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详解票据融资风险
利益驱动 金融机构冒险
由于票据融资具有成本低廉、手续简单、办理快捷等特点,深受企业的青睐。而金融机构出于增加手续费收入、吸收保证金存款和派生存款、改善资本充足率等考虑,大力开展汇票签发、承兑和贴现等业务。
从业务本身来看,票据业务期限短、有银行信用支撑,通过保证金等机制金融机构可锁定风险,但其业务风险也是客观存在的。银行承兑汇票份额过高,承兑环节风险集中,部分保证金的机制往往导致票据融资成倍虚增。一旦企业到期无法付款,承兑行必须垫款,风险积聚在银行体系,而低廉的手续费却无法覆盖风险。
票据融资基本上都是采用实物券方式,票面风险大,真伪辨别主要依赖于仪器和经办人员的贸易融资知识;票据流转和保管过程的风险控制成本高;交易效率低,无法实现信息透明的集中交易,难以形成公平价格。再者,金融机构风险意识淡泊、内部监督薄弱、风险防范失效。在利益面前,部分金融机构内部员工与不法分子内外勾结,直接参与违法犯罪活动,金融机构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导致了巨大的损失。
防范风险 重点监管
针对2006年票据融资异常增长的现象、各类票据案件显现出的风险,央行两次“窗口指导”都指出了要防范票据融资的风险,以促进票据业务健康、规范发展;4月银监局下发《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紧急通知》,要求督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落实银监局关于防范操作风险的各项要求。4月以来,传闻监管部门对票据贴现资金流向、是否有真实交易背景和债权债务关系、贴现利率过低等问题进行重点清查。
在M2增速长期过高、新增贷款过多、投资过热的背景下,2006年央行实施了从紧的货币政策,公开市场操作力度加大,引导利率稳步上行。目前一年期央行票据收益率2.67%,较年初大幅上升。货币市场利率的迅速上行拉升了票据转贴现利率,进而影响票据贴现利率,有利于降低票据融资的增长速度。
受政策因素、利率上升的影响,4月份票据融资增长有所放缓,当月仅增加900亿,比3月份少增459亿;在“五一”长假和调控效果显现的共同作用下,5月份票据融资比上月减少了188亿。目前转贴现利率也由年初的1.7%左右上扬至3.3%左右。
规范后的理想品种
尽管票据融资存在一定的风险,目前正处于清查整顿的敏感期,但也应该看到,在监管力度加强、业务逐渐规范之后,票据融资仍将是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资产配置的一个理想品种。
票据业务还是弱市中投资者规避风险以及免识别融资骗局的较好品种。目前
6个月央行票据收益率在2.5-2.6%之间,而转贴现利率在3.3%左右,两者利差
70个基点。前期利率倒挂的现象已经被予以纠正,票据业务的价值开始显现。
范文二:票据融资业务风险浅析
票据融资业务风险浅析
今年以来国家为了抑制通货膨胀,减少货币流动性,先后6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大型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达21.5%,达到历史最高点;先后3次调整了人民币基准贷款利率,一年期贷款利率由去年的5.31%调整至6.56%,一系列政策表明中央对抑制通货膨胀的决心,由此带来银行银根紧缩,各家银行展开了吸收存款大战,民间借贷引发区域性违约风险,中小企业面临空前的融资压力。票据融资业务对于银行来讲,属于表外业务,监管部门未纳入监管范围内,而对企业来讲开具承兑票可扩大业务规模,达到融资的效果。因此票据融资业务成为当前中小企业融资的首选途径。
为了阐述票据融资业务的风险,我们以一家小型煤炭贸易企业(简称甲企业)为例,这家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500万元成立,主要作为一家大型国有焦化企业(简称乙企业)的供应商,该焦化企业要求上游供货企业月供货量达1亿元以上,为了达到焦化企业的贸易规模,该自然人以妻子的名义成立了另外一家企业(简称丙企业),甲企业以与丙企业发生贸易业务,向中国交通银行××分行(丁银行)申请开立10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要求交存50%的保证金,并要求乙企业提供保证。甲企业首先向银行存入500万元顺利开出以丙企业为收款人的承兑汇票1000万元,丙企业以1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向另外一家银行(戊银行)申请贴现950万元,丙企业贴现950万元马上打款给甲企业,甲企业存入950万元以同样的模式开出承兑
