所采用的变换。 A D C B 例、求证在直角三角形中300角所对直角边等于斜边的一半。 已知在RtΔABC中?ACBRt? ?A 30? A B C 求证BC AB 1 2 D 在直角三角形中等于斜边一半的直角边所对的角等于30? A B C 已知在RtΔABC中?ACBRt? BC AB 1 2 求证?A 30? D 说明上面两个性质只能局限于填空和选择题 例例11、已知如图?、已知如图?ABCABC中中BDBDCECE是高是高GG、、FF分别是分别是BCBCDEDE的中点。试判断的中点。试判断FGFG与与DEDE的位置关系的位置关系并加以证明。并加以证明。 ABCDEGF变式变式已知如图在四边形已知如图在四边形ABCDABCD中中??ABC ABC ?ADCRt??ADCRt?MM是是ACAC的中
点的中点NN是是BDBD的中点。试判的中点。试判断断MNMN与与BDBD的位置关系并加以证明。的位置关系并加以证明。 ABCDMN例例22、已知如图、已知如图ABAB与直线与直线 相交于一点过相交于一点过点点AABB作作 于于CC 于于DDMM为为ABAB的中的中点连结点连结MCMCMDMD。。 求证求证MCMDMCMD AClBDllE 1、如图t?ABC中??点分别是边上的中点点是边上的中点如果则 FEDABC?点是边上的中点?? ?是t?ABC的斜边的中线 ?× 直角三角形的斜边的中线等于斜边的一半 ?点分别是边上的中点 ?DF是三角形的中位线 ? DF12AB3三角形的中位线等于第三边的一半 2、 如图在RtΔABC中CD是斜边AB上的中线已知?DCA200则? A ?B____。 B C A D 20? 70? ?CD是斜边AB上的中线 ?CDADBD AB 直角三角形的斜边中线等于斜边的一半 12???? ??? ? ??? 直角三角形两锐角互余 3、在矩形ABCD中E是BC上一点已知AEADDF垂直与AE于点F求证CEFE D C A F E B 44、、以以????ABCABC的三边在的三边在BC BC 的同侧分别作三个等边三的同侧分别作三个等边三角形即角形
即????ABCABC????BCEBCE????ACFACF请回答下列问题请回答下列问题 11四边形四边形ADEFADEF是什么四边形是什么四边形 22当当????ABCABC满足什么条件时满足什么条件时四边形四边形ADEFADEF是矩形是矩形 F E D C B A 证明一条线段是另一条线段的1/2或2倍 常用的定理 2添辅助线的方法 “三角形的中位线定理”和“直角三角形的斜边上的中线等于斜边的一半” 延长短的一倍再证它与长的线段相等或在长的上截取中点再证中点取得的一半等于短的
范文二:企业性质有哪些
企业性质有哪些? 具体些, 说说各个企业性质的含义和区别.
一、企业性质的分类
关于公司、企业的种类,我国《公司法》、《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有相关规定。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公司种类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又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和非国有独资公司。从广义上讲,国有公司以出资情况来加以区分,可以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公司。
二、各自的含义和区别
1. 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资产的投入主体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就是国有企业
2. 集体所有制企业: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是公有制形式之一。我国最早是在农业、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中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而建立起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它的特点是:第一,生产资料属于集体经济成员共同所有,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成员根据他对集体经济的贡献来分配其经营成果。第二,它的公有化程度低于全民所有制,范围较小。第三,集体经济单位之间存在着差别。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集体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也在发生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联合体。经营管理上已经不限于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统一生产经营、成果实行单一按劳分配的形式,而是实行了集体所有分散经营、各负盈亏等多种形式。
3. 联营企业:联营具有法人型联营、合伙型联营和合同型联营三种形式。" 企业之间或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称为联营企业
4. 三资企业:通常把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统称为三资企业。 它是经我国有关部门批准,遵守我国有关法规规定,从事某种经营活动,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国外投资方与我国投资方共同经营或独立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改革开放以来,三资企业已经成为我国企业系统一个组成部分,办好三资企业,对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扩大出口渠道都具有重要意义。
5. 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他们之间主要的区别在于资金的组成结构上
范文三:授权性规范有哪些
篇一:3-法律法规中的授权性规范
法律法规中的授权性规范
授于公民、公职人员、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可以自行抉择做或不做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禁止性规范和命令性规范称为义务性规范;把授权性规范称为任意性规范。 授权性规范在法律条文中,多以“可以”、“有权”、“享有”、“具有”等词来表达。
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这一分类所依据的标准是法律规则规定的内容;
法律规则及其法律规则的分类标准。法律规则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严密逻辑结构的行为规则,它以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为中心内容,属于社会规则的范畴。
在不同的分类标准下,法律规则可以有不同的类别。
根据法律规则调整行为的方式不同,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授权性规则,即规定人们可以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则。在法律中,有关权利和自由的规定均属于授权性规定。
义务性规则,即规定人们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不得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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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种行为的法律规则。 如:
法律条文中所看到其表述法律规则的情况也是颇为不同的,具体而言,大致有以下几类突出的情形:
,(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由数个法律条文来表述。
,(法律规则的内容分别由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条文来表述。
,(一个条文表述不同法律规则或其要素。
,(法律条文仅规定法律规则的某个要素或若干要素。
法律规则的分类
,(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所谓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它又可分为权利性规则和职权性规则。
所谓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它也分为两种: (,)命令性规则。 (,)禁止性规则。
,(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在法律条文中规定的绝大多数法律规则属于此种规则。
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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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则。
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
,(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所谓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
义务性规则,职权性规则属于强行性规则。
所谓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在权利性规则中,有些属于任意性规则。
法律条文中的规则和原则如何区分
一般说来,可在几方面来区分:
1、总体上,规则是明确、具体的,具体表现形式是法律条文;原则是笼统、抽象、模糊的,它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的、稳定的法律原理和准则。
2、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是针对某一类具体的行为,有同类特性;法律原则,比较抽象,对行 为、事件、对象有广泛的覆盖面。
3、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中,而法律原则不如此,而是有可能不同原则甚至互相冲突的原则都会同时出现在同一部法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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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与“措施”的区别:思路与操作。
一、意义上的差别:
1.方法:是指为达到某种目的而采取的途径、步骤、手段。
2.措施:是指针对情况采取的处理办法。
二、用法上的差别:
1.方法:是一种中间性的途径、步骤或手段,侧重于过程。
2.措施:是一种最终的处理办法,侧重于结果。
三、针对“工作方法”和“工作措施”实际分析:
1.工作方法:在工作过程中为实现工作目的而采取的一种途径。首先预定一个工作目标或目的,再根据这个设定的工作目标或目的来制定具体的过程。
2.工作措施:主要用在工作上出现了一些情况,而最终采取的一系列补救办法。
授权性规则
是法的要素中法律规则两种之一,指规定人们有权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可为模式”的规则。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授权性规则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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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性规则可以分为职权性规则和权利性规则。
义务性规则
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
任意性法律规范是一种法律规范,它提供了一种行为方式,行为人可以选择,也可以不选择,其权利义务由当事人自由协商选择,法律不强制,一般而言任意性法律规范都是赋予当事人权利与自由。如,婚前可以进行财产公证,这就是任意性的规定,你不公证也可以结婚。再例如中国公民结婚男子必须年满22周岁,女子必须年满20周岁,有这种“必须”字样的是强制性法规,不到年龄民政部门是不给登记的。简单来说,强制性的法规是必须遵守的,任意性法规一般是建议性,选择性的~
授权性规则是不是都是确定性规则
1、授权性规则,又称权利规则,是指规定权利人可以为一定行为或要求其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则。
授权性规则是授予人民权利、选择自由的法律规则,与义务规则、权义复合规则相对。其分类标准是看法律规则的内容是授予权利还是赋予义务。
2、确定性规则与委任性规则、准用性规则相对,分类的依据是法律规则的内容是否明确规定,是否需要援引其他法律规则来确定本规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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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概念上看,二者是对法律规则依据不同的标准进行的分类,至少从概念逻辑上上看二者完全可能存在交叉,也可能存在不重叠的部分。所以授权性规则完全有可能不是确定性规则,而是委任性规则或准用性规则。而且我们在实例上也可以佐证这一点。这样的条文还有不少。试举一例如下:
举例:物权法第121条 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42条、第44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上述条文规定了被征收、征用情况下,权利人可以获得补偿,这是权利规则(授权性规则),但是单独该条规定尚不能确定内容,还需要援引第42条或第44条才能确定。该条属于准用性规则,不属于确定性规则。
刑法中所包含的规则大多属于授权性规则
法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其具有规范性
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法律规则的种类有:
授权性规则与义务性规则;
强行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
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分析】
按照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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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授权性规则的作用在于赋予人们以一定的权利去设立、变更、终止他们的法律地位或法律关系,其特点是为权利主体提供一定的选择自由,对于权利主体来说不具有强制性。授权性规则又可分为鼓励性规则和容许性规则。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或不做某种行为的规则。与授权性规则相比,义务性规则表现为对义务主体的约束。义务性规则具有强制性、必要性和利他性。义务性规则又可以分为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两种。命令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当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禁止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即禁止人们做一定行为的规则。
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不论人们的意愿如何,都必须加以适用的规则。一般来说,公法类法律,特别是行政法、刑法等,王要涉及公共利益,强行性规则较多。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在民商法等私法类法律中,主要涉及私人利益,任意性规则较多。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的划分是相对的。公法中也有任意性规则,民商法中也有强行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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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将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法律条文中规定的绝大多数法律规则都属于此种规则。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客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
