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因公出国标准
“因公出国”标准知多少
《 文摘报 》( 2011年08月18日 01 版)
与2010年的执行数相比,今年中央部门的“三公”经费,唯有出国经费比去年增加。在已公布的94个部门中,有48个增加出国经费。
目前适用的出国经费标准,为2001年财政部颁布的《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出访人员可报销的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 交通方面,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政协副主席们,一般都坐国际班机头等舱,而副部级以上官员标准也是头等舱,司局级官员的标准是商务舱,其他人员只能坐经济舱。
住宿方面,党和国家领导人可以“实报实销”,副部级以上人员本着节约的原则“据实报销”,其他人员则有细致规定,比如,在西欧国家,一般每人每天住宿费为70欧元,美国80美元,澳大利亚60美元。
用于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和消费等其他费用,则称作“公杂费”,绝大多数国家的标准都是每人每天10美元或13美元。
吃饭如果要符合标准,估计只能吃快餐。在巴黎,35欧元意味着只能吃很大众的一顿西餐,而这是官员在西欧多数国家每人每天的伙食费标准,美国的标准是30美元。
除此之外,每个出访人员还会得到一次性发放的50美元个人国外“零用费”。 不过,真正占费用大头的,是机票。记者了解到,以最近的行情,北京飞法兰克福并在欧洲飞3个城市加上返国为例。如果一个5人团组,有1位副部级(以上)官员,1个厅级官员,3个其他官员和随从,单机票就得花去至少15万元。
“要想看某个部委出国经费是否合理,算算机票钱就差不多了。”一位曾陪同领导人出访的内部人士说。
容易被怀疑的,不见得是花钱太多的部门,而是花钱太少的部门。
宋庆龄基金会2010年出国(境)花了60.33万元,从官方网站上看,该会至少有三位副主席各有一次出访:2010年5月吉佩定一行5人访问美、加两国,为期15天,先后去了美国夏威夷等5个城市,以及加拿大的3个城市;2010年6月梁金泉率工作团一行4人访问香港、澳门,为期6天;2010年8月张文康一行5人赴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访问,为期10天。此外,该会还多次组织少年儿童赴国外交流。
内部人士告诉记者,若出国经费超支,不排除将其计入会议费、项目费中报销,外界很难知晓其中的猫腻。
根据审计署2011年所作的“中央部门单位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国土资源部被指出本级和下属的4家学会(协会)曾向其他单位摊派出国费用82.85万元;国资委被曝在“人才工作综合项目”中无预算列支出国费、培训费43.87万元。
(《南方周末》8.11 苏永通等
)
范文二:因公临时出国(境)费用报销单
因公临时出国(境)费用报销单
报销单位: 报销日期:
项目名称
出访国别,地团长姓名 区,,含经停,
应派出人数 实际成行人数 出国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单据张序号 开支内容 币别 金额 备注 数
1 国际旅费 附原始单据
国外城市间交通2 附原始单据 费
3 住宿费 附原始单据
4 伙食费
5 公杂费
6 其他费用 附原始单据
合计 大写 小写 备注:报销时提交出国任务批件~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费用明细票据
单位财务负责人: 财务处:
团长: 经手人:
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报销单
报销单位: 报销日期:
项目名称
培训国别,含团长姓名 经停,
应派出人数 实际成行人数 出国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单据张序号 开支内容 币别 金额 备注 数
1 培训费 附原始单据
2 国际旅费 附原始单据
国外城市间交通3 附原始单据 费
4 住宿费 附原始单据
5 伙食费
6 公杂费
7 其他费用 附原始单据
合计 大写 小写 备注:报销时提交出国任务批件~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费用明细票据
单位财务负责人: 财务处:
团长: 经手人:
范文三:因公出差报销标准_出差报销标准
因公出差报销标准_出差报销标准
有时候会因为公司的一些事情而出差,那么因公出差的管理制度都有哪些内容呢?下面爱汇网小编整理了因公出差报销标准,欢迎大家的阅读!
