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中国金融行业发展现状
中国金融行业发展现状
中国金融行业发展现状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地位,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优化资金配置和调节、反映、监督经济的作用。我国经过十几年改革,金融业以空前未有的速度和规模在成长。一,我国金融业现状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各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所占比重下降,金融业逐渐提升份额,形成金融行业在国民经济占主要份额的局面。我国自从加入WTO后,不断完善多层次多功能金融市场体系,银行交易与信息系统服务日臻完善。目前我国已基本建立证券期货市场,货币市场和银行间外汇市场,实现主体多元化的发展,包括商业银行,社会保障基金,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1999年之前,国际金融业主要有两种经营模式:(1)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混业经营的欧洲模式;(2)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分业经营的美国模式。1999年11月12日,美国签署《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取代了将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严格分开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混业经营是金融企业为了实施多元化经营,加强综合竞争力所采取的重大变革。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这一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趋势,也预示了
我国金融业的发展趋势。80年代,我国银行都开办了证券、信托、租赁、房地产、投资等业务,实质上进入了“混业经营”时代。1995年5月《商业银行法》正式从法律上确立了国有银行分业经营的制度。随着我国金融业的迅速发展,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市场逐步接轨,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中央银行金融调控手段的市场化改革有了实质性突破。如借鉴国际经验,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取代贷款规模指令性管理;大幅度下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适时多次降低存款贷款利率,扩大中小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稳步推进贷款利率市场化进程;努力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发展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直接融资方式,等等。2017年以来,我国经济在加速增长中收到通货膨胀等压力的阻碍,为此我国政府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将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扩大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持金融行业稳定和提高金融服务等。中国人民银行高度重视我国货币政策的有效性,科学性和预见性,根据国内外的金融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货币政策,运用宏观调控的方式来调整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方向。而中国人民银行在1984年独立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同时,建立了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我国历年来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控情况自从我国实行存款准备金制度近三十年来,存款准备金率经历了四十五次调整,存款准备金制度经历了从初创到逐步成熟的发展过程,成为了重要的货币政
策工具之一。二,我国金融业发展的问题整体上看,我国金融业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业务管制较严,存贷款利率没有弹性,计划定价特征明显;商业银行的创新能力受到一定的约束,金融产品单一,金融市场仍欠发达。我国现在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中最不安全的因素在银行业。第一,我国现在银行体系中的不良资产率仍有可能反弹。虽然政府一直在干预银行的不良贷款情况,而且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每年降低不良贷款2-3个百分点,,到2017年不良贷款率降到8.6%。但随着贷款力度的加大,不良贷款也会随之加大,因此在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下,会出现银行不良资产的新的高峰。第二,我国银行业的资本缺口仍旧巨大。虽然银行业股份制改革解决了一定程度上的资本充足问题,但资本不足一直是我国银行业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据有关估计,国内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达标的话需要补充1?7万亿元。第三,我国银行业整体盈利能力依然偏弱。银行的盈利主要来源于存贷款利率之间的差额,我国商业银行的利润80%以上来源于此,其他收入只占19%左右。而在国外银行的盈余中其他收入占到35%以上。第四,政府解决银行危机的成本较高。从近几年国家解决银行危机的方式上看,基本上就是国家出资解决问题,政府掏腰包买单,国家为解决银行业的金融危机承担了高额的成本。同时从我国现今的实际汇率上看,人民币一直存在一定空间的升值压力。而且通过与美国的对
比,发现我国现今的通货膨胀率还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从经常账户上看,我国一直维持贸易顺差,因此经常账户保持盈余,说明国家具有一定抵抗风险的能力。从资本和金融账户上看,因为从2017年开始我国放缓了对外国投资资金的吸收速度,因此外债资本流入中短期外债比重不断攀升,所以应该引起对这一方面的高度重视,以防引发短期投机资金带来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从外汇储备上看,我国外汇储备很充裕,是现今世界上外汇储备最大的国家,这是我国一种金融保险的方式。《中国金融行业发展现状》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范文二:中国金融发展现状分析
中国金融发展现状分析
