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雁塔联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联社财务管理~不断规范财务核算和管理行为~促进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护自身及其相关方合法权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和《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联社根据本办法的规定以及自身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臵财务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职财务管理人员~综合运用规划、预测、计划、预算、控制、监督、考核、评价和分析等方法~筹集资金~营运资产~控制成本~分配收益~配臵资源~反映经营状况~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实现持续经营和价值最大化。
第三条 联社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分级授权管理制~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领导在财务管理委员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重大财务事项须经理,监,事会研究决定~并定期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其财务状况。
第四条 联社应当依法纳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财务管理
第五条 财务管理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准则、规则以及联社经营战略~对财务活动进行组织、预测、决策、计划、控制、分析和监督等一系列管理工作的总称。财务管理体现以下五个方面的财务关系:
,一,投资者向联社注入资本~联社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体现着资本收益分配的关系,
,二,联社向债权人筹措资金~到期后按存入日的挂牌利率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体现着债权、债务的关系,
,三,政府作为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强制和无偿参与联社收益分配~同时对联社承担社会道义、实施各项财政经济政策~体现着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的关系,
,四,联社按规定向客户筹措资金、发放贷款~体现着社会成员之间分工协作的关系,
,五,联社接受职工的劳动~并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体现着职工和联社之间在劳动成果上的分配关系。
第六条 联社的财务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资金结构优化原则~即联社在资金筹集中应当考虑资金成本的高低~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选择最佳的筹资方式~保持最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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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实现发展战略和财务目标的资金结构。
,二,资源有效配臵原则~即联社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对拥有的各项资源进行有效配臵和优化组合~并随着经营管理和市场竞争情况的变化而不断进行动态调整~使其发挥最大的利用效果。
,三,成本效益最优原则~即在联社经营管理活动中~加强成本管理~控制费用水平~实现以尽可能少的成本耗费获得最大化的效益~从而提高成本竞争优势。
,四,收益风险均衡原则~即联社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对存在的收益与风险互相依存的关系~经过充分评估后进行正确的抉择~取得合理的平衡。
,五,分级授权管理原则~即建立内部分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联社内部信用社、直属分社和经济制分社的财务管理权限及其相称的责任~明确互相制约、相互配合的管理关系。
,六,利益关系协调原则~即利用经济手段处理联社相关利益主体的财务关系~兼顾投资者、债权人、职工等各方利益~为联社创造和谐的运行环境。
第七条 财务管理六大要素为: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信息管理、财务监督。
第八条 联社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为:确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有效控制财务风险。
第九条 联社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
,一,制定财务战略~发挥财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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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运资产。
,三,控制成本消耗~增加联社收益。
,四,规范收益分配~增强发展后劲。
,五,加强财务监督~实施财务控制。
,六,加强财务信息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十条 联社应当建立财务决策机制~明确决策规则、程序、权限和责任等。
第十一条 联社应当建立财务风险管理机制~明确财务风险管理的权限、程序、应急方案和具体措施~以及财务风险形成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切实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第十二条 联社应当建立财务预算管理机制~以现金流为核心~按照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等财务目标的要求~对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重组清算等财务活动~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第三章 资金筹集管理
第十三条 联社应当通过不同渠道~采取各种方式~按照一定程序筹措业务经营所需资金。资金筹集分为权益筹资和负债筹资两大类。
,一,资金筹集的主要方式
1、募集股本金。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联社应当按照入股自愿、风险自担、服务优惠、利益共享的原则~向社会公众和内部职工募集一定数量的股本金~股本金分为自然人股和法人股。
2、吸收存款。按照挂牌利率吸收的各项存款是农村合作金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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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的主要负债形式。
,二,资金成本。是指为筹集和使用资金而付出的代价~包括资金筹集费和资金使用成本两部分。资金成本通常用资金使用成本与实际筹集资金的比率表示~即:
资金成本率,资金使用成本?实际筹资额×100,
加权平均资金成本,?[第j种资金成本×第j种资金占全部资金的比重(权数)]
第十四条 联社筹集资本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本金管理的规定~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拟定筹资方案~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
筹集资本金~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办理工商登记后~应当向投资者出具出资证明书。
第十五条 联社筹集的实收资本分为资格股和投资股。其中~资格股在当年发生亏损或者资本充足率未达到规定要求或退股后达不到规定要求时~不得办理退股,投资股在持续经营期间~投资者除依法进行转让、继承和赠予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十六条 资本公积的管理
1、资本公积的来源
资本公积是投资者实际投入资金超出注册资本所占份额的部分~以及其他非正常经营收益形成的积累~是资本的一种储备形式。其来源包括资本,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其中~其他资本公积主要是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额、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公允价值与摊余成本的差额以及自用房地产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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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
2、资本公积的用途
资本公积只能用于转增资本~不能用于弥补亏损或其他损失。
第十七条 联社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可以用于弥补亏损或者转增资本。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后留存的部分~以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为限。
,一,盈余公积的来源
盈余公积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资本积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非公司制企业也可按照超过10,的比例提取,~累计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本50,以后~可以不再提取。
任意盈余公积可以根据社员代表,股东,大会决议的比例提取。
,二,盈余公积的用途