1900万元,如此反复,滚雪球式的实现了融资规模1亿元以上,供货规模满足了乙企业需求,符合乙企业的贸易资格,表面上甲企业是一家实力非常强大贸易企业,能够达到这样大的贸易规模,作为核心企业的乙企业自然喜欢合作;对于丁银行来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既不占用资金,还能收取手续费、承诺金,更为可贵的是能够吸收一大笔存款。乍一看,是几方共赢,皆大欢喜。其实在这些融资背后已经潜伏着风险。2008年下半年发生国际金融危机,乙企业产品价格下降,发生严重亏损,甲企业部分货款不能收回,随即卷款外逃,人去楼空,到期的承兑汇票不能支付,最后垫付了承兑汇票款,而担保方又濒临破产的境地,破产财产根本不及清偿债务的能力。
就这个案例,我们分析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首先,丁银行选择客户不够谨慎,过份信任甲企业业的合作伙伴乙企业,给予甲企业授信额度过高,远超出其不债能力;丁银行对甲企业变通存入保证金的方式,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明知其保证金不能一次性存入,仍允许其向关联企业丙企业开具承兑汇票,实质上暗示其套取银行信用,这就为风险的形成埋下了伏笔,银行内部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或内部人员有舞弊行为,客观上咎由自取。
其次,乙企业对上游供商的担保不够谨慎,只看业务量的规模,不关注甲企业履约能力,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对丁银行承兑汇票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假如,乙企业不作保证,银行未必敢给予商贸企业如此大的授信。还有,乙企业流动资金周转过份依赖上游供应商,自身盈利能力不足也是银行发生风险的实质因素。
再次,甲企业的不诚信是导致风险发生的罪魁祸首,明知自己没有那么大的能力,违背诚信原则,投机钻巧,利用关联方套取银行信用,把500万元资金滚雪球式玩转成10000万元以上,是扰乱市场经济的始作甬者,会遭到千百万人的唾弃和遣责,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还有一个案例,山西某大型钢铁企业(简称核心企业),为了拓展杭州市场,经市场营销人员调查,杭州××钢材经销企业(简称经销商)在当地钢材销售份额巨大,可以作钢铁企业一级经销商,经过谈判,双方很快就达成合作协议,按照钢铁企业的销售政策,钢材销售必须预收3000万元以上货款,才能发出对应的货物。经销售在一年内都按要求给钢铁企业打款,钢铁企业也按时给经销商发货,双方合作可谓愉快,互信程度明显增加。2008年6月,经销商向深圳发展银行××分行申请开立以钢铁企业为收款人的承兑汇票,但银行要求钢铁企业保证,钢铁企业认为以前合作很友好,且自己也可收到承兑汇票,因此就答应了向银行提供保证,银行顺利地开出承兑汇票,并交付给钢铁企业作为经销商向其预付的货款,钢铁企业很快将钢材发往经销商,表面看钱货两清。时隔不久,钢材价格大幅下跌,经销商知道自己发巨额亏损,还不起到期债务,因此,马上把自己手中的钢材变现,并密秘办好出国的相关手续,把相关资金全部转移到国外。承兑汇票到期后,该经销商负责人又是人去楼空,携款潜逃,债权人纷纷找上门来,可供偿债的财产已瓜分殆尽。银行只好垫款,并经过法院扣划钢铁企业银行存款3000万元,钢铁企业向债务方追债无门,
只好自认倒霉、白白损失3000万元。
表面看,钢铁企业没有向经销商赊销,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发出钢材,钱货两清,但收到货款时向银行提供了担保,但后续没有关注被担保方的经营情况,给自己埋下隐患。这个案例,充分说明过去诚信并不代表未来诚信,良好的合作记录只能是对外提供担保的参考因素,并不能完全依懒这一条件;追求业绩的时侯,更要持续关注潜在的风险,作为一家大型钢铁企业,提供担保后,后续没有过问被担保方的经营动态、异常举动,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销售人员风险意识淡薄,认为收到承兑汇票就万事大吉了,只关注业绩,没有风险意识。
案例一、二共同特点:一是承兑汇票的出票方都有是贸易商,贸易商固定财产有限,主要负责人在出现风险时极容易携款潜逃。二是核心企业追求业绩增长,风险意识淡薄,极易让不良商贩投机钻营。三是银行审查出票方重点关注核心企业,误以为大企业风险小,而大企业近几年规模扩张的速度远超出内涵增长的速度,发展及经营周转的资金依靠外部融资,造成大企业靠银行,银行靠大企业的畸形局面。银行真正没有关心债务方的履约能力,本末倒置,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极力寻找替罪关羊。