(一)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 目前,中国已初步建立起以各类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 司为主体的比较健全和完善的金融组织体系。到 2001 年底,全部金 融机构(含证券、保险公司)总资产已达 21.8 万亿元,其中存款货币 银行总资产 14.1 万亿元,所占比例 64.7%。 l.银行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 1997 年以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加快改革步伐,逐步完善管理 体制和经营机制,强化统一法人制度,撤并分支机构,精简人员。 为更好地支持广大中小企业,促进银行业适度竞争,中国还陆续增 设和重组了 10 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整顿规范的基础上,将 2200 多家城市信用社组建成 109 家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与农 业银行脱钩,深化了农村信用社改革,组建了 3 家农村商业银行,3 万多家农村信用社及其县市联社已成为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力军,支 持农村经济发展所发挥的作用日益突出。 引进了外资金融机构, 促进了中国金融业的改革和发展。 2001 到 年底,中国境内外资金融营业性机构 162 家,其中外资银行 6 家、 合资银行 7 家、外资银行分行 131 家、财务公司 5 家、投资银行 1 家以及外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1 家。外资金融机构总资产 451.8 亿 美元。外资金融机构已成为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0 多年来, 中国银行业努力改进金融服务, 大力支持经济改革、 开放和发展贷款总量持续增长,结构明显改善,周转速度进一步加 快,质量逐步提高。到 2001 年底,中国银行境内本外币各项贷款余 额 11.2 万亿元,比 1990 年增加 10.2 万亿元,年均增长 19.4%。从 发展趋势上看,非国有银行的作用力量在不断提高,2001 年 1.26 万亿元的新增贷款中, 其中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占 49%, 非国有银 行占 51%。 2.证券类金融机构在规范中发展 近些年来,中国证券类金融机构快速发展,管理逐步规范。到 2001 年底,中国共有证券公司 109 家,证券投资基金 51 家,基金的 发行总规模 804.23 亿元,基金资产总值 804 亿元。中国资本市场发 展潜力巨大,证券类金融机构发展空间广阔。今后要进一步完善和 发挥证券类金融机构的功能,大力发展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主体的机 构投资者,增加新的基金品种,扩大业务范围。 3.保险机构体系不断完善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保险业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完成了财 产险、人寿险和再保险业务的分离,各类保险机构进一步健全。到 2001 年底,中国已有国有独资保险公司 5 家、股份制保险公司 15 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 19 家和外国保险分公司 13 家;同时成立了 一批保险经纪、保险代理和保险
公估等保险中介机构。随着社会保
障体制的变革,保险需求的范围和规模将不断扩大,商业保险的作 用将逐步增强,各类保险机构将进一步加快发展。 (二)建立了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新的金融体系的建立,中国的金 融市场在不断探索中发展。目前,一个初具规模、分工明确的金融 市场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 分。 l.建立了较完善的货币市场 中国的货币市场主要包括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票 据市场。1996 年 1 月建立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并第一次形成 了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利率(CHIBOR)。自 1996 年 6 月起,中国 人民银行取消了同业拆借利率上限,全面放开拆借利率。统一拆借 市场的形成,结束了市场分割、多头拆借的局面,规范了各金融机 构的拆借行为,提高了银行之间融通资金的效率,推进了利率市场 化,并为中央银行加强宏观调控提供了条件。这几年,同业拆借市 场交易量逐年扩大,到 2001 年底,已累计成交 3.4 万亿元。同业拆 借市场已成为金融机构管理头寸的主要场所。 1997 年 6 月,中国建立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允许商业银行等金 融机构进行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的回购和现券买卖。目前银行间债 券市场已成为发展最快、规模最大的资金市场,并成为中央银行公
开市场操作的重要平台。到 2001 年底,债券回购累计交易量达 6.1 万亿元,现券交易累计交易量为 1597.6 亿元。 中国的票据市场以商业票据为主,近年来这一市场在规范中稳 步发展。票据市场正逐步成为企业短期融资和银行提高流动性管理、 规避风险的重要途径,同时也为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提供了一个 传导机制。2000 年底全国商业汇票的贴现余额为 1236.3 亿元,较 1999 年增长了 154.2%; 中央银行再贴现余额 1258.27 亿元, 1999 较 年增长了 151.5%。 2.资本市场在规范中发展 1990 年 10 月和 1991 年 4 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先后成立。经过 12 年的改革和发展,中国已经形成了以债券和股 票为主体的多种证券形式并存,包括证券交易所、市场中介机构和 监管机构初步健全的全国性资本市场体系,有关交易规则和监管办 法也正在日益完善。到 2001 年底,中国境内上市公司已达 1160 家, 市价总值 4.35 万亿元,流通市值 1.45 万亿元,市价总值与 GDP 的 比为 45.4%。1991 年以来,A、B、H 股累计筹资 7700 亿元。证券市 场在改革投融资体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 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股票市场的迅速发展也可以从股票市
场筹资规模的扩张以及股 票筹资额和银行贷款增加额的比率变化中得以体现。1993 年境内股