1、用于弥补亏损。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理,董,事会提出具体方案~报经社员代表,股东,大会批准。
2、用于转增资本。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应当经社员代表,股东,大会决议批准。
第十八条 应当建立规范有效的资本补充机制~保持业务规模与资本规模相适应~在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等方面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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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本补充机制
增加实收资本或者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按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应当办理相关的财务事项和工商变更登记。增加资本属于重大的财务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二,资本充足率
按照相关规定~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即资本总额月末平均余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月末平均余额之间的比率应大于或等于8,,核心资本月末平均余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月末平均余额的比率应大于或等于4,。
资本充足率的管理和计算~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联社以吸收存款、拆借、向人民银行再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筹资目的~考虑资金需求和负债风险~签订书面合同~不得擅自提高或者变相提高利率以及付费标准~并应适时合理调整负债结构~降低筹资成本。
第四章 资产营运管理
第二十条 联社应当根据风险与收益均衡等原则和业务经营的需要~合理确定不同类型资产之间的比例~并实施资产结构动态管理。
第二十一条 现金资产。在保证支付能力、实现持续经营的前提下~联社应当按照总量适度、适时调节和保障安全原则~积极做好现金资产的管理工作。现金资产包括:库存现金、超额准备金、存放系统内,同业,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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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信贷资产。联社应当按照信贷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坚持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经营原则~建立规范的贷款审批制度和监督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利率政策~按期回收贷款本金和利息~并接受主管机关的管理及有关部门的监管。
,一,应收利息的管理
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适用利率坚持按年、按季、按月结息。对未到期跨年度的贷款,含展期,应计算并计提应收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对贷款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90天以内(含90天)的应收未收利息~应继续计人当期损益,已纳入损益的应收利息逾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仍未收回的~无论该贷款本金是否逾期~要相应作冲减利息收入处理~同时将冲回的表内应收利息转入表外核算~待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
,二,贷款减值的管理
应当按季对各项贷款进行检查~分析其收回的可能性~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贷款可能产生的损失~对预计可能产生的损失~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三,贷款损失的核销
贷款损失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的认定条件、核销程序等进行核销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投资。联社应当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经相关权力机构决议和履行必要的程序后~以货币资金进行债权或者股权投资~明确投资权益~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支付投资款项~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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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监控和考核投资项目的效益~落实项目决策者和实施者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联社应当建立固定资产购建,臵,、使用、处臵制度。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根据与固定资产相关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应当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办理完竣工决算手续。联社应加强固定资产比率管理~固定资产净值与在建工程之和占净资产的比重最高不得超过40,~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无形资产。联社通过自创、购买等方式取得的商标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及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应当依法明确权属~落实经营和管理责任。无形资产出售和租赁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行合理定价。
第二十六条 投资性房地产。联社改变自用房地产的用途为以赚取租金为目的的~在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时~通常应当按照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月计提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第二十七条 抵债资产。联社收取、保管和处臵抵债资产~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收取抵债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接收价格~核实产权。保管抵债资产应当按照安全、完整、有效的原则~并定期进行检查、账实核对。处臵抵债资产应当按照公开拍卖的方式~以公允价值进行处臵。采用其他处臵方式的~应当引入竞争机制选择买受人。抵债资产不得转为自用~因客观条件需要转为自用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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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规定的程序后~纳入相应的资产进行管理。
第二十八条 资产减值准备。联社应当建立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终对各类资产按照规定进行风险分类~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应当落实监管责任。对能够收回或者继续使用的~应当收回或者使用,对已经损失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核销,对已经核销的~应当实行账销案存管理。
第二十九条 资产损失。联社发生的资产损失包括货币资产损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损失、股权投资损失、无形资产损失和其他财产损失等~应当及时予以核实~查清责任~追偿损失~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
第三十条 对外捐赠。联社对外捐赠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规定~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捐赠的范围和条件~落实执行责任~严格办理捐赠资产的交接手续。
第五章 成本控制管理
第三十一条 联社应当建立成本控制系统~强化成本预算约束~实行成本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应当加强成本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等环节的管理~明确预算项目~建立预算标准~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及时分析和控制预算差异~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
第三十二条 联社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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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包括各项利息支出、金融机构往来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业务及管理费、其他业务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资产减值损失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计入当期损益。