因公出差报销标准篇1
1、目的
为规范差旅费用支出,为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因公出差人员。
3、出差及报销的程序及时间规定:
3.1出差人员出差时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子公司总经理(总公司由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方根据出差申请单范围之内的资金,经财务经理批准借款,新入职员工参加培训的一律不允许借款,采用个人先垫资,培训完毕报销方式。如遇到下列情况,须报集团总经理审批:
a. 出差时间在5天以上的;
b. 出差途中乘坐飞机及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的;
c. 参加各类学习会、研讨会在3天以上的;
3.2财务审核人员负责出差费用的审核,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造成差旅费超
支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子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3.3报销时填制《出差费用报销单》
集团公司报销审批程序:财务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集团负责人集团财务负责人报销子公司报销审批程序:财务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人子公司财务经理报销
3.4出差报销时间:出差回公司后应在一周内报账,超过一周报销差旅费,每一天按1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不予报销。
3.5、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4差旅费管理办法:
4.1费用报销内容:飞机票(包括人身保险费、机场建设费)、轮船票、火车票、客运汽车票、出租车票、途中伙食补贴费、住宿费、夜间补贴费、通行费、停车费、市内交通费等
4.2出差期间伙食补助标准:
4.2.1在外出差期间伙食补助每天按30 元计算,其中早餐6 元,中餐12 元,晚餐 12元。
4.2.2超过15天以上出差其伙食补助按照上述标准的80%计发。
4.2.3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等,主办或接待单位未提供伙食的,按上述标准的80%计发。如果提供三餐中的部分,按标准扣
除提供的部分后的80%计发,若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以公司名义请客或被请的,应自觉剔除伙食补贴中的相应部分。为准确核算伙食补助,出差中有业务招待费的,与差旅费同时报销,分开不予报销招待费。
4.2.4伙食补助费报销天数的规定: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4.3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及费用报销
4.3.1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
4.3.1.1乘坐火车的规定:因工作需要通宵(指夜间乘车至凌晨2点以后且乘车连续超过6个小时)乘车的,或白天连续乘车超过10个小时,可以购买同席别卧铺票,未乘卧铺票者,按照所购票价的60%给予补贴,(乘坐特快列车,按照票价的50%补贴;购买软卧票者和动车的无补贴。)
4.3.1.2乘坐轮船的规定:原则上一律乘坐3等舱,特殊情况经子公司董事长或集团总经理批准。
4.3.1.3乘坐公共交通汽车的规定:因工作需要通宵(指夜间乘车至凌晨2点以后且乘车连续超过6个小时)乘车的,或白天连续乘车超过10个小时,可以购买汽车卧铺票,未乘卧铺票者,按照所购票价的50%给予补贴。
4.3.1.4乘坐飞机的规定:乘坐飞机必须经集团总经理批准,乘坐的标准为经济仓。经批准乘坐飞机者,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干范围之外凭据报销。
4.3.2以上乘坐交通工具报销的订票费火车票5元,飞机票20元之内据实报销,不报销退票费。
4.3.3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绕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按照规定超出标准的部分由个人自己承担。
4.4住宿费相关规定住宿费标准:住宿费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不包干使用,每人每天住宿标准见下表:
备注:特殊城市包括广州、深圳、珠海、海南、汕头、重庆、大连、宁波、苏州。
4.4.1公司已经提前预定宾馆的,根据住宿发票金额据实报销。
4.4.2以上出差标准为单人标准,同性双人出差只允许开一个房间,标准按照级别高的单人标准的2倍*60%。
4.4.3出差人员的住宿费按照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节约不补,超支部分由公司与个人各自承担50%。
4.4.4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议,短期培训的住宿标准中规定标准的,按会议通知或培训通知的标准执行。
4.4.5出差或培训学习,公司或主办方免费安排住宿的,不再报销住宿费用。
4.4.6出差期间,借住朋友家中的,按照规定住宿标准的50%给予奖励。
4.4.7 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经公司总经理允许的前提下,可据实报销。
4.4.8住宿天数的计算:凭住宿发票载明的实际住宿天数(未注明住宿天数的,按出差天数扣除在途天数计算)
4.4.9对于特殊地区或者季节原因发生的特殊情况,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4.5市内交通费补助
4.5.1不自带车辆人员的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补助 5元
4.5.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市内交通费予以取消
4.5.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座出租车,下列情况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同时不享受当天的市内交通费补助: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 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 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 其他特殊情况的
4.6其他
4.6.1在出差过程中发生招待费的,其报销标准参照公司招待费报销制度。
4.6.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
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5差旅费报销相关惩罚机制:
财务人员严格按照以上标准审核,发觉提供虚假发票或者不真实发票套取差旅费的,处以5倍罚款,如财务人员与他人串通,发觉以上情况处以套取金额的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6特殊情况:
发生上述情况之外的特殊情况经集团总经理李建飞(集团公司)或子公司董事长(子公司)审批后另作处理。
河北江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月13日
因公出差报销标准篇2
