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争议的解决方式争议
争议的解决方式争议
国际贸易采购网站,双方履约过程有可能发生争议。由于买卖双方之间关系一种平等互利合作关系,所以一旦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以利于保护商业秘密企业声誉。 如果协商不成,则当事人可按照合同约定或争议情况采用调解、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A.调解(Conciliation)。
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选定调解机构(法院,仲裁机构或专门调解机构),由该机构按调解程序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双方应签订解协议,作为一种新契约予以执行,若调解意见不为双方或其一方接受,则该意见对当事人无约束力,调解即告失败。
我国诉讼仲裁,均采用了先行调解程序。
B.仲裁(Arbitration)。
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协议,自愿把争议提交给双方同意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方式具有解决争议时间短、费用低、能为当事人保密、裁决有权威性、异国执行方便等优点。
C.诉讼(Litigation)。
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控告合同另一方,一般要求法院判令另一方当事人以赔偿经济损失或支付违约金方式承担违约责任,也有要求对方实际履行合同义务。
诉讼当事人单方面行为,只要法院受理,另一方就必须应诉。但诉讼方式缺点于立案时间长,诉讼费用高,异国法院判决未必公正,各国司法程序不同,当事人异国诉讼比较复杂。
综观上述三种解决争议方式,国际贸易实践,仲裁最被广泛采用一种方式。
范文二:商标争议的解决方式
商标争议的解决方式
关键词:商标争议 解决方式 商标纠纷
一、注册纠纷及解决方式
由《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者或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侵权纠纷及解决方式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见,解决商标侵权纠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行政途径,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司法途径。
1、行政解决方式
(1)商标侵权案件的行政管辖,既可以是侵权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是侵权行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礼商标侵权案件后,通过调查取证、在认定事实的前提下,制止侵权行为,并根据侵权人违法事实和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措施包括:
a.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b.收邀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c.消除现在商标上的侵权商标;
d.收邀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e.责令并监督销毁物品;
f.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发罚款,并可以责令侵权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
(3)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在调查取证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a.询问有关当事人;
b.检查与侵犯活动有关的物品,必要时,可以责令封阅;
c.调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行为;
d.查阅、复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帐册等业务资料。
选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有其独具优势:受理案件的人员业务熟悉,处理程序简便,结案较快,因而省时省力。但其明显的不足之处是行政处理决定无终局效力,当事人如对工商行政机关处理不服的,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诉讼解决方式
(1)管辖。商标侵权案件可以由侵权行为地或者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被侵权人可以自主选择侵权行为地或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由于商标侵权案件较为复杂,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人民法院一般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采用民事制裁的方式。基于被侵权人行使的禁止请求权、损失赔偿请求权、归还不当利益请求权、恢复信誉请求权,人民法院可单独采用或合并采用以下办法:
a.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害。可以销毁构成侵权行为的物品,拆除侵权行为所用的设备,收邀直接专门用于侵权行为的工具、模板等;
b.消除影响,恢复被侵权人的信誉,如责令被侵权人在报刊杂志上登载道歉声明等,以恢复被侵权人的商业信誉;
c.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办法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另外,被侵权人因调查、取证、聘请诉讼代理人或非诉讼代理人所花的费用,侵权人也应予以赔偿;
d.除上述主要办法外,人民法院还可以采取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或拘留等措施。
(3)标侵权案件的诉讼解决适用民事诉讼程序。
起诉。商标被侵权人必须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才能发动诉讼。商标被侵权人起诉必须注意:
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壮,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要有明确的被告,即商标侵权人,有具体的起诉请求,如要求制止侵权行为,并请求一定数额的赔偿,有事实和理由,即起诉时应附送注册商标有关证明文件以及证明侵权人存在侵权行为的证据材料等;起诉要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理,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选择最有利于已方的法院起诉;
起诉要在法律规定的起诉时效期提出,即自商标所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商标专有权被他人侵犯之日起2年之内提出起诉。另外,商标侵犯案件较为复杂,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诉讼。选择商标代理机构的人员或精通商标法的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对于有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十分重要。
审理。人民法院对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应当立案受理,在审理商标侵权案件时,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人民法院通过对商标侵权案件的审理,查明案情,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在此基础上,针对双方争执的焦点,即是否构成侵权和应否予以赔偿及决定赔偿额等作出判决。