各项利息支出~应当严格按照会计政策规定~据实列入对应账户核算~严禁虚列、多列或者作其他账务处理,金融机构往来支出~包括向人民银行借入资金、办理再贴现业务、同业往来和拆入资金的利息支出~以及内部资金往来发生的利息支出~一律采取转账结算~禁止支付现金或者另设账户结算,应当控制业务及管理费支出标准~禁止虚列费用支出套取现金~转移资金用途。
第三十三条 联社的成本核算~应当严格区分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成本支出与营业外支出的界限、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成本核算~应当以季,月,、年为计算期。同一计算期内~核算成本和营业收入的起止日期、计算范围和口径应当一致。
,一,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
凡属于本期成本负担的支出~应当全部计入本期成本,不属于本期成本负担的支出~则不能计入本期成本。
,二,成本支出与营业外支出的界限
营业外支出是指实际发生的与业务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臵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以及一次性住房补贴、赞助支出、依法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罚款支出、出纳短款、结算赔款支出、证券交易差错损失、罚没赔款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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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
收益性支出是指受益期不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或者一个营业周期的支出~即发生该项支出仅仅是为了取得本期收益,资本性支出是指受益期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或者一个营业周期的支出~即发生该项支出不仅是为了取得本期收益~而且也是为了取得以后各期收益。
收益性支出计入费用账户~作为当期损益列入损益表,资本性支出计入资产账户~作为资产列入资产负债表。前者称为费用化支出~后者称为资本化支出。资本化支出随着每期资产的耗费~按照受益原则和耗费比例~通过折旧和摊销等方法~逐渐转化为费用支出。
本期成本支出既包括直接计入业务及管理费账户的收益性支出~也包括本期从资产账户转入的资本性支出。
第三十四条 联社应当注重费用支出与经济效益的配比~实行费用支出的归口、分级管理和预算控制~确定必要的费用支出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批程序。除国家规定的专用账户外~只能设立一个费用存款专户~除税金及附加、折旧、资产摊销、准备金和坏账损失以外的各项费用~应当从费用专户中开支。
应当强化费用支出约束~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通讯费、维修费、出国经费、董事会经费、捐赠等实行重点监控。
业务宣传费、委托代办手续费、安全保卫费、业务招待费一律按规定据实列支~不得预提。
三十五条 费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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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务及管理费用的内容
,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联社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支出应当据实列支。计税时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可以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2,印刷费
印刷费是指联社复印文件~购臵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以及购臵各种业务书籍和刻制图章等发生的费用。出售相关凭证取得的收入应当冲减印刷费。
,3,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指联社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相关交际费用~业务招待费支出应据实列支。计税时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
,4,电子设备运转费
电子设备运转费是指联社为保证计算机网络和办公微机正常运转而发生的软件、硬件维护费~购买纸张、色带、墨盒、存储器、备件等所开支的费用。
,5,钞币运送费
钞币运送费是指联社押运钞币所发生的运钞车辆油料费、养路费、包装费、搬运费、牌照费、押运人员的差旅费或押库实行社会化管理所支付给押运公司的押运承包费。
,6,安全防卫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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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卫费是指联社出于安全防卫需要所购臵安全保卫器械、营业网点防护门窗及柜台栏杆、消防专用设备等发生的费用和列支经警工资、补贴以及经批准列支的其他防卫费用。
,7,保险费
保险费是指联社向保险公司投保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保险费用。保险费的列支对象是向保险公司投保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保险费用~不能将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所发生的费用列支在保险费中。
,8,邮电费
邮电费是指联社办理各项业务支付的邮费、电报费、电话费、电话安装费等~按规定收取的邮电费收入冲减邮电费支出。
,9,诉讼费
诉讼费是指联社因起诉或者应诉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垫支的诉讼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核销~不得在其他应收款中长期挂账。
,10,公证费
公证费是指联社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需要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所支付的费用。
,11,咨询费
咨询费是指联社咨询各种业务、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12,审计费
审计费是指联社接受相关管理部门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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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清产核资、查账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13,监管费
监管费是指监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联社施监督管理时~按照一定标准收取的费用。监管费应当依据取得的正式监管收费凭证进行转账~不得直接支付现金。
,14,技术转让费
技术转让费是指联社联社因接受技术转让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前的培训费、调试费以及合同规定期间内的维护费等。
,15,研究开发费
研究开发费是指联社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业务等过程中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各项费用。
,16,外事费
外事费是指联社因业务需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列支的出国人员的出国服装费、交通费、食宿费、出国补贴以及接待外宾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17,公杂费
公杂费是指联社购臵营业用办公用品、订阅公用书报和专业杂志等发生的费用。
,18,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联社职工因公出差~按照规定标准乘坐火,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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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含乘坐飞机时交纳的机场建设费、途中保险费等,以及出差补助费、住宿费等费用。差旅费支付标准按照省联社有关规定执行。
,19,水电费
水电费是指联社支付的公用水电费及电子设备运转中耗用的电费及增容费。水电费应当按照水电部门的专用发票据实列支。
,20,会议费
会议费是指联社召开各项业务会议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按规定支付的伙食费、住宿费~购臵洗漱用品、文具、纸张、水果、矿泉水等发生的费用~印刷会议材料等发生的印刷费费用~会场及其他设备租用费、悬挂会标、横幅发生的费用等。
,21,绿化费
绿化费是指联社绿化办公场所发生的费用。绿化费应当据实列支~列支时间和列支金额应与当地自然环境和院落大小相匹配。
,22,理,监,事会费
理,监,事会费是指联社的理,监,事会及其成员因执行职能而发生的费用。理,监,事会费应据实列支和定期公布列支情况~以增强透明度~接收广大社员的监督。
,23,会费
会费是指联社向中国银行业协会和地方同业协会上缴的相关管理费用。会费应当依据取得的正式收费凭证进行转账~不得直接支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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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税费
税费是指联社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应在成本中列支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费。
,25,交通工具耗用费
交通工具耗用费是指联社使用公务用车发生的油料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年审费,牌照费,停车费等。