总之,当前美债欧债违约浪潮此起彼伏,如果我们不关注票据融资业务的风险,银行大量承兑汇票,进而衍生出票据贴现业,无形中放大了融资规模,一方面与紧缩的货币政策相违背,另一方面累积的风险越来越大,如果发生系统性支付风险,会给金融及实体企业带来
灭顶之灾,我们要借鉴国际金融危机的经验,千万不要把承兑汇票及衍生品无限放大。
范文三:票据融资风险不容小觑
票据融资风险不容小觑
承兑环节风险集中,部分保证金的机制导致票据融资成倍虚增
厦门市商业银行蔡文媛
今年一季度, 票据融资增长过快, 3月末票据融资余额 1.94万亿, 比年初增加 3088亿, 占新增贷款的 25%。 与此同时,票据案件相继发生,金融机构损失严重,原本应该是低风险的票据业务暴露的风险却不容小觑。
利益驱动 金融机构冒险
由于票据融资具有成本低廉、手续简单、办理快捷等特点,深受企业的青睐。而金融机构出于增加手续费 收入、吸收保证金存款和派生存款、改善资本充足率等考虑,大力开展汇票签发、承兑和贴现等业务。
从业务本身来看,票据业务期限短、有银行信用支撑,通过保证金等机制金融机构可锁定风险,但其业务 风险也是客观存在的。银行承兑汇票份额过高,承兑环节风险集中,部分保证金的机制往往导致票据融资成倍 虚增。一旦企业到期无法付款,承兑行必须垫款,风险积聚在银行体系,而低廉的手续费却无法覆盖风险。
票据融资基本上都是采用实物券方式,票面风险大,真伪辨别主要依赖于仪器和经办人员的经验;票据流 转和保管过程的风险控制成本高;交易效率低,无法实现信息透明的集中交易,难以形成公平价格。再者,金 融机构风险意识淡泊、内部监督薄弱、风险防范失效。在利益面前,部分金融机构内部员工与不法分子内外勾 结,直接参与违法犯罪活动,金融机构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导致了巨大的损失。
防范风险 重点监管
针对 2006年票据融资异常增长的现象、各类票据案件显现出的风险,央行两次 “ 窗口指导 ” 都指出了要防范 票据融资的风险,以促进票据业务健康、规范发展; 4月银监局下发《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紧急通知》 ,要 求督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落实银监局关于防范操作风险的各项要求。 4月以来,传闻监管部门对票据贴现 资金流向、是否有真实交易背景和债权债务关系、贴现利率过低等问题进行重点清查。
在 M2增速长期过高、新增贷款过多、投资过热的背景下, 2006年央行实施了从紧的货币政策,公开市场 操作力度加大,引导利率稳步上行。目前一年期央行票据收益率 2.67%,较年初大幅上升。货币市场利率的迅 速上行拉升了票据转贴现利率,进而影响票据贴现利率,有利于降低票据融资的增长速度。
受政策因素、利率上升的影响, 4月份票据融资增长有所放缓,当月仅增加 900亿,比 3月份少增 459亿; 在 “ 五一 ” 长假和调控效果显现的共同作用下, 5月份票据融资比上月减少了 188亿。 目前转贴现利率也由年初的 1.7%左右上扬至 3.3%左右。
规范后的理想品种
尽管票据融资存在一定的风险,目前正处于清查整顿的敏感期,但也应该看到,在监管力度加强、业务逐 渐规范之后,票据融资仍将是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资产配置的一个理想品种。
票据业务还是弱市中投资者规避风险的较好品种。目前 6个月央行票据收益率在 2.5-2.6%之间,而转贴现 利率在 3.3%左右,两者利差 70个基点。前期利率倒挂的现象已经被予以纠正,票据业务的价值开始显现。
范文四:票据融资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票据融资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文 /朱林
一、票据融资的发展及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鼓励, 我国票据融资业务步入了一 个快速发展的轨道。 2000年,全国票据融资 16559亿元,比 1999年增长 90%。 在快速发展的同时, 我国票据融资业务发展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是票 据专营机构成为票据市场的组织者和造市商。 继工商银行在全国率先成立票据专 营机构后, 其他商业银行借鉴工商银行票据业务的经验, 在很短的时间内组建起 了自己的票据专业化经营机构, 依托人民银行当地行的支持迅速发展起来, 成为 市场主角。 二是票据交易价格的市场化机制已初步形成。 由于票据融资业务具有 的低风险和高盈利性,票据市场竞争激烈。从 2002年初开始,票据市场贴现利 率一路下滑至人民银行规定贴现利率底线 2.97%(再贴现利率 ) , 转贴现利率也随 之下滑, 市场上转贴现利率已远远低于再贴现利率。 三是票据融资规模不断扩大。 在中央银行的扶植下, 我国票据市场的参与者已由原来的票据签发人、 国有商业 银行发展到票据专营机构、 股份制银行、 各类财务公司和办理人民币业务的境内 外资银行及农村信用社, 大型企业使用票据结算更是陡增, 票据融资的容量和规 模逐年上升。