除了上述三种分类外,常见的分类还有依据法律规则功能的不同,将法律规则分为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调整性规则是对已有行为方式进行调整的规则,它的功能在于控制行为。调整性规则调整的行为先于规则本身,比如交通法规,人们的交通行为先
于交通法规产生。调整性规则占了法律规则的大多数。构成性规则是组织人们按照规则规定的行为去活动的规则,规则所指定的行为在逻辑上依赖于规则本身。比如设定某一机构的规则就属于构成性规则。
法律规则分为三类:
1.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
它又可分为权利性规则和职权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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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此就是一条授权性规则。
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它也分为两种:命令性规则与禁止性规则。
(1)命令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当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
例如:《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此即属于命令性规则。
(2)禁止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不作为义务),即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规则。
例如:《宪法》第12条规定,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此即属于禁止性规则。
2.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在法律条文中规定的绝大多数法律规则属于此种规则。
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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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
例如:我国《选举法》第44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可以制定选举法实施细则,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此规定即属委任性规则。
准用性规则,是指虽然没有直接规定的内容,但是明确指出在这个问题上可以适用其他法律条文或法律文件中某一规定的规则。
例如:我国《商业银行法》第17条规定,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此规定即属准用性规则。
3.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义务性规则、职权性规则属于强行性规则。
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在权利性规则中,有些属于任意性规则。
“法律条文”
法律规则,即我国法律学界通常所说的法律规范,是指具体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并设臵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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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 .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关于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司法考试中采用新三要素说。
假定经常被省略。
假定条件,行为模式,
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
1(法律条文可以分为规范性条文和非规范性条文。
并非一一对应~~
2(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
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
我们在法律条文中所看到其表述法律规则的情况也是颇为不同的,具体而言,大致有以下几类突出的情形:
,(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由数个法律条文来表述。
,(法律规则的内容分别由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条文来表述。
,(一个条文表述不同法律规则或其要素。
,(法律条文仅规定法律规则的某个要素或若干要素。
(三)法律规则的分类
,(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所谓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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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它又可分为权利性规则和职权性规则。
所谓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它也分为两种:
(,)命令性规则。
(,)禁止性规则。
,(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在法律条文中规定的绝大多数法律规则属于此种规则。
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
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
,(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所谓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义务性规则,职权性规则属于强行性规则。
所谓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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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在权利性规则中,有些属于任意性规则。
法律规范不同于其他规范的男一个重要特征是它的严谨性。它有特殊的逻辑构成。 构成一个法律的要素有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和法律规范。
每一个法律规范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构成。
行为模式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所提供的标准和方向。其中行为模式一般有三种情况:
(1)可以这样行为,称为授权性规范;
(2)必须这样行为,称为命令性规范;
(3)不许这样行为,称为禁止性规范。
篇二:试论授权性执法主体的范围界定
试论授权性执法主体的范围界定
宋飞
【正文】
在行政执法实务中,我们通常将行政执法主体分为三大类:职权性执法主体、授权性执法主体和委托执法主体。职权性执法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行政机关组织法的规定,在本机关依法成立时就拥有的相应行政职权并同时获得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组织。授权性执法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行政机关组织法以外的单行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授权规定而获得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委托执法主体实际上不是法定执法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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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而是职权性执法主体的委托行为。要分清委托主体和受委托主体,本部门委托多个主体执法的要分别列明,并附有委托书,没有委托书的视为非法委托。
三大行政执法主体中,授权性执法主体的范围在实践中相当广泛,可是我国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却仅仅对委托执法主体的条件予以明确,而对授权性执法主体的条件未予明确。因此笔者觉得授权性执法主体的范围界定应该是最难判断的。理清这个实践问题,有利于行政机关更好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也有利于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时更好地确定授权性执法主体的诉讼主体资格。因此,做好这项工作,意义深远。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情况以及本地实际,笔者试图将常见的授权性执法主体大致归纳为下述几类:
1、非行政机关。就就市辖区、县级市、地市级以下的县而言,主要是区(含市或县)乡(含镇)的以下四类机关
(1)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原属轻工行业协会,现归建筑工程管理局),授权依据应该是鄂政函(2008)第98号文件,而非法律、法规、规章。
(2)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原属建材行业协会,现归建筑工程管理局),授权依据是《湖北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也就是说是地方政府规章授权。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房改办合署办公),授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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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也就是说是行政法规授权。
(4)肉食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属商务局),授权依据是《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也就是说是行政法规授权。地市一级还包括散装水泥办公室、无线电管理处、家电办等。
2、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就就市辖区、县级市、地市级以下的县而言,主要是
区(含市或县)乡(含镇)的以下七类机关
(1)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所(简称“运管所”,市一级叫“运管处”),授权依据是《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也就是说是行政法规授权。
(2)司法局公证处,授权依据是《公证法》。
(3)城建办房管所(市一级叫“房管局”),授权依据是《房地产管理法》。
(4)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授权依据是《湖北省扶持老区建设条例》、《湖北省扶贫条例》也就是说是地方性法规授权。
(5)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合署办公),授权依据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也就是说是行政法规授权。
(6)地税各分局、公安各派出所、工商各分所。授权依据是国务院各部委提请国务院制定的各类规章。
(7)交警大队(地市一级叫“交警支队”)。授权依据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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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规定。
地市一级还包括城管支队、人防办等。
3、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是各种各样的,如我国的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疾人联合会、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等。此外,国外的律师协会、医师协会等力量也很强大。法律、法规授权社会团体行使某种行政执法职能,办理一定行政事务的情况是大量的、常见的。
4、事业与企业组织。
法律、法规授权事业组织行使特定行政执法职能的情况是较多的。例如,《高等教育法》、《学位管理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授予公立学校(主要包括高等院校)及其他公立教育机构招生、颁发学位证、对学生进行包括开除学籍在内的处分、聘任教职工及对其实施处分等职能。
相对于事业组织来说,法律、法规较少授权企业组织行使行政执法权。因为企业组织主要以赢利为目的,从而往往与一定的行政执法职能行使具有利害关系。但这种情况也不是绝对的,某些企业可能不适于授权其行使某类行政执法职能,但并非不能授权其行使任何行政执法职能。在我国目前体制转轨的非常时期,一些国有的公用企业、金融企业和全国性总公司在一定时期内还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对象。它们包括烟草公司(与烟草局合署办公)、盐务公司(与盐务局合署办公)、电信公司(与电信局合署办公)、供水公司、天然气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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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也包括以前的煤气公司)、铁路运输公司(与铁路局合署办公)、鞭炮公司(与供销社下属的鞭炮专营办合署办公)等。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指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的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其与国家基层政权有着极密切的联系,它们根据相应组织法的授行使多种行政职能。其授权依据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6、有关的专门技术机构。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能时,往往涉及一些需要运用专门知识、专门技能、专门设备进行检验、鉴定的问题。对于这些技术检验、鉴定事务,法律、法规有时授权有关技术性机构办理。例如常见的价格认证中心、植物检疫站、计量监督检定测试所、纤维检验所、产品质量检验所、农机安全监理站、渔政船检港监管理站、
动物卫生监督检验所、药品检验机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环境监测站、出入境卫生检验检疫机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定点屠宰检疫点(与食品公司合署办公)等。