,26,开办费
开办费是指联社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
,27,管理费
管理费是指联社向上级管理部门上缴的业务管理费用。
,28,物业费
物业费是指联社承担本机构办公场所物业管理发生的费用。物业费一般包括以下内容:聘请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处理~不得计入物业费。
,29,职工工资
职工工资是指联社按照内部职工薪酬制度发放给在职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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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的其他工资性支出。
,30,职工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是指联社发生的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开支。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包括:职工食堂、浴室等集体福利设备、设施的购臵及维修保养费用和劳务费等,探亲假路费、因公负伤外地就医路费、未实行医疗统筹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误餐补贴、独生子女费、商业保险费等,按照规定发放的其他职工福利费~是指离退休职工的异地安家费、节日慰问费、医疗费、统筹项目外费用、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等。
,31,职工教育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指联社为提高职工文化水平、业务素质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发生的的费用。联社应按照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2.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用于职工教育培训方面的开支。计税时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2,工会经费
工会经费是指联社为了给职工提供服务以及改善和活跃职工文化生活、开展工会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拨交工会使用。
,33,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基本社会保险费~二是补充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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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其中:基本社会保险费是指联社及其职工按照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定期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补充社会保险费是指按照规定基准和比例计算提取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按照年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制定管理办法~实施统一管理和使用~单独建账核算~主要用于减轻参保人员的医药费负担。不得划入个人账户或者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
,34,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由于改制等非职工原因~联社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补偿建议的计划中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
,35,非货币性福利
非货币性福利~是指联社将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提供给职工无偿使用自己拥有的资产或租赁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免费为职工提供诸如医疔保健的服务~向职工提供支付了一定补贴的商品或服务等。
,36,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联社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37,短期合同工工资
短期合同工工资是指联社按照合同规定向业务岗位和工勤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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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人员支付的工资。
,38,派遣人员劳务费
派遣人员劳务费是指按照合同规定由人才交流中心向联社派遣人员提供劳务~由联社定期与其直接结算劳务费支出所发生的费用。
,39,劳动保护费
劳动保护费是指联社按规定为职工配备工作服、手套~按规定发给出纳人员的卫生费~会计、统计人员的眼睛费~稽核、保卫、纪检、监察人员的特岗补贴等。制定工资系数时已经考虑了特岗补贴的职工~不再享受特岗补贴。
,40,取暖及降温费
取暖及降温费指联社发生的冬季取暖及夏季防暑降温费用。取暖及降温的起止期间~按照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41,租赁费
指联社因开办业务需要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营业及办公用房、电子设备、汽车及其他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金。
,42,修理费
修理费是指联社修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所发生的费用。
,43,低值易耗品摊销
低值易耗品摊销是指联社按规定摊销低值易耗品发生的费用。
,44,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是指联社按规定的期限和标准在本期摊销的长期待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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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是指联社按规定的期限和标准在本期摊销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46,固定资产折旧费
固定资产折旧费是指联社按照预计使用寿命、折旧方法和预计净残值计算的应在本期计提的折旧费用。
,47,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不属于以上开支内容但与联社业务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
第六章 收益分配管理
第三十六条 联社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各项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登记并纳入账内核算~不得隐匿、转移、私存私放、坐支或者擅自用于职工福利。
第三十七条 联社发生的年度亏损~依照税法的规定可用税前利润或税后利润弥补~不足弥补的~经社员代表大会审议后用盈余公积弥补。弥补亏损的顺序和程序为:
1、税前利润弥补。本年度发生的亏损~应当用下一年度所得税前利润弥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应按规定依法缴纳所得税。下一年度所得税前利润仍不足弥补亏损的~可连续弥补~但用税前利润连续弥补期限不得超过5年。
2、税后利润弥补。本年度发生的亏损~当连续5年用税前利润弥补后~仍不足弥补的~从第6年起~应当用税后利润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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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盈余公积弥补。依照税法规定弥补后仍未完全弥补的~由理,监,事会提议~经社员代表大会批准~用所提取的盈余公积来弥补。
第三十八条 联社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减弥补亏损~下同,~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一般准备的计提比例由联社综合考虑自身风险状况确定~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
4、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按照《章程》的有关规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比例提取。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一并进行分配。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联社负责解释和修订~以前有关制度、办法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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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成灌线站后工程指挥部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1.为确保成灌线站后工程的有序可控地进行,根据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特针对本工程指挥部的财务管理而制定如下办法。
2.计划财务部在指挥长统一领导下进行部门工作,财务人员在符合集团公司相关财会工作准则基础上,严格执行指挥部下达的财务指令,保障资金的有效可控。
3.本工程由于工期紧、节奏快的特点,在满足保障施工期资金的充足,各专业同步开工启动资金、施工资金能及时到位的前提下,由指挥部统一安排富余资金的及时上存。