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商标侵权诉讼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依法正确地采取保全措施对维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因此,财产保全在商标侵权诉讼中经常被使用的。财产保全是指为了及时、有效地保护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在诉讼前或者作出判决前,根据利害关系人、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采取的限制有关财产处分或者转移的强制性措施。财产保全包括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法定情形。
诉讼财产保全适用的条件为:
a.案件已经由法院受理,但尚未作出判决;
b.本案件具体有给付的内容,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它原因,有可能使将来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例如侵权人擅自转、稳匿、销毁、出卖有关物品等;
c.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职权作出财产产保全裁定的,当事人无需提供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为:
a.处于起诉前期间,存在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b.必须由申请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不能主动依职权作出保全裁定;
c.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d.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必须起诉,否则法院将依法解除诉前财产保全。 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有一定的范围限制。请求的范围须是与本案有关财务或申请人要求保护的实体权利有直接联系的财产,而不能涉及被申请人的人身权或被申请人以外的人的财产及人身权。在商标侵权案件中,申请保全的范围包括侵权人的资金,制造、储存、运输侵权产品的产所、机器设备、工具以及侵权产品本身等财物。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因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了损失的,申请人应当负责赔偿。
执行。执行是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也是判决胜诉的当事人权益得以实现的重要途径。根据商标法规定,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罚款的决定,如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欺瞒又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发现处理无决定确有错误的,经院长批准,不予执行并通知行政机关;如无错误,即强制执行,由当事人交付罚款。如当事人不自动交付罚款,人民法院可发出通知书,从银行强行划拨,或采取查封、拍卖等强制执行手段。对于商标侵权的赔偿费也可以强制执行。
范文三:交强险争议解决方式的规定
交强险争议解决方式的规定
交强险条例解释规定,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中,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
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判。
随着私家车的增多,人们对于车辆保险相关方面的知识需要也在增加。而对于法律强制
性规定的交强性更加需要。现在,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交强险争议解决方式。
关于交强险赔偿争议解决方式的规定:
1、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如果就保险赔偿发生争议,可以选择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
争议。
2、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
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
求仲裁的协议。
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3、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达成
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4、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
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
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当事人申
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6、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
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5)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7、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
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除仲裁之外,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也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争议。因保
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中,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
非,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
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的,
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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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四: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民事争议通常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和申请仲裁机构审理两种方法。仲裁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双方有义务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1条 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 第2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
益纠纷,可以仲裁。
? 第3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
? 第4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
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第5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 第6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 第7条 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 第8条 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 第9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