另外,有些非行政组织还存在曾经获得过授权但现在被取消的情形。比如说早先公布的《价格管理条例》曾经规定授权物价监督检查所进行价格监督检查和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职权,后来公布的《价格法》不再有这样的授权规定,上述授权也就不再存在。以前的《食品卫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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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卫生防疫站、食品卫生监督站对食品卫生领域进行检查监督,并可对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现在《食品安全法》取代了《食品卫生法》,将上述部门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赋予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因此之前的授权也就取消了。供电公司以前叫电力局,拥有对电力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电力法》出台后,各地相继将其职能移交给了经济局,因此以前的授权就作废了,现在的供电公司只能与用户签订民事性质的供电合同,对电力违法行为仅仅只能将检查结果上报经济局,由后者正式行使行政执法权。邮政公司(与邮政办、邮政局合署办公)以前也有一定的行政执法权,现在其只能也逐渐淡化了。以前《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这一地方政府规章,曾授予农村合作经营管理局派驻各乡镇办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站以对村集体的审计职能,现在乡镇财政所与之合并,统归财政局,上述授权也就名存实亡了。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我就不再一一枚举了。
城管的痼疾在哪里
刘建昆
本来已经十分懒于就这个问题发表意见了,但是得知近来网上热传的“城管秘籍”源于一个网友“桥上人家”,觉得还是有些话要说。城市管理问题无论是在理论上和实务上都是一个敏感问题,过于专业的阐述无异于对牛弹琴,而为城管辩解则容易激起民愤。不管怎么说,炒作“执法秘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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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桥上人家,在我眼里他还是一个有想法的青年。首先要明确的是,城市管理权是一种公物警察权。公物,是国家和政府所有的、供给普通市民使用的公共财产和公共市政设施。不深究的话,你可以把城市里一切政府投资建设的包括绿地,树木,路灯,人行道路,车行道路,以及其他附属,都作为公物。城管执行的是公物警察权,也就是说,作为首先要基于公物所有权,对公物进行保护。这种保护类似于私有财产上的物权,但是又不可能完全一样。因为公物的直接所有者是政府。政府的一个特点就是,使用行政权力。所以,城市管理公物警察权,必定要以行政执法的面貌出现。
在我看来,城管有两个痼疾。一是,局部目标的设置不科学。城市管理,保护公物的整体目标具有合理性,宪法上“社会主义共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与现实中一些不自觉者“攀枝折花”做法,始终是矛盾的。公物警察权的任务一个是保护城市公物不受破坏、打击破坏行为,这一点还好理解,我就不多说了。
第二个任务就比较复杂,就是维护公物的正常利用秩序。一般来说,政府设置城市公共设施,目的性是很明确的和排他的,比如车行道就是供车辆行驶的,你在利用车行道上盖房子,肯定是不行的。问题的关键是,哪些利用是合理利用,哪些利用是需要许可的特别利用,哪些利用是必须禁止的利用?这两年理论界有个别研究公物硕士生研究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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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看,可惜几乎都是“卑之无甚高论”。城管与小贩的矛盾之本质,其实就是摊贩利用马路等公共设施经营,对公物利用秩序是否有冲击的问题——完全将之归入禁止的利用,就是那么天经地义吗?可以说,合理利用,特别利用,禁止利用,这三者的边界一日不清,城管就一日没有好日子过。
篇三:禁止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通常称为禁止性规定,是“命令当事人不得为一定行为之法律规定”,属于“禁止当事人采用特定模式的强行性规范”。
民法上,对禁止性规范的判断应该遵循如下原则:一是如果既禁止特定的行为模式,也禁止特定的行为后果,这时行为应该绝对无效;二是如果法律仅仅是对特定的行为模式或者实现特定行为模式的方式加以禁止,但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后果,这时就不能简单地判决行为绝对无效,而是需要结合禁止性规范禁止的行为主体、客体与内容进行综合考虑。 授权性规范
是指授于公民、公职人员、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可以自行抉择做或不做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禁止性规范和命令性规范称为义务性规范;把授权性规范称为任意性规范。 授权性规范在法律条文中,多以“可以”、“有权”、“享有”、“具有”等词来表达。 比如: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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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
制裁性规范
制裁性规范,是指对违法行为不予承认,并加以撤销直至制裁的法律规范。
什么是提倡性规范
在目前法理学界,按照法律规范的效力强弱或刚性程度,一般把法律规则划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如有的人认为“按照权利、义务的刚性程度,可以把法律规则区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也有人认为“依照法律规范所表明的行为要求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强行性规范(或称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这种对法律规则划分,忽视了提倡性法律规范的现实存在性和重要性。实际上,提倡性规范在宪法、民法、经济法中都存在,尤其是在经济法中大量存在,而且有不断增加的趋势。
那么,究竟什么是提倡性规范,众所周知,强制性规范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命令或禁止人们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规范;任意性规范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允许人们自由选择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规范。简而言之,提
倡性规范是指规定在一定条件下,鼓励、提倡人们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规范。亦即:鼓励性规范、引导性规范。
如中国宪法第19条中国家“鼓励自学成才”、 “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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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的条款,第24条关于提倡“五爱”、第26条鼓励植树造林、第47条鼓励科学研究等精神文明建设的规范等
追问
提倡性规范是指规定在一定条件下,鼓励、提倡人们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规范。亦即:鼓励性规范、引导性规范。
我上面差不多是这么写的,但是我最后白痴的写了一句不具有强制性的规范,是不是就错了
回答
提倡性规范当然不具有强制力,也不是强制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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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行政授权制度,有哪些
篇一:授权的方法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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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本课程,你将能够:
? 了解授权的方法与原则;
? 了解授权的表现时机;
? 了解授权在管理中的重要性。
授权的方法与原则
一、掌控授权的方法
当领导太忙、业务太多,不在现场或是处在紧急状态时,就应该是授权的准确时机。例如,客户投诉需要现场马上进行处理,这时就要对一线员工进行授权,让一线员工代替总经理想办法解决客户的抱怨,想办法不把事情变大。员工代表公司拍板后,再上报,这个过程被称为“一线员工的授权”。
1.授权时机
有着远大理想的管理者,如果发现自己总是在重复地做着某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或总是吃力地做一些自己不擅长的事情,而有关组织竞争力与发展状态的重大事项却总被耽误时,就应该认真考虑是否需要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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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授权的时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领导过忙、业务过多、不在现场或处于紧急情况时;
第二,想培养接班人时;
第三,完成特定任务后,向下一个目标挑战时。
2.行之有效的方法
领导在给下属授权的过程中要掌握行之有效的方法,以便于授权的价值体现。一般而言,授权的方法分为:充分授权、不充分授权、弹性授权、制约授权。
充分授权
充分授权也叫一般授权,指上级在下达任务时,允许下属自己决定行动方案,并能进行创造性工作。以这种方式进行授权并非上级向下级指派特定任务,而是上级向下级发布一般工作指示。
不充分授权
不充分授权也称为特定授权,是指上级行政主体对于下属的工作范围、内容、应达成的目标和完成工作的具体途径等都有详细规定,下级行政主体必须严格执行这些规定。
弹性授权
弹性授权,又称动态授权,是指在完成任务的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授权形式。
制约授权
制约授权又叫复合授权,是把某项任务的职权分解授给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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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或多个子系统,使子系统之间产生相互制约的作用,以免出现疏漏。
与此同时,领导在授权的过程中,针对四种方法也要提出相应的管理模式,概括起来:内容型、行为型、结果型、人文型。
要点提示
授权管理模式:
?内容型;
?行为型;
?结果型;
?人文型。
3.权力下放的四层次
领导者权力下放主要包括四个层次。如图1所示:
图1 主管权力下放的四个层次示意图
从图中可以看到授权时权力下放的程度,即主管的权力是如何逐步下沉的,下属的权力又是如何逐步上升的。
第一个层次:主管保留绝大多数权力
在这一层次上,主管分配工作,下属无任何自决权力,必须按照主管指示行事,不能有任何偏差,遇到困难事事请示主管。
第二个层次:下属行动前应该得到主管的批准
在这一层次上,下属思考及讨论如何完成工作,最后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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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修正、决定和批准。 第三个层次:下属可以自取方法,定期向主管报告
这时下属的权力越来越大,可以自己设定目标,采取方法,但是必须定期向主管报告工作进度。这个层次是支持式的,在做决策之前经常采用民主集中制进行广泛、充分的讨论,讨论后再由下属执行,但需要定期向主管汇报,不能完全失控。
第四个层次:下属不经常向主管报告
这一层次的授权更充分,主管给予下属全部权力,自己退居幕后,放手让下属完成工作。
二、授权的原则
授权并不是基于组织领导者的一时兴起,授权的内容也不仅仅由需要完成的任务来决定。事实上,管理理论与实践已经提供了很多授权管理的成败得失方面的经验教训,前人已经总结了许多授权管理的一般原则。这对现在的授权工作是有着深刻的指导意义。
作为管理实践者的各类职业经理人,一定要对授权原则有相当的了解,在此基础上谨慎地决定是否授权,授权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有目的地授权;
第二,因事给人、视能授权;
第三,无交叉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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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权责相应的授权;
第五,逐级授权;
第六,单一隶属的授权;
第七,适度授权;
第八,信任原则;
第九,充分交流的授权;
第十,有效控制的授权;
十一,有效授权的及时奖励;
十二,授权负责;
十三,维护自尊与自信;
十四,耐心聆听及反应;
十五,辅导与支持;
十六,主动寻求协助,共同参与解决。
三、案例研讨
王先生是一个部门的主管,他发现下属的工作效率非常低,还不及他亲历亲为的一半,而且工作方法也不是很理想,而且王先生还怀疑下属对自己不够忠诚,所以就尽量避免分配重要的任务给这个下属。
讨论1:你认为下属对先生的做法可能会有何反应,
讨论2:你觉得王先生应该怎么解决这个事情,
回答1:下属本身不一定会觉得自己的工作效率低,此时需要上级的提示和指明工作完成状况的标准和绩效标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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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也许下属会觉得自己的工作方法不好,但是会抱怨主管没有指明的培训,因而会认为自己的方法没有什么错误。没有企业要求下属一定要对自己的上司忠诚,实际上,作为员工一定要对企业忠诚。下属会觉得由于没有和主管亲近,就受到他的打压和挤兑,就会产生不被重视的心态,在这样的领导手下工作会觉得很不平衡。因此,长此以往,下属就会产生抱怨、打上级小报告,以消极的心态消极怠工,甚至会选择离开。
回答2:面对这样的情况,王先生的解决方式是,第一,调整角色定位,无论是做管理工作还是技术工作,一定要把角色调整过来;第二,当发现下属工作效率很低的时候,要立即反馈给他,告诉他效率低在哪里以及绩效的评估标准。
此外,如果员工缺乏方法,就要训练他的方法;如果意愿不够,就要激励、调动他;如果技能不够,就要对员工进行帮助和辅导,但是一定不能亲历亲为。如果员工还是达不到标准,就要分四个阶段进行授权:即“我做你看,我做你打下手,你做我看,去做吧”。管理者要分层次地逐步培养员工成长,掌握相应的技能,同时会使下属扭转对管理者的看法:一是觉得管理者在真心帮他,二是非常信任管理者。
由此可见,处理好上下级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人力资源一项调查显示,员工离职有70%的责任和原因归罪于直接上级,而主要体现在上下级的相处关系。面对此种情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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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采取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对下级授权。
篇二:行政管理多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1(成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李某因违反公司规章规定,被公司扣除一个月奖金;某市文化执法大队对网吧进行检查,查实某网吧夜间招揽未成人娱乐,根据《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作出罚款处罚。关于上述两种经济处罚的区别,以下说法正确的是(BCD) B(后一种为行政处罚C(前一种涉及私人行政管理活动 D(后一种涉及公共行政管理活动