4.资金使用采取按月计划方式,由各项目部依据各自的责任成本,按施工进度计划、资金申请计划及相关报告,由指挥部统一确定各项目部的资金下拨量经指挥长确认后,于每月底前发放各项目部。
5.银行帐户管理由指挥部计划财务部按指挥长的指令统一管理,开户银行印签依据财务管理制度,分人负责管理。
6.工程进度款应按进度计划,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相对应的管理办法进行拨付,外包劳务的拨款应严格按照相关的管理办法,经指挥部、项目部联合审批及相关责任人、当事人共同确认后,方可拨付。
7.工程材料、设备款支付严格按相关的管理办法,经相关责任人审批、指挥长确认、手续完备后,方可支付。
8.指挥部原则上不存留现金;个人备用金应当由本人、部门部长和指挥部领导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借支。
9.其他款项的支付,应当符合对应的相关管理办法,并经相关部门和指挥长审批和签字确认后,方可支付。
10.固定资产的核算含上级调拨固定资产的核算、自购固定资产的核算由财务人员负责,并报相关人员和指挥长确认。
11.指挥长是债权、债务的第一责任人,形成债权、债务的相关当事人是清理责任人,配合清收工作由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由直接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其它相关部门及财务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力争在规定限期内完成清收,确保集团公司利益最大化。
12.在指挥长的领导下,对各项目部的会计核算由计划财务部组织指挥部和各项目部的财务人员在工程初期进行会计核算相关的思想统一、工程末期严格依照会计核算办法进行核算。
13.在指挥长的统一领导下,计划财务部的财务人员应当及时准确地编制出会计报表,并能满足集团公司财务部的相关要求,经指挥长确认后及时上报。
14.指挥部的财务人员负责各项目部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并接受项目部财务人员的工作监督,对本办法执行状况检查、抽查,由指挥长根据工程进度统一安排,对指挥部财务人员工作做得好的,指挥长有权授予当月400~4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工作失职或评定为差,指挥长或部长可进行批评,或执行当月扣减200~2000元的处罚。
范文三:工会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工会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工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会经费的合理、有效的使用,使工会在公司改革、稳定和谐、发展的大局中,更好地担负起自身的各项基本职能。根据《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会计制度》、《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为基础,根据市总工会和市教育工会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工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公司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在工会主席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规范操作,确保工会经费运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校工会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2、工会财务管理主要任务是:根据经费收入编制编制工会年度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保证工会职工活动经费、工会业务经费及其它费用运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3、公司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依法理财原则,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坚持工会主席负责制原则,坚持手续完备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坚持预算管理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
4、工会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体管理”体制,财务经常性收支实行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工会主席的审批权为3000元,超出权限金额及其它工会重大决策,重大投资事项,需工会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请主管校领导和上级工会备案后,方能执行。
5、公司工会必需设置独立会计帐户,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工作,会计、出纳、经审不能由同一人担任,认真履行工会财务管理职责。
二、 工会预算管理
6、工会编制预算是在分析上年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年度的工作规划,任务及重大活动项目,合理、全面的编制工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7、工会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8、制定工会年度预算应由公司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共同审定。
9、遇特殊情况需追加预算时,比须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报公司分管领导,同时上报市教育工会审批。
10、工会财务编制预算时,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三、 工会收支管理
11、会费收入,是核算工会会员每月按本人工资额(工资的前三档)的0.5%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员费。公司工会每月按时缴纳会费入账,工会用来开展各项工会会员活动项目,不得用于其它。
12、拔交经费收入,是核算按“工会法”规定的工资总额的2%计提的工会经费,由行政每月按时转入工会帐户。
13、上级补助收入,是核算上级工会拨入的指定项目补助收入。(如建设“教工之家”购买文体设备等项目)
14、行政补助收入,是核算公司行政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包括基建、维修、帮困、教师暑期休养活动等项目,做到专款专用。)
15、其他收入,是核算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如: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等,其它各项收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范围并使用规定的合法票据。
16、会员活动费,是核算工会开展会员的各项活动和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要做到面向广大会员,不能用于职工福利补贴,会费原则上应合理安排,当年无赤字,无结余。
17、职工活动费,是核算工会组织和开展各项教育、文体、宣传及其它活动的费用。
18、工会业务费,是核算工会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主要由工会干部培训、会议、专项、外事及其它费用构成。
19、其它支出,是核算工会其它活动的支出。
20、上解经费支出,是核算工会“拨交经费收入”的40%上解市教育工会。
四、 现金与支票的管理
21、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执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金额为3000元。随时掌握银行的存款余额,月末帐面余额与银行帐户对帐单进行核对,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的余额必须相符。如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22、控制不合理的现金支出,超出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使用支票,无特殊理由,原则上不予以使用现金。
23、支付现金时,除有经办人和审批人(工会主席)签字外,还必须有领取人的签名,经办人不能代领。
24、如确需备用现金时,必须经工会主席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办完结算手续。
25、领用支票时,须经工会主席同意后,方可将支票交给经办人员。
26、财务人员应将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单位、金额填写齐全。有效收据盖有关单位财务章必须与支票填写的收款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否则拒绝付款。
五、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27、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公司工会财务设立会计、出纳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
出纳员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原始凭证(包括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付款凭证)的取得必须合法:外来原始凭证须有财税部门的监制章,票面中各栏目应填写清楚完整,原始凭证不得随意涂改、刮擦、挖补。原始凭证必须写清用途并有经办人、证明人和审批人(工会主席)额签名。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3)严禁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限额,规定期限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它单位或个人签发。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颓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同时上报市教育工会备案。