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仲裁是终局的,在仲裁机构拿到仲裁裁决之后,不能就同一事实在到法院起诉,
但是可以到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
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机构和法院不同。法院行使国家所赋予的审判权,向法院起诉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达成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审判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经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
1、“劳动争议发生后申请仲裁是不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1)是,如果不经仲裁就去法院起诉,法院不会受理。
(2)在提起仲裁后,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或者是仲裁机构不受理、或者是仲裁机构受理后超过60天的期限不作出仲裁裁决:才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 (3)还需要注意的是:2008年5月1日起,有些劳动争议被告劳动仲裁一裁终局制:经劳动仲裁裁决后就生效,即使不服也不能再到法院起诉了,包括: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依据是: (1)《劳动仲裁调解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计划招生人数610万人
年份 毕业生人数 初次就业率
2001年 114万 80%
2002年 145万 80%
2003年 212万 75%
2004年 280万 73%
2005年 338万 72.6%
2006年 413万 72.6%
2007年 495万 70%
2008年 532万 70%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最近发布的2009年《经济蓝皮
书》预计,2008年年底将有100万高校毕业生不能
就业,而2009年又将有近611万大学生面临就业
? 1、大学生择业的一般心态和常见的心理特征
? 大学生择业的一般心态表现两个方面:
? (1)在择业目标方面,多数大学生向往大城市、经济发达地区和条件较好的大企
业、大单位,而不愿意到中小城市、边远地区和基层单位工作。
? (2)在择业的价值取向方面,多数大学生希望以后能学有所用,发挥自己的特长,
成就一番事业,但往往缺乏艰苦创业的心理准备,表现在择业时不愿到最需要人才的生产、教学、科研等第一线工作,不愿到人才匾乏的边远地区去创业,宁愿在大城市、大单位里当助手甚至忙于一些与所学专业毫无关系的琐碎的事务性工作。这说明,在择业的具体行动上,不少大学生注重经济利益而非个人价值,追求高地位、高工资、高享受,缺乏艰苦创业的思想准备,表现出非常矛盾的心理。
? 大学生择业常见的心理特征主要表现:
? (1)期望值过高。(2)犹豫观望,举棋不定。(3)过于自信,盲目乐观。(4)互
相攀比,盲目从众。(5)缺乏主见,依赖他人。(6)遭遇挫折,怨天尤人。
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学生择业观的价值取向评析
(1)择业思想更趋实惠。
(2)择业动机突出自我发展。
(3)择业目标趋高拒低。
(4)择业的多向性与不稳定性。
? 吃苦耐劳,献身敬业。
? 知识面广,适应性强。
? 外语和计算机成为必
备的附加技能。
? 良好的心理素质。
? 一定的社会经验。
敢想——突破旧观念的束缚
敢做——勇于走出第一步。
敢当——不怕困难和挫折。
? 职业生涯的发展阶段
? 职业准备期(一般在24岁前)
?
?
?
? 职业选择期(24~27岁) 职业适应期(27~32岁) 职业稳定期(32~50岁) 职业素质衰退期(50岁以后)
职业结束期(60岁以后)
自考、专升本、特岗、考研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
其他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
国有大中型企业
外企
自主创业
中小企业(成功的绿色通道)
西部、基层(人生的红色之旅
爱情是一种永恒的信仰——(法)罗曼·罗兰
真挚的持久的爱情不是“一见倾心”的——**
没有友谊的爱情是浅薄的——(原苏联)苏霍姆林斯基
真正的爱情始终使人向上——(法)小仲马
爱一个人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为他的幸福而高兴,为使他能更幸福而去做需要做的一切,并从中得到快乐。
——车尔尼雪夫斯基
周文雍(1905—1928),广东开平人,广州学生运动的重要领袖、广州起义工人赤卫队总指挥。
陈铁军(19041928),广东佛山人,出身富家闺秀。中共两广区委妇女委员。
周文雍著名的狱中遗作:
“头可断,肢可折,革命斗志不可灭;好汉头颅为党落,壮士身躯为群裂。”
1976年1月9日,联合国宣布降半旗,哀悼前一天逝世的**,这在联合国历史上非常罕见。一些国家感到不平了,他们的外交官聚集在联合国大门前的广场上,言辞激愤质问,时任联合国秘书长瓦尔德海姆发表了一次极短的演讲,总共不过一分钟。 “
我决定联合国? ? ? ? ? ? ? ? ? ? ? ? ? ?
为悼念**降半旗,原因有二:一是中国作为文明古国,她的金银财宝多得不计其数,可她的总理**没有一分钱存款!二是中国有10亿人口,占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可是她的总理**,却没有一个孩子!” 说完,他转身就走,广场上外交官各个哑口无言,随后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不知道还有哪个英俊潇洒、位高权重的男人能像**那样,一辈子忠于自己的婚姻,和结发妻子**不弃不离,共度一生。而且,为了革命事业,他们未能生育自己的孩子。
范文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1)协商解决。协商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由合同当事人就合同争议的问题进行磋商,双方都作出一定的让步,在彼此都认为可以接受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的方式。
(2)和解与调解。和解是指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协调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原则下解决争议的方式。和解、调解可以在诉讼外进行,也可以在诉讼中某个阶段进行。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的,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但和解与调解并非当事人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3)仲裁。仲裁是指合同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将合同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并由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的方式。仲裁机构是依照法律规定成立的专门裁决合同争议的机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机构不是司法机关,其裁决程序简便,处理争议较快。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根据事先或者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不仅可以约定向中国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约定向国外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起诉。当事人不愿通过上述方式解决纠纷或者通过上述方式无法解决的,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以司法最终解决的方式处理(重庆律师事务所www.lvshimen.com)。