进入 2011年以来,由于各家银行贷款额度愈发紧张,票据贴现利率曾出现 疯狂飙升。某票据网站公布的各区域直贴利率显示,自 1月 26日至 2月 11日, 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的票据直贴利率均在 8%以上, 票据期限最多不超过 1年, 利率水平明显超过最近一次加息后 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6.06%。自江苏宜兴 3.7亿元票据诈骗案曝光后,江苏地区票据市场已不再“平静” 。 受到票据案影响, 江苏一带的票据贴现利率从年初的 4.5‰已猛涨至约 7.8‰(月息) ,涨幅接近 80%;当地企业通过票据贴现融资的财务成本已超过年利息 10%。
二、票据融资的法律风险
1、银行对票据业务的真实性审核流于形式。一些商业银行为追求票据业务 量的增长, 对商品交易的真实性把关不严, 甚至漠视有关管理规定, 给企业持有 的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2、银行主动操作 “贷转票”,造成存贷款虚增。假设企业申请贷款 1000万元, 银行同意给企业放贷, 但是在目前考核体制下, 由于存款任务重, 银行便 以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经常上只上浮 10%、不上浮 30%为优惠条件,要求企业把
这笔贷款金额作为保证金, 存入该行的保证金账户, 然后该行给企业开等额承兑 汇票。这样,该行存款增加 1000万元、贷款增加 1000万元。之后,该企业再持 票到其他银行贴现, 贴现出的资金不管存放在哪个账户, 如果忽略贴现率, 存款 又增加 1000万元,整个社会存款虚增。同时,贴现额又计入金融统计的贷款余 额, 整个社会贷款余额虚增。 而这种票据业务扩张带来的存贷款增加, 相当部分 是游离于真实经济之外的信用膨胀, 一旦企业信用破裂, 对银行乃至整个金融系 统都会造成严重后果。
3、利用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业务,为企业滚动签发汇票,虚增保证金存款和 贷款规模。 部分商业银行受利益驱动, 为企业开展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业务, 利用 企业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增加银行的保证金存款。 而企业在取得银行承兑汇 票后全额贴现, 将贴现资金再作为保证金存款开票, 银行在新增保证金存款的同 时, 又为企业签发更高额度的银行承兑汇票, 存款和信贷规模被成几何级数地虚 增放大。
4、贷款转保证金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商业银行为企业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 款, 企业通过关联交易, 以购货的名义, 将贷款转到保证金账户, 获取银行承兑 汇票,并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套取利差。
5、票据犯罪。在银行内部风险控制不严、经办人员素质不高的情况下,极 容易发生银行内外来人员利用票据在承兑、 背书、 转让和贴现等环节的漏洞互相 勾结, 发生金融大案要案。 银行票据业务已经成为犯罪分子进行金融犯罪的主要 工具之一。
三、票据融资风险的防范
票据融资的风险防范是一个全社会范围内的系统工程, 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 防止和降低风险。
1、完善票据法制建设。 《票据法》制订于 1995年,实施于 1996年,本身缺 陷较多,司法解释又不能起到更明确的作用。单就转贴现这项业务而言, 《票据 法》 的条文明显落后, 票据业潜在风险最大的业务恰恰正是转贴现交易过程。 有 关部门应制定落实好 《票据法》 实施细则, 把票据市场的主要内容纳入法制化管 理体系,使金融机构办理票据融资业务时能够依法处理。
2、加强对票据市场的监督管理,明确监管主体。 2003年以前,票据市场实 行的是市场准入制, 设立银监会以后, 银监会发文将准入制改为备案制。 金融机 构开展票据业务是先经银监局批准, 后到人民银行备案。 在法律上明确监管主体,