2(关于形式意义上的行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DB) A(以行使国家职能的机关来区分国家职能 B(是国家立法、司法职能外的第三种职能 D(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 3(现代国家行政的特征包括(ABCD) A(公益性 B(执行性与形成性 C(被动性 D(受指令拘束性
4(宪法确立、体现行政法价值目的的原则是(ABC) A(权力分立B(法治国C人权保障
5(以下说法,属于现代行政法特征的是(ABC)
A(内容广泛,性质复杂 B(形式多样,数量庞大 C(无统一法典
6(关于行政法的法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CD)
A(就是行政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C(存在不同位阶规范性文件D(规范具有多样性与分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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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以下可能成为我国行政法法源的是(ABC) A(宪法与法律 B(法规与规章C(立法解释 8(对地方性法规的理解,正确的是(AC) A(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可以制定
C(经济特区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可和其所在省级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不一致
9(美国现代行政程序法体系可能包括的法律是(ABCD) A(《联邦行政程序法B(《情报自由法》 C(《阳光下的政府法》 D(《私人秘密法》
10(对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功能的理解,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CD)
A(是行政法治的基础性规范 B(是制定行政法规范的基本准则C(可弥补行政法律规范的不足11(在我国,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ABCD)
A(行政主体合法 B(行政职权合法C(行政行为程序合法D(违法行政承担法律责任
12(在我国,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基本内容是(ABCD) A(行政行为动因应符合立法目的B(行政行为应体现正当性 C(行政行为应遵循公正原则 D(违反合理性原则应承担责任 13(以下属于程序正当原则要求的是(ABC) A(行政公开 B(公众参与 C(回避
14(甲市(省会市)城管执法局执法员A和B唆使无业人员
8
张某搭 驾驶的小汽车,然后在下车时候张给予c二十元钱。执法人员抓获c认为其存在非法营运的嫌疑,经过证,最后认定其行为构成非法营运以违反该市客运管理条例为由,对予以罚款两万元、吊销驾驶执照的罚。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CD) C(行政主体是城管执法局 D(处罚程序不合法
15(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ABC) A(主体 B(客体 C(内容
16(关于行政法律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CD)
A(主体具有恒定性 B(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地位是不对等的 C(内容不可随意处D(程序具有特殊性
17(关于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以下理解正确的是(AB) A(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B(必定包括行政主体 18(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包括(ABC) A(物 B(行为 C(精神财富19(行政法律关系内容的独特性体现在(AB) A(法定性 B(对应性
20(对由于户籍登记等产生的行政法律关系而言,婴儿的出生属于(AB)
A(行政法律事实 B(行政法律事件
21(A驾驶机动车闯红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被B市公安局C区交警支队民警D予以处罚。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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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本案中A和C区交警支队形成了行政法律关系 C(本案中行政法律事实是A闯红灯的违法驾驶行为 1(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包括(AC) A(依法组织C(精简效率 D行政保密 2(关于行政主体,以下说法正确的是(BC)
B(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权力C(独立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3(关于行政主体,以下理解正确的是(AD)
A(职权行政主体是国家行政机D(行政机关并非都是行政主体 4(关于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CD) A(并非所有行政机关都是行政主体 C(行政主体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机关
D(行政机关参与民事活动身份不是行政主体 5(以下属于行政职权的是(ABCD)
A(制定规章权 B(行政许可权 C(行政处罚权 D(行政奖励权6(行政职责的具体内容包括(BCD)
B(依法行使职权C(遵循法定程序D(符合法定目的 7(行政机关的特征包括(ABCD)
A(高度政治性 B(法律从属性C(相对独立性 D(层级性一8(关于行政机关,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 A(可成为职权行政主体 B(包括派出机关 9(以下属于我国地方行政机关的是(ACD)
A(山东省滕州市龙泉街道办事处C(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安分局 D。江苏省徐州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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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我国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包括(ABD) A行政公署 B区公所D街道办事处
11(关于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D) A(派出机关是行政机关 B(派出机构一般不是行政主体 D(派出机构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12(在我国,行政授权的依据包括(AB) A(法律 B(法规
13(以下主体可能成为授权行政主体的是(ACD)
A(上海交通大学 B(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D(上海市律师协会
14(关于行政委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D)A(委托人是行政机关D(接受委托的组织不能成为行政主体
15(关于行政委托与行政授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D) A(法律地位不同 B(法律后果不同 D(程序不同 16(关于我国公务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C) A依法履行公职C国家财政负担工资
17(按照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包括(ABD) A(国家主席B县人大常委会主任D检察官
18(按照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包括(ABCD) A(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执法人员B(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部长 C(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法官 D(民盟上海市委员会书记 19(关于公务员的申请辞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BC)。 B(任免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审批 C(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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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不得辞职
20(关于公务员对上级决定和命令的执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CD)C(执行明显违法决定、命令,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D(认为上级决定、命令错误,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撤销该决定、命令的意见
21(以下属于我国公务员考核内容的是(ACDE) A(德 C(勤 D(能 E廉
22(关于公务员的回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CD)
A(包括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c(既可以本人申请也可以由利害关系人申请D(可以保证公务员秉公执法 23(关于行政监察,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CD) A(是专门监 B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 C(是法制化监督 D(是综合性监督 24(行政监察主要包括(ABC)
A(执法监察 B(廉政监察 C(效能监察
25(关于行政监察基本原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CD) c(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D(依靠群众 26(行政监察机关的权限主要包括(AB) A(执法检查权B(违纪调查
1、关于行政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BC)
B(是行政管理过程中的行为C(包括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 2(关于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D) A(法律行为性 B(单方D(抽象性
3(以下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是(BCD)B(制定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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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制定规章D(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4(以下属于抽象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的是(ABC) A(权限合法 B内容合 C(程序合法、
5(关于行政立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CD)A(属于委任立法C(权限与程序法定 D(是抽象行政行为 6(关于行政立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CD)
A(属于抽象行政行为 C(具有普遍约束力 D(可反复适用 7(以下属于行政立法程序的是(ABCD) A(立项B起草 C审查 D决定和公布实施
8(以下主体,有权对行政立法行为进行审查监督的是(AB)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9(关于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
A(行政主体制定 B(属于抽象行政行为
10(关于行政处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C)A(是行政主体的行为 B(具有单方性 C_是具体行政行为
11(以下属于行政处理成立要件的是(ABC)A(具体性要件 B(单方性要件C(外部表示行为要件
12(以下属于行政处理对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效力的(AC) A拘束力C不可争力
13(以下内容属于行政处理合法性要件的是(ABCD) A(权限合法 B(内容合法C(程序合法 D(形式合法 14(关于行政处理违法的后果,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C) A(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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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的,法院可以判决确认其违法或无效B(行政处理的无效是当然无效C(行政处理的无效是绝对无 15(行政处理违法,可能会导致的后果有(ABC) A无效B可补正C可撤销
16(关于行政许可,以下说法正确的是(BCD)B(是要式行政处理c(是授益行政行为 D(是外部行政处理
17(关于行政许可设定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CD) A(法律可以设定各种形式的行政许可
B(《立法法》规定的专属立法权范围内事项,国务院无权设定行政许可
C(国务院以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许可,除了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大制定法律或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D(省级人民政府只能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
18(行政许可的实施由(AB)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 A行政机B行政授权性组织
19(关于行政许可实旌的程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CD) A(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 C(行政许可做出决定的最长期限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 D(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均符合法定条件的,一般应当按照行政机关受理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20(关于行政处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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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是由特定行政主体做出的 B(对象是违法的相对人 C(目的是制裁违法行为
21(以下属于直接影响相对人经济利益的行政处罚是(BD) B(罚款 D(没收财物