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e#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差旅费制度关于标准应适时调整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提高差旅住宿费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综合考虑近两年全国各地区宾馆(饭店)住宿费价格变动、实际工作需要、淡旺季等因素,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5〕531号)规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部级干部住宿费标准、7个城市司局级干部住宿费标准和33个城市处级及以下干部住宿费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
二、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等6个受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和季节性热点影响较大的城市试行差旅住宿费淡旺季标准。旺季期间及上浮后标准见附表。
三、调整后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各类人员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自行选择宾馆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地、州、市(县)出差执行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各地、州、市(县)差旅住宿费标准未制定公布前,可暂按其省会城市住宿费标准执行。
四、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差旅费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出差审批管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和报销审核,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对违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调整表
财 政 部
2015年9月30日
范文四:2017因公临时出国标准
2017因公临时出国标准
在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有哪些标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内容~欢迎阅读借鉴。
2017因公临时出国标准 按照该《通知》~各区县(市)、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对外交往需要~按照中央和省市控制并降低总量的要求~科学制定2017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
出访任务必须非常明确~坚持因事定人、人事相符。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出访计划中须标明2017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总预算~无预算的~不能申报出访计划。各单位出访计划须集体研究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申报。
各区县(市)、各单位如确因特殊情况需安排计划外出国的~应在本地区本单位计划总量中调剂~并在报批时说明原因~总量不得突破年度计划。
因公出国将严格执行限量管理规定。根据相关规定~长沙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正职及市政府副职每年出国不超过1次~其他市级领导出国根据工作需要~1个任期内不超过2次或2年内不超过1次。县处级及以下干部近3年内最多只能出访1次。
分管外事、商务工作的领导以及外事、商务部门干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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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出访。开发园区分管招商等工作的领导根据需要一年可安排一次。各单位在申报出访团组时~应对各参团人员近年是否已经出访进行严格把关。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期出访。同一地区、同一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同一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同团出访~也不得同时或6个月内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国家和地区。
此外~夫妻、父母与子女等直系亲属不得同团出访。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半年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安排出国执行任务。已退休人员不再派遣出国执行任务。已离开原工作岗位且从事工作与原单位无关联的党政干部~不得再由原单位安排因公出国。
为加大对赴周边国家出访团组的支持力度~对长沙市专程赴与我国陆地接壤的毗邻国家以及泰国、柬埔寨、孟加拉国、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执行公务的出国团组~不计入各单位和个人年度出访批次。
对因公赴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团组~按照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派出~严格审批~不属于计划管理范围。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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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 各市县各单位因公组派临时出国团组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规模~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第四条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总额~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
(二)各市县各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硬约束,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在核定的年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内~务实高效、精简节约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五条 出访团组实行计划审批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各市县各单位应当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有关外事管理规定~科学制订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认真履行因公临时出国计划报批制度~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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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正确执行限量管理规定。组团单位和派出单位要明确责任~谁派出、谁负责。