票筹资额为 276.41 亿元, 占银行贷款增加额的比率为 4.36%, 2001 而 年境内股票筹资额达到 1182.15 亿元,与银行贷款增加额的比例上 升到 9.15%。 除了股票市场的迅速发展以外,债券发行规模的扩张,特别是 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的扩张,也是推动中国金融资产规模扩张、改 变金融资产结构的重要力量。 在开始发行企业债和金融债的 1986 年, 国债余额占各种债券余额的比重为 73%,1994 年以后,国债发行的 绝对规模迅速攀升,国债发行额与 GDP 的比率也不断上升,1995 年 新开辟了政策性金融债,形成了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共同主导债券 市场的局面。到 2001 年底,国债余额、政策性金融债券余额和企业 债额分别为 15618 亿元、 8534.48 亿元和 1008.63 亿元, 国债和政策 性金融债券余额占债券总余额的 96%。 3.保险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大 中国保险市场快速发展,保险业务品种日益丰富,保险业务范 围逐步扩大,保费收入较快增长。1989 年末全国保费收入 142.4 亿 元,2001 年为 2109.4 亿元,年均增长 25,2%。2001 年,中国保险 机构共对 19.3 万亿元财产进行了保险。全年保费收人与 GDP 的比率 (保险深度)为 2.2%,同比增加 0.4 个百分点人均保费收入(保险密 度)168.8 元,同比增加 41.1 元;保险公司支付赔款和给付 598.3 亿元,同比增加 70,9 亿元。商业保险已成为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
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市场的发展在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 人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4.外汇市场的发展 1994 年 4 月,中国在上海建立了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 将原来分散的外汇交易集中统一起来,为成功进行外汇管理体制改 革,形成单一的、有管理的人民币汇率体制奠定了重要的市场基础。 8 年多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效率不断提高,成交规模不断扩大。目 前,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办了美元、日元、港币、欧元对人民币的交 易。到 2001 年底,已累计成交各币种折合美元 4397.7 亿美无其中, 2001 年各币种外汇交易折合 750 亿美元。 (三)宏观金融间接调控方式的逐步建立 1984 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在以后的 10 年里,中国的货币政策主要采取直接调控方式,即通过控制贷款 规模来控制货币。进入 20 世纪 90 年代以后,这一传统做法遇到了 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随着金融机构多元化的发展,国家 银行贷款规模控制覆盖的范围逐步缩小;二是对外贸易发展迅速, 特别是 1993 年以来外汇占款大量增加,货币供应渠道发生变化,国 家银行贷款
规模对货币供应量的贡献率下降。 在直接调控显现出越来越大局限性的情况下,中国的货币政策 逐步向间接调控转变。从 1994 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逐步缩小了信
贷规模的控制范围, 同年 4 月正式启动外汇公开市场操作, 又于 1996 年 4 月正式启动人民币公开市场业务。1996 年,正式把货币供应量 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并按月对社会公布货币供应量目标。1997 年 3 月开始,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向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开办再贴现业 务,这意味着中央银行开始把再贴现作为基础货币投人的主要渠道, 并把再贴现率作为重要的工具来使用。从 1998 年 1 月 1 日开始,取 消了信贷规模管理方式,开始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同年,中央 银行对存款准备金制度进行了改革,合并了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 下调了存款准备金比率;同年 5 月份,恢复了公开市场操作。由此, 以取消贷款规模限额控制和扩大公开市场业务操作为主要标志,中 国货币政策调控基本实现了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的转变。几年来 的实践表明,中央银行利用利率政策、公开市场操作等货币政策工 具,调控货币供应量、稳定人民币币值,取得成功,积累了经验。 中央银行对金融形势的监控和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的监管也已经 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程序和办法。 (四)现行外汇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 目前,中国初步确立了在市场汇率基础上的,以“人民币经常 项目可兑换、资本项目外汇管制”为特征的外汇管理体制。当然, 这里讲“资本项目外汇管制”,实际上并不是全部的资本项目,现 在正处于放宽的过程之中。 1.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现状
实行可兑换后,对于经常项目的外汇管理重点是对交易的真实 性进行审核,主要是事后监管、间接管理的模式。目前,人民币经 常项目可兑换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实行 银行结汇制度。境内机构经常项下外汇收入,须及时调回境内,按 市场汇率卖给银行。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和符合一定条件的部分中资 企业可以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在核定的金额内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 入。(2)取消经常项目外汇支付限制。境内机构经常项目用汇,可以 按照市场汇率凭相应的有效凭证用人民币向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或从 其外汇账户上对外支付。(3)实行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制度。(4)通过 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进行贸易售付汇的真实性审核。 2.资本项目外汇管制现状 实际上,1979 年以来中国已经开始了资本项目开放进程。1978 年中国开始对外开放,启动了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该年第 一家外商投资企业成立;1979 年,国内企
业开始进行跨国投资,第 一家外资银行代表处成立;1982 年,国内企业首次在境外发行日元 债券;1991 年,第一只人民币特种股票(B 股)面世;1993 年,国内 企业首次到境外发行股票(H 股);现在已允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进人国内证券市场。 随着人民币可兑换程度的提高,中国已初步形成了与国际资本 市场有进有出、双向交流的资本流动格局。一是资本项下交易规模 迅速扩大。1992 年,中国国际收支口径的资本项目交易发生额仅为