(4)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交他人。
(5)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签发支票使用的财务印章交出纳保管,法人章由工会主席保管,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
(6)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及贷记凭证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薄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7)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根据记账凭证分别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对于末到账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8)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薄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会计职责:
(1)制定本校的各项会计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2)定期分析工会经费预算完成情况,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3)会计人员对出纳员交来的记账凭证上的业务摘要、金额、张数、日期等内容进行审核,上述内容若有一项差错,退回出纳人员重新填制。
(4)会计人员根据正确的记账凭证登账,同时与出纳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也应核对相符。
(5)会计人员应当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
(6)会计人员应当对每月对银行存款余额进行账单核对。如余额不符,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上报。
(7)审查或参与拟订各项经费预、决算计划。负责向上级工会、公司工会主席报告工会财务状况、提供相关会计资料。
28、会计、出纳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工会主席法人印章由工会主席本人保管。
29、工会主席对报送的财务报表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财务档案管理
30、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更好发挥会计档案工作。认真落实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3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因此,凡是记录和反映公司工会经济活动,经过会计核算的各种凭证,账薄和报表均属会计档案范围。
32、会计人员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财务计划,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成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送校档案室保管,防止丢失损坏。同时和各种资料均要求保管年限为15年,到期按档案销毁要求操作处理。
33、调阅本单位工会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公司工会主席同意,批准后要详细登记调阅档案的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单位,调阅的理由、归还的日期,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要复印,要经公司工会主席同意。
七、工会财产管理
34、无论购置、接受捐赠和调拨的所有财产,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财产均为固定资产。
35、购买固定资产应提出购买申请,经工会主席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
八、 财务监督
36、工会财务管理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自觉接受上级工会和同级工会经审的定期审查,自觉维护财经纪律,保障工会经费正常使用。
37、建立健全工会主席离任审计制度。
九、会计移交制度
38、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整理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会计报表等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资料;
(2)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的资料、物品等内容;
(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4)会计移交双方就移交情况做出确认签字或盖章,交出人员必须对移交的遗留问题作出书面说明;接替人员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十、附 则
39、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会。
40、如有不明确之处,以上级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为准。
4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范文四: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黄圩镇中心学校文件
2号 黄教字【2013】
关于印发《黄圩镇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小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会计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黄圩镇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现将本办法下发到各校,请遵照执行。
黄圩镇中心学校
二0一三年二月十八日
黄圩镇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会计法》、泗县教育局下发的《泗县中小学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办法,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事业发展需要和教育经费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资料;加强票据管理和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办法,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四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负法律责任。学校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
人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加强对财务机构、财务人员的领导和管理,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本单位财务行为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必须保证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业务。学校的一切经济活动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所有的会计业务,如工会帐、、食堂帐、勤工俭学、捐资助学收入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私设“帐外帐”、“小金库”。
第五条 学校依据办学规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专(兼)职财务人员;学校的财会人员必须是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有一定专业知识,热爱本职工作,并尽可能 具有会计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第六条 学校的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办法。学校的一切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的决策,应履行民主程序,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会
议记录备查。学校负责人对学校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强化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控制办法,财务机构内部分工做到钱帐分开,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
登记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办法,完小及以上学校均要成立财务监督小组,加强财务监督机制。做到有人负责,有人监督,有章可循。
第八条 强化学校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学校事业的发展、招生情况和学校的长远规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等因素通盘考虑,科学编制,自求平衡。根据全期收入来源制订经费使用计划,经学校领导班子和教代会集体研究,通过后上报。学校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和变动,必须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