(二)因公临时出国应当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三)各级外事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审核审批管理~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
第六条 各市县各单位出国经费的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市县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
第七条 各市县各单位应当建立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与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出国人员必须填报《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审核表》(见附1)~经派员单位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核准并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向同级外事部门申请办理任务审批手续。凡未经派员单位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和财政部门经费审核认可的因公出国(境)申请~外事部门一律不予受理和批准。
第八条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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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国际旅费~是指出境口岸至入境口岸旅费。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是指为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发生的~在出访国家的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通费用。
住宿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外发生的住宿费用。
伙食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的日常伙食费用。
公杂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的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必要的小费等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是指出国签证费用、必需的保险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
第九条 国际旅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出国人员应当优先选择由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由于航班衔接等原因确需选择外国航空公司航线的~应当事先报经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
(二)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优惠票价~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三)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须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机票款由本单位通过公务卡、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等有效票据注明的金额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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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五)省部级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商务座;厅局级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一等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二等座。所乘交通工具舱位等级划分与以上不一致的~可乘坐同等水平的舱位。所乘交通工具未设臵上述规定中本级别人员可乘坐舱位等级的~应乘坐低一等级舱位。上述人员发生的国际旅费据实报销。
(六)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第十条 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应当事先在出国计划中列明~并报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未列入出国计划、未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的~不得在国外城市间往来。出国人员的旅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执行~其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第十一条 住宿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住宿~省部级人员可安排普通套房~住宿费据实报销;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安排标准间~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之内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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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加国际会议等的出国人员~原则上应当按照住宿费标准执行。如对方组织单位指定或推荐酒店~应当严格把关~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超出费用标准的~须事先报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经批准~住宿费可据实报销。
第十二条 伙食费和公杂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可以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包干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二)根据工作需要和特点~不宜个人包干的出访团组~其伙食费和公杂费由出访团组统一掌握~包干使用。
(三)外方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提供伙食费和公杂费接待我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不再领取伙食费和公杂费。
(四)出访用餐应当勤俭节约~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
第十三条 出访团组对外原则上不搞宴请~确需宴请的~应当连同出国计划一并报批~宴请标准按照所在国家一人一天的伙食费标准掌握。