607 亿美元,到 2001 年增至 1642.9 亿美元,增加了 2.7 倍。二是资 本流入已达到相当规模。到 2001 年底,已累计批准外商投资项目 38.95 万个,累计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 3935.12 亿美元。到 2002 年 6 月末,中国外债余额为 1701 亿美元;境外发行股票筹资 182 亿 美元,发行 B 股筹资 46.3 亿美元。三是对外资本输出日益增多。截 止 2001 年底,我境内金融机构国外资产余额 11783 亿美元,加上中 央银行持有的 2121.7 亿美元的外汇储备资产,我境外金融资产达到 3300 多亿美元。 2001 年底, 到 全国经外汇管理局备案的境外投资企 业共 3653 家, 协议投资总额 151.47 亿美元, 协议中方投资总额 78.25 亿美元。四是利用外资的渠道日益多元化。 目前,中国资本项目前兑换中主要限制是四个方面:一是证券 投资方面,外国投资者只可以在境内购买 B 股和中国境外上市的证 券,而不得在境内购买 A 股和其他人民币债券;除非经批准,境内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可以在境外买卖和发行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 具及衍生工具。二是信贷往来方面,除外商投资企业外,境内其他 机构对外借款或担保首先要取得借款主体资格,然后要有借款指标 并由外汇局审批金融条件;除境内金融机构可以遵照外汇资产负债 比例管理规定对外放贷外,境内工商企业不可以对外放贷;除银行 和财政部外,境内机构偿还外债本息均需得到外汇局的核准。三是 直接投资(包括不动产投资)方面,对外商在华直接投资主要是产业 政策上的指导,限制不多,外汇方面主要是真实性审核;对外直接 投资要经有关部门审批,并经外汇管理部门外汇来源和投资风险审
核和汇出资金核准,并缴纳汇回利润保证金。四是个人资本流动方 面,禁止居民与非居民个人之间相互借贷,禁止向外移民的居民个 人的资本转移。 (五)金融法制化建设 经过多年努力,中国的金融法律框架基本形成。 银行及其相关法规已经逐步完善。1995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票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继颁布
实施,奠定 了中国金融法律体系的框架。此后又出台了《担保法》、《全国人 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最近又完善了《合 同法》。从法律上确定和巩固了中国在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业发展 过程中已积累的有益经验,从而标志着中国金融事业已经步入法制 化、规范化的轨道。 全国统一的证券市场法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证券法规从无到 有,逐步形成了全国统一的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 股的规定》、 《证券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一级自营 商管理办法(试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禁止 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
列法律、法规、规章相继颁布之后,1998 年 12 月,又颁布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投资基金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也在逐步 拟定,证券市场发展正走向法制化建设轨道。(中国对外经济贸易 出版社供稿) 中国网 2003 年 4 月 2 日
范文三: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现状
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内容提要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使得金融市场该选择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模式这一难题再一次摆到了世界各国面前。尽管有不少人认为分业经营有助于规避金融风险,但就此次金融危机而言,无论是允许混业经营的国家还是继续延续分业经营的经济体都无法幸免。本文将就中国目前金融市场的现状来讨论关于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两种模式的取舍。
1. 一. 现状调查 自1993年12月《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的具
体规定“国有商业银行不得对非金融企业投资”,国有商业银行“在人财物等方面与保险业信托业和证券业脱钩,实行分业经营”以来,我国的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各自经营与自身职能相对应的金融业务。以四大行为代表的银行业,在三大金融行业里资历最老,发展状况最好,但隐藏在其光鲜外表下的缺陷也不容忽视。我国商业银行始终存在所有权虚置,经营权无法落实,权责利不对称,商业化机制难以真正确立和有效运行的历史痼疾。自我风险控制机制缺乏,控制能力薄弱,金融产品创新能力单薄,理财产品单一有限,与其庞大的资本进占有量极为不符; 证券业困扰已久的历史包袱,“散,乱,差”等顽症痼疾仍未彻底根治。违规操作行为普遍,经营行为整体规范亟待解决。风险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应对风险能力弱,内部管理欠缺科学性。创新能力有余,但始终无法与市场需求保证一致,处于脱钩状态,服务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一大截的差距。社会责任意识浅薄,在此次金融危机中,证券业的不足缺陷暴露无疑;保险业行业形象不佳由来已久,保险代理人素质低下,往往是半路出家的“门外汉”在短期的从业培训后即匆忙上阵,有意或无意的销售误导甚至欺骗屡见不鲜。全行业“保费冲动”的诱使下,孤儿保单案件层出不穷,理赔困难,理赔期长,理赔态度差,保险业的声誉已经到了让人无法忍受的地步,是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的“短腿”。
二.原因分析 无疑中国金融市场的现状是分业经营当道。自然分业经营有其不可替代的制度优势,有助于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各业之间建立“防火墙”,能从制度上规范金融经营行为有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形成良好的金融秩序。但就目前中国金融市场而言,分业经营暴露的问题有如下几点:首先,以法律形式所构造的业务相分离的运行系统,使得各个业务之间难以开展必要的业务竞争,具有明显的竞争抑制性。银行业仍以存贷款业务为业务主攻方向,而证券业则专注于债券,股票等证券的行销,保险业通过保单维持行业基本运行,而将保费单纯的存入银行,资金再生能力差。其次分业经营使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缺乏优势互补,证券业难以利用,依托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资金和网络优势,商业银行业及保险公司不能借助证券公司的业务来推动其本源业务的发展。分业经营下,金融机构只能提供银行、证券或保险中的某一种金融服务,与客户的关系仅仅建立在这一业务方面,客户选择更有效的金融资产方式后,就会中断与其联系。比如,客户为了炒股,将从商业银行抽走全部存款(或全部撤出股市而存款于商业银行),这样势必割断客户与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的联系,使得无论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都显得很被动。再次是来自全球经济一体化,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服务多元化的巨大冲击,显然分业经营下的中国金融业,各自为战,是无法抵挡金融全球化的浪潮的。一方面是来自国际银行业竞争的挑战。国际金融企业普遍实行混业经营,其人才储备全面,经营管理经验丰富,在信息共享,全面服务,融资便利等方面都具有明显的优势。分业经营业不利于银行进行公平的国际竞争,尤其是面对规模宏大,业务齐全的欧美大型全能银行,单一型的商业银行难以在国际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另一方面网络经济将超越国界运行,冲破国家壁垒,冲击中国的金融分业经营制度,