解决人民银行和银监局两方管理又监管不到位的境况。 对票据市场进行全程监督 管理,以减少和防范票据市场所引发的金融风险。
3、提高风险防范的意识。票据融资产生的风险往往数额巨大,给金融业和 社会经济的各方面带来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是开展票据融资 业务的基本保障,所有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金融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制观念, 依法用票、 按章审票、 循规管票。 切实坚持商业汇票的真实贸易背景原则, 加强 对票据的合规性管理。 在对真实贸易背景的审查方面, 主动权在银行, 银行在开 票时要对贸易合同进行检查, 事后企业要补备增值税发票, 贴现时也要求审查商 品贸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 并从贸易合同、 增值税发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三者的日 期和金额之间的对应关系来控制贸易背景的真实性。
4、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将企业的票据不良信息记录录入人民银行的征 信系统, 建立标准统一的信息系统。 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登记、 咨询体系和严格 的监督、执行体系,对社会行为起到制约和规范的作用。对票据融资行为而言, 通过企业征信系统查询, 企业能够主动地规避与信用差的单位或个人发生业务关 系; 同时也敦促自己规范操作, 不被列入无信用单位或个人的黑名单内, 从而减 少风险的发生。 最终实行形成稳固的票据信用观念, 有效控制票据风险, 并充实 和完善企业征信系统。 同时利用高科技手段加大对票据业务信息网络的建设, 在 一定区域乃至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联网的票据业务管理系统, 以电子数据来替代 企业的各种信息, 包括企业信用档案、 银行信用档案、 企业经营及资产负债情况、 相关信息披露、查询查复、业务监控等信息,利用高科技手段在提高工作效率、 降低经营成本的同时,达到最大限度减少票据风险之目的。
5、加强票据融资的刑事风险防控。 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票据诈骗的手段 呈现多样化,如使用“ 克隆”票据、伪造投递假汇款电报等;诈骗手段已从传统 的办法向借助高科技手段转化,如采用计算机高清晰度扫描技术伪造他人签章; 部分犯罪分子具有较高的文化程度,较熟悉银行业务。票据诈骗犯罪性质恶劣, 危害极大。 各方必须相互配合, 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共同防范和打击票据诈骗犯罪。 这些措施主要包括广泛宣传票据知识,动员全社会力量防范和打击票据诈骗犯 罪; 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建立票据审核责任制; 采用高新技术手段, 提高科技含 量,加强技术防范;加强案例分析,建立案情报告和通报制度;强化部门协作, 坚决打击票据诈骗犯罪。
(作者单位 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范文五:票据融资业务洗钱风险分析
票据融资业务洗钱风险分析
2012年11月05日09:22 王卫红 来源:金融时报 发表评论
票据融资业务不仅是企业资金运作的工具,也是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部分。一方面,票据融资手续简单、成本低、流动性高、融资功能强的优势,吸引了更多的银行及企业参与票据融资业务;另一方面,市场上充斥着大量的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导致洗钱风险增加。其根本原因可以分别从企业和银行两个角度来分析。
企业方面
(一)企业有票据融资的强烈动机。承兑汇票具有结算和融资的双重功能。由于目前我国融资渠道单一,企业在不能得到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往往把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融资工具使用。比较典型的有三种情况:一是企业集团向子公司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同一法人代表的两家企业相互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在取得汇票当天或几天后办理贴现,贴现资金随即转回出票人;二是专门经营汇票业务的企业取得银行承兑汇票后,立即办理贴现,获得的贴现资金随即转回前手背书人;三是个别地方性银行囿于无法发放异地贷款的限制,主动协助异地企业将票据背书转让给当地企业,当地企业取得贴现资金后随即转回前手背书人。另外,企业利用票据融资工具进行套利操作,可以获取票据贴现利率和定期存款利率之间的利差。