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第十四条 出访团组在国外期间~收授礼品应当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对外赠送礼品~确有必要赠送的~应当事先报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按照厉行节俭的原则~选择具有民族特色的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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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物品~朴素大方~不求奢华。
出访团组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互赠礼品或纪念品。
第十五条 出国签证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根据到访国要求~出国人员必须购买保险的~应当事先报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后~按照到访国驻华使领馆要求购买~凭有效原始票据据实报销。
第十六条 出国人员回国报销费用时~须凭有效票据填报有团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国外费用报销单(具体表格由各单位制定)。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财务报销审批的具体规定~加强对因公临时出国团组的经费核销管理。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对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提交的出国任务批件、护照(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及有效费用明细票据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批准的出国团组人员、天数、路线、经费预算及开支标准核销经费~不得核销与出访任务无关的开支。
第十七条 自治区财政部门根据本级各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的申请~核定我区购汇数额~并确定一家外汇指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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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办理购汇手续。
第十八条 除涉密内容和事项外~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预决算应当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 各级外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因公临时出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检查。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当对各部门各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因公临时出国团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每半年向同级外事、财政部门报送本部门本单位因公临时出国经费使用情况。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绩效评价~切实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条 组团单位应当采取集中形式~对团组全体人员进行行前财经纪律教育。对出国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相关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外~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一)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的;
(二)擅自提高经费开支标准的;
(三)虚报团组级别、人数、国家数、天数等~套取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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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的;
(四)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出国费用的;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各市县各单位因公临时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二条 各市县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定~报财政厅备案。边境地区有频繁出国任务的~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由所在市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财政厅备案。
第二十三条 对与我新建交或未建交国家~相关经费开支标准暂按照经济水平相近的邻国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财政厅、自治区外办按照财政部、外交部有关规定~根据出访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物价等变动情况~对相关经费开支标准适时调整。
第二十五条 国有企业和其他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外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6年6月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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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五:因公出国费用开支标准
因公出国费用开支标准
出访人员要认真贯彻“勤俭办外事”的方针,按照“少、小、精”的原则办事,压缩出国人数,控制出国时间,严禁绕道旅游,避免重复考察,节约外汇开支。
(一) 国际旅费
出访人员应尽可能选择经济实惠的出行方式。按照国家规定,除局级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可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因公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二) 住宿费
按照规定的住宿标准之内实报实销。
(三) 伙食费和公杂费
出国人员的伙食费和公杂费(指出国人员用于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和必要的消费等开支),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包干团数按出入境之日计算。
(四) 零用金
出国人员个人国外的零用金,每人每次出国在10天以内的,发给50美元;超过10天的,从第11天起,每人每天发给5美元。
(五) 双跨团组出国(境)用汇
“双跨”团组出国用汇,按照“谁组团、谁供汇”的原则,由组团单位统一提供外汇。组团单位可按国家规定的有关外事财务开支标准向参团人员单位收取在国外所需的等值人民币,不得以外币形式结算或收取外汇。
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开支标准表