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最后是我国的分业经营制度不利于金融创新。金融创新包括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制度创新和机构创新等。由于分业经营制度限制了银行,证券,保险业务的相互渗透,使得金融机构之间无法做到信息共享,人才共享,投资渠道缺乏,业务品种单调,一些具有转移风险及套期保值功能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无法进入市场,从而影响了金融机构的市场运作,表现出很强的短期投机性和不稳定性,不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
对策研究 因此混业经营是目前中国金融市场走出困境最为行之有效的途径。金融混业经营即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机构等都可以相互进入对方业务领域甚至非金融领域,进行业务多元化经营。混业经营有不同的实现形式,理论上混业经营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为全能银行制,即在银行内部设置不同业务部门,全面经营
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该模式以德国、奥地利、瑞士等国为
代表;另一种为金融集团模式,此模式又可分为三种模式:其模式
一,各金融机构相对独立运作,在组织结构上没有联系,相互间只有松散的合作协议;其模式二,商业银行对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直接控股,直接以子公司的方式进行业务渗透和扩张;其模式三金融控股公司,该模式下的母公司以金融业为主导,并通过控股兼营工业、服务业。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领域内具有代表性的混业经营模式。
尽管长期以来,中国金融市场一直以分业经营为主导,但中国金融机构一直没有停止在混业经营上的探索和发展。从20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平安控股等大型综合性金融集团,通过资本运作将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不同性质的金融机构招致麾下,搭建了统一的业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综合服务。2002年底,银证通、投资连接保险、银行保底基金、证券公司债券、货币市场基金、贷款资产转让等产品的开发,突破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限制:2000年9月5日,我国推出第一只具有保底基金概念的投资工具;2000年10月17日,中国银行和平安保险公司签署协约,3年之内中行70%的优质网点销售平安保单,并且共建中国银行保险部。2003年底,平安的资金清算和结算将统一到中行账下,中银国际成为平安境外上市的主承销商之一,双方可以交叉销售产品。银保合作方兴未艾的同时,银证合作也如雨后春笋,2005年4月29日南方证券宣布关闭,建银投资将最终获得这部分证券业务,并将以此为基础设立新的证券公司。这些动都为金融企业混业经营创造了条件,为综合性银行的发展积累了经验。
基于上述市场基础,以及我国特殊的国情,目前而言以混业经营中金融控股公司为主导,结合分业经营中的专业管理模式,实现集团混业、分业经营是我国银行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融合的现实选择。对我国的混业经营之路必须采取审慎的态度,积极而稳妥地推进,结合我国实际实行“三步走”战略规划。第一步,目前仍坚持分业经营格局,暗中积极推进混业经营,努力夯实混业经营的基础,培育混业经营的成熟条件。第二步,以金融控股公司为突破口,分梯次,多元路径推进混业经营。第三步,从法律上对混业经营予以确认,最终过渡到完全意义的混业经营。
1. 三. 总结 美国金融危机发生后,出现了两个看似相矛盾的现象。其一,两大投资
银行高盛和摩根斯坦利变身为银行控股公司,被允许各拥有并经营一家商业银行。其二,花旗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集团等大型金融集团,主动分拆出售投资银行,保险等非核心业务,恢复商业银行主业。足以可见,金融危机下,国际银行业并没
有出现一边倒的“去综合化”行为。而作为新兴经济体的中国在此次金融危机的契机下,主动调整金融市场模式是符合中国国情,顺应经济全球化的举动,有助于中国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争取话语权。
参考文献 一。齐艳霞 《从国际金融业的“分”与“合”看我国银行业的前景》 金融论坛2004.9
二.李 德 安启雷 王清剑《对当前经济金融状况的估计及若干政策的调整》 经济研究参考 2009年第61期
三.黄金老 《分业经营无助于消弭危机》 经济研究 2009年第48期
四.徐杰 曹桂山 《解析我国金融业的混业经营》 金融经济
五.王鸿运 《金融体系的趋同性与中国金融体系未来发展取向》 求索2009.11
六. 黄湘平 《金融危机的启示和中国证券业的发展机遇》 中国流通经济2009年第12期
七.徐文虎 方贤明《金融危机下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契机》 保险研究 2009年第4期
八.任薇 杨振昊《金融业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制度比较》 经济与法 2009.11
九.刘彬 董岚《我国金融混业经营模式选择之我见》 商场现代化 2007年10月总第518期
十.庞昊勇 《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比较》 经济导刊 2009 12
范文四:中国碳金融发展现状及其对策
CO-OPERATIVE ECONOMY &SCIENCE
镇为 16个, 干部总人数平均为 158名, 远 超出 40~60名的编制人数,后者平均每 镇为 19个, 干部总人数平均为 290名 。 可 见, 乡镇机构林立, 人员严重超编 。 而这些 工作人员的工资都来源于农民和土地, 近 年来农民负担的加重与地方党政组织和 下设部门不断膨胀的开支需求有很大关 系 。 取消农民的一切税费后, 农民的负担 减轻了, 但农村的义务教育还要搞, 医疗 卫生 、 公共设施建设等事业还要进行, 农 民减轻的负担转由国家承担,确切地说, 是由各级地方政府负担, 这样就会出现地 方财政吃紧 、 经费不足的现象 。 为保障地 方政府的开支, 一方面需精简基层政府的 机构和人员, 以减少开支; 另一方面需改 革国家财税体制, 减少中央财政对地方财 力的汲取,给地方政府更多的财权和事