22(关于行政处罚的设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BC)。 B(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C(特定情况下,规章可以设定警告、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23(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以下主体有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是(A C)
A(不满十四周岁者C(精神病人持续发作
24(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以下主体有违法行为,应当减轻或从轻行政处罚的是(ABD)
A(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者 B(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者D(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后果者
25(关于行政处罚的时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D)
A(行政处罚法规定时效为两年D(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时效为六个月
26(关于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包括(ABC) A(调查 B(审查 C.决定
27(关于当场作出行政处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CD) A(违法事实确凿 B(有法律明文规定 C(当场处罚应当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D.当场处罚可以事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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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004年初,山东枣庄市农民宋某通过承包方式取得2(5亩农田的集体十地的使用权。但他并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而是经村委同意建造六间平房开饭店,并将剩余的土地圈成停车场。工程尚未完工便被枣庄市某镇政府发现,镇政府经调查取证,于2004年3月15日送达了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告知书。3月20日,镇政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宋某建造的建筑予以拆除,并决定罚款5000元。宋某对该处罚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可能涉及到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AD A(宋某 D(村委会
29(上述案例中,宋某行为合法吗?镇政府处罚合法吗?(BD)。 B(宋某行为违法 D(镇政府处罚违法
30(八马电子有限公司涉嫌售卖假冒伪劣产品,某市工商局决定由工作人员王强、黎明负责调查处理。王强和黎明在调查取证确定该公司违法事实后,预备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工商局告知该公司有权要求听证,七日后该公司未提出听证要求。某工商局在听证会举行前提前三天通知该公司参加听证会,该公司参加了听证会。会上,公司代表提出本案涉及商业秘密,要求不公开进行,主持人黎明不予理睬。听证会上,听证主持人黎明当场作出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的处罚决定。关于工商局行为程序上违法之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CD) A.工商局提前三天通知该公司参加听证会不符合法律要求 B.涉及商业秘密的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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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公开进行,不符合法律要求 C(本案听证主持人和调查人员为同一人,不符合法律要求 D.听证会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不符合法律要求
31(关羽系运煤司机,一日运煤经过110国道某省某地区路段设立的交通检查站时,交通站执勤人员宋江(身着公路收费人员制服)向关羽走过来,递给了关羽一张处罚决定书,并对关羽说:“交50块钱,再走。”关羽接过处罚书,见上面印着的全部内容是:根据有关规定,罚款50元。决定书印着某省某地区交通大队的印章。关羽问宋江:“为什么罚我?”宋江说:“你超载。”关羽辩称:“我只拉半车煤,怎么就超载?”宋江不耐烦地说:“让你交你就交,罗嗦什么?”关羽说:“不说清楚,我就不交。”宋江又递过一张处罚决定书,并说:“就你这态度,再交100元。”宋江行政处罚行为哪些地方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ABC)
A(没有亮明自己执法者身份B(处罚决定书处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确凿,缺乏法律依据c(未给予当事人充分的申述、辩解权 32(行政强制包括(AB)
A(行政强制执行 B(行政强制措施33(间接强制执行包括(AC)。 A(代履行 C(执行罚
34(张某因违章停车被交警罚款200元,在处罚决定书中明确:每逾期一天会加处3,滞纳金,此处滞纳金的性质是(ABD)A(行政强制 B(行政强制执行 D(执行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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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关于回避制度,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D) A(是“任何人不得作为自己案件法官”原则的体现 B(行政处罚法里面有规定D(是自然正义的基本要求
36(关于行政程序中的说明理由制度,以下说法正确的是(BC) C(在英国是“两造兼听”原则的必然延伸
D(我国行政法最早规定说明理由制度的是《行政许可法》 37(关于行政程序中的行政案卷制度,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CD)C.案卷中的证据不必在行政程序中质证D(行政程序结束之后的调取的证据或其他材料,可以酌情作为行政行为的依据 38(以下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的是(ABC)
A(公平、公正 B(及时、准确C(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关系 39(依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有(AB)
A(涉及公民切身利益的 B(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 40(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场所有(ABCD)
A(国家档案馆 B(公共图书馆C(信息公告栏 D(书报亭 1(以下属于我国行政救济途径的是(BCD) B.行政复议C(立法救济 D(行政诉讼 2(关于行政复议,以下理解正确的是(ABCD)
A当事人的申请为必需前提B一般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C目的是为了纠正行政主体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D(复议机关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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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下属于行政复议合法原则要求的是(ABD) A主体合法B依据合法D程序合法 4(以下争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是(ABC) A(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的
B(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行政机关没有履行的 C(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部分规定合-法I}生产生争议的 5(关于行政复议的管辖,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D)
A(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谈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B(对省级以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D(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直接向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等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6(某市交通管理局发布文件,规定对高速公路过往车辆征收过路费。徐某驾车路过被征收,认为属于乱收费,欲提起复议申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CD)A(徐某可以直接对该征收行为提起行政复议C(徐某可以在对征收行为申请复议时要求审查该文件D(徐某可以口头提出复议申请
7(具备下列情况之一,复议机关应当作出撤销或变更决定,并可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ABCD)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B(适用依据错误C(违反法定程序D超越或滥用职权
8(以下主体中,属于行政赔偿中的侵权行为主体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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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 A(行政机关 B(授权行政主体 9(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ABCD)
A(侵权主体 B(违法行为C(损害事实 D(因果关系 10(行政赔偿的免费隋形包括(ABC)
A(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B(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C(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
11(关于行政赔偿的行政处理先行程序,说正确的是(ABD) A(赔偿请求人应当先请求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 B(提出的赔偿请求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之内
D(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收到申请后两个月内做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12(关于行政追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C) A(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向赔偿请求人先行支付赔偿费用 B(公务员、受委托的组织、个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C(追偿数额不可超出赔偿义务机关实际支付的赔偿金额 13(关于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区别与联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CD)A(发生基础不同B(发生时间不同 C(方式不同 D(适用程序不同
14(下列可能会引发行政补偿的行为有(ABCD)
A土地征用 B(城市房屋拆迁C(公用征调 D(紧急避险 15(以下行政补偿方式中,属于间接补偿的有(ABC)A(在人、财、物调配上给与优惠B(减免税费C(授予能给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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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带来利益的某种特许权
1(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包括(ACD)
A(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C(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D(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2(下列有关行政许可的行为中,属于可诉行政行为的是(ABC) A(行政机关将某项许可证颁发给甲公民的行为B(行政机关拒绝许可的行为C(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不作任何答复的行为
3(下列选项中,属于不可诉的行政行为的是(BCD)
B(国家制定外交政策的行为C(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免职决定D(不具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4(下列案件中,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ABD)
A(对上海市政府所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起诉的案件B(专利局宣告专利无效的案件D(社会影响较大的集团诉讼案件
5(下列行政复议行为引发的行政诉讼,既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ACD)A(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和证据的C(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 D(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且影响案件定性的
6(A县刘某被B县公安局作出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刘某向C市(A、B县共同上级地级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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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局将拘留15天的处罚改为拘留5天。刘某仍不服,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法院对此案享有管辖权?(BC)
B(B县人民法院C(C市公安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7(以下管辖,属于裁定管辖的是(ABC) A移送管辖B指定管辖 C管辖权的转移 8.移送管辖必须具备以下哪些条件?(ABC)
A(移送行政案件的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案件B(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依法没有管辖权C(接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必须对该案件有管辖权,