每人每天 每人每天 每人每天 序号 国家和地区 币别
住宿费标准 伙食费标准 公杂费标准 一 亚洲 1 蒙古 美元 60 20 13 2 朝鲜 美元 70 30 15 3 韩国 美元 90 40 15 4 日本 日元 9000 6000 2500 5 缅甸 美元 55 23 10 6 巴基斯坦 美元 55 20 10 7 斯里兰卡 美元 55 20 10 8 马尔代夫 美元 55 20 10 9 孟加拉 美元 55 20 10 10 伊拉克 美元 70 32 18 11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美元 70 30 15 12 也门 美元 70 30 15 13 阿曼 美元 70 32 18 14 伊朗 美元 55 25 18 15 科威特 美元 90 40 18 16 沙特阿拉伯 美元 75 37 15 17 巴林 美元 55 35 15 18 以色列 美元 80 37 15 19 巴勒斯坦 美元 80 37 15 20 文莱 美元 70 30 15 21 印度 美元 55 20 10 22 不丹 美元 55 20 10 23 越南 美元 55 20 10 24 柬埔寨 美元 55 20 10 25 老挝 美元 55 20 10 26 马来西亚 美元 65 22 10 27 菲律宾 美元 65 22 10 28 印度尼西亚 美元 65 22 10 29 东帝汶 美元 65 35 13 30 泰国 美元 55 22 13 31 新加坡 美元 70 25 13 32 阿富汗 美元 40 20 10 33 尼泊尔 美元 55 20 10 34 黎巴嫩 美元 70 25 13
35 塞浦路斯 美元 50 20 13 36 约旦 美元 50 22 15 37 土耳其 美元 50 20 13 38 叙利亚 美元 50 20 13 39 卡塔尔 美元 70 37 13 40 香港、澳门 港元 600 200 100 41 台湾 美元 90 40 18 二 非洲 42 马达加斯加 美元 45 20 10 43 喀麦隆 美元 45 25 10 44 多哥 美元 45 25 10 45 科特迪瓦 美元 45 25 10 46 摩洛哥 美元 50 25 15 47 阿尔及利亚 美元 65 30 13 48 卢旺达 美元 50 25 10 49 几内亚共和国 美元 65 30 13 50 埃塞俄比亚 美元 50 20 10 51 厄立特里亚 美元 50 20 10 52 莫桑比克 美元 50 20 10 53 塞舌尔 美元 70 30 10 54 肯尼亚 美元 65 20 13 55 利比亚 美元 65 30 13 56 扎伊尔 美元 65 25 13 57 安哥拉 美元 70 30 13 58 赞比亚 美元 55 20 13 59 几内亚比绍 美元 55 20 10 60 突尼斯 美元 40 25 10 61 布隆迪 美元 55 25 13 62 莱索托 美元 40 25 13 63 津巴布韦 美元 45 25 13 64 尼日利亚 美元 70 30 13 65 毛里求斯 美元 55 25 11 66 索马里 美元 50 35 10 67 苏丹 美元 65 25 13 68 贝宁 美元 40 25 10 69 马里 美元 40 25 10 70 乌干达 美元 65 25 13 71 塞拉立昂 美元 50 25 13 72 吉布提 美元 55 30 13 73 塞内加尔 美元 40 25 10 74 冈比亚 美元 65 30 13
75 加蓬 美元 45 30 10 76 中非 美元 40 25 10 77 布基纳法索 美元 40 25 10 78 毛里塔尼亚 美元 60 30 10 79 尼日尔 美元 40 25 10 80 乍得 美元 40 25 10 81 赤道几内亚 美元 40 25 10 82 加纳 美元 50 30 10 83 坦桑尼亚 美元 40 25 13 84 刚果 美元 40 25 10 85 埃及 美元 65 25 13 86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美元 65 25 10 87 博茨瓦纳 美元 65 25 13 88 南非 美元 65 25 13 89 纳米比亚 美元 40 25 13 90 斯威士兰 美元 40 25 13 91 利比里亚 美元 55 25 13 92 佛得角 美元 50 25 10 93 科摩罗 美元 40 25 10 三 欧洲 94 罗马尼亚 美元 65 25 10 95 南斯拉夫 美元 65 25 10 96 马其顿 美元 65 25 10 97 斯洛文尼亚 美元 65 25 10 98 波黑 美元 65 25 10 99 克罗地亚 美元 65 25 10 100 阿尔巴尼亚 美元 65 20 13 101 保加利亚 美元 65 20 13 102 俄罗斯联邦 美元 70 20 10 103 立陶宛 美元 70 20 10 104 拉脱维亚 美元 70 20 10 105 爱沙尼亚 美元 70 20 10 106 乌克兰 美元 70 20 10 107 阿塞拜疆 美元 70 20 10 108 亚美尼亚 美元 70 20 10 109 格鲁吉亚 美元 70 20 10 110 吉尔吉斯斯坦 美元 70 20 10 111 塔吉克斯坦 美元 70 20 10 112 土库曼斯坦 美元 70 20 10 113 乌兹别克斯坦 美元 70 20 10 114 白俄罗斯 美元 70 20 10
115 哈萨克斯坦 美元 70 20 10 116 摩尔多瓦 美元 70 20 10 117 波兰. 美元 65 20 13 118 德国 欧元 105 35 20 119 荷兰 欧元 80 35 20 120 意大利 欧元 85 40 15 121 比利时 欧元 95 35 15 122 奥地利 欧元 85 35 15 123 希腊 欧元 70 35 15 124 法国 欧元 85 35 20 125 西班牙 欧元 70 35 15 126 卢森堡 欧元 95 35 15 127 爱尔兰 欧元 80 40 20 128 葡萄牙 欧元 95 35 15 129 芬兰 欧元 85 35 15 130 捷克 美元 65 20 13 131 斯洛伐克 美元 65 20 13 132 匈牙利 美元 65 20 13 133 瑞典 美元 75 30 15 134 丹麦 美元 75 30 15 135 挪威 美元 70 30 15 136 瑞士 美元 80 40 18 137 冰岛 美元 80 40 18 138 马尔他 美元 50 27 12 139 英国 英镑 70 25 12 四 美洲 140 美国 美元 80 30 15 141 加拿大 美元 50 28 15 142 墨西哥 美元 50 30 13 143 巴西 美元 55 20 13 144 牙买加 美元 55 20 13 145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美元 70 30 13 146 厄瓜多尔 美元 50 20 13 147 阿根廷 美元 70 25 13 148 乌拉圭 美元 70 30 13 149 智利 美元 65 20 13 150 哥伦比亚 美元 55 20 13 151 巴巴多斯 美元 75 35 13 152 圭亚那 美元 65 25 13 153 古巴 美元 45 25 13 154 巴拿马 美元 65 20 13
155 格林纳达 美元 70 25 13 156 安提瓜 美元 70 35 13 157 秘鲁 美元 50 20 13 158 玻利维亚 美元 50 30 13 159 尼加拉瓜 美元 50 20 13 160 苏里南 美元 65 35 13 161 委内瑞拉 美元 65 20 13 162 海地 美元 80 30 15 163 波多黎各 美元 80 30 15 164 多米尼加 美元 80 30 15 165 巴哈马 美元 80 30 15 166 圣卢西亚 美元 75 35 13 167 阿鲁巴岛 美元 75 35 13 168 哥斯达黎加 美元 65 20 13 五 大洋州及太平洋岛屿 169 澳大利亚 美元 60 25 13 170 新西兰 美元 60 30 13 171 西萨摩亚 美元 65 25 13 172 斐济 美元 65 25 13 173 巴布亚新几内亚 美元 65 35 13 174 密克罗尼西亚 美元 65 35 13 175 马绍尔群岛 美元 65 35 13 176 瓦努阿图 美元 65 35 13 177 基里巴斯 美元 65 35 13 178 汤加 美元 65 35 13 179 帕劳 美元 65 35 13 180 库克群岛 美元 65 35 13 181 所罗门群岛 美元 65 35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