第九条 强化资产管理。
一、发生的现金收入须当日缴存中心学校收入专户,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二、库存现金最高限额不得超过500-1000元。
三、严格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开设帐户,办理银行结算业务,按月与银行对帐,及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保证帐款相符、帐帐相符。及时与县核算中心核对往来资金的缴、拨、存情况。
四、对发生的应收及暂付款项,学校应严格控制其额度及收回偿还时间,不得长期挂帐。确需因公事借款,在公事办完后,经办
人必须在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会计人员有权在其当月工资中扣还借款,直至清帐。
五、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的管理办法。学校资产统一使用资产管理软件进行管理。每年年终,学校组织人员对本单位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并按规定汇总上报给中心学校财务处。
六、各校须重视并认真做好财产物资的核算管理,设置总帐和明细帐进行核算;财务人员负责实物管理,明确专人对财产物资进行管理,并作明细核算。
七、对各类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处置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 加强学校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年终负债总额一般不得超过下一年度预算外收入总额的10%),确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举债的,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经批准后实施。学校将根据收入情况,合理安排支出,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逐步降低负债水平。
第十一条 加强收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并全部纳入学校预算,不得遗漏。事业收入中,上拔生均公用经费应足额分配给学校,学校收取的簿本
费等预算外资金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十二条 加强学校收费管理。
一、学校所有收费项目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审批手续,严格按核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于开学前在校园内指定的公示栏进行长期公示。中心学校按国家和县级安排的生均公用经费按报表学生数分学期足额拨到学校。小学500元/生.年和初中750元/生.年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按住宿生比例按程序评定人数,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并做好补助建档工作。
二、按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年检手续。
三、学校“一把手”是收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财会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年级班主任是具体责任人,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进行各种收费。
四、学校所有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收费申报办法和收费公示办法,所收各项代办费用,及时办理好结算业务,各校在学期结束后按规定向学生家长公示使用情况,并结算有关费用。凡退还给学生的费用,均由学生签字,由班主任负责结退到学生手中,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该补收的费用按规定报批后,由班主任负责按实
收齐后缴给学校财务人员,办理相关票据手续。凡经批准或按文件规定收取的所有费用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而不执行。学校不得对不足龄生收费,亦不准收取试卷费、加班费等。
五、学校所有收费统一使用安徽省财政厅制发的正规收费票据;学校财务人员应加强票据管理,落实专人购领、保管、缴验、发放票据。建好票据台帐和收费档案,做到票款一致。票据存根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保管。
六、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学校财务人员不得使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收费票据不得转借、转让、代办、买卖和用于自立项目的收费,不得利用收费票据从事经营活动和违法违纪活动。
七、学校房屋出租收入和食堂、校园商店等承包金收入统一缴入财政收入专户,严禁设立“小金库”,不得将收入作为往来款项进行核算。
第十三条 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使用应本着保运转、保安全、保稳定、求发展的原则,优先保障教育教学支出的需要,严格控制支出范围、标准,合理安排支出比例。 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增强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科学安排好教育经费支出。
一、要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尽量将资金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教学设备添置及维修支出占公用经费35%。
二、学校招待费必须按照“小额、合理、节约”的原则,招待原则上应为工作餐,并尽可能在学校食堂安排接待用餐。学校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阅卷活动,一律不安排用餐。学校发生的招待费,包括组织参加的各类活动以及召开会议等用餐费用均须在招待费项目中列支。三、学校业务招待费实行严格控制,凡需学校招待的,必须请示校长同意后方可批报。
四、学校的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凡学校预算中没有安排的学校不得安排支出。部门预算中凡设备采购在500元以上,基建维修工程在1000元以上的项目,学校在实施前将书面报告中心学校,经批准后,再按有关程序进行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投标。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实行定额管理。日常公用经费按财政部门规定的定额执行,专项业务费根据教学需要,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保障教学运转支出不少于50%。学校每笔支出(每张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签字,注明事由,商店提供的附件佐证充分,超过500
元及以上的单项支出票据应有两人以上签字,单项支出超过1000元以上必须转账支付。
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资、津贴、补贴和福利待遇方面的规定,
实行绩效工资后,各校不得巧立名目(如开虚假发票)动用公用经费发放福利、奖金或津贴。
六、严格执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审签和经办人会签办法。学校领导按照有关规定严把审批关,报帐员根据财务办法把住报销关,做到“三不”,即:不办理无预算的开支,不办理超标准的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学校所有支出须经财务审核小组审核。无异议后校长审批。经办人不得擅自做主。未经审核、审批以及相关手续不完备的凭证,不得上报,县支付中心不予支付。大额支出须经校委会甚至全体教师会议研究决定,重大项目支出要报县批准后方可列支,力求做到支出的事由、项目、标准符合办法规定。
第十四条 学校各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及财产物资管理、使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严格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审计机关的审计和监督。学校民主监督小组每学期对单位收支进行一次财务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校务公开栏公布。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按照财经纪律和法规要求,对违反财务规定、财经纪律的人和事将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
1、凡学校收入未按规定缴入财政收入专户而公款私存及隐瞒或截
留单位收入,不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而“坐支”的,其相关人员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反规定乱收费的部门和个人,给予纪律处分。
3、对违反其他有关财务规定的,按有关党纪政纪规定给予处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施行,凡以前制定的规章办法与本办法内容有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黄圩镇中心学校
二0一三年二月十八日
范文五: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一、财务管理机构
1、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公司财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单独核算、损益集中”的管理体制,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下管一级”的管理体制,即统一编报、汇总财务计划和财务报告,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集团公司考核任免。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接受证监会、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3、财务部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会计工作岗位要有计划地定期轮换。