权, 因此减轻农民负担需中央和地方政府
共同努力 。
(三 ) 减少农民数量, 提高农民收入 。
农民收入太少一方面源于农民负担太重;
另一方面源于农民数量太多 。 因为农业所
产生的单位附加值本来就比较低, 再被巨
大的分母一除, 无论采取何种措施, 分摊
到每个农民的只能是寥寥一杯羹 。 因此,
单纯的税费改革和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是
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收益问题的, 根本
出路还是要减少农民的数量 。
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过多的问题,
已成为阻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最大瓶
颈 。 于是有学者提出,
“ 解决 ‘ 三农 ’ 问题一
定要跳出 ‘ 三农 ’ 范围, 即不能就农业论农
业, 就农民论农村, 根本的出路在于减少 农民 。 ” 因此, 城乡分立二元社会结构的打 破,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提高农民收 益的前提, 否则任何提高农民收益的措施 都不会收到太大成效 。
(作者单位: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 主要参考文献:
[1]温铁军. 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 究 ——
— “ 三农 ” 问题的世纪反思[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0.
[2]陈小君.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 —— — 田野调查解读[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 版社, 2004.
[3]李昌平.出路何在 ——
— 三农寻思录之 二[J].读书, 2002.8.
提要 低碳经济是当前世界潮流, 低碳经济作为新的生产力形态, 它的发展 需要金融的大力支持 。 本文分析我国碳金 融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并针对碳金融 发展前景, 提出相应的对策 。
关键词:碳金融; 低碳经济; 碳权交易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一 、 碳金融简介
“ 碳金融 ” 的兴起源于国际气候政策 的变化, 准确地说是涉及两个具有重大意 义的国际公约 ——
— 《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 公约 》 和 《 京都议定书 》 。 《 公约 》 于 1994年 3月生效, 这是人类历史上首次以法规的 形式限制温室气体排放 。 2005年 2月 16日 《 京都议定书 》 正式生效 。 随着 《 京都议 定书 》 的实施, 国际碳交易市场得到了迅 速发展, 并正日益成为推动低碳经济发展 最为重要的机制 。
从理论上讲, 碳金融是指旨在减少温
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
交易活动, 既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交
易 、 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 也包括银行
的绿色信贷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中介活动 。
二 、 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现状
(一 ) 中国碳交易市场的规模 。 根据
《 京都议定书 》 ,我国在 2012年之前都无
需承担减排义务, 因此碳交易市场在我国
主要表现为, 我国作为卖方将减排额卖给
负有减排责任的发达国家 。
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 根据交易排放
权本身的产生类型, 分为项目市场和准许
市场两类 。 目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主要
类型是基于项目的交易, 即在我国, 碳交
易更多的是指依托清洁发展机制 (CDM )
产生的交易 。 这一机制概括地说, 就是发
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 与我
国合作, 在我国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
果的项目, 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用于发达国家履行 《 京都议定书 》 的承诺,
即以 “ 资金 +技术 ” 换取我国的温室气体排 放权 。
2005年 6月份,内蒙古辉腾锡勒风 电场项目成为我国第一个在 EB 成功注 册的 CDM 项目, 也是世界上第一个在 EB 注册成功的风电项目, 可带来 277.7万欧 元销售收入 。 从此, 中国 CDM 狂潮拉开序 幕 。
2008年,中国最早的 3家环境权益 交易机构分别在北京 、 天津以及上海成 立, 在 2010年 1月底, 第一个低碳交易市 场在深圳落户 。
截至 2010年 3月 17日, 国家发改委 批准的 CDM 项目达 2, 443个, 到 4月 20日, 已成功在联合国注册的 806个, 占全 球总量的 37.45%,相应的预计年减排量 占全球的 59.69%。 中国 CDM 项目获签发 总 量 也 增 长 迅 猛 , 2006~2009年 我 国 CDM 项目在联合国获得的 CERs 签发量 从 140万吨碳单位跨越到 11, 221万吨碳
中 国 碳 金 融 发 展 现 状 及 其 对 策 □ 文 /王 旋
金融 /投资
44
《 合作经济与科技 》 2010年 12月号下 (总第 407期 )
CO-OPERATIVE ECONOMY &SCIENCE
单位,在世界各国获得的 CERs 签发量 中, 我国占 48.35%。 作为 CDM 碳交易市 场的卖方, 我国的获准签发量在全球具有 举足轻重的地位 。 事实上, 中国已经被许 多国家看作是最具潜力的减排市场 。 中国实施 CDM , 从微观层面上讲, 可 以使企业获得正常商业途径无法获得的 技术, 也可以为采用清洁生产技术的企业 提供新的融资渠道;从宏观层面上讲, 可 以增加外国投资, 通过 CDM 改进技术, 提 高效能或改变燃料, 提高国内资源利用效 率, 有助于中国畸形能源结构的调整 。 (二 ) 中国碳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 1、 缺乏碳交易发展所需要的完善的 法律法规 。 尽管我国也已经出台了多项法 规 、 办法, 比如于 2003年 1月 1日起开始 施行的我国第一部以推行清洁生产为目 的的法律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 促进法 》 , 之后又有 《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 行管理暂行办法 》 和 《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运行管理办法 》 ,但与一个完善的碳交易 市场和碳金融发展所需的法律制度仍有 差距 。