(二)票据贴现与银行贷款相比,财务成本较低,审批手续简单。目前,贴现利率是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按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加点的方式确定,与短期贷款利率之间存在较大利差。据统计,通过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获取的资金,与取得等额的贷款相比,其财务费用要节省10%,30%左右。同时,由于银行承兑汇票以银行信用作保障,只要汇票经查询是真实的,银行营业网点在授信额度内就可以办理贴现,不必报上级行审批。
银行方面
(一)利益驱动,规避信贷规模制约。一是在当前以存贷利差为主要收入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不仅可以收取保证金存款,还可以按总额的万分之五收取手续费、再按风险敞口的2.5,收取承诺费等中间业务收入,此外,票据融资还可以为银行留住相当数量的老客户,提高运营安全性、有效规避风险;二是通过扩大银行承兑汇票等表外业务还能够替代信贷融资策略、实现资金的充分运用,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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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贷比压力,形成信贷资金的表外循环;三是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和竞争形势使其放松了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和贴现的条件。
(二)银行自身缺乏审查贸易真实性的内在动力。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商业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贴现业务时,必须审核其贸易背景的真实性。事实上,商业银行在办理汇票承兑业务时注重的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信用风险,主要审查企业的信用评级情况;办理贴现时,注重的是汇票的真实性,主要审查汇票的真伪,只要票据是真实有效的即可办理。
(三)商业银行对真实贸易背景的鉴别手段落后,审查流于形式。目前商业银行对真实的贸易背景的鉴定方式仍然停留在肉眼识别上,仅查看交易合同或增值税发票上面的要素记载是否齐全,金额是否合适,而无法查验合同或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同时,出于经营成本考虑或信贷人员责任心问题,很少进行实地核查,使真实贸易背景审查流于形式。尤其是在办理票据贴现业务时,企业仅需提供商品交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使造假成为可能。而对于金融机构来说,鉴别其真伪性难度较大。另外,个别关联企业合谋,相互之间虚构贸易背景、虚签合同,骗取银行信用,使商业银行处于被动地位。因此,一些企业通过票据进行融资成为可能,也无法排除企业或个人清洗黑钱的嫌疑。
(四)技术手段缺乏,难以发现跨行实施违规操作。不法分子利用银行之间信息不同的缺陷,在不同银行使用统一合同、发票进行银行承兑汇票的反复承兑、贴现,利用套取的银行信用和敞口资金谋取不当利益。由于汇票的流转功能较强,商业银行缺乏相应的技术手段,难以发现跨行实施的违规操作。
(五)商业银行内控制度执行不严,导致操作风险发生。建立内控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防范风险。如果内控制度不健全、对执行各项制度情况缺乏有效监督、对不执行制度人员处罚不力,将很可能给银行内部人员“内外勾结”的机会,引发道德风险。因此,银行在控制外部风险的同时,也要采取切实措施防范“内部人”的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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