9(以下属于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被告资格发生转移的情况是(ABC)A(撤销 B(合并 C(分立
10(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证据的有(ABCD) A(被害人陈述 B(书证 C(物证 D(视听资料 11(以下证据,属于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资料的是(ABCD)A(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 B(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C(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D(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
12(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撤诉处理的情形有(AB) A(原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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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上诉人认为法院偏袒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13(关于行政诉讼的二审,说法正确的是(ABD)
A(可以实行书面审理B(审理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D(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二审应当依法改判 14(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符合以下法定理由(ABCD) A(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B(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C(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 D(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15(关于再审程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CD)
A(人民法院决定案件再审,应当作出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B(上级人民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 C(再审案件原来是经第一审程序裁判发生法律效力的,按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再审
D(再审案件原来是经上诉审理程序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再审16(关于行政执行程序,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CD)C(不具有司法执行的一般特征D(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执行裁定,执行申请人可以上诉
17(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根据不同情况,依法分别作出以下判决和处理(ABCD)
A(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B(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或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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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责成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C(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D(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 18(撤销判决适用于(ABCD)
A(主要证据不足的。B(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C(违反法定程序的 D(超越职权的或滥用职权的
19(一审法院的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的是(ACD)
A(不予受理裁定 C(驳回起诉裁定 D(管辖权异议裁定 20(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是(ABC) A(法律 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
2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规章,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CD)
A(此处的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 C(表明人民法院对规章合法性具有审查权
D(明确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存并发生冲突的,优先适用法律法规
篇三: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摘要: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是行政法和行政法学的重要范畴,是行政主体范畴之基本组成部分。本文简要论述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基本概念和主要类型,并对授权行政组织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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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行政主体的区别进行简单比较,粗浅探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不足,并如何完善这些局限性及不足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类型 行政主体 建议
一、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概念、渊源及特征
(一)、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概念及特征。
依宪法和行政组织法规定[1],在行政机关依法成立时就拥有相应行政职权并同时获得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组织的职权行政主体不同,所谓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就是除国家行政机关以外,因法律法规的授权而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2]行政授权也即是法律、法规将某项或某一方面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全部,通过法定方式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授权性行政主体的突出特点,就是它们不是以其组织机构的成立而取得行政主体资格,而是以法律、法规的授权规定而获得。如《行政处罚法》第17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法》第23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作为行政权力一种重要形式,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具有如下一些法律特征:第一、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一般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通常是职权行政主体。第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享有一定行政权。第三、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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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来自于合法授权。第四、被授权组织自身应该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从上面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概念和法律特征可以进一步理解,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应该具备有如下条件:首先,做为行政主体最基本条件是有法律、法规或规章明确规定。其次,有确定权利的最终归属。法律、法规规定的“权”依其性质是否归属于国家,也即授权者合法而正当地拥有所“授予”“它人”的“权”,而且该权应该属行政权,应该属于行政权范畴,如果不是行政权,就不能算为所说的授权。如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就不属于授权范畴,因这是公民与生具来必然享有的权利。再次,被授权者必须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如果不是也不可能获得授权,如个人,就不可能是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另外,授权,还应该是外部权力的授予,如果是内部权力授受,也不能称为所述授权。如任何一个组织,如公司、企业等,其内部事务管理权,并不溯及公司外部人或事,因而不具有公共管理性质,不属于行政权范畴,同样任何一个行政机关内部人或事的管理,如果权力转移也不是所述授权。
(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渊源
我国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经有效授权取得行政主体资格主要有两种途径:?有关法律、法规直接授权。?由有权机关的合法授权。这种形式又具体分为两种:其一,由有权制定法律、法规的国家机关依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直接授权,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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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授权,就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吊销营业执照只能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使)。其二,由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机关依法授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12条“因公务出境的中国公民所使用的护照由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颁发,海员证由港务监督局或者港务监督局授权的港务监督颁发,因私事出境的中国公民所使用的护照由公安部或者公安部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颁发。中国公民在国外申请护照、证
件,由中国驻外国的外资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颁发。”无论何种形式授权,只要其授权有法定依据,即可成为有关组织取得行政主体资格依据,从而取得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资格。
对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所谓“法律、法规授予”,“法律、法规”,应该是来自于《立法法》所规定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和国务院立法。但是,现阶段,由于中国立法制度的特殊,可以立法而又具有效力(部门规章以上)的立法主体数不胜数,规章更是多如牛毛,其中多有涉及到“授权”,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45号令《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第11条第2款“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可以授权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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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行使其部分职权,接受授权的机关,对其在授权范围内实施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0条21条把规章授权也包括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从这来理解,则对于规章所授权的主体也应该视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类型
1、行政机关内部机构。行政机关内部机构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行使行政权,在处理公务时,须以行政机关的名义作出行政决定。但是。行政机关内部机构在得到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作为行政主体进行活动。如《商标法》第2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这里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就取得授权而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按照法律规定,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的内部机构,也包括各职能部门内设的内部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主要指后一种内部机构。
2、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派出机构是政府职能部门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而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代表政府职能部门从事某方面行政管理工作的机构。如县区公安局的公安派出所;县区工商局设立的工商所;县区税务局设立的税务所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只在法定授权的范围内才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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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行政主体资格。但是,这里要注意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派出机关具有行政主体地位,而派出机构除法律法规授权外没有行政主体地位。?