2、 碳交易市场混乱, 缺乏统一的交易 平台 。 我国目前与国外碳排放购买方的交 易处在点对点交易阶段, 买卖双方信息不 对称 、 不透明, 成本巨大, 国内业主收集到 的信息零散,在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 由 于缺乏竞争机制,难以形成合理的价格, 我国的 CERs 出售价格大大低于欧盟市 场就是一个证明 。
3、 中介市场发育不完全 。 CDM 交易 规则十分严格,开发程序也比较复杂, 销 售合同涉及境外客户, 非专业机构很难具 备此类项目的开发和执行能力 。 我国本土 的金融机构尚处于起步阶段, 难以开发和 消化大量项目 。
4、 金融业发展滞后形成瓶颈约束, 客 观上遏制了未来碳交易市场的活跃度 。 同 时,由于碳交易市场的建立需要大量资 金 、 人力以及碳交易市场运作的制度规 则 。 而这一体系的基础环境还难言完善, 中国谋求碳交易国际市场定价话语权也 就成为了一种空洞的口号 。
三 、 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前景及对策 (一 ) 碳交易市场有效运行的对策
1、 搭建碳权交易平台, 统一碳交易市
场 。 碳交易平台就是要将场外的点对点交
易引进场内, 通过公开竞价, 形成合理价
格, 完成项目减排量的交易 。 通过研究国
际碳交易和定价的规律, 借鉴国际上的碳
交易机制,探索属于我国的交易制度, 构
建我国的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 建设多元
化 、 多层次的碳交易平台 。
2、 培育中介机构 。 碳金融业务, 特别
是 CDM 项目链条长 、 关系复杂 。 在项目创
立 、 项目建设 、 交易等多个环节需要中介
机构的专业化服务 。 鼓励专业性的中介机
构参与到碳金融业务中, 可以有效地降低
交易成本和项目风险, 促进碳金融业务的
开展 。
3、 完善金融配套和服务支撑体系 。 应
该尝试建立碳交易期货市场 。 期货交易的
透明度高, 竞争公开化 、 公平化, 有助于形
成公正的价格 。 另外, 应该继续加强金融
创新,包括有关部门设立碳主题基金 、 发
行绿色金融和企业债 、 开展低碳主题项目
的保险和再保险 。
4、 完善监管监测机构 。 监管检测机构
需要确定碳排放额, 需要建立适当的配套
支持制度提高监测的效率 。 另外, 除碳排
放贸易参与者按照相关条例检测和报告
企业每年的排放状况外, 还必须有第三方
独立认证机构核实 。
5、 政府应该制定颁布配套的法律法
规 。 现阶段我国碳交易的实施需要的规
则 、 总量 、 配额 、 评估 、 核准 、 法律等一系列
制度体系都还没有建立和完善, 在我国推
行碳交易制度必须立法先行, 应制定碳排
放交易法, 从中明确界定 “ 碳排放权 ” 。 只
有在法律上明确碳排放权的权利属性, 界
定其稀缺性 、 排他性 、 可交易性, 才能使碳
交易市场制度有其法律基础和保障 。
(二 ) 中国碳交易市场发展前景 。 碳交
易除了三种强制性机制 (联合履约 JI 、 清
洁发展机制 CDM 、 排放贸易 ET ) 以外, 还
有一个自愿减排市场 (VER ) 。 自愿减排市
场主要是较大的公司或机构, 购买部分减
排量用以抵消其日常经营和活动的温室
气体排放, 以达到自身宣传和履行社会责
任的目的 。 由于缺乏交易平台, 我国的碳
交易市场目前还处在项目阶段, 而发达国
家已处于更高级的商品阶段和碳金融市 场阶段 。 由此可见, 目前在中国更有发展 潜力的则是 VER 项目交易 。
2009年 8月 5日,北京奥运会成功 开幕一周年之际, 国内自愿碳减排的第一 笔交易达成: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成功购买了在奥运期间北京绿色出行活 动所产生的 8, 000多吨碳减排指标, 来抵 消该公司自 2004年成立至 2008年底运 营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 成为国内首家通 过自愿购买碳减排量来实现碳中和的企 业 。 绿色出行碳减排指标来自于 2008年 发起的 “ 绿色出行碳路行动 ” 。 经清华大 学交通研究所核证, 在 2008年 7月 20日 至 9月 20日奥运单双号限行期间,减排 二氧化碳 8, 895.06吨 。 这批指标于 2008年底在北京环交所通过确认并正式挂牌, 成为中国第一个自愿碳减排挂牌项目 。 天 平保险购买碳减排的资金全部捐赠给 “ 中 国民促会绿色出行专项基金 ” ,用来支持 绿色出行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
北京环境交易所梅德文认为, 中国碳 交易市场建设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 从 2005年到 2010年,属于 “ 碳项目市 场 ” ,主要是以 CDM 为主;第二阶段在 2010年之后,碳交易市场可能趋于标准 化和商品化, 形成碳商品市场; 第三阶段, 过若干年之后, 会形成 “ 碳期货市场 ” , 即 证券化和金融化的市场 。 目前, 北京环交 所推进碳交易市场发展的工作就是努力 推动中国碳交易市场跨越 CDM 项目阶 段,建设有更广阔发展空间的 VER 项目 市场,并努力向自愿减排 VER 的商品市 场以及配额市场发展, 将来还会努力建设 CER 期货市场 。
(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 学院 )
主要参考文献:
[1]于杨曜, 潘高翔.中国开展碳交易亟须 解决的基本问题[J].东方法学, 2009.6. [2]谷雨, 丁丁.我国温室气体排放交易机 构 的 现 状 研 究 [J]. 中 国 科 技 投 资 , 2009.12.
[3]成万牍.我国发展 “ 碳金融 ” 正当其时 [J].中国科技投资, 2008.7.
金融 /投资 45
《 合作经济与科技 》 2010年 12月号下 (总第 407期 )
范文五:中国物流企业物流金融发展现状
中国物流企业物流金融发展现状
物流金融(Logistics Finance Logistics Finance)是一个崭新的概念, 从广义上讲就是面向物流运营的全过程,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实施物流、商流、 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效整合,组织和调节供应链运作过程中货币资金的运动,从 而提高资金运行效率的一系列经营活动。从狭义上讲,物流金融就是银行和第三 方物流服务供应商在供应链运作的全过程向客户提供的结算和融资服务, 即银行 和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在供应链运作的全过程向客户提供的结算和融资服务。
相对于发达国家,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物流金融业务开始的较晚,业务制 度也不够完善。在国外,物流金融服务的推动者更多是金融机构,而国内金融物 流服务的推动者主要是第三方物流公司。
物流金融服务是伴随着现代第三方物流企业而生,在物流金融服务中,现代第三方物流企业业务更加复杂,除了要提供 现代物流服务外,还要跟金融机构合作一起提供部分金融服务。国内学者关于物 流金融相关领域的研究主要是物资银行、融通仓等方面的探讨,然而这些研究主 要是基于传统金融物流服务展开的,未能从供应链、物流发展的角度探讨相应的 金融服务问题。如,罗齐和朱道立等(2002 年)提出物流企业融通仓服务的概 念和运作模式探讨;任文超(1998 年)探讨了引用物资银行概念解决企业三角 债的问题。 在国内实践中, 中国储运集团从 1999 年开始从事金融物流部分业务。 金融物
流给中国储运集团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最近该集团公司总结了部分金融 物流业务模式,并在集团所有子公司进行推广。