4、会计人员必须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职业道德。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总监职责:
1、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资金调配、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推行现代化管理模式,进行企业经济核算和分析工作,并反映其成效。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
3、建立全面预算制度,组织编制和监督之下全面预算方案(包括经营预算、投资融资预算、财务收支、财务管理和会计内控制度预算、成本费用预算、利润分配方案等);
4、参与公司贷款担保、财产抵押、对外投资、产权转让、资源共享重组等重大决策活动,定期向股东会报告公司的资产运作和财务情况,并接受股东会的质询。
(二)、集团财务经理职责
1、在集团财务总监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组织和领导集团的财务工作,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服务。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协助财务总监组织各子公司编制预算,根据各子公司的预算进行汇总编制全面目标预算。对整个公司预算控制、执行情况及成本、费用进行分析,深入挖潜,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负责落实各项制度,并不定期检查其执行情况,指导和督促子公司加强流动资金管理,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和费用功效,优化资金占用。
5、接受和配合集团的会计稽核及相关机构和部门的审计、检查工作,及时纠正违规事项。
6、加强与当地财税务机关的沟通和协调,依法妥善处理本单位各项税务事宜。
7、负责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三)、子公司财务经理职责
1、负责管理子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
查,直接对集团财务经理负责。
2、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建议。
3、严格审核费用单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规定进行费用控制。规范费用业务的帐务处理,开展费用分析,监督各部门的费用开支。
4、组织指导编制子公司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集团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5、负责子公司资产管理,对存货、应收、应付款项、固定资产等资金组织实施规范有效的财务管理,承担相应的财务监督职责。
6、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及相关信息资料,向集团财务经理及分公司总经理报告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分析,为公司领导做出决策提供依据。
7、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8、负责协调和配合集团及相关部门、机构审计检查工作,加强与当地财税务机关的沟通和协调,依法妥善处理本单位各项税务事宜。
9、负责与各部门进行业务沟通,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会计人员职责
1、在财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承担相应的财务管理职责。
2、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和核算流程,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准确编制记账凭证,准确等账。
3、及时进行入库单和采购发票的核对,按规定进行存货和销售成本核算。月末,在财务经理的组织下,进行存货盘点和账账、账实核对工作,对差异事项及时做出处理。
4、负责往来款项的对账并加强欠款的催收工作。
5、依法进行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工作,严格增值税发票的管理。
6、负责会计凭证、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等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7、积极配合集团及相关部门、机构审计检查工作,完成部门经理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因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的,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9、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公司的会计信息。
(五)、出纳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规范使用支票。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得私自挪用公款。
2、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完整,金额是否正确,对未经批准的款项应拒绝付款,对手续不完备的凭证应提出补办手续。
3、根据原始单据,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4、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支票,登记支票使用情况。
5、编制资金变动周报,掌握银行存款余额。
三、资金审批制度
(一)、总则
1、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2、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3、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6、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7、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二)、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1、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2、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3、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 房租标准: 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 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② 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
4、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三)、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1、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
2、 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办公室建账予以核销使用;
3、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账登记使用。
(四)、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 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 办公室设立账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⑶ 办公室财产台账为财务部附设账册;
⑷ 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⑸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⑹ 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五)、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 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
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四、财务管理制度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 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 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 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 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 应尽快解决。
8 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 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 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1. 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 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 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