3、行政性公司。行政性公司是指以公司的构成要件成立,主要从事经济活动,但经授权具有某一方面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我国目前正处在经济体制转型期,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由原政府主管部门转变或改建而成的行政性公司大量出现,如铁路公司、烟草公司、自来水公司等。由于这些公司所处的过渡性位置和管理的需要,姑法律往往授权其履行某些政府职能。这类公司作为行政授权组织,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行政职能。
4、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政府以外靠政府财政拨款运作且不实行经济核算的非营利性组织,如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经法律法规授权,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行使行政职权,成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如《教育法》授权公立学校及其他公立教育机构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并向受教育者颁发学位证书。
5、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宗教团体、公益团体等,如工会、共青团、妇联、残疾人联合会、律师协会等。法律法规往往授权社会团体在某一特定范围内行使行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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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指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的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工作受政府派出机关或基层人民政府的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受市或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的指导;村民委员?派出机构法律地位的转换:有法律法规授权时,它是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无法律法规授权时,它是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
会受乡、镇的人民政府指导。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根据相应组织法的授权行使多种行政职能。[3]如《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授权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等。
三、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职权行政主体及委托行政主体关系。
(一)与职权性行政主体的主要区别
1、取得主体资格的法律依据不同。获得职权性行政主体资格的法律依据是宪法和有关组织法,取得授权性行政主体资格的法律依据是宪法和有关组织法以外的单行法律、法规。
2、主体的组织性质不同。取得职权性行政主体的组织是行政机关,是国家设立的专门履(来自:WWw.xlTkwj.com 小龙文 档网:行政授权制度,有哪些)行行政职能的国家行政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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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而获得授权性行政主体的组织,除行政机构外,是国家行政组织以外的社会性组织,包括社会团体、群众组织、事业组织。
3、职权内容与范围不同。职权性行政主体是以完成一定的国家行政职能为目的而设立的,故宪法和有关组织法对其行政职权与职责的规定,具有一定的原则性、概括性,授权性行政主体是以单项法律、法规的明确具体授权规定取得主体资格的,其职权的内容、范围和方式是专项的、单一的、具体的,必须按照授权规范所确定的职权标准去行使。
从上述所列那些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所行使行政职能都不是自身固有职能,是一种代理行为,和这点非常相似,委托行政主体所行使行政职能也非自身职能,也是一种代理行为,为了更能清楚理解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现再就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委托行政主体作一个比较。[4]
(二)与受委托行政主体的区别
行政委托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职责范围内,依法将其行政职权或行政事项委托给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受委托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管理行为和行使职权,并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它有如下特征:第一,行政委托主体的职权来源是行政机关的委托行为。第二,行政委托主体对象应当是符合法定条件的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如行政处罚的委托就应该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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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的条件。第三,行政委托不发生职权职责、法律后果及行政主体资格转移。
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是两个不同法律概念,在职权来源方式、授权或委托对象,法律后果等方面有着根本区别:
1、来源不同。行政授权必须以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为依据,也就是说行政授权是特定法律规范的结果,是基于立法行为而产生;而行政委托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的结果,基本上是基于具体行为而产生。
2、方式不同。行政授权一般由法律、法规规定授权,或由法律、法规规定由特定行政机关授权。行政委托以委托决定(“委托书”等形式)来进行,有关事项均在委托书中予以明确。
3、属性不同。行政授权是单方性,不需以被授权者同意为授权成立的前提,而且被授权者也无可能拒绝;而行政委托一般要征得受委托组织同意,它具有双务性。
4、实施主体不同。行政授权主体能够以自身的名义独立地行使所授行政权;而行政委托主体只能以委托人的名义行使委托行政权。
5、法律后果归属不同。行政授权主体在法律上具有独立人格,能够以自己名义独立地承担所发出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后果,充当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和行政诉讼被告;而行政委托主体不具有独立法律人格,其法律后果仍由委托原机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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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自身不能充当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和行政诉讼被告,只能由委托人来充当。
6、接受授权或委托的对象不同。行政授权只发生于原来没有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的一定组织机构身上,而且这个组织机构必须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更不能是个人;
而行政委托可以发生于没有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身上,也可以发生在已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身上,还可以发生在个人身上。
四、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存在的不足
1、缺乏系统理论指导。在我国,有关行政法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至今还不到20年。现有法学理论,没有比较系统的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理论,法学相关教科书,基本上也是简单地表述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定义及其法律特征,而未进行较为深入表述,就是现有法学理论探讨、研究也很少涉猎。所以时至今日,在我国还没有形成比较完整的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理论对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行为进行理论指导,没有理论的实践只能是一种探索,这也在所难免地会出现一些失当行为。
2、固有属性先天不足。成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最关键是“依法”授予,但这法律没有较为明确具体条件,现有理论和法律、法规只有简单地体现具备:(1)法律、法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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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自己名义实施行为;(3)承担该行为责任。[5]从这三点来看,实质点也仅仅是第一点。众所周知,一个企业设立,尚且需要较为细化的条件,如章程、人员设备、资金、场地、资格、技术等,而行政行为实施者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却仅仅是如此简单的条件,再也没有如自身职能、性质、人员素质、管理经验等的条件。由于没有较为严格条件限制,所以一部分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或会在某些情况下有先天不足之嫌。对此,有学者认为可以从两方面来界定授权组织:其一,授权方面的条件,授权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才有法律效力,否则,授权不为法律所认可,被授权组织行使行政职权就不具有合法性。其二,被授权组织方面的条件。一般而言,一个组织只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才能作为被授权组织:(1)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组织;(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的正式工作人员;(3)能独立地承担因行为而引起的法律后果;(4)具有与所授行政管理职能相应的技术、装备条件等。由于存在的“不足”,所以那一部分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实施行政管理,或会造成一个不那么对称行政管理模式,或最终是否胜任行使所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会产生一个疑问。
3、行政权经营权并存,行政管理有违公正性。从上述知道,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其中有很大原一部分是既有以猎取利润为目的的经营权,又通过授予获取了行政管理权,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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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履行其与经营利益相关行政职权时,就“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出于自然属性,这肯定无法同时扮演好两种角色,很难以保证其行政活动公正性。从这看出,所述的违法主体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大体也就是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由此可见,这些主体作为经营主体时其经营行为确实存在着不同程度不规范或也是不公正,而这些不规范或不公正产生直接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这些主体的另一方面是行政主体,它们凭借行政权力来为其经营权报务。可是,如保险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其违法行为的查处,管辖权问题还值得深入商榷:对于工商局监管行为,保险公司就提出了质疑,工商部门是否有权监管保险公司,这在全国不同地方出现了好多有关这个问题的诉讼,结果或胜诉或败诉。但无论如何,“自己孩子自己管教的行为”公正性委实也值得商榷。