中西方物流金融业发展的差距
一、在立法方面
美国早在1952年就出台了《统一商法》,打破了传统上对不同担保形式的僵 化分类 ,有效地明晰了物流金融中涉及的担保物权归属问题。 使统一的担保物权 公示性备案系统和登记制度得以建立,从而帮助了债权人在提供贷款之前就能够 确定担保品的价值及其优先权效力。现在这一法典发展已相当成熟,几乎所有在 物流金融业务中涉及到的业务行为,都能够找到对应的、 具体的法律法规,有力地 保证了物流金融业中的责权关系,抑制了恶性欺诈行为的发生。同时为风险发生 时的处理也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形成了快捷、有效、低廉的执行机制,减轻 了债权人的事后讼累,强化了实现债权人权益的执行效果。
而我国 ,目前只有《合同法》 《担保法》和中的某些条款才能够作为法律上 的依据来判定相关业务纠纷的法律属性。 而相关的物权登记制度混乱低效 ,缺乏 统一公开的物权公示性备案系统。而且处理业务纠纷时多采用的是法律程序,这 样不仅执行过程低效,成本高,更为严重的是存在着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 ,使债 务人违约时使债权人损失很大。
二、在业务方面
早在20世纪初,美国就颁布了统一的仓单法案,明确了仓单标准,建立了社会 化的仓单系统,增强了存货的流通性。 并随着物流业和物流金融业的进一步发展, 又基于供应链关系订单融资的大量出现,对担保品进行了产权认证、价值评估和 监督控制,使第三方机构和为物流金融提供评估、仓储和监控服务的物流仓储企 业已相当的规范和发达,并且还加强了担保品处置的配套设施建设,减少了处置 环节、缩短了处置时间、降低了处置成本:如建立了担保品资产地、将贷款业务 证券化,有效地分散了贷款风险;建立并规范了担保品拍卖和转让市场;尤其是 近20年来鼓励金融创新、允许混业经营。这不仅使存货质押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 随着经验的积累,形成了一定的行业规范,而且使专门从事物流金融业务的机构 越来越多,业务操作流程变得更加规范,业务模式也更加灵活。 而我国还处于物流金融业务的初级阶段,相应的担保文件(如仓单)不标准且 缺少流通性;第三方中介机构缺乏专业技能和诚信;参与物流金融业务的物流仓 储企业鱼龙混杂,缺乏相应的行业规范,甚至出现了借款人与物流企业联合欺诈 银行的现象;各融资主体缺乏必要的业务信息共享,相关的业务操作流程混乱且 标准不统一,而且缺乏规避和分散风险的货款业务转让机制、担保品风险对冲机 制和违约后的处置机制。
三、在融资主体、担保品和融资对象方面
西方国家开展存货质押融资的主体较多元化。既存在银行、保险公司、基金 和专业信贷公司借款给企业,并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和物流仓储公司对质押存 货和借款人进行评估和管理控制,又存在物
流公司兼并银行或银行成立专门的金 融公司独立开展物流金融业务,这样就可使企业的融资渠道变得更加广阔和畅 通,由于有了丰富的经验、规范的操作和先进的风险控制技术,西方的物流金融 业务允许担保的品种也比较丰富。应收账款融资、订单融资和存货质押融资业务 发展都较为成熟。融资对象也从原始阶段的农户扩展到了批发零售流通企业、供 应商和生产型的企业,已形成了针对供应链上企业全方位的融资体系。 而我国在融资主体方面,由于受银行分业经营和其他相关政策的影响,物流 金融业务中提供资金和进行相关结算的主体较为单一,主要是商业银行,采用的 模式主要也只有两种:一种是银行借款给企业,但并还常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 和物流企业对借款企业和担保品进行评估和管理控制; 另一种是银行统一授信给 物流企业,由物流企业按照银行的规定开展物流融资业务。 在这两种模式中,物流 企业都没有独立的融资功能,只起协助银行的作用,第三方机构参与度也较少。 在 担保品方面,应收账款融资虽开展的较早,相对也较为成熟,选的面也较宽。但订 单融资还处于探索阶段;存货质押融资近几年虽有较快发展,但质押品种的选取 还较为有限。由于商业银行从质押存货的法律风险,要求所有权明晰;流动风险 要求用途广,变现易;价格风险要求价格稳定,波动小,不易过时;和操作风险要 求便于保存,不易变质等方面考虑,所以,在初期就多选择质地稳定、市场价格波 动小、 大宗货物变现能力强的工作原料、 农产品和大量消费品。 在融资对象方面 , 因受商业模式、信用环境、经验和风险控制手段的影响,订单和应收账款融资业 务在选取融资对象时过于谨
慎,而存货质押融资,因受我国现阶段的现货商品交 易市场为主的流通模式影响,包括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其融资对象多以流通型 企业为主,直到最近,才逐渐地延伸到生产型企业。
四、在控制方式方面
1. 在保管方式上:在应收账款融资中,西方已能够分类别、分账龄以及分风 险大小对应收账款进行保管,并能够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处理。我国银行虽有 一定的经验,但还没有形成对应收账款有针对性的系统保管; 在订单融资中,西方 对订单所涉及的物流和资金流一般采取的是封闭或保管监督的方式,以此大大减 少借款企业的道德风险。我国近几年才刚刚起步,订单的科学和标准化的保管还 有待探索; 在存货质押融资中,西方在二十世纪之交,就对质押存货的保管方式从 初期的公共仓储,即必须将质押的存货运输到第三方物流仓储 企业指定的仓库 仓储存,发展到了就地仓储,即质押存货可储存在借款企业自己的仓库中,而且允 许借款企业可在支付回款、交换新的仓单和根据其它合约条款的情况下,随时地 拿走质押存货进行生产运作,并根据借款企业的情况进行量身定做。我国现阶段 多是针对流通型企业开展业务,因此,对存货的保管方式多以公共仓储为主。
2. 在监控方式上:在应收账款融资中,融资主体既能够根据行业、借款企业 及交易对手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应收账款作担保,又能够相应地确定应收账 款的追索方式和相关主体的追索责任,还能够对业务进行动态监控。我国银行主 要凭经验进行监控,没有充分地利
用物流企业和第三方机构的专业技能,致使对 供应链物流的支持有限;在订单融资中,既能够通过封闭式和信息化的管理来监 控订单所涉及的物流和资金流,又保证了授信的“专款专用”既为借款企业量身 订,做了监控方式,又注重了与其他融资形式的衔接,同时又保证了供应链的畅 通。由于信息化程度和业务水平较低,我国银行还不能有效地监控订单所涉及的 物流和资金流,保证授信的“专款专用”而且还缺乏与其他融资方式的有机衔接; 在存货质押融资中:监控方式已从最初的静态质押形式发展到根据客户需要量身 订做的动态质押形式。这样,借款企业就可在保持质押存货总量平衡的情况下, 通过交纳保证金,补充新的存货或根据银行的授权等方式取回质押存货,来用于 企业的生产和运营。在国内,通过物流仓储企业和银行近些年的探索和实践,对 质押物的监控方式已开始从静态质押,发展到循环质押、置换仓单质押、信用或 保证金置换仓单质押和动态控制存量下限质押 。
3. 在风险控制方式上:西方已将信用评级的交易技术用于物流金融业务的 风险评估中,并针对物流金融的特点,注重从供应链整体和担保品所涉及的贸易 关系来进行动态风险控制。另外,一些专门的 预警技术、规避和分散风险的机制 及风险评估的评估方法,也在物流金融业务中逐渐地得以运用。而我国商业银行 对物流金融业务过程中所遭遇的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借款人信用风险以及担保 品相关风险缺乏细致的辩别分类,对风险的度量缺乏科学方法。目前还主要凭经 验确定利率、质押率、货款期限和平分率等重要指标,难以对风险
进行有效的预 防和控制。
转载请注明出处范文大全网 » 中国金融行业发展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