4、行政诉讼主体不清晰。实践中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做为被告的确认往往有模糊不清现象,体现在:(1)“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概念没有明确的解释,其内涵不清,导致了被告主体难以确认。如闻名全国的北大学生刘燕文诉“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案,对于被告主体资格,就曾经引起了全国范围内法学界热烈争论。[6](2)我国行政机构林立,职权交叉,专门性法律、法规、规章中授权也有不完全规范、表述不明确现象,诸如“负责管理”、“执行”、“有权”的表述,就难以界定准确含义。由于这些客观因素存在,所以作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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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行政行为的组织是否能成为适格被告确实存在疑问。法院审理案件就存在因为现有理论下被告确认问题而产生困惑。(3)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作为被告主体难以确认,由其发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能承担责任则承担,不能承担责任的还可以说是上级授权,这你怎么能够分清是以它们为被告还是以上级机关为被告,而这却又往往损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4)从《 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第2、3款规定内容来看,由于对“超出”没有明确的解释,所表述的授权机构“超出法定授权范围”,是不是也就是“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情况相同,这时被告应该是上级机关还是授权机构呢,在事务中不够明确。
5、行政赔偿主体不明确。根据《国家赔偿法》,行政赔偿的最终归属是国家赔偿,这里所说的是形式上的赔偿主体。对违法行政时存在着如下分不清赔偿主体情形:(1)如上面所述,当授权内容不具体时,诉讼主体尚且难以确认,那赔偿主体更是难确认。(2)授权无法律法规依据、或越权授权的情形。被授权主体据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若被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何确定责任归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应当以授权行政机关为被告来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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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责任。就条款很好理解,不过实践其实很难说的,还是再说上面所述例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45号令《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第11条第2款“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可以授权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直接行使其部分职权。接受授权的机关,对其在授权范围内实施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那就比如吧,一市级工商局“授权”下属工商所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于是,工商所顺理成章就以自己的名义实施了行政处罚,但是这明显违背了《商标法》、《行政处罚法》,如果侵犯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发赔偿,市局、县局、工商所、抑或是规章制订主体国家工商局谁来来负责赔偿,都是有依据的。(3)授权主体超越授权权限发出具体行政行为或没有授权依据而发出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建议在《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一节中增加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被授权组织行使职权侵犯其合法权益提出国家赔偿的,被授权组织和授权机关是共同赔偿义务机关。[7]
五、完善我国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建议
随着社会发展,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势必进一步涌现,在公共事务管理将起到越来越重要作用,针对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存在的不完善地方,如何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是否可从如下几方面努力:
1、健全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相关立法和规定。这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考虑:(1)明确授权者的条件,严格授权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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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原则,无论是依法授权还是凭意授权非有一定法律层次或级别层次不可,最好是按照原来规定,要法律、法规才可以授权,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21条为越权解释,对其它较低层次的规章一律没有授权资格,这样的授权视为无效授权,把这种“授权”看成是一种委托,而对于凭意定授权,则应该是国务院以上级别才可授权,从而杜绝可授权的主体林立,被授权主体泛滥;(2)明确被授权者条件,严格规定被授权组织应该具备什么样资格和条件,被授权组织人员应该具备什么样素质和能力,从而保证每一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就是一个高行政水平、高行政能力的行政主体,杜绝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良莠不齐现象;(3)规范授权程序,立法应该是依程序立法,这里主要是意定授权,也即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步骤、顺序所构成的一个过程来完成授权行为,并应该公开授权的事项和范围、理由和依据、授权的期限以及在什么情况下授权收回或无效。
2、深化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特殊行业管理。(1)针对行政性和经营性并存的主体,加快这些主体过渡步伐,迅速形成单纯经营性主体而消除行政性职能;(2)对于改革尚未彻底成熟主体,应该尽量明确划分双重职能,虽然不能做到“井水不犯河水”但也应该有一个较为具体界限;(3)加快行业协会建设,迅速把行业协会构建延伸到地方各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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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强化行业协会行政管理职能,使之成为名符其实行业行政管理机构。
3、加强对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监督。首先,进一步明确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诉讼主体资格,对于法规表述不具体地方应尽可能具体化,责任不明确地方要严格分清责任,以加强对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行政行为司法监督,特别地对于作为被告尚未有明确规定的意定授权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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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宝石的光学性质有哪些
宝石的光学性质有哪些
进入21世纪.我国经济保持着强劲的发展势头.居民收入迅速增长.每年居民银行存款额增长都过万亿.到2?002年年末存款总额己突破八万亿人民币.2003年上半年又突破了1万亿人民币.居民购买珠宝首饰的经济支持力仍然强劲.在这一历史时期.我国珠宝首饰业仍将保持一定的发展速度.但数量的增长将让位于质量的提高.只有通过提升产品的质量和营销技巧.才能增加企业的竞争能力.最终的竞争在于专业人才,所以珠宝培训、钻石鉴定培训等专业培训受到了更多的关注,同时获得珠宝证书也是每个想往珠宝行业发展的朋友的一个梦想.?
宝石矿物的光学性质包括了透明度、光泽、颜色、色散、多色性以及一些特殊的光学效应等,它们是宝石对可见光的吸收、反射、透射、折射、干涉、散射、和衍射等作用所致,并与宝石的化学成分、晶体结构、集合体结构等密切相关,故是宝石鉴别、评价的重要内容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珠宝首饰越来越多地进入到普通百姓的生活中,珠宝首饰流通也日益频繁.仅靠一些兼职人员凭经验进行珠宝首饰的评估,已越来越难以满足人们的需要.珠宝首饰市场的发展,呼唤一大批受过专业培训:珠宝设计师、首饰鉴定培训、首饰加工培训等培训并恪守职业道德和评估标准的珠宝首饰评估师的诞生."珠宝首饰评估师"这一新职业的确立,不仅有利于珠宝首饰评估人才的培养,同时对规范这一行业的发展也将起到积极作用.上海珠宝学校为广大朋友提供了一个专业培训平台.宝石的透明度与光泽透明度――是光线透过宝石的程序,它与宝石的化学成分和结构有关宝石的透明度一般可以分为三级:透明:通过宝石可较清晰地见到背后物体,如水晶、钻石等;半透明:部分光线能透过晶体,但不能透视背面物体,如优质翡翠、月光石等;不透明:光线基本不能通过,如孔雀石等光泽――是宝石表面反射光线的能力,它的强弱刚好与透明度相反,透明度高的宝石光泽弱宝石的光泽可分为:金属光泽:反射极强,有如闪亮的电镀面一般,如赤铁矿;半金属光泽:反射较强,如磁铁矿;金刚光泽:表面反射较玻璃为强,并有灿烂耀眼的感觉,如钻石;玻璃光泽:只能反射小部分的光线,如玻璃、水晶、黄玉等;油脂光泽和松脂光泽:表面像涂上油脂般的反光(如水晶的断口)和类似松脂表面的反光(如琥珀的断口);蜡状光泽:如蛇
纹石类玉石的反光;珍珠光泽:如珍珠般反射出柔和和多彩的光线;丝绢光泽:有如丝绢般反光,为纤维状集合体宝石(如虎睛石)所特有1、宝石的颜色、多色性和色散可见光按光波的长短分解为红、橙、黄、绿、青、蓝、紫等波段,颜色就是宝石对不同波长的可见光吸收程度不同的反映假若一颗宝石对白光中的蓝色和绿色光波吸收,则宝石呈现红色色调,它是余下的光波的混合结果,也称为减色要准确观察宝石的颜色,一定要在自然光或标准白色光源下进行,方可避免因光源造成的假色调除了色调之外,宝石学上还常用到饱和度和亮度的术语:饱和度指颜色的鲜艳程度呈正比关系如祖母绿与孔雀石同为绿色色调,但前者比后者要鲜艳得多亮度为彩色的明亮程度,它与宝石本身的光学性质及加工质量有关名贵的有色宝石常要求色调纯正、饱和度和亮度大多色性――指非均质的宝石晶体因各向异性使晶体的不同方向呈现不同的颜色这种特性,有二色性和三色性之分如蓝宝石晶体顺其柱体处长方向呈蓝绿色,垂直延长方向呈蓝色,故为二色性;多色性强的宝石肉眼便可觉察出,但多数宝石的多色性需用特殊的仪器(如二色镜)方可观察到色散――指自然光斜射入某种介质中时产生的光的分解现象,如用三棱镜能将日光分解成七色一样道理琢磨后的宝石均会造成色散现象,但产生的程度因宝石的折射率不同而有差异每一宝石能造成色散现象的能力称为该宝石的色散度,如钻石的色散度高,能产生灿烂的光彩,十分耀眼夺目;水晶的色散度则较低2、特殊的光学效应晕色效应――是由于宝石内部物质的特殊排列而造成反射光波的互相干涉所呈现的现象,如珍珠便具有其特有的彩虹般的柔和晕色,即所谓"珠光"变彩效应――是指像欧泊一类的宝石,由于内部规则排列的层状微球使自然光发生衍射而造成的五彩齐现的现象,酷似油画家的画板月光效应――是光的一种散射现象,如月光石(微斜长石),由于内部具格子状双晶构造,引起光线的无规律反射(散射),形成有如月光般柔和可爱的白色晕,朦胧而带淡蓝色星光效应――指表面琢成弧形的宝石在光线照射下,呈现相互交汇的四射、六射、十二射的星状光芒的现象它是由于宝石所含的包裹体垂直弧面定向反射光线造成,如星光蓝宝石、星光尖晶石等均可呈现星光猫眼效应――是指琢成弧面的宝石,在光线的照射之下,呈现出像猫眼中的条带状瞳孔一样的丝绢状光带的现象,该光带随观察者的位置变化而平行移动其产生的原因是宝石垂直孤面存在密集排列的平等纤维状包裹体,由包裹体反射光点聚集而成具猫眼效应的宝石有金绿宝石、电气石、磷灰石、绿柱石等其中以金绿宝石最明显、最像猫眼,故"猫眼石"特指具猫眼效应的金绿宝石变色效应――是指某些宝石在不同光源照射下能呈现不同颜色的
现象,如绿色变种的金绿宝石具红、绿两个透光区,在含红色光波成分较多的白炽光下能够使宝石红色加浓,在含绿色光波成分较多的日光下能够使宝石的绿色加浓,故这种宝石也称为"变石"泰国绿色蓝宝石等也可出现变色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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